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4-10-12 13:32:0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热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防止学校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指雷电、暴雨、狂风、冰雹、地震、火灾、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学校校舍、堡坎、围墙等附属设施毁坏),维护教育稳定,现制定我校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加强对自然灾害的认识和知识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自我救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建立和完善对学校校舍、设施设备周边环境安全状况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加快危房等设施设备改造工程进展,确保本期开校初屋面治漏工程顺利竣工。

  4.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对学校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以校长彭庆军为组长文有为为副组长,詹光炳、贺晓燕、凌帅为成员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工作。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应急处置本校突发的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

  三、控制措施

  2、预防措施。学校将加强对校舍、设备设施及所处地理环境安全状况的监测,落实专人每天进行观察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乡政府和乡初中面上,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学校落实专人对校舍、设备设施等进行长期观察,特别是学生寝室的观察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收集重点季节天气预报,随时注意天气变化,疏通排洪通道,防止洪水淹没校园;疏通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3、督促检查。学校将不定期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各项设备设施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平时也要随时开展自查整改,做好记录。

  四、预警与应急

  l、预警通报。学校将在各级政府、气象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时,要及时将有关预警信息通报到每一个师生,并做好停课、疏散师生的准备。

  2、应急措施。①建立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时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定时向镇党政、镇初中面上报告造成的`损失。②学校将在镇党政、镇初中面上的统一指挥下及时安全的疏散师生,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③学校在镇党政及镇初中面上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救灾,尽量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2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 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组织机构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武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组织辖区管辖单位参与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区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

  (21)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2)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24)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维持市场价格稳定。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3.2.1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局,为区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生产救灾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救灾过程中的各方关系;(5)完成生产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区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区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商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区局牵头,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局、区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区农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屯溪地税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区监察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 专家组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区局负责人和区、水利、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区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省、市救灾资金支持。

  4.2 物资准备

  (1)区局做好本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会同区有关部门采购和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前应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全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区与省、市部门的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区与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逐步建立区、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区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完善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各级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各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区部门申请拨给救灾帐篷。全区遭受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视情向省、市申请调用救灾帐篷。

  4.8 救灾技术准备

  (1)各级政府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船只、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2)保证通信畅通,汛期期间,局相关负责人,救灾办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救灾工作需要个人通信费增加者,应适当给予补助。

  4.9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级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区救灾部门每年应争取参加一次上级救灾部门组织的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各镇、各街道平时应加强救灾应急训练和救灾救护训练,应对大灾大难突降时,应急队伍能够讯即赶赴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 灾情信息管理

  5.3.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3.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局上报,区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局部门报告。

  5.3.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洪涝、干旱灾害见《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2 预警响应程序

  (1)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 预警响应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以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互助为补充”的救灾工作原则,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负责,部门协助。特别严重、严重及较重自然灾害的救助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及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助,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自然灾害,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救助。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响应原则,灾害发生后各级人府同时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灾情报告、响应等级和责任主体、启动和结束响应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

  7.2 响应等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三个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3.1 ⅰ级响应

  7.3.1.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7.3.1.2 启动程序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7.3.1.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区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7.3.2 ⅱ级响应

  7.3.2.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间以下。

  7.3.2.2 启动程序

  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7.3.2.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7.3.3 ⅲ级响应

  7.3.3.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或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00间以下。

  7.3.3.2 启动程序

  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7.3.3.3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7.4 响应措施

  7.4.1 应急响应

  7.4.1.1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2)区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0时前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区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检修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区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省、市支持。

  7.4.1.2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2小时内,指挥部领导带队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局向市局报告,请求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

  (4)根据灾情需求或区领导指示,区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市局报送信息。

  (6)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省、市支持。

  7.4.1.3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局接到灾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市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区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7.4.2 新闻报道

  7.4.2.1 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4.2.2 新闻发布

  区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7.4.2.3 内容审核

  区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区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区城建办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口管理。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1.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8.1.2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8.1.4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8.2 恢复重建

  8.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8.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8.2.3 组织实施

  各镇人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8.2.4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2.5 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励和法律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9.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22716。

  9.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屯政办〔20xx〕56号)同时废止。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启动条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4.2 物资准备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4.4 救灾装备准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4.6 社会动员准备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4.8 救灾技术准备

  4.9 宣传、培训和演练

  5. 预警预防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5.3 灾情信息管理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6.3 预警响应措施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7.2 响应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4 响应措施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2 恢复重建

  9. 附 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效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0.3 各种规范文本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3 各种规范文本

  包括预案启动审批、应急期间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预案参与部门(单位)及联系人名单和通联方式,并及时更新。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3

  一、地震前必备

  1、建立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地震关系到灾区人民的生命安全,必须提前准备好一份完善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这样,在发生地震前,能够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使预案具有更加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积极倡导科普知识。

  在地震防灾救援过程中,大众普遍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如地震先兆是人造的、抓住门闩可获救等等。因此,应该在地震前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帮助大众了解正确、科学的地震知识。

  3、储备应急物资。

  储备被子、水、面包等应急物品,并保证一定的食品库存。在地震发生后,如果遭遇停电或被困,这些物质和食品成为了生命的保障。

  二、地震发生时如何应对

  1、听从指挥和安排。

  地震发生后要冷静应对,听从指挥和安排,并不要轻易惊慌和逃散。等待救援的到来,安享生命。

  2、选择安全地点。

  避免逗留在易发生地震危险的位置,选择一个相对稳定的地方躲避。一般来说,在地震时躲在桌子下、床下等重物下,待地震停止后离开是较为安全的。

  3、随时掌握信息。

  地震发生后,调查周围环境,随时掌握灾情信息,并配合救援人员把人从危险区域转移出来。

  三、地震后的应急处理

  1、避免入室。

  地震过后,建筑物往往处于不稳定的情况下,尤其是旧房子,容易出现崩塌等现象,所以建议不要进入已经受损的建筑物中去。

  2、确保安全。

  在地震过后,要尽快离开现场,寻找安全区域等待救援人员。

  3、尽快报警。

  发生地震后,要接着第一时间拨打相应的求救电话。同时,详细描述灾情,做好相关的记录和交待工作。

  综上所述,想要更加成功地应对地震灾害,制定地震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非常重要。地震安全应急预案应该以人民的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以提高救援和应对能力为导向,针对地震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方案。当然,制定一份预案容易,但若想预案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确保在灾害中提高脱困成功率,就必须进行有效的预备、宣传和安全教育。

  四、地震应急预案的完善和实施

  1、应急预案的完善

  地震应急预案的完善是指在已有预案基础上,不断地加强、更新地震应急预案,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需要。完善预案的核心思想是根据灾情的不同特点,制定出不同的预案流程,能够高效地对地震灾害作出不同特点的应对方案。

  2、应急预案的实施

  地震发生时,应该按照应急预案的方案进行实施,每个人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行动方案。同时,预案执行过程中要及时上报灾情信息,聚焦救援目标,确保应急预案实施的及时、反应迅速和效果有效。

  五、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应急物资和设备是地震救援的重要资源,必须在地震发生前就进行充足的备货储备。主要物品包括简单的食品、饮用水、防寒衣物、急救药品等,设备方面则应该有可靠的`通讯手段、紧急救援工具(如摘钩、剪子等)以及救生器材等设备。

  六、科学疏散和远程协同

  在地震发生时,部分地区可能会出现救援力量无法及时到达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实行科学疏散和远程协调。通过在地震应急预案中科学规划地域,采用不同的逃生方案,组织远程志愿救援力量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和物资补给。

  七、防范措施和演练

  最后,为了更好地应对地震灾害,需要不断加强地震防灾教育,进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人们的自救能力和应对灾害的实战能力。要想做到心里有数,每个人都必须掌握一定的防震、救援知识,掌握相关的应急技能。

  总之,地震自然灾害安全的应急预案必定是全面、实用、灵活的。随着科技不断的发展和进步,地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也需要不断完善,落实科学疏散和远程协和措施,以提高社会安全品质和国家应急物质能力,减小地震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危害。

  八、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用

  地震预警系统作为一种先进的地震监测手段,在日常的地震监测中以及紧急态势下都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预测震源的信息,可以提前数秒甚至数十秒发出地震预警,让民众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安全疏散,为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提供帮助。因此,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用将在地震应急预案中得到越来越大的重视和投资。

  九、地震科普教育和社区宣传

  在社区宣传和地震科普教育方面,应注重突出欲传人之心,理解人之情的教育理念,鼓励和引导人们参与科技活动,培养人们的自我保护和应对技能,提升人们对地震预警的认知和效果,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十、地震应急预案的评估和改进

  地震应急预案在实践应用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评估和改进。通过实际灾情反馈和科学评估的方式,发现地震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优化预案的体系结构和完善预案的应急流程。只有持续完善和更新应急预案,才可以更好地适应未来地震发生的变化和挑战。

  结语:

  地震灾害虽然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能为此做的事情却有很多,只要大家都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就可以在减少地震灾难的同时,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需要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以更高效的手段、更科学的方法、更稳妥的措施,致力于自然灾害防控,切实维护好民众安全。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地震监测和应急救援技术也在不断提升。地震的发生不可避免,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很多方式来减少地震带来的损失。首先,重视地震科学研究和监测,注重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设施的建设和更新,了解地震国情和发展态势,提高地震灾害风险评估能力。其次,制定完善的地震应急预案,进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此外,还需要开展地震科普教育和社区宣传,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和技能。最后,需要不断评估和改进地震应急预案,以应对未来地震发生的变化和挑战。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减少地震带来的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4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灾情信息管理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局上报,区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局部门报告。

  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我院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地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减轻危害,不断提高自然灾害卫生应急能力,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医疗技术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卫生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部门协作、明确职责。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本院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了解灾情、伤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以及各项卫生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指导卫生应急工作,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提出工作建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院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专家咨询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负责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现场处置的技术咨询和指导。

  (二)医疗救援组

  参与医疗救援的`人员要以最快速度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工作,在群众临时安置点、交通站点、抢险工地等人群聚集的地点设立设立临时医疗点,组织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确保伤病员和抢险工作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负责灾区和群众临时安置点的紧急医疗救援、基本医疗服务、心理援助等工作,并负责伤病员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三)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加强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依法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活动和公共场所卫生实施监管。综合协调各有关中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群众临时安置点集中配餐的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介水传染病等发生。

  (四)卫生清理

  指导灾区及时清除和处理垃圾、粪便,指导做好人畜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住房、公共场所和安置点及时采取消毒、杀虫和灭鼠等卫生措施。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五、实施方案

  (一)加强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工作:灾害发生后,医院在第一时间内抽派工作人员深入灾区,认真研究灾后疫病的发生规律,加强传染病的常规监测,尤其是肠道传染病的监测,随时掌握疫情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度,对承担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的队伍和工作人员定期举办培训和训练。

  (三)自然灾害期间各相关成员要保持通信畅通,确保及时掌握和报告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信息。

  (四)物资保障加强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和公共卫生监测工作,确保现场枪险救灾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和饮用水的安全。

  (五)加大健康安全宣传,开展卫生教育,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宣传,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使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以避免灾害疫病的流行。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6

  为了做好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农作物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编制20xx年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防灾减灾意识,切实保护好广大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长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股站和各乡镇农技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农作物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五、应急组织机构

  农业局成立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农技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植保植检站,办公室主任由局植保植检站站长兼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汇总、核查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作物有关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测预报信息;在发生时期,组织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股站职责

  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股站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做好配合并督导各股站和相关乡镇技术人员工作。

  2、办公室、植保植检站负责核查、收集、反映灾情,指导灾后生产;制定农作物灾后生产恢复指导意见、落实各项农作物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

  3、科教股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土肥站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

  5、农机监理站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6、财务股负责救灾资金的准备和政策落实工作。

  七、预防预警机制

  1、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局等部门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预警信息,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受灾面积、损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由办公室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州农业局报告。农作物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上报详细农业重大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八、预警发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布预警:

  1、收到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气象灾害预测预报。

  2、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九、预防控制

  1、不断完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根据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作物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避灾抗灾能力。

  3、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4、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十、临灾和灾后的应急措施

  主要采取的措施为: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情报,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确保不成灾。

  十一、应急响应

  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县应急预案;派出技术小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作物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

  十二、应急解除

  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应急解除。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7

  XX乡村卫生院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乡村卫生院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1.1目的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乡村卫生院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1.3 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镇区安监分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指导各镇区安监分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国家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订本镇区、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2 预防与预警

  2.1 事故预防

  各有关业务科室建立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工作机制,分类指导各类企业排查、消除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系统,通过演练提高科室应急处理能力。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督促相关科室排查、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2.3 预警信息通报部门和内容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向我局通报大江大河、大型水库超保证(设计)水位警报及病险水库、堤坝等水利工程的重大险情等预警信息;

  市林业局向我局通报森林火灾等预警信息;

  市地震办向我局通报地震监测及震情预警信息;

  市气象局向我局通报台风、暴雨、寒冷、大风、高温、雷电、地质灾害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态势。

  2.4 预警信息处置

  (1)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初步研判,根据预警级别进行预警。

  接到市政府有关部门预警通知和有关部门橙色以上预警信息,由办公室报局领导批示,按照局领导要求,综合协调科(应急办)立即起草发布预警通知,同时抄送受影响镇区进行预警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2)办公室接到市政府领导关于预警方面批示后,报局领导阅示,负责将局领导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件的指示转相关科室办理并督办。

  3 应急响应

  3.1 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局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落实相关工作,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3.2 防范次生事故应急工作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各镇区安监分局、督促相关企业排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险情,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具体负责指导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受灾地区影响的领域,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和可调用应急救援资源,通知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3.3 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受灾地区引发事故的调度跟踪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局领导,同时转送相关科室。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出后,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有关科室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4 应急评估

  受灾害镇区安监分局,对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报市安监局。

  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结评估包括救援基本情况,救援效果及存在问题,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救援工作建议等内容。参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评估报告包括企业和事故基本情况,救援方案制订和实施情况,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4 保障措施

  4.1 通信信息

  市安监局与“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局、地震办、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明确预警信息的标准,时限、内容,建立快速、准确、全面、连续的预警信息传送机制。

  各镇区安监分局按照市局有关通知要求,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2 应急队伍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基础,武警部队、从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役部队为重要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会群众性应急队伍作为补充。

  5 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8

  一、总那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展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响。

  二、自然灾害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周振泉〔校长〕

  副组长:尹曦翔〔副校长〕

  成员:吴小文、李慧萍、张义智、史建华、

  贺志斌、张国章、龙新华

  工作人员:值班老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指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任何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当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教体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应急指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指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络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搜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员联络防疫部门进展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平安标准和措施,总务处监视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校园灾后该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亲密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教体局和县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响

  1、救助指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9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济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济行为,提高紧急救济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行紧急救济,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亲密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托群众,充足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3、编制根据

  根据《自然灾害救济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济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4、合用范围

  在我乡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地震、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到达启动条件的,合用于本预案。

  二、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状况,启动本预案

  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乡行政区域内,紧急转移安顿1千人以上;倒塌房屋100间以上,或者在全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状况之一: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顿2千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间以上。

  3、事故劫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顿或生活救济,视状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济能力尤其微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状况,上述原则可酌情减少。

  5、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自然灾害救济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1、自然灾害救济工作机构及职责

  乡有关专题指挥机构是乡自然灾害教助工作的领导机构,乡长任总指挥,乡政府分管民政、国土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对应灾害神类乡直主管单位是成昆单位乡民政办是乡自然灾害救济工作机构,在乡有关专题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济、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有关组员单位按照各自职参与乡自然灾害救济工作。

  2、自然灾害救济工作任务

  (1)做好非常态下自然灾害的救济、救济综合协调工作。

  (2)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协调贯彻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3)听取灾区救灾工作汇报。

  (4)搜集、汇总、汇报、评估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救灾工作状况,通报灾情,向上争取支持。

  (5)、协助、懂得开展救济工作。

  3、有关组员单位及职责

  民政办: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和灾后救济救济、恢复重建、社会捐助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协调安排并积极争取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助贯彻项目建设资金,争取省以工代赈资金。

  供电所:负责灾后电力供应恢复工作。

  中、小学校:协助灾后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助做好校舍恢复重建。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

  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预警;指导地质灾害点监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城建站:协助、指导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公路站:负责交通运送综合协调;负责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运送、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组织指导抢修被毁公路。

  水务站:掌握、公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指导全乡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重要河流、水库实行调度,负责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农技站: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害草鼠害,协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灾后自救。

  畜牧兽医站: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和救援工作。协助、指导灾后畜牧水产生产恢复和灾后自救。

  卫生院:负责急救伤病员;开展传染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监测,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实行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林业站: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备工作。

  广电站: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

  安全生产办: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导工作。

  记录站:协助分析灾情记录数据。

  电信、移动代办点:负责组织协调灾区通信的恢复重建工作?

  人武部:根据县人武部和乡政府指令,组织协调民兵和应急分队参与抢险救灾。重要肩负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急救、运送重要物资(重点是救灾物资)和森林防火等任务。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应负责贯彻由乡政府制定的协助灾区恢复重建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应急准备

  1、资金准备

  乡财政所根据乡年度财政预算和乡财政预算。安排本级救灾资金预算,并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承担的原则,乡村两级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2)、乡级财政建立自然灾害救济预备金制度。乡、村根据实际状况妥善安排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专题用于协助处理严重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境。

  (3)、乡村两级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原因,逐渐提高救灾资金朴助原则-

  2、通信和信息准备

  通信运行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自然灾害救济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讯网络、保证信息畅通。

  (1)、加强各级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覆盖乡村两级的救灾通讯网络。

  (2)、充足发挥各类灾害监测预报系统的作用,建立基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和灾害应急辅助决策系统。

  3、救灾设备及物资准备

  (1)、乡直有关单位应配置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救灾物资和设备。

  (2)、乡民政办应配足救灾必需的设备和准备。备足救灾必需的救灾物资,建立救灾物资商家名目,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自然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

  (2)、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地震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3)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5、社会动员准备

  (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规范突发自然灾害捐助工作。

  (2)、建立完善救灾捐赠制度,规范组织发动。款物接受和分派以及社会公告、表扬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3)、建立社会捐助接受站、点,健全常常性社会捐助接

  (4)、完善社会捐助表扬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发明良好的社会气氛。

  (5)、建立健全未受灾区地区对受灾地区。轻灾区对重灾区的对口支援机制。

  6、宣传培训和演习

  (1)、开展小区减灾活动,运用多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防止。避险。避灾、自教、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乡民政办负责组织各村灾害信息员的集中培训。

  (3)、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演习,检查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4)、有关单位根据各灾害种类的特点参与或自行组织培训和演习。

  五、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1、灾害预警预报

  (1)、根据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水利局的汛情预警信息、县水文站的洪水趋势预报和水质监测信息、县地震部门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县林业局森林火险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县农业局的重大农作物病虫害草鼠害的预警信息;重大动物疫情预警信息,有关单位要积极及时向乡有关专题指挥机构办公室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公布预警预报。

  (2)、乡政府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对也许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有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及时提出灾情评估意见,向县政府和县有关专题指挥机构办公室汇报,同步向有关部门和各村通报。

  (3)、乡有关单位和各村应根据自然灾害也许导致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顿或生活救济的预警预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或采用应急措施。

  2、灾害信息共享

  乡民政办及时、搜集、汇总灾害信息,向有关单位和各村通报;各有关单位和各村应积极及时向乡有关专题指挥机构办公室报送各类灾害信息。

  3、灾情信息管理

  (1)、灾情信息汇报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导致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状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状况、房屋倒塌、损坏状况及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巳采用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①灾害损失状况包括如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顿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②因灾需救济状况包括如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数。

  ③已救济状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2)、灾情信息汇报时间

  ①灾情初报。各村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导致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时间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乡政府和乡民政办汇报初步状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对于导致死亡人口(含失踪人口)2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乡民政办在接到各村汇报后,在2小时内完毕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乡政府和县民政局汇报。

  ②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乡、村执行24小时零汇报制度。各村每曰9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向乡民政办汇报,乡民政办每日10时前向县民政局汇报。

  ③灾情核报。各村各有关单位在灾情德定后,应在2个工作B内核定灾情,向乡民政办汇报。乡民政办在接到汇报后,应在3个工作曰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乡汇总数据向县民政局汇报。

  (3)、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乡民政办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救济提供可靠根据。

  六、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救灾工作以乡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乡政府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顿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救灾、灾害监测、灾情调査、评估和汇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根据突发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原因,设定三个响应等级。启动响应等级提议和终止提议,由乡有关专题指挥机构有关专题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各组员单位根据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本部门的职责。

  (—)一级响应

  1、灾害损失状况

  ①在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 死亡5人以上;

  紧急转移安顿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②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状况之一:

  死亡3人以上;

  紧急转移安顿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500间以上,③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重大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顿或生活救济,视状况启动本预案。

  ④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教助能力尤其微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状况,上述原则可酌情减少。

  ⑤县政府及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2、响应工作

  ①由乡有关专题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有关组员单位参与,对灾区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②由乡有关专题指挥机构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救灾工作? ③乡有关专题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有关组员单位每日12小时前向有关专题指挥机构办公室汇报救灾状况。

  ④乡民政办全局动员,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救灾有关工作,接到灾害发生信息2小时内,向乡政府、乡有关专题指挥机构负责人汇报,并向县民政局汇报;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乡财政所提出拨救灾应急资金提议报乡政府,同步向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协调交通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开展全乡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受、管理、分派救灾捐赠款物;协调贯彻上级和乡党委、乡政府的有关指示。

  (二)二级响应

  1、灾害损失状况

  ①在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

  死亡3人以上,5人如下;

  紧急转移安顿3000人以上,5000人如下;

  倒塌房屋500人以上,1000间如下。

  ②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状况之一:

  死亡2人以上,5人如下;

  紧急转移安顿3000人以上,5000人如下;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如下。

  ③事故劫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大量人员伤i:、需要紧急转移安顿或生活救济,视状况启动本预案。

  ④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教助能力尤其微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状况,上述原则可酌情减少。

  ⑤上级政府及本级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2、响应工作

  乡有关专题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与有关组员单位联络,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灾区形势,贯彻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听取受灾状况汇报。

  乡民政办实行24小时值班,开展如下工作:

  ①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由分管领导带队的`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理解救灾工作状况,理解灾区的救济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②根据灾区的申请,灾情发生12小时内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经审批后及时下拨到灾区,同步向上级汇报争取支持;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并完毕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及时协调交通等部门贯彻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的贯彻和救灾款物的使用;随时贯彻上级和乡党委、乡政府紧急救济工作指示。

  ③每2小时与受灾地区联络一次,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接到灾害发生的信息后2小时内报送县民政局和乡政府及乡有关专题指挥机构办公室。

  ④向社会公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根据《救灾捐赠管理暂行措施》,组织开展全乡性救灾捐赠活动;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置救灾捐赠热线 。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状况,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定期把救灾捐赠的接受和使用状况向社会汇报。

  (三)三级响应

  1、灾害损失状况

  ①在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 死亡1人以上,3人如下;

  紧急转移安顿1000以上,3000人如下;

  倒塌房屋100以上,500如下,②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状况之一:

  死亡1人以上,2人如下;

  紧急转移安顿1000人以上,3000人如下;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如下。

  ③事故劫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顿或生活救济,视状况启动本预案。

  ④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教助能力尤其微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状况,上述原则可酌情减少。

  ⑤上级政府及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2、响应工作

  1、乡有关专题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与有关组员单位联络,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贯彻对灾区的救灾救济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听取受灾状况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向灾区派出联合工作组。

  2、乡民政办实行24小时值班,开展如下工作:

  ①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理解救灾工作状况,理解灾区的教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②根据灾区的申请。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报乡政府同意后及时下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毕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协调交通等部门贯彻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的贯彻和救灾款物的使用。

  ③每2小时与受灾区联络一次,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悤;接到灾害发生的信息后2小时内报送乡政府和县民政局、并向县有关专题指挥机构办公室通报;同步向县级部门汇报争取支持;乡有关专题指挥机构办公室组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对外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

  ④不定期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状况;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设置救灾捐赠热线 。受理捐赠事宜;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对救灾捐赠款物进行调剂;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受和使用状况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七、灾后救济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济

  (1)、灾区每年9月(1月)下旬开始调查冬春灾民生活困难状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乡民政办将需政府救济人口等灾民生活困难状况报顺昌县民政局。

  (2)、乡民政办组织有关单位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算状况。制定冬春临时救济工作方案。

  (3)、根据灾区的申请汇报,结合灾情评估状况,乡民政办会同乡财政所提出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分派方案,经乡政府同意后下拨,专题用于协助处理冬春灾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4)、向社会公布各灾区救灾款下拨进度。保证救济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户。

  (5)、通过开展社会捐助、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处理灾民的过冬衣被问题。

  (6)、经济发展办、财政、农业等部门贯彻以工代赈政策、灾歉减免、粮食部门保证粮食供应。

  2、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托群众,依托集体,生产自教,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人方针,灾民倒房重建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实行,采用自建。援建和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处理。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足考虑灾害原因。

  (1)、组织核査灾情。灾情稳定后,各灾区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乡民政办在灾情稳定后7日内将全乡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状况报县民政局。

  (2)、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乡灾情和各灾区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的、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贯彻等工作方案。

  (3)、乡民政办定期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乡政府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4)、民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平抑物价。

  (5)、卫生部门做好灾后疾病防止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实行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保证大灾之后无大疫。

  (6)、经济发展办、经贸、教育、财政、乡建、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广播电视等部门以及电力、通信等企业做好救灾资金、物资安排,组织做好灾区学校、卫生院等公益设施及水利、电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八、附则

  1、名词术语解释

  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险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台风、干旱、冰雹、暴雪、地震、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灾情:指自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状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也许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状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2、预案管理与实行时间

  本预案由乡政府民政办负责管理。本预案自印发之曰起生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0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学校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肉赛

  副组长:永胜拉日特成员:各班主任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暴雨、严寒、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暴雨、山体滑坡、严寒、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食堂、消防安全设施、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2、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迅速切断学校电源。

  4、值周教师及班主任负责关好学生宿舍和教室门窗。

  5、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7、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1

  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做好预防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等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我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汇区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2.基本情况

  幼儿园地势并不高,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出现可能会造成排水受堵,雨水倒灌,将会严重影响正常教学和师生出入,园部在改建下水道的基础上,加强防汛防台预案建设。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范围内洪涝台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4.应急处置部门与职责

  法人代表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为具体责任人。

  4 .1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2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在区、教育局防汛防台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幼儿园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校的防汛防台工作检查,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传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本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灾后救助。

  4.3学校处、室职责

  园长室职责:承办本园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幼儿园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参与园有关科室涉及防汛防台的相关工作。

  总务处职责:负责校舍的维修管理的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和灾后总结。

  教务处职责:负责师生安抚工作;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的宣传、通知、教育,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工会职责:向上级部门报告防台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和灾情发展情况;对外联络、信息资料收集。

  5.预防办法和措施

  5.1落实台汛灾害预警员

  根据学校的地形地理位置、校舍情况等灾害隐患点,确定为叶慧清预警员,负责台讯灾害的预警,随时向工作组长汇报警戒情况。

  5.2防汛防台检查

  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在台汛前组织力量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5.3.台汛及次生灾害预警

  可能受台风、降雨影响的地区,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台风动向和降雨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龙卷风、雷暴雨、内涝等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6.应急处置

  6.1信息报告

  台汛影响后,学校根据受灾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出现严重灾情拨打"110"或"119",出现伤害情况拨打"120"。

  6.1.1一般灾情。事故无人员死亡,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局应急办报告,灾情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局应急办。

  6.1.2重、特大灾情。事故死亡1人、伤多人、财产损失1万元及以上,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区、局应急办报告,灾情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区、局应急办。

  6.1.3灾情报告的必要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6.2事件处置程序

  为更有效的处置应急情况,应急工作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小组。

  62.1通讯联络小组

  组长:

  组员:

  6.2.1.1在预防和处置中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防台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6.2.1.2与区、局应急办、镇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加强与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联络,确保防汛防台抗灾信息及时向师生播发、刊登。

  6.2.1.3出现重大灾情及时与公安、消防、医院取得联系,出现特重大灾情与当地政府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取得联系。

  6.2.1.4加强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联络,确保台汛预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2.2.应急抢险小组

  组长:

  组员:

  6.2.3工作职责:

  6.2.3.1接到防台汛预警后,对学校下水道进行疏通,检查门窗、悬挂物,发现隐患马上整改,检查重点部门、实验室,制定重要物品转移方案并及时转移。贮备防台汛物资,根据预警级别及时组建必要的教职工抢险队伍。

  6.2.3.2出现一般灾情时加强视察巡逻,及时处理隐患,保持楼道安全出口通畅。出现特、重大灾情时配合公安、消防、武警部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配备教职工抢险队伍,保障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6.2.3.3加强防台汛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并做好巡查工作。

  6. 3.救护转移小组

  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

  6. 3.1出现灾情时,组织师生转移到地势较高的安全地带,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6. 3.2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收留安置附近居住在地势低洼和危房中的居民。

  6. 3.3发现受伤人员转移到单独房间并就地救护,通知通讯联络组联系医院。

  6. 3.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组员:

  6.4工作职责:

  6.4.1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学校抢险救灾的物资需要。

  6.4.2筹措抢险救灾资金,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6.4.3协调联系教育局、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提高调度水平和防汛防台抢险能力。

  6.4.4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和周边环境的维护。

  6.4.5提供本校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和群众能及时躲避。

  6.4.6加强与电力部门的联络,确保防汛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求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4.7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6.4.8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联络,协助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4.9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学校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6.5.安抚宣传组

  工作职责:

  6.5.1加强防汛防台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6.5.2结合本校的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5.3发生灾情后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造成师生恐慌,安抚接待学生家长。

  6.6善后处置措施

  6.6.1救灾

  台汛灾害发生后,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

  6.6.2救济救助

  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做好受灾师生的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师生,做好受灾师生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师生吃饭、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问题。

  6.6.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积极协调卫生部门,抢救因灾伤病师生,对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学校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6.6.4.校舍修复

  组织力量,尽快修复受损的校舍、道路、通信等设施,争取尽快复课。对破旧校舍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请专业部门进行危房鉴定,能修复的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要采取隔断措施,并限期拆除。

  6.6.5防汛防台工作评估

  每次台汛过后,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应针对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灾工作。

  7.注意事项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本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制定,由学校第一责任人批准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或报请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给予表彰;对防汛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3学校解释部门

  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由学校防汛防台应急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2

  自然灾害是我们无法避免的,而且也是我们不愿意面对的事情。对于幼儿园来说,自然灾害的发生可能会给孩子们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幼儿园需要在安全应急预案上下功夫,以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地震

  地震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自然灾害,对于幼儿园来说,该如何应对地震呢?

  地震前

  幼儿园需要加强对于灾害知识的学习,指导孩子们如何躲避危险,如何保护自己。

  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检查建筑物,确保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根据地震发生时的情况,制定适当的演练计划。

  地震时

  幼儿园需要及时进行防护措施,让孩子们躲避在桌子、椅子等坚固的物品下面,避免撞到窗户、门等易受损的地方。

  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态的情况进行喊话,指导孩子们按照预案自救。

  在地震结束后,工作人员需要仔细核实孩子们的情况,做好善后工作。

  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也是十分严重的,对于幼儿园来说,该如何应对洪涝灾害呢?

  洪涝灾害前

  幼儿园应该定期对排水系统、排涝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在出现较大雨情况的时候,幼儿园需要关注天气预报,预防遇到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时

  幼儿园需要及时撤离孩子们,避免被困在室内或者被物品掉落伤害到。

  对于突入危险的'局面要有冷静的应对,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洪涝灾害后

  幼儿园需要及时给予干净的饮用水,预防其它污染物的侵入。

  对于遭受灾害影响的孩子们,需要及时安抚,降低他们的紧张情绪。

  台风、龙卷风等

  除了地震、洪涝等常见自然灾害之外,还有一些极端天气,例如台风、龙卷风等,同样也需要幼儿园进行预防。

  天气预报时

  在出现较大预警的时候,幼儿园需要及时通知家长,让家长提前做好安全准备。

  幼儿园需要针对不同的天气状况,制定不同的教育方案,提前告诉孩子们如何防范。

  台风、龙卷风等发生时

  幼儿园需要确保孩子们不会受到直接风雨侵袭,避免炸伤等事故发生。

  幼儿园需要及时关注气象预警,做好最新的应对计划。

  风雨过后

  幼儿园需要对建筑物、环境等进行检查,确保孩子们的安全。

  幼儿园要及时安排善后工作,让孩子们减少对于自然灾害的不适感受,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自然灾害时刻提醒我们不要掉以轻心,作为幼儿园工作人员,我们不仅要为孩子们提供优质教育,同时也要时刻关注孩子们的安全,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稳定。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3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人员: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任何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教体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员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总务处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校园灾后该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教体局和县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当的实施森林防火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落实准备,紧急处置原则和分部门负责并协商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各级林业部门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四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指挥长,副厂长担任副指挥长,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全场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指导防火工作。具体组成如下:指挥长:高军,副指挥长,张德远,张胜利,李永生。

  第六条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由副指挥长张德远担任防火办主任,专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和指示

  (二)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视频监控,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三)开展护林教育,重点防火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四)发动群众制定完善森林防火乡规民约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执行。组织制定护林员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巡逻,确保不出问题。

  (五)组织落实以职工和群众相结合的扑火队伍,指挥扑救一般森林火灾。

  (六)负责查处违章野外用火的责任人和森林火灾面积一公顷以下的火灾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门查处大的森林火灾案件。

  (七)检查,督促场属各二级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定措施,预防森林火灾。

  第三章森林火灾扑救

  第八条森林火灾是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尤其是扑救夜晚较大的森林火灾,难免引起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在组织扑救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指挥有序既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又尽量避免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发生。

  第九条,指挥原则。

  一、扑火指挥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出动精于扑火队伍,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先控制后扑灭”的扑火策略,先组织围攻外围火线,防止林火向周围发展,为彻底消灭创造条件。

  二、首批扑火人员,如果未能控制住火头火线,扑火指挥员对火场情况及未来发展做出果断的分析与判断,及时向市林业防火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寻找有利战机进行扑救。

  三、当火线比较长,火场指挥员忙不过来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员和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火场扑火负责人,采取集中优势兵力一点突破分兵夹击和多点突破分兵合围等战术。

  四、各扑火队负责人发现火势比较严重的时候不得带领扑火人员直接冲向火区,应采取守势寻找有利时机,进行阻击火头火线待火势减弱室积极消灭,如果林火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命令及时转移,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五、林火扑灭后,不得马上将扑火人员撤下,应留一定人员看守,清理火场,经过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第十条组织指挥程序

  一、林场辖区一旦发现火情,30分钟内场主要领导和扑火指挥,副指挥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同时在十分钟内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

  二、如无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灾向市指挥中心提出要求请求支援。

  第十一条扑火原则

  已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对原居民点和重要是湿的安全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足打清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力打歼灭战三赛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为空这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组合为主,正面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和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是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午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薄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过火厂的责任制第四章,后期处置第12条临场应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第十三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花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第15条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4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幼儿园内可能发生的停电事故,合理安排幼儿园管理工作和教学活动,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有力的后勤保障,使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影响,维护幼儿园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二、非政府机构:

  幼儿园成立停电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措施:

  (一)、前期准备工作工作

  1、后勤主任会同食堂组长做好食堂停电时所需的物资储备工作。

  2、搭载并定期检查停水时的应急照明灯、电脑机房的应急电源。

  (二)事故应急处理

  1、获得停电通知的,各分管领导必须提早精心安排分管部门的工作,确保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正在使用的`教学设备、照明电源,应立即关掉。

  3、电脑机房及各办公电脑必须努力做到随时计算机上安装,防止因停水引致资料遗失。

  4、管理资料、教学用资料的打印在有电期间及时安排,不因拖延、停电而影响工作。

  5、夜巡人员必须强化夜间巡查,保证财产安全。对报警装置得当管理,努力做到“停水多巡查,发短信及时布防”。

  6、幼儿园电工负责停电或突然停电时电源关掉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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