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13 09:11:3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5篇[推荐]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5篇[推荐]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快速、及时、妥善防治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在处置地质灾害中首先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威胁。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认真按照预案做好地灾防治工作。

  3、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效率。

  4、分类负责、协调配合。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22]99号)确定的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三)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国务院《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并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四)现状

  我镇地质环境复杂,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增加,地质灾害发生较为频繁。截止目前,全镇共有地质灾害点7处。属Ⅰ类搬迁避让点2处共计威胁群众2户9人; Ⅱ类管理工程点4处;Ⅲ类监测预警点1处。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其中滑坡4处,危岩1处,不稳定斜坡2处。由于地质灾害本身所具有特殊性和巨大的破坏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为了极大的威胁。

  (五)合用范围

  本预案合用于发生在本镇辖区内所有的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险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

  2、负责协调指挥部门间的工作。

  3、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时,组长宣布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指挥相关成

  员即将赶赴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参预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三)、部门职责

  1、国土所、城建办:负责农房质量、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防治。

  (1)做好全镇地质灾害的排查及年度地质灾害预案,及时采集灾情信息,向镇政府及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中心汇报。

  (2)对审批农房及其它建造工程做好预防工作,把好选址和质检,对已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

  2、安监办:负责全镇煤矿企业、非煤矿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加强煤矿企业、采石厂、砖厂等矿山企业管理,防人为地质灾害。

  (2)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看安全设施是否完善; (3)加强矿井采空区的回填管理,防止地表塌陷。

  3、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塘、堰、库、堤坝地质灾害的防治,组织专人开展汛期地质排查。

  4、交通办:负责做好公路、桥梁等地质灾害的检查,特殊是沿山一带公路的检查。

  5、民政办:负责发生地质灾害后的调查核实灾情,组织救灾物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并报告灾情。

  6、派出所: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民兵应急分队:负责发生地质灾害进的抢险工作,组织人员车辆,以最短时间内进行抢险。

  8、财政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及时调度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9、镇卫生院: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抢救,灾区消毒等工作。

  10、村社职责:各村社行政负责人,主要对辖区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常年监测,实行零报告制度,一有情况及时汇报,并组织村民撤离危险地带并及时开展抢救工作。

  三、预测预警

  (一)监测: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网络的作用,开展定期和不定

  期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及时

  向临江镇政府和临江国土所报告,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标牌。

  (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

  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四、应急行动

  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后,由组长李凯同志宣布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党政办负责通知应急抢险的成员单位进入战备状态。派出所和交通办即将组织警力和工作人员维护交通秩序;抢险队和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害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卫生院组织人员即将赶赴灾害现场进行医疗救助;派出所负责人员疏散和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不间断地向上级汇报。依靠临江镇应急力量无法处置的地质灾害,由镇政府向区政府请求支援。

  五、应急保障

  1、物资保障:

  由领导小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配备或者紧急调运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物资。

  2、队伍保障:

  镇、村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完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

  3、交通保障

  领导小组必须保证一台车辆负责前线指挥,镇政府党政办负责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4、医疗保障

  卫生院负责医疗保障工作,医疗应急小分队及时到达受灾点,匡助、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和救治伤员。保证绿色生命的畅通和医疗物资的储备。

  5、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道路通畅和治安保障工作,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控制、维护地质灾害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

  6、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

  为了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建立高效有序的抢险救灾运行机制,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的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成立中屯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统一领导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建立应急分队,处置突发灾害

  全村建立由村干部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应急分队职责是:

  1、按照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救灾;

  2、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现场情况,妥善处理现场各种临时情况,并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

  3、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4、承担同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3

  为了保证汛期灾情产生后,我中心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汛期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社会稳固。根据区政府和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毕xx主任任组长,汪xx副主任、郭xx副主任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展开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和谐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汪xx,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判、卫生检验、后勤保证等相干专业队伍,展开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判,并负责指挥、调度、和谐、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xx,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和谐、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行现场救治指挥,展开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xx,副组长xx,张xx、宁xx、刘xx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干专业队伍,展开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展开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xx,xx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形全力展开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行医疗卫生救援的进程中,既要积极展开救治,又要重视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展开工作,依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色彩,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段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形答应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医治,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视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医治连续进行。

  (4)在转运进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5)公道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干工作人员,展开卫生学调查和评判、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避免灾害后沾染病或疾病的产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展开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刻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形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当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逐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形、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形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证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枕戈待旦”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定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展开。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奉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嘉奖。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政府、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产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当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

  防汛防台工作是关系幼儿园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幼儿园防汛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一、人员转移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幼儿)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1.遇灾害时,幼儿园要将师生转移到牢固的楼房中,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2.幼儿园应同意将附近居住在地势低洼和危房中的.居民收留安置,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二、抢险准备

  园内平时由值班人员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与园领导及后勤部门联系,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上报。易积水的地方要搞分块小包围,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堵水挡板、应急灯、雨衣、套鞋等抢险物资明确专人负责,以便在紧急抢险时随时调用。

  三、物资转移

  幼儿园物资要根据可能出现的灾情,制订应急措施,对物资进行转移、垫高或转放楼上等方法。对价值昂贵、性质重要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料等要严格管理,电脑等贵重物品转移楼上明确专人负责。

  四、治安保卫和医疗救护

  在灾情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共青团、治保会作用,有电线杆倒落、树木树枝倒落、房屋倒塌等及时保护现场,防止人员伤亡,医务室要有止血药、绷带等必备的药品,同时积极联系医院。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

  1、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煤矿地质灾害事故将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大宣传,群测群防”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依法规范,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手段的原则。

  1)事故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矿应急指挥部报告。

  2)统一指挥原则。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依靠科学,提高水平。地质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遵循科学原理,依靠先进科技,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实现应急指挥决策和预案实施的科学化。

  3)救人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及时抢救原则。

  (a)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b)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根据气象预报,对地表岩石移动的范围内及时预报,尤其夏、秋季节。该避的就避,每次大雨过后由地测组负责对地表及时测量,随时掌握地表下降数据及规律。

  4.1.1.2从各科室中抽出专人组成矿井地质灾害巡查小组,在全井田范围内定期巡查,每10天巡查一次。对于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天气如大雨、暴雨时,坚持雨中巡查。每次雨后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对井田周围的水库、河流、泄洪沟、采空区地面进行专项检查。

  4.2重大地质灾害事故预防措施

  4.2.1专门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地点设在调度室)。

  4.2.2把有地面塌陷发生的地点作为重点观察对象,设立警示牌,建立详细的巡查记录。

  4.2.3成立三个抢险小分队,每队30人配有2名队长,1名技术员,1名安全员,1名电工,1名铲车司机。并要求所有抢险队员在汛期期间,必须在矿职工宿舍居住,一旦遇有灾情能及时组织抢险救灾。配备足量的抢险物资。设专库、专人负责保管。

  4.2.4对于因开采引起的裂缝在及时排查后,限期进行填平夯实。

  4.3预警行动

  一旦接到发生矿井地质灾害事故汇报后,接警人员(煤矿调度员)要立即向当天值班领导和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立即汇报,同时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

  4.3.1预警条件

  1)巡查发现地面沉降异常及接到人员反映塌陷等异常情况。

  2)接到当地气象局通知,有大雨或暴雨。

  5、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处置措施

  1)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现场人员应迅速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员立即通知停止工作、撤人并按照矿长或值班矿领导指示,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各救援专业组立即开展工作。

  2)当灾害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采取多种快捷有效方式及时向处于险区人员发出撤离警报。

  3)通知处于险区人员事故性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险区人员能够及时作出自我防护响应。

  4)决定实施撤离或疏散时,应通过群呼、急呼、组呼等方式发出警报信号或确保人员了解撤离或疏散的有关信息,如撤离路线、随身防护用品、自救逃生知识技能、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5)事故现场人员在对人员进行抢救的同时,应对现场拉线划定警戒区域,使危险车辆、设备应与人员隔离,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或导致此生事故的发生。必要时应立即通知危险涉及区域人员进行撤离。

  6)事故处理现场人员,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应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必要时要画图进行说明。

  7)事故处理结束后,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资料,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8)井下发生地质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9)地质灾变时,遇险人员应立即撤离,并搀扶不能行走的伤员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等待营救。

  10)事故附近人员应尽量了解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各种办法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相关人员了解灾情。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1)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2)安全撤离: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3)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4)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15)撤退困难,尽快进入支护完好的硐室、压风自救装置地点进行躲避。

  16)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井下地质事故时避灾路线:

  6.2.1正常情况下:

  6.2.1.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4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3预防和预警机制

  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6.3应急技术保障

  6.3.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

  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6.6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7预案管理与更新

  7.1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7.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8责任与奖惩

  8.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7

  一、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所引起的,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管委会主任是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均应当服从管委会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五、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2.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进行紧急援救;检查、指导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它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有关的重要事项。

  (二)运行机制

  针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易发程度,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预测预警系统。要发挥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骨干和枢纽作用,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建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和村(社区)及驻区企事业单位为一体的,按领导负责制指定专门负责人、联络人,确定联络报告方式,以及由危险区范围的单位、居民(村民)作为监测信息报告员而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共享。

  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地区进行巡查,指导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并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国土分局和相关领导报告。相关部门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选定的避险点和撤离路线要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紧急避险万无一失。

  4.预报预警发布。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经开区,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单位和住户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告知有关灾害的基本情况、监测预报方法、应急避险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以及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人员的汇报联系方式,按要求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六、监督检查

  区指挥部办公室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管委会制定,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由国土分局牵头及时修改完善,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

  八、责任与奖励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扬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和处理;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质灾害重要情况或者应急防治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8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

  在x市xxx县黄河岸边xxx小禾村黄土滑坡行将产生的紧急情形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群众,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缺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

  本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是:xxx小禾村黄土滑坡遭受连续降雨、强降雨等因素的诱发,滑坡有可能产生速滑趋势的紧急情形下,及时启动《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xx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市县各相干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的时间组织滑坡危险区内的36户174名群众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尽快采取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三、应急预案演练的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遵照:

  1、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原则。

  四、应急预案演练背景

  小禾村黄土滑坡位于黄河边滑坡处于黄土前缘大陡坡,出露地层为全新统上更新世Q2—3黄土,上部Q2黄土层厚2—3米,下部Q3可见4层古土壤,土体结构疏松,垂直节理发育。坡体为单层结构土体斜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9

  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是学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稳定、发展等。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预防地质灾害文件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学校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戈主小学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和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明确防地质灾害工作的重要性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关系到一方的稳定,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学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为此,每一位教职员工,特别是学校行政,应高度重视防汛抗灾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刻刻装着防地质灾害工作,做到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具有强烈的防地质灾害意识,将防地质灾害工作纳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落实安全责任,长抓不懈,一抓到底。树立起防地质灾害责任重于泰山的防地质灾害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应用范围

  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背靠大山、高磅或建在山坡下、河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以及学生上学、放学沿途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或河磅坍塌等危险地带的所有学校。

  2、当学校或学生上学、放学沿途因暴雨发生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或河磅坍塌等险情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按上级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杜绝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做好安全疏散演习,确保安全。

  四、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学生与教师的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紧急逃生技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五、成立防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一)流口中心小学防地质灾害应急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教导主任)

  成员:XXX(总务主任)XXX职责:

  1、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镇政府下达的其它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2、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调查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的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3、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协同上级有关部门维护灾区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师生、财产和学校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及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认真配合上级做好大、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班主任、科任老师: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协助调运救灾物资、设置避险场所,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受灾学生;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生救助和安置情况。

  2、值日老师: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政府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六、应急防范。

  1、加强防灾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我县的降雨量主要集中在六月份,全体教师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晨会、班队会、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防御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目标责任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致到每位教师职工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充分认识各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

  3、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在汛前、汛中,各村小、教学点要按学校防灾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校区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并做好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特别要组织好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师生员工安全转移。

  4、在汛前、汛中,各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要认真调查学生上学、放学必经的路线和学校周边的山体、高磅、河磅情况,结合实际制订好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并报中心小学备案后组织实施。各校每年至少要按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一次在紧急情况下的演练,在演习中进一步完善防汛防灾方案,使方案达到科学、快速、安全的要求。

  5、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河磅坍塌险情时,必须以生命第一,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及时组织人员向安全地点疏散,事后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6、逢恶劣天气坚持24小时值班,当发生险情时,协调组织好抢险工作。

  7、学生沿途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逢恶劣天气必须执行教师护送制或家长接送制。

  七、应急响应

  1、全体教师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责任制,建立学校汛情报告制度。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情况要及时上报中心小学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2、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对所属学校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并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规定情况之一的,由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处理工作程序,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等,立即派出人员救援、抢险、事故调查,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报经当地政府同意,请有关部门参加。

  3、一旦学校出现地质灾害事故,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1)应急指挥小组:

  由校长室成员组成: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

  其职能主要有:

  ①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并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决定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②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情况;

  ③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④密切配合医疗,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⑤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医疗救援小组组长:XXX

  成员:XXX及有关人员主要职责有:

  ①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②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校长保持联系;

  ③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3)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及有关人员

  主要职能是:

  ①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②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③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④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生秩序;

  ⑤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XXX及相关人员

  主要职能:

  ①尽力做好医疗求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②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③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织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资料搜集及报告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及相关班主任

  主要负责汛灾、滑坡事件全过程的各种文字、图象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12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4、人员转移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学生)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到牢固的楼房或附近居民家中,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5、抢险准备

  汛期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

  6、物资转移

  学校物资要根据可能出现的灾情,制订应急措施,按照转移、垫高或转放楼上等方法制定预案,其中易爆、易燃、危险化学品等要按数登记造册,严格管理,贵重物品转移楼上明确专人负责。

  7、及时上报。

  (1)报告程序。当学校或学生上学放学沿途发生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河磅坍塌险情时,要及时向中心小学校长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由中心小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具体程序如下:班主任、教师(或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工)→中心小学校长→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县教育局。

  (2)学校突发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和报告时间等。

  8、后期处置

  学校防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八、应急保障

  (一)汛期中心小学及下辖各单位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并保持联络。指挥部的领导及成员单位的领导手机应保持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二)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质及器材。

  (三)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

  (四)各学校要加强师生员工的汛情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五)中心小学及下辖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监测:

  ①校舍使用情况;

  ②学生食堂卫生、食品采购、卫生消毒设备配备情况;

  ③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体育设施安全情况;

  ④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⑤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管理情况;

  ⑥校内水沟及校周边水沟、涵管是否畅通情况;

  ⑦对校舍位于低洼地势、山旁、河边等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的区域及学生往返地段,要进行详细认真地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0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恨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二、职责分工

  1、镇国土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临灾监测、危险区划定、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的确定和公告、灾情发布、灾害应急调查、影响分析和灾害报告;参与抢险工作、

  2、财政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经费的管理、

  3、警务室和安办:根据村级地质监测报告,对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布预警信号、灾害应急调查、掌握灾害点群众基本情况,疏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治安警戒工作、及时组织群众立即转移、疏散撤离到指定的临时安置点,维持疏散过程中的秩序、撤离后的安全巡逻和撤离区的清场和搜救、、清点人数、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

  4、民政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威胁或危害的人员及财产进行统计,对伤亡人员进行安抚,并将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及安抚情况及时上报、

  5、广播站: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到并参与抢险工作、

  6、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7、村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地质情况进行日常性的观察、监测,对有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上报镇政府、

  三、预警预防

  1、建立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与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相结合的全镇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在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的群测群防工作、

  2、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全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对象和范围,制定具体可行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

  3、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国土局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让、

  4、发放“防灾明白卡”、根据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及切坡建房户,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将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要求、责任制成“地质灾害群防群测明白卡”发放到有关居民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镇、村、组及具体责任人、

  5、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当预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按照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按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四、应急处置

  1、发布灾害信息、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紧急险情,应迅速将地质灾害信息传递给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稳定工作,让村民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

  2、全力开展抢救、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基层群测群防组织在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抢救压埋人员,监测灾情、险情发展、镇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破坏电、水、交通、通信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变工作、

  3、技术抢修、灾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与供电、供水、交通、通信、卫生等部门取得联系,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安全维护、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趁灾施乱行为、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维持秩序,疏散聚集人群,并防止引发其他灾害、

  5、疏导安置、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保证饮水和食品安全、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1

  为了保障汛期灾情发生后,我中心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汛期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政府和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毕晓南主任任组长,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李为君、贾方军、刘昌明、张景勇、宋秀涛、沈洪岐、隋海博、綦远林、赵之章、宋继龙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开展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汪守文,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检验、后勤保障等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并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同春,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协调、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治指挥,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为君,副组长崔明,张凤芝、宁静、刘昌明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开展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许阳,宋继龙、赵之章、陈晶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后传染病或疾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政府、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发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2

  为提高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潜力,进一步提升应对地质灾害的潜力,确保辖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和谐稳定环境,根据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地质灾害的治理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突发性致灾地质作用为重点,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处置原则及适用范围

  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领导水平,确保在发生地质灾害时,有统一协调的领导组织机构,决定调整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

  (一)调整后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区辖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执行上级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督查各部门和各企业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潜力,下达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对灾情实施救援,统一部署,安排指挥各组成机构的工作任务。

  3、协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基本状况,向上级报告和友邻乡镇通报状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4、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时,组织成员亲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5、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6、组织完成地质灾害后的规划重建工作和其它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随时掌握地质灾害状况,为领导小组决策带给所需的信息。

  2、依据领导小组命令,组织各单位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求灾,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统一救援行动。

  3、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灾害调查状况,受领导小组委托,全权处置灾害现场的各种突发事件。

  4、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5、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6、负责协调应急调查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7、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四)成立抢险救灾小组

  为确保处置地质灾害工作的顺利进行,组建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张其军同志担任。

  1、组织协调指挥各相关单位和救援队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

  3、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抢险救援分队分3个小组,分别是治安小组、抢险救援小组、医疗救护小组。

  治安小组由派出所人员组成,齐洪斌为小组长,主要负责预防和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抢险救援小组由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组成,闫文彪为小组长,主要负责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排险防治措施防止灾情扩大,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医疗救护小组由榆树沟卫生院人员组成,李亚斌为小组长,主要负责在地质灾害现场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带给必须数量的伤病员治疗床位。

  四、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

  (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要进一步加快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二)信息收集与分析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3

  为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校防汛工作,确保台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方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

  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全县中小学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组长:胡小红

  成员:翁建敏(县教育局)、沈永明(县国土资源局)、陈延南(县水利局)、周敬荣(县气象局)、吴昌亮(县建设局)、陈海峰(交通局)、柳浩宇(公安局)、雷李会(卫生局)

  三、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

  教育局:组织编制中小学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学校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

  水利局: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

  国土资源局:要查明对学校可能造成影响的`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向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通报。

  建设局:要加强对学校建筑物的质量监测,并及时通报。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协助组织中小学生撤离和转移。

  保障抢险救灾队伍、车辆优先通行。

  交通局:负责组织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抢险和救

  灾车辆的组织调度。

  卫生局:负责组织受灾中小学校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气象局:负责监视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和风暴潮预报。

  四、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

  总指挥:翁建敏副总指挥:钟利海

  下设四个小组:

  1、现场指挥组:吴广伟负责险情发生地的现场指挥

  2、联络组:朱云燕负责与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

  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联络和及时向学校传达有关信息

  3、信息材料组:叶旭英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灾情信息和材料

  4、后勤装备组:陈际春负责组织防汛抗洪抢险的资金

  器材装备

  五、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汛期,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

  地政府和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的联络组或教育局

  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联络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接到学校险情报告后,立即与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总指挥汇报,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与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小组沟通。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一般险情发生时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

  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现场指挥组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由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险情发生地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并按《师生紧急撤离示意图》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六、善后工作处理

  做好灾情的调查统计工作,在搞好抢险救灾的同时,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受灾情况调查。初情要求在受灾后12小时内上报,详情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数字要准确、可靠,同时上报县防汛办、县民政局各一份,统一口径,逐级按要求上报。

  七、其它要求

  汛期,各中小学必须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出应急避险预案。沿溪的秋炉、毛洋、鸬鹚、标溪、外舍、金钟、顺利、陈村等八所学校要重点制定好防洪应急避险预案,靠山边的大地、郑坑、梅歧等三所学校要重点制定好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避险预案,上述学校必须绘制《师生紧急撤离示意图》和《学校安全隐患示意图》在显著位置向全校师生公示,并开展预案演练。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4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逐渐进入汛期,部分地区进入地质灾害易发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强监测,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警工作,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建立预警系统,落实防范措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网络,切实执行地质灾害年度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要及时组织专业队伍对重点地区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所有灾害危险点逐点制定并落实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防患于未然。已开展过地质灾害调查的县(市),要认真落实群测群防的措施。

  三、排查隐患,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近期内对地质构造复杂的城镇建筑物的地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对发现的.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迅速作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危险地区居民的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危险大的高陡边坡,由责任主体排查和采取防治措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通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掌握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并结合地质灾害易发区社会经济及人口分布状况,制定、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区引发地质灾害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长江流域尤其是中上游地区要针对年降雨量大、山高谷深坡陡、地形复杂的特点,加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要高度重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三峡办、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排除隐患,所需资金从三峡工程建设投资中安排;北方地区特别是西北黄土地区要警惕黄土湿陷造成的房屋开裂,做好黄土塬边缘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沿海地区特别是浙江、福建等山地、丘陵区,要警惕台风造成的暴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矿山企业要特别注意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安全,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泥石流造成的危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过程中,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必备的组成部分;目前尚不够完备的,要限期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补充。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城市,要结合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价工作,对城市规划的有关内容进行一次检查。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未考虑建设用地条件而批准使用土地和建设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适时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跟踪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有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在平原地区从事上述活动的,也应事先了解是否存在岩溶塌陷、土洞等隐患,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已经修建的工程,要坚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发生地质灾害。因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的责任。

  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和规章,从根本上解决或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安排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积极争取国际资助,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六、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当前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山城和农村,使地质灾害严重的县(市)的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5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属地负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资源浪费,形成应急合力,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1.4.1xx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应急工作。

  1.4.2气象灾害虽未发生在xx市行政区域,但河北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事发地市(区、县)应急处置机构需要我市提供相关气象协助保障。

  1.4.3本预案中的气象灾害,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天气气候事件的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xx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信息产业局、xx铁路办事处、xx警备区、武警xx市支队等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指挥协调全市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贯彻落实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收集、调查和评估气象灾情;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2.2.3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警、警报的制作和统一,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实施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本预案的修订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密切注视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保障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地区。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受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上报和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

  乡(镇)、街道办事处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负责安排相应级别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地质灾害等信息,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建设局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防御气象灾害相关设施的建设和抢险抢修工作;组织危房的鉴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灾民疏散公路畅通,并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疏散运输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水文、旱情信息,对水利工程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农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等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森林分布和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动态信息;组织林业气象灾害、森林火灾防御工作和实施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帮助、指导灾区的森林恢复和灾后生产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伤病员的救治,开展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实施卫生防疫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市环保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遭受损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广电局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警、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气象灾害时,及时插播预警信息;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市安监局负责气象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因灾毁坏的供水、供气、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修排险及灾后恢复工作。

  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电业局负责管辖区域内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保证电力供应。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各通讯企业提供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的电信资源;当气象灾害发生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重大气象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通信线路的畅通;灾害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xx铁路办事处负责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铁路运输和灾民疏散运输工作;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铁路和有关设施。

  xx警备区负责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进行灾后重建工作。

  武警xx市支队负责组织指挥武警力量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市物价局负责稳定市场物价,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2.2.4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订和实施本行业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2.2.5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参照本预案执行。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3.1.1各级气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其所属气象台站具体承担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任务。

  3.1.2对可能发生重大级别以上气象灾害事件的,各级气象台站应立即将预警信息报本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生较大级别以上气象灾害事件后,各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告电话等多种途径向气象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3.1.3报告内容主要是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展趋势、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号,将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情况报本级政府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达到预警级别的,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报并提出处置建议,由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相应预案。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事发地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市政府。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和县(市)、区气象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投入,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在国家气象监测网的基础上,根据需求建设气象灾害加密监测站。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的共享,建设气象与广电部门间专用的资料传输通讯设施,保证预警信息及时准确。

  3.3.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重大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启动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当达到预警级别时,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启动相应预警。

  市、县级启动:当xx市行政区域内已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预警标准气象灾害,需要由市、县两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启动预警时,要先报本级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4.1在一个或多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事发县(市)、区及xx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蓝色)。

  3.4.2在xx市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较严重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xx市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黄色)。

  3.4.3在xx市及周边多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严重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严重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橙色)。

  3.4.4在xx市及周边多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特别严重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预警(红色)。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按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及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四级响应(蓝色)。当达到Ⅳ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市)、区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xx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2三级响应(黄色)。当达到Ⅲ级气象灾害预警时,xx市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市、县两级要迅速响应,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3二级响应(橙色)。当达到Ⅱ级气象灾害预警时,xx市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县两级要做出迅速响应,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4一级响应(红色)。当达到Ⅰ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由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请求启动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县两级对上级启动的应急预案要做出迅速响应,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部门归口处理,实现共享。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大气象灾害应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初报灾情,6小时内上报重要灾情,24小时内上报调查的灾情。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通信

  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4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气象灾害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开展工作。必要时,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4.5紧急处置

  4.5.1基本应急处置

  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的损失。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各种信息平台,跟踪全市气象灾害发生情况,监控和接收气象信息。根据已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气象灾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4.5.2应急处置措施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气象灾害,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进行保护。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对灾害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向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灾害发生前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级政府应当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9灾害调查与评估

  气象灾害发生地县(市)、区级以上气象部门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评估。

  跨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部门负责或者由其指定的单位负责。

  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报本级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

  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的依据。

  4.xx新闻报道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4.xx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上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同级应急办公室、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调查总结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启动应急工作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应急工作管理部门。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通信保障

  以气象部门业务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和国家公共通信网络为基础,建立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信息通信专用网,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保持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建立气象部门与公共媒体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畅通的联络渠道,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6.1.2信息保障

  市气象局在现有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市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市政府应急平台及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开展气象灾害调查评估,摸清全市气象灾害分布情况,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指导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工作。

  各级气象台站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同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重要信息和已报信息的变更应当立即报送。

  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媒体资源和公共场所预警信息资源进行调查了解,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明确和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渠道和方式等。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应急责任单位应及时将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报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各级政府和市政、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各级人工影响天气组织应当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2.2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等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各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气象应急救援队伍。

  6.2.3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部门应对气象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运输秩序;市政部门应及时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公路、铁路设施进行抢修,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开通空中紧急运输;必要时,各级应急指挥部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2.4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6.2.5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6.2.7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政府应建立应对气象灾害的社会动员机制。

  6.2.8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设适用于气象灾害避险的城市紧急避难场所,并完善各类指示标志。紧急避难场所建设可与公园、广场、体育馆、人防工程、学校等建筑相结合。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依托相应的气象科研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级政府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1)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2)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文字。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3)干旱等级:

  极旱:指基本无土壤蒸发,地表植物干枯、死亡。

  重旱:指土壤出现较厚的干土层,地表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

  中旱:指土壤表面干燥,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

  (4)地质灾害等级:

  2级:可能性较小,预报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加强监测。

  3级:可能性较大,预报预警时间内对地质灾害隐患24小时监测,启动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撤离。

  4级:可能性大,启动设区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迅速撤离。

  5级:可能性很大,启动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立即撤离。

  (5)森林火险等级:

  二级:轻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可能燃烧,森林火灾可能发生。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气象局备案。

  7.3奖励与责任

  7.3.1奖励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3.2责任

  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严重影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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