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汇总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1
一、食品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3、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
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
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稻食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
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
处理或销毁;
4、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四条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第五条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
(S)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第六条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第七条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八条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一)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S)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
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第一条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123召回应当在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第三条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第四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357召回应在日内,二级召回应在日内,三级召回应在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第五条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二)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S)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
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五)召回的语气效果;
(六)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37第六条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日,二级召回每15日,三级召回每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四、召回评估
第一条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15第二条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第三条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
第四条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2
为确保敬老院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敬老院工作正常运行,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我乡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各级政府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老人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及时告知全体院民,逃离现场)。
(二)灭火组:组长:,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驻院区医生),成员:,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院民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成员:,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栋居住院民的`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助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5、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6、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院民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
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7、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8、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对行动不便的院民及时安排人员帮助其迅速转移,切实保证逃生院民的安全撤离。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3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天一样大的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应急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从狠抓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入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大食品安全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最大努力地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的做法是:
一、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
20xx年9月,我局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的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我局。我们充分履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认真做好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编制了操作手册,完善了信息报告,组建了应急专家库,督促和检查应急预案责任的落实和管理情况。到20xx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91个县(市、区)全部由政府下发了《应急预案》,编制了《操作手册》,有了应急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工作队伍,建成了省、市、县三级应急体系,全省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二、开展应急队伍培训
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故能力的迫切要求和重要举措。20xx年4月我们组织了全省各设区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井冈山参加了全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培训班的全部课程。20xx年6月争取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支持,再次组织他们参加了在陕西西安举行的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并观摩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演习演练,并将演练光盘分发至各市、县组织学习。20xx年10月份我们在上饶市召开了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研讨会,研讨会采用集中授课和案例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在由胡棠洪处长全面系统讲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主要流程及要求的同时,由各设区市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的同志用幻灯片的'形式真实再现了各地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全过程,通过总结分析事故经过、处置措施、经验教训等,交流了体会,提高了认识;同时我们将各市报送的案例分析材料进行汇总,反复修改,汇编成册,形成《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研讨会材料汇编》,供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人员参考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学习,使具体从事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的人员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熟悉了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三、指导各地应急演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我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提高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协调、配合、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我们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了多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习演练。20xx年我们在萍乡市开展了首次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采取以实战为主的方式进行,即演练前并不通知各参加演练的部门,而是以模拟事故报告启动了整个演练,演练设立了五个演练现场,并详细制订了事故报告、事故确认、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现场处置、应急响应升级等环节的考核评分细则,客观、全面地检验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转情况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高效处置能力。20xx年5月,在新余市举行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演习演练;20xx年10月,在宜春高安市举行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演练。这两次应急演练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省政府应急办的大力支持,万建生副主任、江明成处长更是亲临高安演练现场进行指导。在演练方案的设计上,我们以应急预案和预案操作手册为大纲,以各相关部门对事故实际处置为模板,采取模拟真实场景与现场指挥相结合的形式,努力做到程序正确、处置规范。在策划和设计模拟事故发生、发展时,把实际发生事故有可能需要参加处置的相关部门,如卫生、工商、质监、农业都吸纳进来,共同参加演练,进行实战锻炼。在开展演练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的作用,争取各部门的理解支持和密切配合,尽可能使更多的人员参与演练行动。如在宜春演练中就邀请了宜春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团市委负责领导、宜春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宜春市
教育局、局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县(市、区)长、应急办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共计600余人到现场观摩。同时安排新闻媒体参与演练过程中的新闻,以及对整个应急演练的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一系列应急演练的成功举行,使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队伍明确了应急处置原则,熟悉了组织指挥救援的程序及方法,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积累了实践经验,为构建我省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队伍夯实了基础,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评价。四、实战检验应急能力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4
一、目标任务
从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入手,以量化分级管理为监督手段,以构建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形成规范化有序及时高效的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和快速反应机制入手,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络为要求,大力普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不良影响,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
二、工作机构
成立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园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将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园领导班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布置,分管领导、卫生保健医生及食堂专职管理人员每天验收、督查。严格食品药品准入制度,着重对食品采购、存放、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指导,并建立检查、处理情况登记。
三、紧急处理
1、园内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做到在第一时间报告。同时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救治,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园里必须将该事件的和最终处理结果、整改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如下:
(一)、事故发生
(1)、救治患者---关注病情(掌握反馈情况、随时报告)
(2)、立即报告
(3)、控制现场(配合调查、争取支持)
(二)、善后处理
(三)、落实整改
四、预防控制措施
1、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食品;②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③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食品;④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⑤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的食品;⑥未烧熟烧透的食品;⑦可能含有残留农药的果品、蔬菜等;⑧“三无”食品。
2、若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好现场,积极配合调查,且立即送中毒人员入院救治。
3、强化管理:①严把购进关,每天索证;②食品要烧熟、烧透;③规范操作,生熟分开;④妥善保存原料、成品,免受污染;⑤剩余饭菜及时处理;⑥餐桌、地面每天打扫、清洗,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五、保障措施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按照市卫生防疫部门及局安全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管理,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预防食物中毒。
2、园里在资金、人员等方面,优先保证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层级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有关工作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管理、管理措施得力”。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疾患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实施细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餐馆实际,特制本预案。
一、组织形式:
本餐馆负责人为食品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同时配备了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食品采购人员、食品原料验收和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废弃油脂管理人员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根据各自职责,实行食品安全追究制度。
二、工作原则:
由本餐馆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布置、统一调配,对食品安全达到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及时有效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进行处理,实行专人负责负责,专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餐馆负责人,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制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记录,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定期组织本餐馆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餐馆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餐馆分职人员的工作记录,现场查看餐馆内的各项食品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食品安全事件控制到最低限度。
四、控制制度:
发现本餐馆内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控制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的同时,做好消费者的解释和相关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使消费者解除心理负担、弃除心影,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6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xxx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由领导小组、事故调查处理组、4联络及医疗救治组、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等个工作组构成,各小组组员以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餐饮副校长
组员: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育技术中心及后勤集团负责人
职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全面统筹安排校内所有资源应对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后勤集团总经理
成员:餐饮部经理
职责:配合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负责实施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制定整改方案。
(三)医疗救援组
组长:医务室负责人
成员:学校医务室
职责:负责与领导小组与各工作小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络工作;协助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救治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成员:后勤集团办公室
职责:负责做好车辆、救援物资等后勤支援工作,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为现场各工作组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五)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
组长:学校办公室主任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成员:学校办公室教育技术中心各二级学院党组书记
职责: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管理发布组和善后处理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应急救援的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小卖部、创业小屋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校负责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5030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发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1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人,出现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3030二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发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人)以上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1010三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一次中毒人(含人)以30上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及时反映、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食物中毒时,后勤集团餐饮部、医务室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二)对病人采取以下紧急处理程序:
1 .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2 .120对病人进行临时紧急救助,通知前往救护或组织人员将病
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 .及时提取采取病人有关样本,如呕吐物、排泄物,供有关部门作检测。
4 .对可疑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
5 .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
其原料。
6 .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
7 .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设备及用具。
(三)救助体系。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校长启动以下各职领导小组全力投入救援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扩张,并制定处理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力量救援。
2 .医疗救援组:立即组织中毒人员去医院救治,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病情动态,接待中毒人员家长,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过激情况。
3 .事故调查处理组:控制现场,维持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出现混乱局面,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往医院,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协助调查事故的起因,掌握第一手资料。
4 .后勤保障小组:做好后勤支援工作,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为现场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 .信息及善后处理组:对事故全过程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接待新闻媒体并及时完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四、应急响应制度
(一)分级响应: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不同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具体相应级别如下:①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及二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全体参与本次事故处理工作;
②三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参与本次事故处理工作。
(二)应急措施: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
(三)紧急处置: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报请上级领导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四)应急终结: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测评确无危害后,学校应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五、紧急报告制度
1、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收到该信息起一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应急处理小组应当掌握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电话。
六、安全教育
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责任人;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
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工作,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对已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应当正确对待,按规定认真做好食物中毒的报告、处理工作。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3 .第一时间组织对伤病人员进行救助,及时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或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餐厅大堂经理指挥人员控制现场,严禁人员接触食物毒源。组织人员隔离、封闭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风工作,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稳定人员情绪,阻止事态进一步扩展,控制舆情。
4 .2自事故发生之时起小时内向学校医务室和后发中心报告,报
告内容包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危重人数、死亡人数及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中毒发展的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
5 .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
有关的材料和样品,将可以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饪的方法和加热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调查部门反映。
6 .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事后应根据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清毒处理。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7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人:xxx
二、主要职责
根据卫生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的有关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传达国家、省市上级指示精神,完善学校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各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机制,重点搞好食品的进料、存储、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搞好餐饮用具消毒处理及就餐区域的.环境卫生,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
(三)视情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指挥有关单位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四)调动学院机关、分院等各方面力量,协调资金、物资、设备,进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六)对全院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七)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八)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出现情况需要,决定是否实行疏散、隔离、封闭等应急处理办法,并报请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九)当出现反映食用食堂餐饮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不适感时,当班服务员、窗口负责人立即报告应急处理小组事件报告人或负责人,在应急小组的组织下采取以下行动:
1.对疑似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停止食用中毒食用。
2、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症状等有关内容。
3、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及时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4、监督留存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5、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保持原状,派专人看管,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6、积极配合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在经卫生部门同意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对解除封存的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消毒清洗。
(1)如果是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于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于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2)如果是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销毁,杜绝中毒隐患。
(3)采取其它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消毒处理措施。
8、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条例》要求设立伙食保障部门,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8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当地、及卫健、市监等部门,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师生的紧急疏散,稳定师生及学生家长情绪,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5、向当地、卫健、市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知悉事故并经初步核实后1小时内,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卫健、市监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等。
2、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附近卫生院、120急救中心)。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3、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安全事故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并提供留样食物。 4、配合调查
配合卫健、市监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5、信息通报
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善后处理
(1)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食品安全事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食堂等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反应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度、应对、处置法定职责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
本预案所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下简称食品安全事件)是指:上级机关交办的,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曝光的,外部门移送或通过举报投诉等途径获知的,可能严重危及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或对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存在潜在重大危害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本预案遵循“对上级负责,对群众负责,反应迅速,行动到位”的工作原则。
各股室队所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对可能发现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及其职责
2.11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组成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局根据事件处理的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局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授权的局领导任副总指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股室队所根据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股室队所:办公室、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法制股、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
2.12指挥中心职责
(1)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2)签发上报上级机关和通报相关部门的公函,批准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及重要新闻信息等;
(3)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1.2股室队所职责
1.2.1稽查大队职责
(1)负责接收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并报告局领导,组织召开启动预案准备会议;
(2)根据领导安排,负责报告上级机关,传达上级要求;
(3)负责向局领导及其他成员单位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案例库的管理和更新;
(5)督查督办现场处置工作,必要时直接接管现场处置工作;
(6)对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7)将现场调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8)提供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9)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保证公文系统的正常流转;
(2)负责保证处置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用车;
(3)负责保证网络的正常使用,确保组织指挥畅通无阻;
(4)负责组织处置食品安全事件所需要的各种物资供应,做好各项后勤工作;
(5)负责协调新闻媒体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6)经批准,对外发布相关消息和发布食品预警信息;
(7)负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报道事件的进展、调查处理等有关情况;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3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按职责分工确定)主要职责:
(1)负责在现场贯彻落实领导的各项部署,调度、协调各股室队所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负责提供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信息、审查信息等;
(4)负责赶赴事故现场,与稽查大队督查、督办现场处置工作;
(5)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4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
(1)根据市局决定,负责向当地政府报告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市场监督管理所迅速赶赴案发现场,负责现场处置工作;
(3)协助稽查大队对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4)协助将现场调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5)协助提供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6)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5法制股主要职责
(1)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
(2)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3监测、预警与发布
2.2.监测
3.1.1建立监测系统
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监测体系,收集发生在市内外和境外对全市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股室队所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各自监管职能,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区域性食品的日常监管,及时分析各类问题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通报异常信息,及时做出预警。相关股室队所要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
3.1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隐患。稽查大队接到举报后,应告知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分析可能引发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并及时报告局领导。
3.2预警
3.3.1建立预警系统
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股室队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4.2应急准备和预防
综合办公室、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并及时登记、报告。稽查大队接到有关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后,要立即按照领导安排组织相关股室队所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危害、影响范围、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提出是否发布风险预警的具体意见,报局长审批。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局长,建议启动应急预案。
3.5.3调查评估
省、市发布风险预警中涉及的或本市需要进行调查评估的食品安全问题,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根据部署,尽快对本辖区内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生产条件、原材料来源、产品市场流向等信息,科学评估预警中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危害程度,并按照上级要求,尽快上报调查评估结果。
3.6.4预警发布
稽查大队根据对突发事件分析调查评估结果,提出是否发布预警的具体意见,提交食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评议后,报市局决定。市局一经决定,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并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3.7.5预警解除
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缓解、控制,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威胁已经消除时,由市局负责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解除通报。
风险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或通信等方式进行。
3.8信息报告
3.8.1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信息后,稽查大队要及时通知有关股室队所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件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按照领导安排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3.8.2办公室、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接到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及时报告稽大队。
4、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
4.1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接到事件发生信息的各股室队所均应1)立即以《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单》(附表形式报告稽查大队,稽查大队立即报告分管局长、局长。根据局领导的决定,在发现或接1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后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做出初次报2告,比较详细的汇报不得超过小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10级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日内做出总结报告。
4.2应急预案的启动
稽查大队按照领导指示,立即召集相关股室队所(视情况增加有关股室)召开情况分析会,形成《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启动2),决定》(附表向局长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和应急处置的措施。局长审定并做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局长签发《食品安全事2),件应急预案启动决定》(附表本应急预案立即启动。经证实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情况紧急的,局长可直接做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
4.3应急处置
(1)立即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总指挥,相关股室队所负责人根据局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
(2)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稽查大队、市场
(3)监督管理所应使用《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阶段报告单》(附表及时向局领导报告阶段处置情况,使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情4)况备忘录》(附表详细记录处置进展情况。
(4)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稽查大队牵头组成现场指挥组,赶赴现场督查、督办现场处置工作。现场指挥组人员主要由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法制股、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组成,视情况可吸收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必要时,现场指挥组可直接接管现场处置工作,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无法控制现场时,应当根据市局决定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5)其他有关股室队所要快速反应,按照《预案》分工和各自应急预案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4.4调查摸底
(根据职责分工)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区域监管工作,对事件发生区域内可能存在类似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逐一进行调查摸底、查清辖区内有关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生产条件、原料来源、产品流向等情况。
4.5执法检查
(根据职责分工)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本辖区内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逐一进行执法检查,查清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以及危害程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要立即查封,对有关企业采取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等措施。同时,要详细调查问题食品的生产、销售等情况,及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4.6应急处置的报告、通报
(1)各股室队所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随时将处置进展情况报稽查大队。
(2)向上级机关的报告。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局领导做出是否向上级机关报告的决定。稽查大队根据各股室队所及现场指挥组上报的情况,初步整理书面材料。稽查大队负责审查及后续报送工作。
(3)向相关部门的通报。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稽查大队根据各股室队所及现场指挥组上报的情况,初步整理书面材料,经局领导审定后向相关部门通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4.7信息的发布
坚持信息发布统一归口原则。办公室根据领导决定,视情况向社会发布风险信息和警示通报,提醒广大消费者、有关企业采取措施预防风险危害和可能引起的危害。同时,联合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未经市局许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或公布。
4.8应急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终结。由稽查大队按照领导安排组织有关股室队所对事件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论证,经评价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局长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食品安全事件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食品安全事件的后处理
分管局长根据稽查大队汇总形成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召开情况分析会,向局长提出对该事件的后处理建议。主要包括: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及处理意见,对类似事件的分析及应对措施等。有关股室队所根据局领导的指示,做好后处理工作。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市局相关股室队所按职责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办公室根据局长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稽查大队同意后,由办公室向社会发布。
6.2其他保障
相关股室队所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做好人员保障、物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等其他保障工作。
6.3演习演练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6.4宣教培训
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控意识。
7、附则
7.1本预案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10
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xx
队员:xxx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4、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1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指导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
1.3 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部门协调、各方联动;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尊重科学,有效应对。
1.4 适用范围临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依据本预案执行。
1.5 响应级别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办公室、信息中心、组织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计划基建财务科、成教职教科、安全监督管理科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校长。处置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等4个工作组。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和相应工作组。
市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2 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2.2.1 现场处置组由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负责,计划基建财务科、基础教育科、成教职教科、组织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 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进行事件原因调查,做好与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负责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
2.2.2 救治协调组,由基础教育科牵头负责,办公室、计划基建财务科、成教职教科等相关科室配合。
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救治协调工作。负责与卫生部门联络,指导相关学校配合医疗机构及时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指导学校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和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2.3 后勤保障组,由计划基建财务科牵头负责,由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成教职教科、组织人事科等教育处等相关科室配合。 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
2.2.4 新闻信息组,由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办公室、计划基建财务科、基础教育科、成教职教科、组织人事科等教相关科室配合。
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信息报送和沟通工作,负责与市委办、市府办、食安办等的联系,做好舆情监测和媒体沟通;落实信息报送工作。 2.3 学校的职责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之内向当地政府、教育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全力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开展事件原因调查,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 3 监测、预警、报告
3.1 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平台,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及时研究分析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3.2 预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小卖部食品、饮用水、周边环境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3 报告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机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报告,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并立即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3.3.1 报告范围
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对师生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安全隐患均属报告范围。
3.3.2 报告时限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发现)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及当地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报告;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总结报告。
3.3.3 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伤害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及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 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应急响应原则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Ⅳ、Ⅲ、Ⅱ、Ⅰ四级响应。
4.2 分级响应
4.2.1 Ⅳ级应急响应,应采取以下措施:
(1)教育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进入相应的应急值班状态,相关人员赴现场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事故发生学校立即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的食品用具;
保护好现场及食品留样、进货单,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
(3)学校应全力配合事故调查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切实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4)学校及时开展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导致慌乱。
4.1.2 Ⅲ级应急响应,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响应措施:教育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4.1.3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应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响应措施:教育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联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处理部门建议市政府启动《临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必要时采取学校停课、封锁等防控措施。
4.2 响应级别确定及调整和终止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处理部门意见确定响应级别,并根据事态的变化及时建议相关部门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5 保障措施
5.1 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向社会及媒体发布。
5.2 医疗保障
学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配备专兼职校医,建立校医务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救护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和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教育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卫生部门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5.3 资金保障
学校要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则由教育部门向本级政府专题汇报,申请专项经费。
5.4 演习演练
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演习演练,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5.5 宣教培训
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6 奖惩
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利,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失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 后期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教育部门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7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教育局制定并发布实施,将定期根据食品安全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学校在防控应急工作中的具体技术问题按照国家以及省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8 附则
8.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12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呼救员:
安全员:
上报员:
二、工作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呼救员: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准确地向临近医疗单位发出求救信息。
安全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上报员: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具体处置对策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
1、学校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生活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2、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学校分管食品卫生的副校长和总务主任等,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3、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承办各种会议、管理财产、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动态,设立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及时报告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掌握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现场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取证采样及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对造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已售出或外运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样品并送检。
四、应急运行措施
(一)应急准备和预警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事件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学校有关部门或个人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1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制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尚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对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对包括我县在内2个以上县区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全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县政府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立尚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2.2 办事机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收集、报送。
2.3 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安办承担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助乡镇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依法对食物中毒事件组织调查处理;做好相关信息发布。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公安派出机构相关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受伤人员的疏散。
县农牧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对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产销假冒伪劣酒类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依法开展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加工各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检验和事件原因的调查处理等监管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经费支持。
县文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相关技术鉴定、查处、规范等工作。
县宗教局负责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对工作。
2.4 乡镇机构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组成的应急指挥体系。
2.5 专家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6 应急处理小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和综合组。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职能界定,由相应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其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违法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其职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办组: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牵头组成。其职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溯源,查处违法当事人。
综合组:由县食安委办负责。其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3 运行机制
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3.1 预测与预警
建立预测预警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及时向社会和公众作出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预警系统
依托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综合发布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系统。
3.1.2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相一致,一般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3 预警发布
当食品安全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乡镇要发布ⅳ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ⅲ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ⅲ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ⅱ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ⅱ级标准,县政府要发布ⅰ级预警信息。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报告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ⅳ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乡镇。ⅲ级、ⅱ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ⅰ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2小时内全面、准确报告县政府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在发生后1小时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应急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核实上报的应急信息,重要信息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同时将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乡镇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响到我县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如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需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2.2 先期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2.3 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和社区、村委会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当食品安全事故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地乡镇立即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当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达到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标准时,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请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同意后,立即启动相应县级应急预案和开展相关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2.4 指挥与协调
需要县政府处置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指挥和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救援方案;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乡镇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5 扩大应急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实施扩大应急行动。
实施扩大应急时,除向县政府报告情况请求协调处置外,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3.2.6 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报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县应急委员会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自行撤销。
3.3 善后工作
3.3.1 善后处置
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机构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并报县政府备案。
3.4 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政府办公室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发布事件发生的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通过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发布信息。
4 应急保障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
4.1 人力资源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是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以乡镇、社区和村委会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4.2 财力保障
各乡镇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
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是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县级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县工信局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县级应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各乡镇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4.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同时开展食源性中毒事件原因的调查,农牧、质监、工商、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5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救助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6 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和武警中队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7 市场秩序维护
工信、工商、发改、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所在地市场秩序维护工作。依法打击、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卖救助物资及调拨物资流入市场销售的行为。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调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宣传、教育、文体影视、科协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5.3 责任与奖惩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14
为指导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学校后勤管理处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
(三)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四)分级负责,协调配合。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系(院)部、食品经营单位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政府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及时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五)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发动全校师生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相关信息的公布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统一发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夸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响。
二、突发事件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园内所有食堂、超市,在食品加工、贮存、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饮用水污染事件,从校外流入校园内的食品造成的食源性疾患等,造成学校师生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后勤管理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校纪委监察处、学工部、宣传部、保卫处、校医院及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饮食管理科相关人员组成。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事故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五个应急行动小组。各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主要职责是:综合事故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事故动态,分析事故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对事故受害人的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院负责,主要职责是:在事发后迅速组织和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救护、医院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制定医疗救治方案,实行首诊责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类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诊、治疗和转诊、转院等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三)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负责,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人力保护现场、保留证据、维持秩序和疏导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造成的影响;在职责范围内按实际情况查封事故涉及的源头食品及其原料,及时控制污染扩散,并对潜在危害继续实施监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实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工作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信息报送组。由宣传部负责,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和上报口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五)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主要职责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涉事学生的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引导学生在事故发生后不恐慌、不擅自通过网络媒体散布不实言论扩大事态。
四、信息监测和报告
(一)信息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体系,由食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后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二是监测体系,对食堂超市开展日检、周检、月检等多层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关,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研究防控措施。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对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报请学校同意后,发布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二)信息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学校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2、报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报告,学校应立即调查处置,并及时向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2)报告范围
对师生饮食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问题。
(3)报告方式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学校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省市有关部门上报。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和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原因分析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应急响应及程序
(一)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由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等分管应急工作负责人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负责通知并督促各应急行动组到位开展工作。
3、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组织安排先期处置。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控制现场、救护和事故初步调查等基础处置工作。
3、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学校各相关单位、事故责任部门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系,互通信息。
(二)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综合协调组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及工作需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适时提供法律援助,正确引导受害人依法索赔,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三)调查和总结
1、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和各相关部门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
2、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学校将对造成事故的食品经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惩处;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责任追究
(一)学校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未经学校统一发布信息,而私自发布不实言论,造谣、扩大事态,造成师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舆情责任。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15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启动应急预案。
立即将中毒者送医务室检查,医务室无法处理时应及时送往医院。 ③同时向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预警与报告
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
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报告制度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和卫生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②责任报告人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学校师生员工。
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
配合区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同时抄报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06-20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08-01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07-08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12-05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热门】06-26
餐厅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1-26
学校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08-24
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07-09
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08-06
[通用]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