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
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干旱灾害的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工作实行街道领导班子负责制和社区属地管理负责原则,街道统一指挥,各股室、各社区配合。
3、以防洪安全和辖区倒灌水地域、棚户区人身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
4、坚持依法防汛抗灾,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积极参与和支持抗洪救灾工作。
二、工作职责
根据有汛报汛、有险排险、有灾救灾的要求,区域内各有关社区都要围绕防洪抢险救灾开展工作。
社区负责辖区内居民疏散,妥善安置疏散居民的生活,组织居民抗灾自救。
三、预防、预警机制
1、汛前准备
(1)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准备。社区按要求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储备
(2)防汛抢险队伍组织。社区组建抢险队伍,做到临战待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3)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每年4月前,调整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实行街道领导班子负责制和社区属地管理负责原则。
(4)防汛检查。由社区城管专干负责与区水利局联系,进行防汛保安检查;提出处理方案以及度汛措施。
2、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1)雨情
根据区防汛安排,本区24小时降雨达50毫米以上,社区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24小时降雨达100毫米以上,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电话报告,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汇报情况备案存档。
(2)水情
当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6米时,社区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开始进入24小时防汛值班。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上岗,按街道指挥部安排,对辖区和部分单位进行局部动员,做好人员、财产转移与抢险准备。
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6米,1小时内降雨达50毫米以上,社区工作人员分头下到各居民小组指挥抗洪。
水位达到57米时要进行全面动员,社区所有工作人员,要下去检查了解汛情和指导有关单位的抗洪工作。
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9米(城区达到50年一遇洪水,堤防设施已超过当前运行能力),或日降雨达到200毫米以上(特大暴雨),抢险队员进入一级战备,保证随时出动。所有单位必须做到无条件服从街道防汛指挥部调遣,尽一切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3)险情
凡发生险情,如辖区出现倒灌水内涝地域、棚户区安全险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组织力量排险。
(4)灾情
汛期,社区了解灾情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对灾情不祥的,要边报告、边收集、边继续补充。2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灾情态势及抢险情况。
四、抗旱方案
1、遇干旱天气,各村及时上报旱情,坚持灾情报告制度。乡上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牵头领导:谭肖梁其红职责单位:各村委、党政办
2、特大旱情发生后,及时送水、送药品等抗旱物资。
牵头领导:向承忠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严重时,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随时了解疫情并采取检疫应急措施。
牵头领导:高秀珍职责单位:卫生院
4、遇到突发事件,引发纠纷,打架斗殴,及时到位制止、调解。
牵头领导:毛磊职责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五、纪律与奖惩
1、纪律
防汛期间,防汛有关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空缺岗现象。要加强对雨情、工情、水情等情况的统计,并及时上报。对工程出现的险情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抢护,确保工程安全。加强防汛值班,做到昼夜有人接听接收电话、传真,确保畅通。
对不到岗到位的,不履行防汛职责的,一经查出,将按防汛工作纪律论处。对出现险情、灾情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或者出现漏报、错报的,根据情节轻重按防汛工作纪律处罚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2、奖励
对表现突出的予以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2
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所处地理环境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大局,本系统各单位都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的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交通局成立“**县交通局20xx年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姚民,副组长:郑兰斌、黄士友、张勇;成员:郭靖宇、牛海峰、冯照文、王玉国、朱军、刘从海、常颍、陈相波、朱波、李新全、王旭、蒋传俊、黄辉、牛学俊、唐心初。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黄士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波、蒋传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1、加大防汛基础设施检查力度,确保汛期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本系统各单位要对运输车辆、船只、公路、桥涵、渡口、渡船、港口等进行全面检查,切实保障技术状况良好,拉得出,打得赢。并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基础设施(公路、桥涵、码头等)进行抢修加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特事特办”的原则,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及时排险除患,一时难以根治的,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现场监控,为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胜利创造良好条件。
2、对防汛抗旱物资、器材、设备等紧急运输实行“三优先”,即:优先计划、优先装卸、优先运输。南照淮河公路大桥管理处和s102线**段收费站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运输车辆设置绿色通道,要保证优先放行,凭防汛抗旱指挥部颁发的“防汛抗旱运输车辆通行证”,免收通行费。
3、配备紧急灾民疏散运输及道路物资运输应急运力,建立汛期灾害快速反应机制。为保证受灾群众疏散和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及时到位,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应急运力配备的要求,从阜阳汽运集团公司**分公司确定12辆每辆30座客车为应急受灾群众疏散;省客**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的客车8辆作为预备队,做好随时用车的准备工作;从**宏顺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汇丰汽运有限公司、交通局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各确定10辆货车为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应急车辆;从鸿运轮船有限责任公司确定2个托队为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应急船队;
从县地方海事处确定一艘港监艇在汛期对沿淮和颍河渡船及运输船只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局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由50名工程技术人员和修路工人参加的汛期公路抢修突击队,公路、桥梁损毁交通中断时,要立即组织抢修,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集中力量,尽快抢通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保障疏散灾民和运送救灾物质车辆能够通行,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开展,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力保持道路畅通;**公路分局和县乡公路管理所各确定一辆小车在全县境内各条公路上巡查,发现险段、险桥及时组织抢修,确保汛期道路畅通。
三、突出重点,强化检查。
县海事处、县运管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汛期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创建“平安交通”活动,重点对辖区内所有渡口、渡船进行安全检查。对不适航的渡船要坚决取缔,要充分发挥乡管员的.作用,要求他们要经常深入渡口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汇报。要督促企业和业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坚持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在汛期,本系统各单位都要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汛期汛情灾情值班报告制度。排好值班表,做好值班记录,上情要及时下达,下情要及时汇报,保障政令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气象和灾害预警信息。各单位班子成员的手机不准关机,做到随叫随到。坚持请销假制度,不经批准不准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对在防汛抗旱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及时宣传报道,促进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局值班电话:4412252(白天)、4413446(24小时)。本系统各单位将防汛抗旱和值班电话于20xx年6月1日前报县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3
首先,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应急预案制定及实施方案是必不可少的。该方案需要明确预案的制定流程,包括预案编制工作组成员的确定、参考历史灾情和前沿科技研究成果等,以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需要明确预案的责任分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形成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工作机制。此外,预案中还应包括预警发布机制和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在灾害发生前能够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应对工作。
其次,防汛抗旱应急预警机制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警机制的建立,需要有科学的预警信号发布系统,包括制定统一的预警信号标准和发布流程,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传达给受灾地区和相关部门。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包括建立灾情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平台等,以便及时了解灾害情况和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此外,在应急响应方面,预案应明确应急响应的级别和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行动方案。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保障预案是保证应急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预案需要明确物资储备的范围和数量,包括防汛抗旱所需的设备、人员、交通工具等物资的储备和保障。此外,预案还需要明确物资的采购和储备管理流程,包括制定统一的采购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和有效调配。同时,预案还需要明确物资的运输和保障措施,包括建立物资运输通道和保障措施,以确保物资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受灾地区。
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预案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预案需要明确救援力量的组织和调度,包括确定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建立救援力量的储备和调度机制等,以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调集足够的救援力量。同时,预案还需要明确救援资源的协调和调配,包括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和资源共享平台,以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先分配。此外,在营救被困人员方面,预案需要明确营救流程和措施,包括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救援方案的制定,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营救被困人员。
防汛抗旱信息通信预案是信息沟通和协调的重要保障。预案需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通信网络,包括建立应急通信指挥中心、搭建应急通信设备和网络等,以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同时,预案还需要明确信息的发布和交流机制,包括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和共享机制,以便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能够有效地进行沟通和协调。此外,预案还需要制定应急通信保障措施,包括建立通信设备的储备和保障机制,确保通信设备能够正常工作和供应。 防汛抗旱社会心理援助预案是关注灾民心理健康的重要内容。预案需要制定心理援助措施,包括开展心理援助工作、组织心理疏导和支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等,以帮助受灾群众渡过灾后心理困扰。同时,预案还需要建立心理援助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储备和调度机制,以确保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服务。
防汛抗旱生态环境保护预案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环节。预案需要明确生态环境监测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制定监测指标和方法等,以及建立数据共享和开放机制,确保灾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同时,预案还需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采取防治措施、减少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系统,减少灾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防汛抗旱气象监测预案是灾害预防和应急决策的重要依据。预案需要明确气象监测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建立气象监测网络、确定监测指标和方法等,以及建立气象预警发布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前能够及时准确地预测灾害的.天气状况。同时,预案还需要建立气象预报和信息发布机制,包括制定气象预报和信息发布的标准和流程,以确保天气预报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受灾地区和相关部门。
防汛抗旱指挥调度预案是保证应急工作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预案需要明确指挥调度的流程和方法,包括设立指挥中心、确定指挥职责和分工、组织指挥调度等,以确保指挥决策的及时和有效。同时,预案还需要明确指挥调度的指挥人员的储备和调度机制,包括确定指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指挥人员的培训和储备机制等,以确保能够调动足够的指挥人员,做好应急工作。
防汛抗旱应急演练预案是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的重要手段。预案需要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包括演练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演练效果的评估等,以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预案还需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形式,包括组织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联合演练,以及模拟不同灾害情景的演练,以便于检验和完善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传教育预案是提高公众防汛抗旱意识和应对能力的重要环节。预案需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包括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开展应急预案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等,以提高公众的防汛抗旱意识和应对能力。预案还需要明确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包括宣传防汛抗旱知识、开展应急预案教育培训和模拟应急演练等,以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20xx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汇编内容涵盖了预案的各个方面,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应按照预案的要求,认真组织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不断完善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只有做好灾害预防和应急响应工作,才能有效应对极端天气事件带来的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4
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和指导我县地面企业、加油站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对我县地面工业企业产生次生伤害及财产损失,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保证安全度汛,特完善本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指挥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体系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机关党委书记
总经济师
成员:办公室、生产发展股、信息产业股、科技股、政策法规股、经济运行股、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全体工作人员;
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由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股股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汛工作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具体负责指导全县地面工业企业和成品油企业的防汛工作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厂区和储油区排水系统检查及对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施工单位、周边群众联系协调安排好企业的防洪抢险工作。要求企业以多种形式对员工做好防洪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洪工作,立足于防50毫米以上橙色大汛,抗大洪,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等不受损失。
(2)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领导小组要组织局相关股室人员对企业的生产现场、厂房建筑、施工工地等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企业的地下管道、排水沟、公司周边河沟进行检查,指导企业抓好清淤、维修工作,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50毫米以上大雨过后企业厂区无严重积水。企业应定期对各种防雷设施进行检查,保证遇到雷电袭击时能充分导雷、防雷。
(3)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要求企业通过生产例会、部门会议、员工会议,下发和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积极的宣传活动,增强防暴雨雷击的意识和能力,使员工懂得在险情发生时如何进行自救,懂得雨天不在空旷地带、大树下、高大的建筑物下和高处停留,雷雨天不要打手机,防止发生雷击事故。
(4)防洪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
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协调电力、能源企业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油料供应;
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各股室职责
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
政策法规股:指导地面工业企业、加油站做好防汛工作;
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
做好煤、电、成品油、医药等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协调工作。
生产发展股:协助政策法规股指导地面工业企业做好防汛工作;
协助做好应急工作
信息产业管理股:指导通讯行业企业做好防汛工作;
做好通讯应急保障工作。
2.值班值守
防洪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各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汛情接收传达汇总。防汛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当遇到特大暴雨,接到通知后,相关人员均应立即赶赴现场,在防洪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参与抢险。
二、应急响应及保障
省市县各级启动防汛应急后,按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立即行动。
(一)通讯保障:由信息产业管理股牵头组织协调各通讯企业优先保障气象、水文、汛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传递,保障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信息畅通。
(二)供电保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电力公司开展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保障。
(三)应急物资保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随时做好物资调运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调令保证防汛抗旱物资快速、安全地运达指定地点。
三、信息报送
遇突发险情、灾情,值班人员及相关股室人员及时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5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5、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6、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7、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8、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9、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0、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1、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2、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3、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4、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以保障高坝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凉州区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的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抗旱防汛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防汛的现代化水平。
1.4.2抗旱防汛工作实行各村委会主任,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村、分单位负责。
1.4.3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抗旱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抗旱防汛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xx镇人民政府设立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2.1.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组长,成员为:镇政府办公室、镇水管站、派出所、国土所、镇财政分局、镇民政办、镇统计站、镇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学区辅导站、供电所、镇卫生院、镇广播站构成。
2.2职责分工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抗旱防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抗旱防汛抢险的各项政策、规章和制度以及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调度指令和批准的防洪抢险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旱情、水情、汛情、灾情,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及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灾等决策、指令,督促有关站、所履行职责,并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镇武装部:负责全镇抗旱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等工作。根据汛情、灾情需要,协调民兵连队协助政府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洪抢险任务。
镇水管站:负责全镇防汛抢险及所属重点水利渠系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镇抗旱防汛抢险各类预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预报,;负责实施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旱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工程及通信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抗旱防汛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测、预报和预防工作;负责全镇范围重点区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及泥石流防御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镇财政分局:负责落实、解决防汛抢险经费;及时下拨省、市、区下达的抗旱、防汛投资并监督使用;根据防汛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的急需程度,筹措、调剂、落实防汛经费。
镇民政办:负责全镇水旱灾害的调查评估,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镇统计站:统计旱情、汛情、险情、灾情,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镇农技站、畜牧站:负责做好本行业的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水旱灾害动态,组织、协调、落实灾区农、牧业减灾、救灾措施。
镇林业站:负责全镇造林地抗旱保苗预防工作。
学区辅导站: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时掌握并上报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做好学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供电所:负责全镇抗旱防汛及抗洪抢险期间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广播站:负责根据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时向群众发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抢修、抗洪救灾知识的宣传
指导工作,做好严厉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犯罪行为的宣传报道。
3预防及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3.1.1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灾人口、农作物、群众财产;工矿企业设施;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灾情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组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汇总灾情,全面掌握救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重大险情或重大灾情,应在第一时间内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情况,同时组织核实灾情,并及时将核实的灾情上报。
3.1.2旱情信息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村应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出科学依据。
灾害发生后,各村组及时收集旱情灾情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抗旱行动应随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和干旱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抗旱防汛责任人、抗旱防汛队伍及预警措施,加强抗旱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重点地段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问题的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制定严格的抗旱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节水限水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各村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可按险情、灾情需要统一调配抗旱防汛物资,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防汛通信专网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抗旱防汛检查。实行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监测、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加强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流、河滩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行洪的项目,应依法拆除。
3.2.2河流洪水预警
(1)汛期警戒水位以下正常洪水预警:由水管站、村、组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查制度,及时将水情、旱情等信息传达有关部门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预警。
(2)汛期警戒水位至紧急水位洪水预警:当洪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尚在紧急水位以下时,由水管站、村、组及镇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监控,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会商分析气象、水情、工情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
(3)超标准洪水预警。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防汛责任人,各防汛抢险队伍应立即上岗到位,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监控水雨情变化,分析汛情、险情发展趋势。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4.1.1按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具体应急响应等级与洪涝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界定应急响应级别,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必要的调整。
4.1.2进入汛期,各站、所、村、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观测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干旱、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抗洪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干旱、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4.1.5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50年一遇或50年一遇以上洪水。
(2)山洪围困30人以上,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影响1000人以上群众的正常生活。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61天以上,夏季46天以上,秋冬季81天以上。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60%。(6)缺水率>30%。
4.2.2Ⅰ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红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
(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
(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
(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
(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9)配合上级部门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61-80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50%-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41%-60%。
(6)缺水率20%-30%。
4.3.2Ⅱ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橙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
(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
(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
(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
(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9)配合上级部门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41-45天,夏季21-35天,秋冬季51-60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30%-5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21%-40%。
(6)缺水率10%-20%。 4.4.2Ⅲ级响应行动
(1)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黄色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向各单位、村、组发出紧急通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抗旱防汛工作指导,将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3)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民政办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院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它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配合上级工作组,指导基层抗旱防汛抢险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
(3)气象部门预报出现局地大雨或者暴雨天气过程,或者山洪围困1~4人,并威胁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1~3人,或者影响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4)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36-40天,夏季16-20天,秋冬季41-50天。
(5)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10%-30%。
(6)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10%-20%。
(7)缺水率5%-10%。 4.5.2Ⅳ级响应行动
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蓝色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主持会商,相关单位参加,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旱情、汛情的监视,适时引蓄利用雨洪水资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4.6不同灾害的应急相应措施
4.6.1河流洪水
(1)当河流来水超过设防标准时,各站、所、村、组应按照批
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巡堤查险,严密布控。
(2)当河流来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单位,应根据河流汛情和洪水预报,依法组织抗洪抢险。
4.6.2干旱灾害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预案,并发展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①强化各村委会主任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村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②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③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必要时经本级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送水等。
④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⑤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⑥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严重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灾情信息的抗旱情况。
②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③督促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④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关注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③根据旱情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关注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
⑥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轻度干旱
①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旱情、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4.7.2抗旱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了解,随后补报详情。
4.7.3本着尽早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加强对险情的排查。属一般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区抗旱防汛指挥部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级管理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说明原因随后上报。
4.7.4凡经上级发布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7.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并及时续报。
4.8指挥和调度
4.8.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区抗旱分析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控制事态发展。
4.8.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工作组。
4.9抢险救灾
4.9.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9.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9.3如遇重大险情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灾,并组织事发地有关单位和村民,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4.9.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站、办、所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4.9.5情况危急时,及时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请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协调部队、武警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救灾行动,协助村、组完成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工作。
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10.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10.3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组织卫生部门加强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0.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5对转移的群众,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民政等有关单位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11响应结束
4.11.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批复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11.2依照有关紧急抗旱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抗旱防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做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栽。
4.11.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应协助各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协调水管单位恢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1.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备,各单位、村组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
(2)各单位、村组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需要。
5.1.2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义务。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
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在主汛期到来之前,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各单位、村组对抢险队伍进行技术培训,汛前演练,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落实应急抗旱职能部门和人员,保障应急送水和抗旱救灾。如当地确实无水源,群众的生活用水无法满足时,应组织车辆运输生活用水,解决受灾群众对生活用水的需求,必要时采用消防车辆运水。
5.1.3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内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1.4医疗卫生
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寻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1.5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1.6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①各单位、村组,应按国家防总规定的《抗旱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各流程和存储的有关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②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时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时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③各单位、村组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蓄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和为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
④上级部门应协调资金支持,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按规范储备必备的防汛物资,并结合抗洪抢险的需要额具体情况,确定防汛抢险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2)物资调拨
①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自有防汛储备物资,在不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其他的储备防汛物资;先调用抢险地段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段较远的防汛物资;当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②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用、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5.1.7资金保障
镇财政分局安排镇级抗旱防汛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水旱灾害的村组。镇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镇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5.1.8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抢险是社会性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抢险的责任。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洪水灾害的发生特点,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进入防汛抢险。
5.2宣传、培训和演习5.2.1公众信息交流
(1)旱情、险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各单位、村组发布。
(2)当主要河流发生超设防标准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各单位、村组关注,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5.2.2培训
(1)培训工作应做到课程合理规范、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2.3演习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单位必须针对事发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后期处置
发生洪水灾害的单位、村组应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发生重大灾情时,镇政府应成立救灾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6.1.2民政办及相关站、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3卫生院负责调配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
6.2防汛抢险的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救灾的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单位、村组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抗旱防汛评价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对抗旱防汛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实施效益评估结果,对抗旱防汛预案加以修订和完善;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以便进一步做好抗旱防汛工作。
7附则
7.1防洪预警信息报告基本规定
为了及时掌握防洪信息,有效开展防汛抗洪应急工作,根据省、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防洪预警信息报告规定如下:
7.1.1Ⅳ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1小时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2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6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2Ⅲ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3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1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3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3Ⅱ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2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40分钟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2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4Ⅰ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1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并同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2)每30分钟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2预案管理和更新
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编制,镇政府批准后执行。经批准的抗旱防汛应急预案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本预案启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2-3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的抗旱防汛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全镇抗旱防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政府进行表彰;对抗旱防汛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抗旱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汛抗旱职责,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雨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干旱灾害、恐怖活动、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雨、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村委会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民兵和抢险队伍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本事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镇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天师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
开江县天师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指挥长:xxx
副指挥长:xxx
成员:xxx
2、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镇防汛抗旱指挥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执行市、县防汛抗旱指令,确保防汛抗旱政令畅通;督促指导全镇辖区各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和防汛抗旱物质准备工作;负责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旱情及时调查、核实、上报汛情、旱情和抗灾救灾情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抗旱部门指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供给决策依据。
镇人民政府防汛防旱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决策,调集力量。
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具体组织指挥抢险工作。
办公室协助领导做好灾害处理,上报和安抚工作。
派出所负责对灾害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受灾人员抢救,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抢险中医护人员的指挥,受伤人员的救护和防止灾后疫病发生和蔓延工作。
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的筹措、调拨和监督使用,确保防汛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供电所负责电力抢修,电力供应。
民政所做好死伤家属、群众的安抚和死者的尸体处理工作。
广播站负责发布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抗旱指令,及时报道防汛抗旱工作动态和通报重大汛情,组织广播电视宣传防洪抗旱工作。
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天师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各村村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堤防工程信息
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或溃堤时,各村(社区)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光向可能受威胁的群众预警,同时向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险情,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山坪塘等工程信息
(1)当苏家沟、高坪、孟家梁水库、山坪塘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山坪塘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当水库、山坪塘出现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光向下游预警,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作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行政职责人、技术职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等情景,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当水库、山坪塘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前向工程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光。
3、洪涝旱灾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光、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干旱灾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光、地点、程度、受害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业生产城镇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损失。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干旱灾情信息。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空情,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景报告镇指挥部,同时对核实灾情及时组织核实并上报,为抗灾救灾供给准确信息。
(3)各村委会(社区)应按《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镇人民政府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职责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经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也应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资料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职责、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社,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立即与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村、社,由国土资源部门协助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镇、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一天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做好旱灾工作
镇抗旱机构随时掌握旱灾变化情景,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景。
做好抗旱水源调度管理工作
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根据情景适时调整工作部署。
掌握抗旱准备工作和行动情景
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景
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搞好舒家沟、高坪、孟家梁水库防汛工作
1、建好防汛领导机构,成立领导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人大副主席顾新民任组长,副镇长向军任副组长。成员:漆明波、张元仕、王合礼、吴仁政、伍明路、肖应高。同时下设抢险队、物资器材储备运输队、通讯联络办公室、抢险队伍由各村委会、基干民兵、村民小组长、共产党员组成。
2、物资器材的储备工作:尖峰寨村、纸厂沟村、龙家坝村,各备足编织袋3000条,撮箕500担,锄头、铁铲1000把。
3、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转移准备工作:水库管理人员在汛期必须24小时昼夜值班,随时观测水库大坝有无变化情景,危机时要在泄洪的同时及时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指挥部要立即进入高度战备状态,全力组织龙家坝、李家坝、社区、崔家坝沿天师河群众向原天师初中地段安全转移,朱家坝群众向原村小集结。
四、山坪塘防汛预案工作
1、重点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调度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坝,零死亡,确保大坝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做好大坝溢洪道水毁工程修复,确保工程安全渡汛。
3、加强工程检查,坚持通讯畅通,管理人员和村民小组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上报镇指挥部,镇政府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抢险。
五、天师河、朱家坝河防汛抢险预案
各村要组织力量,认真检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实情景,对堵塞排洪、行洪河道,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障碍,要全面整治,并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坚持依法清障,对排洪防洪设施,易淹易冲区、道路桥梁、公共设施等存在隐患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一旦出现险情,立即上报,投入抢险,减轻损失,洪灾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疫病防治,发动群众生产自救,迅速修复水毁工程,避免下次洪灾造成更大的损失。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8
按照xx市城市管理局防台防汛工作部署,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预防和迅速有效地处理在防台防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确保排水设施正常、安全运行,保障全市人民生活的正常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防台防汛的方针和原则
防台防汛工作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城区安全渡汛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防台防汛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服从xx市城区防汛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加强和市政、内河、各区城管局和交警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和联系。
排水应急指挥要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要扎扎实实抓好防台防汛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全力抢险救灾,尽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xx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市政府、市城区防汛办公室和局防汛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调度下,主要负责本公司内的防台防汛组织指挥工作,监督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设备、抢险物资等工作的检查落实,统一调度抢险救灾突击队伍及物资,确保全公司各单位能安全渡汛。
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事务部。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城区的防台防汛工作。
三、防台防汛准备阶段
(一)健全有关机构,完善组织网络,加强汛期值班
1、成立各级防台防汛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公司成立城市排水中队,归属xx公用事业应急大队统一指挥,负责城市排水行业的应急抢险任务。下属排水监测分中心、泵站运营分公司、xx北区污水处理厂、南区污水处理厂、管网运营分公司、xx污水处理厂组建应急抢险小组,由单位领导、生产骨干、机电维修人员和管网养护单位人员组成,并配备有相应人数和经验的抢险队伍。一旦有险情能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结。
2、各基层单位排水应急抢险小组要挑选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员组成,定期开展排水应急训练,提高实战能力和应变能力,做到召之即来,出击迅速,抢险及时;各应急抢险小组配备抢修车、小型发电机、潜水泵等抢险物资及相应的驾驶员,与抢险队员同时待命。
3、各应急抢修小组根据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的指令,实行统一调度。
4、运营管理部为防台防汛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公司防台防汛相关具体工作。
5、工程建设部具体负责公司在建工程汛期安全。
6、综合事务部做好相应后勤物资的落实。安排好车辆,配备驾驶员,落实备用雨具及常用照明器材。
7、每年x月15日至x月15日汛期期间,要强化值班制度。各单位的值班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潮位动向,及时上传下达有关情况,确保联络畅通。
(二)做好防台防汛专项检查工作
1、各单位开展防台防汛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所有设施运行正常。重点落实变配电所、泵房、进户电缆沟等排水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配电房、泵房、物资仓库不进水,高处悬挂物品不吹落。
2、各单位要对所有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完好,并按照设备管理的“三净、四不漏、五好”要求,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工作。
3、管网运营分公司督促管网养护单位在汛前对易堵管网进行全面疏通,确保不因管网堵塞而致道路积水。
4、对污水厂、泵站、管网大修改造等工程项目,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加快施工进度,保质按时完成,提高防台防汛能力。
(三)落实防台防汛物资和各项防范措施
1、各单位根据需要配备应急抢险所需的车辆、照明、草袋、铅丝、排水软管、潜水泵等设备物资以及应急抢修队员的安全帽、雨衣、救生衣等防护用品,确保抢险的需要。
2、应急照明器具、铁铲等抗灾物资,在接到台风、汛情通报后,一律不准移作他用,并确保完好可用。
3、建立防台防汛通讯网络,加强值班,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潮位动向,及时上传下达有关情况,并组织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机动车辆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防台防汛工作项项落实、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
4、为保证应急抢险通讯的畅通,各单位的联络电话应安排人员值守,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以及参与防台防汛抢险任务的全体干部职工应对所配备的.通讯工具进行一次检查,使通讯工具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预案实施
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成员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预报,在市防汛办的统一领导下,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快速反应,启动防台防汛应急系统。
(一)当气象预报有强热带风暴过境,暴雨及潮位预报在4米(吴淞高程)以上时,公司各防汛单位有关人员要24小时值班,抢险队伍、车辆进入规定地点待命。当气象预报有强台风过境,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特大暴雨的警报时,应急领导小组、各单位行政领导要上岗并坚守岗位,各指挥人员分别到现场办公,指挥抢险。
(二)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统一指挥,加强调度工作。及时掌握水情、天气变化情况,分析趋势,并随时保持与相关单位的联络。各单位全力以赴,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排涝堵水工作,努力保障台汛期正常排水。
(三)泵站运营分公司、xx北区污水处理厂、南区污水处理厂、xx污水处理厂组织力量对泵房、配电设施和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进行昼夜巡查,一旦发现险情或事故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
(四)泵站运营分公司注意要及早抽空各雨水泵站沉井内积水,以腾空泵站和管道总库容,减轻管网压力。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及时开启排江阀门。
(五)泵站运营分公司要加强中控监视,并安排对重点立交、沿江泵站进行现场巡查和重点防护,增加发电机组、临时排水泵,一旦发现积水或临时停电情况,迅速安排抢修队伍进行处置,采取各种办法确保不积水。
(六)管网运营分公司联合管网养护单位对市区主要道路、易积水路段进行全面巡查,力争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充分利用好强排泵车、专业管道疏通车等先进装备快速有效的处理落实各种险情。
(七)运营管理部要掌握各污水处理厂、泵站和管网运行情况,加强生产调度工作,协调处理排水应急事件,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五、灾后恢复阶段
(一)做好灾后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二)及时做好有关排水设施的检修、保养及修复工作。
(三)做好本单位防台防汛、救灾、恢复生产期间的有关统计和事迹了解等工作,及时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教训,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9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本县范围内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特编制《江口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抗旱办法》等法律法规,参考《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口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资料修订编制。
1、3编制原则
本预案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3、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3、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3、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3、4防汛抗旱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3、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警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事件分级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水旱灾害分为四级。即异常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1领导机构。江口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江口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的法规政策和制度等,组织制订江河、水库、水电站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在省、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县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武装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建乡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处置工作。
县防指指挥长由江口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江口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担任;成员分别有县委宣传部、县水务局、县人武部、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住房城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科技局、县教育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文广局、县供电局、县电信局、县石化支公司和县人保、财保公司负责人。
2、1、2办事机构。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主要职责:负责县防指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防汛抗旱信息,向县应急委、县防指提来源置水旱灾害的提议,执行县应急委、县防指决定;向省、市防指报告本县有关水旱灾害的信息;负责全县异常重大、重大水旱灾害处置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协调供给水旱灾害应急处置保障,负责组建防汛抗旱应急综合保障体系;按照省防指和市防指的指令,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负责组织县抗旱排涝服务队,开展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和抗旱救灾拉、送水、应急打井及抗旱浇地等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御体系、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等;完成省、市防指办公室及县应急委办公室等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2、1、3工作机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职责)
2、1、3、1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广电、报刊等宣传媒体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加强网络舆情控制,防止虚假负面报道影响社会稳定。
2、1、3、2县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协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做好河道清淤除障工作;争取联系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抗旱应急打井、找水工作。
2、1、3、3县水务局:协调防汛抗旱工作;供给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及水利工程蓄水情景;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水库、水电站、山塘、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负责防洪工程及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并组织对所辖病险水库、水电站工程的监测和除险加固、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和应急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信方案;在干旱期间组织、协调全县水务系统调度分配水资源,严防水事纠纷;组织编制各类水利工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督促各在建涉河、临河、跨河建筑物编制工程度汛方案;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汇总、上报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的损失情景。
2、1、3、4武警江口县中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工程抢险等急难险重的抗洪抢险、抗旱救灾任务。
2、1、3、5县消防大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汛期承担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紧急期间利用消防车为群众运水送水等急难险重任务。
2、1、3、6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相关单位争取防汛抗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项目及资金和抗洪抗旱救灾物资;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及开辟城市第二水源点建设供给项目支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矿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及时收集统计工矿企业的洪涝灾情;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落实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抗旱调度指令,做好汛期主要电站水库水位调控和运行安全,协调供电、石油企业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电力、石油等物资供应。
2、1、3、7县公安局: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工程、水利设施、水文、气象测报设施、供水和防汛通信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灾区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抢险救灾交通保畅工作。
2、1、3、8县民政局:做好全县水旱灾害的调查、统计、核实、上报工作;供给灾情数据,协调做好全县水旱灾害救助,指导协调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协调灾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2、1、3、9县国土局:负责组织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勘察、防治、协调、指导、监测、预案编制和预防工作;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汛安全排查;负责协调地下水勘查与开发利用,保障抗旱应急供水;配合做好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加强对山洪地质灾害的分析与研判。
2、1、3、10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城镇防洪安全和城区排涝,参与指导城镇居民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城市人员密集区及重点乡镇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统计、整理、上报城乡居民房屋建筑的损失情景;组织编制人员密集区防洪抢险应急救灾预案。
2、1、3、1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及其设施的防洪安全。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规定;确保公路、水运畅通,优先运送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物资、卫生防疫人员;为应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供给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受洪水影响道路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修复道路设施,保障防洪抢险工作顺利进行;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统计、整理、上报交通设施损失情景。
2、1、3、12县农牧科技局: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统计、整理、上报农、林、牧、渔业损失情景;负责组织灾区群众开展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指导灾区群众改种、改播,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组织安排抗旱机具的及时调配与维修。
2、1、3、13县教育局:负责督促检查全县校舍、教育系统的防汛排涝隐患排查和重点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防汛抗洪、自救知识的教育及水库、河道、山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好本系统的防洪和抢险工作;及时掌握并供给学校受洪涝灾害情景;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所辖学校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河流及水库下游涉及的学校组织编制学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2、1、3、14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分析发展趋势,为防汛抗早、抢险救灾及时供给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资料;配合做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强气象信息会商;干旱严重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1、3、1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经费,配合县防汛办及时下达病险工程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并监督使用;争取争取上级防汛抗旱救灾资金。
2、1、3、16县食品药品卫生监管局:负责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密切关注灾后疫情情景,严防次生水旱灾害发生。
2、1、3、17县安监局:负责尾矿库、灰(渣)库安全监管和相关部门、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工矿企业编制尾矿库、灰(渣)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所辖尾矿库、灰(渣)库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
2、1、3、18县监察局:监督检查各单位、各乡镇汛期职责制落实情景、汛期值班情景、对防汛抗旱工作渎职失职进行查处。
2、1、3、19县林业局: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统计、整理、上报林业损失情景;负责组织河道内影响行洪林木的砍伐、清除工作;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就近、就地监督采伐抢险救灾所用木、竹材;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和汛期漂竹、漂木的管理工作;干旱发生时,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2、1、3、20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防洪安全,加强对园区高边坡、高填方的监控,做好园区内涝防范工作,负责制定工业园区应急防御预案。
2、1、3、21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在县委宣传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异常要正确引导水旱灾害信息的舆论导向。
2、1、3、22双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城机关、单位、居民在抗洪抢险期间的人员、物资、财产的转移,疏散及灾民安置工作;做好抗旱应急期间辖区居民饮水安全工作,维护社区安定。
2、1、3、23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乡镇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的组织领导;承担本乡镇辖区内小(2)型以上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抗旱应急期间本乡镇居民饮水安全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1、3、24县供电局:负责所辖电站(水库)的运行安全和县防指防洪调度命令的实施,监督所辖电站(水库)在防洪限制水位以下运行;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负责编制所辖电站(水库)防洪调度预案;确保汛期所辖电站(水库)按批准的防汛调度方案实施调度;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所辖电站(水库)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统计、整理、上报电力设施损失情景。
2、1、3、25县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移动、联通通信运营企业做好汛期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排除通信线路故障,确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供给数据连接的信息技术支持。
2、1、3、26县石油支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的油料供应。
2、1、3、27县人保、财保公司:负责对参保受灾单位和个人的损失的清理赔付。
2、1、4现场指挥机构。灾害发生后,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抢险救灾的实际,县、乡镇(街道办事处)视需要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指挥。发生较大水旱灾情时,组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共同参加的现场指挥机构,一般水旱灾害组建县级现场指挥机构,局地灾害组建乡镇(街道办事处)现场指挥机构。
2、2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请求,驻江口县境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驻县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大队、省、市驻江口单位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3、1监测与信息报告
3、1、1气象水文信息
县气象部门应加强对本县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指。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要提议县防指提早预警,通知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县防办应加强与水文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江河雨情、水情,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供给依据。
3、1、2工程信息
当水库、水电站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经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及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光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启动已编制的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光。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光、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县农牧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洪涝受灾情景,县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景,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景报到市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4小时内上报,为抗灾救灾供给准确依据。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光、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县防指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水利工程蓄水情景、农田土壤墒情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供水情景,加强旱情监测,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景。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警级别的确定与发布
3、2、1根据江河洪水水位(流量)、城镇受淹状况、水库险情、受旱天数、因灾死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将水旱灾害分为4个等级:异常重大(I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重大(Ⅱ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大(Ⅲ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一般(Ⅳ级),发布蓝色预警信号(具体灾害级别标准详见本预案附则8、3)。发生异常重大水旱灾害(I级)或重大水旱灾害(Ⅱ级)时,由省级防指启动预案,本级响应;发生较大水旱灾(Ⅲ级)时,由市防指启动预案,本级响应;发生一般水旱灾害(Ⅳ级)时,启动县级预案。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要进行先期处置,组织救援力量进入事发现场,抢救受围困或受伤人员;对已发生的灾害危害范围程度及发展趋势进行预研判。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可决定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1)红色预警信号及橙色预警信号由市防指根据省级防指的'指令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本县及各乡镇作出应急响应。
(2)黄色预警信号由县防指报经市防指及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3)蓝色预警信号由县防指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4)发生跨区域水旱灾害时,县人民政府要及时与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县防汛办应加强与水文部门和市防办的联系,掌握洪水预测信息,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景和洪水发展趋势,为预警供给依据。
(2)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县防汛办应跟踪收集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供给基本依据。
3、2、3内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县城或集镇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带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疏散转移。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乡镇,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隐患的地方,由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干旱灾害预警
(1)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一样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供给科学依据。
(3)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加强抗旱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6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社会发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响应措施
3、3、1县防汛办根据险情、灾情,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提议。
3、3、2 Ⅳ级、Ⅲ级应急响应报县水务局局长签批,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经县水务局局长审核后报县防指指挥长审定,报市防指同意后启动。
3、3、3上级或本级预案启动后,县防汛办编发启动应急响应的信息和简报,分送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
3、3、4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督促指导本单位和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应急救援与处置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进入汛期、旱期,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一样情景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1、2县防指负责小(2)型以上水库、水电站和山塘的防洪调度;必要时,视情景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景。
4、1、3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景。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行政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景。
4、1、6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告
水旱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和职责单位应立即将事件情景报告上级防汛办和上级主管部门,上级防汛办接到报告后向应急委和政府报告,提出启动预案的提议。
4、3先期处置
水旱灾害发生后,按属地管辖原则由事发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初查灾害程度,抢救被困或受伤人员,研判灾害发展趋势,设置现场警戒,提出应急处置意见或提议并按程序上报。
4、4应急处置
4、4、1 Ⅲ级、Ⅳ级应急处置
(1)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由县防指副指挥长或委托有关负责人召集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抗灾减灾工作。县防汛办负责会议的组织及有关会务工作。
(2)组成工作组或专家组,安排落实人员赴现场抢险排险。工作组由县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带队,县水务局各业务股室视灾害事件业务范围承担处置任务。
(3)工作组到达现场后,应争取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抢险排险,并及时将工情、险情、灾情及应急处置情景告知县防汛办。工作组处置完成后,应向县防指提交处置报告。派出的专家组到达现场后,应及时查勘并研判险情灾情,提来源置意见和提议。
4、4、2 Ⅰ级、Ⅱ级应急处置
(1)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成员单位全体人员上岗到位,按职责要求开展抗灾减灾。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促检查。
(2)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由县防指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召集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抗灾减灾工作。
(3)组成工作组及专家组,安排落实人员赴现场指导抢险排险。工作组由县水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带队,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派骨干力量参加。
4、5指挥协调
防汛指挥机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由防汛办立即通知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并调配所需应急物资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
4、6处置措施
水旱灾害发生并启动本预案后,现场指挥部及县防指各成员单位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4、6、1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6、2全程跟踪水旱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发展、变化情景,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有关地方通报。
4、6、3及时向市防指、市应急委、省防指报告水旱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景。
4、6、4民政等部门要按照预定方案开放紧急避难场所,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
4、6、5民政等相关部门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
4、6、6公安及交通部门采取疏导或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现场交通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4、6、7干旱严重时,气象部门应根据天气状况和灾情发展情景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6、8公安部门应根据灾情安排警力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4、6、9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
4、6、10农业等相关部门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4、6、11工贸局等单位应根据市、县防指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或限水、限电等。
4、6、12扩大应急
异常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县防指报请市防指和县人民政府向市应急委申请扩大应急;扩大应急决定作出后,由市应急委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工作。
4、7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重大水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有关新闻报道必须经县委宣传部和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实后,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本县内有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报道,由县委宣传部和县防指审核后,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县人民政府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产生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情景进行通报。提高灾情信息的透明度,要加强网络舆情控制正面进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4、8应急结束
异常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指挥部向县防指指挥长报告情景,请示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县防指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9调查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构成总结评估报告。总结评估报告要在应急处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总结评估报告于应急处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铜仁市人民政府。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0
一、指挥机构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成立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组成突发事件的应急联络网,以应对管辖区域内抢险抢修工作。
二、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xx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应急联络网
总经理:xx
副总经理:xx
管理处负责人:xx
保安人员、保洁人员、维修人员
四、通讯表见附件
五、明确应急职责
1、遇大雨或暴雨时,公司领导、管理处值班人员和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做好临战准备。
2、遇突发事件,应在1小时内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24小时内书面报告公司及房地办等职能部门。
3、遇大雨或热带风暴警报,每天上午10点以前上报前一天受灾情况。
4、关心气象,掌握变化信息,做好防台防汛值班记录。(见应急情况处置登记表)
六、防台防汛值班名单
第一组组长:xx
第二组组长:xx
第三组组长:xx
第四组组长:xx
七、防台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1、x月初,制定防台防汛工作计划,对照计划对小区及地下车库防汛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2、x月10日前,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模拟地下车库暴雨进水等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3、加强对水箱(水池)、水泵等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水箱(水池)的安全和雨水、污水排水泵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加强对上水管的维修和下水管道的疏通。x月底维修人员完成对小区各类下水管道、窨井进行疏通和清淤,保持管道流水畅通。
5、从x月份开始,每半月对屋面、天沟、斜沟等部位进行杂物和垃圾的清除,防止排水通道堵塞;
6、发现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连接出现问题,排水不畅的.,立即报告辖区内的市政、防汛、房管部门,及时协调处理;
7、x月底前对跟进绿化工作计划,对树木加固和修剪,防止在台风和暴雨及汛期发生倾倒和伤人事故。
8、对预警、预报及时通过各种形式通知业主,帮助业主加强自我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小区安装晾衣架、电视卫星天线的业主,与居委一道逐户上门发放整改通知书;
9、管理处前台接待人员负责收听气象预报,及时向业主和相关人员通报灾害性天气情况。
一旦发生暴雨引起排水系统超限并将产生积水的情况时,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通知地下车库停车业主撤离车辆。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1
1、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制定及实施方案:
本预案旨在确保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进行,包括预案制定流程、责任分工、预警发布机制以及应急响应等内容。
2、 防汛抗旱应急预警机制:
本预案将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警机制,包括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信息收集和处理、应急响应等内容,以提前准确预警和采取应急措施。
3、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保障预案:
本预案将确保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包括物资采购、储备管理、物资调配和运输等内容,以保证应急时的物资供应。
4、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将制定针对不同灾情的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组织救援力量、协调救援资源、营救被困人员等内容,确保灾害发生时的快速响应和救援行动。
5、防汛抗旱信息通信预案:
本预案将制定信息通信预案,包括建立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设备、组织信息发布和交流等内容,以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传递和协调。
6、防汛抗旱社会心理援助预案:
本预案将制定社会心理援助预案,包括开展心理援助工作、组织心理疏导和支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等内容,以帮助受灾群众渡过灾后心理困扰。
7、防汛抗旱生态环境保护预案:
本预案将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预案,包括组织生态环境监测、保护生态系统、减少灾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内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生态破坏。
8、防汛抗旱气象监测预案:
本预案将制定气象监测预案,包括建立气象监测网络、预测灾害发生的天气状况、提供准确的气象预报等内容,以为防汛抗旱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防汛抗旱指挥调度预案:
本预案将制定指挥调度预案,包括设立指挥中心、确定指挥职责和分工、组织指挥调度等内容,以确保指挥决策的及时和有效。
10、防汛抗旱应急演练预案:
本预案将制定应急演练预案,包括演练方案制定、演练方案实施、演练效果评估等内容,以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11、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传教育预案:
本预案将制定宣传教育预案,包括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开展应急预案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等内容,以提高公众的防汛抗旱意识和应对能力。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2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各股室、下属单位和文旅市场的汛期防范工作,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充分认识到汛期防汛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切实加强对汛期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汛期预警机制。
二、防汛领导小组
成立市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抗旱办公室,由李冬同志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局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决策和部署区文体广旅的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局应急预案;组织现场应急援助有关事宜、疏散安置、灾害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
三、预警及预警机制
(一)预警级别及
依据洪水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要以防汛指挥部的信息为准,通过QQ,微信、打电话及现场传达等方式进行。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洪水灾害时,接到防汛指挥部通知,通知各股室、下属单位和文旅市场做好相关准备。当河流发生洪水时,积极联系上级,将雨水、水情报告给防汛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洪水灾情信息。洪水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情况等方面的损失。洪水灾害发生后,各股室、下属单位和文旅市场及时向防汛领导小组上报洪水受灾情况,领导小组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
(三)预防预警行动
(一)预防准备工作。一是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加全局及文旅市场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二是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三是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四是物资准备。按照防汛应急救援方案要求及时准备抗洪抢险物资。五是通信准备。充分利用QQ、微信等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通畅。六是防汛检查。各单位防汛责任人要时刻关注气象水文部门的预警信息,并对本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要明确责任,及时整改。
四、应急响应
1、汛情 IV预警:气象部门暴雨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 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2、汛情Ⅲ级预警:气象部门暴雨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蓝色预警的基础上,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各单位防汛责任人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汛情Ⅱ预警:气象部门暴雨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黄色预警的基础上,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房屋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雨。
4、汛情Ⅰ级预警:气象部门暴雨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橙色预警的基础上,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汛领导小组按照应急预案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景区、沿河、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等处于危险地带的下属单位和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停止办公、营业,并在30分钟内组织转移到安全的避雨场所。
五、保障措施
1、建立预警机制,对灾害天气提前向通报,接到预警后, 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2、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和老、弱、病、残,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积水,有秩序地组织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正常的生活秩序。
4、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房屋、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3
为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树立抗大洪救大灾的思想,确保管辖区域安全渡汛,维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积极制定并实施防洪规划,加强排水措施、运行系统以及电器设备的管理巡查,加强天气预报的收集,做到防患于未然。
防洪抢险首先确保:
1、人身安全;
2、辖区内主要设施、工程的安全;
3、洪灾损失尽量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具体工作
1、负责现场指导工作,并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负责雨季暑期项目运行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并根据现场情况迅速调整项目运行方案及时解决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天气情况的收集工作,做到一天一预报,一天一总结,利用手机、对讲机进行雨季防汛常识的宣传工作。
3、负责雨季暑期项目运行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排水沟、河道的疏通并根据天气条件合理分配运行任务,并作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跟踪检查各作业面的运行及设施设备保护情况。
5、负责项目现场的运行安全管理,做好雨暑期项目运行的安全教育工作。
6、负责现场材料、药剂的合理堆放、防雨防潮,各种机械设备的.保养,并做好防汛器材的准备工作。
7、负责对临时用电、设备机具进行绝缘检查,防止电线破皮、漏电等。
三、材料准备(详见附件)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准备防汛所用器材及材料。备好水泵、水管、篷布、铁锨等,防雨所需器材要准备充足,所需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四、技术保证措施
1、加强项目临时设施及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凡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整改或更换,检查电线是否老化破皮变质,所有电线严禁拖地或与金属器材相连。电闸箱严禁着地并采取防雨措施,预防雨淋漏电,零线或接地必须完好有效。各种小型移动式设备严禁雨淋,并及时入库或覆盖。
2、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工作,雨后要及时对项目相应设施设备如:快渗、湿地、消毒池、河道进行细致检查,并排除险情,作业面要采取相应防滑措施。
3、药剂、防汛物资及其他材料,堆放在项目专用区域,专用区域应充分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冲刷。
4、河道拦水阀、消毒池出水阀门、提水泵等设备在雨期到来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隐患,并经常检查其安全情况,防止基座下沉,同时检查避雷措施是否齐全良好,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雷雨天应避免高空作业,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设施,雨后要及时检查并排除险情。
5、机电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淹措施。
6、如遇停电,机修人员在关闭相应设备后立即启动备用发电机,为防汛设施设备提供电力保障。
五、应急处置
1、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听、记录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2、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发生汛情或灾情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在上报的同时采取有力的处置措施。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金华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
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台
抗旱的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2.1.1 县防指组成。
县防指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指挥由分管水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人武部分管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担任。
县防指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供电公司、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人民银行武义支行、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县防指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指示精神,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编制完善防汛防台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方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发布全县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 县防指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职责。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水旱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指导、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和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措施;负责所属人防工程防汛防台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县水务局:承担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旱情预警;承担主要江河洪水预报;对洪水、暴雨、台风和干旱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等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水利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技术指导,调查核实林业灾情;及时向县防指报告自然资源系统洪涝台旱灾害损失情况。
(4)县气象局:承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滚动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县人武部: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执行县政府提出的军队(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6)县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正确引导舆论,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汛情灾情有关的新闻。
(7)县融媒体中心:及时向公众播报气象、汛情、旱情等预警信息;及时播报防汛防台抗洪命令;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8)县发改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9)县经济商务局:根据县级生活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调拨生活救灾物资、县级生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出;负责并指导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救灾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
(10)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订全县教育系统防洪预案,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非常情况下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师生安全;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
(11)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参与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组织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区群众。
(12)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
(13)县司法局:监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14)县财政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保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费用、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及运行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5)县建设局:指导城市(镇)防洪排涝应急处置;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地下空间场所设施的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和灾后恢复工作,指导做好危房排查、治理和农房安全管理;调查、核实、上报建设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6)县交通运输局: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公路、水路设施的安全度汛和灾后修复,着力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协助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调查、核实、上报交通运输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灾后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调查、核实、上报农业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8)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做好各旅游景点人员、游客、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订旅游防汛防台预案;在非常防汛防台期,组织人员加强各景点的巡视检查,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监督指导农家乐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
(19)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因灾伤病人员救治工作;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消毒和饮用水消毒;及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
(2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户外广告牌等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
(21)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麻袋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22)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制订电力防汛防台预案;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供电安全;调查、核实、上报电力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23)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单位):负责做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组织修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确保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通信设施洪涝台灾害损失情况。
(24)人民银行武义支行: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按规定及时发放救灾贷款工作;督促保险部门做好灾区投保单位或个人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25)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26)各乡镇(街道):按照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建设要求,编制和修订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明确职责和人员,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及时根据规定做好通知,传递命令,组织抢险、人员转移和生产自救,及时报告灾情,安置灾民。
2.2 办事机构。
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指办),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县防指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指办主要职责:
2.2.1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指导、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传达县防指领导的工作指示;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做好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掌握实时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2.2.2 常态下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县防指的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挥;编制修订全县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编制本级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县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演练;负责县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咨询机构。
县防指办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地质灾害防治、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2.4 乡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台抗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2.5 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行政村(社区)设立防汛防旱工作组,工作组按照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堤防山塘、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房、船只、公路和避灾场所等设立责任区网格,并明确网格责任人及其职责,根据各级防指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 事件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1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2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中型、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4)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7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60%,中小型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5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
数在 50 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4.0 万人。
3.2 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15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超过 200 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
(3)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
(2)型水库发生险情;
(4)保护县城中心城区的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
(6)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5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5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6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 40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3.0 万人。
3.3 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
大于 1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50~200 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严重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5)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3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4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 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 30 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2.0 万人。
3.4 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75 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00~150毫米,并出现一般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5)7~10 月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连续干旱 20 天以上,且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1.0 万人。
3.5 事件等级变更。
当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变化时,县防指应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县的影响及危害程度,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事件等级。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1 水旱灾害监测。
加强对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指提供气象、水文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供水情况。
4.1.2 山洪、地质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4.1.3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重要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1.4 防汛防台检查。
(1)县防指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建设、综合执法、电力、交通、通信(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网络)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4.2 预防预警信息。
4.2.1 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灾害时,有关部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 2 小时内报到县防指办,为县防指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2.2 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县防指。
当堤防、泵站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
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当地政府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指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己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防指办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主管部门和县防指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在最快时间内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2.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县防指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 1 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2.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
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县防指办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分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和通讯准备六个部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各项责任制和预警措施,加快各类病险水库山塘、堤防的应急加固,修订和完善各种预案,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充分利用社会通讯公网及水文、气象测报站,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和发布。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基层防指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落实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网格责任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队伍和洪涝台旱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水闸防护的城镇,应根据预案及时封闭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关闭堤防沿线各节制闸;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和防洪工程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圩区薄弱地段,制定工作抢险方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部门各类预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抗旱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潮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
4.3.2 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将监测预报预警结果报县防指,并按权限向社会发布专项预警。
4.3.3 台风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台风影响的乡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值班,关注台风动向,制订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
4.3.4 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乡镇(街道)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及时发布信息。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3.5 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县水务局组织指导设定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确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细化地质灾害隐患点颗粒度,建立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要隐患点的自动化监测网络。
各乡镇(街道)、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告县政府和县防指。
4.3.6 内涝灾害预警。
县建设局组织指导全面排查城县内涝风险点,承担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城镇内涝、危旧房风险排查和预警,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
4.3.7 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县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4.3.8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防指,要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短信、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3.9 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由县防指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4.4 预警支持系统。
4.4.1 台风、水雨情监测网络。
气象、水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水雨情实时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监
测到水雨情。
4.4.2 洪水、干旱风险图。
县防指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县的城县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并以各类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4.4.3 防御洪、旱方案。
县防指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及抗旱预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和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5 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5.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组织会商,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会商。县防指指挥部署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动员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县防指分析研判天气变化趋势、雨水情变化动态、洪涝、干旱等灾害发展态势,分析水利工程等险情,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向灾害发生地派出专家工作组赴一线指导
工作。并向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贯彻执行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指令。
县防指指挥坐镇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进驻。
(2)县防指办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调配县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救援队伍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县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掌握水旱灾情,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5.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县防指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上报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消防救援、经济商务、文广旅体、人武部、武警、供电、通信等成员单位熟悉情况的班子成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县防指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并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发布汛情、旱情通报;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进行部署。加强值班,
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文广旅体、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派人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4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由县防指办主任组织会商,进行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通知。县防指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防指副指挥,必要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5.5 信息报送与处理。
(1)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报送县防指办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县防指领导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3)县防指办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并及时续报。
5.6 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指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5.7 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县政府和县防指指挥决策。
(3)事发地乡镇(街道)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人力、物资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伍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县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8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事发地乡镇(街道)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乡镇(街道)按照县政府和县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乡镇(街道)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9 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10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发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信息内容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指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5.11 应急结束。
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县防指宣布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
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发布。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6.2.3 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4 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县防指按照本县防汛防台抗旱需要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储备防汛物资。
(2)物资调拨。
防汛物资按规定程序调拨,及时补充消耗物资。发生重大险情,当地防汛抢险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用上级防汛储备物资。上级防汛物资主要是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6.2.5 资金保障。
财政、发改、民政、水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2.6 避灾场所保障。
应急、民政、建设、教育等部门确定的避灾场所,应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2.7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
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8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抢险道路畅通。
6.2.9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2.10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台抗旱的责任。
(2)县防指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防汛防台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6.3 技术保障。
6.3.1 建设全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县防指办和各乡镇(街道)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各报汛站汛情信息在10 分钟内传到县防指办。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库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逐步完善和提高县防指与各乡镇(街道)之间的防汛防台抗旱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6.4 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县应急、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5 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县防指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培训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防指和各乡镇(街道)采取多种组织形式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演练。每年县防指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举行应
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 善后工作
7.1 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2 救济救助。
应急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3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4 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5 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
进行清除。
7.6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7 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8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评估。
县防汛指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8 其它
8.1 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
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指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指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防指。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防指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8)保证水位:汛期堤防及其附属工程能保证安全运行的上限洪水位。
(9)警戒水位:是指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涨到可能发生险情的水位,是防汛部门规定的江河堤防需要处于防守戒备状态的水位。
(10)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负责管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对本预案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各乡镇、街道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防汛防
台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部门、单位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并报县防指办备案。
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或县防指予以表彰;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印发的武义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按本预案执行。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5
所属各科室、队、各道路运输企业:
为切实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将我县防汛抗旱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部门及县局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实际情况和救灾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指挥系统,坚持灾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突发情况的各项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防汛抢险救灾公众的领导,确保全区道路运输业安全度汛,经研究,成立崇礼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组长:陆军
副组长:高东文、郝慧栋、赵王斌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郝慧栋(兼)
成员:张晓军、白亚文张青、梅雪冬张鹏姜全、张晓峰、尹建国、胡韶梅
联系电话:xx
值班电话:xx
三、防汛工作重点
1、积极采取防汛措施,确保道路客货运输市场安全度汛
防汛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全面防范、重点突出、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健全防汛组织、落实防汛单位责任制,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做好客货运输车辆的`应急保障工作,细化落实责任。
2、全面自查,消除隐患
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防汛设施和防汛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以确保安全度汛。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狠抓各项防汛抗旱抢险准备工作的落实,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扎实有效,指挥保障有力,确保全区防汛抗旱抢险运输保障工作及时、畅通、有序。
2、构建体系,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指挥体系,有序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形成统一协调、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准备”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输应急预案,明确防汛抗旱运输保障工作责任,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措施。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得到信息,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开展对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在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住、战得胜。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抢险紧急情况,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凡执行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企业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企业的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等要严格追究责任,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
附:1、20xx年崇礼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防汛人员值班表
2、崇礼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防汛抢险车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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