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预案(集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事故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溺水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加强现场处置能力,保证社会稳定和谐,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领导、指挥有关人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迅速开展救援及善后等有关事宜的'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分别为:
1、现场稳控救援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后,应迅速到达救援现场,进行紧急救援,并维护现场秩序,疏散救援区闲杂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并收集有关资料,如记录目击证人单位、名字、现场摄影、现场录像等。了解溺水者信息,及时通知监护人。
2、医疗救助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卫生院应急分队、各村卫生室、党政办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伤者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运送伤员。
3、舆情监控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接到报警后立即在第一时间赶到救援现场,同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态的发展情况;负责将领导小组的相关指令传达到各小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把握态势,确保民情稳定。
4、善后处理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做好溺水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各种善后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溺水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发生溺水事件后,现场目击者有义务立即拨打4630110报警。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通知镇政府救援组到现场施救,同时,党政办向各个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
2、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警后,迅速向上级汇报同时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现场稳控组、后勤及医疗救助组进行现场救援,保证有关物资的供应,开展现场急救等工作。
3、舆情监控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掌握资料,监控舆情动态,拟定通稿,在领导组同意情况下对外发布,积极稳控群众情绪。
4、溺水现场的救援结束后,善后处理组应协助公安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调查溺水原因,并将结论报告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小组对溺水事故善后处理的依据。
事故应急预案2
1.1跑偏的原因
1.1.1皮带架安装不正基础不牢固引起皮带架倾斜。
1.1.2由于皮带托辊长期不转造成支架扭曲。
1.1.3皮带长期使用两侧拉伸不一致一边松一边紧导致跑偏。
1.1.4更换皮带时皮带接口斜导致皮带两侧长短不相等跑偏。
1.2跑偏的现象
皮带向同一侧跑偏并在某一位置较严重。
1.3跑偏的危害性
如果不及时调整跑偏状态皮带偏移一端运行会造成皮带边胶磨损严重或撕刮皮带跑偏特别严重时还会发生皮带拉断或皮带架拉坏等重大事故。
1.4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措施
1.4.1皮带架、滚筒的安装质量一定要符合安装标准皮带架扭曲跑偏应及时修理和校正。
1.4.2更换皮带时要保证皮带接口垂直平行。
1.4.3基础不紧固时应加固皮带托辊磨损、不转应及时更换减少皮带阻力。
1.4.4应避免重负荷启动制动抱闸应保持良好状态。
1.4.5发现皮带接口或带边撕裂应及时修补避免引起大的撕裂事故。
2、皮带在空载时不跑偏,有料时跑偏应急预案
2.1跑偏的原因
前面一条皮带输送机的头部漏斗变形迎料板掉下或安装位置不当使输送的煤在皮带上两侧不均。
2.2跑偏的现象
皮带在空载时不跑偏有料时跑偏。
2.3跑偏的危害性
如果不及时调整跑偏状态,皮带偏移一端运行,会造成皮带边胶磨损严重或撕刮皮带,跑偏特别严重时,还会发生漏煤、皮带拉断或皮带架拉坏等重大事故。
2.4跑偏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
2.4.1校正煤仓漏煤斗、严重变形的漏斗要进行更换。
2.4.2按照标准要求安装漏斗中的迎料板(导料板)。
2.4.3及时调整迎料板(导料板)方位,改变下料点位置。
2.4.4出现漏煤、堆煤时应及时清理,则不得启动皮带。
3、皮带接头不正引起跑偏应急预案
3.1跑偏的原因
皮带接头不正造成跑偏。
3.2跑偏的现象
皮带在运行中向一侧跑偏,且跑偏处恰好是接头处,而且皮带在皮带架上的跑偏位置不固定。
3.3跑偏的危害性
如果不及时调整跑偏状态,皮带偏移一端运行,会造成皮带边胶磨损严重或撕刮皮带,跑偏特别严重时,还会发生皮带拉断或皮带架拉坏等重大事故。
3.4跑偏的预防与处理措施
3.4.1要按质量标准要求胶接皮带接头确保皮带接头垂直平行。
3.4.2皮带接头不好重新按皮带胶接质量标准要求重新做接头。
3.4.3跑偏事故得不到解决不得带负荷运转。
4、皮带松弛或两侧松紧不一致造成跑偏应急预案。
4.1跑偏的原因
皮带松弛或两侧松紧不一致造成跑偏。
4.2跑偏的现象
皮带左右跑偏,无固定的方向,或皮带固定向一侧跑偏。
4.3跑偏的危害性
如果不及时调整跑偏状态皮带偏移一端运行会造成皮带边胶磨损严重或撕刮皮带跑偏特别严重时还会发生皮带拉断或皮带架拉坏等重大事故。
4.4跑偏的预防与处理措施
4.4.1调整皮带机拉紧装置。
5、皮带两边拉力不一致造成跑偏应急预案
5.1跑偏的原因
皮带两边拉力不一致造成跑偏。
5.2跑偏的现象
皮带老化破损或皮带边缘破损。
5.3跑偏的危害性
如果不及时调整跑偏状态,皮带偏移一端运行,会造成皮带边胶磨损严重或撕刮皮带,跑偏特别严重时,还会发生皮带拉断或支架拉坏等重大事故。
5.4跑偏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5.4.1发现破损的及时修补。
5.4.2皮带边缘磨损严重影响正常运转时可将之进行修补。
6、皮带无规律跑偏应急预案
6.1跑偏的原因
6.1.1输送机尾部漏斗粘料下料不正。
6.1.2下托辊粘料。
6.1.3尾部漏斗挡皮过宽或安装不当。
6.1.4掉托辊或托辊不转。
6.2跑偏的现象
皮带无规律跑偏。
6.3跑偏的危害性
如果不及时调整跑偏状态,皮带偏移一端运行,会造成皮带边胶磨损严重或撕刮皮带,跑偏特别严重时还会发生皮带拉断或皮带架拉坏等重大事故。
6.4跑偏的预防与处理措施
6.4.1检查漏斗下料点是否在中间及漏斗内部是否粘料如果粘料及时停机用铁锹清理。
6.4.2检查上、下托轮是否粘料若粘料用铁锹铲去。
6.4.3检查上、下托轮是否运转或脱落托轮不转或缺失应更换或补上。
6.4.4挡皮不适当应更换。
7、压皮带应急预案
7.1压皮带的原因
7.1.1由于1#、2#煤仓没有联系,俩台给煤机同时放煤。
7.1.2由于漏斗大块堵塞造成的。
7.1.3皮带在正常运转送料过程中皮带突然停机造成的。
7.2皮带压料的现象
皮带上的料流量超过正常的流量,经过一定时间的积累,皮带某一段或整条皮带物料积累过多,皮带无法正常运转。
7.3皮带压料的危害性
皮带压料后,皮带负荷超过皮带所能承载的负荷会造成皮带强制停机,严重时烧损电机,拉断皮带,拉坏皮带架。7.4皮带压料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7.4.1皮带工在放料时,要按正常的流量放料,不要料流量过大,1#、2#、3#煤仓之间勤联系,杜绝俩台及俩台以上给煤机同时放煤。7.4.2皮带工要勤检查下料漏斗发现堵塞要及时停机。7.4.3发现皮带停机时要及时联系给煤机司机停止给料。
7.4.4发现皮带压料时立即切断事故开关或在操作盘上停机预防事故扩大化。
7.4.5皮带压料后要查明压料的.原因将所压的物料清理到不影响皮带运转的部位。
7.4.6皮带压料后严禁未查明原因强行运转,皮带压料过多时停电后用铁锹将物料撮下一部分。
7.4.7皮带压料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联系矿领导及时更换。
7.4.8皮带压料过多而造成设备损坏严重的,在1个小时内不能处理的,要通知总调度。
8、皮带打滑应急预案
8.1皮带打滑的原因
8.1.1皮带机运输的物料过载。
8.1.2驱动滚筒未包胶皮或胶皮损坏。
8.1.3皮带松长磨擦力小造成的。
8.2皮带打滑的现象
驱动滚筒运转而皮带在驱动滚筒处滑动。
8.3皮带打滑的危害性
8.3.1皮带在驱动滚筒处滑动,驱动滚筒继续转动,因磨擦使皮带迅速发热磨损,减少皮带使用寿命,打滑时间过长则会使使皮带断裂。
8.3.2打滑时由于电动机仍在运转,联锁控制不起作用,后面给煤机继续给料造成堵漏斗和皮带负荷过重而发生烧损电机事故。
8.4皮带打滑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8.4.1岗位操作人员要随时观察皮带运转情况保持皮带松紧合适皮带松时应及时调整拉紧装置。
8.4.2驱动滚筒无胶皮或损坏应及时包胶。
8.4.3严禁皮带机超负荷输送物料。
8.4.4不能在皮带运行的背面打水,雨季时控制好雨水落不到皮带的背面以避免皮带打滑。
9、皮带接头断应急预案
9.1皮带接头断的原因
主要是皮带接头的质量不好,接头的强度不够。
9.2皮带接头断的现象
皮带在接头处开裂或断开。
9.3皮带接头断的危害性
皮带接头断造成皮带机散架,损毁皮带大架,破坏巷道。
9.4皮带接头断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9.4.1皮带接头断的预防措施
9.4.4.1保证接头的质量严格按硫化程序的要求进行操作。
9.4.4.2岗位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接头情况发现接头不好应及时汇报队部。
10、皮带撕刮或划破应急预案
10.1皮带撕刮或划破的原因
10.1.1煤仓底部漏煤斗突然掉入较大的金属物件等物质。
10.1.2漏煤斗下沉或脱落。
10.1.3皮带输送机密封罩变形或下沉。
10.1.4挡皮压板脱落。
10.1.5托辊长期不转并磨破。
10.1.6机尾滚卷进托辊或其他杂物。
10.1.7清带器器压力过大或胶皮磨完露出铁板。
10.2皮带撕刮或划破的现象
皮带表面有明显撕刮或化破现象。
10.3皮带撕刮或划破的危害性皮带撕刮或划破发生后造成局部皮带损坏,严重时造成整条皮带不能使用,无法正常运转。
10.4皮带撕刮或划破的预防及措施措施
10.4.1发现皮带上有铁器杂物应及时停机拣出。
10.4.2托辊不转或掉应及时更换或安好。
10.4.3清扫器胶皮磨完时应及时更换。
10.4.5漏煤斗底部安装缓冲托辊以缓冲托辊受力。
10.4.6漏斗、挡板焊接牢固发现下沉脱焊应及时处理。
10.4.7皮带撕刮或划破的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知调度,领导到现场后根据事故的轻重,组织人员将撕刮或划破的皮带硫化热补。如果事故严重,要请求生产科支援,在最短的时间将皮带更换。
11、皮带机电动机异常应急预案
11.1皮带机电动机异常的原因
11.1.1电动机运转异常的原因
11.1.1.1电动机负荷过大
11.1.1.2电动机电压过高或过低
11.1.1.3电动机三相电压不平衡
11.1.1.4电动机轴承损坏
11.1.1.5电动机通风不好。
11.1.2电动机振动大的原因
11.1.2.1电扇损坏造成风扇机械不平衡
11.1.2.2基础不稳固地脚螺栓松动
11.1.2.3对轮不正或不平。
11.1.3电动机转速低的原因
11.1.3.1电压低
11.1.3.2定子绕组断路、单相运转
11.1.4.3转子短路环型笼条断裂开焊
11.1.4.4负荷过大。
11.2皮带机电动机异常的现象
11.2.1电动机超过额定电流发热。
11.2.2电动机运行声音异常。
11.2.3电动机振动大。
11.2.4电动机的转速低。
11.2.5电动机冒烟烧损。
11.3皮带机电动机异常的危害性
皮带电动机异常,如不及时处理,造成电动机烧损。
11.4皮带机电动机异常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11.4.1保持电动机负荷正常,负荷不能过大,不能超额定电流运转,并做好电动机保护措施。
11.4.2保持电动机在正常电压下工作,其电压不能过高或过低。
11.4.3对电动机进行定期维修,保持轴承润滑良好。
11.4.4发现电动机声音不正常时及时通知队部进行检查。
11.4.5电动机地脚螺栓松动应及时加固,发现对轮不正不平时应及时告知队部并进行处理。
11.4.6电动机烧损要及时组织人员更换。
12、皮带联锁信号、程序发生故障应急预案
12.1皮带联锁信号、程序发生故障的原因
操作工误操作联锁的控制点接触不好联锁运行程序出错。
12.2皮带联锁信号、程序发生故障的现象
皮带机无法启动皮带机不能联锁控制不能用微机操作开停皮带机。
12.3皮带联锁信号、程序发生故障的危害性
皮带机无法启动联锁失灵后容易在一条皮带发生故障后其它皮带不能联锁停机后果是发生故障的皮带压料。
12.4皮带联锁信号、程序发生故障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12.4.1操作工要按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事故应急预案3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XX有限责任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狠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基础下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专职安全监察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实行公司一车间一班组三级安个管理体系。
二、制订预案的目的制订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指挥,及时有用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地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忙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订预案的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的消防法规、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相关成员组成。
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总指挥:由公司生产经理担任。
成员:
消防应急抬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志愿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下设六个专门上作组
(一)志愿消防队(灭火行动组)队长:保安队长副队长:保安队副队长成员:车间义务消防员,保安队队员志愿消防队职责: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志愿消防队可进一步细分为灭火器灭火小组、水枪灭火小组、物资疏散小组等。
(二)疏散组组长:安全管理员副组长:车间维安成员:各部门主管疏散引导组职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别的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三)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仓库主任。副组长:车间助理成员:全部仓库人员,车间助理人员安全防护救护组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
(四)火灾现场警戒组组长:总务主管成员:总务人员火灾现场警戒组职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五)后勤保障组组长:工程部主管副组长:前台主管成员:工程部各水电工、前台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事故应急预案4
一旦发生踩踏事故,要立刻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群众造成的伤害。
1、启动应急预案。踩踏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关安全预案。迅速拨打120、110电话呼救,抢救受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做好伤亡者家人的工作。
2、快速疏导现场人员。要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快速疏导现场人员,让群众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3、紧急救护伤者。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要抓紧时间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自救和互救。
4、如何进行现场急救。当群众受伤后,在事发现场应积极采取正确有效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1)大量出血不止的处置。受伤者被伤及较大的动、静脉血管,流血不止时,必须立刻采取止血措施。常见的止血方法有加压包扎止血法和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是用干净、消过毒的厚纱布覆盖在伤口,用手直接在敷料上施压,然后用绷带、三角巾缠绕住纱布,以便持续止血。指压止血法是用手指压住出血伤口的上方(近心端),阻断血流,达到止血的目的。
(2)发生骨折的处置。发生骨折后,应设法固定骨折部位,防止发生位移。固定时,应针对骨折部位采取不同的方式,可用木板、木棍加捆绑的方式固定骨折部位。受伤者发生骨折无大量出血,且事故发生地离医院较近时,可让受伤者原地不动,等待医生救助。
(3)呼吸与心跳停止的处置。对呼吸与心跳停止的伤者,应采取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办法进行抢救。人工心肺复苏需要接受专门的训练,才能在现场救助他人时使用。受伤者呼吸与心跳停止时,正确及时的现场救护可挽救其生命。
事故应急预案5
一、目的:
提高项目部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事故应急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执行性,使人员掌握应急救援运行程序和方法,提高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处置和协调作战的能力。
二、应急演练的主题背景
本次应急演练模拟XXX项目部,2#机锅炉钢架吊装施工过程中,1名施工人员不慎从3米层钢梁坠落至0米,项目部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现场应急救援。
三、应急演练类型
高空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演练
四、时间、地点
演练的.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演练地点:XXX
四、应急演练组织机构
1、应急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策划、实施和资源保障。
2、应急演练策划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总体策划和组织,负责演练案例编写、策划实施等。
3、应急演练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演练活动工作经费和后勤服务保障,负责演练过程摄影等工作。
4、应急演练执行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演练活动筹备及实施过程中与相关单位、工作组的联络协调、事故情景布置、参演人员调度和演练进程控制等。
5、应急演练评估组:
组长:
6、观摩单位:集团公司应急能力评估专家、现场施工人员及其他参建单位相关人员。
五、演练准备
(一)参加演练主要参演人员
1、项目应急演练总指挥:
2、现场救援组:(现场指挥)
事故应急预案6
一、编制目的:
针对我公司车辆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通过桌面演练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明确职责和分工,进一步提高员工应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
二、编制依据、适用范围
1、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本方案适用于日常过程中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及事故发生后救援指导工作。
三、对事故设想进行讨论:
事故假想:公司车辆在厂区便道上发生交通事故。
四、公布练训练组织机构
一)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人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①医疗小组:xxx
②救援小组:xxx
③安全协调小组:xxx
④安全守卫小组:xxx
⑤后勤小组:xxx
⑥财务小组:xxx
二)现场临时救援小组人员:
组长:(在场值班领导)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五、对练训练方案举行讨论:模拟事故地点:厂区门口便道
一)办公室接到司机汇报,称其空车进入厂区行至距工区大门口约300米处,与一辆迎面而来超速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受伤较严重,急需救援。
二)接到汇报后,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电话汇报应急领导,并立即派医务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治,并要求值班领导立即到大门口了解情况。
三)德律风通知医疗小组,通信调度组传达指示。(四)抢险救援组、人员救护组德律风汇报,称已到达现场,正为伤者做初步治疗、包扎,伤者意识清醒。
五)下令各部门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及要求立刻展开救援工作。
六)安全警戒组将事发现场拉设警戒带,医务人员正在紧急治疗。后勤保障组称伤者初步治疗完毕,需及时送至市病院举行治疗,立刻拨打112交通事故报警德律风举行报警,关系协调组立刻派车将伤员送至病院举行治疗。
七)安全警戒组和关系协调组有秩序的做好维稳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交通部门的人员到达后进行现场调查。
八)办公室主任汇报,称伤者正送往医院。
九)安全科现场汇报,称交警大队到达事故现场,现正进行事故调查。
十)安全科现场汇报,称事故现场调查、清理完毕。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听取现场汇报后,下达演结束命令,并做总结点评。
六、对事故事后处理工作举行讨论
一)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事故进行评估,确定方案,迅速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及个人,然后分头实施并随时向事故现场救援领导小组领导进行汇报。
二)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处理,根据权限向相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安质部负责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及现场取证工作。工程部负责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三)针对事故原因,依照四不放过准绳举行事后工作,并总结整理事故分析资料举行上报。
四不放过之一: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
四不放过之二: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四不放过之三:广众和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不放过之四: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四)善后工作的处理,恢复生产、生活。
七、对演练主要物资进行讨论
附件一:应急预案主要物资及设备表
八、对演练方案进行总结评价
总结该次演练,讨论确道路交通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力度,领导小组组长对桌面演练效果和现场演练进行评价和展望。
事故应急预案7
为了加强对危险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
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
危险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 现场处置程序:
一是立即报警。先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警,再打110、119、120报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氧气瓶库事故报警后,要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同时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向消防、交巡警、治安部门通报情况;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氧气性质、危害后果,是否发生泄漏、燃烧或爆炸,现场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迅速启动处置预案。
二是现场前期应急措施。第一,现场抢救。按照科学组织、合理分工,先救人后救物,抢救与求援并重,注意保护现场的原则进行。第二,氧气瓶抢救。按照氧气特征采取应急措施,控制险情,并迅速疏散现场人员到安全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在爆炸发生时,应立即选择在土堆、树木和建筑物后方就地卧倒,并用手护住头部.第三,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道路疏散条件、氧气瓶的危害程度等情况,采取现场警戒等手段,为现场处置创造必需的交通条件,防止氧气瓶泄漏、爆炸危及现场以及区域的安全和连续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和财产损失的进一步加重。第四,现场勘查与清理。现场处置完毕后,消防、交巡警等部门配合环保、安监等部门对现场实施洗消,组织人员清理现场。
三、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1) 抢险物资运输组:在事故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物资、设备的运输任务。该组由生产科负责。
(2)伤员抢救运输组:积极配合医疗机构 ,负责向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地临时医疗救护点运送伤残人员的任务。该组由车队负责。
(3)安全疏散运输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疏散以及周围物资转移等任务。
事故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信息发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事故应急预案9
一、报警与接警
1、酒店如发生火情隐患,首先进行自灭扑救。一旦发生火势有复延的趋势,火灾信息会迅速至消控中心,消控中心会正确将火情信息正确记录,确认起火源后,作为酒店第一反映应及时进行报警(119),通知公安消防并将地点、火情情况进行如实地报告。
2、报警以后,迅速将火情情况告知酒店最高领导(总经理)以及值班经理,同时迅速通知消防和维修工作人员到达现场。
二、成立扑救指挥部
酒店最高领导在最短的时间内召集各部门工作人员、安保、工程及日常义务消防工作人员为一体,组成临时扑救组织、最高行政领导为指挥部(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
总指挥的职责:
1、根据火灾实际情况,确定扑救的各项措施。
2、根据救人第一,先控后消,布置救人,疏散物资的具体方案。
3、向消防队汇报火情以及现场的情况,并负责现场配合加快火警。
三、通报
火警发生根据救人第一,准确、迅速、集中打好防火战,先要利用宣传工具,对讲机、电话、广播、警铃,工作人员相互通知向被困工作人员进行宣传,进行通报,主要宣传火源发生点,稳定被困工作人员情绪,引导工作人员疏散、撤离。
四、扑救指挥部的职责
1、根据酒店发生的火势情况,通报发生及蔓延情况,对被困工作人员进行果断的撤离。
2、划分安全区。根据本酒店的周围情况确定安全疏散点和集合点,确定疏散安全通道、安全楼梯、安全出口门、安全逃生出口,明确分工,在单位消防工作人员引导,护送被困工作人员向安全区转移,另外在各个环节哨口设立引导员,向被困工作人员指明方向。
3、在掌握及控制火势的情况下,召集力量布置救人,转移物资的措施。另外,采取灭火、供水、防堵排烟等救灾措施。
4、建立通讯网络,确保各部门通讯畅通及扑救等实施。
5、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将扑救指挥转移公安消防队,服从公安消防统一指挥。
五、组织机构
防火安全责任人兼总指挥:***,防火安全副总指挥:***
1、灭火行动组***
2、疏散引导组:***
3、通讯联络组:***
4、安全防护救护组:***
六、疏散和救护
划酒店安全区,根据建筑特点和周围情况,又根据着火点情况及时定工作人员疏散集结的安全区和疏散通道,明确分工,把扑救行动责任落实到各个扑救小组或义务消防队伍,引导和护送工作人员向安全区疏散,撤离在疏散区域内,接待安置疏散下来的工作人员和稳定疏散工作人员情绪。
疏散被困工作人员及疏散物资的次序:
1、先燃火房间,后燃火房间的相邻房间;
2、先燃着火层以上各层,后燃着火层以下各层;
3、疏散指导组沿着消防楼梯穿越火层进入安全区,引导护送行动不便的工作人员安全疏散;
4、现场救护,组织本单位义务工作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七、组织自救灭火
在着火现场,由扑救负责人、指挥义务消防工作人员全面到对燃火层进行扑救,扑救负责人全面指挥消防工作人员为扑救火灾全过程。
灭火指挥组的职责:
1、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确定火源及蔓延的势头。
2、及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火情情况;
3、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源;
4、指挥参战工作人员实施着火层的'灭火、疏散、采取抢救工作人员的措施。
5、派出工作人员关闭着火层区的防火门和携带灭火工具,防止火势纵向或水平方向蔓延;
6、检查对参战工作人员的灭火战斗部署是否符合要求;
7、配合公安消防协同组织灭火抢救,维持周围秩序。
八、防烟、排烟
开启燃火层上区层面疏散楼梯间的自然通风窗排烟。
九、安全警戒
建筑外围警戒任务是:消防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外围的秩序。接待消防队,移交消防灭火的指挥权给119,听从公安消防的调遣,为消防灭火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和畅通条件,以最利于把燃火压制于救火状态。
建筑燃火层出入口的警戒任务是:不准无关工作人员进入燃火区域,知道疏散工作人员离开燃火范围,看管从燃火层疏散下来的构件,保证消防队的灭火行动,有利于灭火要求。
燃火层下一层的警戒任务是:不准已疏散的工作人员进入或再登上着火层,防止坏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保护好一切设备器材,指导疏散工作人员向安全区有序的撤离。
火灾扑灭后,在火灾区域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工作人员进入,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通讯联络
建立通讯网络,使各部门工作人员能迅速正确地接受火灾信息,按火灾应急方案中指定的部位就业和执行业务。
保持建筑内外、着火层与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与工程维修部门的通讯联络。
十一、设施保障
保障消防用水,消防用电供应不间断,保证灭火器材的供给和完好,保证伤员救护等的运输工具。
十二、事件结束后分析原因,总经理对消防意识及消防工作的薄弱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由防火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查、验证整改措施的结果,对整体酒店进行消防大检查。
十三、火灾发生情况记录
1、填写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2、追究发生火灾的原因及责任人。
十四、日常检查内容
1、酒店本着加强平时消防演练,每季度组织消防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演练;
2、每月对消防栓进行检查,对消防设备、设施要求完全有效;
3、每半月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记录,防止挪位、移动;
4、每二小时对楼面及重要仓库、机房重点地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异味及时整改及进行消除;
5、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6、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7、消防水道、消防水源情况;
8、灭火机的培植及有效情况(二年更换一次);
9、用火用电情况,有无违章;
10、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1、消防安全重要部位的管理情况;
12、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
事故应急预案10
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准备
1、本公司成立以公司经理 为组长,分管安全副经理 、安全科科长 、项目经理 参加的公司意外伤害应急领导小组。施工项目根据承建项目情况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施工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现场意外伤害应急领导小组。
2、根据公司承包经营范围,我公司主要以房屋建筑施工为主,根据以往施工安全意外伤害发生频率,主要意外伤害有: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物中毒、窒息。
3、为确保人员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持以认为本的宗旨,当发生意外伤害时,建立畅通的'应急联络渠道,公司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联系电话: 联系人:
4、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使事故人员得到及时求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规定,公司承建项目在《施工现场安全条件备案》时,必须参加施工现场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5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公司is09001质量体系文件及《施工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编制特殊及关键过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开工前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专职安全,对施工现场安全条件进行验收,做好“三宝”的使用,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分析,及施工注意事项交待。
7、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配备医用担架、急救药品、卫生绷带等,并就近联系卫生医疗点,职工发生中毒、意外伤害时及时拔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抢救。
二、现场人员伤害抢救实施办法
1、事故后,由班组长或施工员、项目经理的指挥下,根据伤情开展抢救工作,同时拔打医疗急救电话(120)请求援,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情况下,对伤者实施有效的急救治疗。
2、现场人员根据受伤原因立即开展应急抢救。
3、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在发生事故后1小时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公司领导小组在接到电话100km范围内2小时到达事故现场,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急救工作。
4、公司各部门,施工项目部所在的施工人员必须为抢救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或支持。
5、现场施工用车即为紧急情况下的抢救用车,必要时租用社会车辆,费用从项目部安全措施费用中列支。
(1)、高空坠落
1)、高空坠落、撞击、挤压可能在胸部内脏破裂出血,伤者表面无出血,但表面出现面色苍白、腹痛、意识不清、四肢发冷等征兆。应首先观察或询问是否出现上述特征,确认或怀疑存在上述特征时,严禁移动伤者,应平躺并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
2)、如有骨折,应就地取材,使用夹板或竹棍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位,开放性骨折并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在固定,用担架或自制简易担架运送伤者至医院治疗。
(2)、物体打击
1)、首先伤口看法的打击物体,同时查看被打击部位伤害情况。
2)、根据伤情确定救护方案,需要包扎的进行现场简易包扎,若有骨折,应就地取材,使用夹板或竹棍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位。开放性骨折并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在固定,用担架或自制简易担架运送伤者至医院治疗。
(3)、触电
1)、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使带电体与伤员分开。
2)、观察神智是否清醒,应使其在安全区就地平躺,暂时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动;伤员若不清醒,应立即使在安全区域就地平躺,以确保呼吸道畅通。
3)、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4)、机械伤害
1)、立即关闭施工机械。
2)、如造成短肢或骨折,应立即进行现场固定包扎,找回被切断肢体,以便送医院后救治工作。
1)、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说明属于何种食物中毒及中毒人数。
2)、保留中毒食物,以便医疗机构进行检化验。
(6)、窒息
1)、主要为井桩开挖时发生。
2)、加强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避免出现窒息情况。
3)、进入下水道、井桩前,先点燃报纸及其他可燃物,观察燃烧情况,如发现熄灭,应找出原因,采用机械通风或防化设施,后再进行施工。
4)、如有发生,立即将作业人员拉出地面并进行人工呼吸,如情况严重,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事故应急预案11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xx热电厂有4台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电量通过海香左、右线和香王左、右线送入电网,其中海香左、右线向海湾变电所供电;香王左、右线向王家沟变电所供电。另有1台#00高备变保证电厂厂用电。当电厂内或供电线路发生事故后,电厂会发生厂用电中断事故,严重影响机组的安全运行,而且处理不当可导致事故扩大,甚至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供热、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 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
职 责:发生全厂停电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 任:副厂长
成 员:各处室领导
职 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
3.2.2 现场设备隔离组
组长:运行分场副主任
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班组长(单元长)
职责:熟悉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全厂停电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
3.2.3 引导疏散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处长
成员:生产设备处各专业工程师
职责:熟悉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3.2.4 安全保卫警戒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负责安全管理的处长
成员:电厂安全监察、消防专干、运行分场安全员
职责:熟悉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
3.2.5 现场施救组
组长:运行分场主任
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
职责:熟悉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设备故障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
3.2.6 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总务员、保洁班班长、工资员、打字员等
职责:熟悉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
3.2.7 应急值班室
电厂设立全厂停电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部分)》、《xx热电厂电气运行操作规程》等规定,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电厂管理制度。
4.1.1 加强运行管理
(1)按照设备正常运行时的最高允许负荷,严禁超负荷运行。
(2)建立健全设备维护、检查制度。
(3)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的档案管理。
(4)加强主设备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保证投入率100%。
4.1.2 严格落实巡回检查制度
各专业班组认真落实电厂《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要认真细致,发现任何隐患要立即上报,有关处室要立即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4.1.3 落实各项试验
(1)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和周期按《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所规定项目和周期进行,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汽轮机、锅炉等设备的试验项目和周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4.2 预警行动
4.2.1 预警
电厂内并网机组非正常全部解列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立即向运行当班值长报告。
全厂停电事故报警要点:机组解列情况、备用变投运情况、现场人员受困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
4.2.2 接警
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全厂停电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相关专业发出“现场危险”的警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
倘若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
接警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辨析事故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5信息报告程序
电厂发生全厂停电事故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x市供电局或xx市调度中心报告的,电厂应当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
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全厂停电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人员报告,并做好记录。
接到发生全厂停电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各处室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按照全厂停电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电厂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全厂停电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响应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电厂全停,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全厂停电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全厂停电事故。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全厂停电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电厂发生全厂停电事故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施救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施救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防尘、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护服等)进行救援。
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厂各专业设备系统图和全厂停电应急处理流程图。
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以保人身、保供热、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停汽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全厂停电爆发事故部位设备的电源。在切断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末切除,施救人员在进入爆发部位区域时应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
6.3 处置措施
6.3.1 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
发生全厂停电事故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事故信息向值长汇报,值长是救援现场的指挥员,到达现场后要迅速掌握造成事故的情况,根据电厂的设备运行工况,果断指挥应急救援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确保人员、设备安全。值长负责联系电厂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迅速赶赴生产现场,组织救灾工作。
如全厂停电事故不能控制,在电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汇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时讲明事故发生地点、情况、人员安全、设备损坏等详细情况,听从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指挥部要对受到威胁的工作人员进行疏散,疏散的通道以厂内的消防通道为主。
6.3.2 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展开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全厂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
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损坏设备、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
如#00高备变正常启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组织各应急小组及时检查主设备运行工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如#00高备变未启动或线路故障,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组织各应急小组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锅炉、汽轮机等主设备的安全。同时利用锅炉余汽维持一台汽轮机3000r/min,自带厂用电。如需倒换厂用电应先切后合,防止非同期。
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员增援,为帮助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
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消防、医疗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
事故消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
制定恢复生产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全厂停电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
6.3.3 全厂性电力故障处理的指导原则
(一)电气专业:
1、复位所有开关把手,检查相关表记指示,就地检查位置是否一致。
2、设备保护动作,应及时检查掉牌,确认保护范围,并对保护范围内的设备及系统全面进行检查。
3、尽量保持厂用电,因系统故障使发变组主开关跳闸,应及时联系热机使汽轮机维持3000转,自带厂用电保持周波电压;这种情况下进行厂用电倒换时应先拉后合防止非同期。
4、派专人监视直流系统的运行工况,如有故障及时排除,并通知各专业尽量减少使用直流电气设备以节省直流系统的耗电量,保证直流油泵运行。
5、做好受电恢复的各项准备工作。
6、联系各专业确认现场所有转动设备的开关位置是否在开位,以防来电时带负荷抢电。
7、值长要及时联系调度询问故障原因及系统恢复的时间,同时做好各专业的协调与汇报工作。
8、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到场处理。
9、对因设备原因保护未投入运行的,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及运行规程有关规定,确保设备安全。
(二)热机专业:
1、值长首先要及时联系厂内所有可以调动的人员到现场准备进行手动盘车。
2、值班员要派专人检查直流油泵运行是否正常,及时开启盘车油门,检查各轴承的润滑是否畅通及油压是否正常。
3、单元长组织人员尽可能保持锅炉汽包水位,将锅炉汽水系统完全密闭(关闭叫严锅炉主汽门,并汽门,事故放水电动门;关闭连排,定排,化学取样;停止吹灰;关闭叫严机侧给水电动门,主给水电动门,旁路电动门,减温水手动门,防止炉水倒冲给水泵至高脱,使锅炉严重减水,甚至干锅)最大程度的减少汽水损失 ,从而降低高温烟气对受热面的伤害。
4、关闭高加水侧出入口电动门,导通给水大旁路待恢复时给锅炉上水。
5、将所有转动设备的开关复位,解除联锁,以防来电突然启动;如DCS失电,应将启动开关打至“就地”位置。
6、将各风机档板手动关闭,使烟风系统密闭,以减少热损失,缩短锅炉恢复时间。
7、主值班员应监视DCS观察机组的各参数变化,联系巡检就地控制系统及设备的操作,如DCS备用电源故障应及时联系热工处理。
8、当事故发生时,由于汽机跳闸甩负荷至零,此时锅炉安全门动作,应注意其是否正常回座,如不回座或回座不严,应及时关闭安全门脉冲阀的汽源门,使其回座或联系检修及时处理。保持天排和安全门关闭严密,防止锅炉断水后大量失水。
9、如果汽机甩负荷,锅炉超压且安全门不动作,应及时手动将自控锅炉脉冲安全阀打开,或手动开启向空排一二次电动门及本体各疏水控制故障状态下锅炉压力,防止严重超压损坏系统设备。恢复后,应重新对安全门进行校验。
10、汽轮机组还应密切监视转子惰走情况,如果惰走时发现有明显的机械摩擦声时,应破坏真空紧急停机,否则可按正常停机进行操作(注意:在破坏真空前应先关轴封供汽门,以防止在破坏真空后,轴封供汽的残压将汽机后汽缸防爆门损坏)。
11、汽轮机静止后,应安排专人手动进行盘车,直至来电投入电动盘车。
12、手动关闭各机的所有抽汽电动门,关闭外网供汽大门(917,919,918,920)并且将外网疏水开启,防止再启动时造成水击(注意:关外网大门时,值长应先请示总调)。
13、关闭高脱下水门,以防给水泵油中进水及高脱水位过低,在再次上水时,温差过大,产生水击,造成设备损坏。
14、关闭各机凝汽器的循环水各电动门,以防止恢复时由于凝汽器在断水后使温差过大,通水后损坏内部水管(注意:恢复通水使应缓慢充水,直至全开各电动门,同时排净水侧内部空气,以防通水不畅影响机组真空)。
15、检查外网,高低减及三抽至外网电动门,前后疏水适当开启,充分做好恢复前的准备工作。
16、关闭各机凝结水至高脱电动门,以防凝结水倒冲造成水击(注意:如果在事故处理时发生系统有水击振动现象,应把相应的系统进行隔离,待水击消失后当可恢复)。
17、关闭各除氧器加热汽门,防止超压或振动。
18、联系检修将锅炉油枪的雾化蒸汽改厂用风。
(三)化学专业:
1、手动关闭系统各门,保持系统严密。
2、各转动设备开关复位。
3、充分做好恢复前的所有检查工作。、
(四)燃料专业:
1、做好恢复供电的上煤工作。
2、如果事故时,正在上煤,应及时清理好粗细碎,以防在启动时电动机过载损坏设备。
(五)除灰专业:
检查各输灰管路是否有堵灰现象,及时处理。
6.3.4 厂用电恢复后各专业的处理原则
(一)电气专业:
1、在得到值长通知后,按大调令投入母线及线路的各项保护,根据大调的统一指挥开始恢复母线及线路的供电工作。
2、检查母线及线路的运行情况,如出现故障立即汇报值长联系大调并确认厂用母线(66KV)的故障点。
3、根据值长令投入#00高备变向厂内各母线(6KV)供电①合上#00高备电一次开关②合上二次开关③合上各6KV母线与#00高备变的`联络开关,并检查6KV母线的电压电流是否正常。如果6KV母线有电流,说明各母线有设备开关未复位,应将其断开。
4、6KV母线正常后,投入各厂用变压器,并检查各380V母线正常,投入#0低备变备用,并投入厂用变的联锁开关。
5、厂内所有电源恢复后,汇报值长,由值长统一调度各专业开始恢复所有设备运行(注意:各专业恢复时必须汇报值长后,才能启动各设备,防止各专业在恢复时造成#00高备变过载,再次造成厂用电中断;原则上高压电动机不允许同时启动)。
6、电气值班员在各专业恢复设备时,必须密切监视#00高备变及各段母线的运行工况,如出现故障,应查明原因,汇报值长及时排除。
7、检查直流系统(蓄电池)充电是否正常。
(二)热机专业
1、接到值长通知厂用电恢复后,在值长的统一安排下,开始有步骤的恢复各设备运行。
2、首先恢复汽机的电动盘车,启动调速油泵,并向各轴承供油,保持润滑油温40-45度。
3、启动循环水泵,向凝汽器,冷油器通水(注意:凝汽器通水时,应微开水侧各电动门,缓慢充水,同时开启水侧空气门,全面检查凝汽器是否有水击声,防止温差大造成内部管束损坏,同时排净凝汽器及冷油器内的空气,防止运行后影响真空及油温)。
4、启动循环水升压泵,向空压机通水,联系除灰启动空压机向锅炉及化学供汽。
5、通知化学启动除盐水泵向热机供水,开启低脱除盐水手动门空气门,排净空气后向低脱补水。
6、保持凝汽器热水井水位,启动凝结水泵向给水泵通密封水。
7、开启高脱下水门,通过给水大旁路向给水管路缓慢注水,并验证空气门见水后关闭,防止给水管路内存空气,启动时造成严重水击,将管路损坏(注意:检查给水泵油质品质,根据一期3台给水泵的结构特点,再启时不具备条件,油质差,可启二期的给水泵向炉侧供水)。
8、开始向炉侧供水前,应保持好高低脱水位,派主值以上人员到就地叫水,并且与电解点水位计对照,充分判断是轻微减水或严重减水,具体的操作:
(1)首先,关闭汽包水位计汽导管门,如有水位上升,开启汽导管门有水位下降则为轻微减水。
(2)如无水位变化,则为严重减水或者干锅(注意:此时严禁向锅炉供水,必须汇报值长,由值长请示集团总工程师,说明情况,得到批准后,在总工程师的监督下,缓慢向锅炉供水,监视汽包上下壁温差,并派专人进行锅炉全面检查,如有汽化及爆管声时,应立即停止供水)。
9、汽包上至点火水位-50mm时,启动各风机开始流化床料(注意:密切监视床料的流化状态,为确保流化,应尽量增大一次风量,一般控制在停炉前所带负荷时的运行风量,适当关小二次风环管档板,保证一次风不被节流,使底部风箱有足够的压头使其流化;观察床压值的变化,如果此时床压较停炉前很低时,则说明床料未充分流化,此时的床压值接近于静态床压值,流化态床压应与之前床压大致相同)。
10、验证各风机运行正常,床料流化正常后,启动油泵,投入油枪并开始恢复运行,根据床温变化投入给煤机。
11、高减随锅炉同步启动,东西网充压后,向高低脱供汽;当锅炉汽温汽压汽质合格后,将汽机一段管暖好,汽机做真空,开始冲转,按热态启动原则进行。
12、值长联系大调机组并列时间,汇报总调外网做好暖管,恢复供汽(注意:外网供汽应根据厂内高减工况及高脱工况,在总调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操作)。
13、汽机3000转经全面检查各系统的运行工况正常后,联系电气做好并列准备,值长汇报大调得到同意后,电气将发电机与系统并列。
15、机组并列运行正常后,根据规定投入高加及三抽运行并退出高减备用。
16、机组工况稳定联系值长将厂用电倒换至运行机组电抗器运行,退出#00高备变备用。
17、待机组全面恢复后,将锅炉的油枪恢复蒸汽雾化,联系化学,除灰,燃料逐步恢复运行。
18、各专业对所辖的运行系统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将情况汇报值长,并做好详细记录,由值长汇报总调及各级主管领导。
6.3.5 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
1、值长及各专业班长必须做好联系及汇报工作并做好记录;
2、每项操作必须由值长下令后,方可进行操作;
3、处理事故时,应充分保证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7应急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事故备件。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后附表格。
7.2 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等。
事故应急预案12
实验室是学校进行教学、教研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是学校仪器、设备比较集中的场所,为保证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减轻人员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出现工伤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切断所有相关的水、电、气、等,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房间,应及时打开窗户通风,解救被困人员,使受伤人员迅速脱离险境;同时,报学校分管领导、校长办公室,涉及到学生的,报告政教处领导,应急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二、在第一时间内向校卫生室发出求救信息,并拨120,医务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待120到达或用其它方式急送医院。在医务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其他在场人员应主动采取必要的施救方法,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三、保护现场,迅速逐级向学校分管领导、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学校分管领导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抢险,把损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向学校领导做出书面事故报告,并根据事故原因,限期整改,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事故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有效预防、正确及时处置本市突发铁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调度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城市轨道交通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按本预案执行。国家铁路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城市轨道交通上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办法执行,或应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积极救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减少事故危害和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铁路和所在地铁路单位以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为主要内容开展救援。事发地区县政府以救治人员、疏散受灾群众、封闭灾害场所、减少灾害影响和次生事故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规范有序。
1.5事故分级
1.5.1本预案所称的铁路交通事故,包括铁路旅客伤害事故、货物运输事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铁路交通伤亡事故、铁路火灾爆炸事故、中断铁路运输事故,及其造成的大面积旅客滞留等。
1.5.2根据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铁路交通事故的分级规定,按照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铁路交通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下同);
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③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⑤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车厢脱轨18节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⑥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0节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2)Ⅱ级(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⑤客运列车车厢脱轨18节以上;
⑥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0节以上;
⑦客运列车车厢脱轨2节以上18节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⑧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节以上60节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3)Ⅲ级(较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5万人以下;
⑤客运列车车厢脱轨2节以上18节以下;
⑥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节以上60节以下;
⑦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⑧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4)Ⅳ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下。
1.5.3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次死亡3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局根据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相关规定组织应急处置。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承担。
2.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是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设立的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是本市应急管理机构之一,作为本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单位,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本市铁路交通事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对有关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对安全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指导、督促、保证铁路运输企业各项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到位,尽快恢复列车正常运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对路网运行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组织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或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
2.3.2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旦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市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办、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电信公司、市电力公司、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组成。指挥长由市领导确定,副指挥长由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办、市消防局等单位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应急行动结束,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解散,转入常态管理。
2.3.3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
(1)上海铁路局。负责本市(含跨省市交界)铁路交通事故的监测、监控,以及相关监测资料的传输、收集和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规定;组织编制与修订本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组织实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承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市政府和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维护抢险救灾期间治安秩序,打击犯罪分子;组织事故现场(含地面)警戒;协助抢救伤员;协助排除爆炸物;扑灭火灾或组织排水;设置水雾屏障;现场勘查或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3)市建设交通委。组织抢修事故现场及相关区域的市政设施和设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交通运输等工作。
(4)市交通港口局。协调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区域内公交车辆改道、缩线、停驶等,必要时启动地面交通应急配套方案,保障人员疏散车理和应急处置队伍、物资、设备运输。
(5)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发生纯铁路行车事故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安监司独立调查);参与铁路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
(6)市卫生局。组织医护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和伤员转运,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收治和抢救伤员,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安全区域设立临时救护点实施现场救护,并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市水务局。组织抢修事故现场相关区域水务设施,保证抢险救灾现场和周边居民供、排水。
(8)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协调抢险救灾行动的通信保障。
(9)市电力公司。保障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的供电,并协助铁路运营单位尽快恢复供电。
(10)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监测,并对事故产生的污染物提出处置意见。
(11)市地震局。对地震引起铁路交通事故的,及时提供震后趋势意见,为铁路交通正常运行提供处置依据。必要时,派专家到现场指导抢险救灾。
(12)市政府新闻办。组织联络和管理新闻采访和报道工作,及时了解事故处理情况,根据事件性质与相关部门协调后,拟定新闻报道方案。
(13)铁路运营单位。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先期处置,待现场指挥部开设后,接受现场指挥部指挥。
(14)上海警备区。必要时,按照规定调用防化人员协助毒气事件的检测和现场洗消。
(15)武警上海市总队。必要时,按照规定参与维持公共秩序,抢险救援,配合测试和洗消毒气污染,守护重点目标、要害部位、重要物资和贵重物品。
(16)市民防办及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做好事发区域内的应急救援和群众疏散、安置及善后工作,并提供相应后勤保障。
(17)其他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2.3.4现场指挥部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事发地区县政府组织有关机构开设。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3预警预防
3.1预警级别与发布
3.1.1预警级别
按照铁路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本市铁路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红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持续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毁极其严重,可能对大范围内的铁路交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10万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Ⅰ级(红色)预警。
(2)Ⅱ级(橙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持续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毁严重,可能对较大范围内的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导致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5万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Ⅱ级(橙色)预警。
(3)Ⅲ级(黄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坏,可能对部分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1000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Ⅲ级(黄色)预警。
(4)Ⅳ级(蓝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短暂影响,或部分铁路设施损坏,可能对较小范围内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造成少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部分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Ⅳ级(蓝色)预警。
3.1.2预警信息发布
(1)Ⅰ级(红色)预警信息,由上海铁路局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并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2)Ⅱ级(橙色)及以下预警信息,由上海铁路局视情发布,并报市政府。
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电台、电视、报刊和通信、信息网络以及各铁路站点显示屏、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发布、调整和解除。
3.1.3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预警信息的发布或授权发布部门机构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其中,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3.2预警响应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有关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上海铁路局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调配机车车辆和组织迂回运输,必要时向铁道部请求,提出调配机车车辆和组织迂回运输方案。
(2)上海铁路局通过相关网站、热线电话、铁路站点显示屏以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铁路班次调整信息,提醒延误车次的乘客暂缓前往铁路站点。
(3)可能发生大面积旅客滞留时,上海铁路局要开辟临时候车场所,疏导旅客有序等候;必要时,闸北、徐汇等有铁路站点的区要做好开辟临时安置场所准备,并落实广播信息发布和必要的物资保障准备。
(4)交通港口部门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调集充足的交通运输工具,做好人员疏散、转运准备。
(5)公安、消防、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要备勤待命,做好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控制火灾爆炸和可能发生的疫情等衍生事故准备,并视情动员后备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4.1.1建立健全本市铁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体系。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各级铁路运营单位(部门)要及时报告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局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应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相关区县政府。
有关单位、社区和市民发现铁路交通事故,应及时通过“110”报警电话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警。
4.1.2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和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及有关主管单位接到铁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一旦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等有关部门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市委办公厅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办公厅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同时,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报告。
4.1.3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建立铁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协调渠道,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4.2先期处置
4.2.1一旦发生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及有关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核实,通过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在处置过程中,上海铁路局负责收集、汇总事故有关信息,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研判,确定铁路交通事故等级,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上报。
4.2.2铁路运营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伍和资源,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处置铁路交通事故。
4.2.3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要在保护好事发现场的同时,及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本市铁路交通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1)Ⅰ、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启动Ⅰ、Ⅱ级响应。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市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应急力量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处置情况,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要求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报告。
(2)Ⅲ、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和一般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会同市应急联动中心决定响应等级,启动Ⅲ、Ⅳ级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以赴,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应急处置情况应及时上报市政府。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报告。
4.3.2响应等级调整
各类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当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
4.3.3各类铁路交通事故铁路等部门的响应行动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负责成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相关应急预案实施现场处置。一旦发生重特大铁路事故,市政府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参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应急处置。
(1)行车事故及相撞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发生铁路行车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担任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局应急指挥中心。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设行车组织组、现场指挥组、事故救援组、设备抢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理组等。
①各铁路运营单位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等级和实际需要集结应急队伍,调动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落实上海铁路局现场指挥组的处置措施。
②上海铁路局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指挥组请求,负责调集局管内救援力量、设备、器材和物资支援现场应急救援,或联系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相关铁路局和事发地区县政府予以支援。
③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公安、消防、卫生等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现场,维持秩序、抢救伤病人员,控制火灾爆炸和可能发生的疫情等衍生事故。必要时,及时调用大型机械配合抢修。
(2)铁路火灾事故
①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火灾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担任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公安局,具体负责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协调指挥工作。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视情设置现场指挥、灭火救援、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宣传报道、治安保卫等应急小组。有关人员各司其职,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②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消防部门负责及时支援灭火工作;公安、卫生等应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负责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
(3)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①发生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局货运处。
②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安监、民防等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现场,会同铁路部门划定隔离区域,测定危险等级,并负责处置;市公安、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搞好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引发火灾爆炸的,市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灭火抑爆;必要时,事发地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周边人员疏散。
(4)铁路大面积列车晚点和旅客滞留
①发生铁路大面积晚点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车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及非正常情况下行车处置办法》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按照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求增派警力维护车站秩序等工作。上海铁路局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运输中断及列车大面积晚点的时间、旅客列车对数、滞留旅客数量和后续列车信息等。
②由上海铁路局根据某一方向运输中断及列车大面积晚点的时间、旅客列车对数、滞留旅客数量等情况,结合全局运输资源现状,制订并组织实施运输组织、客运组织应急方案。市交通港口局要协助做好地面公交和其它市内交通运输工具的保障。
③发生大面积旅客滞留时,上海铁路局和闸北、徐汇、松江等区县政府要及时开辟临时安置场所,落实必要的物资保障;上海铁路局要及时疏导旅客前往临时安置点,并在临时安置点及时发布列车运行信息;交通港口部门要调集充足的交通运输工具,搞好人员转移疏散;必要时,公安、卫生等单位专业人员进入旅客滞留、安置地点,维持秩序、开展卫生防疫等工作。
(5)其他铁路交通事故(件)
铁路受破坏性地震影响,按照《上海铁路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防台防汛按照《上海铁路局防洪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地质灾害按照《上海铁路局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处置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4.4新闻发布
4.4.1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市政府新闻办根据需要,派员参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现场媒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4.4.2铁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由市政府新闻办协同上海铁路局按照规定统一向社会发布。
4.5应急结束
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上海铁路局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较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由上海铁路局自行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现场清理
5.1.1上海铁路局在控制事故态势后,做好现场勘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5.1.2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单位负责案件调查后的现场清理,因铁路交通事故导致建筑物倒塌、气体泄漏、水管爆裂、断电漏电、环境污染等,要立即通知建筑、供气、供水、供电、环保等主管部门到场处置。
5.1.3市卫生局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与疫情监测等。
5.2善后处置
5.2.1铁路交通事故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和民政等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
5.2.2上海铁路局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铁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损程度,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掌握开展应急处置的情况并报上级部门。
5.3事故调查
5.3.1事故发生后,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及时、准确地对事故调查取证、原因分析、定性定责和调查分析材料的汇总。开展事故调查,确定事故的损失、性质和责任。同时,由事故调查组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当事单位分析事故教训,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建议,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
5.3.2本市相关部门、单位和上海铁路局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本市相关电信企业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上海铁路局要进一步优化和加强以铁路公安、医疗、行车救援、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队伍,建立并强化与属地公安、卫生、消防、民防、通信、供电、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等应急队伍的联络机制,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提供队伍保障。
6.3交通运输保障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交通港口局负责组织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做好应急交通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卫生部门根据“分级救治”原则,负责现场抢救、院前急救和后续救治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现场救护。
6.5治安维护
6.5.1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预案措施。
6.5.2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铁路警力、属地警力、民防部门、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秩序,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疏散附近群众,并加强重要场所、目标和设施的警卫。
6.5.3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处置中的治安保障,武警上海市总队予以协助配合,并负责相关内卫工作;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搞好属地治安保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
6.6经费保障
上海铁路局应将应急管理费用纳入成本,确保应急经费保障。
6.7技术保障
6.7.1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要建立铁路交通事故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开发、研制和配备地理信息系统(GIS)、卫星定位系统(GPS)和无线现场实况转播等先进技术装备。同时,可根据需要使用世博会已配备的安全信息定位协作指挥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突发事件现场情况汇集、现场应急处置人员调配、协作处置单位信息共享、现场应急备份调频广播调度。
6.7.2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设立铁路交通事故专家组,对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防范对策进行科学论证,并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市安全监管局、市建设交通委等部门派出专家,指导、协助开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
7监督管理
7.1宣传教育
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全面开展铁路内外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提高铁路职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练
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要按照应急救援要求,有计划地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各职能部门要组织相应的专项应急演练,并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队伍的训练,定期开展演练,特别是着眼世博会等重大活动,进一步提高实战演练频率和水平,强化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4奖惩
在铁路交通事故防范、预警和处置工作中,由相关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未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管理
7.5.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负责组织编制与解释,报市政府审定,并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7.5.2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报市应急办审核。
7.5.3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组织实施。
事故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本市各类燃气事故,提高本市应对燃气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燃气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有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城镇燃气(含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事故的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称燃气事故,是指燃气在输配、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以及因其他突发事件衍生的燃气事故。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应对,以人为本、快速处置。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重大、特大燃气事故发生后,视情成立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和事发地所在区政府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就近开设。
2.4职能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燃气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本市处置燃气事故的责任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协助事发地区政府及街镇处置一般和较大燃气事故,协同市应急联动中心对燃气事故实施先期处置,负责组织实施后续专业应急处置。
(2)动态掌握燃气行业运行情况,及时组织收集、研判、报告、通报燃气事故预警信息。
(3)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4)组织编制本市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区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5)协调燃气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6)指导相关单位对受损的燃气设施进行检查、评估、修复和善后协调工作等。
市燃气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本市燃气行业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2.5专家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组建处置燃气事故专家咨询组,为处置燃气事故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3监测预警
3.1预防监测
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燃气企业、重点用户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合理运用燃气事故统计、燃气设施运行数据库和燃气设施动态化管理系统及其他技术手段,做好燃气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测和风险评估。
在发生气象灾害、冬季保高峰供应和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燃气行业相关单位应当加强燃气运行状态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3.2预警级别
按照燃气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本市燃气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2.1蓝色预警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发布蓝色预警:
(1)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对本市燃气供应和管网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
(2)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可能造成3000户以上居民用户燃气中断供应的;
(3)因各种原因造成气源保障出现一般问题,实际保障量低于最高计划量95%,且无法在72小时内解决的。
3.2.2黄色预警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发布黄色预警:
(1)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对本市燃气供应和管网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
(2)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可能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用户燃气中断供应的;
(3)因各种原因造成气源保障出现较重问题,实际保障量低于最高计划量90%,且无法在72小时内解决的。
3.2.3橙色预警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发布橙色预警:
(1)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对本市燃气供应和管网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
(2)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可能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用户燃气中断供应的;
(3)因各种原因造成气源保障出现严重问题,实际保障量低于最高计划量85%,且无法在72小时内解决的。
3.2.4红色预警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发布红色预警:
(1)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对本市燃气供应和管网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
(2)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可能造成10万户以上居民用户燃气中断供应的;
(3)因各种原因造成气源保障出现特别严重问题,实际保障量低于最高计划量80%,且无法在72小时内解决的。
3.3预警信息发布
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依托现有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发布。预警级别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重要的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3.4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应急联动中心、有关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有燃气泄漏或者爆炸等险兆的,采取临时停气措施。
(2)组织有关应急处置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动员后备人员。
(3)必要时,做好相关区域内人员疏散准备。
(4)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及设备。
(5)加强燃气调度和供气压力调节,保障供气安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一旦发生燃气事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通过“110”报警或者本区域燃气应急电话等报告。燃气行业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燃气管理处报告。
4.1.2相关部门和单位接报燃气事故后,应当及时相互通报。燃气事故发生后,要在半小时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特大燃气事故或特殊情况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
4.1.3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市行政辖区的态势,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当依托与毗邻省市的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及时向毗邻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通报。
4.2分级响应
4.2.1本市燃气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事故。当燃气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4.2.2一般和较大燃气事故发生后,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街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公安等部门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4.2.3重大和特大燃气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并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相关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街镇、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等单位立即调动相关应急队伍和力量,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4.3应急处置
4.3.1燃气事故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和所在社区应当在判定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必要的人员疏散和自救互救行动,采取应急措施排除故障,防止事态扩大。市应急联动中心应当立即指挥调度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抢险救援,实施先期处置,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关联动单位应当按照指令,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地开展联动处置。处置过程中,市应急联动中心要实时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并进行综合研判及上报。
4.3.2涉及人员生命救助的燃气事故救援,现场救援指挥长由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现场最高指挥员担任。无人员伤亡或者人员生命救助结束后,现场指挥长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指挥实施专业处置。根据属地响应原则,由相关区视情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对属地第一时间应急响应实施统一指挥,总指挥由事发地所在区领导担任,或者由区领导确定。现场处置措施如下:
(1)事发地所在区公安机关立即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场所封闭、隔离、限制使用及周边防火、防静电等措施,维持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2)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应急力量迅速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和切断危险链。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3)及时清除、转移事故区域的车辆,组织抢修被损坏的燃气设施,根据专家意见,实施修复等工程措施。
(4)燃气企业及时判断可能引发停气的时间、区域和涉及用户数,按照指令制定相应的停气、调度和临时供气方案,力争事故处置与恢复供气同时进行。
(5)必要时,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周边群众,并搞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4.4人员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落实抢险和控制事态发展的安全措施,严格操作规程,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和事态扩大。
4.5信息发布
4.5.1一般、较大燃气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或者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
4.5.2重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供发布口径。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事故责任单位、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要及时做好受伤人员救治、救济救助、家属安抚、保险理赔及现场清理、设施修复等善后工作。
5.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监、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和单位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受损程度、责任及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核实与评估。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强化燃气事故专业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配备相应的专业施工设备,积极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演练。
6.2交通运输保障
燃气事故发生后,由公安部门及时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及时组织相应的交通运输工具,满足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需要。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或者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3装备物资保障
进一步加强燃气事故专业处置装备和物资保障工作,完善信息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储备点和调度规则等。
6.4通信保障
由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处置燃气事故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6.5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执行,并根据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7预案管理
7.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解释。
7.2预案修订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7.3预案报备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将本预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本预案定位为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市处置燃气突发事故的行动依据。各区政府和本市相关部门、单位可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关配套实施方案,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并抄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备案。
7.4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事故应急预案15
一、中心校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区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司衍福
副组长:肖淑敏李承俊
成员:张维斌翟所水王业华翟所文王开忠翟乃舜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5080034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学校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中心校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中心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l、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l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中心校。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体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偎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中心校,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
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lO、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中心校、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中心校、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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