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应急预案

时间:2024-10-11 12:02:4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实用]水污染应急预案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水污染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水污染应急预案15篇

水污染应急预案1

  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直饮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宣传栏等介绍有关“直饮水卫生”的知识。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直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3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二、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教师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后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从业人员的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直饮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

  A、因停自来水而造成师生饮用水停水的',应立即报告后勤处,由后勤处统一到大型超市采购由名优企业生产的瓶装水分发到每个班级。

  B、因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3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报教育管理组织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卫生行政门,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如校内饮用水被污染,应立即停止使用可疑水源,或突发校内停水,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总务处负责组织人员就近调水。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水污染应急预案2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污染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施救

  保障公共安全尤其是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是制定本预案的'主要目标。既要依靠科学,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又要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处理,实行由公司水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各相关部门配合的管理机制。根据污染事件类别、事态发展情况实行,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加强水资源监测和保护,以预防为主,杜绝人为诱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实行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4.系统联动,应急迅速

  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应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宏祥盛物业青岛疾控中心项目部内发生的各类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水污染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XX区XX镇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臵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提高综合防范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4、《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

  5、《XX区街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文家冲水库、吼水湾水库,因环境威胁或造成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臵。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浸染事件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污染事件。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发性环境水污染事故。如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四)XX镇饮用水源基本情况1、XX水库

  XX水库为小二型水库,自来水饮用水源,相关人口1500人,取水口为黄家湾,日供水300吨,丰水期水量为26万立方米,平水期水量为17万立方米,枯水期水量为2万立方米,供水范围为XX镇辖区。

  2、XX水库

  XX水库为小一型水库,自来水饮用水源,相关人口20000人,取水口为黄土坎,日供水3000吨,丰水期水量为200万立方米,平水期水量为160万立方米,枯水期水量为6万立方米,供水范围为XX镇、XX镇辖区。

  (五)工作原则

  本镇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协作,长效管理、落实政策的基本原则,由XX镇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及水厂各负其职。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领导机构

  1、成立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由镇长XX任组长,镇统战委员XX任副组长,各村(居)、镇水厂、镇安监办、XX派出所、镇卫生院、镇食药监、镇财政所、镇畜牧站为成员。

  2、领导小组的主是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臵等工作。

  (2)指导修订《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部署、督促、检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工作落实情况。

  (4)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协调落实上级指示,发布预警信息。

  (5)及时开展先期处臵,协调解决应急工作时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办事机构

  1、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办公室主任为XX,成员有。

  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突发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4)负责收集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后向镇领导小组报告。

  (5)传达镇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镇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应急处臵工作。

  镇农服中心:定期申请区环保局对辖区饮用水源进行监测和预警。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告,提出防止进一步扩散的措施建议。

  镇水厂:在饮用水源发生突发事故时,启动《XX镇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负责全镇范围内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在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时,根据污染程度和区环保局的意见,视情况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等处臵措施。

  镇安监办:有关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调查定性和处理;定期检查辖区内重大危险企业,督促其制定、完善相关事故的应急预案,向区安监局及时汇报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情况。

  双龙派出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配合交通部门确保救援物资运输畅通,参与事故现场处臵和调查处理。参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处臵工作。

  镇卫生院:突发事故发生后,负责疏散人员和疾病防控及组织救护;负责组织开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工作,加强对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监测,提出控制污染对策建议。

  镇财政所:负责饮用水源应急预案防护装备和应急物资的采购。

  镇兽牧站: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家禽、牲畜的监控。双龙中学:发生突发水源事故后,协助政府做好学校的稳控工作、保证学校饮用水的来源卫生、安全。

  教管中心:指导XX镇的各个中小学、幼儿园做好积极应对突发饮用水源事件。

  其他责任部门: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和相关部门职责,确定参加事故现场处臵和救援的部门,共同做好事故现场的处臵和各项救援工作。

  各村(居)委会,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时,及时组织群众进行自救。

  三、响应和处置

  (一)响应

  各村(居)、场镇各部门一旦发现饮用水源污染迹象,应立即向镇环保局办公室报告,镇及时开展先期处臵工作。

  (二)处臵

  1、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镇政府值班人员要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迅速核实情况。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并对事故情况进行后续报告。

  2、快速到现场

  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向区环保局、区疾控中心报告,请求派专家、技术人员到双龙勘查。镇相关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应急工作。

  3、现场控制

  镇工作人员达现场后,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配合派出所、安监办等控制现场,同时划定紧急隔离区线、设置警告标志,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现场调查

  区专家、技术人员到双龙后,在我镇工作人员配合下,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响程度等。

  5、现场报告

  镇领导小组就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臵情况,及时报告区府应急办、区环保局、区卫生疾控中,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部署下一步工作。

  6、污染处臵

  区专家、科技人员根据现场调查,向应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提出污染处臵方案和救援方案。并迅速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和人员反应作初步调查。

  7、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区专家、科技人员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向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提出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的建议,由镇领导小组发布警报决定。

  8、加强舆论引导

  镇环保办应与镇宣传办沟通协调,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建立快速发布机制,避免因发布滞后造成工作被动。对媒体的不准确报道,应当及时沟通,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9、污染警报解除

  污染警报解除由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根据监测数据报区环保局疾控中心同意后发布。

  (三)后期处臵

  1、善后处臵

  事故结束后,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成员亲赴灾地,慰问受灾群众,妥善安置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财政所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

  2、调查取证

  镇环保办公室全程详细记录污染事件过程、污染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危害程度等内容,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尽可能采用原始的第一手资料,科学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依法对涉案人员作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3、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归纳、整理,形成总结报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建设

  镇建立和培训一支常备不懈,掌握处臵饮用水源突发事故能力的应急力量,由镇环保部门、安监办、综治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各应急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要求完成应急处臵任务。确保全天候通讯畅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应急准备。

  (二)交通运输保障

  本镇备有小型长安车1辆、安全应急车2辆,用于应急物资运输和伤员的运输,并根据交通道路状况提请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输车辆拉得出用得上。

  (三)医疗卫生保障

  与镇卫生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四)治安保障

  根据事故的性质,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和安排警戒人员,维护秩序。事发的村(居)委要动员、组织群众,协助做好应急治安的保障工作。

  (五)物资保障

  有关于应急处臵饮用水源污染环境事件所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的专用款项。

  (六)社会动员保障

  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自愿者援助救灾。

  (七)技术储备与保障

  当技术人员、设备短缺时,提区环保局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科技人员。

  (八)培训和演习

  按安全和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镇环保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为应急处理做好人员贮备工作。

  五、责任与奖惩

  (一)行政责任和奖励

  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臵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刑事责任

  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臵工作中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饮用水源污染事件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臵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水污染应急预案4

  为了加强学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幼儿园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防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幼儿园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障校园安全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只有做好应急措施才能更好地维护校园安全。水在幼儿园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特别是饮用水的安全,这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

  二、工作要求

  1、普及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的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水污染事故事件不在园内蔓延。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长:朱云芳

  副组长:徐俊

  组员:张建华徐大弟李红先朱丹萍孙佳航孙芳郁建伟

  (二)工作职责

  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1.在幼儿园突发污染事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幼儿园水污染事故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汇总和收集幼儿园突发污染事故的信息分析、研究我园结合宁国市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幼儿园防治突发事件的对策,制订本园的突发污染事故和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污染事故。

  4.指导、落实并督察幼儿园防治突发污染事故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各地、各园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突发污染事故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幼儿园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确保幼儿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8.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幼儿园的'突发污染事故的发生情况。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水污染事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水污染事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本园水污染事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的突发污染事故的防治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突发污染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幼儿园园务、后勤部及各班级结合,以各班级为主、园务管理。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一)条件:幼儿园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二)处理办法:

  1.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2.迅速对发生不适症状的师生进行应急处理,送到就近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3.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报市疾病控制中心。

  (三)汇报内容:

  1.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2.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3.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五)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六)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七)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八)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五、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三)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防安全隐患。

  (四)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幼儿园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幼儿园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术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幼儿园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水污染应急预案5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陈宪伟,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

  副组长:魏万辉、卢晶、闵繁成,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工作。

  组员:范文波、管德良、闫伟民,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和饮用水的切换工作。

  秘书:管德良(兼)

  (一)报告制度

  校区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管德良及时向后勤服务处负责人闵繁成或处长魏万辉汇报。管德良负责向教育局体卫科和卫生防疫监督所报告。

  (二)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二道区卫生防疫监督所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三)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校区师生员工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四)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水污染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省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村镇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村镇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水利厅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级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上一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二、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一)Ⅰ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5000人以上或分散农户1万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5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不含5000人,下同)或分散农户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或分散农户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应急预案体系

  (一)应急预案体系划分

  全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四级:

  1、全省应急预案:省水利厅负责编制完成全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2、市(州)应急预案: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完成本地区内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县(市、区)应急预案: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完成本地区内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供水单位应急预案。供水规模较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省、市(州)、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有关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1、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设立四川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水利厅主管副厅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省农田水利局,省水利厅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水政水资源处,省防汛抗旱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省农田水利局,联系电话:028-86935267、86647004,传真:86943009,电子邮箱:nsjgsc@163.com。

  (1)领导小组职责:

  ①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②及时了解掌握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省政府和水利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③审定全省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④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⑤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省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村镇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省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专家组职责

  领导小组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大专院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地方给予技术支持。

  2、地方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村镇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地区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村镇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

  参见《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2、水污染信息

  参见《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3、水库工程信息

  参见《四川省水库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五、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省村镇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地方各级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村镇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省政府应急办公室。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

  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市(州)级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省级工作组和当地政府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县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省、市(州)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市(州)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省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县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州)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市(州)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省领导小组备案。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市(州)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县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县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省、市(州)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五)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当地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各级地方政府要设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调用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技术保障

  要建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县、市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污染应急预案7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校园内的师生饮水突发污染事件。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

  组 长:公丕斌

  副组长:胡守东韩新霞丁冠群李因迎

  成 员:校委会成员及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同相关人员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导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学校成立师生饮水污染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医疗救护组、信息组、接待组、后勤保障组等。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3、医疗救护组负责为中毒师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信息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接待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卫生防疫部门、医院、供货单位等的沟通协调等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污染事件后师生的用水、用餐等问题。

  四、预警预防

  1、可能引发师生饮水污染的原因:

  由于学校向师生提供的饮用水的质量以及气温、消毒、存放和操作人员的健康、投毒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饮水污染事件。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学校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检查,责任到人。

  (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定期消毒、清洗,并记录备案。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立即报局办公室和局体卫艺科科,同时报区卫生监督所,学校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2、学校主要领导要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老师要做好饮水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监所进行调查。

  4、听从区卫监所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指导。

  5、积极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谅解。

  六、责任追究

  在师生饮水污染事件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水污染应急预案8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生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学校学生生活用水采用市政供水,饮用水学生采用各楼层直饮机供水,饮用水设备统一由区教体局招投标采购。

  2.由设备供货商专人负责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每学期定期开展对学校饮水机相关设施必要的保养和维护,定期更换滤芯等耗材,并统一做好记录。

  3.学校每天由保洁员负责对饮水机进行清洗保洁,进行监测保证正常运行,如有故障立即向总务处报告,如通过目测、鼻嗅、口尝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同时接受广大师生对饮水水质异常的报告。

  三、事故报告:

  1.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2.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3.事故初步确认后,校长在10分钟内向师区教体局、疾控中心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校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纯净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3.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4.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5.由总务主任和食堂主任联系组织卫生的纯净水或食堂单独烧开水等方式提供水源,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5

  为了保证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秦忠云

  副组长:沃岚

  组员:蔡艺

  二、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介绍有关“饮水卫生”的知识。卫生室利用健康教育的时间向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度

  各班班主任要定期统计学生的情况,如果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5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总务处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领导小组。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师生的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饮用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校长报告,由校长报杨浦区教育局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卫生监督所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5、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6、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家属和社会群众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水污染应急预案9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根据闻水字(20xx)159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会议精神,结合我供水站实际工作,同时为了保证因意外事故引起供水突发事件的正确和高效处置,尽可能减少供水事件对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所造成的严重损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民饮用安全水,放心水为根本原则。

  2、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尽其责。

  3、实行科学决策,提高控制事故发生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供水概况

  东镇供水站建于20xx年,距离县城距离约15公里处,均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日处理水能力达2600余方左右。

  三、应急组织体系

  1、领导小组

  供水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张伟栋

  成员:高荣俊、刘志谦、李伟、宁云中

  2、救援抢险小组

  组长:张伟栋

  成员:供水站全体职工

  职责:根据事故排险抢险需要,负责及时切断电源、水源;负责

  抢险临时供电、供水。

  四、应急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水站对水源和供水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尽早处置;供水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将供水事故信息传递给供水主管部门。

  供水站要尽早派出巡查、监测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巡检、观测,随时报告现场有关信息。并立即组织抢修队伍、机具设备和抢修物资投入现场抢修工作。其次,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情况经分析、会商后,迅速做出判断和处置决定。

  五、供水安全的预防机制

  1、加强水源保护。明确水源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加强水源地巡查,提前预警供水水质变化情况。

  2、提升水源井井口高度。对水源井口进行焊接,提高进口高度,防止投毒及洪水漫入井内,污染水质。

  3、建立供水备用水源。当灾害发生时,由水务局抗旱服务队派出送水车辆,负责提供饮用水。

  4、24小时全程视频监控已全部安装到位。

水污染应急预案10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组长:胡晖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副组长:周军飞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工作。

  组员:邹艳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和饮用水的切换工作。

  1、报告制度

  校区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胡晖及时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同时负责向教育局体卫科和卫生防疫监督所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卫生监督部门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校区师生员工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水污染应急预案11

  通过制定本园突发饮水污染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园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安全。

  1、条件:园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⑴ 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⑵ 保健室向幼儿园。幼儿园在局、区疾控中、区妇保所和岳阳街道院并做好登记工作,迅速上报上级教育区教育局保卫科,同时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3、汇报:

  ⑴ 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⑵ 幼儿园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⑶ 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⑷ 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并。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措施。

  1.报告程序:幼儿园、xxx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妇保所、xx街道卫生院。

  2.联系电话:

  区教育局 :xxx

  区疾病控制中心 :xxx

水污染应急预案12

  一、应急处理的负责组成人员

  组长:组员:

  二、具体职责分工

  xx:负责水污染事故的上报及事故处理的全局指挥与人员调配。

  xx:负责水源基本情况的.材料准备及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入户检查。

  xx:负责现场水样抽检进行快速检测,配合有关部门找出水污染事故原因。

  三、发现生活水受到污染的情况的处理办法

  1、及时停水,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污染或可能污染供水系统清洗消毒工作。

  2、及时向上级各部门通报事件的进展和新发现的问题。

  四、污染事件防范措施

  1、应急负责人员要经常督察供水运行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

  2、发现供水设施设备的问题,尽快查出原因并修复和排除。

水污染应急预案13

  为加强我校饮水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校公共卫生的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等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水:学校立即停止纯水厂供应的纯净水。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疾患症状。

  (2)程序:

  a.发现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性的传染病疾患,应在事件发生5分钟内报校长室、卫生室、总务处。

  b.学校在30分钟内上报区教育局。

  c.学校在9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呈报书面报告。

  (3)内容:

  a.疑似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中毒或水源性的传染病疾患的学生所在班级、学生住址、家庭联系电话,事件的直接责任人。

  c.目前状况、事件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d.报告时间和报告人。(发现事件人)

  3、学校应急处理。

  (1)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毛福敏副组长:张晓群

  组员:陆明花顾薇静吴军华姚庆吴文静

  事件发生后由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理。

  (2)在第一时间将患病学生送到区中心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

  (3)安排好班主任及教师做好排摸工作,做到不遗漏一个疾患学生。

  (4)加强家校联系,征求家长对治疗的意见。

  (5)相关领导、教师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

  (6)学校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教育局,直到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疾患的水源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调查:学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6、控制事态:学校马上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积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水污染应急预案1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XX区XX镇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范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4、《XX区街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文家冲水库、吼水湾水库,因环境威胁或造成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浸染事件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污染事件。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发性环境水污染事故。如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四)XX镇饮用水源基本情况

  1、XX水库

  XX水库为小二型水库,自来水饮用水源,相关人口1500人,取水口为黄家湾,日供水300吨,丰水期水量为26万立方米,平水期水量为17万立方米,枯水期水量为2万立方米,供水范围为XX镇辖区。

  2、XX水库

  XX水库为小一型水库,自来水饮用水源,相关人口20000人,取水口为黄土坎,日供水3000吨,丰水期水量为200万立方米,平水期水量为160万立方米,枯水期水量为6万立方米,供水范围为XX镇、XX镇辖区。

  (五)工作原则

  本镇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协作,长效管理、落实政策的基本原则,由XX镇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及水厂各负其职。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领导机构

  1、成立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由镇长XX任组长,镇统战委员XX任副组长,各村(居)、镇水厂、镇安监办、XX派出所、镇卫生院、镇食药监、镇财政所、镇畜牧站为成员。

  2、领导小组的主是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

  (2)指导修订《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部署、督促、检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工作落实情况。

  (4)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协调落实上级指示,发布预警信息。

  (5)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协调解决应急工作时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办事机构

  1、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办公室主任为XX,成员有。

  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突发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4)负责收集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后向镇领导小组报告。

  (5)传达镇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镇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镇农服中心:定期申请区环保局对辖区饮用水源进行监测和预警。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告,提出防止进一步扩散的措施建议。

  镇水厂:在饮用水源发生突发事故时,启动《XX镇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负责全镇范围内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在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时,根据污染程度和区环保局的意见,视情况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等处置措施。

  镇安监办:有关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调查定性和处理;定期检查辖区内重大危险企业,督促其制定、完善相关事故的应急预案,向区安监局及时汇报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情况。

  双龙派出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配合交通部门确保救援物资运输畅通,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参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

  镇卫生院:突发事故发生后,负责疏散人员和疾病防控及组织救护;负责组织开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工作,加强对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监测,提出控制污染对策建议。

  镇财政所:负责饮用水源应急预案防护装备和应急物资的采购。

  镇兽牧站: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家禽、牲畜的监控。双龙中学:发生突发水源事故后,协助政府做好学校的稳控工作、保证学校饮用水的来源卫生、安全。

  教管中心:指导XX镇的各个中小学、幼儿园做好积极应对突发饮用水源事件。

  其他责任部门: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和相关部门职责,确定参加事故现场处置和救援的部门,共同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各项救援工作。

  各村(居)委会,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时,及时组织群众进行自救。

  三、响应和处置

  (一)响应

  各村(居)、场镇各部门一旦发现饮用水源污染迹象,应立即向镇环保局办公室报告,镇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二)处置

  1、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镇政府值班人员要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迅速核实情况。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并对事故情况进行后续报告。

  2、快速到现场

  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向区环保局、区疾控中心报告,请求派专家、技术人员到双龙勘查。镇相关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应急工作。

  3、现场控制

  镇工作人员达现场后,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配合派出所、安监办等控制现场,同时划定紧急隔离区线、设置警告标志,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现场调查

  区专家、技术人员到双龙后,在我镇工作人员配合下,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响程度等。

  5、现场报告

  镇领导小组就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区府应急办、区环保局、区卫生疾控中,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部署下一步工作。

  6、污染处置

  区专家、科技人员根据现场调查,向应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提出污染处置方案和救援方案。并迅速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和人员反应作初步调查。

  7、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区专家、科技人员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向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提出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的建议,由镇领导小组发布警报决定。

  8、加强舆论引导

  镇环保办应与镇宣传办沟通协调,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建立快速发布机制,避免因发布滞后造成工作被动。对媒体的不准确报道,应当及时沟通,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9、污染警报解除

  污染警报解除由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根据监测数据报区环保局疾控中心同意后发布。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事故结束后,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成员亲赴灾地,慰问受灾群众,妥善安置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财政所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

  2、调查取证

  镇环保办公室全程详细记录污染事件过程、污染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危害程度等内容,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尽可能采用原始的第一手资料,科学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依法对涉案人员作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3、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归纳、整理,形成总结报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建设

  镇建立和培训一支常备不懈,掌握处置饮用水源突发事故能力的应急力量,由镇环保部门、安监办、综治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各应急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要求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确保全天候通讯畅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应急准备。

  (二)交通运输保障

  本镇备有小型长安车1辆、安全应急车2辆,用于应急物资运输和伤员的运输,并根据交通道路状况提请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输车辆拉得出用得上。

  (三)医疗卫生保障

  与镇卫生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四)治安保障

  根据事故的性质,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和安排警戒人员,维护秩序。事发的村(居)委要动员、组织群众,协助做好应急治安的保障工作。

  (五)物资保障

  有关于应急处置饮用水源污染环境事件所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的专用款项。

  (六)社会动员保障

  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自愿者援助救灾。

  (七)技术储备与保障

  当技术人员、设备短缺时,提区环保局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科技人员。

  (八)培训和演习

  按安全和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镇环保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为应急处理做好人员贮备工作。

  五、责任与奖惩

  (一)行政责任和奖励

  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刑事责任

  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饮用水源污染事件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水污染应急预案1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处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解除事件危机。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温州市市级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乐清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乐清实际,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包括淡溪水库水源地、十八玍水库(含仰根水库)水源地、钟前水库水源地、白石水库水源地(备用水源)、福溪水库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污染事件主要包括:

  (1)化学性污染;

  (2)水华(藻类)污染;

  (3)人为破坏的污染;

  (4)其他污染事故(包括工业、农业、生活、交通事故引发的污染事故等);

  (5)自然灾害。

  1.4 分级标准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浙江省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将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I级)、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II级)、较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III级)和一般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IV级)四个等级。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4.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特别重大(Ⅰ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1)因饮用水源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饮用水源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1.4.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重大(Ⅱ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1)因饮用水源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饮用水源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 万人以上5 万人以下的;

  (3)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的;

  (4)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淡溪水库取水中断的;

  (5)饮用水水源地内发生大面积“水华”(藻类数量达到109个/升以上,或发生水华面积占饮用水水源地总面积的1/5以上,或叶绿素a浓度达到150ug/L以上);

  (6)剧毒化学品进入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

  1.4.3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较大(Ⅲ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1)因饮用水源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饮用水源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十八玍水库(含仰根水库)、钟前水库取水中断的;

  (5)饮用水水源地内部分水域发生“水华”(藻类数量达到108个/升以上109个/升以下,或发生水华面积占饮用水水源地总面积的1/10以上1/5以下,或叶绿素a浓度达到100ug/L以上150ug/L以下)。

  (6)危险化学品进入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

  1.4.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一般(Ⅳ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1)因饮用水源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饮用水源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下的;

  (3)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白石水库、福溪水库及其他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发生取水中断的;

  (5)饮用水水源地内发生较大面积“水华”(藻类数量达到107个/升以、108个/升以下,或发生水华面积占饮用水水源地总面积的1/20以上1/10以下,或叶绿素a浓度达到50ug/L以上、100ug/L以下);

  (6)危险废物直接进入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

  (7)其他应认定为Ⅳ级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注: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积极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管工作,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

  (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

  (4)部门联动,社会动员。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如果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5)依靠科技,规范管理。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和专家技术组组成。

  2.1 领导机构

  建立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市应急办主任和市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供电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供水集团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平时设在市环保局,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市环保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和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市领导小组及时转为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室职责:执行市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示;负责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向市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对各单位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承担编制、评估、修订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的具体工作;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组建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现场工作小组;办理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对危害饮用水水源安全的人为事件的处理和案件侦破,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水污染区域社会治安的稳定和道路交通的通畅。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中群众应急生活救助工作,核查上报相关信息;负责应急救援款物接收、管理和分配并监督使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物资的运输调控,配合维持饮用水水源地相关交通秩序,参与因车辆倾倒事故引起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市水利局:负责水库运维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参与分析饮用水水源污染原因和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取证。

  市农业局(林业局):参与由农药、化肥、畜禽养殖、动物疫病以及由森林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森林火灾、野生动物疫病等造成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卫计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应急监测;分析饮用水水源污染原因,提出处理处置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做出处罚;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承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安监局:参与由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配合做好因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供水中断过程中的应急供水工作。

  市供水集团:负责组织下属水厂水质安全日常巡查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负责管理范围内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筹备、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相关工作。

  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应急、后期处理工作。

  2.4 应急工作机构

  市领导小组按需转为指挥部后,其下同时成立应急监测组、新闻宣传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专家技术组6个现场工作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监测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卫计局等部门、属地政府和有关自来水厂联合组成应急监测组,主要通过对饮用水水源地水文水质情况监测及水厂水质监测为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通过把握全市舆论导向,指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报道工作,协调、监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报、预警以及公众信息的引导、传播工作,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应急处置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农业局(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供水集团和属地政府等组成,主要通过分析饮用水水源污染原因,确定污染源,提出处置意见,经市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处置工作;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做出处罚;通过合理水源调度,确保供水安全。

  后勤保障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电局和属地政府组成,主要通过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调度以及电力供应、通信畅通的保障为应急和后期处理提供物资和能源支撑。

  善后处置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农业局(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和属地政府等组成,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工作,消除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带来的影响。善后处置的具体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

  专家技术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需要聘请饮用水安全危机的应急处置专家成立专家技术组,主要通过对事件原因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为现场应急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帮助,并指导应急处置行动、应急工作评价、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措施

  3.1.1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

  环保等部门会同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单位负责对库区及集水区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污染源和危险物开展普查,掌握、筛选和确定对环境构成危害的重点污染源。定期开展对重点污染源生产工艺、厂区储运、危险化学品管理、废水收集、处理、排放等重点环节的事故隐患排查,结合重点污染源对饮用水源的影响程度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对居民集中区、溪流沿岸农业、林业、畜禽养殖业、渔业生产污染事故隐患和乡镇企业、饮用水源周边危化品运输单位及车辆建立应急信息档案,加强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3.1.2 完善库区周边道路应急设施

  库区周边道路按规定要求建设防护栏、溢流沟、沉淀池等必要的污染防护设施。根据地形地势在库区道路两侧合理布置排水沟,并每隔一定距离设置集水沉淀池,该沉淀池一方面用于收集日常初期雨水进行适当沉淀以减少泥沙和污染物进入水库,另一方面可作为危险品运输车辆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储存池。穿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桥梁应设置桥面径流收集设施和应急池,严防发生事故时污染物流入饮用水水源地。

  3.2 水源地预警体系建设

  3.2.1 预警系统建设

  (1)监测预警

  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单位应当设立饮用水源安全巡查员岗位,定期在保护区范围内开展巡查。充分利用省、市各级环境监测网络资源,联合环保、水利、供水、卫生等部门监测体系,建立水源地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环保、水利、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外和取水口安装的水质在线监测仪器要实行联网,实现水质数据实时共享;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自动化水平,增强水质污染变化预警能力和应急防范能力,实时监测部分水质指标,重点加强对原水的监测,并根据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加大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频率。加强饮用水源取水口和自来水出水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综合分析、趋势评估和风险评估等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市领导小组。

  (2)生物毒性预警

  加强生物毒性监测预警。在主要河道或水源地安装在线生物毒性预警监控设备,或利用敏感指示生物实现生物预警,全面监控有毒有害物质的变化。

  (3)环境监管预警

  环保部门应充分利用环境监察等日常监管信息,进行监管预警。环境监管信息包括风险源现场监察、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环境投诉举报、网络举报、企业环境监督员监督等。

  3.2.2 预警信息研判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研判制度,结合水源地特点制定预警标准,实施分级预警。建立预警研判模板,对来自各方面的预警信息汇总研判。建立预警工作联动机制,发现异常第一时间进行监察和监测核实。

  3.3 预警及措施

  3.3.1 预警分级

  按照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3.2 预警发布

  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事件预警信息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由市政府发布预警。

  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

  3.3.3 预警相应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立即采取以下预警预防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组织对饮用水源加密监测,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气象条件的变化对水源的影响。

  (4)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5)针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根据事件情况迅速落实备用水源及自来水应急处理措施。

  (7)调集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单位、主管部门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果断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危害,全力控制事态。不明污染源头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立即开展污染来源排查,通过特征污染物筛查、风险源现场调查、重点监测、逆向溯源等方式,尽快确定污染来源,责成责任单位立即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及时报告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信息后,应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4.2 信息报告

  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单位以及相关部门、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及环保部门报告,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市委市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

  4.3 分级响应

  4.3.1 分级响应原则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市政府为处置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主体。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不同级别、性质和影响程度,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4.3.2 一般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

  (1)接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市环保局立即分析其严重程度;根据其建议,由市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

  (2)预案启动后,市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相关成员单位、专家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发展趋势和影响范围,提出处置的对策意见并部署实施,落实人员分组和职责分工。必要时在事发地成立现场指挥部。

  (3)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实际情况,各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应急处置具体行动方案,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4)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协调工作,保持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及时上报。

  (5)在应急处置中需跨区域调配应急物资、救援队伍的,由市领导小组集中统一调配。

  (6)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市际边界时,经市政府同意后,通报相邻县(市、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7)当事件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给予支援。

  4.3.3 较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

  (1)接到较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市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市领导小组转为市指挥部,领导指挥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先期开展各项应急处置行动,并报告上级政府。

  (2)上级政府启动预案实施应急响应后,市指挥部及时将先期开展处置的情况与上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进行衔接,并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 基本处置程序

  4.4.1 现场控制

  市指挥部各类应急处置力量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如遇有装载有毒的化学品的车辆在水库内翻车并泄漏进入水体、藻类水华暴发、大量动物死尸时,应立即通知供水单位停止对库区水源的取水,启用备用水源等应急措施。

  4.4.2 现场调查和监测

  (1)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寻找污染源,通过对事件现场的监测、拍照、摄像、录音及个案分析,全面掌握事件现场的特点,根据各方面因素,寻找因果关系,做好现场调查记录。

  (2)应急监测组对事发地周边水域进行水质监测。

  (3)通过现场调查和监测了解事件基本信息,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污染来源、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人群数量及分布、饮用水源周边人口分布以及事件发生后先期处置情况。

  (4)形成初步判断,确定污染物种类。

  (5)专家技术组根据监测结果,利用污染物扩散预测软件平台对事件影响进行预测评估,确定事件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6)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市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制订应急处置具体行动方案。

  4.4.3 应急处置

  根据应急处置具体行动方案,现场指挥部分工为若干个救援专业小组,迅速采取断源、控污、治污、布防等各项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止污染扩散。

  (1)应急处置组应首先查明基本情况(污染物种类、数量、泄漏源头、扩散范围、主要危害等),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选择采取隔离、堵漏、转移、吸附围拦、打捞、扰动、氧化、沉淀、投加菌群、消毒、引流等方法进行处置,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污染物的削减工作,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全面监控并妥善处置治污载体,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2)应急监测组开展应急现场监测工作,根据泄漏和扩散情况以及发展态势,并综合考虑溪流、沟渠分布,判断扩散方向和速度,在各关键控制点开展水质、土壤、大气采样监测,跟踪水质变化情况,作为市指挥部决策的重要依据。根据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向市指挥部建议设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并根据市指挥部的指示向社会发布。

  (3)应急处置组实施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若为化学品车辆泄漏事故,应迅速处置事故车辆,组织人员疏散,在事故现场划定隔离区域,并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同时在水库或溪流的污染区岸边设置警示标志,防止附近村民误饮污染水和捞食死鱼、动物死尸。

  (4)应急处置组根据应急监测组反馈的信息和市指挥部发布的指令,随时准备执行开放闸作业,控制污染水外流,如取水口水质受到污染,市指挥部应及时通知取水单位和联网各水厂采取应急措施,采取吸附、消毒、过滤消除等措施深度处理净化水质,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等应急处置措施,保障下游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5)后勤保障组到达后首先查明有无受伤或中毒人员,并对伤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护,将伤势较重者送到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密切关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人员出现的不良反应,一旦发现及时检查医治。

  (6)应急处置组根据事态发展和市指挥部要求,负责对自来水供应进行科学合理调度,对全市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和备用水源进行统一调配,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等行业用水,限制直至关闭工业用水,优先保证居民生活及主要公共场所设施用水,并合理调配洒水车、消防车等车辆为居民送水;对取用井水等自备水源单位的供水,加强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商务、经贸等部门积极组织瓶装水的生产和供应,物价、市场管理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稳定物价,避免引起群众的恐慌。

  (7)新闻宣传组根据市指挥部的意见向社会发布污染水源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并作社会动员,防止恐慌,必要时通过各种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及时做好应急储水工作,开展节水知识宣传。当有不良舆情扩散传播时,要及时发布正面宣传报道,安抚群众恐慌心理。在让社会知晓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下,联合公安等部门对散布网络不利舆情事件进行立案调查,对别有用心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分子进行处罚,控制网络不利舆情扩散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4.4.4 污染跟踪

  在应急过程中,应急监测组开展污染跟踪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报告一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直至污染消失,警报解除。市指挥部会同专家技术组根据相应的污染跟踪结果及时调整应急措施,下达应急指令。

  4.4.5 调查取证

  市指挥部要根据事件的性质,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件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件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4.5 现场安全防护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调查处置人员应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现场程序,确保防护自身安全。

  (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市指挥部组织做好现场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要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条件允许和必要时,应尽可能提供防护物品;并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程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方式和方向,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必要时可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之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6 应急响应终止

  4.6.1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终止应急响应行动: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特征污染物监测持续稳定达标。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饮用水源生物性污染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6.2 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一般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应急现场救援队伍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和应急响应终止条件,确认应急行动终止时机,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2)较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上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4.6.3 应急响应终止后行动

  应急响应终止后,根据市指挥部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事故现场周边环境及饮用水环境监测、饮用水卫生检测和水源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4.7 通报与信息发布

  4.7.1 事件通报

  (1)由于饮用水源监测涉及环保、水利以及取水单位等多个部门,各单位监测重点、内容以及监测断面不同,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根据事件内容和程度及时通报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核实。

  (2)市指挥部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县(市、区)通报情况。

  (3)接到相邻区域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通报时,市指挥部应当视情况及时通知我市有关部门采取必要应对措施。

  4.7.2 信息发布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的形式可采取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公众发布。

  一般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指挥部统一实施信息发布。较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上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实施信息发布,或经授权由市指挥部实施信息发布。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市指挥部负责协调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发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主要对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受损的设施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对受灾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评价,对现场及周边可能遭受污染场所的清理净化、废物的处理、后续影响的监测、生态环境恢复等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5.2 调查评估

  一般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指挥部牵头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专家技术组,对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应急决策水平、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提出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的改进措施建议,形成报告后上报市政府和温州市环保局及相关主管部门;较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上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市指挥部及有关部门配合开展调查。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

  6 应急保障

  6.1 物资、装备保障

  各相关应急部门要加强应急准备,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包括医疗救护仪器药品、个人防护装备、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废水收集装置、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应急交通工具等。对一些不便自己储备的设备(物资),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落实民间调集征用的渠道,保证应急物资及时调集。

  6.2 队伍保障

  市环保局和有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单位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的素质和能力,保证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6.3 通信保障

  有关通信运营企业负责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所需的通信保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有关单位建立通讯联系,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单位联络畅通。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广泛宣传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与避险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2 培训

  市环保局和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

  7.3 演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不同类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应急演练,并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完善与更新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4 责任追究

  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或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有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环保局承担,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8.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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