(优秀)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1
根据近期上级关于加强进博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为营造进博会期间良好的安全氛围,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近日我园安全领导小组对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面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零隐患。
首先,根据区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主动提升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操作规范的`要求。其次,强化主体责任,对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对本园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认真开展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小结如下:
1、食堂环境及设施设备情况
食堂内地面无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无积水;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无堵塞,没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干净整洁;墙面、门窗整洁无污渍灰尘。“三防”“灭四害”设施完好,库房通风整洁,整齐明亮,饮用水设备安全,使用环境卫生。
2、制度落实情况
我园建立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度,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检查了食堂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情况,原料贮存在有效期内,餐饮具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做好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按规定处置。
3、从业人员情况方面
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做到“四勤”,规范着装,规范操作。
通过自查,我园食堂食品安全零隐患。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定期开展全面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使幼儿园成为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幼儿园。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2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提高保障师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央和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院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院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院师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院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三)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四)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院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事故分级
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本院发生的一次中毒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100100人,出现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二级,较大事件。为本人,校发生的一次中毒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100100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三级,一般事件,为本校一次中毒人以下,未99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院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四、救助体系
(一)学院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启动学院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3、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学院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5、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五、运行体系
(一)监测:
学院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加强对学院卫生、食堂餐饮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二)预警:
及时接受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三)报告:
学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按照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四)处置措施
1 、发生一般突发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学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配合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 、发生较大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报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应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3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4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相关班主任和学院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先期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并在小时内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后果、采取的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5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院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食品卫生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其他
(一)学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劝其引咎辞职或责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学院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特别提醒:小组成员要提高警惕,接到报案后要立即向有关领导和有关救援部门报告并立即赶赴现场。在紧急事故处理中应酌情及时有效的向(巡警)或(火警)或(交警)或(急救)请求警方HO119122120或医院援助!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3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
二、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四、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五、如实反映情况
园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督促库管把好进货渠道,做好索证、检查产地标识、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4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2)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父母、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认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父母。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父母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父母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父母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父母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公开信息。保障广大师生和父母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公开信息,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6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政府、教体局;
2、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政府、教体局分管领导。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若学校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政府、教体局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和物资保障
(1)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2)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3)安排专人负责与镇政府、教体局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7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拴昌(校长)
副组长:李宏刚(政教主任)
组员:巨志斌 孟兴龙
下设办公室 (设在总务处),具体由巨志斌负责
2、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研讨。
3、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处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对本校食品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知识培训班来丰富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学校卫生领导小组成员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援救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援救。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长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证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8
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xx
队员:xxx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4、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9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地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等学生食堂突发事件,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在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组员:餐饮中心主任、承包经营的法人、项目经理、经营主管办公室设在饮食服务中心,餐饮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兼信息报送员。
二、工作职责:
1、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和协调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2、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3、负责协调组织学校内外医疗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4、负责对相关食堂食品的查验工作,并会同相关卫生防疫和监督部门组织好各项检验工作。
5、协调处理好善后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学生食堂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校在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点发生10人以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⑴事故发生后,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应迅速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治情况,由学院再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报告,在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⑵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及时到位,迅速开展应急救治工作。
⑶组织工作小组成员立即调查确认。
⑷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和性质进行调查。
2、学生食堂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3一般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院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发生人以上10人以下急性肠胃疾病。
⑴在医院及时进行救治同时,询问了解病因,并报学生食堂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⑵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安排相关人员现场与就诊学生核查病发原因,分清责任并报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
⑶校医室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与学生食堂应急工作小组保持联系。
⑷学生食堂应急工作小组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食品的.监管,分清责任,及时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送信息。
四、应急处理时餐饮中心的配合工作:
1、立即封存食堂的食品留样,并针对病源疑似使用相关食品,交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化验检测。
2、在事故原因未查明之前,组织好各学生食堂的供应工作,对怀疑病源食品停止出售。
3、对怀疑病源等食品和现场采取保护性措施,不使病源扩大。
4、对校内有严重病源的食堂(餐饮供应点)停业整顿,同时组织好正常的伙食保障服务工作。
5、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和校医室对病源物的清理和消毒工作。
6、各学生食堂针对突发事故进行安全整顿,清理病毒源,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10
为保证我校师生在地震发生前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高度负责,分工协作,服从全局,紧急处置,全力做好各种防震工作。
二、地震应急机构
根据工作要求,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防护工作。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及各级部主任、班主任等
(二)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向上级领导汇报;贯彻传达领导的命令,组织有关各组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并调配人力、物力资源,进行抢险救灾。
三、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时,教师要先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要有序组织学生,坚持学生优先原则,尽力保护学生安全。(所有教职工)
2、平时要教育学生地震中的逃生及自护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所有班主任)
3、教育学生不能慌张、哭闹或随意乱跑,要听从成人的.指挥,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所有教师)
4、成人要学会如何保护好学生,如果在室外活动要把学生集中到操场中间空旷场地或集中在树木周围;如果在室内不要试图跑出楼外;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是及时躲到两个承重墙之间最小的房间,如洗手间、厕所等,也可以躲在桌、柜等下面以及房间内侧的墙角,并且注意保护好头部,千万不要去窗下躲避;趴下时,头靠墙,使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如果是正在睡觉要叫醒学生并有序组织学生躲在床底下或墙脚下。(所有教师)
5、时刻与学生在一起,鼓励学生及给予学生心理上的安慰。(所有班主任)
6、保安要密切关注校校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校长。(XX)
四、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1、地震发生后如果能撤离,要迅速组织教职工及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由领导小组及时上报灾情,房屋损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同时保健医生要实施救助工作。
2、各班教师做好孩子的思想和安抚工作,消除地震恐惧感。如果地震发生后不能迅速撤离或被困于室内、或被建筑物挤压等千万不要惊慌,要就近检查学生身体状况,并尽量为学生找到饮食,同时不能盲目采取措施,要懂得发出报险信号,等待救援。
五、其他要求
1、分管领导及全体教职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保护教职工及学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地震发生后一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凡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学生校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学生校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领导小组要做好疏散路线和避难安置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4、学生在校临震应急期内停止一切教学活动。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1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 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旅游局、新闻办、民航局和食品安全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卫生部、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
2.3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国务院、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5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 事故调查组
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 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 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 检测评估组
由卫生部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 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 新闻宣传组
由中央宣传部牵头,会同新闻办、卫生部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 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2.7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2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3.3 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3.4 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5 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6 宣教培训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 监测预警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报告
4.2.1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4.2.2 报告主体和时限
(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 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 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
(6) 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
4.2.3 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4.3 事故评估
4.3.1 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立即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下,按相应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5.2 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农业行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5.3 检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5.4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5.4.1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5.4.2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为食品安全事故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5.5 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6.2 奖惩
6.2.1 奖励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6.2.2 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 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2 演习演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证超市正常运营,提高超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
总指挥:店长
副指挥:值班课长
成员:班组长及超市员工
二、职责:
1、总指挥职责: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事故人员、安排检查现场、保护留样食品、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副指挥要每天组织人员巡场,监督并检查各区域食品质量,如果发生食品质量事故立刻报告,对区域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事故人员解决善后工作。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方便有关部门调查。
4、在班组长及员工每天不定时检查食品保持期,对临期及过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实行流通企业主要质量负责人应急管理制度。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总指挥迅速组织将遭遇事故人员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积极救治。
3、副指挥负责封存事故现场,马上通知防损部迅速调取并保存相关视频资料备查。
4、在班组长马上联系销售对象,实行食品召回;对召回食品实行就到封存,等待处理结果。
5、总指挥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6、对可凝食品进行封存,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马上联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报告,对已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进行检查。
7、积极配合工商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追食品来源追查。
8、、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确保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农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农场实际,制定《广东省***农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称《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是广东省***农场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据。
第三条 场内发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电力运行安全及触电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厂内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防爆电器、压力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条 场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农场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农场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场安委会、综治办及事故单位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
第六条 指挥中心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总指挥:安委会主任场长担任。
二、副总指挥:由副场长、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三、成员:由场安委会、综治办有关人员,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事故单位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担任。
第七条 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担任。其他人员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办公室工作地方点设在场安委会或事故现场附近。
第八条 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置重特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损失的扩大;
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秩序的工作;
三、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九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召开处置突发事故工作会议;
二、与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和事故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三、及时将所了解的情况向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将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
四、协调各应急救援单位、队伍之间关系;
五、研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六、参与现场处理;
七、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第十条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情况,由事故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现场指挥由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应设在现场附近,并设置显著标志。
第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三、及时落实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
四、向外来求援组织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同求援安排。
五、协同指挥中心安排上级领导视察现场的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 现场指挥的职责
一、下令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二、根据事故发生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三、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救方案,制订具体抢救措施,决定抢救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
四、根据事故现场需要,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并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预案;
五、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行必要的戒严或交通封锁;
六、负责与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联络。
七、向外来救援组织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同组调救援力量。
三、应急抢险和救援
第十三条 为了有效地处置特大安全事故,设立七个应急处理小组。各小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卫小组,由综治部门负责;
二、抢险救灾小组,由事故单位负责;
三、医疗救护小组,由卫生部门负责;
四、善后处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场安委会、工会、事故单位负责;
五、后勤保障小组,由事故单位负责;
六、事故调查取证小组,由场综治办和安委会负责;
七、信息上报和宣传报道小组,由场办公室、安委会负责。
第十四条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第十五条 非抢险救灾单位应服从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抢险救灾工作。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十六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一、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迅速将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场安委会有关人员:陈**(电话:xxxxxxx 138xxxxxxxx);并拨打110报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农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写出事故快报,上报有关部门。
五、事故快报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十七条 场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立即报告场领导;
二、立即通知综治办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立即通知工会、医院、办公室等部门参加事故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特大事故处理与信息反馈
第十九条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有关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农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事故结案后,应当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对关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在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在发生事故时迟报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在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救灾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由人为过失或自然因素影响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伤以上(含4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的事故。
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由场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全市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学校是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各校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 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卫生、食药监、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组长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副组长报告,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禁止使用四季豆。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4、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5、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学校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7、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8、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9、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食品与非食品、有毒物质存放在一起;
10、食堂加工处理的废弃物、垃圾必须放入加盖的'垃圾箱内;
11、每年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监测,化验饮用水,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四、应急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校长立刻作出决定,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1、学校行政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同时向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食药监等部门报告。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
3、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指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学校安保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8、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9、患者送往医院后,除当班行政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患者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10、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等候处理外,应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13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流通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特别严重食品安全事故(I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一起食物中毒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县)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市、县)辖区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造成伤害人数在30-99人,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根据生产流通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
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核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省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Ⅱ级响应;核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启动Ⅲ级响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2)启动响应。
1.国务院或省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Ⅰ级、Ⅱ级响应后,市局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并在国务院或省政府领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2.市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后,市局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食药监部门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指挥下,启动应急程序。
3.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Ⅳ级响应后,事故发生地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必要时,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务院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省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Ⅱ级响应或市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以及获知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Ⅰ级、Ⅱ级、Ⅲ级或Ⅳ级事故后,县局对涉及食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应对工作。
(六)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分级组织应对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着力加强风险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苗头,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4.科学严谨,依法处置。充分利用股学手段和技术装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成立由局长任总指挥长、总监为指挥长,党组成员为副指挥长,各股对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对事故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本部门配合市局和县相关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局食品安全监管二股。
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相关处置工作;指导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确保县局各项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到位;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合机制;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以及事态进展情况,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工作组。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需要,设立领导小组、事件调查、危害控制、新闻宣传、人员咨询五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负责应急处置管理日常事务,会同局办公室、综合协调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组织协调、信息汇总,通信、交通、资金、物资和后勤保障,以及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会议组织和公文处理等工作。
2.事件调查组。按照职责分工由食品安全监管二股牵头,县局稽查大队,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原因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送检,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
3.危害控制组。由稽查大队牵头,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流通环节,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4.新闻宣传组。由办公室牵头,视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专家咨询组。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各工作组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前,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事件信息来源。
1.上级领导关于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批示指示;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4.市级有关部门通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5.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6.其他渠道获取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二)事故报告和信息收集。
1.主体和时限。
(1)食品经营户发现其生产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2)食品送检和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南充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通报。
(3)各监管所或稽查队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经初步核实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某某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上报。
(4)相关股室通过舆情调查获得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要及时向某某县食安二股进行通报。
(5)某某县食安二股接到事故信息后,要迅速组织分析研判和初步调查核实,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应对工作建议。同时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领导批示或食品安全事故变化情况对事故级别作相应调整,并领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将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向市局和县政府进行上报,并启动本应急预案。
2.报告内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四、事故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定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判趋势,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和职责分工,指导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一)控制问题食品。
危害控制组要及时控制现场,依法查封、扣押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组织检验机构对涉嫌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查清问题食品流向;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责令经营者召回并封存。
(二)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进行研判。
(三)检验研判。
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和食品及时进行检测,对没有检测方法和标准的,及时向市局汇报,争取支持,组织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四)信息通报和发布。
新闻宣传组全程关注舆情动态,并根据各股室提供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发布信息。
(五)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事故相关的食药监部门应根据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事故发生地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2.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责任追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4.总结评估。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县政府和市局。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发生调整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各县局应结合当地政府要求,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演习演练。
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14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录像记录)。
组员:xx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xx(负责组织学生)。xx负责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如果发现学生出现呕吐、腹泻情况,值班中层领导及时通知班主任、安全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并报告学校领导。
(一)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二)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留样食品以便查找中毒原因。
2、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三)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四)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五)善后及责任追究
1、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2、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3、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四、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xx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15
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有关要求。
2、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和食品等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采购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4、食品进货查验应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经办人等内容,并留存购物凭证(发票、收据或进货清单等),与所索取的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应一并保管,建立采购记录台账,以备查验。
5、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整理查验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7、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来源不明的食品,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8、不得采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五病调离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证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检查,不得使用过期健康证明。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五病”调离率100%。
4.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5、定其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凉菜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凉菜制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非直接入口的食品、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2.凉菜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配有流水洗手并严格消毒。 3.凉菜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室内配有脚踏式污物桶、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以上;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4.凉菜间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设备等用具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凉菜间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内。
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9.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及时清理室内卫生,保持清洁状态。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餐用具使用前应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用具,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具。
2、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间或专用区域,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餐具清洗水池应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或冲洗拖布。
3、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4、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专用密闭保洁柜内保存备用。
6、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7、盛放已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识,保洁柜应经常擦洗消毒,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要分开存放。 8、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并做好消毒记录。五、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1、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食品原料来源应合法安全,不得加工或者使用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生吃的蔬菜水果应清洗干净去皮后食用。
6、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煮熟焖透,有效预防高温季节细菌性食物中毒。
7、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8、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9、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10、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七、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食品留样应避免污染,加贴标签标明留样时间和餐次,待样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冰箱(0—10℃)内,同时做好留样记录,如实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时间及餐次、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4、留样期间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所留样品,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检验。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应上锁。八、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
1、应按专间要求设置配餐间,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用的通过式预进间,配餐环境卫生整洁。
2、专间应配置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台架,配备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
3、应配置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4、配餐间应由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不得存放无关杂物和个人物品。
5、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
6、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销售,盛放成品饭菜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上。
7、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8、配餐完毕后,清理配餐间卫生,保持配餐台、地面清洁,做好餐用具清洗、洗消毒工作。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病原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温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病原菌或防止病原菌的生长繁殖。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
3.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病原菌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量当餐食用;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的主要措施。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食品安全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7.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饪前再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8.烧煮生豆浆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9.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烹饪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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