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13 10:44:3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社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社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科学、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同时进一步规范我市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方针,贯彻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依靠科技、加强协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分级分类分别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中毒11人至99人的重大安全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中毒100人以上(含100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我乡存在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我乡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

  (1)重大、特大火灾事故;

  (2)重大、特大爆炸事故:

  (3)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大、特大中毒事故;

  (5)重大、特大煤矿事故;

  (6)重大、特大非煤矿山事故;

  (7)重大、特大建筑事故;

  (8)重大、特大电力事故;

  (9)重大、特大学校伤害事故:

  (10)其他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三、应急救援责任制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乡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分级分单位负责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乡政府对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工及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总指挥长:xxx(乡党委副书记、xxxx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指挥长:xxx(乡人大副主席)

  成员:党政办、林业站、社会事务办、社保办、工会、派出所、国土所、农机站、交管站、财政所、基教办、武装部、司法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各中小学校长组成。

  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

  主任由党政办主任陈开龙同志担任。

  五、现场抢险救援分工

  事故抢险救援分成8个组

  (1)事故抢险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乡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消除险情等工作。

  (2)技术指导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林业站、武装部人员参加,结合政府专项预案和企业场内预案,负责灾情分析监控、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3)治安管理组:乡派出所牵头,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乡卫生院牵头,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财政所牵头,乡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物资装备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社会事务办牵头,社保、工会、保险、乡人民政府、事故单位参加,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处理善后事宜。

  (7)信息新闻组:文化中心牵头,相关监管部门、社会事务办、乡人民政府参加,负责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等工作。

  (8)事故调查组:乡派出所或相关监管部门,搜集有关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会同抢险组、技术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六、主要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和解除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4)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5)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七、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八、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①负责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协调、组织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

  ②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③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

  ④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⑤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⑥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

  九、应急救援体系和演练。

  (1)应急救援预案分级

  制定企业各类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村级应急救援预案、市级政府应急救援预案、乡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构建企业、乡、村三级应急救援体系。

  (2)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场内预案)

  针对企业内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有可能导致发生的各类事故而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事故发生,按企业场内预案实施救护。需要场外救援的,请求政府启动政府应急救援预案。

  (3)乡应急救援预案(场外预案)

  针对乡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而有可能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制定的应急预案。

  (4)村级应急救援预案(场外预案)

  本村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需迅速启动村级应急救援预案;村属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需村级救援的,可请求村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5)应急培训和演练

  各村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训练和演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纳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掌握应急救援知识、增强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迟报、瞒报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2)未及时到位、延误抢险救援时机的;

  (3)对事故中受伤人员拖延或拒绝医疗救治的;

  (4)阻挠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调用的;

社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xx〕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xx〕13号)以及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xx〕19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就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应急救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是降低事故风险,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预案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从整体上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仍有很大差距,主要问题是:预案要素不全、可操作性不强;企业内部上下以及企业预案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预案相互衔接不够;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还没有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预案演练工作开展不够,等等。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或应急管理机构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防范和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目标,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到xx年底,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落实机构和人员,制定计划和目标,按地区、分行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分类解析不同形式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通过抓典型、以点带面、提供范本等形式,及时解决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通过专业培训、技术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应急管理知识和预案编写方法,督促、指导本地区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编制导则》)及行业标准编制和完善应急预案。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重大危险源状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关键工作岗位和重点工程制定应急预案。要组织各职能部门,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危险性分析和论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能,做到快速反应、应对有序;制定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简洁易懂、功能齐全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案;要简化现场处置方案,做到分工明确、应对有效。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基层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三、全面做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工作。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今年年初应急预案备案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按照《编制导则》和有关行业标准,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一次系统的修订和完善。对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要通过培训和演练,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做到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预案相互衔接,形成体系;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应结合备案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修订,通过专家论证和评估,提高企业应急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有关企业要按照《编制导则》和有关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落实部门和人员,抓紧做好应急预案的重新编制工作。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总部)基本符合和不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经修订或重新编制后,于xx年6月底前报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中心")和相关部委的安全监管或应急管理机构备案。

  各中央企业要加强对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管理,提高下属企业应急预案的实用性,指导下一级企业建立结构合理、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要通过预案备案审查工作,使下属企业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相互衔接。同时,要与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互衔接。各中央企业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报送所在地市(地)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并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请各中央企业在xx年底前,将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总结和二级企业制定的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电子版,报送国家应急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或应急管理机构。

  四、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应急预案备案程序,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组织专家对重点行业的企业预案分类进行备案审查,总结经验,提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与此同时,要按照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七项部门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编制导则》的要求,在xx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送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预案涉及的相关单位。

  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xx年底前,要将本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总结和省、市(地)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电子版,报送国家应急指挥中心。

  五、广泛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应急预案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人员提高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应急工作程序,提高应急处置和协调能力,在此基础上,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基本的应急技能、熟悉企业应急预案、掌握本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急水平。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度,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和多种形式,使社会公众了解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掌握基本的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六、加强预案演练,及时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要通过桌面推演、实战模拟演练等不同形式的预案演练,解决企业内部门之间以及企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等问题,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年度演练计划,定期组织预案演练。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模拟演练,其它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针对发现的问题,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要对预案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将评估和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社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一、事故分级

  按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四级。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镇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对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食源性寄生虫病的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由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坚持按照应急处理的要求,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中,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控制

  镇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各村(社区)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实行分级控制、分级管理。特别重大及跨地域、涉外的食品安全事故,镇政府直接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各村(社区)直接负责本辖区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积极给予协助和支持,确保对突发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立即作出反应,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应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和信息渠道等系统,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科学应对,加强合作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科学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人民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镇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和教育秩序等工作。3、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学校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监督执行。4、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学校法人代表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教育。5、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经费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新闻宣传六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牵头,镇派出所等部门参加。主要工作职责是: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并及时向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经费保障组:由镇财政分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经费保障。

  4、善后处理组:由党政办牵头,镇司法所等部门参加。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劳动保障、保险、教育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由上级有关部门负责,镇抽调人员协助。其职责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组要根据其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新闻宣传组:由镇广播文化站牵头,镇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并参与做好信息工作。

  (三)应急处置指挥长徐珂(镇长、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各村(社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服从镇应急处置指挥长统一调度和指挥。

  五、应急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事故分级及响应标准见附件1,应急响应流程见附件2)。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响应。镇人民政府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根据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情况报告

  各村(社区)和各单位发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

  (二)事故评估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和确认。

  经评估确认,凡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之一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

  (三)应急处置

  1、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办公室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视事故情况研究决定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或部分启动预案。

  2、应急预案启动后,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医疗救护组、经费保障组、警戒保卫组、事故调查组即进入工作状态,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上报指挥部。

  3、事故发生地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4、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处理和中毒人员的救护工作。

  七、奖惩

  (一)奖励

  镇人民政府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或者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报告、通报、调查、控制和处理等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由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性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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