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5-01-15 11:28:1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市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3适用范围

  (1)适用于我市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于我市已建的水利工程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

  成立双城市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副市长,副组长为水务局局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具体包括: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

  (3)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7)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对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事宜。

  (8)基本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是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命令,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援意见,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2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工作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事故分级

  按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利工程事故分为一级重大事故(Ⅰ级)、二级重大事故(Ⅱ级)、三级重大事故(Ⅲ级)、四级重大事故(Ⅳ级)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4、预警与预防机制

  水务局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5、应急响应

  5.1预案启动

  Ⅳ级重大事故由市水务局组织救援,必要时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Ⅲ级以上重大事故视具体情况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

  5.2响应程序

  首先由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利用施工现场力量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漫延扩大,同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与紧急报警电话110、火警119、急救中心电话120联系,请求援助。

  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对事故级别进行初步分析判定,立即报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并提出起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通知指挥部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

  5.3先期处置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在事发地政府领导下,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4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5.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6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为指挥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6.2设施、设备及物资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所需应急设备、工具等储存在应急抢险队伍中,发生事故后,由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6.3应急队伍保障

  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一支基本救援队伍和二支预备救援队伍,三支救援队伍由施工、技术力量较强的水利施工企业组成,启动预案后,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6.4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市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6.5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6.6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抢险救援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6.7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6.8装备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7.2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7.3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4奖励与责任

  市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本预案由**市水务局制定,**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水务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水利施工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本企业内突发水利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应当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企地衔接、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预案的规定,符合工作实际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

  第二章预案编制和内容

  第五条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本部门综合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并按照影响工程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并按工程事故、影响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同时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第六条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各有侧重。

  综合应急预案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总体安排。主要规定工作原则、组织机构、预案体系、事故分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培训、演练与评估等,是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工程项目应急预案是指针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主要规定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防范和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以及实施步骤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针对某一特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现场处置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方案。主要规定现场应急处置程序、技术措施及实施步骤。侧重于细化企业先期处置,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科学组织有效施救,确保救援人员安全,并强化救援现场管理。现场处置方案是工程项目应急预案的技术支持性文件。

  第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和能力评估的`基础上进行。质量安全风险类别见附件。

  第八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九条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清单、应急集结路线图等应急资源信息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应急资源信息的及时更新与管理。

  第三章预案评审和发布

  第十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各自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组织评审。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可视情况组织评审。

  第十一条评审人员应当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

  评审人员与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不得存在隶属关系。

  第十二条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急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

  (二)主体内容是否完备,组织体系是否科学合理;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

  (三)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

  (四)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

  (五)应急保障资源是否完备,应急保障措施是否可行。

  评审后应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发布前,编制单位应当征求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意见。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应经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的负责人审批。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发布后,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达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

  第四章预案备案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综合应急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建设主管部门综合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建设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施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备案。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三)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第五章演练和培训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建设主管部门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视情况可加大演练频次。

  第二十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并及时存档。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和相关知识的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并留存培训记录。应急预案培训应覆盖预案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培训开展情况。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模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

  (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法等发生较大变化的;

  (六)在事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四条对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分类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进行修订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评审和备案。

  第七章人力和经费保障

  第二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将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落实相应的应急物资、装备及队伍,保证相应费用的投入。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类别

  一、工程施工风险

  (一)明挖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围护结构施工、基坑降水、支撑架设及拆除、土方开挖、主体结构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永久结构、围护结构(围护桩、连续墙等)、边坡、支撑构件(锚索、围檩、钢支撑)、模板支架的稳定性,以及基坑进水、基底隆起的风险。

  (二)盾构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盾构吊装、盾构始发和到达、盾构开仓及换刀、管片拼装、电瓶车运输、联络通道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进出洞土体的稳定性、开仓过程中土体稳定性及有害气体、盾构进水的风险。

  (三)矿山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竖井开挖、隧道开挖、爆破作业、联络通道施工、初支及二衬结构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冒顶、片帮、涌水、模板支架坍塌的风险。

  (四)高架段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基础施工、墩身施工、架桥机架设作业、桥面铺装作业、预应力张拉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模板支架稳定性。

  (五)轨行区及机电安装施工风险

  主要分析轨行区吊装、铺轨、安装、装修等作业以及机电设备吊装、运输及安装调试作业的操作风险。

  (六)其他施工风险

  主要分析工程施工过程中(含施工前场地“三通一平”及房屋拆迁、管线拆改迁、临时建筑物搭建、临时电路架设等前期工作)可能造成设备倾覆、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脚手架垮塌、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火灾、车辆伤害、爆炸伤害(锅炉、容器、瓦斯、炸药)等风险。

  二、自然环境与周边环境风险

  (一)自然环境风险

  主要包括:天气灾害风险、地震灾害风险、地质灾害风险以及河湖海洋灾害风险等。

  (二)周边环境风险

  主要包括:工程邻近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风险。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江廷明

  成 员: 张付显、邵子顺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四、工程建设安全事故预案

  1、学校在建、改建和维修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教师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教育局,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为防范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依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

  (一)火灾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爆炸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四)机械伤害

  1.实验人员被局部卷入或夹入机床旋转部件或运动部件所造成的伤害;

  2.实验人员被切削工具割伤;

  3.实验人员被机械设备等烫伤、砸伤、碰伤等。

  二、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中心实验室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各实验分室落实安全责任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组成。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反应,选择、决定应急处置程序,指挥教职工实施应急安全处置工作;

  2)在危急情况下,有权立即组织师生有序撤离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和车辆迅速将严重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3)第一时间与二级学院、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状况,落实学院和学校的应急处置指令;

  4)配合学校做好事故调查和其他善后工作。

  三、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分管院领导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突发事故处置的责任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在按照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的同时,均需于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上报学院领导。

  2.一般安全事故:实验室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要到现场,由学院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3.严重安全事故: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实验室现场人员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实验室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和二级学院、教务处、保卫处领导。涉及火灾和人身安全,同时报警119、120,涉及刑事案件,同时报警110。

  4.如有在突发事故中受伤的学生,实验室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告知辅导员,并协助送医救治,学院领导视情况决定是否联系学生家长。

  5.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于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①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②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③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④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分室安全负责人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⑴切断电源开关;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5.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四)实验室机械伤害应急处理预案

  1.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2.如遇人员被机械、墙壁等设备设施卡住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9火警,有消防队来实施解救行动。

  3.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轻伤员(软组织伤、擦伤、裂伤和一般性挫伤等)送医务室治疗处理后再送医院检查;重伤员(骨折及脱位、严重挤压伤、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内脏损伤等)和危重伤员(外伤性窒息引起的心跳骤停、呼吸困难、深度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等)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车辆送医院抢救。若出现断肢、断指等,应立即用冰块等封存,与伤者一起送至医院。

  4.做好现场安全警戒,稳定现场师生的.情绪,查看周边其他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跌落、爆炸等现象,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5.做好现场摄影、摄像以及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6.必要时保护现场以便警方取证等。

  (五)治安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实验场所,或有行凶、行窃、斗殴等其它治安情况发生时,现场实验指导教师应首先安抚、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必要时应中断实验,关停机器。

  2.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将信息通报保卫处、校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紧急情况下,应拨打“110”,请求救援。

  3.保护事发现场,以便事后调查。

  五、预防措施

  1.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每年定期组织中心实验室全体人员学习“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并组织进行预案演练,使全体人员掌握应急救援技能,提高处理事故的能力。

  2.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在学生实验时,都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在每次实验时都要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养成良好习惯。

  3.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对学生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于不听劝告的学生,应立即停止其实习,并报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处理,在实验过程中,要留意状态不佳的生病学生,以免发生意外。

  4.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要加强实验前设备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5.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在学生实验时,要加强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油气泄漏、冒烟、明火等异常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以免问题扩大导致安全事故。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1.1.1目的

  为确保高速铁路四电集成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快速、有序地进行,提高员工应急反应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保障国家、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1.2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迅速,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1.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电安[20xx]73号)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电安[20xx]61号),高速铁路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办法》。

  1.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第五工区施工项目部施工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铁路行车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种设备机械事故;火灾事故;其他事故(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1.1.5等级界定

  人员伤亡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较大事故;

  (4)一般事故。

  (5)集体急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和其他中毒,一次超过10人及以上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进行认定)。

  铁路交通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较大事故;(按《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章认定);

  (4)一般事故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进行等级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1.6各级应急救援体系职责

  应急救援体系见12.9.9“应急救援体系图”。

  1.1.6.1应急总指挥

  (1)对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并批准实施。

  (2)接到事故报告后,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事故(紧急事件)级别,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启动、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

  (4)下达应采取的措施,批准请求外部救援的命令。

  1.1.6.2应急常务副指挥

  (1)组织对工区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检查,对培训演练进行监督。

  (2)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视情赶到现场指挥。

  (3)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措施和减缓事故后果的行动和建议。

  (4)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5)负责与总指挥的联络及对外联络。

  (6)在总指挥因故不在时,履行总指挥的职责。

  1.1.6.3应急副指挥

  (1)对本项目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并批准实施。

  (2)控制现场紧急情况,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接到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积极响应,快速反应组织抢险救援队伍、物质、机械,按照预案分工、分头组织实施。

  (4)直接监察应急人员的行动和措施可靠,保证现场内外人员安全。

  (5)进行现场事故评估;识别事故发展动态,向指挥部请求外部救援。

  (6)指定代理人以便在特殊情况(因故不在现场或在指挥中受伤)下履行其职责。

  1.1.6.4应急安全保证部

  由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具体负责,根据集团公

  (1)司、业主要求和四电集成项目实际,组织工区项目部编制专项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2)在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配合下,对工区项目部组织建立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如事故抢险组、后勤保障组、调度联络组、伤员救护组、警戒保卫组等进行审查,并监督和组织应急培训、演练。协助应急总指挥、副指挥的工作。

  (3)督促、监察工区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

  (4)提出应急操作建议。组织应急救援后的总结与评价,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1.6.5现场后勤保障组

  (1)由工区项目部组织,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派员参加。

  (2)负责事故救援指挥人员、各小组人员临时办公场所、通信设施等的安排。

  (3)负责事故救援期间抢险人员的食宿安排。

  1.1.6.6调度联络组

  (1)应急指挥部和现场项目部分别成立,对口联络,各自履行职责。

  (2)负责调度人员、车辆和其他资源,协调各小组的工作。

  (3)负责与指挥、副指挥、各小组和外部(公安、消防、急救中心、铁路等)的联络工作。

  1.1.6.7伤员救护组

  (1)由工区项目部在应急预案中确定。

  (2)负责事故现场的前期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工作。

  (3)负责伤员的现场转移和安全转运,协助医院的急救工作。

  1.1.6.8事故抢险组

  (1)由工区项目部各专业作业队组成,平时组织演练,事发后就近召集。

  (2)负责事故现场的前期抢险和事故控制工作。

  (3)熟练各项应急专项处置预案和救援器材、设备的准备情况。

  (4)配合外部救援队伍,发挥专业特长,采用可行可靠的技术措施,将事故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

  (5)负责重要设备和重要档案资料的抢救转移。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 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部备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部长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办公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厅长(主任)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地(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一、应急处理原则

  1、项目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抢救受伤人员是第一位的任务,现场指挥人员要冷静沉着地对事故和周围环境作出判断,并有效地指挥所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积极抢救伤员,安定人心,消除人员恐惧心理。

  2、事故发生地要快速地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发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类型,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针对事故的性质,迅速作出判断,切断危险源头再进行积极抢救。

  4、事故发生后,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使事故现场处于原始状态,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据,这是现场应急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明白并严格遵守的重要原则。

  5、发生事故单位要严格按照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遵循事故报告原则,用快速方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1施工现场安全救护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2.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1.2.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1.2.3培训演练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根据工程项目生产的特点,施工场区人员的构成情况,以及施工场区周围环境状态,按照已确定的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内容,制订培训和演练计划;

  ②按照应急预案和公司总部的年度计划规定和各项目经理部的计划安排,按时按计划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各种应急反应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应急反应技能的演练;

  ③协助组织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内的各类应急反应队伍,建立各项应急反应机制;

  ④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反应的不足和缺陷,独步完善各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应急反应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应急反应技能演练和实施中所获得的信息,及时反馈反应操作副总指挥,作好应急反应的人力资源资料和应急能力资料档案的归档。

  1.2.4危险源评估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1.2.5工程技术服务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1.2.6善后工作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1.2.7事故调查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1.2.8后勤供应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1.2.9应急人力管理部

  ①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订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

  ②按已制定的项目施工场区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协助项目施工场区建立和配置各种应急反应救援小组;

  ③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各应急救援小组的人员变更,数量到位状态;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作好人力资源的数据储备;

  ⑤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周边其它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应急反应人力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二、危险源的确定

  2.1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2.2?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

  2.3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火灾)。

  2.4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2.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2.6食物中毒。

  2.7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四、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1应急预案的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为:

  1、死亡数在1人以上;

  2、直接财产损失在4万元以上;

  3、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4.2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启动应急反应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

  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

  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及时启动协议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4.3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总部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各类事故的处置程序和抢险措施

  (一)处置程序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当时的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进行现场抢救,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报警,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排险,并根据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线图,并确保通道的畅通,遇突发紧急事故时,由专人指挥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根据不同的事故,明确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

  (二)报警和联络方式

  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在进行现场抢救、抢险的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进行报警,如有人员伤亡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如果发生火灾,应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

  公司报警电话:

  (三)各类事故的抢险措施

  1、触电事故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边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的抢险措施

  工地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3、坍塌事故的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4、机械伤害事故的抢险措施

  (1)对于一些微小伤,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医院。

  5、中毒事故的抢险措施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让病x-x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6、火灾事故的抢险措施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六、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一)应急电话

  1.通讯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作用意义

  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理电话、通讯的畅通和正确应用,对事故的及时急救、控制事故的严重度具有很大的作用,发生事故和情况向远程有关单位部门发报救电话。工伤事故现场重病人抢救报救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报救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救助。

  2.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应用和畅通

  工地应安装电话装置,没有条件安装电话的工地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室外附近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了解,在应急时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报救。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节假日、夜间等,房内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击碎窗玻璃,就可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报救。电话旁应张贴常用紧急急用查询电话和工地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

  3.电话报救须知

  救护电话号码为“120”,火警报警电话为“119”,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好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机或传呼电话号码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用电话通讯联系。基本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给予清除,以利救护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备

  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

  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

  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

  放置要有一定的合适位置,使现场人员知道。

  (三)其他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由于采光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有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油灯等设备。

  由于现场有危险情况,在应急处理时就需要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有时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最好还能配置安全带、安全绳、担架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扭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级响应机制。

  1.2.2互相协调、快速反应

  建设厅要与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1.2.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是处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要承担处里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劣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建设厅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厅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厅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厅长

  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建筑业处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城市规划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指挥部成员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职务高低递补)。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情况需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为盟市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1.2建设厅指挥部下设主管安全和质量两个办公室

  主管安全的办公室:

  主任:建筑业处处长

  成员:建筑业处副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自治区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主管质量的办公室:

  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成员: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建筑业处副处长、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盟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二)负责组建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工作小组;

  (三)负责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和专家的联络;

  (四)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五)负责拟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的报告、请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县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职责,可以参照建设厅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订,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督促。

  2.2指挥体系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建设厅、盟市旗县人民政府、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市、区)级建设局(建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部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应急演练习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求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4.应急晌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三级。

  Ⅰ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报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Ⅲ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1)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求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盟市、旗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自治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由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研究处置对策,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与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

  (4)由建设厅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部署。必要时派出建设厅工作组指导抢险求援和事故调查工作,选派专家对盟市、旗县处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对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专报。

  4.3事故报告

  1.3.1报告程度

  (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地方部门可直接报至建设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级应急指挥部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3.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贵人、项目负贵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5)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以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新闻报道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建设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事故调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2.1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负责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里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厅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应急指挥部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成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里,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2.2盟市、旗县应急指挥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资、资金的供给

  6.3宣传培训与演练

  6.3.1宣传

  各级应急指挥部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6.3.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6.3.3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定期举行演练,以检脸、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7.附则

  7.1名词术语的说明

  7.1.1本预案中的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是指:

  (1)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2)扩建:是指在原有墓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属于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改建项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

  7.1.2.本预案中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厅、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和各旗县建设局(建委)。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厅负责管理与更新,由建设厅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应急指挥部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自治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建设局(建委)根据本预案制定和调整本地区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建设厅及时组织修订。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建设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7.4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8.附录

  附录1:建设厅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联系方式

  附录2:专家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

  一、总体原则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对学生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任何状态下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立即将所发生的特大事故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各类责任人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特大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特大事故处理领导组,负责领导全局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抢险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

  主任:xxx

  成员:xxx

  三、职责要求

  1、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学校与施工方均应告诫学生不得靠近施工场地。施工方应在工作场所拉好围网。

  2、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警示标语等。

  3、发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质量事故、楼房倒塌事故及校建伤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后,由学校领导或领导授意其他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上一级学校领导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学校领导(副组长)代行职责。

  5、学校领导、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值班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各自电话24小时畅通。

  6、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7、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8、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再抢救其他人。

  9、相关部门平时要加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10、各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应作出快速反应,分工合作,迅速组织人员和设备、器材,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集结待命,开展工作。同时与通讯联络组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

  11、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清责任。对事故中受伤的师生员工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处理完毕,迅速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12、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

  1、工程概况:

  1)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县冶峪中学校园内,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333.8?,建筑总高度25.5m,脚手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现场使用机械主要有:40塔吊设立一台,按照总高度30米,大臂长度48米选用,在开工以后即进行安装。冲击式打夯机、蛙式打夯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对焊机、钢筋调直机、平板式砼振器、插入式砼振器、电焊机、电锯、电刨、柴油发电机等。

  安全施工措施

  2、生产管理方针、目标:

  (1)、管理方针:在施工中,我项目部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建设部及陕西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管理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以下目标: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②控制轻伤事故在3‰以内。

  3、组织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见下页图所示。

  (2)、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建立与项目安全组织系统相配套的各专业、部门、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如下图所示

  项目安全组织及责任人名单

  姓名

  职务

  职责

  组长

  总负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生产中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督促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一定安全投放,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查事故隐患,制定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支持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安全员:

  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劳动保护法,组织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交底,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严重危险情况有权暂停施工,报告领导处理。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各作业队伍及班组负责人

  电工

  机械管理员

  保卫员

  材料员

  安全员

  质量员

  施工员

  财务组

  行政组

  技术质量组

  材料、设备组

  生产安全组

  施工项目安全责任体系图

  项目经理

  电工

  其它有关部门负责人

  材料员

  消防管理负责人

  机械管理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保证现场临时供电安全。

  2、提供夜间施工必须的光照度。

  3、经常检查宿舍、办公室的用电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备。

  1、监督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

  2、配合有关部门排除障碍。

  3、安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1、制定项目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

  2、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3、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除

  1、保证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

  2、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遵章作业。

  3、配备各类机械的防护设施

  1、保证防火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2、消除火灾隐患。

  1、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按规定进行隔离,做出明显标识。

  2、控制各类材料的堆放高度和堆放型式。

  3、保持库房的采光、通风和库房安全

  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的经费。

  2、后勤部门应提供必须的劳动用品、保证质量

  班前安全

  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具体操作者

  消防措施

  电气绝缘

  保护设防

  机具设防

  劳保机具

  操作规程

  4、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为安全知识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知识教育:我项目部对全体职工进入工地后进行入场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各种工种结合培训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外来工务人员和新工人要进行上岗教育,工人变换工种,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安全教育每周对工人至少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周一和周五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见下表:

  类别

  重要性内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思想教育,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与生产辨证关系教育、三热爱教育、共产主义协作风格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生产的重点内容

  施工生产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简介与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知识

  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生产的必备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摘要介绍处分的.先例

  安全纪律教育

  安全生产保障

  厂规厂纪、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5、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组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部位,根据检查情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内容检查评比打分,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安全生产组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6.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1)、定期的例行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组实施,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组合“安全活动日”将检查结果进行安全生产评讲。每周进行安全活动,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实施,检查结果在班组长会议上进行评讲。每个作业班组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开展安全上岗检查,保证操作机具及作业环境安全。

  (2)、不定期的专业检查:是按工程进展需要确定,由安全生产部按安全制度规定的项目,组织专人实施,也可由工程项目经理从安全生产的宏观考虑时组织专门检查。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一次下达任务时对工人班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上班对全班工人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班组长每班上岗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员每天上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对本作业范围内存在的危险和防护措施进行针对性交底,提供必须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8、本企业主要安全制度概述

  a)每半月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b)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c)建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

  d)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e)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文明

  施工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评分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的违章现象,开出“安全整改通知单”,各责任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部主管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f)建立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等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g)行为控制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带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组备案。

  严禁在施工现场酗酒、赌博。

  9、安全临时用电方案: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设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统一涂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的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结,采用外插联结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混凝土墙板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施工照明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接线长度小于5米,二次接线长度小于30米。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晒。

  10、施工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

  (1)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每一层脚手板处设踢脚板,钢管、踢脚板表面涂黄黑相间的警戒色.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使用合格的扣件,不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并及时清理。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5)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11、临边洞口的防护

  (1)基坑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基坑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边立1.2米高的防护栏杆,刷成红白相间的警戒色,防止人员靠近防护栏,必须按规定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3)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封闭。

  (4)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12、塔吊施工安全要求

  (1)、塔吊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吊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塔吊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执体妥善连接。

  (6)、塔吊基础不得有下沉现象。

  (7)、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8)、工作完毕,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塔吊应将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须板到停止位,拉下电源总开关。

  (9)、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丝紧固。

  (10)、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脚和销子的到位,塔吊的升节必须有专职安全监护。

  (11)、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垂直偏差须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内。

  (12)、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投人施工。

  13、消防管理

  (1)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理》,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防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尽量减少冒烟事故的发生。

  (2)建立防火责任制,项目部主要人员均负责一定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单,并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

  (3)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并根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度,制定出分阶段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对发生火灾后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抢运物资、抢救伤员等项工作,应详细分工,明确职责,使灭火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底程度。

  (4)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

  (5)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陷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换干粉。

  (6)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7)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消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别进入装修阶段后动用明火,须经项目经理部开具用火证后方可动火。消防人员必须对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门、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门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8)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施工现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0)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1)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12)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冬施保温。

  14、施工机械管理

  (1)固定机械设备应搭防晒、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完全可靠。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据不同年度冬、雨季施工的不同内容和特点,提前编制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方案,报请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及时落实,确保以先进的措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目标及整体施工部署的实现。

  (2)根据该工程特点,首先做好冬、雨季施工的物资准备工作,冬季防寒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应及时发放。

  (3)冬季、雨季应根据天气变化,气温情况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及作息时间。环境温度达到-50C时即为“低温焊接”应严格执行低温焊接工艺。严禁焊接过程直接接触到冰雪、风雨雪天气时,必须对操作部位进行封闭围挡,使焊接部位缓慢冷却。

  (4)雨季施工应注意机具、材料的防雨保护工作。雨中配合电焊机等其他电动工具要有防雨措施,防止漏电造成安全事故,预埋管预留时应主意防护管口及预留套管口,防止雨水进入管内锈蚀管道,冬季施工应有防冻的防滑措施、防止人员摔伤冻伤。

  (5)冬雨季中搬运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防止地滑造成不安全事故;管道试水应在00C以上的环境中连续进行,并且要有防冻措施,完毕后应及时将水排掉。

  (6)冬雨季施工前,要对仓库、室外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相应的保养和防冻保护。车辆的使用要按冬季行车规定执行;现场或生活区的用水管道要有过冻保护措施。

  (7)冬雨季施工应对职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强职工冬、雨季施工的安全责任感。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汛;冬季施工要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仓库及生活区应配备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检查。

  (8)加强现场工程防护工作,确保已安装的设备、材料等成品、半成品不出现砸伤、碰伤、冻裂现象。

  (9)加强冬、雨季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因冬雨季对施工质量和进度造成影响。

  (10)安全警示标志布置方案:在危险地段、部位、临边四口等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

  安全施工预防最重要,不幸发生了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现场救护也同样重要。对降低伤残程度,提高生存率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为减少生命损失,我处制定上述安全事故预防、监控措施的同时,又制定如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建立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织

  组长:马向军(水利水电工程处处长)

  副组长:孙宗国(水利水电工程处分管安全副处长)

  成员:孙大鹏(安全科科长)魏文广、陈吉云、孙宗国

  (二)、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准备

  1、救援用汽车两部:轿车一部、皮卡一部,适合于伤者坐卧、躺和担架、床板及伤者需人护理的情况送往医院。

  2、救援设备:担架、床用木板。

  3、医用物品:绷带、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注射器、输液装置、氧气袋、75%酒精、2%碘酒、双氧水等各种消毒液,1%新洁尔灭,0.9%盐水、1%龙胆紫液、汞液、20%甘露醉注射液等部分抢救药品。

  (三)、人员培训

  为了使参加救援的人员见到伤残事故不至惊慌无措,而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事故由大变小,使损失降到最小程度。我处选择了部分大胆细心的`人员进行救援知识和救援方法的培训。这些人大部分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些人员有知识有能力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幸万一发生了安全事故又有知识有方法处理事故。

  培训的内容也包括救援程序和救援知识、救援方法。

  聘请内外科医生对救援人员针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开放性创伤、闭合性内脏损伤、挤压伤、骨折、颅脑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触电、淹溺救护知识进行讲解。救护方法进行演练。

  经过培训十余人掌握了事故救援程序和人工呼吸、肌肉注射、扭伤复位制动、清创术,能对伤口消毒及临时处理进行操作。

  联系电话:xxxxxxxx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

  目的: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着救援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护、自我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关键词: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①.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持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②.认真贯彻、执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任务,要求和规定。

  ③.进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管理,经常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④.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具体分工如下:

  ①.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监督站或劳动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②.项目经理负责向通信工程部汇报,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书面签发停工通知单,积极协助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③.成员(安全员)负责安全资料准备,形成书面事故情况汇报材料,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

  ④.成员(技术员)应协助施工单位保护事故现场,督促其防止事故扩大。如实提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与事故有关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记录、监理指令等.为事故调查提供真实证据。协助施工队伍保护河道水域,督促其河流湖泊水域。

  ⑤.安全事故发生,现场施工人员员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如左备注)并配合做好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和举证工作。

  二.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2.通信工程部应立即启动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实施指挥部的.组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4.总工程师书面签发停工通知单。

  5.协助施工队伍保护河道水域,督促施工队按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尤其是对受伤人员的救援措施。

  6.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准备。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8.项目经理应书面事故报告提交公司,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疏通,提高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高效生产,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对社会危害,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订立本预案。

  一、本厂的基本情况

  本厂总面积1500平方米,共有生产车间1间,功能间加储物间共10间,办公区,职工16人,烤漆房2个,校正器1台,修复机等具备2类生产需求的生产设备及工具。

  二、预防事故的措施

  (1)对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及时合理配备,经常维修、保养,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灭火器具及时采取检验、报废或更新。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本厂由厂长邹雄彬担任总指挥,刘立为安全督导员,黄海桥为灭火行动组长,钟为龙为疏散行动组长,周才能为救护行动组长,张水凤为报警行动组长。主要职责是:一旦发生事故和自然灾害负责全厂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并落实各班组职责。

  四、落实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处置方案

  1.自然灾害

  (1)万一发生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立即由安全督导员组织人员排除、救护和疏散现场人员,由张水凤拨打119、120报警,并向到现场救援力量报告本厂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2)处置程序

  由灭火行动组负责切断火源、电源。

  由疏散行动组负责保护和疏散现场人员,报警行动组向市119、120报警

  由救护行动组实施抢救

  救援装备:4公斤灭火器22个、30公斤灭火器2个,消防沙池2处、消防铲4把、消防桶5个,消防栓2个,灭火毯9张。

  2.安全事故

  (1)设备事故

  如发生设备事故且有人伤,先断电同时组织人员将伤员救至安全区域,且由救护行动组进行简单包扎。救人的同时由报警行动组拨打120,110报警,拨打设备技术员谢师傅:13215736971。

  (2)其它事故

  例如:碰撞、漏电、化学品泄漏等等......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同时上报。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可先断电(切断事故原头),再上报相关人员。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化学品泄漏: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将伤员转移安全区域内)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化学品泄漏定要了解清泄漏成份视情施救,如不能分清泄漏成份定先上报,侍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如不能自主处理,定须及时上报针对化学品泄漏专家处理。避免二次事故。

  五、要求

  (1)各员工必须提高认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要在能确保人生安全情况下进行抢救财产.

  (3)各员工熟悉方案,积极参加演练,明确任务要求与处置措施。

  (4)随时做好临战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按要求执行任务,不能耽误救援时机。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4

  1、基本原则

  1.1、本预案仅适用于本项目部滑坡治理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

  1.2、本专项预案的目的在-----------------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内,针对上、下边坡滑坡治理工程施工现状,重点建立应急预防体系和应急抢险组织,为配合------------开展应急响应,展开救援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并做出详细的安排,使应急救援工作能及时有序有效的展开,避免和减少事故损失。

  1.3、本预案坚持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准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一指挥;坚持突出现场为重点。

  2、危险源分析

  2.1、危险源(点)

  2.1.1、山体滑坡

  2.2、可能导致的事故和伤害类型

  2.2.1、爆破伤人事故

  2.2.2、坍塌伤害

  2.2.3、机械车辆碰撞翻车事故

  3、可利用的应急资源

  3.1、人力资源公司可利用的人力资源包括------------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应急指挥中心及项目部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者和民工队伍。

  3.2、财力资源借助公司用于应急救援的储备金和公司经营生产流动资金及项目部现有资金。

  3.3、物力资源可用于应急救援的项目部现有的设备设施等物资、材料。

  3.4、外部资源根据需要,可请求------建设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支援。

  4、应急救援组织构成根据-------------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在项目应急救援组织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事故发生前的预警工作组织的建立,并切实展开工作,其组织构成如下:

  安全应急组织构成功能职务负责人单位职务组成人员负责人电话抢险施工组现场总负责人安全保障组安全员预警组技术负责人备注:

  山体滑坡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构成

  5、组织职责5.1、现场指挥的职责

  5.1.1、负责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现场有关的准备工作,如内部应急资源的储备,外部应急资源的联络与协调,预案的演练与实施、评审与改进等;

  5.1.2、保证现场应急组织在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保证初次应急反应的有效性,保证现场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

  5.1.3、负责事故报告,并保持内外联系;

  5.2、现场副指挥的职责

  5.2.1、协助现场指挥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5.2.2、在现场指挥不在场时,或者到位之前,担任现场指挥的职责,积极展开应急救援;

  5.3、抢救组的职责

  5.3.1、组织实施现场一切人员撤离现场,并安置到安全地带:民工宿舍和项目部;

  5.3.2、抢救受伤人员,确保其免遭财产再次伤害,并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减轻其伤害的结果;

  5.3.3、协助当地医疗组织机构对伤员的抢救行动;5.3.4、抢救受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各类物资,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5.4、警戒组的职责

  5.4.1、维护事故抢救期间现场的秩序,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5.4.2、保护事故现场免遭破坏;

  5.4.3、加强对现场各种不安全因素的观察和报告,向指挥者提供安全信息,确保救援人员的行动安全;

  5.4.4、加强对现场各类物资的警戒,免遭被盗和丢失,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

  6、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6.1、接警现场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掌握事故的情况,即时通知现场抢救组、警戒组、技术组作出有效的应急行动。

  6.2、应急启动

  6.2.1、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的指示,启动应急救行动。

  6.2.2、指定现场应急值班人员,保持信息与通信畅通。

  6.3、应急指挥

  6.3.1、现场应急行动由-------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确保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

  6.3.2、如果公司总指挥启动一二级响应时,在公司现场指挥部人员到达前,现场的应急行动由-----组织指挥,并对其实施的指挥和应急行动负责;现场总指挥到达现场后,一切行动服从公司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指挥。

  6.4、通信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利用各级人员现有的通讯工具—手机,建立灵活快捷的通讯网络,要求相关人员人人有手机并保持畅通,同时利用装备的两台对讲机建立现场指挥网。

  6.5、现场警戒

  6.5.1、现场警戒与治安工作由警戒组实施,目的是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等的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6.5.2、加强现场从业人员和应急人员的管理,适时清点人数。

  6.5.3、实施事故调查,或协助公司进行的事故调查。

  6.6、医疗与卫生

  6.6.1、现场人员应对受伤人员给予即时的抢救,为外部医疗机构实施更好抢救和挽救生命创造条件。

  6.6.2、充分利用-------市医疗卫生机构力量,对受伤人员给予最充分的、最即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使受伤害的程度降到最低。

  6.6.3、现场指挥人员根据受伤者的情况,有权决定将转移或移交更好更可靠的医疗卫生组织,实施更有效的抢救。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 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 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施救程序与要求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局值班电话:0512~65230932),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2115)、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0608)和省建设主管部门(值班电话: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四、本专项预案是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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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市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3适用范围

  (1)适用于我市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于我市已建的水利工程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

  成立双城市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副市长,副组长为水务局局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具体包括: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

  (3)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7)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对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事宜。

  (8)基本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是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命令,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援意见,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2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工作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事故分级

  按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利工程事故分为一级重大事故(Ⅰ级)、二级重大事故(Ⅱ级)、三级重大事故(Ⅲ级)、四级重大事故(Ⅳ级)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4、预警与预防机制

  水务局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5、应急响应

  5.1预案启动

  Ⅳ级重大事故由市水务局组织救援,必要时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Ⅲ级以上重大事故视具体情况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

  5.2响应程序

  首先由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利用施工现场力量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漫延扩大,同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与紧急报警电话110、火警119、急救中心电话120联系,请求援助。

  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对事故级别进行初步分析判定,立即报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并提出起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通知指挥部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

  5.3先期处置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在事发地政府领导下,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4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5.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6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为指挥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6.2设施、设备及物资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所需应急设备、工具等储存在应急抢险队伍中,发生事故后,由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6.3应急队伍保障

  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一支基本救援队伍和二支预备救援队伍,三支救援队伍由施工、技术力量较强的水利施工企业组成,启动预案后,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6.4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市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6.5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6.6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抢险救援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6.7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6.8装备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7.2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7.3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4奖励与责任

  市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本预案由**市水务局制定,**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水务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水利施工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本企业内突发水利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应当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企地衔接、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预案的规定,符合工作实际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

  第二章预案编制和内容

  第五条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本部门综合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并按照影响工程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并按工程事故、影响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同时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第六条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各有侧重。

  综合应急预案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总体安排。主要规定工作原则、组织机构、预案体系、事故分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培训、演练与评估等,是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工程项目应急预案是指针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主要规定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防范和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以及实施步骤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针对某一特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现场处置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方案。主要规定现场应急处置程序、技术措施及实施步骤。侧重于细化企业先期处置,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科学组织有效施救,确保救援人员安全,并强化救援现场管理。现场处置方案是工程项目应急预案的技术支持性文件。

  第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和能力评估的`基础上进行。质量安全风险类别见附件。

  第八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九条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清单、应急集结路线图等应急资源信息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应急资源信息的及时更新与管理。

  第三章预案评审和发布

  第十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各自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组织评审。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可视情况组织评审。

  第十一条评审人员应当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

  评审人员与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不得存在隶属关系。

  第十二条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急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

  (二)主体内容是否完备,组织体系是否科学合理;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

  (三)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

  (四)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

  (五)应急保障资源是否完备,应急保障措施是否可行。

  评审后应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发布前,编制单位应当征求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意见。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应经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的负责人审批。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发布后,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达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

  第四章预案备案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综合应急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建设主管部门综合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建设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施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备案。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三)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第五章演练和培训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建设主管部门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视情况可加大演练频次。

  第二十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并及时存档。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和相关知识的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并留存培训记录。应急预案培训应覆盖预案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培训开展情况。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模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

  (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法等发生较大变化的;

  (六)在事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四条对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分类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进行修订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评审和备案。

  第七章人力和经费保障

  第二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将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落实相应的应急物资、装备及队伍,保证相应费用的投入。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类别

  一、工程施工风险

  (一)明挖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围护结构施工、基坑降水、支撑架设及拆除、土方开挖、主体结构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永久结构、围护结构(围护桩、连续墙等)、边坡、支撑构件(锚索、围檩、钢支撑)、模板支架的稳定性,以及基坑进水、基底隆起的风险。

  (二)盾构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盾构吊装、盾构始发和到达、盾构开仓及换刀、管片拼装、电瓶车运输、联络通道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进出洞土体的稳定性、开仓过程中土体稳定性及有害气体、盾构进水的风险。

  (三)矿山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竖井开挖、隧道开挖、爆破作业、联络通道施工、初支及二衬结构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冒顶、片帮、涌水、模板支架坍塌的风险。

  (四)高架段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基础施工、墩身施工、架桥机架设作业、桥面铺装作业、预应力张拉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模板支架稳定性。

  (五)轨行区及机电安装施工风险

  主要分析轨行区吊装、铺轨、安装、装修等作业以及机电设备吊装、运输及安装调试作业的操作风险。

  (六)其他施工风险

  主要分析工程施工过程中(含施工前场地“三通一平”及房屋拆迁、管线拆改迁、临时建筑物搭建、临时电路架设等前期工作)可能造成设备倾覆、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脚手架垮塌、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火灾、车辆伤害、爆炸伤害(锅炉、容器、瓦斯、炸药)等风险。

  二、自然环境与周边环境风险

  (一)自然环境风险

  主要包括:天气灾害风险、地震灾害风险、地质灾害风险以及河湖海洋灾害风险等。

  (二)周边环境风险

  主要包括:工程邻近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风险。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江廷明

  成 员: 张付显、邵子顺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四、工程建设安全事故预案

  1、学校在建、改建和维修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教师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教育局,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为防范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依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

  (一)火灾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爆炸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四)机械伤害

  1.实验人员被局部卷入或夹入机床旋转部件或运动部件所造成的伤害;

  2.实验人员被切削工具割伤;

  3.实验人员被机械设备等烫伤、砸伤、碰伤等。

  二、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中心实验室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各实验分室落实安全责任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组成。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反应,选择、决定应急处置程序,指挥教职工实施应急安全处置工作;

  2)在危急情况下,有权立即组织师生有序撤离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和车辆迅速将严重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3)第一时间与二级学院、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状况,落实学院和学校的应急处置指令;

  4)配合学校做好事故调查和其他善后工作。

  三、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分管院领导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突发事故处置的责任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在按照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的同时,均需于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上报学院领导。

  2.一般安全事故:实验室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要到现场,由学院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3.严重安全事故: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实验室现场人员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实验室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和二级学院、教务处、保卫处领导。涉及火灾和人身安全,同时报警119、120,涉及刑事案件,同时报警110。

  4.如有在突发事故中受伤的学生,实验室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告知辅导员,并协助送医救治,学院领导视情况决定是否联系学生家长。

  5.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于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①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②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③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④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分室安全负责人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⑴切断电源开关;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5.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四)实验室机械伤害应急处理预案

  1.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2.如遇人员被机械、墙壁等设备设施卡住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9火警,有消防队来实施解救行动。

  3.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轻伤员(软组织伤、擦伤、裂伤和一般性挫伤等)送医务室治疗处理后再送医院检查;重伤员(骨折及脱位、严重挤压伤、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内脏损伤等)和危重伤员(外伤性窒息引起的心跳骤停、呼吸困难、深度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等)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车辆送医院抢救。若出现断肢、断指等,应立即用冰块等封存,与伤者一起送至医院。

  4.做好现场安全警戒,稳定现场师生的.情绪,查看周边其他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跌落、爆炸等现象,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5.做好现场摄影、摄像以及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6.必要时保护现场以便警方取证等。

  (五)治安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实验场所,或有行凶、行窃、斗殴等其它治安情况发生时,现场实验指导教师应首先安抚、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必要时应中断实验,关停机器。

  2.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将信息通报保卫处、校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紧急情况下,应拨打“110”,请求救援。

  3.保护事发现场,以便事后调查。

  五、预防措施

  1.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每年定期组织中心实验室全体人员学习“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并组织进行预案演练,使全体人员掌握应急救援技能,提高处理事故的能力。

  2.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在学生实验时,都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在每次实验时都要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养成良好习惯。

  3.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对学生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于不听劝告的学生,应立即停止其实习,并报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处理,在实验过程中,要留意状态不佳的生病学生,以免发生意外。

  4.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要加强实验前设备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5.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在学生实验时,要加强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油气泄漏、冒烟、明火等异常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以免问题扩大导致安全事故。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1.1.1目的

  为确保高速铁路四电集成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快速、有序地进行,提高员工应急反应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保障国家、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1.2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迅速,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1.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电安[20xx]73号)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电安[20xx]61号),高速铁路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办法》。

  1.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第五工区施工项目部施工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铁路行车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种设备机械事故;火灾事故;其他事故(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1.1.5等级界定

  人员伤亡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较大事故;

  (4)一般事故。

  (5)集体急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和其他中毒,一次超过10人及以上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进行认定)。

  铁路交通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较大事故;(按《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章认定);

  (4)一般事故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进行等级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1.6各级应急救援体系职责

  应急救援体系见12.9.9“应急救援体系图”。

  1.1.6.1应急总指挥

  (1)对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并批准实施。

  (2)接到事故报告后,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事故(紧急事件)级别,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启动、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

  (4)下达应采取的措施,批准请求外部救援的命令。

  1.1.6.2应急常务副指挥

  (1)组织对工区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检查,对培训演练进行监督。

  (2)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视情赶到现场指挥。

  (3)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措施和减缓事故后果的行动和建议。

  (4)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5)负责与总指挥的联络及对外联络。

  (6)在总指挥因故不在时,履行总指挥的职责。

  1.1.6.3应急副指挥

  (1)对本项目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并批准实施。

  (2)控制现场紧急情况,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接到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积极响应,快速反应组织抢险救援队伍、物质、机械,按照预案分工、分头组织实施。

  (4)直接监察应急人员的行动和措施可靠,保证现场内外人员安全。

  (5)进行现场事故评估;识别事故发展动态,向指挥部请求外部救援。

  (6)指定代理人以便在特殊情况(因故不在现场或在指挥中受伤)下履行其职责。

  1.1.6.4应急安全保证部

  由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具体负责,根据集团公

  (1)司、业主要求和四电集成项目实际,组织工区项目部编制专项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2)在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配合下,对工区项目部组织建立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如事故抢险组、后勤保障组、调度联络组、伤员救护组、警戒保卫组等进行审查,并监督和组织应急培训、演练。协助应急总指挥、副指挥的工作。

  (3)督促、监察工区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

  (4)提出应急操作建议。组织应急救援后的总结与评价,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1.6.5现场后勤保障组

  (1)由工区项目部组织,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派员参加。

  (2)负责事故救援指挥人员、各小组人员临时办公场所、通信设施等的安排。

  (3)负责事故救援期间抢险人员的食宿安排。

  1.1.6.6调度联络组

  (1)应急指挥部和现场项目部分别成立,对口联络,各自履行职责。

  (2)负责调度人员、车辆和其他资源,协调各小组的工作。

  (3)负责与指挥、副指挥、各小组和外部(公安、消防、急救中心、铁路等)的联络工作。

  1.1.6.7伤员救护组

  (1)由工区项目部在应急预案中确定。

  (2)负责事故现场的前期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工作。

  (3)负责伤员的现场转移和安全转运,协助医院的急救工作。

  1.1.6.8事故抢险组

  (1)由工区项目部各专业作业队组成,平时组织演练,事发后就近召集。

  (2)负责事故现场的前期抢险和事故控制工作。

  (3)熟练各项应急专项处置预案和救援器材、设备的准备情况。

  (4)配合外部救援队伍,发挥专业特长,采用可行可靠的技术措施,将事故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

  (5)负责重要设备和重要档案资料的抢救转移。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 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部备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部长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办公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厅长(主任)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地(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一、应急处理原则

  1、项目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抢救受伤人员是第一位的任务,现场指挥人员要冷静沉着地对事故和周围环境作出判断,并有效地指挥所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积极抢救伤员,安定人心,消除人员恐惧心理。

  2、事故发生地要快速地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发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类型,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针对事故的性质,迅速作出判断,切断危险源头再进行积极抢救。

  4、事故发生后,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使事故现场处于原始状态,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据,这是现场应急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明白并严格遵守的重要原则。

  5、发生事故单位要严格按照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遵循事故报告原则,用快速方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1施工现场安全救护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2.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1.2.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1.2.3培训演练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根据工程项目生产的特点,施工场区人员的构成情况,以及施工场区周围环境状态,按照已确定的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内容,制订培训和演练计划;

  ②按照应急预案和公司总部的年度计划规定和各项目经理部的计划安排,按时按计划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各种应急反应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应急反应技能的演练;

  ③协助组织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内的各类应急反应队伍,建立各项应急反应机制;

  ④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反应的不足和缺陷,独步完善各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应急反应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应急反应技能演练和实施中所获得的信息,及时反馈反应操作副总指挥,作好应急反应的人力资源资料和应急能力资料档案的归档。

  1.2.4危险源评估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1.2.5工程技术服务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1.2.6善后工作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1.2.7事故调查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1.2.8后勤供应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1.2.9应急人力管理部

  ①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订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

  ②按已制定的项目施工场区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协助项目施工场区建立和配置各种应急反应救援小组;

  ③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各应急救援小组的人员变更,数量到位状态;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作好人力资源的数据储备;

  ⑤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周边其它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应急反应人力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二、危险源的确定

  2.1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2.2?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

  2.3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火灾)。

  2.4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2.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2.6食物中毒。

  2.7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四、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1应急预案的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为:

  1、死亡数在1人以上;

  2、直接财产损失在4万元以上;

  3、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4.2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启动应急反应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

  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

  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及时启动协议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4.3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总部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各类事故的处置程序和抢险措施

  (一)处置程序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当时的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进行现场抢救,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报警,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排险,并根据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线图,并确保通道的畅通,遇突发紧急事故时,由专人指挥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根据不同的事故,明确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

  (二)报警和联络方式

  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在进行现场抢救、抢险的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进行报警,如有人员伤亡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如果发生火灾,应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

  公司报警电话:

  (三)各类事故的抢险措施

  1、触电事故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边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的抢险措施

  工地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3、坍塌事故的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4、机械伤害事故的抢险措施

  (1)对于一些微小伤,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医院。

  5、中毒事故的抢险措施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让病x-x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6、火灾事故的抢险措施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六、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一)应急电话

  1.通讯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作用意义

  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理电话、通讯的畅通和正确应用,对事故的及时急救、控制事故的严重度具有很大的作用,发生事故和情况向远程有关单位部门发报救电话。工伤事故现场重病人抢救报救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报救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救助。

  2.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应用和畅通

  工地应安装电话装置,没有条件安装电话的工地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室外附近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了解,在应急时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报救。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节假日、夜间等,房内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击碎窗玻璃,就可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报救。电话旁应张贴常用紧急急用查询电话和工地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

  3.电话报救须知

  救护电话号码为“120”,火警报警电话为“119”,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好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机或传呼电话号码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用电话通讯联系。基本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给予清除,以利救护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备

  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

  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

  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

  放置要有一定的合适位置,使现场人员知道。

  (三)其他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由于采光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有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油灯等设备。

  由于现场有危险情况,在应急处理时就需要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有时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最好还能配置安全带、安全绳、担架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扭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级响应机制。

  1.2.2互相协调、快速反应

  建设厅要与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1.2.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是处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要承担处里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劣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建设厅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厅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厅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厅长

  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建筑业处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城市规划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指挥部成员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职务高低递补)。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情况需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为盟市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1.2建设厅指挥部下设主管安全和质量两个办公室

  主管安全的办公室:

  主任:建筑业处处长

  成员:建筑业处副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自治区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主管质量的办公室:

  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成员: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建筑业处副处长、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盟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二)负责组建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工作小组;

  (三)负责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和专家的联络;

  (四)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五)负责拟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的报告、请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县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职责,可以参照建设厅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订,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督促。

  2.2指挥体系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建设厅、盟市旗县人民政府、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市、区)级建设局(建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部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应急演练习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求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4.应急晌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三级。

  Ⅰ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报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Ⅲ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1)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求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盟市、旗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自治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由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研究处置对策,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与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

  (4)由建设厅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部署。必要时派出建设厅工作组指导抢险求援和事故调查工作,选派专家对盟市、旗县处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对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专报。

  4.3事故报告

  1.3.1报告程度

  (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地方部门可直接报至建设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级应急指挥部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3.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贵人、项目负贵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5)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以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新闻报道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建设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事故调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2.1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负责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里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厅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应急指挥部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成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里,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2.2盟市、旗县应急指挥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资、资金的供给

  6.3宣传培训与演练

  6.3.1宣传

  各级应急指挥部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6.3.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6.3.3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定期举行演练,以检脸、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7.附则

  7.1名词术语的说明

  7.1.1本预案中的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是指:

  (1)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2)扩建:是指在原有墓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属于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改建项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

  7.1.2.本预案中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厅、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和各旗县建设局(建委)。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厅负责管理与更新,由建设厅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应急指挥部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自治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建设局(建委)根据本预案制定和调整本地区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建设厅及时组织修订。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建设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7.4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8.附录

  附录1:建设厅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联系方式

  附录2:专家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

  一、总体原则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对学生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任何状态下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立即将所发生的特大事故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各类责任人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特大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特大事故处理领导组,负责领导全局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抢险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

  主任:xxx

  成员:xxx

  三、职责要求

  1、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学校与施工方均应告诫学生不得靠近施工场地。施工方应在工作场所拉好围网。

  2、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警示标语等。

  3、发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质量事故、楼房倒塌事故及校建伤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后,由学校领导或领导授意其他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上一级学校领导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学校领导(副组长)代行职责。

  5、学校领导、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值班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各自电话24小时畅通。

  6、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7、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8、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再抢救其他人。

  9、相关部门平时要加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10、各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应作出快速反应,分工合作,迅速组织人员和设备、器材,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集结待命,开展工作。同时与通讯联络组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

  11、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清责任。对事故中受伤的师生员工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处理完毕,迅速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12、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

  1、工程概况:

  1)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县冶峪中学校园内,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333.8?,建筑总高度25.5m,脚手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现场使用机械主要有:40塔吊设立一台,按照总高度30米,大臂长度48米选用,在开工以后即进行安装。冲击式打夯机、蛙式打夯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对焊机、钢筋调直机、平板式砼振器、插入式砼振器、电焊机、电锯、电刨、柴油发电机等。

  安全施工措施

  2、生产管理方针、目标:

  (1)、管理方针:在施工中,我项目部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建设部及陕西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管理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以下目标: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②控制轻伤事故在3‰以内。

  3、组织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见下页图所示。

  (2)、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建立与项目安全组织系统相配套的各专业、部门、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如下图所示

  项目安全组织及责任人名单

  姓名

  职务

  职责

  组长

  总负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生产中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督促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一定安全投放,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查事故隐患,制定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支持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安全员:

  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劳动保护法,组织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交底,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严重危险情况有权暂停施工,报告领导处理。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各作业队伍及班组负责人

  电工

  机械管理员

  保卫员

  材料员

  安全员

  质量员

  施工员

  财务组

  行政组

  技术质量组

  材料、设备组

  生产安全组

  施工项目安全责任体系图

  项目经理

  电工

  其它有关部门负责人

  材料员

  消防管理负责人

  机械管理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保证现场临时供电安全。

  2、提供夜间施工必须的光照度。

  3、经常检查宿舍、办公室的用电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备。

  1、监督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

  2、配合有关部门排除障碍。

  3、安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1、制定项目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

  2、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3、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除

  1、保证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

  2、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遵章作业。

  3、配备各类机械的防护设施

  1、保证防火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2、消除火灾隐患。

  1、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按规定进行隔离,做出明显标识。

  2、控制各类材料的堆放高度和堆放型式。

  3、保持库房的采光、通风和库房安全

  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的经费。

  2、后勤部门应提供必须的劳动用品、保证质量

  班前安全

  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具体操作者

  消防措施

  电气绝缘

  保护设防

  机具设防

  劳保机具

  操作规程

  4、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为安全知识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知识教育:我项目部对全体职工进入工地后进行入场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各种工种结合培训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外来工务人员和新工人要进行上岗教育,工人变换工种,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安全教育每周对工人至少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周一和周五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见下表:

  类别

  重要性内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思想教育,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与生产辨证关系教育、三热爱教育、共产主义协作风格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生产的重点内容

  施工生产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简介与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知识

  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生产的必备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摘要介绍处分的.先例

  安全纪律教育

  安全生产保障

  厂规厂纪、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5、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组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部位,根据检查情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内容检查评比打分,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安全生产组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6.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1)、定期的例行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组实施,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组合“安全活动日”将检查结果进行安全生产评讲。每周进行安全活动,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实施,检查结果在班组长会议上进行评讲。每个作业班组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开展安全上岗检查,保证操作机具及作业环境安全。

  (2)、不定期的专业检查:是按工程进展需要确定,由安全生产部按安全制度规定的项目,组织专人实施,也可由工程项目经理从安全生产的宏观考虑时组织专门检查。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一次下达任务时对工人班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上班对全班工人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班组长每班上岗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员每天上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对本作业范围内存在的危险和防护措施进行针对性交底,提供必须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8、本企业主要安全制度概述

  a)每半月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b)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c)建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

  d)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e)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文明

  施工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评分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的违章现象,开出“安全整改通知单”,各责任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部主管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f)建立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等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g)行为控制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带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组备案。

  严禁在施工现场酗酒、赌博。

  9、安全临时用电方案: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设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统一涂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的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结,采用外插联结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混凝土墙板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施工照明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接线长度小于5米,二次接线长度小于30米。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晒。

  10、施工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

  (1)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每一层脚手板处设踢脚板,钢管、踢脚板表面涂黄黑相间的警戒色.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使用合格的扣件,不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并及时清理。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5)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11、临边洞口的防护

  (1)基坑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基坑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边立1.2米高的防护栏杆,刷成红白相间的警戒色,防止人员靠近防护栏,必须按规定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3)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封闭。

  (4)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12、塔吊施工安全要求

  (1)、塔吊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吊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塔吊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执体妥善连接。

  (6)、塔吊基础不得有下沉现象。

  (7)、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8)、工作完毕,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塔吊应将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须板到停止位,拉下电源总开关。

  (9)、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丝紧固。

  (10)、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脚和销子的到位,塔吊的升节必须有专职安全监护。

  (11)、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垂直偏差须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内。

  (12)、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投人施工。

  13、消防管理

  (1)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理》,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防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尽量减少冒烟事故的发生。

  (2)建立防火责任制,项目部主要人员均负责一定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单,并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

  (3)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并根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度,制定出分阶段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对发生火灾后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抢运物资、抢救伤员等项工作,应详细分工,明确职责,使灭火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底程度。

  (4)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

  (5)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陷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换干粉。

  (6)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7)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消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别进入装修阶段后动用明火,须经项目经理部开具用火证后方可动火。消防人员必须对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门、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门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8)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施工现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0)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1)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12)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冬施保温。

  14、施工机械管理

  (1)固定机械设备应搭防晒、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完全可靠。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据不同年度冬、雨季施工的不同内容和特点,提前编制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方案,报请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及时落实,确保以先进的措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目标及整体施工部署的实现。

  (2)根据该工程特点,首先做好冬、雨季施工的物资准备工作,冬季防寒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应及时发放。

  (3)冬季、雨季应根据天气变化,气温情况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及作息时间。环境温度达到-50C时即为“低温焊接”应严格执行低温焊接工艺。严禁焊接过程直接接触到冰雪、风雨雪天气时,必须对操作部位进行封闭围挡,使焊接部位缓慢冷却。

  (4)雨季施工应注意机具、材料的防雨保护工作。雨中配合电焊机等其他电动工具要有防雨措施,防止漏电造成安全事故,预埋管预留时应主意防护管口及预留套管口,防止雨水进入管内锈蚀管道,冬季施工应有防冻的防滑措施、防止人员摔伤冻伤。

  (5)冬雨季中搬运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防止地滑造成不安全事故;管道试水应在00C以上的环境中连续进行,并且要有防冻措施,完毕后应及时将水排掉。

  (6)冬雨季施工前,要对仓库、室外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相应的保养和防冻保护。车辆的使用要按冬季行车规定执行;现场或生活区的用水管道要有过冻保护措施。

  (7)冬雨季施工应对职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强职工冬、雨季施工的安全责任感。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汛;冬季施工要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仓库及生活区应配备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检查。

  (8)加强现场工程防护工作,确保已安装的设备、材料等成品、半成品不出现砸伤、碰伤、冻裂现象。

  (9)加强冬、雨季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因冬雨季对施工质量和进度造成影响。

  (10)安全警示标志布置方案:在危险地段、部位、临边四口等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

  安全施工预防最重要,不幸发生了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现场救护也同样重要。对降低伤残程度,提高生存率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为减少生命损失,我处制定上述安全事故预防、监控措施的同时,又制定如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建立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织

  组长:马向军(水利水电工程处处长)

  副组长:孙宗国(水利水电工程处分管安全副处长)

  成员:孙大鹏(安全科科长)魏文广、陈吉云、孙宗国

  (二)、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准备

  1、救援用汽车两部:轿车一部、皮卡一部,适合于伤者坐卧、躺和担架、床板及伤者需人护理的情况送往医院。

  2、救援设备:担架、床用木板。

  3、医用物品:绷带、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注射器、输液装置、氧气袋、75%酒精、2%碘酒、双氧水等各种消毒液,1%新洁尔灭,0.9%盐水、1%龙胆紫液、汞液、20%甘露醉注射液等部分抢救药品。

  (三)、人员培训

  为了使参加救援的人员见到伤残事故不至惊慌无措,而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事故由大变小,使损失降到最小程度。我处选择了部分大胆细心的`人员进行救援知识和救援方法的培训。这些人大部分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些人员有知识有能力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幸万一发生了安全事故又有知识有方法处理事故。

  培训的内容也包括救援程序和救援知识、救援方法。

  聘请内外科医生对救援人员针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开放性创伤、闭合性内脏损伤、挤压伤、骨折、颅脑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触电、淹溺救护知识进行讲解。救护方法进行演练。

  经过培训十余人掌握了事故救援程序和人工呼吸、肌肉注射、扭伤复位制动、清创术,能对伤口消毒及临时处理进行操作。

  联系电话:xxxxxxxx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

  目的: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着救援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护、自我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关键词: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①.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持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②.认真贯彻、执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任务,要求和规定。

  ③.进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管理,经常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④.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具体分工如下:

  ①.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监督站或劳动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②.项目经理负责向通信工程部汇报,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书面签发停工通知单,积极协助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③.成员(安全员)负责安全资料准备,形成书面事故情况汇报材料,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

  ④.成员(技术员)应协助施工单位保护事故现场,督促其防止事故扩大。如实提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与事故有关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记录、监理指令等.为事故调查提供真实证据。协助施工队伍保护河道水域,督促其河流湖泊水域。

  ⑤.安全事故发生,现场施工人员员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如左备注)并配合做好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和举证工作。

  二.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2.通信工程部应立即启动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实施指挥部的.组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4.总工程师书面签发停工通知单。

  5.协助施工队伍保护河道水域,督促施工队按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尤其是对受伤人员的救援措施。

  6.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准备。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8.项目经理应书面事故报告提交公司,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疏通,提高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高效生产,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对社会危害,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订立本预案。

  一、本厂的基本情况

  本厂总面积1500平方米,共有生产车间1间,功能间加储物间共10间,办公区,职工16人,烤漆房2个,校正器1台,修复机等具备2类生产需求的生产设备及工具。

  二、预防事故的措施

  (1)对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及时合理配备,经常维修、保养,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灭火器具及时采取检验、报废或更新。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本厂由厂长邹雄彬担任总指挥,刘立为安全督导员,黄海桥为灭火行动组长,钟为龙为疏散行动组长,周才能为救护行动组长,张水凤为报警行动组长。主要职责是:一旦发生事故和自然灾害负责全厂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并落实各班组职责。

  四、落实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处置方案

  1.自然灾害

  (1)万一发生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立即由安全督导员组织人员排除、救护和疏散现场人员,由张水凤拨打119、120报警,并向到现场救援力量报告本厂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2)处置程序

  由灭火行动组负责切断火源、电源。

  由疏散行动组负责保护和疏散现场人员,报警行动组向市119、120报警

  由救护行动组实施抢救

  救援装备:4公斤灭火器22个、30公斤灭火器2个,消防沙池2处、消防铲4把、消防桶5个,消防栓2个,灭火毯9张。

  2.安全事故

  (1)设备事故

  如发生设备事故且有人伤,先断电同时组织人员将伤员救至安全区域,且由救护行动组进行简单包扎。救人的同时由报警行动组拨打120,110报警,拨打设备技术员谢师傅:13215736971。

  (2)其它事故

  例如:碰撞、漏电、化学品泄漏等等......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同时上报。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可先断电(切断事故原头),再上报相关人员。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化学品泄漏: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将伤员转移安全区域内)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化学品泄漏定要了解清泄漏成份视情施救,如不能分清泄漏成份定先上报,侍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如不能自主处理,定须及时上报针对化学品泄漏专家处理。避免二次事故。

  五、要求

  (1)各员工必须提高认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要在能确保人生安全情况下进行抢救财产.

  (3)各员工熟悉方案,积极参加演练,明确任务要求与处置措施。

  (4)随时做好临战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按要求执行任务,不能耽误救援时机。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4

  1、基本原则

  1.1、本预案仅适用于本项目部滑坡治理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

  1.2、本专项预案的目的在-----------------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内,针对上、下边坡滑坡治理工程施工现状,重点建立应急预防体系和应急抢险组织,为配合------------开展应急响应,展开救援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并做出详细的安排,使应急救援工作能及时有序有效的展开,避免和减少事故损失。

  1.3、本预案坚持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准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一指挥;坚持突出现场为重点。

  2、危险源分析

  2.1、危险源(点)

  2.1.1、山体滑坡

  2.2、可能导致的事故和伤害类型

  2.2.1、爆破伤人事故

  2.2.2、坍塌伤害

  2.2.3、机械车辆碰撞翻车事故

  3、可利用的应急资源

  3.1、人力资源公司可利用的人力资源包括------------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应急指挥中心及项目部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者和民工队伍。

  3.2、财力资源借助公司用于应急救援的储备金和公司经营生产流动资金及项目部现有资金。

  3.3、物力资源可用于应急救援的项目部现有的设备设施等物资、材料。

  3.4、外部资源根据需要,可请求------建设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支援。

  4、应急救援组织构成根据-------------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在项目应急救援组织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事故发生前的预警工作组织的建立,并切实展开工作,其组织构成如下:

  安全应急组织构成功能职务负责人单位职务组成人员负责人电话抢险施工组现场总负责人安全保障组安全员预警组技术负责人备注:

  山体滑坡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构成

  5、组织职责5.1、现场指挥的职责

  5.1.1、负责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现场有关的准备工作,如内部应急资源的储备,外部应急资源的联络与协调,预案的演练与实施、评审与改进等;

  5.1.2、保证现场应急组织在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保证初次应急反应的有效性,保证现场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

  5.1.3、负责事故报告,并保持内外联系;

  5.2、现场副指挥的职责

  5.2.1、协助现场指挥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5.2.2、在现场指挥不在场时,或者到位之前,担任现场指挥的职责,积极展开应急救援;

  5.3、抢救组的职责

  5.3.1、组织实施现场一切人员撤离现场,并安置到安全地带:民工宿舍和项目部;

  5.3.2、抢救受伤人员,确保其免遭财产再次伤害,并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减轻其伤害的结果;

  5.3.3、协助当地医疗组织机构对伤员的抢救行动;5.3.4、抢救受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各类物资,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5.4、警戒组的职责

  5.4.1、维护事故抢救期间现场的秩序,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5.4.2、保护事故现场免遭破坏;

  5.4.3、加强对现场各种不安全因素的观察和报告,向指挥者提供安全信息,确保救援人员的行动安全;

  5.4.4、加强对现场各类物资的警戒,免遭被盗和丢失,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

  6、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6.1、接警现场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掌握事故的情况,即时通知现场抢救组、警戒组、技术组作出有效的应急行动。

  6.2、应急启动

  6.2.1、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的指示,启动应急救行动。

  6.2.2、指定现场应急值班人员,保持信息与通信畅通。

  6.3、应急指挥

  6.3.1、现场应急行动由-------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确保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

  6.3.2、如果公司总指挥启动一二级响应时,在公司现场指挥部人员到达前,现场的应急行动由-----组织指挥,并对其实施的指挥和应急行动负责;现场总指挥到达现场后,一切行动服从公司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指挥。

  6.4、通信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利用各级人员现有的通讯工具—手机,建立灵活快捷的通讯网络,要求相关人员人人有手机并保持畅通,同时利用装备的两台对讲机建立现场指挥网。

  6.5、现场警戒

  6.5.1、现场警戒与治安工作由警戒组实施,目的是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等的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6.5.2、加强现场从业人员和应急人员的管理,适时清点人数。

  6.5.3、实施事故调查,或协助公司进行的事故调查。

  6.6、医疗与卫生

  6.6.1、现场人员应对受伤人员给予即时的抢救,为外部医疗机构实施更好抢救和挽救生命创造条件。

  6.6.2、充分利用-------市医疗卫生机构力量,对受伤人员给予最充分的、最即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使受伤害的程度降到最低。

  6.6.3、现场指挥人员根据受伤者的情况,有权决定将转移或移交更好更可靠的医疗卫生组织,实施更有效的抢救。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 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 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施救程序与要求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局值班电话:0512~65230932),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2115)、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0608)和省建设主管部门(值班电话: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四、本专项预案是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