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01 15:13:5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道路安全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道路运输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道路运输工作,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把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做到扎实有效、安全和谐,特订此应急预案。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公司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一把手”负全责,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人的职责。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具体到每个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公司分别从组织保障、人员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设备保障等方面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反应和救援能力,力争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

  (一)组织机构:

  组长:王平

  副组长:刘华锋

  成员:刘宾、刘尧、杨醇、居翠、王婧、徐刚

  电话:6112588

  (二)组织机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措施等文件精神。

  2、负责组织,指挥、调动发生道路运输事故的一切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安全设施、设备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4、随时掌握气候变化信息,及时通知各驾驶员,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措施.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1、要求道路运输企业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后要及时进行整改,决不留隐患。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思想麻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现象的发生,坚决消除侥幸心理。

  3、严格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即:不查明原因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接受教育不放过。如有安全责任事故,将一查到底,该追究责任的一律追究,该给予处分的绝不姑息迁就,坚决予以处分。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

  对不合格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营运。对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及发生过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规经营的驾驶员禁止参加营运。加强监管工作,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随车备齐各项安全、消防的设备设施。做好途中“三品”等违禁品的查堵工作,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严禁无安全例检、检测不合格、技术等级达不到二级、轮胎磨损严重的车辆上路。此预案启动后,各科室、部门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据不行动,见死不救,行动迟缓,延误时机的人员,要严厉惩罚,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值班车辆。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城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四)事件分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级)四级。

  1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组”)。

  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杨靖负责具体办公。

  (二)职责

  应急领导组: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煤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应急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负责及时清理管辖范围内的县镇公路冰、雪、积水等,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监督检查营运客车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和菅运客车规范营运情况;牵头对运输企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监管。

  财政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派出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三、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

  镇应急办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二)预警发布

  镇党政办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V级)预警。

  (三)预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Ⅲ级或Ⅲ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和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县应急委员会。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V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1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二)处置措施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散和警戒。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应急急处置指令。

  (三)应急终止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東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撒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放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六、后期处理

  (一)调查处理

  镇党政办、派出所、应急办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2.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子以补偿。

  3.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嗬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

  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子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瓦室镇人民政府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2.2日常办事机构

  2.3县(区)指挥机构

  3等级划分

  3.1Ⅰ级运输应急保障

  3.2Ⅱ级运输应急保障

  3.3Ⅲ级运输应急保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信息通报

  5应急结束

  5.1应急结束

  5.2调查评估

  5.3善后处理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6.2信息保障

  6.3资金保障

  6.4运力保障

  6.5物资、器材保障

  6.6请求援助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7.2培训

  7.3演练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8.2管理与更新

  8.3解释部门

  8.4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证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采取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增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机械设备、船舶(车辆)的应急储备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分级负责。

  (3)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同时,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4)依法行政,合法处置。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相关物资和船舶(车辆)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市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成立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在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2.1.1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市交通委主任

  副组长:市交通委分管副主任

  成员:市交通委、市公安局、xx海事局、xx港务局(市航管局)等部门负责人。

  2.1.2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导下,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2)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负责调用、征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道路水路运输工具,核算动用船舶、车辆参加应急保障行动的经费预算;

  (3)按照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下达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协调、指挥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县(区)政府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视情向省有关部门或邻市(县、区)请求紧急援助;

  (5)参与市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的新闻工作,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相关信息和新闻材料;

  (6)指导事发地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7)研究落实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委: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中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指挥、协调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对道路应急运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紧急运输的安全畅通。

  (3)xx海事局:负责对管辖水域应急运输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紧急运输的安全畅通。

  (4)xx港务局(市航管局):负责做好全市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提早做好应急准备,落实抢险人员、经费、机械设备、运输船舶,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投入抢险,确保快速安排应急船舶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物资、人员等运输保障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具体负责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需求、工作信息,传达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指示,检查、指导本方案的实施情况。

  2.3县(区)指挥机构

  比照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组成,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县(区)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和上级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县(区)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政府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3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对道路水路运输的需要,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划分为Ⅰ级运输应急保障、Ⅱ级运输应急保障、Ⅲ级运输应急保障三个等级。

  3.1Ⅰ级运输应急保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运输应急保障。

  (1)防汛抗旱、破坏性地震等省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国道、省道主干线交通中断,或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环境污染,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4)影响大、涉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5)因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

  (6)其他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省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启动本方案的。

  3.2Ⅱ级运输应急保障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运输应急保障。

  (1)防汛抗旱、地震等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干线公路交通中断,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比较严重环境污染,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5)因市场价格较大幅度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急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

  (6)其他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市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

  3.3Ⅲ级运输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运输应急保障。

  (1)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交通中断,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

  (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

  (4)突发传染病疫情,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5)因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

  (6)其他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Ⅰ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1)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实施Ⅰ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本方案,事发地县(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必须启动。

  (2)根据省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受领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职责。

  (3)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与市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

  (4)根据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向省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根据省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调整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计划,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顺利实施。

  4.1.2Ⅱ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1)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实施Ⅱ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市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本行动方案,事发地县(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必须启动。

  (2)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受领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职责。

  (3)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与市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省、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和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

  (4)需要实施水路运输应急保障时,xx港务局(市航管局)迅速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运输船舶和机械设备,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水路运送。xx海事局负责水路航道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水路交通的抢险任务。

  (5)根据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向本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根据本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调整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计划,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顺利实施。必要时,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负责人带领工作组和救援队伍直接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指挥、协调、组织应急物资、人员的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并及时向省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提出支援请求。

  4.1.3Ⅲ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1)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实施Ⅲ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县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县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2)县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3)县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与县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上级运输保障领导机构的指令。

  (4)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迅速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征调抢险机械设备,负责对受损公路进行加固、抢修和障碍清除,确保道路交通畅通。迅速落实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征集运输车辆(船舶)和机械设备、调用应急运力,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运送。公安、海事部门负责运送道路、水路的安全管理。

  (5)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指挥、协调、组织应急物资、人员的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市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派出工作组协助、指导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协调支援力量。

  4.2信息通报

  4.2.1预警信息来源

  (1)国土资源部门提供有关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

  (2)水利部门提供有关江河、湖泊的相关水文监测信息;

  (3)地震部门提供地震灾害分析预测信息;

  (4)气象部门提供天气监测和气象预报的信息;

  (5)卫生部门提供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

  (6)民政、经贸等部门提供有关应急物资和人员运送的需求信息;

  (7)公安、海事部门分别监测重大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安全事件,预报可能引起道路水路交通中断和安全事故的信息;

  (8)公众提供和反映可能发生道路水路交通干线中断的预警信息;

  (9)各级交通应急机构负责监测可能引起道路水路交通干线中断的预警信息。

  4.2.2信息报送

  (1)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响应启动后,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情况,综合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人员物资运输要求及有关运输保障等基本信息,迅速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将有关信息报告相关的市应急指挥机构。

  (2)各成员单位按照平时建立的应急联系工作机制,提供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提出建议,供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3)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涉及的有关县(区),应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需要运送的人员、物资等有关信息报告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应急结束

  5.1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结束,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任务完成,经本级政府或同级应急指挥机构批准,由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结束通知书”,各成员单位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接到“应急结束通知书”后,应急行动结束。

  5.2调查评估

  应急行动结束后,通常在24小时内,各级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行总结、讲评。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应急行动的结果、履行职责、应急行动组织、应急保障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总体评估,汇总、整理有关材料,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平时的准备工作和应急行动的组织工作,并向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机构上报评估报告。

  5.3善后处理

  各级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征用的物资或车、船等交通工具给予补偿。被征用物资或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单位应提交征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征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或行驶日志摘录;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等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其他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被征用单位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征用物资单位的记录给予补偿。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各级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指挥所需的指挥设施、通信设备、信息网络等由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保障。

  6.2信息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各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应急联系和综合协调机构,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保证信息及时、准确、通畅。

  6.3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所需资金,按照《xx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组织实施。

  6.4运力保障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有一定规模的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与其签订突发公共事件运力征用协议。在运力选择类型方面,根据可能发生事件的性质,合理确定车(船)型。储备运力必须做到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能够正常投入运输活动。应急储备运力单位、数量、类型及人员数量要逐级报备。

  6.5物资、器材保障

  各级公路、水路管理机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公路、水路抢修工具、设施、器材、物资等的应急准备,确保道路水路安全畅通。

  6.6请求援助

  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波及范围和应急处置的需要,以及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际能力,适时向省有关部门或兄弟市提出援助请求。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常识的宣传工作。突发公共事件易发地区的政府和单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日常科普宣传,增强公众自觉参与意识。

  7.2培训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和有关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专业运输从业人员的应急保障业务培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7.3演练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级政府的安排,协调相关保障单位,适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演练。演练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中,对反应快速、决策正确、处置果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2管理与更新

  本方案由市交通委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随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全市交通运输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市交通委及时修订、完善本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区)政府依据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8.3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4

  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为给人民群众在春运(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规范高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综合施策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路面整治养护,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加强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xx副指挥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员:全镇干部、镇级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主任、交通协管员、劝导员。

  职责: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指挥部下设三个救援队:

  救援一队队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员:xx(安办主任)xx xx(派出所所长)xx xx(派出所民警)xx职责:及时赶赴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配合公安交警勘验现场,指挥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以缓解交通要道的压力,负责疏散地的治安和卫生保洁工作。及时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畅。

  救援二队队长:xx(党委委员,分管安全)xx成员:xx(卫生院院长)xx xx(安办工作人员)xx xx(交管站)xx职责:营救受伤人员,严禁肇事逃逸,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以缓解道路运输压力。协助所在地村委会做好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宣传解释工作。并组织劳力配合有关的进行道路维修、抢险整治工作。

  救援三队队长:xx(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xx成员:xx(信访办主任)xx xx(党政办主任)xx xx(财政所所长)xx职责:负责通信联络,信息传递,报告上级相关部门,通知死、伤人员家属,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三、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镇派出所人员负责24小时轮流值班,预警电话:xx;

  如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导致交通堵塞,使我镇正常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的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四、工作目标

  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xx镇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5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辖(属)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

  (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下设6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室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应急办、平安办、周嘉卫生院组成,组长由周嘉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应急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村综治专干任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应急办、平安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各部门职责:

  (1)党政办;加强值班、值守,实时掌握交通事故实际情况,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新闻发布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2)应急办: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4)民政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5)财政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6)规划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7)建管办:负责及时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冻冰、积雪、积水;组织应急处置、抢险抢修等。

  (8)司法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9)交警中队:交警中队承担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以及应急指令,及时安排警力,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启动应急响应;快速接处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勘查处理;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消防、环保等救援通道的畅通;积极采取分流、间断放行等措施疏导分流车辆,尽量避免或有效减轻道路拥堵;

  (10)义务消防队:负责应急处置中防火、灭火、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路面污染处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负责应急区域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12)平安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做好群众思想宣传、维护稳定工作。

  (13)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14)农业服务中心:开展拖拉机、农用车安全隐患检查,严格检测安全性能,减少事故隐患;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对拖拉机、农用车安全事故进行抢险、救援。

  五、分级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I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监测

  镇各涉安职能部门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七、预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二)预警发布

  交警中队、派出所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I级)、橙色(II级)、黄色(III级)和蓝色(IV级)预警。

  (三)预警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公安、交通、气象、卫生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八、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III级或III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Ⅳ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三)预案启动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四)前期处置

  相关单位发现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10、112),指挥部办公室一方面向领导报告,一方面根据预案要求指令相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置,快速处置、清理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危险物品泄露等事发现场。镇人民政府建立相邻辖区边界就近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抢救伤员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现场处置和施救伤员速度。

  (五)现场处置

  1.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疏散和警戒。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3.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4.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指令。

  (六)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处理。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按要求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拍摄现场照片和对现场进行摄像,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勘查事故现场,可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对载有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险消除后再勘查现场。对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逃逸事故,应在接报勘查事故现场的同时,及时布置查缉和发出协查通报。清理、登记现场遗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现场勘查完毕,拆除现场,恢复交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现场抢救。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卫生院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

  3.交通管理。交警中队、交交安办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对进出交通管制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4.治安管控。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5.医疗救护。镇人民政府、卫生院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保障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6.调集征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7.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或者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县应急办,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8.应急结束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应急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政府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九、事故后恢复

  (一)善后处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应急办、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做出报告。

  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镇政府组建由应急办、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财力保障

  各级各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确保资金投入,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3.物资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及预付资金储备制度,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及殡葬死者的需要,储备物资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卫生等部门组织和参与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要指挥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5.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交通部门要根据救援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十、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6

  为了保证广韶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警钟长鸣,万无一失”,现就几类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预案向各部门、班组发布。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尽快报告项目经理部,项目部接到报告后,首先抢救伤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联系电话:

  经理部办公室座机:0763-4274585

  有关负责人手机:贾党育(项目经理):

  张耀辉(项目副经理):

  张 军(项目副经理):

  王 毅(安全负责人):

  高 煊(安全主管):

  高少光(安全副主管):

  李 强(机械部部长):

  翟思齐(拌和场场长)

  2、定点医院:佛岗县人民医院、佛岗县急救中心

  3、应急小组人员手机要求全天24小时开通、座机电话日夜有人值班。

  二、接到报警后,有必要时应及时与医院或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最快最有效的救援。项目部在进行上述工作的同时及时报告监理和指挥部,有必要时及时报告劳动部门。报告的同时,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做好记录(拍照),不得借口恢复生产破坏现场。

  三、应急控制中心设在中交集团二公局广韶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四标项目经理部

  1、车辆:粤BW9248 司机 郭刚 手机

  粤B18652 司机 崔文勇 手机

  粤F47449 司机 姜业虎 手机

  陕F29188 司机 吴红娃 手机

  2、节假日安排应急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并配备值班车辆待命。

  3、经理部配备应急药品:碘酊、紫药水、云南白药、药棉、绷带、胶布、蛇药及部分常用药物(板兰根、金银花、风油精、清凉油),药品存放办公室,负责人:王毅保管人:白雁

  四、事故发生处理步骤:

  1、机械交通事故

  机械交通事故一般发生突然,由于事发地点、时间的特殊,所以如果采取的应急措施不当,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交通事故一般分为:

  ①、伤及行人及其它物品造成损失;

  ②、翻车、碰撞伤及乘坐人员;

  ③、车辆、机械部分自身损伤;

  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

  应急处理:

  在公路上发生伤及他人以及与其它车辆碰撞、翻车等事故后:

  ①、驾驶员或乘坐人员先要竖起警告标记,积极抢救伤者,拨打当地120急救,就近送入医院抢救。在救护人员没有到达出事现场前,先实行自救,如压迫法止血、人工呼吸等,努力减少伤亡。如果有困难也可向周围的行人、过往车辆、单位部门请求帮助。

  ②、拨打122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报案时一定要讲清事故的地点、位置及现场的大致情况,在交警到达前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交警对事故的勘察。

  ③、尽快和单位领导取得联系,讲清事发地点、损失情况、需要什么帮助等。

  ④、如果事故车辆起火,应该就地取材,利用车载灭火器、土、砂压盖、用水浇(对油箱着火不能用水浇)用衣物等扑灭,并同时拨打119火警救助电话。

  ⑤、事故后,驾驶员要主动到交警事故处理机关送交驾驶证、车辆行使证件和事故经过书面材料,等候处理。

  2、紧急食物中毒事件

  紧急食物中毒事件,一般情况都是因为食物变质或误食野菌类造成,一旦事件发生后:

  ①、首先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抢救,也可拨打120救助。

  ②、立即向主管上级或应急小组负责人汇报情况,并同时向当地安全、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案情。

  ③、对食用过的食品、加工用具、现场保护看管好,以备公安、防疫部门取样调查。食堂有关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单位,听候询问调查。

  ④、如怀疑有人故意破坏,紧急状态结束后,单位负责人应发动群众积极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索,配合早日破案。

  3、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情况就非常危险。工地上通常使用和库存的有汽油、柴油、爆炸物品、氧气、乙炔、生活驻地电线线路及试验室常用的酒精等化学可燃试剂。如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

  ①、火灾就是命令,一旦发生火灾,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要立即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进行灭火。火灾初期是最佳的灭火时间,驻地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组织人员灭火;如若可使用机械设备,机械应选择有利地形,清除地表可燃物质,将火区隔离;如遇到大风应观测风向,注意保护人员及灭火设备的安全。

  ②、在灭火的.同时要尽快向119报警,一定要讲清出事详细地址、行走路线和燃烧物品种类、为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作参考。

  ③、单位上级领导接到火警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赶往出事现场:

  第一、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调查、询问引起火灾原因及起火材料;

  第三、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情况;

  第四、关闭火灾现场供电系统;

  第五、抢救未燃烧物资;

  第六、向当地政府报告火情。

  ④、火灾现场指挥人员如果根据易燃品的种类判断出有发生爆炸的可能,要指定专人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现场,指定安全集合点,并指定专人做好撤离人员到达集合点人员记录,疏散周围群众,防止爆炸引起的人员伤亡。

  ⑤、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原因,为处理事故责任人提供证据。

  ⑥、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要尽快向上级部门如实上报事故损失情况并调查和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属重大责任事故、失职、渎职者,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条条规程血凝成,安全操作必执行!

  用鲜血换来的操作规程,不能再用鲜血去检验!

  在此,项目部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保证安全”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紧绷安全弦、长鸣警示钟,屏弃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为优质、高效、安全、低耗地完成广韶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四标生产任务而努力!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7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全县道路运输工作,确保春运达到“平安、和谐、有序”,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公路畅通和运输,根据市运管处《阜阳市公路运输处20xx年道路春运应急预案》【20xx】0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春运旅客出行高峰期,当运力不足时,及时调配运力,有效地疏散旅客,防止旅客滞留。

  2、对恶劣气候后滞留的旅客,在天气条件允许时的迅速疏散。

  3、用于旅客集散地点的运力支援及其他应急之需。

  4、其中需要紧急疏散动力等情况。

  二、成立安全春运应急运力储备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办公室设在春运值班室,电话:xxxxxxxxxxx。领导小组在春运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全春运应急运输储备领导小组工作

  1、办公室负责掌握收集春运期间有关信息,传达上级春运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通知下属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县运管所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根据公路通行条件,及时发布停运决定,负责抢险运力的统一调度指挥,维护应急状态下的运输秩序。

  3、客运企业及时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灾害、客车停开要提前利用广播、告示等形式向旅客、驾驶员通报灾情,及时调整运力,疏散滞留旅客。

  4、各运输企业要确保做好春运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各运输企业负责人、春运期间指定的专门联络人员要将联系电话上报并保持24小时开机。

  四、应急保障车辆和人员

  按照需要常备应急运力储备23辆。其中由运输公司组织5辆,x集团x分公司组织客车10辆(其中5辆本地车辆、5辆外调车辆),运输公司和x集团x分公司的应急车辆负责长途旅客的应急工作。一运公司组织客车8辆,负责县内旅客的应急工作。由x县交通局车队组织货车10辆,x县第一运输公司组织货车10辆。

  各运输企业抽调车辆要在春运前上报应急办公室并做好登记台帐等基础资料,以便需要时能及时联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应急车辆的驾驶人员应该要求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好,身体健康。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保证及时运送专业救治和防控等人员,保障一切防控物资和设备及时送达。

  五、严明纪律,令行禁止。

  1、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报制度,确保信息“准、快、实”。

  2、统一领导指挥,按照各自职能分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作,严格执行预案的处置原则、程序、分工要求。

  3、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预案。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表彰奖励工作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原因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应急运力的调用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当x县运力出现不足现象时,有运管所调用本辖区应急运力,当地运力不足市向是运管处申请支援。作为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坚持值班制度,保证在需要时能及时调动,做到人在岗、车在位,一声令下,立即出动。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8

  1.事故风险分析

  根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对危险源的分析和评估,公司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有:车辆伤害、火灾两种事故类型。

  1.1可能发生的事故

  1.1.1车辆伤害事故:

  是指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引起的碰撞、碾压、翻车、坠落等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故。

  1.1.1.1引起车辆伤害的主要原因分析:

  (1)人的因素:

  驾驶员在不良生理、心理状态下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对道路上行人、车辆的动态采取应急措施不当;

  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驾驶员违章行车;

  GPS动态监控人员未能对驾驶员尽到警示、告知的责任,放任驾驶员的违章行为。

  (2)车辆的`因素:

  发班前、行车中、回场后检查不到位,未按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车辆运行里程长、邻近报废、车辆整体技术素质较低。

  (3)道路的因素

  大部分省道及以下道路设计等级较低,路面线形较差、视距不良、交叉口较多、安全设施不配套等;

  郊区、乡镇道路交通状况较差,行人、摩托车横穿公路等违法现象较突出,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较多且技术性能不良。

  (4)季节性因素:

  夏季、秋初:

  天气炎热,驾驶员易疲劳,车辆机件长时间在较高温度下运行,容易导致机械损坏;

  受季节性台风暴雨等影响,较常发生道路滑坡、崩塌等各类地质灾害和路面积水等,对行车安全造成危害。

  1.1.1.2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交通事故发生可能性较高,在一年四季当中,尤以雨、雾、刮风季节居多;道路因素中以事故多发路段、桥梁、急转弯、立交桥等复杂地面为主。

  发生的交通事故危害严重,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车辆

  损坏、建筑物受损以及波及周边社区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坏。

  1.1.1.3 事故影响范围

  发生事故现场、停车场、运输道路以及周边社区。

  1.2.1火灾事故

  1.2.1.1引起车辆失火主要原因分析

  (一)人的因素:

  驾驶员未按规定检查车辆,车辆在运行中发生的故障未能得到及时排除;

  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应急处置措施不当;

  乘客在车厢内吸烟,引燃车辆内易燃物;

  (二)车辆的因素:

  运输车辆线路、油路老化、车载电气设备短路,在运行过程中引起自燃;

  (三)季节性因素:

  夏季、秋初,天气炎热,车辆长时间高负荷运转。

  1.2.1.2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油路、电路老话,火灾事故风险较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和财产损失。

  1.2.1.3事故影响范围

  发生事故现场、停车场、运输道路以及周边社区。

  2.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益盛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应对突发事故,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下设现场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应急体系具体见下图:

  总指挥

  现场抢险组

  后勤保障组

  善后处理组

  副总指挥

  2.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设在公司办公室,日常值班室设在调度室。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

  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当总经理不在岗位时,由在场的副总经理为应急总指挥,行使指挥权)

  副总指挥:由副总经理担任。

  应急指挥部职责:掌握灾情、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发布抢险救灾指令;组织、协调力量抢险救灾;向上级汇报灾情与求助;安排赈灾,制定生产恢复措施;灾后评估和总结,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9

  为提高我局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能力,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内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处置原则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管理原则,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属地管理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原因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时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组长指令调度人员、物资到指定位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二)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组织工作

  (一)人员组织工作。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由办公室快速组织人员参加施救工作。

  (二)机械组织工作。由公路所成立应急抢修专业队,保证机械设备储备充足,保证应急使用及随时对县乡公路进行抢修,保障县乡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

  (三)车辆组织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货应急运输车辆储备和调配,及时组织运输人员、物资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四)物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公路所准备好铲、锄头、绳子等物资设备。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和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由局规建股、公路所、建设所组织,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人员调集和应急储备工作

  (一)公路畅通应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公路畅通应急保障组职责抓好落实。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运、货运车辆各10台,随时应急运输抢险等重点物资和人员运输。

  (三)信息收报工作。由局办公室及法规安全股及时收集因天气原因造成公路中断和客运停运、旅客滞留等信息上报局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响应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了解掌握情况,预测后果,及时上报。

  (二)以县事故应急指挥部为指导,服从指挥,协调好其他部门工作。

  (三)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快速组织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四)根据现场情况,依照相关预案的领导指示,配合好各单位现场应急救援的行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救援进程和信息。

  (六)做好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善后工作的调查总结工作。

  七、工作机制

  (一)启动应急预案前,执行应急任务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及人员,应每周对应急车辆及物资进行检查保养,严禁车辆和物资带病作业。

  (二)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应急的实际需要,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碰头会议,组织确定实施救援方案,各单位人员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三)一般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援和上报,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五)根据事故灾情变化和救援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六)主动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应对、处置知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学习,按照上级布置,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八、值班制度

  启动应急预案时,各二层机构要安排好人员值班。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切实加强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甘肃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南州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夏河县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行业道路运输、交通建设施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夏河县境内的道路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运输车辆发生火灾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货品泄漏造成污染;公路建设施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交通运输企业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

  夏河县道路运输车辆在夏河县境外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车辆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1)本预案是是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而特别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与《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夏河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2)夏河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各事业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报局应急办公室(局办公室)备案。

  (3)夏河县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县安委办备案。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实行县政府统一指挥下的各单位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

  (3)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预案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夏河县交通安全风险分析

  1.夏河县交通行业危险源和风险分析

  目前,县交通运输系统共有企事业单位4个,分别承担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省、县、乡公路改造与养护,地方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公路客货运输行业监督与管理等任务。

  近年来,我县交通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各等级公路项目的开工建设,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难度远远高于以往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各类营运车辆迅速进入运输市场,客观形成了点多、线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业管理难度。加之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反复性和野外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一旦发生都会在全系统乃至全县范围内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成员组成如下:

  (名单见附件)

  (2)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决定启动与终止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会同县安监局、公安局、县卫生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交通运输部门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指导或协调行动;安全生产事故由州人民政府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执行州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由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养护路政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股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有关股室相关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4)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局各直属单位、股室和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负责正常上班时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接警工作,其他时间及节假日期间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接警电话:7121682,传真:7121682。

  (5)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及职责

  通信联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春雄担任,负责处理媒体报道采访等相关事务,确保事故报道的可信性和真实性,对事故单位、政府部门及公众负责。

  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春雄担任,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指定时间内,将救援所需机械设备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客货运输应急救援组:组长由县运管分局局长万玛扎西担任,负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秩序保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紧急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事故的调查,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完善预防措施。

  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以属地为主,是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等级和类型,由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指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下设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应急保障、协同处置等部门并明确负责人。各部门的负责人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1)应急办事机构

  办公室:负责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调配提供应急处置工作车辆,协调应急所需设备的调用。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本单位人员或直属单位人员,报请上级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养护路政股:负责本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专家组的管理,协调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参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交通运输行业各方履行应急处置职责。按规定参与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定和送审报批工作。

  工程项目办:参与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针对发生事故原因,提出施工单位整改意见。

  财务办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

  (2)应急咨询专家组

  应急咨询专家组是由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的非常设应急咨询机构。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其职责是提供有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及应急行动的咨询和建议。

  (3)成员单位职责

  县运输管理分局:参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客货公路运输;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调集运输车辆疏散人员、抢运货物。代表县交通运输局参与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公路建设项目公司:积极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落实资金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车辆、设备、人员、物质和技术支持。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上级报告。

  2.预警行动

  预警预防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预警预防预案,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

  预警发布后,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上报和传递

  ①Ⅰ级、Ⅱ级、Ⅲ级事故信息报告

  对以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事故现场有关单位或人员要在30分钟内报告夏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甘南州交通运输局,并通报有关部门或单位。

  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县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州级层面支援的安全生产事故;其他需要报告的安全生产事故。

  ②Ⅳ级信息报告

  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夏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并通报有关部门或单位。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分级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I级应急响应: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启动和实施。

  Ⅱ级应急响应: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启动和实施。

  Ⅲ级应急响应: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和实施。

  Ⅳ级应急响应: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和实施。

  发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2.响应程序

  (1)先期处置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县交通运输局必须快速做出反应,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性、影响性等立即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请示拟采取的行动,并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救援队伍或者本辖区有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疏散现场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加强对事故的监视和控制。

  (2)分级启动预案

  根据预警级别和预警发布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报告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具体的应急行动。

  (3)应急处置与恢复

  在应急工作中,县交通运输局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并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协同县政府做好恢复和减灾工作。

  (4)处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跟踪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获取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和救援。必要时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和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动员交通运输系统专业人员积极配合参与救助,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3.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的检测、鉴定和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救援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4.扩大应急

  当Ⅳ级安全生产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县交通运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必要时报请其他有关部门支援。

  5.应急响应结束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偶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并征询专家意见后,经上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确认、批准,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交通运输局按照权限决定结束应急行动。

  六、信息公开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应急救援过程、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车辆调度补偿,清理道路,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一般(Ⅳ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保险理赔

  事故发生后,协同有关部门督促事故单位积极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落实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协助资金落实和赔付工作。

  3.事故责任调查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调查与处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属地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机构按规定参与配合,积极协助调查组的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或文件资料等。

  4.经验教训

  现场应急工作组在配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抢救有关情况的记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举一反三,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与责任,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并对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形成经验教训总结报告,一个月内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坚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明确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车辆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实现与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2.应急队伍保障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合理整合编组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相关企业抢险救灾能力,搞好预案训练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本地应急救援运输力量不足时,提请州、省交通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4.医疗保障

  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机构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同时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5.技术保障

  建立统一的应急保障资源数据库,通过相关网络和应用平台,实现全县应急保障资源等信息的联网与共享;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明确各类专家特长、联系方式、住址,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技术水平。

  6.后勤保障

  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需要,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方案,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保证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供应。

  7.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人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调做好治安工作。

  8.资金物资保障

  根据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而且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县交通运输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视救援物资储备,为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

  9.调集征用

  发生Ⅲ级(较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本地应急救援运输力量不足时,提请州交通运输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交通运输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各单位要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新《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演练

  县交通运输局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

  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应急演习。演习后应当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作书面总结报告。应急队伍一般每年组织演习一次应急演练。

  3.预案的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州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4.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以人为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镇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3.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总体应急预案》相关条款制定。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协同应对。

  建立预警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早发现、早报告、快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隐患或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5.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镇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于本辖区内的机关、村社、事业单位(部门)、企业等。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武平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成员:许勇武平派出所所长

  杨省镇党政办主任

  罗成波镇应急办主任

  谭应君镇财政所负责人

  向美蓉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陈小红武平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罗成波同志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企业、单位落实相关各项措施。

  同时设立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与治安组。办公室、各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室:由应急办、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承担沟通联络、组织协调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农服中心、计生办、经发办等负责,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的办公场所、食宿、相关物资准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提出医疗卫生资源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人员对伤亡人员实施现场救治、处置和转送工作。

  警戒与治安组:由派出所负责,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重点嫌疑人监控、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并制定紧急情况下安全保卫方案。

  应急情况发生时,即时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救援指挥部为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临时派出机构,负责统一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和分配、调度人力、物力等相关物资。

  三、预防预警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预防预警机制,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建立监测网络,设立监控点,发现安全事故及道路隐患,应及时向政府值班电话报告(70660008),镇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负责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镇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当前状况等基本情况;

  (2)事发地相关部门已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3)造成的影响;

  (4)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四、分级响应

  一旦事故发生,我镇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三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已能完全应对发生的事故,事故的发生没有造成人员被困,事故事态已被完全控制且没有扩大的'情况,没有需疏散或现场避险的人员。

  响应行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人员进行情况调查,排查相应安全隐患以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对发生生产事故的企业、单位、部门提供必要的医疗、物资帮助。

  2.二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不能完全应对发生的事故,但事故已受到控制,事故的发生造成少数人员被困或受伤,事故事态有扩大的可能性,需疏散或现场避险。

  响应行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时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全部到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开展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在接事故报告1小时内组织相应人力、物力赶赴现场救援。同时通知县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救助准备。

  3.一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不能应对发生的事故或初期响应失败导致事故不受控制,且事故的危害性较大并较易扩散,事故的发生造成较多人员被困或受伤且危险状况无法解除。

  响应行动:各工作组全部到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开展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在接事故报告40分钟内组织相应人力、物力赶赴现场救援。即时请求临近乡镇和县有关部门提供援助。

  五、响应程序

  1.接警。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迅速启动本企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采取自救措施,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疏散有关人员,保护现场和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报警(电话:110、120、119),同时报告镇值班室。

  2.确定响应级别及预案启动。镇值班室将情况报告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程序。

  现场指挥。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值班室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各小组到位,并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事故的处理与救援工作。

  现场恢复。现场救援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保护好现场以利事故调查的基础上,恢复区域秩序和组织疏散的人员恢复正常的生活,必要时提供相应的物资援助。

  六、保障措施

  1.交通运输保障。本镇长备有荣威SUV、猎豹两辆车,根据镇应急领导机构的指令随时执行应急运输任务,同时及时做好重点公路的除雪、除冰和清障工作,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通车。

  2.应急队伍保障。按照《武平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的规定,组织应急救援队、应急突击队。

  3.通讯保障。将应急成员单位的电信联络工具记录在册,建立通信信息库,利用电信联络工具或文字通报,及时传达救治进展情况,后勤组负责向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等进行联络通报。

  4.医疗卫生保障。由镇卫生院进行现场救治,与县医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5.治安保障。根据事故的性质,防止灾民和社会公众的情绪波动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动,保证社会稳定,提请公安治安大队警力支持,进行安全警戒。

  6.资金保障。原则上本镇自筹,如数额过大,申请县政府解决。

  7.物资保障。购置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备用。

  8.社会动员保障。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志愿者援助救灾。

  七、应急结束

  由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工作进展,适时公开发布信息,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八、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响应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妥善安置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后勤保障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抢修组进入实地对污染进行清理收集,防止隐患隐藏。

  2.社会求助

  向社会公众呼吁,争取志愿者伸出援助手,对灾民灾情进行物质或资金捐赠,赠物赠金由后勤组专人保管,专款专用。

  3.保险

  与县财产保险公司建立保险机制,由财保公司根据灾情损失进行理赔。

  4.调查总结

  事故的调查总结由镇应急指挥部承办,调查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

  九、附则

  1.我镇每三年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评估报告需要对本预案进行修订的,报请镇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并将修改内容通告相关部门。

  2.本预案由武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2

  为切实加强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确保高新区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阻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和完善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现结合枣山镇道路交通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提前预警,及早准备,快速行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交通有序,道路安全畅通。

  二、指挥机构

  为切实保障各项指挥、调度工作顺利实施,决定成立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指挥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主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其他交通管理员为成员的指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挥高新区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相应制定本辖区工作预案,做好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天气信息的预知和警示。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遇有大雨、雪、雾天,公室要及时通知各单位,对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早安排、早行动,争取工作主动。

  (二)做好交通管制、物资器材准备工作。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准备好应急警车,明确驾驶员及其所负责的任务,并保持车况良好;事故处理科要准备好清障车辆,保证随叫随到;各成员要保证勤务装备和警示标志的齐全、完备,包括照相、摄像器材、提示牌、反光锥筒以及禁止驶入、车辆慢行、车道封闭标志牌等。同时,上路执勤管理员要携带器具,包括手持或车载通信工具和反光背心、照明器材等。

  (三)交通管理措施。一旦出现恶劣天气,立即先交警一大队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周密安排人力,采取领导带班制,全体人管理员要迅速到位,定岗、定责,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认真观察,了解路面情况。对辖区大雾、冰、雪路段的起止地点、变化趋势、能见度、交通流量等秩序情况认真观察,掌握基本情况,及时采取交管措施并向交警一大队领导汇报。

  二是采取固定与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昼夜轮流执勤,加强对路面的管控。辖区要重点对设岗路口及桥梁、急弯路等交通复杂路口、路段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交通堵塞,加强巡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执勤中,要采取警车前导压速行驶、在路口发放警示卡、巡逻过程中喊话、间隔放行等方式,提示司机减速慢行,开启防雾灯,注意行车安全。对夜间无雾灯或灯光不全的车辆要禁止其通行。当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结冰、积雪,无法保证车辆安全行驶或发生严重阻塞时,要立即报告指挥中心,封闭出现情况的道路,并实行分流。对不能分流的车辆实行截流,采取暂停、缓行、优先放行等措施,逐渐化解堵塞,直至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三是遇有交通事故,迅速到达预定位置,正确保护现场,快速勘查现场,快速疏导交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要做到"一控、二摆、三勘、四报、五清撤"。一控:控制现场,指挥、疏导过往车辆;二摆:迅速摆放警示标志,设置导流或交通管制标志,并安排民警负责外围警戒;三勘:抢救伤员,对现场进行快速勘查;四报:对重特大交通事故要迅速向大队领导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对需要封闭局部路段的,上报大队领导采取封路交通管制措施,通知医疗等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五清撤:迅速清理、撤除现场,因交通事故发生交通堵塞时,事故处理科要先将事故车辆移至右侧路肩,放行被堵车辆,疏导交通,然后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在未恢复交通前,绝不允许撤离现场。

  四是及时清除因恶劣天气造成倒塌的树木和广告牌等交通障碍物,对发生故障的机动车辆,要及时帮助排除故障。一时难以排除的,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就地设点执勤指挥疏导交通,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四、几种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处置方案与治安事件的处置办法

  (一)大雨、大雾及能见度低时交通管理处置对策

  遇有大雨、大雾低能见度的气象情况下,执勤民警应加强机动巡逻,在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应通过车载广播喊话提示的办法,要求驾驶员必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经大队同意可依照规定采取局部或全路段封闭的交通管制措施,但在道路上的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驶离雾区,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未按国家标准安装雾灯的机动车辆进入雾区的,执勤交巡警必须责令其就近选择安全路段的路肩停车,并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对能见度在50—200米的大雾天气,要禁止“三超”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

  对交通流量大的公路,各中队应采取交通分流,限制流量,或对过境车辆采取编队通过、巡逻车开道压速护送通过的办法,确保行车安全。

  (二)恶劣气候条件下交通事故的处置对策

  恶劣气候条件下接报和发现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设置现场警戒区,积极抢救伤者,维护现场秩序,指挥疏导交通,迅速控制局势,并迅速向交通事故处理科报告。

  发生交通事故后同向车道可通行的,应当在事故现场后方500米内,分别以指示、禁令标志和反光锥筒等设施,设置车辆减速区和现场警戒区,指挥车辆有序通过;同向车道完全不能通行的,应分别以指示、禁令标志和反光锥筒等设施,设置车辆减速区、现场警戒区、双向行车区,引导车辆减速借道和让道行驶,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和多次事故。对已接近事故现场无法借道行驶的车辆,应责令其依次有序停放,确保事故勘察、施救车辆驶入现场。

  对肇事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人员受伤的一般、轻微交通事故,由执勤民警或事故处理民警按事故处理简易程序处理,迅速将事故车辆移开或拖离现场。对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多车碰撞、肇事成因复杂的事故,事故处理民警和执勤民警应按各自的职责,实施现场勘察,组织交通疏导,现场勘察完毕后,应立即将道路上的事故车辆和遗留物品转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严禁事故处理人员在道路阻塞的情况下撤离现场。 需要紧急救护伤员、灭火或拆爆、排堵车辆的,应立即通知医疗急救、消防或其他救助部门赶赴现场,需要增调警力的,应立即报告或由现场指挥员直接调集警力,必要时可向市局或支队报告情况,求得警力快速支援。

  (三)治安事件的处置对策

  恶劣气候条件下接报和发现群体性治安事件,民警应迅速赶赴现场,在市区必须5分钟内到达现场,在郊区必须10分钟到达现场,干线公路20分钟内赶到现场,其它公路5分钟内出警,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先期处警,对非辖区的报警求助应先处置后移交,并立即报告上级公安机关。现场民警应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疏导劝阻工作,劝告群众离开公路,维护现场秩序,确保道路畅通。事态严重的,应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交通管制措施,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对在道路上利用交通工具作案和车匪路霸、抢劫(夺)犯罪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必要的堵控措施,全力以赴,制止不法行为,抓获犯罪嫌疑人。

  20xx.10.8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3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做好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险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相关交通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目的:全面提高本系统处理交通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制依据: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消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在我局职权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活动,适用本预案。

  工作原则:遵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二、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启动

  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 长:马 锐

  副组长:余利群 王建晖 王 燕 胡先武 刘 辉

  王立胜 王 涛

  成 员:储 宏 张永昊 金 峰 刘会兵 吴高尚

  王 宏 张毅平 李学清 郑相权 张 勇

  程泽永 金 涛 吕绍瑚 李冬兵 许晓东

  许远胜 李 勇 胡 波 徐家麒 潘申好

  胡 诚 洪永保 王绍华 胡启云 李金祥

  肖 瑞 万光明

  应急预案的启动

  发生以下重特大事故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发生交通客运、货运和危货运输事故时;

  2、发生公路桥梁事故时;

  3、发生由于道路损坏、路障、山体滑坡造成的交通事故时;

  4、发生汽车站严重滞留旅客,且汽车站无力安排运送时;

  5、接到县政府抢险救灾紧急指令时;

  6、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

  7、遇极端恶劣天气或特殊时期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

  三、领导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主 任:王建晖

  副主任:储 宏 刘会兵

  成 员:任秀梅 许远胜 后其龙 黄 静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抢险救援人员思想发动、开展抢险救援舆论宣传、掌握事故灾害及遇险人员情况、传达救援命令、报道事故信息。

  2、在应急指挥领导组的领导下,协调指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全系统紧急调用事故应急救援所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宜;

  4、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适时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救援组

  组 长:余利群

  副组长:张毅平 李学清 张 勇 金 涛

  成 员:运管所、黄林交管站、斑竹园交管站组建应急救援一大队,负责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公路局、地方局组建应急救援二大队,负责公路抢险保通应急处置;海事局组建应急救援三大队,负责水上搜救应急救援处置。

  主要职责:

  1、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投入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使伤员得到及时救助;

  2、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

  3、各单位负责人要保障应急人员到位;

  4、执行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应急车辆保障组

  组 长:胡先武

  副组长:张 勇 郑相权

  成 员:潘申好 胡启云 洪永保 王绍华 李金祥

  肖 瑞 万光明

  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事故及人员遇险事故救援工作;

  2、储备应急车辆:客车15辆,货车10辆,维修车辆3辆,出租车20辆,城市公交2辆。

  3、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客货运输事故现场,投入救援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使伤员得到及时救助;

  4、交通运输系统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时,负责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5、负责应急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6、执行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应急机械及物资保障组

  组 长:王建晖

  副组长:张永昊 王 宏 吕绍瑚

  成 员:全县所有道班职工(含地方局、公路局养护中心)

  主要职责:

  1、储备清障机械:铲车7辆,挖掘机3台,自卸车10辆;储备应急物资:适量的沙粒和麻袋;

  2、保障应急车辆、机械所需合格的驾驶员;

  3、负责保障自卸车辆、机械、驾驶员随时投入到事故抢险之中。同时要制作好抢险标志,如:“总指挥”、“副总指挥”、“执行交通应急抢险任务”等。

  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 燕

  副组长:储 宏 金 峰

  成 员:林 敏 游 娜 何 丽

  主要职责:

  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购置、保管、供应抢险物资,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质保障。

  应急救援工作实行AB角制度

  应急指挥领导组及下设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无论何时启动应急预案,均以“应急预案”确定的人员担任,A角为各组组长,B角为各组副组长。如组长不在岗时,由副组长自行接替,组长、副组长离岗时应做好交接事宜。

  四、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应及时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信息报送局安全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局应急办应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局安全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局应急办要立即上报县安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危险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预警行动

  局应急办接到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在事态严重时,要及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局。

  3、应急响应及处置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制订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领导组报告。

  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领导组接警后,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迅速派出观察组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各应急救援队原地待命并进入应急状态。接到事故信息和指令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职工、群众和有关人员开展自救、互救行动,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事态扩大,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观察了解情况后,并立即向县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汇报,县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决策,依据事故性质及大小派出相应救援小组前去实施救援。

  4、宣传、培训和演练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及干部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掌握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

  五、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金寨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牵头制订,是金寨县交通运输局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灾难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各股(室)、站、所应根据本预案制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局应急办备案。

  2、奖励和责任追究

  各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灾难,必须按预案规定立即投入安全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尽力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有突出成绩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因玩忽职守、造成应急工作重大失误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教授和处置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物资经费、处置力量等各项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分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局长、局属各中心负责人。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股。由安全监督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审定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局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道真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三)根据需要,会同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道真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由县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服从现场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局属单位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属单位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工作。

  (五)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审定应急经费预算,统一调配人、财、物和其他资源。

  (六)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积极配合和协调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七)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三)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四)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五)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六)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第八条局属各中心职责

  组织或参与所管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局属相关股室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会同局相关股室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处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监督股:负责参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协调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订和负责送审报批工作。

  (四)工程股、养护股:参与交通建设施工、公路养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事故责任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财务股: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协助办综合公室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条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参与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设备、人员、物资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事故报告机制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道真县交通运输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开展现场自救、互救行动。

  事故发生在异地的,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获知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当地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了解前期情况,协助当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和后期工作事宜。

  (二)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天气情况、道路状况等环境情况。

  2.事故及险情的控制、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事故险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如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报送事故车辆的类型、车况、核定座(吨)位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始发情况、货物名称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情况。

  4.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5.道真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二条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救援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通救援通路、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及其他物证等。

  第十三条应急响应

  (一)在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并立即安排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好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事故现场如遇国家或县政府统一指挥时,局应急机构要与相关单位派出的应急救援处置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领导,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救援。组织领导要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传达指令,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指挥与协调

  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在接到各级政府或上级事故信息的指挥命令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事故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一)传达县政府和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协调、配合、指挥分管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并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动态。

  (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和动态,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的实施方案。

  (五)调集运输行业的运输力量,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紧急运输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救助

  (一)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所在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或事故影响区域范围扩大的,要按规定通过事发地政府请求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必要时,可以请求政府征调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应急事故单位的请求,经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同意,可以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第十六条新闻报道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事故信息报道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耦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由县人民政府决定结束应急行动,终止实施相关预案,应急救援撤离现场。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有关单位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县交通运输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接任人自然为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未达指挥岗位时,应按本预案规定的岗位顺序自动替补人员承担责任。

道路安全应急预案15

  根据园林、市政、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交通安全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一、应急处理原则

  1、项目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抢救受伤人员是第一位的任务,现场指挥人员要冷静沉着地对事故和周围环境作出判断,并有效地指挥所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积极抢救伤员,安定人心,消除人员恐惧心理。

  2、事故发生地要快速地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发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类型,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针对事故的性质,迅速作出判断,切断危险源头再进行积极抢救。

  4、事故发生后,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使事故现场处于原始状态,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据,这是现场应急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明白并严格遵守的重要原则。

  5、发生事故单位要严格按照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遵循事故报告原则,用快速方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培训演练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根据工程项目生产的特点,施工场区人员的构成情况,以及施工场区周围环境状态,按照已确定的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内容,制订培训和演练计划;

  ②按照应急预案和公司总部的年度计划规定和各项目经理部的计划安排,按时按计划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各种应急反应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应急反应技能的演练;

  ③协助组织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内的各类应急反应队伍,建立各项应急反应机制;

  ④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反应的不足和缺陷,独步完善各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应急反应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应急反应技能演练和实施中所获得的信息,及时反馈反应操作副总指挥,作好应急反应的人力资源资料和应急能力资料档案的归档。

  4、危险源评估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工程技术服务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9、应急人力管理部

  ①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订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

  ②按已制定的项目施工场区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协助项目施工场区建立和配置各种应急反应救援小组;

  ③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各应急救援小组的人员变更,数量到位状态;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作好人力资源的数据储备;

  ⑤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周边它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应急反应人力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三、危险源的确定

  1、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2、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

  3、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火灾)。

  4、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6、食物中毒。

  7、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四、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应急预案的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为:

  (1)死亡数在1人以上;

  (2)直接财产损失在4万元以上;

  (3)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2、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启动应急反应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

  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

  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及时启动协议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五、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总部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各类事故的处置程序和抢险措施

  (一)处置程序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当时的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进行现场抢救,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报警,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排险,并根据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线图,并确保通道的畅通,遇突发紧急事故时,由专人指挥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根据不同的事故,明确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

  (二)报警和联络方式

  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在进行现场抢救、抢险的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进行报警,如有人员伤亡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如果发生火灾,应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

  (三)各类事故的抢险措施

  1、触电事故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边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2、坍塌事故的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3、机械伤害事故的抢险措施

  (1)对于微小伤,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医院。

  4、中毒事故的抢险措施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5、火灾事故的抢险措施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七、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一)应急电话

  1、通讯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作用意义

  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理电话、通讯的畅通和正确应用,对事故的及时急救、控制事故的严重度具有很大的作用,发生事故和情况向远程有关单位部门发报救电话。工伤事故现场重病人抢救报救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报救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救助。

  2、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应用和畅通

  在室外附近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了解,在应急时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报救。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节假日、夜间等,房内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击碎窗玻璃,就可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报救。电话旁应张贴常用紧急急用查询电话和工地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

  3、电话报救须知

  救护电话号码为“120”,火警报警电话为“119”,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好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机或传呼电话号码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用电话通讯联系。基本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给予清除,以利救护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备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

  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

  放置要有一定的合适位置,使现场人员知道。

  (三)其他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由于采光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有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油灯等设备。

  由于现场有危险情况,在应急处理时就需要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有时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最好还能配置安全带、安全绳、担架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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