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19 12:51:2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1

  为有效降低我区养老机构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结合我区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精神,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的思想,防范于未然;切实保障养老机构老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遇到安全突发事件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责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预防为主,果断处理,积极处置的原则;坚持积极主动和及时、合理处置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供养及服务老人的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防范措施

  (一)排查危险源,建立安全突发事件事故资料数据库

  针对易发生安全突发事件事故的养老服务供养机构要逐一进行排查,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地质状况,院内供电线路布设、生活设施等情况,重点建立有关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

  (二)掌握老人动态,加强疏导和教育

  各养老机构,特别是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平时要对老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加强安全常识教育,使他们掌握应对安全突发事故的`基本常识和防范意识。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注重防范于未然

  1、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2、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格把好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不购买变质和不卫生食品,以防食物中毒,做到卫生、安全、可靠。

  4、冬季要加强供养和服务对象的取暖安全,检查取暖设备是否正常,有无违规使用取暖设备。

  5、保持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6、指定工作人员定时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尤其在夜间,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

  7、坚持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管理人员带班和入住老人轮班制度,遇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8、勤洗勤晒衣被,防止病毒侵身。

  9、禁止乱拉乱接电源,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在床上吸烟等。

  10、加强厨房的管理,做到人走火灭,禁止在不安全地方生火取暖,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1、如发生老人争吵,应及时规劝教育,防止发生打架斗殴。

  12、遇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不要让老人外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3、加强对菜刀、镰刀、锄头等利器工具以及农药、消毒液等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伤害及中毒事故。

  14、建立和完善请假制度,管理人员每天要清点人数,防止老人走失现象发生;加强来访人员登记工作,防止外来暴力侵害和偷盗事故的发生。

  15、建立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台账,安全检查台账需明确记载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或计划整改方式、整改或计划整改完成时间。

  五、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养老服务机构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在火灾事故中要做到“熟练掌握“三知、四会”即:

  (1)知道单位内部消防设施位置;

  (2)知道疏通道和出口;

  (3)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

  (4)会组织疏散人员;

  (5)会扑救初起火;

  (6)会穿戴防护装备;

  (7)会操作消防器材。

  3、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使用方法:

  (1)拔销子;

  (2)握管子;

  (3)压把子;

  (4)左右喷。

  (二)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现象,养老机构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应迅速拨打120救助电话,食物中毒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最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2、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区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督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传染或致毒食物人员的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或导电物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事故原因并记录。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如发生治安案件,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及时报110处理,并保护好现场。

  2、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由乡镇、街道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3、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4、养老机构应积极协助有关单位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老人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如老年人发生意外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最快时间赶到老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实时状态,第一时间做好救护和保护,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养老机构自身原因,应及时进行改进,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养老机构防汛应急预案

  如养老机构在汛期发生被淹事件,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以最快的时间赶到老人所在房间或现场,判断被淹的状态,了解周边和汛期发展状况,采取措施,避免老人受到财产损失和人生伤害。

  2、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

  3、及时对防汛情况进行分析,如养老机构无法继续居住,尽快通知老人家属,并联系防汛安置部门。

  4、妥善转移老人,有条件的老人当面转交至家属,由家属进行安置,无法联系家属的将老人转移至政府安置点,并派专人对老人进行跟踪服务,确保老人安全渡过汛期。

  (七)其它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其他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相关材料备案。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

  5、妥善处理事故。

  六、主要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内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向乡镇、街道和区民政局以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并做好稳定工作。

  3、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乡镇、街道和区民政局以及相关部门。

  4、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5、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6、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对照目前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设立全区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全区民政系统的养老服务机构防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区民政局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传达、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配合上级开展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的救援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应急工作小组:

  1、抢险救援应急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民政系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发生后的抢险救援工作,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协调镇(街)及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负责因防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

  2、疏导疏散安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养人员的'疏导疏散和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及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公共财产和抢险物资的安全保卫,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后勤保障督导宣传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救援救助资金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分配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人员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医、有安全住所;负责对外联系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1、接到养老机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后,民政局系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局进入紧急状态,取消在职人员休假、双休日、假日和公务出差,全力抢险救援工作。

  2、民政局防安全应急工作小组接到领导小组命令后,按照各自职责要求,立即前往事发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救援救助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迅速收集汇总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汇报。

  4、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

  5、落实上级领导对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防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的指示、批示。

  6、加强与区政府应急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事件处置信息。

  五、组织纪律

  民政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单位应有“安全工作一盘棋”的全局意识,服从局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各组工作由组长负责召集人员、分配工作任务,各小组人员应服从组长的领导,并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分配下达的任务。不服从领导以及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影响的,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预案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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