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28 12:52:4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集合[1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集合[15篇]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市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项目部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本项目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大连市防汛条例》、《大连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大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项目遇到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项目经理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该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明确,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项目部是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项目经理决定和部署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项目经理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应急联动中心设在项目部,作为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防汛指挥部

  防汛指挥部作为公司领导下的项目级议事协调机构,是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全面负责本本项目防汛防台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市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与海洋环境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公司和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台风暴潮灾害时,项目部和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和台风暴潮来临时,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为防汛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l.2水利工程信息

  当五里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与沿海出现超警戒潮位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

  3.1.3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信息

  (1)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员以及财产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发生后,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5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防汛指挥部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

  3.2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信息网络、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各部门应在汛前,积极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检查和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3.3.五里河(潮)水预警

  (1)当五里河即将出现洪(潮)水时,各部门应做好水位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未来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潮)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水位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应跟踪分析五里河洪(潮)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3.3雨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雨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3.3.4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或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信息,上海中心气象台及各区县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并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2)大连海洋环境预报台要掌握海洋动态和潮位变化,按有关规定及时将风暴潮、巨浪预报预警信息报告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并发往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重要涉海企业等。

  (3)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4)各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河道和湖泊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5)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危房、在建工程工地、仓库、道路附属设施、园林绿化、通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检查,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人员离工作。

  3.4主要防御方案

  3.4.1海塘防守及抢险方案

  公用段由所在区县防守,企业段由所在企业防守,在防御标准内务必确保安全。

  在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沿海各区县、街道(乡镇)应立即组织主海塘外的暂住人员转移至主海塘内的安全地带。

  一旦海塘发生溃决时,沿海区县要迅速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段,潮退后立即组织抢险队伍封堵、修复。有关专业抢险队伍按指令投入抢险。

  3.4.2防汛墙设防和抢险方案

  公用段由所在区负责防守;企业段由所在企业负责防守。一旦发生溃决、漫溢、渗漏等险情,所在区要立即组织力量封堵,排水泵站要全力抢排,各专业抢险队伍和按指令投入抢险。

  3.4.3场区和工地排水(排涝)方案

  场区排水、工地排涝由项目部设施管理、项目经理负责,并根据防汛防台预警信号,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一旦出现积水,要采取措施抢排,专业抢险队伍要积极配合。如有险情时,由各项目部负责组织落实人员暂时转移方案。

  3.4.4地下工程设施方案

  地下设施的防汛由所属单位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止雨水倒灌,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果断处置,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地铁的人员疏散、撤离方案由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3.4.5绿化抢险方案

  一旦发生行道树倾斜或倒伏险情,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由绿化、市政(公路)部门实施抢险。

  3.4.6其它

  危旧房由市房管部门负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及时修缮。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危房居民由各区县、街道(乡镇)负责及时转移,房管、物业管理部门协助。

  空调室外面挂机由各级房地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使用检查、及时告知用户检查结果、消除隐患。

  户外广告设施由市市容管理部门在设计、制作、安装、维修等方面进行具体管理和质量监督,明确广告经营单位是户外广告安全的责任单位,制订突击检查和经常性安全检查措施,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人和维修抢险队伍。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市防汛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市政府和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向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4.2.1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蓝色预警信号后。

  ④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Ⅳ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办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②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市防汛办的要求,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4.2.2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向防汛部门及有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黄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黄色预警信号后。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⑤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Ⅲ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组织专题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做好参加防汛抢险的准备。

  ⑥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4.2.3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橙色预警信号后。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⑤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Ⅱ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防汛责任人(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以下同)和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⑥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4.2.4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红色预警信号后。

  ④沿长江口、杭州湾主海塘决口或市区重要地段防汛墙决口。

  ⑤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Ⅰ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动员全市军民全力抗灾抢险;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⑥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4.2.5紧急防汛期

  当预报可能发生现有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时,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对外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4.3.1Ⅳ响应防御提示

  (1)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4)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

  (7)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8)电力、通信等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9)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0)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11)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3)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2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区县、各部门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4)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

  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

  (6)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

  (7)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8)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紧急排水准备。

  (9)绿化、房地、公路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0)水运、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航班调整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2)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3.3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各媒体、公共场所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建设工地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所有在航船舶按规定进入防(抗)台风状态。

  (7)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8)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

  (9)绿化、房地、公路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10)水运、公路、铁路、航空等管理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3)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4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2)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3)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以及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4)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4.4.1信息报送、处理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险情、灾情发生后,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

  4.4.2指挥和调度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2)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需要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处置的,由市防汛办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4.4.3群众转移和安全

  对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房简屋内人员及进港避风的船民等,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和建设、房地、渔政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制定周密的人员转移方案,落实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保证基本生活。教育、公安、卫生、边防等部门要全力协助。

  4.4.4抢险与救灾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或防汛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3)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

  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4)处置洪涝、台风等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4.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和防汛指挥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的区县防汛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区县政府批准,协调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汛抢险。

  4.5信息发布

  4.5.1防汛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5.2汛情及防汛动态等,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民政局审核和发布。

  4.5.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受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6应急结束

  4.6.1当洪涝、台风等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防汛指挥部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4.6.2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上海中心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6.3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6.4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后期处置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国家鼓励并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加防汛保险。

  对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5.6调查与总结

  每年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和企业对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1.2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和企业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6.1.3市和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必要时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所掌握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防汛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

  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防汛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6.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及民兵是防汛抢险的重要力量。全市抢险队伍按两个层次建立。

  6.2.3专家技术保障

  从本市防汛专家资源库中挑选水相关专家,组成防汛抢险决策咨询专家组,负责提供各类抢险方案的技术支撑、决策指导、方案优化等工作。

  6.3专业保障

  6.3.1供电保障

  市经委协调、市电力公司负责全市的供电保障,保证防汛抢险、抢排积水、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3.2供水保障

  各自来水厂和原水厂要落实两路电,并建立两道防线。在发生灾害时,通过管网调度等应急手段,尽力保证供水。

  6.3.3供气保障

  市燃气管理处要按制定的预案,督促相关企业建立三级抢险队,尽力确保燃气供应。

  6.3.4交通保障

  (1)公交

  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应当安排应急备车,并具体制定各项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维持公共交通正常运营。

  (2)轨道交通

  针对轨道交通目前地下、地面、高架立体式运营构架特点,按照不同线路、不同设施、不同运营条件,制定应急预案。

  (3)省际客运

  因暴雨或大风等恶劣气候影响省际客运时,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在各长途汽车站点内做好旅客的宣传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宣传;在各检查站点加强检查,严禁超载,确保行车安全。

  (4)船舶

  海事部门为确保水上安全,应当对船舶锚泊、船距及台湾渔船来沪避风码头等作出具体规定。

  (5)轮渡

  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市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对江轮渡停航的规定。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抢险队伍集结待命。

  (6)机场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虹桥、浦东国际机场滞留旅客的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各航空公司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在汛期要落实确保机场安全的措施,规定防汛防台的重点部位。

  (7)其他

  黄浦江越江大桥在灾害发生时应确保畅通。越江隧道以及人行地道必须落实防汛措施,防止雨水、潮水倒灌,并在确保不遭水淹的前提下尽量保持畅通。

  6.3.5环卫保障

  在台风暴雨期间,一旦水上运输受阻,市容环卫部门必须将居民生活垃圾运往本区域事先确定的临时堆点堆放,不得积压在居住区,水运恢复后,立即组织抢运。

  6.3.6生活保障

  为确保特大灾害发生时人民正常的生活需要,市、区县商业部门必须备足主副食品。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6.4.1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洪涝、台风等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防汛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防汛抢险现场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同时要采取措施确保运载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和物资器材的车辆快速通行。

  6.4.2医疗保障

  为保证抢险救灾时的医疗救护和防疫工作能适应需要,各区县要建立一支20至30人的医疗救护队伍,负责本辖区内灾害发生时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级医院组成的医疗救护队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参与灾害时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6.5.1物资保障

  市和区县防汛指挥部及其组成部门、防汛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应按《上海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定额》的规定和各自的管理范围,落实市级储备、专业储备、区县储备三级防汛储备体系,储备足量的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防汛抢险储备物资及运输车辆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市防汛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各储存单位必须立即补足。

  6.5.2资金保障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落实。

  全市性防汛抢险应急处置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7.6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汛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的责任。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洪涝、台风等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抗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7监督管理

  7.1公众信息交流

  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统一管理,一般公众信息由市防汛指挥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当黄浦江发生超警戒水位,并呈上涨趋势;全市发生暴雨积水,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时,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2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7.3演习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汛抢险演习。

  7.4奖惩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事局和市防汛指挥部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5预案管理

  7.5.1预案制订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市政府审定,并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防汛应急预案。

  7.5.2预案评估与修改

  市防汛办负责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估,每两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市应急办备案。

  7.5.3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实施过程接受市政府的监督。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附则

  8.1数量概念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名词定义

  (1)防汛防台预案: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2)防汛设施:包括河道堤防(含防汛墙、海塘)、水闸、水文站、泵站、排水管道等能够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等引起的灾害的工程设施。

  (3)紧急防汛期:本市将出现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或者防汛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本市进入紧急防汛期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2

  我校防台救灾工作,在XX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以减轻国家财产损失和师生生命安全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本着预防为主、救助为辅的防台工作原则,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防台风应急预案。

  学校防台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成员:全体教师

  1、教学楼、功能室、食堂、体育馆等建筑。

  2、保证学校及周边的排水畅通。

  3、加强台风、暴风雨、雷雨期间学生上、放学时的交通疏导。

  4、提高师生对突发性天气变化(暴风雨、雷雨、雷电等)的自我保护能力。

  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通过各种宣传工具,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教育广大师生,充分认识防汛抗灾抢险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和“凡事予则立,不予则废”的观点,时刻准备,严阵以待。

  2、组织准备:建立防台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高度重视防台救灾工作,加强防台值班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台措施,保证通讯畅通,并建立监督机制。

  3、工作准备:加强对各类防洪、防汛、防风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高度重视台风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物资准备: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重点防台部位的检查监督,在台风期间必须要有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防汛突发事件。

  应急抢险工作:

  1、学校接到上级政府发布做好紧急防台准备后,或根据台风情况即将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学校防台救灾系统,布置防灾工作,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2、根据本校防台救灾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急反应工作预案,按照防台救灾机构设定,开展本校防台救灾工作,并开展救援抢险行动。

  3、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由各校区校长安排小组成员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与值班领导应及时到位,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各校区校长及相关领导报告。

  4、加强值班巡视,凡遇暴雨、久雨都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师生的撤离。

  5、加强台风期间学生上、放学时的交通疏导;确保学校及周边排水畅通。

  6、对各建筑物如发现险情立即封闭停止使用,及时转移师生到安全住处,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7、在醒目处贴示安全警示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患意识。

  8、准备教室,用来安置周边地区的遇灾人员。

  9、若有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或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学校第一时间向XX区教育局及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10、报警求助110;火警119;医疗救护120;交通事故122。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做好洪涝台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市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范围内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暴雨、大潮、洪涝、干旱等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防台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4.3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1.4.4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温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防台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律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和监测预警中心;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2.1.1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军分区首长、市委和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与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瓯江口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生态园管委会、广电传媒集团、日报报业集团、市供销社、海事局、市气象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电力局、市各财保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浙江金温铁道开发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和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预备役团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市城管与执法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市人民政府联系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城管与执法局、电力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瓯江口新区管委会、生态园管委会、市温瑞塘河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市公用集团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城管与执法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海事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市人民政府联系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指挥,市公安局、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海警二大队、航标处、东海救助局基地、港集团、海运集团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和海军91765部队首长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海事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1.4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市人民政府联系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武警支队、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电力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电信分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5监测预警中心监测预警中心由市气象局局长任主任,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经信委、广电传媒集团、日报报业集团、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市水文站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2.1.6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2.2工作职责

  2.2.1市防汛指挥部职责组织防汛防台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汛防台抗旱的定期演练;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应急供水方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的有关问题;组织会商本地区的汛情、旱情;负责本地区的江河、水库、水闸等洪水调度和抗旱应急供水调度;组织指导监督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负责发布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2.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职责负责市区城市防台防洪工作,落实上级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2.2.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职责负责水上船只、人员防台抢险救灾组织工作,落实上级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2.2.4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范围内中型地

  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紧急救援;协调市武警支队参与地方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2.5监测预警中心职责负责台风、大潮、暴雨、洪水、地质灾害、干旱等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建立统一预警发布平台,制定预警发布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送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2.2.6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组织实施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有关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及任务,负责编制防洪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做好提高防洪抗灾、减灾能力的项目建设和申报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经信委、市国资委:负责归口管理企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监督管理。市经信委同时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住建委:负责建筑工地、风景名胜的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参与村庄整治、农房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做好城建系统防台、防风、防涝工作,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承担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及水利灾情;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水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防汛抗旱工作,做好水库调度运用;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涉及防洪方面公共安全的各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防台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防汛防台纪律、决策、命令等情况,对执行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纪实行责任追究。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

  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旱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避灾安置场所的指导和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防旱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规划局:负责本系统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防洪规划的关系,协助防汛、水利等部门落实基础设施规划中有关防洪功能的规划,指导沿海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道路、水上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各级公路部门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避风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抢险重点物资运输;协助海事部门做好防台避风安全水域(锚地)的划定,负责防台避风锚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必要时协助公安、海事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及时协调、疏通航道;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控制疾病流行。

  市安全监管局:指挥、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抗旱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做好水质污染的监测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管与执法局:负责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市区防汛防台工作;做好城管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做好汛期漂木管理和防汛木材供应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旅行社防汛防台安全监管,协助建设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的防汛防台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星级饭店的防汛防台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汛防台保安工作,协助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市防汛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负责瓯江口新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

  生态园管委会:负责生态园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

  日报报业集团、广电传媒集团:负责及时向公

  众发布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部署以及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发布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供销社:负责归口管理企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好抗灾、救灾化肥等农资商品的储备,指导灾区做好农资商品的供应和市场的稳定。

  市各财保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警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指导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海事局:承担市水上防台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各地运输、工程等船舶归港避风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沿海内港水域、船舶、设施等的防台工作。

  —12—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通讯保障,承担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应急预警短信的发送。

  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热带气旋、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信息。

  电力局:负责防汛防台应急指挥及防洪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属水电厂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市防指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全市电力供应。

  浙江金温铁道开发公司:负责所辖工程及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灾的人员、物资和设备。

  军分区、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预备役团: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在重大汛情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络员。军分区同时负责组织市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申请支援救灾部队,协调驻温部队参加当地抗洪抢险。

  2.2.7市防汛办职责市防汛办是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定防汛防台抗旱的有关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编制和发布汛情、旱情通告;具体实施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检查督促、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毁损工程的修复及有关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总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并做好与省防汛办及市应急委的通联工作;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监测预警信息内容和发布标准监测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水文、国土、海洋、海事等方面内容,具体根据各行业相关规范和各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监测、采集、传输、处理和发布。各单位对其发布的监测预警信息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一是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当市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后,由监测预警中心按照《市防指监测预警中心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将各单位提供的监测预警信息按照统一的格式,通过网络(包括农民信箱)、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乡镇气象灾害发布系统,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统一发布的频次和时点,由监测预警中心征求相关单位提出意见,报市防指确定。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由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防汛防台工作需要分别确定发布的频次和时点自行直接发布。

  二是面向各级各类责任人发布。监测预警中心申请统一服务号,通过手机短信方式,由各单位分别向各级各类责任人直接发布。发布的频次和时点,根据相关规定和防汛防台工作需要,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三是面向各级防指及其成员单位、各级防汛办发布。由各单位按现有程序和要求进行发布。

  四是上述以外其他情况发布。由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需要,按照各自规定进行发布。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当江河可能或已经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堤防、涵闸等工程的监测,并将运行情况报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当堤防、涵闸等工程出现险情征兆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向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报告,县(市、区)水利局、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市、区)政府、市水利局和市防汛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险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库水位接近汛控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按照经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调度,并及时向水库下游发出泄洪预警,同时报告市、县水利部门和防汛指挥部。

  b、水库出现险情征兆时,水库管理单位及水库业主必须立即向水库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水库主管部门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并将情况及时向省、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c、水库出险时,水库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并及时向预计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当群众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生活安排。

  3.1.3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交通、电力、农业、海事、渔业等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报告。

  (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乡镇(街道)防汛指挥部应按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预警

  当主要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市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的监测情况及趋势,并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

  3.2.3水库洪水预警

  当大中型水库发生洪水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做好水库洪水预报工作,并及时将洪水预报结果书面报市防汛指挥部及市水文站。

  3.2.4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市国土资源、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乡镇(街道)、村(居)、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市气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台风信息,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市防汛指挥部和市气象部门应及早将信息传达给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水闸和沿海海塘管理单位及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涉海作业人员撤离工作。

  (6)低洼地带的水闸、海塘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

  3.2.6干旱灾害预警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山洪灾害

  县级非工程措施根据中央和省要求,做好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发挥预警支持作用。

  3.3.2洪水调度方案

  飞云江流域洪水调度方案、鳌江流域防御洪水方案由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制定,并报省防指备案(瓯江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已由省防指制定)。其他重要流域由所在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制定洪水调度方案,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3.3.2水利工程放水预警方案

  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制定水利工程放水预警方案,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布后实施。预警方案的制定应当听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防汛防台应急响应

  4.1汛情分级

  汛情分级依据预报或实测汛情信息分为四级。

  4.1.1一般汛情

  (1)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影响较小;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

  (3)三江潮位:鳌江站3.94-4.32米(黄海85高程,下同),飞云江瑞安站3.84-4.26米,瓯江站4.00-4.41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8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较大汛情处理。

  4.1.2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预报台风影响较大;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三江潮位:鳌江站4.33-4.60米,飞云江瑞安站4.27-4.55米,瓯江站4.42-4.71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9-11级;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汛情处理。

  4.1.3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台风严重影响;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200-300毫米,过程降雨量:300-500毫米;

  (3)三江潮位:鳌江站4.60-4.82米,飞云江瑞安站4.55-5.0米,瓯江站4.71-5.47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2-15级;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特大汛情处理。

  4.1.4特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台风登陆或强台风、超强台风严重影响;

  (2)全市平均日降雨量:3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5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鳌江站高于4.82米,飞云江瑞安站高于5.0米,瓯江站高于5.47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6级以上;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特大汛情。

  4.2应急响应

  4.2.1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解除

  当汛情等级达到一般汛情,由市防汛办宣布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当一般汛情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办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当汛情等级达到较大汛情、重大汛情和特大汛情,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启动或调整预案应急响应;当较大、重大和特大汛情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响应。

  4.2.2一般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进岗到位,防汛办专职主任、气象台台长、市水文站站长进岗到位;

  (3)市防汛办向县(市、区)防汛办通报汛情。

  4.2.3较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特殊情况下向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及各分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岗到位,召开汛情分析会;

  (3)市防汛指挥部下发防御通知,部署防御工作;

  (4)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全市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4.2.4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分指挥部指挥进岗到位,部署防御工作;

  (3)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4)必要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2.5特大汛情

  (1)市委、市政府领导进岗到位,研究防御对策,部署防御工作;

  (2)必要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必要时,市委、市政府部署防汛防台工作;

  (4)必要时,市政府领导发布电视讲话。

  4.3工作内容

  4.3.1组织指挥

  (1)市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挥权。

  (2)市防汛指挥部及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及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要编制各自防台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在台风、洪涝时发生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应按照《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防地质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4.3.2灾害救助

  在防汛防台期间出现重特大灾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根据《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4.3.3信息发布

  (1)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和抢险救灾相关信息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负责发布;

  (2)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

  (3)其他部门按职责发布有关汛情信息。

  4.3.4预测预报

  一般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特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遇特殊情况增加预报次数或按需预报。预测预报结果按规定格式填写,经领导签字(盖章)后发布。

  (1)市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台风的移动方向、速度、强度、登陆地点;

  (2)海洋中心站预报沿海和瓯江、飞云江、鳌江风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现时间;

  (3)市水文站预报主要江河洪(潮)水位;

  (4)市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3.5水利工程调度

  (1)珊溪、赵山渡、泽雅、百丈漈水库由市防汛指挥部调度,其余水库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或主管部门负责调度;

  (2)温瑞塘河、永强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其余河流由所属县(市、区)主管部门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权优先调度。

  4.3.6物资车辆调用

  (1)在紧急防汛期,市防汛指挥部根据防汛需求有权在全市范围内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市级物资、车辆调用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

  (3)各地要求调用市级物资的,由当地防汛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申请,事后补办书面申请),经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后下达调运任务;

  (4)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调用谁负担。

  4.3.7人员转移

  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群众,应当按照防汛防台预案自主分散转移或者在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下转移。重特大汛情时,需要由政府组织集中转移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转移指令,被转移地区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做好相关转移工作。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台风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或者政府决定采取分洪泄洪措施等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组织转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群众返回。

  4.3.8新闻采访

  (1)报道汛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臆测,天气预报、洪(潮)水预报、汛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气象、海洋和水文等部门提供的材料公布;

  (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的材料公布;

  (3)发生重大灾情,广电传媒集团在台风登陆后2天内编辑灾情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4.4领导分工

  4.4.1市委书记、市长领导指挥全市防汛防台工作;

  4.4.2分管副市长具体负责全市防汛防台工作;

  4.4.3市四套班子其他领导根据需要分赴各县(市、区)指导防汛防台工作,具体方案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委办、市府办负责安排。

  5、抗旱应急响应

  5.1旱情等级划分

  旱情分级依据旱情信息分为三级。

  5.1.1轻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万以上3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轻度干旱。

  5.1.2中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30万以上10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中度干旱。

  5.1.3严重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4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0万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严重干旱。

  5.2应急响应

  5.2.1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解除

  当旱情等级达到轻度干旱,由市防汛办宣布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当轻度干旱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办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当旱情等级达到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启动或调整预案应急响应;当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响应。

  5.2.2轻度干旱

  (1)市防汛办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2)市气象、水文部门掌握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做好监测、分析、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市防汛办和有关部门通报;

  (3)市水利部门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检修抗旱设备,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4)市气象局做好人工增雨设施和物资准备。

  5.2.3中度干旱

  (1)市防汛指挥部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2)市防汛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3)市防汛指挥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气象、水利、水文、电力部门召开抗旱会商会,提出下阶段抗旱措施;

  (4)市防汛办每半个月编报一次抗旱简报;

  (5)市气象、水文部门密切注意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办提供气象、水文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

  (6)市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对水利工程实施调度;

  (7)市农办牵头组织水利、农业等部门深入抗旱第一线,帮助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收集资料,统计灾情;

  (8)市气象部门进一步做好人工增雨准备工作;

  (9)市财政部门及时下拨抗旱经费;

  (10)市新闻部门做好节约用水宣传;

  (11)县(市、区)防汛办和有关单位每10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5.2.4严重干旱

  (1)市政府发布抗旱救灾通知,紧急动员抗旱,必要时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抗旱工作,遇特别严重旱灾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

  (2)市政府组织农业、水利、电力、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

  (3)市防汛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会商会;

  (4)市防汛办每周编报一期抗旱简报;

  (5)市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办提供天气形势、降雨趋势等预测预报信息;

  (6)市水利部门做好水库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首先保证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深入重灾地区,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7)市新闻部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8)市防汛、财政、民政部门加强灾情统计,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积极争取省级的支持,争取国家特大抗旱补助经费;

  (9)市人工增雨领导小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人工增雨;

  (10)市环保部门对污染水源企业实施监控;

  (11)市水文站每旬对大中型水库、主要江河水量、水质实时监测,必要时要加密监测;

  (12)驻温部队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饮水困难地区运水和送水工作;

  (13)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14)县(市、区)防汛办和有关单位每5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5.3抗旱调度

  5.3.1水量调度原则

  抗御旱灾的落脚点是充分利用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作用,为此,确定抗旱用水调度基本原则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

  (2)在水资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库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水库山塘水;

  (3)在供水调度上,先保证生活用水,后保证重要工业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

  (4)在供水对象上,实行确保重点原则,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镇生活用水,在生产供水上先保重点工业生产用水,在农业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时段为重点。

  5.3.2调度权限

  (1)承担重要供水任务的大中型水库在抗旱库容以下调度权归市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授权范围内,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可以对辖区内重要水工程进行调度;

  (2)其余水工程由所属县(市、区)水利局负责调度;

  (3)根据需要,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优先调度权。

  5.3.3具体负责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调度由市防汛办常务副主任负责;

  (2)增加或减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调度由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负责;

  (3)增加或减少珊溪水库用水量的调度,跨县(市、区)用水调度,动用中型水库死库容的审批,由市水利局负责。珊溪水库动用死库容,由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审查后,上报省水利厅审批。

  5.3.4抗旱库容划定重要供水水库的抗旱库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干旱时尽可能保证正常供水。

  (1)珊溪水库抗旱库容87020万方。当珊溪水库到达抗旱库容时,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应制订相应的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2)苍南桥墩水库抗旱库容21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20万方;低于1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5万方;低于12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3)苍南吴家园水库抗旱库容800万方。低于抗旱库

  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5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4)乐清钟前、白石水库合计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8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4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4万方。

  (5)乐清淡溪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7万方;低于46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6)文成百丈漈水库抗旱库容62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3万方;低于5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2万方;低于4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1万方。

  6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市、县(市、区)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海塘、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1.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防台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网络、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该工程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防汛防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做好大型抢险设备和特殊救援设施调查统计,并登记造册,以备抢险救灾调用。

  6.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a、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高的抢险任务。

  b、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军分区提出,由军分区按照部队的有关规定办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通过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成员单位按照部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c、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d、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6.2.3供电保障市、县(市、区)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交通运输保障市、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防台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6.2.5医疗保障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卫生防疫、抢救伤员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市、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a、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b、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c、抗旱物资储备。干旱频繁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调用。

  d、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的洞头县等地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物资调拨a、市、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县(市、区)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市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b、市、县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指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指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c、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募集和征集。

  6.2.8资金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6.2.9社会动员保障(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防台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旱(3)市、县(市、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防汛防台...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4

  根据物业集团公司下发通知与要求,为扎实做好公司及各项目汛期预防工作,保障公司和业主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各项目排水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排水系统完好有效;加强各项目的巡视检查,及时查找漏点,避免因漏雨导致的电路短路、设备损坏问题的'发生,特别是各项目的高配间,必须保证正常供电;负责各项目避雷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负责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按照本防汛救灾预案组织维护和抢险工作。

  (二)、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成立四个工作组

  1、成立防汛抢险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工作,各项目经理组织抢险职员对各管理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定积水区域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局部应急措施,组织职员进行处理。

  2、成立设备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用水泵进行排水)工作。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组织职员利用排水泵等设备对积水严重区域进行排水,保障各管理区域正常。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抢险通讯、统计、后勤保障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做好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和后勤保障工作,在汛情后,统计汇总由于汛情造成的损失情况。

  4、应急救援组

  组长:

  成员:

  一、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汛情援助工作。当某项目发生重大险情时,及时抽调职员进行救援。

  二、防汛物资:雨鞋、雨衣、铁锨、编织袋、手电筒、铁丝、排水泵、托线盘等,并设专人负责,确保防汛物资在二十四点小时可领用。

  三、各项目经理为各区域防汛责任人;加强防汛意识培训,对重点部位要检查到位,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部门或公司领导,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险情扩大。

  四、防汛期间所有防汛职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遇中雨以上雨情时,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值班;遇大到暴雨雨情时,实行全员全岗值班制度。

  六、当办公室值班职员接防汛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全体防汛职员。

  七、各项目值班职员接到业主求助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当值领导和项目。防汛主要成员迅速到现场查看情况,及时处置;当遇到管理区域内出现大面积积水时,应迅速组织职员赶赴现场,调集水泵等相关设备进行疏通、排水,同时上报公司领导。

  八、平时,办公室职员内勤职员和各项目客服职员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并及时通知相关职员天气异常情况,同时做好防汛期间值班职员签名,及重大汛情记录。

  九、防汛物资应加强管理,汛期结束后交仓库保管,以备后期续用。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5

  为确保讯期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上海天翔酒店有限公司防台防汛抢险预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二、防台防汛的任务、要求和重点防护部位;

  三、防台防汛队伍的组成;

  四、防台防汛的具体实施;

  五、防台防汛的法律责任及其它。

  一、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1、防台防汛小组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防台防汛小组的主要职责:

  1)服从上海市防台防汛指挥部的指挥;

  2)制定重点防护部位检查、维修、加固计划,制定防台防汛方案;

  3)收集台风、汛情情息,有针对性的做好防台抢险工作;

  4)建议防台防汛预警制度,在汛期根据降雨和水情的变化,做好防台防汛预警工作;

  5)建立防台值班和巡查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报警;

  6)建立和组织防台防汛抢险队伍,在发生台风时统一协调,及时赶到第一线抢险;

  7)发生台风时,在现场组织抗洪抢险、疏散人员、抢救物资,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

  8)统筹安排防台防汛资金的`使用,负责防台物资储备和调配。

  二、防台防汛的任务、要求和重点预防部位

  1、任务

  1)贯彻执行防台防汛工作的方针和原则,积极修建和治理汛险隐患工程和设施;

  2)抢险、排险、救人;

  3)保护酒店一层区域,地下室各机房、仓库等重点防洪部位;

  4)维持酒店秩序,确保正常经营。

  2、要求

  1)服从市防台防汛指挥机构的领导和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主汛期,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

  3)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在台风来临之前,对酒店各区域进行检查,尤其是外围、楼顶地段要时刻关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防患于未然;

  4)凡在防台防汛抢险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的组成和职责

  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由各部门组成:

  1、资金及物资保障组

  组成单位:

  组长:

  主要职责:

  1)服从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安排;

  2)统筹安排防台防汛抢险资金;

  3)保障防台防汛抢险资金的及时划拨;

  4)合理采购防台防汛抢险物资,并充分利用现有库存,主要物资包括:麻袋、编织袋、铁丝、绳子、劳动工具、照明设备、小型抽水机及沙子等;

  5)在临台抢险中要保证防台防汛抢险物资的供应,并作好出入库登记;

  6)部分防台防汛抢险物资要提前在各出口储备。

  2、抢险抢修工作组

  组成单位:

  组长:

  主要职责:

  1)接到预警通知后,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灾区进行抢险及抢救工作;

  2)组织人员抢险,防止灾情扩大,并派出人员到仓库、客房等主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3)服从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

  4)确保室内室外下水道的畅通;

  5)在接到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撤离命令后,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免人员伤亡。

  3、治安保卫及运输组

  组成单位:

  组长:

  主要职责:

  1)建立防台防汛抢险警戒区;

  2)负责酒店抗洪抢险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破坏交通、通讯、生产救灾设施、哄抢救灾物资和公、私财产的犯罪活动。

  3)保证交通道路的畅通;

  4)保障防台防汛抢险物资运输及时到位;

  5)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

  6)将伤员送往医院。

  4、后勤保障组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6

  为加强东环铁路四分经理部2标段施工现场的防台防汛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台汛期间防救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理部依据海南省防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通知》精神,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经理部设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组员: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队队长、项目队书记、技术主管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一组、应急救援二组和防台防汛办公室:

  应急救援一组:由xx负责铺架一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应急救援二组:由xx负责铺架二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防台防汛办公室:防台防汛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负责政府及有关部门防台防汛的.文件接收、信息动态的掌握、后勤保障、车辆调配及各项应急工作的汇总,上报等。

  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应对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和各项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布置和指导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三、应急措施

  1、出现台风和汛期预警,防台防汛办公室建立值班制度,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抢险一组和抢险二组负责人,做好值班记录;

  2、应急救援一组、二组按各自的分管目标通知各参建单位密切掌握信息来源,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

  3、出现台风和汛期警报,应急救援一组、二组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下即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各参建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及时向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报出书面应对方案和应对人员名单;

  4、各抢险组分管领导必须亲临或授权组内人员对施工现场组织、布置、指导和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各抢险组应及时把落实情况报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5、防台防汛办公室确定值班名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联系,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并做好值班记录,防台防汛办公室在值班期间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通信畅通;

  6、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项目分管领导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了解各队的防范情况和防范动态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7、防台防汛警报解除,防台防汛办公室应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防台防汛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医院救援中心:120报警:110

  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3、防台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7

  一、应急演练目的和依据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置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生产设备的异常状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台风、暴雨影响而造成的各类损失,保证机组正常发电,结合公司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要求,制定本次演练方案。本方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并按照本公司《发电部防汛、防强对流天气控制措施》进行演练。

  二、应急演练组织措施

  1、演练形式:桌面演练

  2、演练时间:XX年XX月XX日

  3、演练地点:生产现场控制室

  4、应急演练工作小组:

  本次应急演练由XXX担任演练总指挥。

  (1)策划组由XXX组成,负责应急演练的组织、协调和调度,编制本应急演练方案,进行演练场景设计。

  (2)演练组由运行班组成员组成,负责根据策划组场景设计,按照预案要求进行应急响应。

  (3)评估组由值长组成,各值值长负责应急演练情况的现场点评,组织应急演练总结会,并形成本次演练的.总结评价报告。

  5、演练工作小组成员,于演练前至各控制室,按照各自职责,检查应急演练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情况。

  6、演练程序:各工作组向总指挥汇报应急演练准备工作全部完成;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按应急演练场景设计进行桌面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应急演练总结会,进行点评。

  三、应急演练场景设计

  场景一:

  1、假设天气恶劣状况:受台风影响,预报今天夜里到明天全市有大风7-8级,有雷电和大暴雨。

  2、报警:XX年XX月XX日17:00时,巡查人员发现室外风渐大,风感强烈,立即将此情况汇报班长、值长。值长要求运行各岗位加强巡查、监视。当运行至17:30时,室外开始雷电并伴随大暴雨,当运行至17:45时,#5炉突然熄火,

  FSSS动作的首出原因为燃料中断。

  3、现场应急处置:

  (由当班值长履行应急抢险总指挥职责)

  场景二:

  1、假设天气恶劣状况:受台风影响,预报今天夜里到明天全市有大风7-8级,有雷电和大暴雨。

  2、报警:XX年XX月XX日

  19:00巡查人员发现室外风渐大,风感强烈,立即将此情况汇报班长、值长。值长要求运行各岗位加强巡查、监视。当运行至19:30时,室外开始雷电并伴随大暴雨,当运行至19:45时,#9炉甲空预器跳闸

  3、现场应急处置:(由当班值长履行应急抢险总指挥职责)

  四、应急演练评价与总结

  各值值长负责对本次演练组织准备、演练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书面总结,形成总结评价报告,并对本次演练出现的不足之处进行点评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8

  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地处福建省连江县,是台风多发区。为确保在汛期和台风来临时,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能够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以防止或减少台风和突发性暴风雨、阵风对工程项目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

  确保台风来临期间,不发生参建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人为责任造成的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和建筑设施严重损坏事故。确保台风、暴雨期间我司工程建设安全。

  二、任务

  1、落实防台防汛责任制,严格执行本预案和各参建单位的防台防汛预案具体工作责任、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确保各种机器设备、船舶和港区内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平整施工道路、通畅道路和场地排水,保证交通安全;

  3、确保变电所、搅拌站的通电安全,保证港区通讯通畅;

  4、加强对周边山体的巡查监控,及时清理浮土危石,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或泥石流等灾害,确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不会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5、协调工程施工单位抗台防汛工作,监督和协助施工单位防台防汛预案的有效执行。

  三、组织机构

  (一)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职责:

  1、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单建光

  副组长:林xx、陈xx、李xx(监理所)、林xx(项目部)

  成员:袁xx、许xx、刘xx、赖xx、陈xx、吴xx、陈xx、叶xx(监理所)、丁xx(项目部)、陈xx(项目部)、翁xx(项目部)。

  职责:

  ①指挥、协调公司防台防汛工作;

  ②负责召开防台防汛工作会议,向各参建单位传达贯彻公司及上级有关防台防汛工作指示要求,布置实施防台防汛工作;

  ⑥负责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⑦发布台风紧急状态令、撤出令和紧急抢险命令。

  2、防台防汛办公室:

  主任:许xx

  组员:全体办公室人员

  职责:

  ①负责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与气象部门联系,发布气象信息,督办有关防台防汛工作,做好对外的信息披露;

  ②负责检查防汛期间的劳动纪律,做好公司通讯保障工作;

  ③负责防台防汛物资的及时供应,并做好台风期间现场人员的饮食;

  ④负责对外与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单位联络,及时了解有关台风信息,并如实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⑤台风过后,负责各参建单位的各项防台工作及损失情况的汇总上报。

  3、技术保障组:

  组长:翁xx

  组员:李xx、叶xx、陈xx、翁xx职责:

  ①负责协调、组织、处理防台防汛期间工程建设中出现异常事件,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水工工程、陆域工程);

  ②负责船舶的避风安全;

  ③负责港区设备的锚定工作。

  4、事故抢险队:

  队长:赖xx

  队员:消防队所有人员

  职责:

  ①负责策划、处理台风期间,港区临时住所、变电所、搅拌站、公司宿舍及办公楼、港区其他设备及设施突发性损坏的应急处理。

  ②负责临时工生活区人员的疏散。

  5、工程协调组:

  组长:袁xx

  组员:全体工程口成员、全体监理人员、全体项目部技术人员

  职责:

  ①负责检查施工单位防台防汛物资准备情况;

  ②负责检查工程建设设施和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防台防汛措施是否落实;

  ③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的应急疏散策划;

  ④负责向施工单位传达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的指令;

  ⑤负责组织、协调进行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应急处理。

  (二)公司各部室的主要职责: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协调应急状态下的后勤、生活、抢险物资、应急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调动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各种资源,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项目公司对外联络,上报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培训教育工作。

  2、财务部---主要职责:

  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应急抢险所需资金的保障,负责财产受损理赔工作。

  3、工程部---主要职责:

  负责跟踪了解有关基建项目防台防汛措施及应急处置情况,并根据应急职能分工落实指令。组织制定相关建设项目防台防汛措施专项预案、防台防汛应急物资需求情况,及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并根据指令组织调动、协调公司内、外部应急救援物资。参加基建项目善后与恢复工作。

  4、总工室---主要职责:

  负责防台防汛的技术措施方案制定,港区内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公司流动设备的技术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

  5、经营部---主要职责:

  负责公司防台防汛抢险物资的采购、保管工作,负责检查落实参建单位防台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时的调配使用。

  (三)参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1、在各自责任区域内布置防台防汛措施,台风雨季期间每月检查一次防台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检查防台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在各自的责任区域组织人员撤离以及按制订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工作。

  3、负责台风、暴雨过程的检查、记录,总结每次防台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并上报业主和监理部。

  4、根据自己的施工(生产)特点,成立防台防汛应急抢险队,编制工作程序和抢险救灾应急响应预案,明确参加人员及其职责。

  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大型机械防台防汛抢险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大型施工机械的防台措施,并按要求做好一切防范措施。

  6、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本单位应急抢险队伍,对防台防汛工作进行现场监控、督促落实,负责将损失统计结果报业主及监理部。

  四、防御台风工作程序

  在汛期,防台防汛办公室与当地“12121”气象咨询电话,与连江气象台保持联系,了解台风最新情况,密切注意其动向,并实时绘出台风路线趋势图,随时向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汇报台风最新动态。与连江县政府、可门管委会、夏宫乡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防台防汛办公室设专人把台风或大到暴雨信息及时通报给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和各小组。

  (一)白色台风信号表示热带气旋48小时内可能影响本地。

  1、防台防汛办公室负责通知公司各部门经理、各参建单位负责人,由各部门及项目部组织按照防台防汛预案检查防台防汛准备的物资器材确已到位;检查港区内所有设备、住所是否安全,并采取保护措施。

  2、技术保障组、事故抢险队、工程协调组各就各位,全面检查港区内所有设备、人员是否进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已全部执行。

  3、工程协调组负责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防台措施执行情况。

  4、公司值班人员加强现场巡视,部门值班人员随时待命。

  (二)绿色台风信号表示未来24小时内本地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7级(39~61千米/小时或10.8~17.1米/秒);或本地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

  1、执行白色台风信号时的各项措施;

  2、停止所有室外作业;

  3、检查、加固室外设备。工程协调组负责检查施工单位重件码头起重机确已做好防台措施。加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其他设备;

  4、做好临时工生活区的人员的应急疏散的准备工作;

  5、工程协调组负责检查工程现场有关设施和建筑物的防台措施确已执行。

  (三)黄色台风信号表示本地未来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62~74千米/小时或17.2~20.7米/秒)以上;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的影响,平均风力8~9级(17.2~24.4米/秒)。表示已进入防风状态。

  1、执行绿色台风信号时的各项措施;

  2、全司进入防风状态。防台防汛办公室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开始值班,并负责绘制台风路径,及时向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汇报最新台风信息;

  3、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各部门经理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台防汛工作;

  4、各部门按照部门的预案,布置人员到预定岗位待命;

  5、所有办公室铝合金门窗要做好防风措施;

  6、资料档案室、财务部做好重要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不要把重要资料放在办公楼迎风面的办公室内;

  7、办公系统的计算机系统做好备份工作,并做好防护措施。

  (四)红色台风信号表示本地受热带气旋影响,未来12小时内平均风力可达10级(89~102千米/小时或24.5~米/秒)以上;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24.5~32.6米/秒)。表示立即全面进入紧急防台风状态。

  1、执行黄色台风信号时的各项措施;

  2、全司立即进入紧急防台风状态,各部门立即启动防台防汛预案,按照预案布置,防台防汛人员立即进入预定岗位,坚守临时岗位;

  3、总经理、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坐镇防台防汛办公室指挥全司防台防汛工作。

  4、技术保障组人员在现场会议室待命;

  5、事故抢险队队长在防台防汛办公室待命;布置在港区内所有设备、人员待命,各参建单位人员、抢险队队员待命;

  6、没有采取可靠措施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独立在室外行走。

  (五)黑色台风信号表示台风未来12小时内在本地或附近登陆,平均风力12级(118~133千米/小时或32.7米/秒以上);或已经受到台风的影响,平均风力12级或以上。表示已进入特别紧急的防台风抗台风状态。

  1、执行红色台风信号时的各项措施。

  2、事故抢修队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3、未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出到室外工作。

  (六)台风解除信号。表示热带气旋影响已经过去,风力在5级以下时解除。

  1、台风解除通知由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下达指令,办公室发布。

  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现场受灾情况,慰问坚守岗位职工,及时组织抢修。

  五、防御暴雨工作程序

  (一)黄色暴雨信号。其含义为:6小时内,本地区将可能有暴雨发生。

  1、防台防汛办公室通过当地“12121”气象咨询电话,了解降水最新情况,并随时将气象信息通报给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事故抢险队立即赶到现场,同时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预报情况决定向现场再增派防汛值班力量。各部门经理在接到防台防汛办公室通知,并组织力量立即赶到现场,并立即指派现场部门值班人员执行下列措施和本部门防台防汛预案有关防汛措施。

  2、参建单位各班组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所有人员关闭门窗,检查现场各配电点开关有否关闭,做好防暴雨措施;

  3、工程协调组检查港区外排水沟畅通情况,有无杂物堵塞。

  4、工程协调组负责通知各参建单位,并督促检查参建单位现场防暴雨和排水设施情况;室外电气设备和其他构筑物防雨措施;基坑防护、山体防护工作,防止出现严重塌陷事故。

  (二)红色暴雨信号。其含义为: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地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1、执行黄色暴雨信号各项措施。

  2、暂停户外所有检修作业和现场施工工作。

  (三)黑色暴雨信号。其含义为: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地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1、执行红色暴雨信号各项措施。

  2、全司立即进入紧急防汛状态。总经理、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坐镇防台防汛办公室指挥全司防汛工作,各小组进入预定位置。

  3、停止所有户外检修作业和施工作业。

  4、事故抢险队随时准备处理险情。

  六、防台风重点部位及防台风重点工作

  (一)关键场所、部位

  1、开山爆破区域的浮土危石,临时施工便道的边坡防护、排水泄洪通道。

  2、临建设施,主要指临时工棚、仓库、加工车间、临时加油站以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标识牌、警示牌、宣传栏等。

  3、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包括现场使用的自卸车、钩机、铲车、推土机。

  4、现场办公楼、生活区。

  5、水上作业的施工船舶。

  6、临时施工用电设施。

  7、预制场和水泥搅拌站。

  (二)本工程防台重点工作:

  1、确保台风来临前全体人员撤到安全区域,工程施工暂停;2、对预制场的门机进行重点加固,水泥搅拌站空仓,并进行斜撑锚固;

  3、对陆上施工机械设备进行重点加固,施工材料采取防风、防雨、防潮措施;

  4、对所有临时设施进行加固,特别是简易帐篷不得住人;5、加强对供电线路巡查,必要时拉闸停电;

  6、对于开山取石区域的浮土危石进行清理,施工便道的排水泄洪通道进行疏通;

  7、对所有工程文件和资料以及贵重物品进行安全保护,必要时提前转移到安全位置。

  (三)公司各部门、现场各施工单位应对上述具体部位(包括构筑物、临建)做好防台风措施,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报监理部批准,并在业主及监理的组织下协同演练。

  七、应急处理主要设备

  公司要求各参建单位必须配备以下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防台防汛器材:排水泵、编织沙袋、铁锹等工器具,必须专库存放。

  2、个人防护设备:救生圈、救生服、手套、靴子和呼吸保护装置等。

  3、通讯联系设备:警报器、对讲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和传真机。

  4、医疗支持设备:救护车辆(必须指定专车作为救护车)、小车、担架、夹板、氧气和急救箱等。

  5、应急电力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应急灯和手电筒等。

  6、消防设备:便携式灭火器、自用呼吸器和输水装置等。

  八、检查与考核

  1、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防台防汛责任制,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以大局为重。

  2、凡在防台防汛期间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公司和部门工作安排的,一律按下岗处理。

  3、对办事不力,工作推脱的部门要追究部门经理责任。

  4、对没有执行公司或部门防台防汛预案的部门或个人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

  5、擅自脱离值班岗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进入紧急防台防汛期间,由防台防汛办公室负责督办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指令;检查防台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防台防汛工作纪律。

  本预案从20xx年3月10日起执行,原预案同时作废。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9

  一、值班制度

  1、接到台风暴雨紧急警报后,应迅速向公司领导汇报。

  2、暴雨、台风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处置制度

  1、公司防汛指挥部常设机构在杨高南路475号安全办。

  2、按应急指挥体系和防台防汛网络通知各抗灾救灾抢险队。

  三、汇报制度

  1、台风暴雨期间,各企业应保持与公司安全办联系,三小时报告一次,有险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防范措施。

  2、警报解除后,做好汛情、灾情以及抗灾救灾情况资料汇总,并报公司。

  3、各企业按公司预案,制定本单位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报公司安全办备案。

  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领导

  组员:行政事务部、投资管理部、工会、置业公司、医务室、安全办负责人组成。

  应急处置程序:

  上海气象台:32分钟内领导小组成员集中-决策-发布命令或决定-增派联络员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各单位防汛防台值班人员进入岗位。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0

  为排除汛期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程序

  1、灾害预警:凡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领导小组及全体教职工自觉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全体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一旦发生水汛的苗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组织人员勘察险情,制定排险方案,组织实施。

  3、遇大水要护送学生回家。各班学生按照居住方向分为几路,与平日放学路队相一致,便于组织实施,忙时不乱。学校以每个村庄、小区为单位集中护送,疏散组安排每队须有2——3名教师护送。

  4、后勤组切断一切电源。

  5、疏散组和后勤组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

  6、救护组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必要时联系110、120,采取抢救措施。

  二、防范措施

  1、各班组织好安全监督小组,选好小组长,要求各小组的学生互相监督,以使所有学生严格履行安全公约。

  2、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水、火、电、交通、饮食、文化娱乐、迷信、赌博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自救、自律安全意识,促使学生自觉遵守。

  3、教育学生无家长带领不得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塘、水库等深水处洗澡,雨天不外出。

  4、要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防险责任书》,明确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暴风雨天气要听从应急小组指挥,配合学校的应急预案,实施安全转移、护送学生的.任务。

  6、与周边村庄、小区联系,请他们帮助做好学生安全防险工作。

  7、学校安排假期值班,随时了解假期的安全防险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对以上汛期安全管理目标,学校随时检查。属玩忽职受,措施不得力,导致汛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1

  目前,雨季来临,时有强降水过程,甚至会出现大到暴雨,极易引起山洪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在汛期极易引发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关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教育局和中心校有关防汛文件精神,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汛期的安全工作,其严峻形势要有充分的估计,思想上要有充分的认识,工作上要有充分的准备。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大洪灾,立足高险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立足校园,精心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着眼于汛期防洪抗灾,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地做好汛期防洪抗灾应急安全工作,维护好校园社会治安,确保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 工作原则

  防汛救灾工作在上级部门和梨埠镇中心校的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以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到及时安排,及时布置,及时抢险。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王振冲(校长)

  副组长:李树根(副校长)臧伟业(副校长)

  成 员:张 勇 曹 琨 张润利 任学武 冯卫东 姚俊各班主任

  职 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指挥、协调和组织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梨埠镇中心校、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请求指示;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

  1.防汛抢险、安全保卫组:

  由张勇同志任组长,白建军、刘晓诚同志为成员;

  2.救灾安置、后勤物质保障组:

  由张润利同志任组长,任学武、曹琨同志为成员。

  3.通信联络、灾情统计组:

  由臧伟业同志任组长,张彦平同志负责向上级及时汇报灾情。

  四、报告制度及程序

  学校发生灾情时,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启动学校汛期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中心校办公室。学校在最短时间内写出灾情书面报告,报告灾情情况,灾区已采取的'措施和灾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灾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预防为主,排除隐患。

  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求学生不能到江河湖、水库边、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山洪及地质灾害的地区游玩,做到防患于未然。汛期强风暴发生时,学校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低洼地带、操场、校舍和易发生倒塌、滑坡等地方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灾部署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预防,严防洪涝、地质灾害给师生造成人身伤害。

  (二)、加强巡查,确保汛期防汛值班制。

  安排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等信息,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收集信息的老师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位班主任,做好通知本班学生做好汛期的安全防范准备。并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要手续清楚,签名移交下一班。

  (三)、加强排查

  汛期期间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区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四)、加强宣传

  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学校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防汛安全意识,特别是加强师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

  (五)、防汛抢险队注意事项

  防汛抢险队成员要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全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资。

  (六)、停课工作安排

  学校接到上级的停课指示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的前提下疏散学生;对无法回家而在学校停留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学生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汛期学校突发事件措施

  如若学校受淹,待洪水开始退落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清扫污泥垃圾。同时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对在预防、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注意事项

  (一)防汛救灾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救灾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二)学校不能组织学生参加救灾工作。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2

  为贯彻落实《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保证我县渔业系统防台防汛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县渔业系统防台防汛工作实际,特制定防台防汛预案。

  一、基本情况

  是一个典型的内陆鱼米之乡,虽近年来传统的捕捞业明显地萎宿,但其渔业养殖产业得到迅猛的发展。目前,县有19个渔业专业村组、社(场),渔业总人口6020人,其中捕捞渔民1091人,养殖渔民1350人,机动渔船563艘,非机动渔船261艘,固定捕捞场所277处,流动捕捞渔船351艘,渔业养殖总面积7.8万亩。渔民生活“连家渔船”集居停泊点比较典型的有2处(大云、西塘)。群众性自然渔港15处,分散在各(街道)渔业村组。

  地处沿海地带,每年受1-3个台风影响。由于我县区域离海面尚有几十公里距离,故根据台风的特征和以往实况,对我县影响的台风一般风力在10级左右,最大时可达12级,过程雨量一般在150毫米左右,最大可超过300毫米。这样的台风灾害对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都造成了威胁。

  二、工作职责和组织领导

  (一)工作职责

  作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其防台防汛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全力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渔民的防台防汛通知、渔民安全撤离以及灾后渔业生产自救的指导,保证渔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本着人员无伤亡、极大程度地减少灾情损失的原则,我们应做好:

  1、及时通知渔业船舶停止捕捞、航行,安全回港避风;

  2、指导养殖户做好水产养殖设施的加固与防御,从业人员的安全撤离;

  3、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群众性自然渔港渔船的固定、生活渔船人员辙离;

  4、指导灾后渔民生活自救,落实恢复生产措施,维护渔区社会的灾后稳定。

  5、局机关工作人员与财产的安全渡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防台防汛工作,本局成立防台防汛指挥组,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并有局办公室、渔政科、船检科、执法大队、推广站、资产科以及下属二个渔政中心站负责人组成防台防汛指挥组成员。下设办公室、二个工作小组、抢险突击队、物资保障组、宣传报导组、生产自救组等,分别有各科、室、站负责人担承队长或组长。

  三、工作程序与步骤

  根据台风的特点规律,本局将有步骤地启动防台防汛组织机构的各项功能,逐步落实防台防汛工作措施。

  1、台风预警。根据台风走势和官方预警级别,利用电视台、农民信箱等途径及时向渔业人员发出台风信息和警示通知。

  2、突击检查。台风初次预警后,立即组织安全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同时了解薄弱环节,完善防台防汛应急措施。

  3、宣传教育。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渔民群众的防台防汛的自救防护意识。

  4、人员辙离。在台风预警到达最高级别时,协助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辙离、安置处在安全隐患场所的从业人员。

  5、信息通畅。保持上下信息畅通,随时听从县防台防汛总指挥部的抢险人员的调动,做好和相关部门的相互协作。

  6、灾后自救。开展灾后调查研究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组织、发动、协助群众开展生活生产自救,并在技术、资金上支持灾民,帮助迅速恢复渔业生产。

  四、防台防汛重点

  全县分二个重点片区,分别是魏塘站管辖区域、西塘站管辖区域,具体重点防范工作是:

  1、全县560艘渔船及277处固定作业场所的人员财产的'安全防范。

  2、外塘渔业养殖设施的加固防毁和管理人员的安全保障,重点是500亩以上的汾河、夏墓荡、蒋家漾、北许漾等外荡养殖水域。

  3、对群众性自然渔港采取防范保护措施,协助各镇(街道)做好“连家”生活渔船财产保护以及人员辙离工作。

  五、应急措施

  在整个台风从初次预警到解除警报,保证领导一线指挥、抢险人员随时待命、抗灾物资充足,渔政艇、车辆始终处于待命状态。

  1、重要渔业养殖场所发生危险时,及时组织人员抢险,并随时保证物资的供应。

  2、三艘渔政艇、三辆汽车、40多名工作人员随时做好台前、台中、台后的预防、抢险和灾后自救工作。

  3、对一些老弱病残和个别不愿辙离危房危船的,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强制措施辙离。

  4、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其他抢险救灾工作。

  六、制度保障

  1、值班制度。接到台风警报后,本局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恪守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保证值班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2、台前必检制度。台风预警期间,及时组织人员到各渔区,生产作业场所,进行严格的排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防台防汛方案。

  3、渔船“定人联船”制度。“定人联船”是本局在实行渔业安全生产和渔政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有效措施,同样在防台防汛工作中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全县560艘机动渔船和150艘非机动渔船,有14位渔政工作人员分别联络管理,签订责任状,并实行积分考核。

  4、自身安全制度。在保证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抢险救护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十分重要,抗灾人员应配备防滑胶鞋,雨衣、手套等必备用具,临水抢险时,抢险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同时保证车船的行驶安全。

  七、灾后恢复措施

  1、台风过后,本局将及时组织灾后自救组工作人员深入灾区核实情况,向上级递交灾情报告。

  2、组织发动渔民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协助地方政府对受灾人员的救助和安置工作。

  3、组织渔业技术人员,深入受灾的养殖渔区,开展科技咨询,指导服务,出主意,想实招,采取应急补救措施,减少灾害给渔业生产带来的损失。

  4、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灾后的疾病防治工作。

  5、凡涉及渔业互保规定的人员,有人身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局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开展理赔工作,保证赔偿款的及时到位。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3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有效应对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在《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编制本专项预案。

  一、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系(部)总支书记及主要负责人

  常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保卫处(50101室)

  二、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统一领导、指挥全院防汛防台突发时间的应急处置,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后勤保卫工作副院长、院办主任任副组长的学校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常设工作办公室,各系、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系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常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全校自然灾害防范的日常工作事务。各系、部相应建立起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的部门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班子,一旦需要立即启动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主要从思想、组织、物资和防范等方面做好防灾、减灾的充分准备,以确保面临防汛防台紧急状况时的.有序应急。

  (一)切实做好“以防为主”的汛期防灾减损工作

  1、每年六月上旬召开学院防汛年度专题工作会议,布置当年防汛防台工作,并检查全院防汛、防台工作的准备状况,此时应完成防台防汛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应急物资的准备。

  2、每年五月底和十二月应对全院下水管道进行全面疏通,平时发现堵塞应立即清除;六月前完成对全院树木的修剪和树基的加固,并对全校建筑物门窗进行全面检修。

  3、定期对校园建筑屋顶天沟进行清理,遇雨季还应及时消除堵塞。

  4、每年汛期来临,院防汛办统一安排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遇高潮、暴雨、台风影响时应确保24小时值班,抢险突击队进入集结待命状态确保应急。

  5、切实做好学院低洼地块的排水和防护工作,减少积水造成的损失。

  6、切实做好汛期防高空坠物的宣传和排查整治工作。

  (二)基建部门应切实做好全院建筑安全完好的日常检查,按规范做好院内建筑物的防雷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三)加强防灾知识与安全保护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载体进行宣传和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安全防范。

  (四)组建一支随时能调用的抢险突击队伍,抢险时遇突击队力量不足时可动用在院的工程队参与抢险。

  四、应急启动

  学院后勤管理部门在应急程序启动时应立即组织抢险突击队进行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和应急工作班子成员应积极配合组织协调工作,保卫部门负责学校秩序维护工作,保健室负责伤员应急抢救和送治工作,院财务及时落实救灾应急专用经费用于处置突发灾害事件。遇抢险需要,时间紧迫的危急情况,经现场指挥人员决定可应急动用对抢险有效的物资和资金,事后再补办必要的报批手续。

  五、应急处置程序

  1、控制、救灾、抢险

  发生防汛防台突发应急时,学院后勤、基建、保卫部门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力、物力参与事件的控制、救灾和抢险。

  2、报告决策在处置事件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学院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件情况,为领导决策、指挥应对突发提供依据。

  3、后勤处置

  事件处置完成后应及时补充消耗的抢险物资,并尽快整治校园环境、修复损毁设施等。

  4、信息上报

  由学院根据事件的性质,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4

  1、立防台防讯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以赵立刚为组长,娄绍见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员由吴德良、娄周涛、虞俊陆、吴宏惠、颜龙非等等人组成,全面负责防汛防台工作,各分包班组和综合班组全体成员为抢险突击队,做到随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拉出去能战胜的突击队。

  2、物资准备:

  1)项目部制定防汛防台物资需要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

  2)材料员负责本项目部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采购;

  3)仓库管理员负责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保管,如水泵、排水管(消防水带)、足量的防风用的钢丝绳、钢管、脚手片,并负责日常检查,确保险情出现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专用材料不得随意挪用。

  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临时设施、脚手架、材料、机械设备等方面的防汛抗台措施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配电箱、电焊机、水泵)应进行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措施。现场钢脚手架、钢井架在雷雨季节,必须设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施工期间遇有雷击暴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离开岗位。

  二、预防措施:

  1、根据总平面图布置时应按照现场和场地分配情况,确定生产区、生活区排水沟,保证施工现场内排水畅通。雨季有专人负责,经常疏通排水沟。

  2、易受潮变质的材料要入库,其他设备、材料露天存放时,底部要用方木垫高,防止被水浸泡,顶部要用蓬布或塑料布封盖。

  3、进入汛期,项目部应安排专人以生产区、生活区排水沟进行疏通、清扫,对落水管进行清理,组织对办公室、工具室、仓库房顶进行检查,发现漏雨、渗水要及时处理。

  4、项目部应定期对配电房、输电线路、配电箱(柜)、开关箱、机械设备、脚手架材料堆放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5、项目部应定期对工地围墙的.坚固性进行检查,发现危墙、危房立即整改。

  三、应急预案:

  1、接到预报时,成员单位各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重要部位进行防护。办公室门窗要关好,施工现场临时悬挂的设备、堆放的材料、大型机具、井架等要采取加固措施。

  2、洪水、台风出现时,一切生产工作立即停止,确保项目部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巡逻安全由门卫负责,生活后勤由后勤组长负责。

  3、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指挥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

  4、抢险突击队立即集合到位,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抢险工作。

  5、台风发生时,应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决定停止非抢险用供电,避免刮断线路触电,电工负责。

  6、洪水发生时,抢险突击队要保护好电力设备,确保不影响水泵电源,及时组织排水作业。确保现场无积水。

  7、洪水、台风过后,成员单位要及早总结。对损失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公司。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方案篇4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积极应对台风、暴雨发生时可能带来的威胁和损失,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升学校防汛防台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我校防汛防汛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防汛防台工作组,全面负责领导和指挥学校的各项防汛防台工作,并下设综合协调队、人员转移队、抢险突击队。

  1、防汛防台工作组

  工作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书记、安全员担任副组长,组员为各岗位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和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组长、副组长)(2)、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

  (组长)

  (3)、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命令;

  (副组长)

  (4)、遇重大灾情时下达停课、师生和物资转移等命令;

  (组长、教务处)

  (5)、负责做好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将学校灾情统计调查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总务处徐作良、会计)

  (6)、负责做好对师生防灾自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少先队)

  组长(总指挥):副组长(副总指挥):

  成员:

  2、综合协调队

  主要职责:负责掌握水雨情、灾情和各类防汛防台动态消息,并按要求报送有关防汛信息,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做好学校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负责检查、落实学校的各项防汛防台安全措施;负责做好受灾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队长:

  队员:

  3、人员转移队

  主要职责:执行工作组下达的有关指令,负责执行人员、物资转移等任务;协助综合协调队做好受灾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队长:

  队员:、各班班主任

  4、抢险突击队

  主要职责:执行工作组下达的有关指令,负责执行突发险情抢险任务;协助人员转移队进行人员撤离、物资转移等工作,配合综合协调队做好有关安全检查工作。

  队长:

  队员:

  二、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学校在接到上级指令或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由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工作流程

  根据上级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动态进入相应的防灾、抢险、救灾阶段。

  1、工作组副组长到岗到位,启动防汛防台机制。

  2、综合协调队通知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做好检查和防范措施,并按职责分工对易积水地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3、综合协调队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水雨情,并向全校师生及时传达有关台风(暴雨)预报、预警信息。

  4、必要时人员转移队根据预案做好在校师生各项转移准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下达停课通知,并以班级为单位,由人员转移队和各班级负责人负责将在校学生转移至安置地点或通知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回家。

  5、转移易受涝区域物资,遇到人员、物资转移困难时,应立即向抢险突击队请求支援。

  6、善后(汛情台风预警解除阶段)

  当警报解除后,在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上级指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并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

  若未发生重大灾情,转入正常性工作。

  四、信息报送

  灾害性天气期间,学校设立专用防汛防台指挥室。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5

  为加强东环铁路四分经理部2标段施工现场的防台防汛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台汛期间防救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理部依据x省防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通知》精神,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经理部设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组员: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队队长、项目队书记、技术主管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一组、应急救援二组和防台防汛办公室:

  应急救援一组:由X负责铺架一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应急救援二组:由X负责铺架二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防台防汛办公室:防台防汛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负责政府及有关部门防台防汛的文件接收、信息动态的掌握、后勤保障、车辆调配及各项应急工17作的汇总,上报等。

  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应对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和各项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布置和指导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三、应急措施

  1、出现台风和汛期预警,防台防汛办公室建立值班制度,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抢险一组和抢险二组负责人,做好值班记录;

  2、应急救援一组、二组按各自的`分管目标通知各参建单位密切掌握信息来源,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

  3、出现台风和汛期警报,应急救援一组、二组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下即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各参建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及时向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报出书面应对方案和应对人员名单;

  4、各抢险组分管领导必须亲临或授权组内人员对施工现场组织、布置、指导和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各抢险组应及时把落实情况报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5、防台防汛办公室确定值班名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联系,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并做好值班记录,防台防汛办公室在值班期间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通信畅通;

  6、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项目分管领导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了解各队的防范情况和防范动态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7、防台防汛警报解除,防台防汛办公室应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防台防汛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医院救援中心:120报警:110

  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手机:1X,电话:X)。

  副组长:X(手机:1X,电话:X)。

  副组长:X(手机:X,电话:X)。

  3、防台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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