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州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中心学校所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
1。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加强宣传,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迅速判明性质,并且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2。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即按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体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机时刻,学校领导和教师,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中青年教师一定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英勇顽强,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开展救援工作。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担任办公室主任:13xxx2,xxx担任办公室副主任:13xxxx。
根据地震发生的具体情况,由组长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所属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资,所属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机构
乡中心学校是乡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承办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具体工作。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处理地震的后勤保障工作,中心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完全小学教导主任、幼儿园副园长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完全小学、幼儿园要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园)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导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行动的实施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各校(园)在每年春季开校初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2次以上的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的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全体教职工应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及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且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二)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且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且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且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2
一、背景介绍
自然灾害是农业生产中无法避免的重要因素之一,它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十分巨大。为了有效应对农业自然灾害,保障农产品的生产安全和农民的利益,制定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预案目标
1.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效率;
2.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和农民的损失;3.快速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供应。
三、应急预案措施
1.建立监测系统:建立农业气象监测系统,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准确预测自然灾害的发生,并通过预警通知农民做好准备工作。 2.建立救灾机构:成立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救灾力量,及时投入抢险救灾行动。
3.资源调度:根据自然灾害的情况,合理调度救灾资源和物资,确保应急救灾工作的正常进行。
4.农田防护:加强农田的防护工作,修筑沟渠,加固堤坝,确保灾情扩散的风险最小化。
5.农产品保护:建立农产品保护基地,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存储中的农产品,以免受到暴雨、干旱等灾害的破坏。
6.快速恢复:灾后要立即启动恢复农业生产的工作,搭建临时设施,提供种子和农资支持,以保证农民能够迅速恢复生产。
四、应急预案执行与评估
1.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升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执行。
2.资料整理:将每次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过程及效果进行详细记录,形成经验总结,为以后的应急工作提供参考。
3.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
1.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宣传自然灾害的危害性及防范措施,提高农民的自我防灾意识和应对能力。
2.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农民参加相关培训课程,提高他们对应急预案的理解和掌握,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以上是一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当然,具体的预案内容需要根据不同的农业自然灾害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通过科学的灾害预警、快速有效的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自然灾害给农民和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确保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六、资源调度与救灾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资源调度与救灾工作。应急救灾指挥部应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确保救援人员、物资、设备的及时调拨和投入。救灾工作应按照紧急程度和灾害范围进行分级,根据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源调度方案。
在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救援人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灾区,进行抢救和救助工作。其中,重点应给予人员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的保护,如提供食品、饮水、疫病防控等。救援人员应根据情况及时组织疏散和转移,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
物资方面,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救灾工作应包括衣、食、住、行的全部需求。预案中应明确各类物资的储备和调拨责任单位,确保物资及时到位。同时,为保证物资供应的稳定,应建立物资储备库,定期更新物资储备,确保救灾需要的物资能够随时调度。
设备方面,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应考虑到救援工作所需的各种设备,如挖掘机、泵站、发电机等。这些设备能够提高救援效率,加快抗灾救援进程,减少损失。预案中应明确设备的调拨和使用部门,并进行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能够在灾害发生时立即投入使用。
七、快速恢复农业生产
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保障农业生产的快速恢复。在灾害发生后,必须迅速采取措施恢复农业生产,以确保农民的生计和市场供应的稳定。以下为常见灾害的相应应对措施:
1.干旱灾害:加强水资源的调配与管理,合理使用灌溉水,提高抗旱能力。优选耐旱品种,在干旱期合理安排播种时间,选择合适的灌溉方式,提高土壤保水能力。
2.暴雨洪涝:及时疏通排水系统,加强堤坝修建和加固,提高抗洪能力。加强稻田管理,合理排水,适时转移种植结构,减少洪涝灾害的农业损失。
3.冻害:采取覆盖物可扩展遮阳网、卷采覆土等抗冻技术措施。规范管理温室大棚,加强保温措施,提高温室大棚的抗寒能力。
4.病虫害:加强病虫害防控措施,提高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和控制病虫害。合理施肥和排水,提高作物的抗病虫能力。
上述措施只是应急预案中的一部分,针对不同的自然灾害,还需要灵活调整和补充相应的措施。关键是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迅速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供应。
八、应急预案执行与评估
为了确保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必须定期进行执行和评估。执行阶段应按照预案的规定行动,并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机制。
执行过程中应进行记录,包括救援人员、物资、设备的投入情况,救灾效果等。同时,应做好应急工作的日志,记录应急措施的实施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反馈,以及处理结果等。
评估阶段是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综合评估。通过收集各方面的信息、汇总数据、调查受灾情况等,对应急方案的执行效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及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
通过对预案的反复执行与评估,不断完善预案的内容和流程,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效率,以有效应对农业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和农业生产的损失。
九、宣传与培训
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效果取决于执行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因此,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包括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向公众广泛宣传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知识,提高农民的自我防灾意识和应对能力。
同时,定期组织农民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预案的基本原理、应急措施和操作方法等,为农民提供科学合理的抗灾指导,增强他们的自救互救能力。
总之,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是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和有效的配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农民的生计和社会农业的持续发展。同时,通过持续改进和评估,不断完善预案,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民和社会的共同利益。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3
为了使物业所管辖区域在自然灾害来临时作好各种预防工作,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a. 检查应急应用工具并确定其性能良好;
b. 检查急救箱,确定各项基本药物齐备;
c. 将紧急应用电话表张贴物业明显的地方;
d. 提醒业户搬离放在窗台及花架上的花盆及各类杂物;
e. 天台沟渠、地漏的清扫工作,要落实到人;
f. 搬离放在围墙顶及其他高处的各类物件;将安装在挡风处的灯罩、知识牌等绑好或移走;检查天台、平台下过道及各处水渠,确保其畅通;
g. 紧闭所有门窗、电梯机房及垃圾房等处的门窗,还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h. 加固所有树木或用绳索捆好,将盆栽花卉移至低处或隐蔽角落;
i. 留意媒体有关热带风暴进展的'消息,及时将最新风暴信息张贴物业宣传栏或适当的地方以便业户了解风暴的进展;
j. 遇八级以上热带风暴/台风时,非当班人员须与监控中心或本部门主管联络,听候指示;
k. 员工为本身安全应避免逗留在空旷地方,如须执行紧急任务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l. 如风暴储蓄昼夜不停,员工需轮流值班,无论任何事后管理处都应有值班员接听电话;
m. 风暴来临时,当值、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勤巡逻,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现场督导工作,真正做到“三个关键”:在关键的时候,出现在关键的地方,解决关键的问题。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协调配合作用;
n. 热带风风暴/台风警报解除后,管理处应即时进行检查及填报风暴损毁报告,保洁人员迅速清理由风暴所造成垃圾淤塞的渠道。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4
1 应急处理措施
1.1 当遇到不影响正常生产的自然灾害(轻微地震、扬沙)时,组织人员坚持生产.当遇到特殊的自然灾害(地震)应组织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1.2 灾后进行检查,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构筑物设立警戒线,派专人监督,防止人员进入,发生危险.
1.3 遇到影响生产或危害生命的.自然灾害时,如果时间允许,可按照紧急停工处理并切断电源.时间不允许时,人员应立即撤离。
1.4 组织车间现场人员撤离,撤离时要向开阔地带跑。
1.5 待灾害过后,组织救灾工作.
1.6灾害时应服从厂应急抢险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执行厂级应急计划。
2 防洪、抗震、防破坏及防沙尘暴应急措施
2.1 防洪应急处理措施
2.1.1应急处理措施
a) 当洪水不大时,班组进行抢险、用沙袋等堵住操作室、泵房门口,等水易流进的通道,防止水流进电缆沟。
b) 当洪水时较大时,联系调度,申请停工, 按操作规程紧急停工处理。并切断各处电源,防止事态扩大.
c) 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向地势高的地方撤退。
d)待灾害过后,组织救灾工作,按操作规程正常开工的方法开工。
2.2 抗震应急处理措施
2.2.1应急处理措施
a) 当遇到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地震时,组织人员坚持生产。
b) 震后进行检查,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构筑物设立警戒线,派专人监督,防止人员进入,发生危险。
c) 遇到大地震时,可按照紧急停工处理并切断电源,切断进料,尽可能避免油品外泄。
d) 无法对装置进行有效控制时,值班干部组织车间现场人员撤离,撤离时要向安全地带跑。
e) 待灾害过后,组织救灾工作,按操作规程正常开工的方法开工。
f) 抗震过程中,若不严重影响装置生产,而只出现小面积的容器和管线的泄漏时,对环境的影响执行环境管理与作业规程管线,容器,密封点泄漏的处理。
2.3 防破坏应急处理措施
2.3.1 应急处理措施
a)车间各岗位人员要坚持“一岗两责” 遇到紧急情况不慌乱。
b) 一边坚持安全生产,一边团结起来与破坏分子斗争。
c) 同时安排专人报警并按联络报警程序进行联络。
d) 若无法控制局面,按紧急停工处理。
2.4 防沙尘暴应急处理措施
2.1 按停电处理。
2.2 若出现管线设备泄漏着火,执行环境管理与作业规程中着火,爆炸的处理方法。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5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灾救灾工作,保障我公司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八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当本公司所在地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台风、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一、防灾救灾工作指导思想
防灾救灾工作,以减轻公司与员工的财产损失和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为目标.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反应迅速、协同合作”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部门协同的方针,本着以防灾为主、救助为辅的防灾工作思想,确保“少损失、不损失”的防灾工作目标。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防灾救灾工作指挥部,常务副总任总指挥,副总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防灾救灾行动小组负责日常的防范和救灾时的第一梯队。
2、班组长以上(含班组长)的管理人员、非生产员工为抗灾救灾的第二梯队。
3、全体的车间员工为抗灾救灾的第三梯队.
三、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职责
(一)、指挥部职能
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日常防灾值班和安全检查,监督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二)、指挥部人员分工:
1、总指挥: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成员:协助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进行救援、警戒、治安保卫、疏散等工作.
总经理助理: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机指令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生产部主任: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设备科长:负责日常水、电、气、生产设备使用安全检查,事故后水、电、气、设备使用的恢复工作。
保安组长:负责救援、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质量管理部主任: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办公室主任: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行政助理:做好灾害信息的收集工作。
采购部主任: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及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驾驶员及职能部门员工: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三)、救援专业组的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组,是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的救援及处置,其任务分工如下:
1、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工会、财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共5人。
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2、治安组:由办公室后勤人员组成,共5人。
负责人:保安组长,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
3、消防组:16人。
负责人:保安组长,担负救援、洗消和抢救伤员任务。
4、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科、工艺科、设计科、生产部、售后人员组成,共10人.
负责人:设备科长,担负抢险抢修指挥协调。
5、医疗救护组:由生产与后勤人员组成,共8人。
负责人:生产部主任助理,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6、物资供应队:采购部,共2人。
负责人:采购部主管,担负伤员生活必需品和抢救物资的供应任务.四、预警启动条件
1、接到政府部门的防灾救灾通知.
2、生产车间、仓库、宿舍或办公区域发生火灾,火情由点及面,并且依靠个人已经无法扑灭。
3、地震发生,出现剧烈晃动,持续时间达到5秒及以上.
4、暴雨持续,并且降雨量达到50毫米,排水管出现淤积。
5、连续暴雪,已经出现10厘米雪量淤积。
6、其它防灾救灾工作指挥组决定应启动预警的。
五、应急准备
1、宣传自然灾害知识,自然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既要做到普及,又不能引起误解。事关公司发展,与公司人员以及财产息息相关,所以做好排险救灾工作责无旁贷。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责任感。同时做好公司内各建筑和各项生活设施、设备防洪、防震、防火灾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必要时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设备科、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公司内部建筑物、电线、水管、下水道等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增加公司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每年组织1次自然灾害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六、灾情信息管理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需求。
2、公司应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3、严格执行公司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自然灾害情况。
七、应急响应
灾害发生后,各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员工和财产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员工生命和财产损失。
八、恢复重建
灾后,防灾救灾工作指挥部组织核查灾情,开展灾情评估,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向上级进行汇报。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公司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九、抢险救灾物资的管理
1、抢险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2、仓库应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设立专账,定期清点.
3、抢险救灾物资不准挪为它用,确需挪用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及时给予补充和登记说明。
九、对外沟通与协作
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自然灾害救助交流,借鉴其他单位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公司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十、奖励与责任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公司联合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预案实施后,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总经理批准.
3、每年5月下旬在台风、暴雨等来临之前,由办公室根据公司人员现状调整当年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各抢险小组成员名单,并公布联系方式。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6
中学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学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各种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全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恶劣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大雾、严寒、高温等自然灾害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中学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
小组办公室,负责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2、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3、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实施恶劣天气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救援,统一调配救援人员;
3、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1、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2、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善后工作;
3、处理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六、等级确认与划分
4、Ⅰ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5、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可能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6、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可能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各单位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二)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的统一部署下,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受灾地区的在当地的领导下,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受灾地区的应密切配合灾区收集灾情数据,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区。
2、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3、在当地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学根据受灾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要迅速向中心学校、区报告灾情;区根据灾情情况汇总、分析后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提出自然灾害趋势评估和应急工作意见与建议,报区委、区和市。
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单位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理。
学校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4、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Ⅲ级事件发生后,受灾地区的各单位负责收集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各单位在当地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
七、相关要求
1、当雾、雪、暴雨、大风、扬沙、严寒、高温等恶劣天气发生前和出现时,要组织有关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校舍、用电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
2、要加强恶劣天气期间值班,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每一时段均安排教师在校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要针对恶劣天气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
4、并通过学生向其家长通报。在恶劣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学校可以先期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同时向区汇报。
5、各学校要特别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加强对车辆所有人、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教育,制定恶劣天气下的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演练,要求车辆所有人冰雪天气下配备防滑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延缓接送、停止接送等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6、恶劣天气过后,要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在危险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部位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7、落实责任追究制,单位领导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7
一、领导机构
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和市武装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队主要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主要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等有关单位。市应急委下设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灾害工作预警信息的收集、传达、上报和应急工作。
二、灾前预防的各项准备工作
(1)根据平顶山市政府的预警信息,应急委已下达了关于做好恶劣天气预防工作的通知,责成各单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各自的职责抓紧时间准备各类应急物资。
(2)市气象局做好天气预测预警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公室。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民政局要备足抗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及时发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资,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4)教育局要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5)交通局要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吃饭、饮水、保暖、医疗等服务工作。
(6)卫生局要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等情况,做好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7)商务局和市场发展中心要组织好市场供应,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应急储备,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物资供应。
(8)发改委、物价局要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给。
(9)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采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运输局要合理配置资源,突出恶劣天气的疏导,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够警力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10)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11)安监局要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坚决杜绝违规违法生产;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管理;加大对特殊场所的安全检查。
(12)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大巡线检查力度,确保畅通无阻。
(1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业局要严密防范大风降温和强雪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及时采取小麦增温保墒措施,做好保温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家牧业灾害损失。
(14)各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紧急情况下要亲临一线,现场指挥,把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单位要挑选精兵强将,随时待命,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三、预测预警信息收集及信息的发布
气象局对近期天气情况及时进行监测预报,根据等级不同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办综合分析汇总后上报主要领导,并根据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组织人员入户进行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灾前的各项工作,有效地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四、预防措施
(1)指挥、协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应急处置力量进入应急状态,调集、征用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2)根据事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好启动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
(3)划定警戒区域并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4)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和部门给予支援。
五、应急对策
境内发生大风和强降雪天气后,市应急办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意见报市应急委,必要时同时上报常务副市长、市长以及其他领导。市应急委综合市应急办、各单位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对策:
(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有关单位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促。
(3)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和预备役给予支援。
(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赴事发地,靠前指挥。必要时,市长亲临一线指挥。
(5)批准启动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开始动作。未设立专应急指挥机构的,由市应急委或分管副市长负责组织指挥,必要时可成立临时应急指挥机构。
(6)及时向平顶山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平顶山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担任指挥长的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应迅速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组织相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六、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工作实行市、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三级联动,参加应急处置的单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自觉按受统一指挥调遣,积极展开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由市应急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有关情况和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协助现场指挥部领导协调各项处置工作。
(2)抢险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农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求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3)医疗救护:由卫生、畜牧等部门负责,开展对人畜的救助。
(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确保运输畅通。
(5)人员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证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由市应急委员会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调集或征用国家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8)应急通信:由通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9)生活保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等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闻媒体报道:新闻媒体部门,适时向外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是向公众做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七、应急结束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可向市应急委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市应急委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终止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
八、后期处置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迅速对各辖区内受灾人员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和抚恤。
(3)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对征收或征用的房屋等应急物资和设备予以归还,不能及时归还或造成损坏的,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补偿。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做好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等工作。
(5)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救灾捐助工作和捐赠款物的分配、调拨。
(6)市应急办要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在突发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在处置中存在有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8
一、适用范围
本救灾应急预案适用于洪涝、滑坡、风灾等突发性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二、基本情况
古坪沟村辖3个村民小组,有102户310人。
三、启动条件
参照《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关于水旱灾害,泥石流、滑坡等恶劣自然灾害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岔沟村实际情况,村委会确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应急预案: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建筑倒塌;
3、需要或可能需要转移安置群众
四、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以村总支书记与副支书为主的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村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由村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委会副支书担任,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及各村民组长组成。
组长负责整个抗灾救灾工作,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救灾应急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副组长负责调度人力、财力进行抢险救灾,安置灾民;落实救灾物资发放,保证紧急情况下灾民的民宿需求,组织灾民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
成员负责协调副组长工作,具体做好包点及自然村报警、转移灾民等工作。
村民组长负责通知到户,并帮助无自救能力的灾民做好人员及财产的转移工作。
民兵营长、治保主任负责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五、应急准备
发生重大灾害救灾应急工作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灾情初期,个别自然村发生大灾时,灾害发生地村民组长及时上报灾情。
第二时期:当灾情进一步发展时,受灾范围逐步扩大,损失严重,半数自然村发生险情,应及时做好转移准备工作,向党委、政府详细报告灾情。
第三时期:特大灾害发生后进入紧急状态,此时,村委会应及时启动村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召开村生产救灾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全村灾情,研究对策,并报告乡政府,乡社会事务办公室,请求援助。
六、灾害预警和信息报送
加强与乡生产救灾指挥部的联动,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和重大险情预警机制。村两委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接受有关信息,并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报告上级应急有关部门,向所属区域发布灾害预告。
七、应急响应
(一)机构安排
灾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已有指挥机构条件,下设四个分组,现场指挥组、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基本生活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各分组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当接到灾情预警后,负责全村救灾工作组织领导,并及时掌握,通报灾情。
2、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全村力量,组织开展抢险救灾,解决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妥善安置和善后工作。
3、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
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负责按照预定方案组织青壮年对口帮扶五保户(含孤老人员)、重度残疾人、学校学生等弱势群体紧急转移安置。
4、基本生活保障组
基本生活保障组负责紧急转移人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饮用水和临时住所。
5、医疗救助组
医疗救助组负责紧急转移人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
(二)转移路线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1)需转移安置到乡镇避灾安置场所的,集中登记后,有交通工具的自行转移,到达后由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登记。无交通工具的由村委会集中乘车转移。
(2)需转移安置到村避灾安置场所的沿村内主要道路自行转移,到安置点后由负责人登记造册。
(3)分散到村民或朋友家中投亲靠友安置的,自行前往,但要保持与村委会负责人的联系。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因灾农作物损失情况统计表;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数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恢复重建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9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xx(法人、校长)
副组长:甘xx(副校长)左xx(教导主任)
组员:徐xx、刘xx、杨xx、杨xx、王xx、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在学校副校长办公室设办公室,由甘xx负责。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在县政府及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的各项工作;根据上级各个时期的工作形势,提出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的措施;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及时处理学校安全隐患;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报告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做好事件的调查和结案等工作。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通过从网上下载、图片宣传、班队会等进行防雷暴雨及其它相关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识别灾害险情,掌握避险技能。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雷电、暴雨、狂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寒冷、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及时通知雷暴雨情况信息,并公布最新的处理办法。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安全措施
1、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做好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在雷雨、狂风天气学生上学放学由家长接送。
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雷电、暴雨、狂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寒冷、地震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并及时通报学生家长,要求学生家长接送学生。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
5、各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如上课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上课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班主任迅速赶到各班组织学生有序撤离。课间休息时发生自然灾害,所有教师迅速组织自己附近的学生有序撤离,班主任教师迅速赶到各班组织学生有序撤离。其他教师迅速前往幼儿园帮助幼儿撤离。课间休息时发生地震灾害,所有教师迅速组织自己附近的学生有序撤离,班主任教师迅速赶到各班组织学生有序撤离。撤离秩序:二楼:一1班、一2班左楼道;三年级右楼道;三楼:二1班左楼道;二2班、四1班右楼道;四楼:四2班、右楼道;五1班、五2班左楼道。各楼层学生均按两路纵队有序下楼。一楼各年级迅速从教室前后门撤离教室,楼道值班教师迅速到各自值班楼道执勤。学校行政人员到各自值班地点执勤。教师楼道值班安排见各楼层楼道值班安排。
8、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9、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五、实施办法
1、发生自然灾害后,必须立即向“110”或“119”、“120”求救,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预防特大自然灾害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发生自然灾害时,在向上述部门报告的同时,必须迅速疏散人员,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
六、现场指挥及应急处理人员:
1、总指挥:吕xx(第一总指挥)甘xx(第二总指挥)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吕xx负责,如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甘xx负责。(二位总指挥不能同时不在校)
2、联络员:刘xx、杨xx
负责向县教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院等联系,通知学生家长。
3、秩序维护及应急处理: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10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浙农产发[2014]5号)《义乌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持续低温阴雨、持续高温干旱、突发性暴雨洪涝、台风、强热带风暴、风雹、冷冻和雪灾等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局成立农业抗灾救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抗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产业科、资源管理科、安全监管科、法制科、农村发展科、绿化造林科、畜牧兽医局、农业机械管理站、种子管理站、种苗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产业科,由局产业科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农林防汛防台抗旱的监督指导,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应急调用及安排,提供农业水旱灾害损失并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
(二)局抗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全市农业自然灾害信息收集、新闻宣传等工作;根据应急响应安排人员值班,负责采购应急抗灾物资。
局产业科:承担局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负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管理,督促决定事项落实;收集反映灾害预测预报信息,灾情统计上报,提出农业防灾减灾计划、建议;争取农业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
局资源管理科:组织指导灾损耕地复垦,湿地植被恢复等工作。
局安全监管科:负责督导农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局法制科:参与督促应急处置工作的执行。
局农村发展科:指导镇街针对农家乐发布灾害天气预警、落实防灾措施;了解掌握农家乐的灾情。
局绿化造林科:负责林地水土流失防治,指导绿化修复等工作;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防灾减灾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工作。
畜牧兽医局:负责制定畜牧业防灾抗灾应急技术措施;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地组织饲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指导灾后动物防疫,督导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措施;组织疫苗、消毒剂、防护用品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农村经营管理站: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防灾减灾工作。
农机管理站:负责农业机械、农机设施安全生产;配合做好农机人员参与抗灾救灾的督导工作。
种子管理站:负责制定农作物种子防灾抗灾应急措施;收集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组织救灾种子储备、调剂和调拨。
种苗站: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市林业作物的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提出灾前预防与灾后补救技术意见,指导开展林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三、建立预防预警机制
1.信息报送。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立即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农林部门报告。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立即上报。一时难以掌握详细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信息报送内容主要包括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机设备、农场设施及住房损毁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及对策措施等情况。
2.灾害预警。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组织发布预警:
(1)收到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灾害预测预报;
(2)接到热带气旋(台风)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信息;
(3)突发性雪灾冻害;
(4)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3.强化预防控制。指导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园区设施、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
4.做好抗灾防灾准备。指导完善不同类型灾害防控技术措施;指导发展避灾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和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
5.适时采取措施。根据灾害各时段要求,指导防御措施。热带气旋(台风)登陆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根据不同的`灾害种类,建议政府并协助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和防雹作业。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农业自然灾害根据其严重性和损害程度,分为Ⅰ、Ⅱ、Ⅲ三级灾害。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I级:
(1)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全市当季播种面积40%以上。
(2)特殊情况下需作为特别重大灾害对待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Ⅱ级:
(1)造成或可能造成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市当季播种面积30%左右。
(2)一个或多个镇(街)农作物成灾面积占该镇(街)当季播种面积的40%左右的。
(3)特殊情况下需作为重大灾害对待的。
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Ⅲ级:
(1)一个镇(街)农作物成灾面积占该镇(街)当季播种面积的30%的。
(2)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安排成员单位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级启动应急响应。
1.I级
(1)召开局抗灾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部署应急工作;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农业厅;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组织协调。
(2)监视灾情动态,及时统计上报灾害损失。监督指导农业抢险救灾工作。
(3)参与研究支持灾区生产恢复意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
(4)请示上级农业部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种子。
(5)监督各级落实农业救灾应急措施和救灾资金、物资等。
2.Ⅱ级
(1)召开局抗灾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安排应急工作。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市有关部门。
(2)监视灾情动态,及时统计上报灾害损失。监督指导农业抢险救灾工作。
(3)参与研究支持灾区生产恢复意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
(4)根据要求请示上级农业部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种子。
(5)监督各镇(街)落实农业救灾应急措施情况和救灾资金、物资的情况。
3.Ⅲ级
由局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灾情会商,加强灾情调度和救灾指导。将情况报告局抗灾领导小组,通报市有关部门和局抗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应急结束。灾害应急处置结束时,由局抗灾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进入常态管理。
五、善后工作
(一)善后处置。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指导抢修损毁耕地和农业基础设施,帮助灾后恢复生产。
(二)协调救助。协调区域间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及时补充种子储备。协助做好对农业损失的保险赔付。
(三)灾情评估。总结分析灾害预防处置工作,肯定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和落实改进意见。
六、应急保障
根据突发事件资金管理规定,争取将农业灾害应急处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好农业抗灾救灾种子储备。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建立完善内部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对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11
一、目的
为正确、快速、高效地处置地震、气象等灾害引起的燃气设施较大范围损坏或燃气供应重要设施设备损坏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地质等灾害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发挥燃气公司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社会责任,特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置因地震、泥石流、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洪水等灾害以及其它不可预见地质、气象灾害造成的燃气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或重要设施、设备损坏事件。
三、灾害事件分级
按国家自然灾害分级标准及自然灾害对燃气管网、燃气输配设施的破坏程度,将自然灾害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Ⅱ级(重大自然灾害)、Ⅲ级(较大自然灾害)、Ⅳ级(一般自然灾害)。
3.1 Ⅰ级事件
因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Ⅰ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为燃气供应大面积停气事件的;
(3)造成公司员工3人及以上人员死亡的;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Ⅰ级事件状态的。
3.2 Ⅱ级事件
因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Ⅱ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重大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为燃气供应1000以上用户停气事件;。
(3)造成公司1-2人死亡,或4-6人重伤以上。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Ⅱ级事件状态的。
3.3 Ⅲ级事件
因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Ⅲ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较大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造成100-1000用户停气事件的。
(3)造成公司2-3人重伤,6-8人轻伤。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Ⅲ级事件状态的。
3.4 Ⅳ级事件
因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Ⅳ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一般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为造成10-100用户停气事件的。
(3)造成公司1人重伤,或3-5人轻伤。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Ⅵ级事件状态的。
四、组织与职责
4.1总指挥:各成员企业总经理
职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刻达到现场,负责事故现场抢险的总指挥,在重大问题上做出决策。
4.2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亲自到现场指导抢险抢修,在抢险现场设立现场指挥中心,组织制定事故维修方案,控制事故蔓延,并调查事故的起因与责任。
4.3现场技术组:安技部经理任组长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亲自到现场指导抢险抢修,负责组织制定事故抢修方案,解决抢险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并协助公司领导调查事故的起因与责任。
4.4现场抢修组:管网部经理任组长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亲自带领抢险人员到现场进行抢险抢修,并负责事故现场抢修完毕后的恢复工作,并参与调查事故的起因与责任。 4.5协调小组:综合部经理任组长
职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赶赴事故现场,协助现场指挥进行抢险配合工作,负责协调外界社会力量救援及现场控制。
五、预防与预警
5.1风险监测
(1)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了解地震活动趋势,制订应对方案;
(2)定期对处于地震带的燃气管网设备、输配场站等重要设施、场所进行检查,制定并实施防震加固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5.2报告程序
(1)公司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通知后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发布预警信息。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上报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或收到政府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自然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5.3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预警分级
根据地震地质等灾害的级别以及灾害对燃气管网设施、燃气输配设施可能造成的损坏程度,将地震地质灾情预警状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A、Ⅰ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7.0级及以上地震和特大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Ⅰ级预警状态。
B、Ⅱ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5—7.0级地震和大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Ⅱ级预警状态。
C、Ⅲ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0—6.5级地震和中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Ⅲ级预警状态。
D、Ⅳ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5.0—6.0级地震和小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Ⅳ级预警状态。
(2)预警发布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自然灾害预警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自然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3)预警行动
发布自然灾害Ⅰ、II、Ⅲ级、Ⅳ级级预警信息后,应开展以下工作:
A、公司做好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公室准备。
B、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C、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组织落实各项确保人身、燃气输配安全及灾后救灾应急救援措施。
D、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抢修和医疗救护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交通运输等准备工作,合理安排燃气输配调度运行方式、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E、有关职能部门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4)预警结束
在地震地质预报原发布机关做出撤销的`决定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六、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预警的分级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针对预警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响应、分层负责”的原则将地震地质应急响应分为两级。
I级响应:应对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事件,公司启动I级响应,统一领导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Ⅱ级响应:应对应对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预警,公司启动II级响应,统一领导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和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准备工作。 6.2响应程序
(1)I级应急响应
A、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I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事件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B、响应启动:公司接到各职能部门上报的主管部门自然灾害事件、接到对外公开热线上报的自然灾害事件或政府部门宣布发生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后,立即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事件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公司地震地质I级应急响应。
C、响应行动
C.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召开应急会议,迅速组建公司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并派出前线指挥人员。启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组建前线应急指挥部,监督、指导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工作。
C.2地震地质等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与上级主管单位、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协助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C.3各应急处置小组及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C.4由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汇总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
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信息报告。
C.5上级主管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将指挥权交接给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并配合一同进行灾难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A、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I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预警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B、响应启动:公司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xx市政府报告的xx市启动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后,应立即立即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公司地震地质II级应急响应。
C、响应行动: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参照预警程序执行。
6.3应急处置
6.3.1先期处置
自然灾害发生后,公司及职能部门应按预先制定的疏散方案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对可以隔离的危险源采取紧急处置,对可以抢救的物质进行抢救,采取尽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收集受灾情况并按规定上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A、立即组织职工疏散,尽最大能力组织或通知职工家属疏散;
B、特殊岗位职工妥善安排自身工作后疏散,对确因工作需要无法离开危险区的职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C、及时调整燃气输配运行方式,隔离故障区域;
D、主动与政府联系沟通,完成相关工作。
E、初步收集受损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6.3.2应急处置
(1)Ⅰ级响应
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公司各部门按照处置原则和部门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A、防止发生系统崩溃和瓦解,保证燃气主管网安全;
B、及时调整燃气输配运行方式,隔离故障区域,调配应急气源等;
C、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D、组织应急物资供应,协调应急物资运输畅通,组织医疗救护、应急抢修和应急供气队伍,配备药品及医疗器械、抢修工器具、特种作业设备、应急供电设备、车辆及所需油料,在安全地点待命;
E、可靠储存保护各种业务数据;
F、储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及其他生活用品;
G、做好重要用户的应急供气工作,优先保障各级救灾指挥部、医院等关系抢险救援和国计民生的特殊用户的安全供气;
H、组织开展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I、组织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J、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工作;
K、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支援。
(2)Ⅱ级响应
Ⅱ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Ⅱ级自然灾害响应,成立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开展新闻发布;
(3)职能部门、应急处理队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抢修、救援工作,配备药品及医疗器械、抢修工器具、特种作业设备、应急供电设备、车辆及所需油料,在安全地点待命。 6.3.3应急调整
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灾情发展、灾情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是否调整事件响应级别,并根据调整后的相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6.3.4应急结束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事件响应,并由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终止命令。
(1)政府部门宣布自然灾害应急期结束;
(2)燃气输配设施基本恢复正常供气方式,可恢复用户已全部恢复燃气供应。
6.3.5后期处置
(1)恢复生产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公司各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下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科学规划,快速恢复”的原则,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要求各部门逐级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快速、有效地消除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保险理赔
各基层部门及时统计设备损失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汇总受损情况,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理赔。
(3)总结及改进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使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
6.4应急保障
6.4.1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4.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公司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应急处置所需的抢修工器具、通信、交通等各类装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6.4.3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持续完善通信网,寻求多个通讯供应商支持,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公用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畅通。
6.4.4经费保障
公司设置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在年度预算中优先安排,确保应急支出需要。
6.4.5其他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处置小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不同,明确相应的应急交通运输保障、安全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后勤保障及其他保障的具体措施。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12
自然灾害是经常发生的不可控事件,幼儿园应该事先制定好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自然灾害时,幼儿园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幼儿安全。幼儿园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是比较常见的自然灾害,对人类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地震时,幼儿园应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组织学生,指导学生躲避到安全地点,如课桌下、教室内的开阔空地等;
2、关闭煤气,切断电源,切断自来水;
3、关好门窗,防止物品滑落,损坏人身财产;
4、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发布搜救等信息,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洪水应急预案
洪水是由暴雨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极易造成大范围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幼儿园应采取以下措施:
1、提前做好防洪准备,有计划地进行疏散;
2、在洪水到来之前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发布信息,提示学生及家长早做准备;
3、组织学生转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在安全的地方开设暂时学习地点,保障学生学习。
三、台风应急预案
台风常常带来狂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对人们的`生命、财产等造成很大危害。幼儿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在台风来袭之前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发布信息,提示学生及家长做好学习与生活准备;
2、在风雨来临前关好门窗,保障物品不受破坏;
3、不建议学生出门活动,做好室内安全避难;
4、在通风良好的教室内开展特色教育,保障学生的学习。
总之,幼儿园应该时刻关注天气状况,准确掌握自然灾害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幼儿的安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应该要注重预防与治理相结合,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美好的学习环境。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13
自有人类历史以来,自然灾害便如影随形,让人类社会在收获文明的同时也品味到痛苦的滋味。尽管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防灾抗灾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自然灾害好像也“长出了本领”,一直有增无减,为患众生。诸如地震、洪水、风暴、干旱以及火山喷发等形形色色的自然灾害,仍然严重影响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均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应急工作小组配备若干成员。
(1)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xx、xx
(2)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xx;
职责是: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情况;指挥抢救,制止事态扩大,尽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初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3)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xx、xx;
职责是:协助组长工作。
(4)协调联络组组长:xx;
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协调各应急工作小组工作;及时报警,请求当地政府、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及社会力量的支援;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及受伤师生、财产受损情况;协助善后处置工作。
(5)抢救抢险组组长:xx;
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组织师生撤离,组织学校力量抢救,配合校外力量的抢救工作。
(6)秩序维护组组长:xx;
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保护贵重物品,负责现场安抚,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7)后勤保障组组长:xx;
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负责抢救车辆、抢救物资的调配等等。
(8)机动应急组组长:xx;
职责是:在校集中待命,做好接应准备。
二、学校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镇(区)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经认定的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遭遇特大风灾、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时,要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镇(区)政府和公安部门。
4、迅速组织对受伤师生的抢救,及时报警,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四、相关的报告电话。
报警:110;事故:110;
火警:119;急救:120;
永嘉镇派出所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县卫生局
县疾控中心
当地医院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永嘉镇政府
五、学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络电话:xx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14
一: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要服从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二:遇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最快的速度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三:投入应急运输的车辆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验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行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四:参运人员年纪在20—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的驾驶员,技术过硬,作风正直,身体健康。
五: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参运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必须有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六: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任务。
气: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即使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能力和处理能力。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15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我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对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1.2编制依据
《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关于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政府主管,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依靠群众,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台风、暴雨、干旱、风暴潮、严寒、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海啸、地震、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分类和分级
2.1自然灾害分类:我市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2自然灾害的分级。自然灾害分为特大自然灾害、大自然灾害、中等自然灾害和小自然灾害(见9.1《自然灾害分级标准》)。
3 应急机构及职责任务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处置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依据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1.1成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民政局、财政局、贸工局、发改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城管局、监察局、规划局、教育局、体育局、气象局等部门以及无委办、三防办、森林防火办等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监督检查救灾应急工作人、财、物的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区级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根据灾情派出救灾工作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决定请求中央和省的支援;研究解决救灾应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3.1.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民政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作为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草拟应急预案;汇总分析灾害信息,提供应急决策参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灾;与有关部门共同核实灾害损失情况;负责管理避险场所,按要求及时予以开放,接收求助群众;负责管理救灾物资,发动社会捐赠;负责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向灾民提供粮食、水、衣被等生活物资;负责处理死难人员尸体;负责起草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民政部的申请救灾款物的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恢复、重建倒塌、损毁的民房;请求其他部门支援等。
为落实以上职责,办公室成立以下基本应急小组:
(一)综合小组
1.职责。负责救灾的总体协调;上报灾情;对外通报救灾情况,请求支援;对救灾提出建议;撰写救灾款物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灾民恢复、重建倒塌、损毁房屋等。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民政局财务审计处处长。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务审计处、局办公室部分工作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二)救灾物资管理分配小组
1.职责。管理救灾物资;组织社会捐赠;分发救灾物资。
2.组成人员。捐助中心主任、慈善会秘书长。由捐助
中心牵头。
(三)死难人员尸体处理小组
1.职责。运输、保存、处理死难人员的尸体。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殡改办主任和殡葬管理所所长,市民政局殡改办、殡葬管理所组成。由市民政局殡改办牵头。
(四)灾情核查小组。
1.主要职责。与应急指挥中心、灾害发生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核实灾害损失情况。
2.组成人员。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财审处副处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审处部分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各区政府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区灾害救助工作。
3.2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市、区民政部门可根据自然灾害处置环节要求,成立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可分别启动市、区总体应急预案规范的12个基本应急行动组。
3.3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部门与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通报灾情,共同制定防灾减灾计划。
市气象局与市民政局建立重大灾害天气信息通报联络机制,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助应急的准备。
市财政局建立救灾专项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安排年度预算,保证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卫生局及时对因灾死亡人员进行医学鉴定,出具死亡证明书;对避险场所进行消毒等。
市贸工局、发改局对救助物资的筹集给予协助。
教育局、体育局保证将列为避险中心的学校、体育场所及时对市民开放。
建设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做好解决划地、建设指导、规划等工作。
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救灾专用频道。
其他相关部门依职责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4 应急保障措施
4.1救灾资金保障
市民政局协同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深圳自然灾害状况、发展计划,按照国家预算法,拟定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
4.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区财政安排救灾资金预算,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实施。
4.1.2市区财政部门应根据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划拨专款,落实各项救灾物资、救灾装备等相关费用。
4.2救灾物资保障
市民政局会同市贸工局、发改局等部门,建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帐篷、衣、被、净水设备等救灾必备物资。
4.2.1民政部门通过购买、组织社会捐助等方式储存一批救灾应急物资;
4.2.2在救灾物资不足情况下,由贸工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行业协会以及事件发生地的区政府等相关单位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征用救灾应急物资;
4.2.3市民政局、贸工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应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3通信保障
科技信息局和无委会应保障通讯网络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通畅。
4.4救灾装备保障
市、区民政部门应根据深圳自然灾害救助实际需要,配备救灾专业装备及车辆、电脑、相机等相关基础设备。
5 预测和预警
5.1灾害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的灾情预警预报是指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5.1.1气象、水利、地震监测部门发布的各类灾害性预报,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对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应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及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通报。
5.1.2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以及上级民政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结合地区的自然、地理、人口、经济等综合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灾害威胁的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预测,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5.2灾情信息管理
5.2.1灾情信息报告制度。
(1)区政府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报,报告初步了解到的情况。对死亡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应同时上报省民政厅和民政部。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区政府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向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稳定之前,市、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区民政局每天9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10时前向省民政厅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区民政局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区民政局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报省民政厅。
5.2.2灾情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含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要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5.2.3灾情核定
(1)市、区民政局参与调查评估工作,与农业、水务、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共同核定灾害损失情况(损失情况主要包括5.2.2灾情信息报告的内容)。
(2)与有关部门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核实。
(3)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区民政局在核定灾情后,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5.3预警救助信息的发布
5.3.1深圳市气象局及时发布台风、热带风暴、暴雨的预警信号。深圳市电视台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公布民政部门开放的避险站、避寒、避暑场所(发布公告信息见附录)。
5.3.2市、区民政部门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转移安置灾民、实施社会捐助等事项。
5.4灾害预防救助机制
5.4.1我市气象部门发布黄色、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或黑色暴雨预警信号时,开放全市避险站。
5.4.2气象部门发布黄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市民避寒中心;气象部门发布红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社会福利中心作为市民避寒中心;气象部门发布黑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福利中心、各街道敬老院作为市民避寒中心。
5.4.3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高温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避暑场所。
6 应急响应程序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我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三级:一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或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组织指挥处置;二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处置;三级响应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区政府组织指挥处置。
6.1三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自然灾害损失情况为中等自然灾害和小自然灾害等级。
6.1.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区政府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启动三级响应程序。
6.1.3响应措施
自然灾害发生地所在区政府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15分钟内启动以本辖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区政府负责实施各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灾情,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自然灾害,应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救灾工作,并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办公室全体人员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2)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民政厅。
(3)24小时内派人前往受灾区域,指导核实灾情。
(4)综合分析灾情后,或应区政府请求,提出市级救助工作意见,安排和协调市级应急行动组提供救助。
6.1.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政府决定三级响应终止,并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2二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我市发生自然灾害时,灾害损失达到大自然灾害等级。
6.2.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启动二级响应程序的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启动。
6.2.3响应措施。
在三级响应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和各应急行动小组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省民政厅;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前往受灾区域,与受灾区领导共同指挥现场救灾工作。
(2)相关单位采取的救助措施
市财政局:拨付自然灾害救助专款300万元以下,经办公室申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 300万元以上,由办公室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市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紧急调拨救灾物资。
市国土房产局、城管局:预警机制启动后,开放庇护场所。
6.2.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副组长(民政局局长),决定二级响应终止。
6.3一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我市发生的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达到特大自然灾害等级。
6.3.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程序建议,报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同意后,及时启动。
6.3.3响应措施
在二级响应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一)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
(1)办公室全体人员和各应急行动小组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2)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民政厅。
(3)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前往灾区靠前指挥。
(4)6小时内派人前往受灾区域,核实灾情。
(5)综合分析灾情后,提出市级救助工作意见。
(6)向灾区分配救灾物资和资金。
(7)组织发动社会捐赠。公布接受捐赠
(二)相关单位采取的措施
市财政局:拨付自然灾害救助专款500万元以下,经办公室申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500万元以上,由办公室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市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紧急调拨救灾物资。
市国土房产局、城管局:预警机制启动后,开放庇护场所。
6.3.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决定一级响应终止。
6.4信息的发布
6.4.1自然灾害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应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规范的渠道和口径统一报道和发布。
6.4.2重大灾情及救灾救助情况应由市民政局审核后发布。
6.4.3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就、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4.4信息发布的方式可采取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7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原则上,中等自然灾害、小自然灾害的救助和恢复重建资金由区财政解决,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由市、区共同分担。
7.1灾后救助
7.1.1根据救灾工作台帐,继续做好灾民的救助工作,保证他们的衣食无忧,并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金。
7.1.2灾民救助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
7.1.3市、区民政局继续通过募捐、购买等方式准备好灾民救济衣被和救济粮等。
7.1.4灾害发生半年后生活仍然有困难的灾民,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7.2恢复重建
灾民的倒房、损毁房重建工作由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由区政府负责组织,统一实施。恢复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助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建为主。根据灾民的实际情况,建房资金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有经济负担能力,承担大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社会互助一部分;无经济负担能力的主要由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
7.2.1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受灾区在灾情稳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倒房情况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7.2.2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受灾区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善后处理组和灾后重建组指导协助区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落实有关具体工作,并跟踪恢复重建工作进度。
8 宣传教育
市、区民政局要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要经常宣传灾害预防知识,增强群众自救能力。
9 附则
9.1自然灾害分级标准
(一)特大自然灾害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灾情: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90天以上;
(2)12级以上风暴潮达50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300毫米或5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7级以上地震(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占全市 常住人口的5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3%以上;
(3)死亡20人以上;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
(5)通讯中断、停电2天或设施直接损失5000万元以上;
(6)交通瘫痪;
(7)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30%以上;
(8)造成国内影响。
(二)大自然灾害是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60-90天;
(2)强热带风暴(中心风力10-11级)风暴潮达20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200-300毫米或2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6-7级地震等(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占全市 常住人口的3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1%以上;
(3)死亡20人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
(5)通讯部分中断、停电1-2天或设施直接损失3000-5000万元;
(6)交通中断;
(7)直接经济损失占本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0%以上;
(8)造成省内影响。
(三)中等自然灾害是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60天;
(2)热带风暴(中心风力8-9级)风暴潮达10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150-200毫米或1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5-6级地震等。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全市占常住人口的2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0.5%以上;
(3)死亡10人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5%以上;
(5)通讯供电间断影响;
(6)铁路公路短期无法使用;
(7)直接经济损失占市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
(8)形成市内影响。
(四)小自然灾害是指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30天内累计降雨量在40毫米以下;
(2)热带低气压造成影响,风暴潮达5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150毫米或5年一遇洪水以下;
(4)5级以下地震(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灾害损失:死亡人口不到5人、受灾人口低于常住人口的20%、倒塌房屋数量低于市属房屋总数的20%、直接经济损失低于市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农作物受灾面积低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5%;交通一度受影响;灾害使局部地方受到影响。以上灾情可视为小灾害。
9.2预案管理
9.2.1各区政府制定本区的应急预案。
9.2.2本预案涉及的职能部门,如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发生职能转移,其职责随职能转移,该职能自然划转,由承担原职能的新部门负责。
9.2.3本预案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补充。
9.2.4本预案由市民政局制定修改解释。
9.2.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 附录
10.1台风暴雨避险公告
在气象台发布台风3号、4号预警信号或者黑色暴雨信号期间,市民政局启动避险机制,我市各区开放避险站,有需要的群众可到附近的避险站接受避险救助。
各区联系咨询电话:
深圳市民政局:25832100,25832113。
罗湖区民政局:25666280,13691884413。
福田区民政局:82918289,13609619435。
南山区民政局:26662437,13923430261。
盐田区民政局:25228420,13502860961。
宝安区民政局:27871190,13802263507。
龙岗区民政局:28948162,13510092603。
10.2黄色(寒冷)避寒公告
在市气象台发出黄色寒冷信号期间,市民政局启动黄色避寒救助机制。有需要的群众可到市、区两级救助管理站避寒,可以得到包括住宿、食品、衣物等临时救助。
地址及联系电话: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环大道1032号,电话:82433326。
宝安区救助管理站:宝安区二十区大宝路1号,电话:27590594。
龙岗区救助管理站:龙岗区黄阁坑(龙岗看守所对面),电话:28930133。
深圳市民政局咨询电话: 25832110,25832177。
10.3红色(寒冷)避寒公告
在市气象台发出红色降温信号期间,市民政局启动红色避寒救助机制。有需要的群众可到市、区两级救助管理站和社会福利中心接受救助,可以得到包括住宿、食品、衣物等临时救助。
地址及联系电话: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环大道1032号,电话:82433326。
宝安区救助管理站:宝安区二十区大宝路1号,电话:27590594。
龙岗区救助管理站:龙岗区黄阁坑(龙岗看守所对面),电话:28930133。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福田区梅林路26号,电话:83315945。
福田区社会福利中心:福田区新沙路60号,电话:83415470。
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罗湖区太宁路73号,电话:25616382。
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南山区西丽留仙洞,电话:26987065。
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盐田区径口村, 电话:25550173。
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宝安区黄田西部开发区(宝安交警大队前面),电话:27513948。
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龙岗区龙岗镇龙城北路龙西陂头肚,电话:84877179。
深圳市民政局咨询电话: 25832110,25832177。
10.4黑色(寒冷信号)避寒公告
在市气象台发出黑色寒冷信号期间,市民政局启动黑色避寒救助机制。有需要的群众可到市、区两级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中心以及各敬老院和避险站避寒,可以得到包括住宿、食品、衣物等临时救助。
地址及联系电话: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环大道1032号,电话:82433326;
宝安区救助管理站:宝安区二十区大宝路1号,电话:27590594;
龙岗区救助管理站:龙岗区黄阁坑(龙岗看守所对面),电话:28930133;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福田区梅林路26号,电话:83315945;
福田区社会福利中心:福田区新沙路60号,电话:83415470;
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罗湖区太宁路73号,电话:25616382;
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南山区西丽留仙洞,电话:26987065;
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盐田区径口村, 电话:25550173;
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宝安区黄田西部开发区(宝安交警大队前面),电话:27513948;
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龙岗区龙岗镇龙城北路龙西陂头肚,电话:84877179。
各敬老院和避险站
深圳市民政局咨询电话:25832110;25832177。
10.5避暑救助公告
在市气象台发出高温预警信号期间,市民政局启动避暑救助机制。有需要的群众可到市、区两级救助管理站避暑,可以得到临时性救助。
地址及联系电话: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环大道1032号,电话:82433326;
宝安区救助管理站:宝安区二十区大宝路1号,电话:27590594;
龙岗区救助管理站:龙岗区黄阁坑(龙岗看守所对面),电话:28930133。
深圳市民政局咨询电话:25831509,2583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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