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应急预案

时间:2024-07-01 13:03:3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供暖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供暖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暖应急预案

供暖应急预案1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确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

  (二)主要任务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部门联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管理职责,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统筹今冬明春集中供热保障工作,确保群众用热安全稳定供应。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xx市xx区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信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水务局、公安分局、区气象局、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各街道办事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

  三、责任分工

  (一)相关部门

  1.区住建局:及时落实市、区各级部门提出的供热工作要求,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供热相关法规及供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允许居民查阅物业服务公司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的供用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教育、引导物业服务公司规范供热,不得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违法行为,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处理有关小区物业内部供热问题投诉。

  2.区发改委: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中石油、省天然气公司等上游单位协调争取气源;每日对天然气保供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宜;优先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天然气锅炉用气;协调热电联产企业做好供热保障工作;参照制定采暖期高峰供气天然气财政补贴方案,减轻天然气公司和集中供热企业经营压力;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

  3.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集中供热奖补资金保障。

  4.公安分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区各派出所及相关科室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5.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及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热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指导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6.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供热特种设备监察及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

  7.区信访局、区委网信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12345热线):受理各类供热投诉,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交办。对投诉集中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的问题、投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区住建局交办;对投诉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区发改委交办;对投诉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区公安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乱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的各类投诉,向相关街办交办;对于其他投诉,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8.区气象局:负责全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9.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市物发〔20xx〕117号、市发改价格〔20xx〕15号文件要求,负责调解各自辖区内供气供热矛盾纠纷工作。

  (二)水电气暖企业

  1.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

  2.自来水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水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水管道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水。(区自来水公司、经发水务)

  3.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采暖期间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xx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xx玉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xx通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4.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xx渭北供热公司、大唐供热公司、xx城区热力公司、中节能西北分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协调机制。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区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积极争取天然气气源供应,根据气象状况及时启动集中供热,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及时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对集中供热问题进行炒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区住建局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各天然气公司每日向区发改委报送日用气量、日供气缺口,区发改委汇总后报送区住建局。公安分局每周向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偷热问题查处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周向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供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供暖应急预案2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冬季供热期间出现影响居民正常采暖和重点用户正常用热的紧急情况,确保居民正常采暖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结合本县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系统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机构

  1.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对应急保障金的启动使用。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下属各科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系电话:8888666。

  2.设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建立相应指挥系统。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紧急情况的紧急处置组织指挥工作。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进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热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热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因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件:分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热质量或纠纷,个别人冲动闹事。

  2.重要事件: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甚至可能出现停热或已短时间停热的情况;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事件。

  3.重大事件: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出现停热并达12小时以上并协调无果的;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集体上街或上访行为的事件。

  (三)紧急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小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局部设备(管道)运行中断但没有影响锅炉运行或正常供热,修复费不足5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影响锅炉停运3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供热。修复费不足20xx元的事故。

  大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单台锅炉停运1天或影响供热4小时以上,修复费在20xx-50000元之间,没有人员严重伤害的事故。

  特大事故:设备数损坏严重,供热处于瘫痪状态,修复费用在50000元以上,或造成至少1人重伤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条件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者。

  (四)其它紧急情况。包括供热用煤出现短缺的紧急情况。

  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一)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1.一般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置后,办公室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2.重要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主管县长报告,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置后,办公室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4)认真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如因欠费问题引起的,则按程序准备材料,向财务科申请应急资金,做好紧急救助准备工作。

  3.重大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热管理办公室。

  (2)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领导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门报告。

  (3)主要领导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则启动重大事件应急程序,向财务科申请应急资金;如因供热站存在严重管理问题,则除进行临时紧急救助外,可考虑对该供热站采取临时代管措施。

  (4)对准备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供热站,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代管准备工作。

  (二)应急事故处置程序

  1.事故报告程序

  小事故:3天内报到技术科,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一般事故:1天内报到技术科和分管经理,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大事故:立刻报告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供热站协助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特大事故:立即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由公司将事故情况上报县主管领导。

  2.事故的应急措施

  小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4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技术科。

  一般事故:责任科室立即组织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6小时内抢修完毕,通知技术科和分管经理。

  大事故:责任科室立即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8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

  特大事故:责任科室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险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争取最短时间恢复正常供热,并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由公司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上报县主管领导。

  3.事故处理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发生。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意毁灭证据及现场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小事故:由供热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工程技术科批复意见、存档。

  一般事故:由供热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工程技术科、分管经理批复意见,技术科存档。

  大事故:由供热站写出事故经过,技术科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分管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技术科存档。

  特大事故:由事故发生的供热站写出事故经过,技术科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分管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技术科存档;并在应急领导小组将事故原因分析、预防措施上报县主管领导。

  (三)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1.供热用煤短缺的紧急处置。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储煤情况,一旦出现用煤紧张的情况,及时通知煤炭公司协调煤炭运输。

  2.停水、电的紧急处置。及时通知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组织协调好供水、供电工作。

  四、可启动的应急机制

  (一)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供热特殊情况下,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对应急事故和事件联合进行协调的一种方式。供热期间出现的一般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各单位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要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各单位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大应急事故和事件启动县联动协调机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机制。信息快速反映机制是在供热值班信息系统和组织网络的支持下,对应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时处理的一种快速的反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和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供热动态预警机制。供热动态预警机制是对可能出现的寒冷天气、不稳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种警示,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供热站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公司供热动态,上情下达;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供热站及锅炉房有关控制调度部门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暖情况和动态。

  (四)事故抢修抢险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是对出现的各种供热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的一种能力。制订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供热质量评测机制。供热质量评测机制是对供热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供热质量纠纷进行评判的重要依据,是供暖单位加强供热调节,提高供热质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视,明确并规范测温的频率、时间、测点、数量、方法以及原始纪录、统计工作。要按规范要求,组织检查力量和测温队伍,对锅炉房供热情况和用户采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热问题及时处理。对用户的供热质量投诉,要进行实测并记录在案;对涉及经济赔偿的供热质量投诉,必须有法律认可的第三方见证和有三方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

  (六)应急临时代管机制:应急临时代管机制是冬季供暖期间,供热站出现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对供热站所采取的临时接管的应急措施。

  (七)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是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的重要保证。要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要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供暖应急预案3

  一、应急组织为加强对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的组织和协调。

  做到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局长张桓担任组长,主管副局长杨学河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城建科、财务科、质监站、安监站。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局长杨学河兼任。

  二、应急预案

  1、分级响应程序

  按照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特别重大)、二级事故(重大)、三级事故(较大)三个级别。

  2、预案启动

  一旦确定发生二级以上事故,由县应急委员会向省、市应急委员会报告,由上级部门启动应急专项预案。

  三级事故发生后,由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

  3、响应程序

  (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指挥小组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县应急委员会。

  (2)接到事故报告的相关部门立即赶往现场,并启动先期处置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指挥小组按照事故的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迅速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3)指挥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发展态势,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必要时组织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提出对策方案。

  三、后期处置

  (1)结束程序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由县应急委员会责成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

  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审批后,由指挥小组宣布应急救援终止,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公众。

  (2)事故调查

  指挥小组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3)总结建议

  指挥小组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指挥小组向县应急委员会、上级主管部门分别及时做出书面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调查中查明的事实、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各种必要的附件、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等10项内容。

  四、应急保障

  指挥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

  (1)队伍保障:

  建立专业工程抢险救援队伍和骨干力量。

  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经费保障:

  用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等所需经费,要通过预算予以落实。

  (3)物资保障:

  围绕“明确一个机制,建立一个数据库”的目标,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配备各种安全作业工具,做好防护措施,保证抢险人员生命安全。

  五、严明纪律

  1、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以便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战斗力。保证拉得出,战得胜。

  2、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责,精诚团结,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

  3、严格通讯联络制度,指挥小组领导及成员的电话、手机保证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关机。

  4、严格责任制度,要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到位。

供暖应急预案4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营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及《营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应由我市处置的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具体包括:(1)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锅炉及压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等;(2)煤炭采购困难或运力紧张而影响正常供热;(3)因锅炉、换热设备故障或供热主管线爆裂泄水造成大面积停供或低温运行。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x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县(市)区x、各相关部门及各供暖企业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县(市)区x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市主城区供热突发事件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主,县(市)区供热突发事件以所在地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抢修、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修队伍、材料、车辆、工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x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县(前)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2 事故风险描述

  2.1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点锅炉、换热器压力容器存在爆炸、故障或单机(台)故障等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全部中断或部分机器设备低温运行;

  老化的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一定范围内供热中断;

  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低温运行;

  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它行业事故、缺乏备用热源等因素导致供热中断或供热能力不足造成低温运行。

  2.2事件分级

  本预案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供热突发事件、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县(市)区x能够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内;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热,影响2万户以下,12小时内恢复供热;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县(市)区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停止供热,影响面积50万㎡以下,完全停热超过24小时;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48小时内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热,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48小时内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考虑经济效益,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协调无果。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

  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影响供热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完全停热48小时以上;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造成低温运行,7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止供热,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完全停热48小时以上;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7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过分考虑经济效益,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协调无果。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严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x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停热,影响供热面积200万㎡以上,完全停止供热72小时以上。

  (3)供热设施设备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供热面积200万x㎡以上,96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

  (4)出现供热煤炭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5)供热企业擅自停供,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6)因热源单位热源严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96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200万㎡以上。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96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副x

  副组长:市x秘书长、市x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x、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x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x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x、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国网营口供电公司、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供热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必要时调度市x业务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3.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供暖的副局长担任。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中的各自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供热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3.3专家组

  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由供热、应急等相关方面的专家以及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

  1.为本市城市集中供热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指导和参与供热应急预案的修编、演练评估等工作;

  2.参与现场处置,对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方案;

  3.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4.参加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活动。

  3.4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同配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营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向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的供热预警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收集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抢修作业,为抢修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负责对受损道路进行抢修恢复等。

  2.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煤炭、天然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

  4.市x: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国有资产抢救和保护,并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处置。

  5.市卫健委:负责供热突发事件伤亡人员以及抢救人员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受伤人员心理疏导等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筹措、供应及使用情况的监管和评估。

  7.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人员伤亡的供热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8.市x局:负责维持好抢修现场秩序及煤炭运输通道顺畅、依法制止各类影响供热抢修、维修的行为。

  9.司法局:负责研究处置供热突发事件的`涉法事务,并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及时提供法律保障。

  1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

  11.市民政局:认真做好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的供暖解决方案,及给予家庭一定的帮扶。

  12.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组织专家提出控制事态和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安全处置,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生态修复方案;参与涉环保事件的调查评估。

  13.市x局:负责做好群众的接待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14.市市场x:负责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调查供热事件单位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并在事故善后工作中依法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15.市商务局: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16.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运输企业的抢险救援物资、人员及煤炭等应急运输保障。

  17.市气象局:负责应急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和预测预报。

  18.市总工会: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19.各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做好本辖区人民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0.国网营口供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供热用电及影响供热能力的电力故障抢修工作。

  21.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影响供热用水的故障抢修工作。

  22.营口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按照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参与其他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监测预测

  (一)预防

  各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x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供热企业要制定本单位供热区域的应急处置预案,设立安全员,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

  (二)监测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x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各级值班室和举报投诉电话,通过专业监测、视频监控、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对气象、地震(应急)、国土(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传播,提出防范应对要求。

  (三)预测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x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历年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2预警

  (一)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城市集中供热实际情况,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趋势。

  3、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二)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三)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相关县(市)区x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及时做出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3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各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单位、市x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是受理和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接报的x及其部门(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当地、上级x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所在地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x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并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x报告信息,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对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热突发事件信息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上级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也应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电话: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第一受理人必须在10分钟内将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副组长或组长。如现场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发生起火、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现场处置队伍要立即通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和市x调派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排爆、灭火、断电、断水、断气、疏散群众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2响应分级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5.3指挥协调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x分管副x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先期处置。市x分管副x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市x主要领导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协调先期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市x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市委、市x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涉及我市两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5.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由市x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营口供电公司、热源单位、供热企业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组:由市x局牵头,事发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4.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牵头,事发地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等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及煤炭等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营口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事发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赴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管理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牵头,县(市)区x、开发园(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纪委、市x局、市住建局、总工会、事发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等参加,负责对供暖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属x、省x调查处理的,由x、省调查组确定参加人员。

  9.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市卫健委、市民政局、供热事件企业等部门参加。负责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事宜,安抚受灾群众,以及对伤残人员的医疗鉴定、经济理赔和社会救助等工作。

  5.5应急处置措施

  1.基本处置措施

  (1)供热企业等专业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如事件处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规定程序请求支援;

  (2)因工程设施损毁或管网泄漏造x员伤害事故的,应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有序、高效地清理现场,搜寻、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必要时通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4)通过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热;

  (6)对重点用热单位或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2.分级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2)调度或调集处置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3)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提高供热质量;

  (4)紧急调运x应急储备煤炭;

  (5)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

  (6)启动备用热源;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

  (2)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接管供热的工作;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备;

  (2)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或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5.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供热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上级请求支援。

  5.7应急联动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与周边市x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应健全与属地中央、省、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5.8社会动员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防寒保暖工作,积极配合x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复供热,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6信息公开

  6.1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通过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x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市x有关部门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6.2舆情引导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事件处置结束,事发县(市)区、市x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组织开展供热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低温运行造成群众室内温度不达标的要予以低温补偿。

  7.2社会救助

  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7.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x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7.4总结评估

  供热突发事件结束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报市x和上级业务进管部门。

  8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x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保障工作。

  8.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当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和应急煤炭。加强对储备物资和煤炭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给予支援。

  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临时征用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或相关企业的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8.2通信保障

  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信局等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含卫星通信)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8.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铁路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x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8.4治安保障

  市x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x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8.5卫生保障

  市卫健委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等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8.6技术保障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类别选调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态势研判,提出抢险救援方案和建议,为突发事件的指挥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9应急预案管理

  9.1应急预案培训

  各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9.2应急预案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各供热企业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自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9.3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并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报市x批准。各县(市)区x、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9.4预案修订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9.5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暖应急预案5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合理的处理供热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业主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供热安全、运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故障(事故)类别根据事故的大小及影响范围,事故可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小,造成损失在10000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伤亡,停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事故。

  2、较大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大,造成损失在20000元以下50000元以下,造成人员轻伤人数少于2人,未造成人员死亡,停运时间不超过48小时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严重,造成损失在50000元以上,造成人员轻、重伤人数多于5人,造成人员死亡1人及以上,停运时间不超过72小时的事故。

  二、应急小组组织架构

  1、组长:xxx,联系电话:xxxx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应急方案,结合事故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抢修人员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职责。

  2、副组长:xxx,联系电话:xxxx副组长:xxx,联系电话:xxxx职责:根据预案和组长的命令负责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督导抢修人员安全有序的做好抢修工作。

  3、小组成员:xxx、xxx、xxx、xxx、xxx等抢修人员职责:根据预案和组长、副组长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排险抢修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人员的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1 、事故的类别甄别根据预案事故类别划分,结合现场发生故障(事故)造成的初步影响判别事故类别,然后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应急机制

  (1)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事故发生的特殊情况下,各部门要统一服从应急小组协调指挥,确保事故处理的有条不絮。

  (2)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快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3)事故抢修抢险机制。对于出现的各种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供冷。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4)事故物资保障机制。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以及备用零部件,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3 、事故具体处置措施

  (1)巡查人员发现供热设备出现故障后,立即上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急小组立即组织抢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或重启设备主机,并根据预案安排信息联络专人及时通知业主相关人员,同时协调好与抢修有关的各单位的关系,及时把现场情况做记录,抢修完成后,把事故报告上报应急小组。

  (2)供热管道出现事故后,应急抢救人员15分钟内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确认是否需要关闭阀门,并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抢修完成后,把实际情况上报应急小组。

  (3)因泄露原因出现大面积失水事故时,及时通知公司及业主,并根据需要关闭主阀门,直致管道维修完毕和补水恢复正常。

  (4)当发生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应及时报警,拨打110、119、120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及伤亡损失情况等,不得隐瞒事故实情。启动快速应急机制,由组长统一指挥,实施抢险、伤亡救护、人员疏散、设备保障等快速反应。做到“稳、准、快”和“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有条不絮的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各应急小组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服从指挥,步调一致。积极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援队的工作,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5)各类抢修完毕后,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应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若认为事故应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原因导致的事故应认真分析原因,做好对应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应急结束

  抢修结束后,公司应召开相关会议,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由组长或副组长宣布应急抢球行动结束。

供暖应急预案6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特别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供暖应急预案7

  为确保学校本年度冬季供暖运行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保证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迅速、妥善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系统

  (一)建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机构为加强供暖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清水九年制学校供暖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各环节的准备工作。

  2.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总体组织协调。

  3.组织进行应急方案的操作演练;

  4.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

  5.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二)为保障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救、抢修工作,成立清水九年制学校供暖应急抢救、抢修队伍

  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2.组织保护、抢修、抢救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行。

  三、预案实施

  当遇到因锅炉、电机(水泵)、管道、供电故障以及储煤不足导致的大面积停暖事故时,启动此预案。

  大面积停暖事故包括:

  (一)锅炉故障

  (二)电机(水泵)故障

  (三)管道故障

  (四)供电故障

  (五)储煤不足

  四、应急准备

  (一)加大特、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操作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及司炉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安全生产操作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根据供暖锅炉的性能特点及事故原因制订应急措施。在日常工作中,以“停电应急措施”的模拟训练为重点进行演习,常抓不懈。提高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杜绝短时间内停电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对黑板报、橱窗、横幅等内容进行定期更换,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氛围。

  (五)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六)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供暖锅炉房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巡查锅炉房及供暖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七)应急设备、物资,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锅炉事故应急措施:

  1.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做好防冻工作。购买安装必要的供暖设备,直至供暖恢复正常。

  2.锅炉工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暖设备的保护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4.及时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全面分析事故现象、准确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并进行抢修。

  5.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正常供暖。

  (二)停电应急措施:

  1.锅炉工要坚守工作岗位,遇到停电时首先关闭锅炉进出口阀门,打开自来水阀门,向锅炉内加自来水,同时打开锅炉的泻水阀缓慢排放,使锅炉内的水一面流动,一面降温,直至消除炉内余热为止。与此同时,打开炉门使炉内温度迅速降低。如果汽化严重,手动打开锅炉顶部的所有安全阀紧急排汽的同时,紧急停炉撤火,以保证锅炉的安全。

  2.锅炉工处理好锅炉房内的一切事故后要迅速通知供暖应急领导小组。

  3.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修人员进行抢修。如果停电时间较长,迅速组织人员启动自备发电机发电,及时供暖。

  (三)停水应急措施:

  因供水出现故障导致供暖锅炉缺水,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车辆迅速拉水补救,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

  (四)当管道发生渗漏、焊缝开裂等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当管道出现渗漏,立即关闭相关管道阀门,立即组织抢修人员,找出渗漏点,以人工、机械相互配合挖出渗漏点,最短时间内做好破烂管道的维修,保证供暖。

  (五)当电器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根据电器设备的特点,准备各种备品备件及电器设备。当水泵、电机发生故障时,立即启动另一台备用电机,并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故障电机。

  六、应急救援物资准备

  1.在临近供暖期要提前储备一定量的煤炭,同时在备用煤炭即将用完时,要迅速组织人员调运煤炭,保证供暖顺利实施。

  2.做好供暖设施设备零配件储备。

  七、奖惩

  在供暖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学校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事件责任人和遇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及严重后果的当事人、责任人将给予必要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供暖应急预案8

  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供热安全突发事故,总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抢修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预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以总公司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做到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供热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总公司在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全面领导下负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人员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将供热突发事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编制目的

  为确保城区供热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有效防止供热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应对供热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预防各类供热事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排险、抢修及救援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尽快恢复供热,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热现象,保障广大热用户的生活与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管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等原因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及人员安全等。

  (三)供暖危险源因突发原因出现事故影响供暖及危及相关人员安全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抢修抢险工作,落实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贯彻上级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政策、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修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技术演练、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

  贾永生、xx

  应急救援队伍:

  专家技术组

  组长:xx

  成员:xx

  物资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应急车辆组

  组长:xx

  成员:xx

  安全保卫组

  组长:xx

  成员:xx

  运行一处

  队长:x

  成员:xx

  刘金中、xx

  运行二处

  队长:xx

  成员:xx

  运行三处

  队长:xx

  成员:xx

  运行四处

  队长:xx

  成员:xx

  运行五处

  队长:xx

  成员:xx

  队长:xx

  成员:xx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各运行处、安全保卫处、生产技术处、管线所、调度中心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调控、处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确保供热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各运行处、管线所负责对供热管网进行巡检巡视,调度中心每日抄报外网压力温度情况,各运行处按照各自负责供热区域对换热站内供热设备一小时一巡视,并填报运行分析记录报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保卫处负责供热管网安全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安全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上报总公司。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分析,发现超温、超压情况各运行处、调度中心立即处理,确保管网安全。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调度部门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修抢险工作。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总公司在单位值班室和安全保卫处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电话为:3197585.3158870、值班室应明示各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供热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重、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七、应急抢修抢险程序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热管网或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爆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供热管网或换热站突发事故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抢修抢险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修抢险。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首先必须进行人员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医院同步展开救援。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应急车辆组、安全保卫组应立即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理应急抢修抢险工作。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必须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事故现场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动指挥,及时快速展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3)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认真听取专家技术组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抢修抢险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4)当事故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

  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帮助。

  (5)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组保障车辆充足,安全保卫组负责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要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

  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技术组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地应急处置措施。

  (三)抢修抢险处置措施

  1.当供热管网架空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将漏水管线解列,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应急抢修工作。

  2.当供热管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将现场情况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抢修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八、抢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车辆、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

  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随时保持完好无损备用状态。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关小组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正常。

  (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六)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指挥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一切应急救援物资。

  九、善后处理:

  (一)应急抢修完毕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向有关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相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热安全。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认真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十、责任

  对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1.监督检查

  总公司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预案管理与更新

  (1)下列情况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

  (2)行政机构或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发生变化,需对组织结构与职责作相应调整。

  (3)应急行动或演习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进行

  修订。

  (4)影响预案执行的其他条件发生变化,预案需要修订。

  本预案由热力总公司负责编制和解释。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供暖应急预案9

  为做好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建立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保障目标

  保障采暖季城市民生用气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采暖季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他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四)实施机构

  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保供工作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城燃企业和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

  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和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

  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安全负荷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应急响应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和“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结合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状况,暂停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可视情况继续使用。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进行采暖季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市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对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积极宣传采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从低到高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四个等级。

  1.Ⅳ级响应

  预警特征:蓝色预警(一般,天然气日供需缺口小于5%)。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Ⅲ级响应

  预警特征:黄色预警(较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5%—1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限气量不超过3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

  3.Ⅱ级响应

  预警特征:橙色预警(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10%—2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限气量不超过5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停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4.Ⅰ级响应

  预警特征:红色预警(特别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超过20%)。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全市主城区范围共划分为9个区块,在缺口超过20%时,9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轮换减限措施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主城区以外区域由当地政府和城燃企业执行各自保供限供应急方案。极端情况下,由市保供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度。

  (三)响应启动与实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城燃企业报送的供需信息及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召集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及相应预案级别的建议后,报市保供工作组审批。应急响应指令经市保供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发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

  2.指挥协调。预案启动建议获得批准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等级发出相应指令,组织实施预案相应处置措施,并做好应急预案执行信息的发布工作。

  3.指令传导。各成员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提出具体应急组织实施意见,待市保供工作组作出决定后,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指令下达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应急措施,加强值班,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按照响应级别对应的预案,组织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市保供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防止舆论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5.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17时前将前一日16时至当日16时期间的应急工作日报(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周末和节假日仍需报送)。各城燃企业每日按要求报送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情况紧急时随时报送。

  6.响应终止。当天然气短缺或其他紧急情况得到缓解后,市保供工作组经研判做出停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决定,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立即向各成员单位发出相应指令,明确结束响应或执行降低响应级别。

  7.总结评估。各成员单位在每次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应急工作评估(内容包括领导检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

  8.监督检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预案在市保供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凡无故拖延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应按照本预案的组织和调控原则,拟定本企业的处置响应预案,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3.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本预案和各级预案内容,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内容。

  4.应急响应结束后,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供暖应急预案10

  1总则

  xx公司xx项目部承担xxxx公司供暖任务,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为此编制此事故处理预案。此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企业事故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此预案适用于供热中断事故应急响应的处理。

  2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检修部、运行部、综合管理部管理人员

  3机构职责

  3.1发生事故时,应急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判断事故类别,启动事故处理预案,实施抢修方案,指挥部署协调各部门行动,迅速开展工作。

  3.2检修部负责组织检修人员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布置安全警戒,根据设备的损坏情况,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进行设备抢修工作;向物资供应组提供设备抢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对事故情况进行技术评估,并对事故抢险进行技术指导;负责需要联系设备生产厂家协助抢修工作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3.3运行部负责:及时与值长进行联系,汇报事故处理进展

  情况;采取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和系统,保证未出事的管道和设备运行不受影响,按照检修人员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保障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对修复的设备进行试运。

  3.4综合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备抢修组提供的所需备品清单,做好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随时满足现场的需要;库内没有的备品应急时联系厂家供货,并随时掌握厂家的发货情况;负责事故现场、抢修现场所需车辆调派,保证抢险物资、抢修设备、材料及时安全运输到现场;按事故抢修现场要求,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的饮水、吃饭、休息的后勤保障工作。

  4危险分析、影响、应急响应及物资资源配备

  4.1xx锅炉为xxxx公司冬季供暖的主力热源,一旦发生下列异常情况,造成供热中断,将会引起恶劣影响。

  4.1.1 xx锅炉或供热主蒸汽管道发生故障或爆管,需要进行停炉处理或采取隔断措施处理的,可能造成xx和xx供热中断的事故。

  4.1.2换热站内设备发生严重故障造成供热机组停机。

  4.2供热中断的影响

  4.2.1严重影响全公司员工的取暖

  4.2.2有可能造成供热管网或设备的冻裂、损坏

  4.3接警与通知

  4.3.1值班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了解掌握如下信息:事故发生的地点、类型、时间等;有无人员伤亡;事故的.原因,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等。

  4.3.2了解情况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并通知有关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情况通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人员

  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抢险,并组织运行员工做好事故设备隔离操作处理。

  4.4物资资源配备

  应急物资资源有:适合现场使用的阀门、水泵、管材、通信设备、交通工具、维修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等,能够满足事故处理需要。

  5事故处理原则、分类及应急处理

  5.1事故处理原则:

  5.1.1应尽量不停水,采取打卡子等临时措施。

  5.1.2如非停水不可,要尽可能缩短停水时间,减少损失。

  5.1.3管道处理事故中,最大限度缩小停热面积。

  5.2事故分类及应急处理

  5.2.1一类事故

  5.2.1.1定义:一次管网爆管或启动炉停机,需采取隔断措施,降压放水进行处理的事故。

  发生一级事故后要求在24小时之内处理完毕,最长不超过36小时,恢复正常供热。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当班值长,并要求半小时内必须向xx和xx分管领导汇报。

  5.2.1.2事故处理为:

  5.2.1.2.1迅速查找泄漏点。

  5.2.1.2.2根据现场情况,关断泄漏点两侧的截止阀及抽头门。并通知值长,停止一次网循环泵运行。同时二次网系统维持正常运转。并通知采暖用户做好停热准备,如果情况紧急,先停

  止供热后再通知采暖用户。

  5.2.1.2.3制定紧急抢修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5.2.1.2.4事故处理完毕后,通知值长。

  5.2.1.2.5注水升压后,事故点无异常,恢复供热,将抢修现场恢复正常。在恢复供热工程中,升温要缓慢。

  5.2.2二类事故

  5.2.2.1定义:一次管网或设备故障,需采取隔断措施,降压后进行的带压堵漏处理的事故。

  二级事故发生后要求在18小时内消除故障,最长不超过24小时恢复正常供热。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当值值长,并要求半小时内必须向xx或xx分管领导汇报。

  5.2.2.2事故处理为:

  5.2.2.2.1迅速查找泄漏点。

  5.2.2.2.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通知xx当值值长,循环泵降压运行,同时二次网系统维持正常运转。同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带压堵漏。

  5.2.2.2.3堵漏完毕后,通知xx当值值长,恢复循环泵正常运行。

  5.2.3三类事故

  5.2.3.1定义:换热站至用户支线管网及站内某台换热机组设备故障,统称为三级事故。

  三级事故发生后要求在8小时内消除故障,恢复正常供热。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电厂或煤矿分管主任。

  5.2.3.2事故处理为:

  5.2.3.2.1迅速查找事故原因。

  5.2.3.2.2根据事故原因,采取隔断措施,进行处理。

  5.2.3.2.3事故处理完毕后,按照运行规程进行恢复。

  5.2.4以上三类事故发生后,如涉及到主蒸汽管道要停汽的,运行人员要及时对主蒸汽管道的疏水阀门进行疏水。在恢复供暖时要缓慢开启主蒸汽阀门,防止换热站内设备出现水击现象。

供暖应急预案11

  幼儿园是培养孩子爱好和兴趣的地方,是寄托了无数家长希望的地方。对幼儿园来说,保障孩子们的安全是首要的责任,因此,幼儿园对安全措施是非常看重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一篇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参考。

  一到冬天,气候条件就阴晴不定,难以捉摸,因为冬天的天气温度,湿度等都比较低,气候条件就显得比较干燥。除此之外,因为气温低,有的时候遇到下雨等情况,就会导致路面湿滑,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因为冬天天气的一系列特征,在这个季节里同样也要预防多种传染病和流感等,幼儿园将老师和孩子们的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因此,在冬天来临之际,已经为冬季工作制定了应急预案。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前几年由于防护措施和宣传措施到位,幼儿园并没有出现较大的冬季安全事故。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充分重视冬季安全工作,不能因为前几年的效果出众今年就放松警惕。无论何时,都要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去进行安全问题排查,安全问题,一丝一毫都不能马虎。

  二、排查幼儿园内安全隐患

  冬季是事故多发期,在照看好幼儿的同时,一定要及时的清理园区内的安全隐患,例如容易滋生细菌,不易被发现的阴暗角落。对园区内的娱乐设备都进行一一检查,例如对生锈的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因设备老化生锈而发生意外,预防老师和孩子们在玩耍时出现意外。对幼儿园周边建筑等也要进行检查,防止重物掉落围墙倒塌等事故的发生,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老师有责任保护好孩子,但是保护好孩子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首先应该对老师进行培训,培训老师们如何预防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时如何处理,加强老师的专业能力,让老师能够在危险来临时保护好孩子们也保护好自己。与此同时,也要对孩子们进行思想教育。通过观看影片或者老师介绍的方式,让孩子们充分认识哪些行为是危险的,哪些行为是不应该去做的,从而对生活中的安全隐患有一定的意识。对幼儿要进行全面有效的食品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教育。

  1.食品安全

  教育孩子们不乱吃小摊街边摊的食物,不吃腐坏发霉有异味的食物,不吃陌生人给的.零食糖果等。同时也要注意适度饮食,少吃零食,防止吃坏肚子,如果有任何的身体不适,及时送医。

  2.用电安全

  教育孩子不触摸电器,不用湿手或者湿的毛巾接触插座电器等,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大人,不做自己处理。

  3.交通安全

  教育孩子们不随便跟陌生人走,不搭乘陌生人的车,不坐超载的车辆,出门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

  四、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根据冬天的天气气候情况来适度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开展定期的消防演练,有助于孩子们在危险来临时不会慌乱,同时也有一定的自救能力

供暖应急预案1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冬季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特别要保障好群众温暖过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合作、同力保供,统筹做好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确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今冬明春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供热问题。

  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民生用热保障属地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热安全稳定供应。

  二、责任分工

  (一)牵头市级部门。

  1.市城管局: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就提前或推迟供热时间综合研判,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督促、指导各区县集中供热主管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水电气暖企业。

  2.市发改委: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中石油、省天然气公司等上游单位协调争取气源;每日对天然气保供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宜;优先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天然气锅炉用气;按照市政府发布的集中供热启动工作安排,协调热电联产企业做好供热保障工作;制定采暖期高峰供气天然气财政补贴方案,减轻天然气公司和集中供热企业经营压力;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

  3.市住建局:指导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供热相关法规及供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允许居民查阅物业服务公司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的供用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教育、引导物业服务公司规范供热,不得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违法行为;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处理有关小区物业内部供热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4.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集中供热奖补资金保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管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5.市生态环境局:落实集中供热企业燃煤锅炉煤改洁补贴资金;协调冬季集中供热企业煤炭及灰渣准运工作,保障煤炭充足供应、灰渣及时清运;及时受理集中供热企业锅炉点火报备事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6.市公安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7.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及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热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指导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8.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供热特种设备监察及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9.市大数据局(12345市民热线):受理各类供热投诉,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交办。对投诉集中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部门交办;对投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部门交办;对投诉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乱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部门交办;对于其他投诉,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10.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11.西安城投集团:负责督促协调西安市热力总公司、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供用热工作的主体管理责任,积极协调天然气气源及气源分配等重大事项,并督促做好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奖惩联动机制,从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群众评价等方面对集中供热企业相关人员予以奖励或惩戒。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立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辖区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辖区集中供热厂站、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民生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与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常态化无缝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供问题。督促辖区天然气公司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集中供热企业制定“天然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组织辖区集中供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加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力量,每周检查集中供热厂站和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督促指导集中供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及时严肃查处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三)水电气暖企业。

  1.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

  2.西安市自来水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水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水管道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水。

  3.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和签订“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采暖期间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4.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协调机制。

  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市自来水公司、各天然气公司、各集中供热企业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积极争取天然气气源供应,协调煤炭储运,根据气象状况适时启动集中供热,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集中供热企业要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及时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对集中供热问题进行炒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市城管局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燃煤消耗、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各天然气公司每日向市发改委报送日用气量、日供气缺口,市发改委汇总后报送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偷热问题查处情况。市住建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投诉物业问题处理情况及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公开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供用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西安城投集团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下属集中供热企业总体保供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市城管局将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供暖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供热条例》、《青岛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应由我市处置的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政企联动,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等。

  1.5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目前总体形势严峻,我市供热发展较早,供热设施年久老化现象严重,因缺乏改造资金,综合管位路由选址难等问题制约了改造的进度,致使目前部分老旧供热锅炉和管网尚在运行。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

  热源点锅炉、换热站压力容器存在爆炸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

  老化的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

  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中断;

  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它行业事故等导致供热中断。

  1.6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供热突发事件,主要指突然发生的热源(锅炉、换热站)故障停运;供热管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供热中断;其他因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严重影响城市正常供热的事件。

  供热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6.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1)造成3人以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城乡建设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物价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主要领导,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青岛金泉热力有限公司主要领导。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供热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青岛市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6)承担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城乡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供热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专家组

  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建由供热、应急等相关方面的专家以及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

  (1)为本市城市集中供热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指导和参与供热应急预案的修编、演练评估等工作;

  (2)参与现场处置,对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方案;

  (3)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4)参加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活动。

  2.4成员单位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2)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收集、报送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专业队伍实施应急处置,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处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对受损道路进行抢修恢复等。

  (3)市安监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等有关单位做好事件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负责事发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送伤员和救灾人员、物资、装备的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5)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协助做好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处置等信息的发布工作。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按指挥部要求,建立管辖区域内公路路桥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7)市公路局:负责对受损的国道、省道抢修恢复。

  (8)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医疗救治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9)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

  (10)市环保局:负责事故期间,污染事件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及调查。

  (11)市民政局:协助突发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及其监督使用。

  (12)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及使用监管和评估。

  (13)市商务局: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现场处置人员餐饮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

  (14)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的组织工作;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供热突发事件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15)市人社局:负责为突发事件中遭受伤害的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指导责任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及亲属的赔偿工作。

  (16)市总工会:协助有关部门做事故调查、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17)市物价局:负责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8)市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19)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同供热企业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负责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

  (20)各供热企业:负责本公司职责范围内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按照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参与其他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21)其他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参与救援抢险。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各级值班室和举报投诉电话,通过专业监测、视频监控、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对气象、地震、国土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传播,提出防范应对要求。

  3.3预测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历年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预警

  4.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城市集中供热实际情况,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4.1.1蓝色预警(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1)可能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1.2黄色预警(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1)可能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较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1.3橙色预警(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1)可能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1.4红色预警(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

  (1)可能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4.2.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4.2.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响应;加强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3.1蓝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

  (2)向受影响的用户发布有关信息,及时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短信等宣传防灾应急常识、发布应对工作提示;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4)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5)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2黄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款规定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

  (2)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3)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做好供热供应中断的应对工作;

  (4)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

  (5)指令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6)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条款规定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应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

  (2)加强对热电厂、锅炉房及换热站等重要供热设施的安全保卫,提高上述设施、场所的警戒级别。

  (3)做好上级领导或工作组来平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4.3.4红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款规定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做好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的准备工作;

  (2)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4.4预警变更、解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单位、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及其有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是受理和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接报的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当地、上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信息,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热突发事件信息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也应在30分钟内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上级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也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进行报告。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如现场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发生起火、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现场处置队伍要立即通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和市政府调派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排爆、灭火、断电、断水、断气、疏散群众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接报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Ⅳ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3指挥协调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Ⅳ级):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分管领导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先期处置。市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市政府主要领导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协调先期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涉及我市两个以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青岛、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或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供热企业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4)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路局、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等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牵头,市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城乡建设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赴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管理,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等参加,负责对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属国务院、省政府、青岛市政府调查处理的,由国务院、省、青岛市调查组确定参加人员。

  (9)善后处理组:由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负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供热事件企业等部门参加。负责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事宜,安抚受灾群众,以及对伤残人员的医疗鉴定、经济理赔和社会救助等工作。

  6.5应急处置措施

  6.5.1基本处置措施

  (1)供热企业等专业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如事件处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规定程序请求支援;

  (2)因工程设施损毁或管网泄漏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应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有序、高效地清理现场,搜寻、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当城市供热面临大范围、长时间停供危机等特殊应急期间时,可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4)通过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热;

  (6)对重点用热单位或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6.5.2分级处置措施

  6.5.2.1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Ⅳ级),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2)调度或调集处置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3)视情况进行交通管制与交通调流;

  (4)视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5)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6)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2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2)进行交通管制与交通调流;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3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

  (2)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或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供热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平部队或上级请求支援。

  6.7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应健全与属地中央、省、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8社会动员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6.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复供热,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7.1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7.2舆情引导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恢复与重建

  8.1善后处置

  事件处置结束,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组织开展供热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市民政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8.4总结评估

  供热突发事件结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5恢复重建

  事件处置结束,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应急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保障工作。

  9.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当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专项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援。

  专项应急指挥部依托于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青岛金泉热力有限公司等供热企业建立起满足处置较大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完善物资储备,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与有关供热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储备物资供应的联系,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可与相关企业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确保发生突发事故时优先调用。

  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权临时征用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或相关企业的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9.2通信保障

  市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广播电视台等要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含卫星通信)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铁路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武警平度中队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5卫生保障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等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6技术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类别选调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态势研判,提出抢险救援方案和建议,为突发事件的指挥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9.7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8经费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分级负担。

  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9.9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公园绿地、露天广场、体育场、操场等公共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设置相关指示标牌,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转移群众提供紧急疏散、临时安置的安全场所。

  10、宣教培训与演练

  10.1宣教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预案演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演练。各供热企业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备案。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2.2预案修订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暖应急预案14

  为确保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温暖、舒适、安全的学习,办公环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迅速地处理各种供暖中的`突发事件,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通讯畅通、落实到人”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领导小组

  组长:

  单位领导xxx

  联系方式:xxx

  副组长:xxx

  联系方式:xxx

  组员:xxx

  联系方式:xxx

  职责:xxx

  联系方式:xxx

  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1.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修工作,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转。

  2.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供暖操作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预案实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电取暖器故障、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停暖事故时,先由学校电工和维修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若无法解决,应及时联系国资中心抢修组。负责人:

  1.国资中心冬季供暖值班电话

  白天:(座机)夜间:(座机)

  2.地热供暖学校:机房设备及空调末端设备供暖期间如出现故障请联系地热维保单位(联系人电话:)

供暖应急预案15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切实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性事故,提高我校师生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和目标

  学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师生协作,全员参与,反应灵敏处置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法》,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事件隐患排查。加强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管理网络及运行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现场演练工作,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扎实、稳步推进全校应急管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建立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全校应急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二、应急管理具体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学校应急管理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余行政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全校应急管理工作,落实领导负责人员配置,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分工,学校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全校的应急事项。

  (二)应急工作实施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由校长室统一指挥,各年级主要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快速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重大突发性事故的处理,超出学校处理能力时,请求坪东教辅站、兴义市教育局出面协调,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故后,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故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相关负责同志要紧急行动,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年级、班级等负责教师要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要求始终防守一线,积极做好协作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内。

  4.“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

  学校若发生突发事故,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重大事故,在迅速报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疏散,救护受伤学生;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报告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中毒、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抢救;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应积极组织抢险,救护受伤师生。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学生参加。

  (三)指挥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故领导小组,负责各项重大突发事故的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学校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校设立四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社会稳定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吕刚

  主要职责:协同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学校的政治稳定工作。

  2.校舍及教育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田松

  主要职责:协同安监、消防等部门负责学校校舍、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3.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王亮

  主要职责:协同各级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及疾控中心负责学校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4.学校教师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范勇

  主要职责:协同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学校涉及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故预案”的.制订、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完善;组织开展各种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督查各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措施落实,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指导工作;做好安全管理和师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负责制,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小组要明确职责责任,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三、实施范围

  本管理适用于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故、校外活动及大型集会事故。

  四、信息报告制度

  1.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重大突发大型集会事故的准确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有关的信息动向。事故信息接报程序:教师、学生——值班负责人——校长——家长、公安、应救等部门

  2.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相关信息,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种类以及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应急处置程序

  发生突发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受伤人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时,应同时向110求助。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首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告知事件原因、处理办法和可能的结果。

  六、后期处置

  协同各部门采取措施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协同各主管部门处理善后工作,进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重新修订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与演练的计划、方式和要求。

  七、责任与奖罚

  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负责制,各小组要明确职责责任,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由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没尽到责任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形成一定影响的,要实行考核评优选先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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