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时间:2024-09-09 12:55:4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推荐)公共卫生应急预案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公共卫生应急预案15篇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1

  第一节总则

  一、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以及辽宁省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 、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1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院长

  总督导: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行政副院长、业务副院长

  2 、办公室

  主任:主管医疗副院长(兼)

  常务副主任:医务科长、院办主任

  政治工作组:党办、纪检、人事科

  人力资源组:人事科、院办、医务科、护理部

  医疗救护组: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各临床科 室、医技科室

  医疗保障组:药剂科、总务科、器械科

  后勤保障组:总务科

  信息宣传组:政工办

  安全保障组:保卫科

  对外联系组:院办、党办

  四、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医务科、总值班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由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

  五、科室、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部门的相应措施,并有培训、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

  六、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病案书写及管理制度;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坚持会诊制度等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人员准备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全天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二、夜间各科值班人员随时准各听从院总值班调遣。

  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具有明显专业特点的专案组,安排专业人员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四、科教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五、全院各部门主任,负责将《 应急预案》灌输至本部门内的每一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六、指挥中心及医务科接到需派出医疗队任务时,白夭由科室主任根据要求迅速做出人员安排,报医务科组队;夜间由院总值班根据专业需求从值班医生中选派,并通知当事科室主任进行人员补充。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湖北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湖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疾病以及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或工厂)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及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县(市)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或工厂)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或工厂)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在学校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辖区内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特别重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要形成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省教育厅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工作职责、成员处室(单位)及其工作职责见《湖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承担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比照省教育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协调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指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成立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构。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及信息报告

  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

  3.1.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

  (1)在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汇总和收集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各级各类学校防治突发事件的对策。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保健知识,减少这类疾病的发生。

  (4)指导、落实并督查各学校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所辖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3.1.2学校工作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服药、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3.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与所属区域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3信息报告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3.3.2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或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直接报告省教育厅。

  (2)进程报告

  ①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随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②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3.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3.3.4信息报送程序示意图(含先期处置措施)

  3.4信息发布

  (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按《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适时向师生通报事件有关情况,但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4.1应急反应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未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当地学校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区域内学校发生。

  4.2应急反应措施

  4.2.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1)学校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凝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传染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2)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发生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协助学校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中毒或患病人员;

  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

  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向同级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加强舆论导向,稳定家长及学校师生员工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等;

  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3)省教育厅的应急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厅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关预案,通知厅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处室(单位)指导、协助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向卫生厅和有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并督促各市、县认真开展防控工作等,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厅办公室。

  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指导下,具体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厅应急指挥部随时掌握有关情况,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决定是否按Ⅲ级事件处置。

  4.2.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应急反应

  (1)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2)省教育厅的应急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厅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关预案,通知厅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处室(单位)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和学校,指导、协助其开展处置工作,必要时派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厅办公室。

  事发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厅应急指挥部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增加相关处室、单位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处置工作,并依照程序报省委、省政府,请求省直相关部门支援、配合。

  4.2.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应急反应

  事发地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除按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组织工作专班协助、指导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教育部。

  4.2.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的应急反应

  学校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组织工作专班协助、指导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教育部。

  4.2.5其他未达一般事件(IV级)的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4.2.6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按分级响应权限,由同级应急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与处理的建议,报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处理结束。

  5.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5.1调查及评估

  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认真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经验教训,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工作总结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5.2人员善后及抚恤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5.3责任追究

  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教育行政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4整改

  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5.5恢复教学秩序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学习、生活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6、保障措施

  6.1组织机构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医院、卫生科、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6.2信息技术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至少要有1名卫生技术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同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

  6.3人力资源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6.4物资经费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6.5宣传教育保障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结合季节性、突发性型传染病的预防,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组织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7.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新传染病是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是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是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8.附则

  本预案由省教育厅制定,并负责实施和解释。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和本校的应急预案。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3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提高我院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富锦市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富锦市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救援应急指挥工作,及时启动和实施该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富锦市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专家组,负责急救方案制定及具体措施。

  组长:

  成员:高铁民、腾鸣、王东祥、陈宝林、刘晓红、许福军、刘建国

  (1)救护一队

  组长:

  成员:

  (2)救护二队

  组长:

  成员:

  (3)救护三队

  组长:

  成员:

  二、实施细则

  当遇到意外的突发事件时,要求医院全体工作人员思想要冷静,抢救措施要快速、有效,将损失讲到最小程度。应立即通知科室主任、医务科、院总值班、分管院长,积极组织全院参与,应早解除险情,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1、正常的抢救、手术、诊疗等活动,需要启用备用设施的`,如:人工电源、手控呼吸等,应及早、及时启用,保证诊疗工作正常进行,做好解释,协调工作。

  2、各科室要针对本科室工作特点,教育广大职工,树立安全观念,常备备用药品、物品,如:备用电源、备用抢救物等。

  三、应急培训:

  1、全员培训:

  由医务科负责:急救技术培训、“三基知识”培训、新来医务人员的学习培训、负责基本技能考核、医疗操作规程及诊疗常规的培训。

  2、科室培训:

  由各科室根据科室特点,制定培训计划及内容。

  3、诊科岗前培训:

  急诊科负责参加急诊人员上岗前的急救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气管插管、锁骨下静脉穿刺、除颤仪、呼吸机、洗胃机的使用、动静脉切开术等。

  四、应急队伍集结规定

  1、应急医疗队伍要本着:一要联得通、二要拉得出、三要跑得快、四要上得去、五要救得出的原则。确保对突发时间的救治工作达到高速度、高效率、高质量的目标。

  2、医院在接到突发事件的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第一时间内通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第一救护队全部集结。

  3、由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内赶赴医院坐镇指挥。

  4、明确事件原因后,迅速安排第一医疗救护队,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并携带必要的装备,如急救药品、器件、防护设备等。

  5、确需第二、第三医疗救护队增援,由领导组组长安排其快速到达现场。

  6、第一时间内由领导小组通知急救救治专家组成员集结待命。

  7、院内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安排内科值班医生及相关科室主任或值班人员赶赴现场集结救治。

  五、紧急救治程序

  1、患者由本院急救车接入或直接进入本院急诊室,在进行生命体征检测、止血、包扎、吸氧、输液等措施的同时,报医务科或本科主任。

  2、救治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救治。由医师开出各种检查、处臵、处方等,经办公室主任,医务科长或分管院长签字或电话通知后,先进行检查、治疗,保障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3、在患者的救治过程中,医院要积极组织抢救,及时组织本院专家会诊,制定最有效的救治方案。如需上级医院会诊,医务科应积极联系,确保会诊专家及时到达。如需转院,医务科应及时联系上级医院,并安排救护车及相应医护人员护送。

  4、患者在住院期间,医院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从医疗、护理、饮食等方面提供较好的条件,以使患者尽快康复。

  5、院紧急救助办公室遇有患者伤亡,在立即开展救治的同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遇有重大伤亡情况时,向市卫生局报告的同时,直接报告省卫生厅医政处,并对危重患者实行病情日报制。

  六、各类事件的应急预案

  1、临床工作中发现病员出现意外伤害(如坠床、烫伤、自杀)事件时,值班人员立即进行抢救,并报告主任,报告院应急领导办公室,或总值班启动院内应急预案。

  2、根据事态的大小,值班医生立即做出判断,一般性事件值班医生可请相关科室会诊解决,必要时由医务科、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安排应急救治专家组协助救治,并安排相关科室备好床位。

  3、特殊情况,如自杀等事件,值班医生除紧急抢救外,应由其他医护人员通知保卫科,保护好现场,值班人员要协助公安人员调查取证,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4、在规定时间6小时内做好抢救记录。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4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突发事件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突发事件预防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教师综合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对食堂、超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条件

  每年专门研究学校公共卫生工作,专项列支公共卫生管理预算。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校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实验剧场卫生,办公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师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三、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师生员工中的因病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全程跟踪管理。

  2.重视公共卫生管理的信息收集,与医院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联系,收集学校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公共卫生事件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办公室第一时间电话报区教体卫生局安全办公室,并于一小时内书面报区教体卫生局安全办公室和区疾控中心。

  四、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分类,结合学校实际,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传染病

  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超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进入,进入校园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学校出现疫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并送往医院,学校安全办向市教体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果断处置。

  (2)对与疫情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安置到学校留观室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联系家长,同总务处进对其教室、宿舍进行严格消毒,严防疾病传播。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教育、卫生、防疫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防疫、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身体不适的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其他:

  1、为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学校还应注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学校内的自备水源必须经城市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农村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生活饮用水的管理。

  (2)学校食堂及为学生供应集体餐的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

  (3)城市学校的建设必须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修建。农村学校应当建设符合卫生标准的厕所。

  2、由于工作管理不利,造成传染病传播、群体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主管人员的责任,违反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2)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它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3)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4)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5)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属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单位、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员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北京市长沙宾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领导小组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2、日常管理机构

  办公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与报告

  1、预警

  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2、报告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权向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联络处领导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五、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六、应急反应措施

  1、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辖区员工、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划定控制区域:根据联络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划分区域责任制原则,属地管理。

  4、疫情控制措施:发生疫情区域,各单位、部门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所属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会、宴请、住宿,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其中传染病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到街道文教科卫生科,电话:010-64919884或64911095。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观察。

  6、信息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信息,实事求是,注重社会效果。

  7、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单位、部门要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七、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反应措施

  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部门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联系,确保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辖区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

  7、演练: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八、经费保障

  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九、公众宣传教育

  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教育员工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充分发挥联络处工会、共青团委员会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应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提高各科室、各分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长负责制,由院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科室、各分院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各科室、各分院应根据本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工作,加强与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兄弟单位的联系、协调、沟通和合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及职责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事故类型和事故等级迅速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1、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决定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市卫生健康委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指导有关科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

  4、统一调配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交通工具、储备物资及相关设施、设备;

  5、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人员队伍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医院应急处理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职责:

  1、组织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2、负责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设备的储备工作;

  3、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要求。

  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13个工作组

  (一)综合医疗救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2、组织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

  3、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4、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二)院前急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及时派出急救车辆和人员,快速达到事故现场;

  2、对患者进行现场抢救,并按患者病情分别给予恰当处置;

  3、将患者快速转送到医院,同时做好途中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急诊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抢救;

  2、登记患者信息、分流患者。

  (四)重症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危重症患者的进一步生命支持;

  2、视患者病情,及时联系会诊、手术;

  3、合理分配、使用重症救治资源。

  (五)食物中毒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食物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

  2、合理分流安置食物中毒病人。

  (六)化学药物中毒医疗救治组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对化学药物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

  (七)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

  2、对传染病人进行隔离,防止传染源的扩散和传播;

  3、及时上报疫情和传染病患者的救治情况。

  (八)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救治组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创伤患者经初期处置后的医疗救治,及时制定治疗方案,实施手术等治疗措施。

  (九)急救物品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药品、设备、血液制品等急救物品的`应急储备工作;

  2、按照医疗救治需求,及时快速调剂急救物品。

  (十)疫情监控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市、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对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十一)院内感染监控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感染暴发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负责全院范围内的消毒喷杀、感染监控工作。

  (十二)后勤与安全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提供床褥、被服等后勤保障用品;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并及时向现场调运;

  2、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饮食供应;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

  (十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采集、整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的相关资料、信息;

  2、以减少恐慌、稳定群众情绪为目的,适时宣传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相关情况;

  3、宣传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人

  物和先进事迹。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各科室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日常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同时,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制度,及时沟通相关信息。

  (二)报告

  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日间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节假日和夜间立即报告应急办主任/副主任或总值班(内线xxxxxxxxx、外线xxxxxxxxx)。

  被报告人要立即对报告的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内容包括:事发地点、受伤人数、严重程度等。一经查实,要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四、应急处理

  (一)应急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各类突发事件按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院级重大事件)、II级(系统部门重大事件)、III级(科室内部事件),并决定启动何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处理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紧急调集人员、物资、设施、设备等,果断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2、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传染病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3、疫情流调组负责协助市、区疾控中心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传染病患者的登记及报告。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院内感染监控组负责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给予具体的技术指导,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发生。

  5、综合医疗救治组负责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进行病例分析与总结,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6、传染病医疗救治组负责对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7、急救物品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药品的供应。

  8、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必备的物资,维持良好的医疗秩序。

  五、法律责任

  (一)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面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7、随意评论或发布事件相关信息,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六、附则

  (一)各科室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7

  一、成立春游安全领导小组

  为应对春游期间的突发事故,成立春游安全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出行时有校级带队领导。

  组长:XX

  春游全面协调人:XX

  后勤保障组:XX

  医疗保障组:XX

  紧急处理组:XX

  二、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带队领导报告。带队领导根据情况作出决定。

  (二)一般性事故,带队领导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并进行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开展工作,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

  (三)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公安、医疗、教育、旅游等部门上报,同时增派人员赴现场进行组织抢救。

  (四)在组织应急抢险过程中,以保证学生安全为首位。写出书面报告,总结经验教训。

  三、安全应急具体措施

  (一)安全常规措施

  1、所有教师、工作人员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前一天必须检查手机充值状况,确保资费充裕。

  2、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几人一组,不要个别行动。

  3、每次转移活动地点及活动结束时必须清点人数,一个不能少。

  (二)因天气因素变更活动处理

  1、活动前一天了解天气情况,通知学生做好相应准备。

  2、发车时遇天气变化,要认真分析趋势和可能,做出延时、变更处理。

  3、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好引导、说服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项。

  (三)车辆故障处理

  1、活动前要求承办方检查车辆车况,车况不良必须更换,否则不得发车。

  2、中途车辆故障:

  (1)带队跟车老师及时把故障情况通知校领导和承办方。

  (2)故障为影响安全的,一律停驶,由承办方紧急调车改乘。

  3、途中车辆失火,应立即要求司机停车开门,用灭火机扑灭。同时指挥学生不要惊慌,如火势较小,前部学生从前门下,后部学生从后部应急门下;如火势较大,可视情况破窗逃生。下车后,及时组织疏散,一名教师负责清点人数,一名教师负责及时向领导报告情况。如有学生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

  4、车辆换乘时,带队教师维持好学生秩序,严禁下车随意走动,尤其应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四)、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

  1、师生在途中突发疾病、意外伤害,随车带队教师立即联系应急车,视轻重由校医作处理或就近送医院。

  2、师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带队教师立即联系总指挥,视轻重由校医作处理、或送医务站诊疗,病情严重的送当地医院急救。

  (五)学生走失处理

  1、允许学生带手机,师生互留电话号码,以便电话联系。

  2、如发现学生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应立即组织就地寻找。

  3、从学生最后接触的同学入手,了解最后行踪。

  4、电话通知其它带队教师关注寻找。

  (六)、交通事故处理

  1、有严重受伤即刻拨打120、122,并立即组织抢救。

  2、迅速报告校领导,调动应急车赶到事发现场,视伤情确定立即送医院,还是紧急处理后送医院。

  3、保护好现场,指挥师生撤离至安全地点。

  4、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5、安定学生情绪,询问、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受轻伤学生送医院检查、诊治。

  6、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分别负责家长、公安、医疗、保险各方接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8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对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危害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对能力,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建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和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写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湖南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级关于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各项指示及工作部署,立足于抗大灾防大疫。确保灾后无大疫。

  (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

  二.组织领导:成立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医疗队、扑疫队和督查队。

  1.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季占平,副组长;

  王明明李丽萍刘华王涛郭颖翟界文医疗组组长:王明明,成员:李丽萍刘华郭颖王涛。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标本采集分析。疫区防治处理,防治。总结等各项工作。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9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救治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院职工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院突发共公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臵。

  三、组织管理

  成立由院长负责的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院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市卫生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科室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院职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

  1.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3.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临床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5.防保科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6.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8.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9.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五、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永康中心卫生院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 长:xx 永康中心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xx 县永康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xx 永康中心卫生院防保科主任 xx 永康中心卫生院防保科 xx 永康中心卫生院防保科 职 责:

  1、全面领导本镇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

  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保科,xx任办公室主任。

  成 员:xx

  职 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负责与市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 (1)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xx 永康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副组长:xx 永康中心卫生院住院部主任 成 员:由卫生院抽调业务技术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现场医疗救护队

  第一救护队

  队 长:xx 永康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副队长:xx 永康中心卫生院住院部主任 成 员:xx 永康中心卫生院医师

  xx 永康中心卫生院主治医师 xx 永康中心卫生院医师 xx 永康中心卫生院妇产科主任

  xx 永康中心卫生院司机

  2、疾病控制组:

  组 长:xx 永康中心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xx 永康中心卫生院防保科主任 成 员:永康中心卫生院防保科所有职工、各村卫生室人员。

  职 责:负责全镇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指导相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封锁;接受指挥小组的领导,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后勤供应组:

  组 长:xx 永康中心卫生院财务科主任 副组长:xx永康中心卫生院药剂科主任 成 员:后勤科室所有人员

  职 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10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危险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范围和条件

  本《预案》所称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本乡区域内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范围

  1、爆炸事故。发生爆炸事故后,如不采取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

  2、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3、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4、公路和交通运输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事故的;

  5、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电力事故或因电力设施严重损坏引起事故的;

  6、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

  7、化学危险品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8、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9、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企业安全事故的;

  10、其它各类重大恶性事故的。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1、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2、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3、总指挥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均由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三)本《预案》重点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建筑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力事故,化学危险品重大事故等。其它事故有相关部门按照相应的规定及预案组织实施。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乡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二)乡政府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由乡长担任,如乡长不在本乡境内时,总指挥由分管副书记代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干部担任;成员由乡安委、安监站、企业办、综治办、派出所、武装部、交通、小城镇建设、卫生、供电、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乡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兼任,副主任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副总指挥未到现场前,根据事故类别,由各实施方案的指挥者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五个指挥组,其主要职责是:

  1、警戒保卫指挥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它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调协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具体实施工作由岳村派出所负责、乡武装部协助。

  2、抢险救灾指挥组:抢险救灾指挥组办公室分别在以下部门:民用爆炸物品、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由企业办负责,工程建设事故由小城镇建设办公室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其它特种设备事故由安监站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由乡防保所、岳村乡卫生院负责;电力事故由供电所负责;其它事故分别由乡有关站所或乡政府指定部门负责。

  3、医疗救护指挥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紧急调动救护所需药品,利用各种医疗设施,具体实施工作由乡卫生院负责。

  4、环境监测指挥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控措施,对有毒有害物质对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及时采取与区环保局联系等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具体实施工作由安监站负责。

  5、物资供应指挥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村、企提供各类应急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实施工作由民政所负责。

  6、善后处理指挥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派出所、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保险公司及其它相关部门、村、企,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所在村、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具体实施工作由乡综治办负责。

  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一)总指挥部职责

  1、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二)办公室职责

  1、协调各指挥组的工作形成有效指挥体系;

  2、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

  3、根据事故发生的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

  4、紧急调用各种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

  5、根据事故动态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

  8、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

  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10、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乡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

  乡安监站办公室值班电话:

  (二)事故报告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立即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乡政府办公室和乡安监站办公室。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和初步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乡政府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事故报告由总指挥部办公室填写报告单位。

  (三)乡政府办公室、值班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分管领导,同时通知派出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乡安监站接报后,也应立即前往事故发生地,了解事故情况,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五、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本《预案》分设八类事故处理方案。

  1、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爆炸事故按派出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2、民房火灾事故、意外引起的其他重大事故按所在村委会等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3、工程建设事故按小城镇建设办公室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4、锅炉、压力容器和其它特种设备事故,按企业办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乡防保所、卫生院的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6、电力事故按照供电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7、化学危险品重大事故及其它事故按乡安委会制定的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动作,总指挥部及各指挥组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损坏的相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派出所及时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由卫生部门及时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

  (五)党政综合办公室在总指挥和乡分管常务工作的领导指挥下,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七、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镇政府对镇区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施抢救处理的一种应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同情况应随机进行其它方法的处理。

  (二)各站所及村、企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而有切实可行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乡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五)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总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后,因玩忽职守而延误时机,使物资、人员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11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加强我片区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片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我片区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XX片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层层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层层负责,依照响应级别,全体职工参与应急抢救工作,各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全面工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调查,及时发现、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序、有效的开展处置工作。

  (四)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专业防控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职责,发挥社会优势,相互配合协助,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X片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住院部内、外科主任、护士长为副组长,住院部全体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

  2、流调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

  3、消杀灭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后勤等人员为组员。负责疫源地、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

  4、卫生监督组:由卫生监督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5、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疾控工作人员等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后勤部主任为副组长,医院后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联动

  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第三章

  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组织、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监测

  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保证监测质量。

  三、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由上级卫生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四、报告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为突发事件上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报告人

  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三)报告时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应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其中发生甲类传染病、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疫情,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

  (四)报告内容和方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报告内容必须详细。

  (五)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在收到信息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

  第四章

  应急响应及响应终止

  一、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办接到上级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本区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响应措施

  本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三)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报告程序,及时报告。

  (四)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定期随访。

  (五)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报告基本信息。

  (六)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七)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

  (八)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九)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三、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新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第五章

  评估与奖惩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之间信息共享,并承担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和通信的畅通。

  二、队伍保障。建立结构合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组建各专业组。

  三、交通运输与物资装备保障。配备必须的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通讯、办公、交通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药品器材等装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医院要预留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质。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印制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相互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收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

  第七章

  附则

  一、本预案由XX中心卫生院应急办编制,在实际演练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改。

  二、XXXX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系电话:应急办XX、防保办XX、住院部XX 篇3:

  1、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各类公共场所单位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由锦州市古塔区卫生局、古塔区卫生监督所依法设定,古塔区范围内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单位均应认真学习,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参照执行:

  一、为防止公共场所内发生危害公众健康的突发卫生事件,公共场所单位应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制组织或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健立公共场所传染病与健康危害事故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制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可能性。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场所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③微小气候或空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④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⑤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包括煤气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⑥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⑦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⑧其他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重大突发事件。

  古塔区卫生局电话:2396704(工作日)

  古塔区卫生监督所24小时值班电话:2692192

  四、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应立即停止场所内的有关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和本单位存档备案。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12

  为迅速、有效、规范、有序处置美容美发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我单位工作人员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损害的美容美发场所突发事件(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美容美发场所危害健康事件(故)包括: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5、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C0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02中毒、红眼病(指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6、其他危害健康事件(故)。

  二、工作目标

  1、普及美容美发场所突发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及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建立并完善美容美发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13

  为及时、有效、妥善地处臵发生在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类

  1、按事件表现形式可分为:飓风型、蓄积型、辐射型、迁延型等。飓风型,如多数食物中毒事件等,表现为来得快去得也快,呈一过性;蓄积型,表现为酝酿时间较长,然后突然爆发;辐射型,如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的泄漏事件等,表现为突然爆发但影响时间很长;迁延型,如日本的水俣病等环境污染事件,表现为来得慢去得也慢。如按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大小可分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2、按级别分,可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级。一级,即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局部地区,尚未发生大范围扩散或传播,或者不可能发生大范围扩散或传播,原因清楚且未发生死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即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较大区域内,已经发生较大范围扩散或传播,或者有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扩散或传播,原因不清或原因虽然清楚但影响人数较多,甚至发生少数死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较大区域内,已经发生大范围扩散或传播,或者可能发生大范围扩散或传播,原因不清或原因虽然清楚但影响人数很多,甚至发生较多死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四级,即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很大的区域内,已经发生很大范围的扩散或传播,或者可能发生大范围扩散或传播,原因不清或原因虽然清楚但影响人数巨大且已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发生大量死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阙洪贤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安排、组织、指挥校园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臵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教育局和乡政府请示报告。

  三、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制度

  1、中心校信息责任报告人:胡广扬

  各校信息责任报告人:各校负责人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报告中心学校。

  (2)进程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

  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中心学校和乡政府,由中心小学校向县级报告。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中心学校和乡政府,由中心小学校向县级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 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制度

  1、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

  2、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3)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5)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6)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

  (7)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 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8)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五、善后与恢复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14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幼儿及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1、向全体家长、教师及幼儿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我园蔓延、流行。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教师、幼儿、家长的防护意识和幼儿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病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管理:

  幼儿园成立由园长负责的、保健老师及班主任参与的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我市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幼儿、家长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幼儿缺席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加强幼儿园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幼儿园教室、厕所及其他设施的清洁卫生。

  6、确保幼儿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建邺医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园领导、分管领导及保健老师要经常对食堂、活动室及幼儿生活用品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教育幼儿、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幼儿园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由园长对教师,班主任对幼儿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保健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保健室必须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幼儿园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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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应急预案15

  为了提高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集体食物中毒、群发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和避免校园内蔓延。

  三、组织领导具体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园长牵头,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

  2、检查、督促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

  5、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师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制度,班级辅导员负责对所在班级学生的缺勤情况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做好卫生信息的收集。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保持联系,收集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五、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责任报告人:教职员工、园长

  3、报告时限及程序发现突发事件,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传染病事件的处置

  1、一般传染病事件当师生中出现散发的、常见的如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①相关系部明确专人负责与卫生科保持联系(卫生科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同时送患者到专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各系部配合卫生科对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宿舍进行消毒。必要时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病人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筛查,查找原发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②卫生科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工作。③卫生科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2、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出现甲类传染病疫情事件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暴发时,在市(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①知情者立即向所在系部和卫生科报告或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系部、卫生科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和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并成立现场指挥小组。保卫科负责封锁事发现场,隔离疑似病人,和卫生科一起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样、技术分析、检验以及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②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③避免人群聚集。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其他培训等教学活动。④总务处协调各系、处室配合卫生科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艺术宫、厕所等场所定时进行消毒,通风换气。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当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知情师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科和系部领导,直至学校领导小组,视情况报告市(区)相关部门。

  2、相关饮食部门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

  3、学院学生处、卫生科立即组织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总务处、保卫科、校相关饮食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学生处、团委及时召开学生干部、辅导员会议,通报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师生思想稳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卫生科配合市(区)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当发生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时,按下列程序处置。

  1、学生处、团委、卫生科、班主任等知情人员及时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视情况报告市(区)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联系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各部门积极配合,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各级行政领导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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