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公司及各单位起重机械、叉车和气瓶等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特制订本专项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GB/T29639—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特种设备安全法》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危险源辨识评价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方针与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突发事件管理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统一领导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各部门、职工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特种设备事故类型
本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包括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叉车事故和气瓶泄漏或爆炸事故。
(一)起重伤害事故
1、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机械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等事故。
2、在起重机械的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常见的起重机械事故有:
挤压、高处坠落、吊物坠落、倒塌、折断、倾覆、触电、撞击、出轨等,包括:
1)塔式起重机事故或由于倾覆、折臂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施工升降机事故或由于倾覆、坠笼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物料提升机事故或由于倾覆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电动吊篮由于事故或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5)起重机司乘维修人员的高处坠落事故。
6)起重机械作业中挂碰电网造成的触电事故。
7)起重机倾覆、吊钩吊物(含吊装的设备)脱落或失控坠落、起重臂和杆件断裂坠落、施工电梯等造成的起重伤害事故。
(二)叉车伤害事故
1、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2、叉车因其司机视线盲区多,叉起重物时严重影响司机视线。且其传动机构、工业广场作业环境复杂,对司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突发性事故较多。
1)司机视线盲区或刹车失灵导致叉车碾压人员事故。
2)传动机构失效或所载重物重心不稳导致重物滑落事故等。
(三)(氧气、乙烘、燃气、丙烷等)气瓶事故
1、爆炸:气体从压力容器中泄漏出来很容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若在短时间内大量泄漏,可以在现场很大范围内形成气体蒸气云,遇明火、静电或处装置不慎打出火星,就会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
2、火灾:由于易燃易爆气体泄漏,遇到点火源,可造成爆炸或燃烧,从而引起火灾。
氧气中毒:因储存、保管、运输不当,或遭遇其他突发事件,造成贮存容器及其附属装置损坏,导致泄漏。
三、特种设备事故原因
(一)起重机械事故原因
1、操作因素主要包括:
1)操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人身安全防护用品。
2)起重司机或起重指挥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或擅自将起重设备交给他人,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3)吊车司机、维修人员身体有问题,注意力不集中,安全防护不当。
4)吊装作业无专人或非法指令。
5)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吊,危险区域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限重器、挡块、制动器,或未按规定返回、锚定,造成超载、过卷、脱轨、倾覆等事故。
6)起重机械在起重过程中,由于维护不到位、操作不当、指挥信号不清、安全意识差、自然环境差,容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7)多台起重设备在同一轨道运行时,由于监控可能发生碰撞。
8)吊装作业过程中,若因吊装物绑扎松动,吊装高度不够,导致物体坠落,可能会发生碰撞、挤压,可能导致吊装设备倾覆。
9)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造成碰撞。
2、设备因素主要包括:
1)吊索失效,如因吊钩、抓斗、钢丝绳、网等损坏导致重物坠落。
2)起重机械或施工电梯过载保护、平衡轴强度不足、无防解耦装置、吊索、索具选用不合理、制造、安装缺陷等安全装置失效。
3)由于起重机械的控制系统或安全装置失灵而引起的事故,如由于制动装置失灵而引起的重物撞击、夹捏等。
4)起重机械吊钩磨损,绳索磨损断裂,刹车磨损,容易发生高空坠落伤害事故。
5)露天作业碰触高压线,驾驶员碰触滑动接触线,电气设施漏电,或升降钢丝绳碰触滑动接触线,造成的。
3、环境因素主要包括:
1)雷电、阵风、龙卷风、台风、地震等强烈自然灾害造成的脱轨、倒塌、倾覆等设备事故。
2)因场地拥挤无序造成的碰撞、挤压事故。
3)工地地面不平整、不塌陷,导致起重设备倾覆,造成人员伤亡。
4)亮度不足、挡住视线造成的碰撞事故。
(二)叉车事故的原因
1 、叉车对驾驶员的视力有很多盲区,严重影响驾驶员在叉取重物时的视力。
2 、此外,其传动机构和车间工作环境复杂,对驾驶员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突发事故多。
(三)气瓶事故原因
1 、压力容器本身的缺陷导致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损坏和密封泄漏;外部因素如静电或雷击造成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损坏和密封泄漏;运行等因素造成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损坏和密封泄漏。
2 、使用不当、擅自装卸、使用废弃气瓶等原因造成的泄漏。
3 、如果高压气瓶的膨胀压力过高,与高温物质接触或暴露在阳光下,会引起爆炸,使气瓶内部压力上升超过气瓶的强度。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1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机构的组成
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组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各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工作。下设应急专业小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隙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2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明确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负责指挥特种设备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全体施工参与人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安全技能和特种设备事故现场逃生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施工参与人的预防意识和基本技能。
4)做好各类物资供应工作,严格按照救援要求提供所需设备和物资,加强管理,做好战备工作。
5)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组织各方力量开展综合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现场施工秩序,全面保障和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3 、各专业小组职责如下:
1)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职责: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事故现场。
2)医疗救护组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单位和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3)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负责应急状态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后勤保障、通讯联络和网络技术支持等。
4)善后处理组职责: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
5)事故调查组职责:查明突发事件原因、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损失情况。提出突发事件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
五、事故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1)凡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不准进入与己无关的危险作业区。
2)完善危险源辨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或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3)教育作业人员每天开工前对周边环境安全进行自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工程管理部管理人员,排除安全隐患后再恢复生产。
4)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人员要严肃处理,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6)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事故预防技术措施。
7)100%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到。
8)100%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
9)10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100%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
(一)起重机械事故预防措施
1 、特种设备预防措施
2 、起重机械及起重吊装大型设备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执行,并办理产权登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各种防护措施应齐全、有效,并经检测、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人员应严格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方案》执行。
3)建筑起重机械应配备持建筑特种作业物料提升机操作工上岗证的人员,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4)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5)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禁违规作业、严禁超载,操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停止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6)起重机械应定期保养、定期检查,确保机械完好、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杜绝带病运作。
7)高空作业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并应高挂低用。戴安全帽,系好帽带。高空作业必须按照高处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1)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重要工具,要标明最大负荷量,以避免超载运行。
2)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要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3)起重机械的紧急开关,信号装置等应工作正常。
4)起重机械外露旋转部分应加防护罩,以防绞伤。
5)起重机的前轮挡板、轨道末端车挡立柱、缓冲器等应齐全、可靠。
6)起重机桥架、平台上应设栏杆,防止人或物坠落。
7)钢丝绳、吊钩等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8)起重机械的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主要零部件无严重磨损。
9)起重机械的起重和牵引能力应符合出厂要求,不得任意改变。
10)所有起重机械应经常进行检查、按期及时进行保养,保持起重机械的良好工作状态。
11)对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12)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严禁无上岗证的人员上机操作。
(二)叉车事故预防措施
1)购买具备资质厂家生产的叉车,做好注册登记,取得了内机动车辆牌照后方可使用。
2)叉车司机必须经有资质单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认真按照规定周期做好叉车定期检测。
4)加强叉车司机技术培训,加大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叉车司机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5)叉车严禁超载运行。
6)每班开车前仔细检查叉车动力、传动装置、刹车装置、仪表盘、润滑油量等情况。发现故障立即处理,处理前叉车不得运行。
7)认真做好叉车月度自查,做好叉车日检、月检、年检。叉车大修必须由具备资质单位修理。
8)叉车启动、叉起、放下重物、转弯时,司机要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并鸣笛示警。
9)叉车在场内运行速度不得超过5Km∕h。
(三)气瓶事故预防措施
1)高压气瓶应按标准充装与存放,不得超压充装,在使用和存放过程中应远离高温物质或阳光暴晒。气瓶必须戴瓶帽,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撞。
2)各种气瓶严禁改变颜色,严防错装、错用。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放置乙快气瓶场所温度要符合要求,使用溶解乙快气瓶必须配置回火装置。
3)气瓶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
4)运输与搬运、使用和存储气瓶严格遵守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六、应急准备
1、公司及各生产单位应配备应急报警系统、急救设备、应急照明及动力、逃生工具、消防器材、通讯及运输设备,建立应急救援设施清单,明确贮存地点,并保持状态完好,还要针对项目的特点,准备特殊的应急设备。
2 、了解掌握消防、医院及道路的实际情况,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准备。
3 、应急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全体参建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技能和事故现场逃生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参建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七、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特种设备事故报警,当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知情人员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警,报警程序和内容:
1)准确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地点及时间。
2)说明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待对方放下电话再挂机。
4)同时安排专人到施工场区外市政道路口、疏通道路,等候救护与救援车到来,引导救护、救援人员和设施进入特种设备事故现场。
5)消防和救护车到来之前,所有现场人员均有义务利用现场配置的各种器材及有
关设施,全力进行抢险,消防车到达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后,所有人员应服从消防队的指挥并参加抢险救援行动。
八、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一)起重机械伤害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人员高空坠落时的紧急处置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人员状况和数量,警戒和隔离适当区域,同时应注意保证紧急救援的通道畅通,避免坠落伤害继续扩大和围观人员妨碍现场救援工作。
2)现场抢险救出伤员。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下,现场指挥人员根据人员坠落情况,指挥抢险组人员,用相应的工具、设备和手段,尽快抢救出坠落的伤员。
3)医疗救护组现场施救和送救伤员。
4)抢险必须由经过演练和专业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抢险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滑鞋等)。
5)现场指挥人员可用扩音器(或话筒)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2 、突然停电等情况使司机或作业人员被困高空
1)现场警戒和隔离。现场指挥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由警戒保卫组实施区域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迅速调集液压升降平台等设备或经由高空通道抵达被困人员位置,帮助被困人员脱离危险区域。如有人员受伤,可视具体情况,用安全绳吊放或其他方法转移伤员。
3)如有危险吊具或吊装物时,应视情况切换备用电源或固定吊物位置。
4)救援设备操作人员应由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登高作业证的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员高空坠落。
5)高空、地面抢险人员应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根据情况地面可设防止被困人员及施救人员高空坠落的保护措施(充气减震垫、防护网等)。
3、起重机倾翻、折断、倒塌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通信联络组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
3)紧急抢险救出伤员。由抢险救灾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体搜救受伤人员。
4)医疗救护组运送急救伤员。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并由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搜救伤员时,如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应尽量避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4 、起重机碰撞挤压
起重机在维修、吊装及运行过程中碰撞挤压作业人员时:
1)立即停机或实施反向运行操作,应急救援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空中物品或吊具,后勤保障组采取防护措施。
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穿戴必须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进入危险区域救出伤员,若伤员挤压在物件中无法脱身,应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实施救援。
3)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和运送伤员。
5 、起重机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灾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医护人员实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护伤员。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6 、起重机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通信联络组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3)紧急抢险救出伤员。由抢险救灾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件搜救受伤人员。
4)医疗救护组运送急救伤员。
5)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已发生燃、爆事故,应同时组织消防组进行消防工作,注意着火的油和熔融状态下的钢(铁)水禁止用水来灭火。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6)搜救伤员时,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以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7、突发起重机刮跑
1)现场警戒、隔离和将受威胁人员疏散。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立即通知受威胁区域以内的人员,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
2)立即由司机操作紧急防风装置(如电动抱闸器)和(或)由地面应急救援人员用楔块或缆风绳对起重机进行锚(固)定。
3)救援人员不宜攀爬上起重机营救司机,司机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妥当办法自行脱离。
8、起重设备其他机械伤害事故现场急救措施
当作业现场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时,急救人员应尽快赶往出事地点,并呼叫周围人员及时:
1)通知医疗部门,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尽可能不要移动患者,尽量当场施救。如果处在不宜施工的场所时必须将患者搬运到能够安全施救的地方,搬运时应尽量多找一些人来搬运,观察患者呼吸和脸色的变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弯曲、扭动患者的颈部和身体,不要接触患者的伤口,要使患者身体放松,尽量将患者放到担架或平板上进行搬运。
2)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20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二)叉车伤害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排险、控险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有车辆压住伤者,应立即小心移开车辆,或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将伤者小心移出。再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医疗救治。
2)如果发现车辆有漏油,疏散无关人员,禁止点火源出现,并根据下列情况,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3)油管折断时,可找一根与油管直径适应的胶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够紧密,两端再用铁丝捆紧,防止漏油;
4)油管破裂时,可将破裂处擦干净,涂上肥皂,用布条或胶布缠绕在油管破裂处,并用铁丝捆紧,然后再涂上一层肥皂;
5)油管接头漏油时,可用棉纱缠绕于油管接头,再将油管螺母与油管接头拧紧;还可将泡泡糖或麦芽糖嚼成糊状,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6)漏油漏水时,可根据砂眼大小,选用相应规格的保险丝,用手锤轻轻将其砸入砂眼内,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现象。
2 、医疗救护应急处置措施
1)不要轻易移动受伤者,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2)有出血时,应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3)如果发生骨折,用双手稳定及承托受伤部位,限制骨折处活动并设置软垫,用绷带、夹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伤肢;
4)发生断指(肢)应立即止血,应马上用止血带扎紧受伤的手或脚,或用手指压迫受伤的部位止血。伤口用无菌纱布或清洁棉布包扎,将断指(肢)也要用无菌纱布包扎,有条件的与冰块一起放入干净胶袋,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手术;
5)如果伤者出现呼吸或心跳停止,应进行心肺复苏急救。
3 、注意事项
1)受伤者伤势严重,不要轻易移动伤者;
2)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注意不要让伤者再受到挤压;
3)如上肢受伤将其固定于躯干,如下肢受伤将其固定于另一健肢。应垫高伤肢,消除肿胀。如上肢已扭曲,可用牵引法将上肢沿骨骼轴心拉直,但若拉伸时引起伤者剧痛或皮肤变白,应立即停止;
4)如果伤口中已有脏物,不要用水冲洗,不要使用药物,也不要试图将裸露在伤口外的断骨复位,应在伤口上覆盖灭菌纱布,然后进行适度的包扎、固定;
5)若发现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死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三)气瓶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1 、若气体或气瓶发生爆炸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所有人员立即疏散到安全地带,在可行情况下关闭现场所有的总电闸,在逃离现场过程中拨打消防求救电话告诉其公司详细地址获取救助,若伤及至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协助其撤离现场到安全带,拨打医院救助电话求救。
2 、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应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指挥现场人员在佩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下撤离附近场所和附近建筑屋内的易燃易爆物质包括关掉总电闸,防止引起连环爆炸,导致险情进一步严重化。
3、在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实施救助前,严禁任何人靠近,防止误伤,导致人身伤害或生命危险。
4 、处置的一般要求
1)气瓶发生泄漏,应立即切断或关闭可燃气体来源的各相关阀门。
2)切断事故现场电源(防爆电器除外),关闭常用通信工具,消除所有火种。
3)使用防爆抢险工具,穿戴专用救援服装,防止撞击、摩擦、静电起火。
4)在未切断泄漏源的情况下,严禁熄灭已稳定燃烧的火焰。
5)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应防止泄漏物向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
6)10%通常含氧量是人体不出现永久性损伤的最低限。因此,警告大家不要进入可燃气体蒸气中。
7)设定区域和疏散。建立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根据气瓶间储量、泄露程度、地形、气象等,对泄漏影响范围进行评估,在800距离泄漏点至少半径米范围内实行全面警戒,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疏散无关人员,以各种方式和手段通知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内的周边人员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实施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着火隔16001600离至少米(以泄漏源为中心,半径米的隔离区)。
8)消除火种。立即在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进入危险区前用水枪将地面喷湿,以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作业时设备应确保接地。
9)控制蒸汽云,开启消防喷淋系统以喷雾形式或带架水枪以开花的形式,对准泄漏处喷射并形成水幕,用来冲散可燃气体。
5 、气瓶受外界火焰威胁时,必须根据火焰对气瓶的威胁程度确定应急措施:
1)若火焰尚未波及气瓶,全力将火扑灭即可。
2)当火焰已波及气瓶或气瓶已处于火中,为防止气瓶受热爆炸,应对气瓶进行淋水冷却处理,同时迅速将气瓶移到安全的地方,然后全力将火扑灭。
3)当无法转移气瓶时,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用水龙带或其他方法向气瓶上喷射大量的水进行冷却。
4)如果乙快气瓶火焰发自瓶阀,应迅速关闭瓶阀切断气源,若条件不允许,应喷水冷却瓶身并确保气体在受控下燃烧,严防火焰蔓延烧损其他气瓶或设施。
6、对现场的工作人员接触了泄露的氧气应按以下方法进行防护处理:
1)皮肤接触:接触液氧,可形成冻伤。用水冲洗患处,就医。
2)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3)呼吸系统和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4)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5)手防护:带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6)其他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
九、应急结束、恢复及善后处理措施
1、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接报后将根据事故性质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限内再上报项目公司安委会、业主、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等。
2 、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行动中,各小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 、特种设备事故过后,应及时对机具与装置雷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迅速组织恢复施工。
4、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管理: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财产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机具损坏情当救援结束,项目部应急救援组长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善后组织工作,项目部协助公司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事故处理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5 、善后处理小组负责跟进伤者治疗等事项,做好伤者家属的接洽善后处理工作事宜安排。项目经理将情况及时向公司总部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
6 、事故控制后,公司安环办组组织相关项目小组调查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记录有关事件发生原因和改善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7 、必要时,事故单位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修改现有应急预案或拟定新的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危害情况和范围决定是否上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
十、应急保障
1 、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包括应急安全领导小组和下设的设置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五个工作小组。
2 、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装备包括通信工具、人员防护装备等必备物资及专用工具等。各应急专业组在现场相关地点存放常用应急工具。
3 、通信与信息
建立包括公司领导及各部门领导、专业负责人各工作小组组长等人员在内的通信录,24并保证主要负责人小时联系畅通。按汇报程序通知本预案相关人员。
4 、经费
财务部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监控设备定期检测、应急救援物资采购、应急救援演习和应急人员培训等,保障应急状态时公司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十一、附则
1、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当地政府安监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2 、预案修订
实际操作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上级(或专业机构)的新要求进行修订、补充。
3 、制定与解释
本标准由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第四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xxx、xxx领导小组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五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质监部门以及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七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八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九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条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
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
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4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员工生命安全,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及时、有效、有序、迅速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方针。
2.执行“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给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见应急预案2)
四:重大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1)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科长:xx
(2)重大事故预警: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将事故信息传达到各生产车间、班组和相关部门,各车间、班组及部门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
(3)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各车间、科室必须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初步灾情,发生重大事故的`,可以越级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
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事故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的解决的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五:预案启动
在即将出现特种设备事故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布跟踪警报,并立即发布指令启动预案,各部门、车间根据已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措施。
六: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特种设备事故
2.应急救援
2.1应急指挥领导指令立即派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等应急物资。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在事故现场按既定职责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员、控制和转移危害物、抢修设备、转移贵重物资、警戒和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救援工作。
2.2应急指挥领导或现场最高指挥赶到事故现场,在听取和汇总事故信息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然后迅速调整或制定出针对事故现场的处置方案。
2.3各应急救援小组在了解现场情况和方案并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后,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按既定职责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4抢险抢修组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调派车辆或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2.5警戒疏散组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2.6保卫治安组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疏通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2.7工艺技术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危害。
2.8通讯联络组对事故进一步蔓延扩大或出现其它不可控因素(如爆炸、有毒物质泄漏、房屋倒塌和其它次生衍生事故等),超出公司应急能力时,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立即扩大应急,请求外部应急力量支援。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应急物资与装备
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装备有关救援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见专项预案表4-1)。
7.2装备物资与维护保养
应急装备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并记录,并进行维护,保障应急装备和物资完好。
安全科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按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5
事故可能发生在任何工业活动中,特别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由于自然、人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能完全避免时,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减少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唯一手段。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和特点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总体目标是尽可能减少事故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者,
(2)快速控制事件,检测监测事故造成的危害,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性质和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工作。
(4)查明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由于特种设备本身的特点,特种设备事故往往具有突然、危害范围广的特点,因此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快速、准确、有效。快速需要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快速召集所需的应急力量、设备、材料等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统一的指挥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准确性是指根据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预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决定应急救援行动和战术。有效性主要是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应急准备分性与否,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
尽管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一)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离、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观点来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方法。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过程。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保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急救与医疗、消防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
(一)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往往涉及单位的各个部门,因此应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比较典型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机构构成包括:
1.应急救援中心
2.应急救援专家组
3.医疗消防等
4.后勤保障组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6
一、目的: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是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二、范围: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坠落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和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企业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坠落)、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企业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企业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7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强^令页~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出现的安全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稳定思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令页~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安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敖寨民族中心完小校长办公室,由负责日常工作。
突发安全事故联系电话:(教办兼中学)
紧急救助电话:(乡派出所)、(乡卫生院)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令页~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特区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令页~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令页~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6、校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安全事故^令页~导小组成员-校长-乡教办-特区教育局
四、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警,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教育局、特区(乡)政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8
1总则
目的
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
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界定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应急指挥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市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配合国家、省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跨县区界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指导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协调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各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可吸收县(市、区)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
3风险监测与防控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测。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舆情监控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化平台,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实时跟踪。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行动态
管理,实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风险预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预警。
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解除预警。
5应急处置与救援
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事故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级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确认后
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先期处置包括: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4)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6)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
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事态需要设定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
响应终止
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评估,直至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消除次
生、衍生灾害可能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市级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评估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核实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7预案解释、修订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9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 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二、接报警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通讯联络方式见附件6)。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性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专业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性,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专业技术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四、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2.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3.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名单
4.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处理小组名单;
5 .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单;
6.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电话号码。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区域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锅炉爆炸事故;
(二)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三)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五)大型游乐设施人身伤亡事故;
(六)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固定执行。
第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检验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在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孙永梅
成员 :曹慧敏? 童永强?
第八条 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接受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和指导,配合中心组织调动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二)组织检查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四)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提出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调整的意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三章 预防和防范措施
第九条? 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重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一条? 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
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所保养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二)配备与其所保养电梯数量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三)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状况、所保养电梯的技术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抢险方案。
第十二条? 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建立应急抢险救援机构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三条? 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四章 应对处理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立即向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六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型特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有可能发生的事故,不断研究、探讨,补充和完善专业应急措施,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第十九条? 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同时向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 根据指挥长的指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现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专家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 对于事故还在扩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别是毒气泄漏事故应立即报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第六章 指挥系统及通讯系统
区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报警电话:2896116 电话:2896116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报警电话: 12365 电话:2189251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1
一、目的:
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是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二、范围: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和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公司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公司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公司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2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承压设备)事故处理预案如下: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台锅炉、台压力容器、只气瓶、类压力管道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压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锅炉缺水、超压、汽水共腾、锅炉熄火、炉膛爆炸、受热面管爆破、燃气锅炉的回火脱火、燃油燃气锅炉火灾、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泄漏、异常变形、异常振动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锅炉使用部门对承压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二)、组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承压设备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三、预防与应急措施
(一)、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二)、定期对承压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承压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报警:
1、承压设备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总经理和部门领导报告。
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三)、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
由总经理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总经理为指挥长。
(四)、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五)、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和防毒准备,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质爆炸;;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3、如泄漏:封闭泄漏现场、将泄漏设备与周围相连系统断开;堵塞泄漏部位,将设备内介质倒入备用容器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五、事后处理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我单位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结识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县人民政府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单位为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单位。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局、公安局。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条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使用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二)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内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危险监控设备范围。昌明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应列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
第十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五条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质监局、安监局、消防队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成员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县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救援。
第二十一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4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马上组织营救受害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由于特种设备自身的特点,特种设备事故往往具有发生突然、危害范围广的特点,因而决定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迅速,就是要求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能迅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迅速地召集所必须的应急力量和设备、物资等资源;在最短的时间里建立统一指挥与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准确就是要求有相应的应急决策机制,能基于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地猜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地对应急救援行动和战术进行决策。有效,主要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很大程度它取决于应急准备的充分性与否,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公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使命。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应当采用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
无论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无论在实际状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互相关联,构成了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一)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定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用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离、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观点来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方法。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过程。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机构的设立和使命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坚持事故应急救援所必须的应急能力。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采用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急救与医疗、消防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马上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马上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状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一)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往往涉及单位的各个部门,因此应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中承当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使命。比较典型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机构构成包括:
1.应急救援中心
2.应急救援专家组
3.医疗消防等
4.后勤保证组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5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我公司厂内车辆、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态发展,加强对处理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引起的损失和危害,建设“平安工厂”,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厂内车辆发生重大故障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械出现重大故障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二、机构组织:
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三、应急响应:
1、发现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者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报告,办公室人员接警后应马上向主任报告,或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研究,紧急启动本预案。
2、现场指挥和协调
启动本预案后,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协调、抢救、处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各部门人员的应急救援行为,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出现灾害“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事故灾害。
(2)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3)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4)进行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护,及时与医院等医疗部门联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5)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当本预案启动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时,立即向上级部门请求增援。
四、应急纪律:
各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预案的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应急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立刻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工作。服从指挥,积极有效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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