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5-01-20 13:17:1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汛应急预案15篇[优]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汛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汛应急预案15篇[优]

防汛应急预案1

  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国管办房地[20xx]22号)《关于进行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安全检查做好20xx年房屋防汛工作的通知》以及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工作指导思想

  我校防汛工作,在上级领导部门和北京市防汛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救助为辅”的方针,切实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组织全校人员和力量,做好防汛自救工作,努力减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防汛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防汛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校长李志祥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杨宾、副校长赵显利

  小组成员:校办、党办、宣传部、保卫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校工会、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设备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办公室、校医院、总务后勤部、膳食部、老干部处、居管会等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组成。

  2、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

  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主任:校办主任姚利民

  副主任:党办主任王文生

  防汛工作办公室电话:

  3、学院和机关部门防汛工作小组

  各学院和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后勤集团党委、产业党总支所属系统以及校团委设立相应的防汛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学院和机关各部门系统的防汛工作小组组长由行政或党的第一负责人担任。

  4、校防汛抢险队

  成立校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抢险队由有关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总务后勤部的修缮、水、电、气、通信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等50人组成。

  校抢险队队长:后勤集团党委书记李盼兴

  副队长:修建装潢中心主任刘树琛、能源动力中心主任王卷敏

  5、学生防汛抢险队

  成立学生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学生防汛抢险队由各学院的学生50人组成。

  学生抢险队队长:学生工作处处长刘明奇

  副队长:团委书记张启鸿

  6、防汛救护队

  成立校防汛救护队,负责防汛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救护队由校医院领导和医护人员15人组成。

  救护队队长:校医院院长成筱鹏

  副队长:校医院副院长潘晓平

  7、防汛治安保卫组

  成立校防汛治安保卫组,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治安保卫组由保卫处领导、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组长:保卫处处长李汉军

  副组长:保卫处副处长刘景胜

  8、防汛后勤保障组

  成立校防汛后勤保障组,负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伤病员的运送转运工作和生活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由校办、后勤管理办公室、团委、居管会、总务后勤部、膳食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组长:后勤管理办公室主任巫后新

  副组长:总务后勤部主任蔡本睿、膳食部主任张书信

  三、组织机构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

  ③全面掌握和部署学校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④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形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做出决策,交有关部门执行。

  2、防汛工作办公室职责

  ①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②宣传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普及防汛科学知识和救生基本常识,宣传和报道防汛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③建立健全学校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

  ④负责学校防汛救灾基本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⑤负责与上级防汛救灾指挥部门的联系、联络工作,并开展防汛救灾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

  ⑥传达上级发布的汛情预报、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⑦根据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下达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策;

  ⑧现场监测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⑨统一安排、调运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和人员;

  ⑩负责接待上级领导的视察、检查及群众来访。

  3、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下达的任务;

  ②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③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④按照校防汛领导小组安排和布置,做好本单位人员和学生的宣传工作,掌握和稳定群众情绪,不信谣传,并及时向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⑤搜集和掌握有关防汛、汛情等方面的资料,并及时向校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

  4、校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落实和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②负责全校房屋、设施的抢险和安全工作;

  ③排除险情,救护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⑤在汛期确保排水道路的通畅,确保水、电、气、通信的安全运行;

  ⑥负责日常的汛情、灾情监测和检查工作。

  5、学生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生活区的抢险和安全工作,执行学校的其他抢险救灾任务;

  ③救护和转送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参加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6、防汛救护队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负责组织防汛救灾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

  ③负责全校的消毒、食品检测、水源净化等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

  ④负责组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⑤巡回检查教学区、住宅区、学生生活区、小学、幼儿园等地区和单位,发现伤、病人员和疫情立即上报,并实施救治和进行防疫。

  7、防汛治安保卫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加强巡逻、警戒,维护和管理全校的治安工作;

  ④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及重要部门和危险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⑤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组织消防力量以备急需;

  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在防汛救灾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8、防汛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车辆的调配以及救灾物资、救灾人员的运送和伤病员的转运、安置工作;

  ③做好抢险队伍的生活保障工作;

  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食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物资,在汛期做好全校的生活保障、供应工作。

  ⑤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防止群体性疫病的发生。

  四、防汛重点部位

  校内的能源、通讯、金融(银行、财务处)、食堂和餐饮点、超市和商业网点、人防工事、涉密部位及有关教学科研设备和各种生活设施、城内平房为防汛重点单位和地区。

  五、防汛主要任务

  1、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学校的防汛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

  2、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管线、人防工事、各种设施,要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渡汛要求。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一个在?醒辞榈那榭鱿碌挠狈桨负痛胧?

  3、在每年汛期前要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抢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抢险、救护知识和自身防护技能。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工具的准备和储备工作,特别是生活急需用品和油料储备要充足,以保证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生、教职工的生活在汛期的正常运行。

  5、通信部门要对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在汛期通信线路的畅通。

  6、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汛知识和汛情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大力宣传防汛、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7、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全校的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在汛期,要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汛情和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发动教职工、学生和居民积极参与,进行自救和互救。对危险地区的设备、国家财产和居民进行转移疏散,并做好安置工作。

  9.在汛期,要做好群众工作,稳定社会情绪,防止和制止汛情的误传、谣传。

  六、要求

  1、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2、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必须请假。

  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掌握最新防汛情况。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通知或遇到紧急险情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5、及时准确发布各种防汛救灾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6、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抢险队、救护队、治安保卫组在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我校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

  七、附则

  1、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后,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防汛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按照防汛工作“以快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防溺水责任校园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学校汛期安全。

  二、组织机构

  1、成立校防汛、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长:

  成员:

  2、成立校防汛、防溺水工作抢险突击队长:

  成员:

  三、学校防汛、防溺水领导小组分工及成员职责

  组长:在市教育局综治办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市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校园防汛工作。

  副组长:根据校园出现的险情,为组长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组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组长的指令,指挥抢险队伍进行

  抢险。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送达抢险现场。联系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组成医疗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联系公安部门维护学校交通秩序,组织师生撤离和转移,负责学校稳定。协调和组织受灾学校迅速恢复教学活动。

  成员:在学校防汛、防溺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检查、监督防汛、防溺水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校园的防汛安全;负责检查、监督抢险物资的到位,保障供给受灾师生的生活必需品;负责关闭、拆除危房,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教学活动的指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四、防汛应急预案

  1、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王建阳、徐祥新带领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

  2、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

  3、抢险突击队人员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在师生受伤情况下,由主管副校长或分管安全领导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由校长决定上报市教育局防汛办公室(综治办)、市政府,同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

  5、撤离指令只能由校长下达。撤离时,必须服从防汛、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本着“安全第一,学生第一”的原则,按由低到高的年级、班级顺序依

  次撤离,班主任随班做好组织工作,科任老师按年级分派到各班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6、具体人员分工:

  高二年级:

  五、防溺水预案

  1、具体教育时间及内容:

  学校要利用周一的升旗仪式,各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课及安全教育课,及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下河抓鱼,不下河洗澡,暴风雨天气不在路上行走,河水暴涨时不强渡强涉。

  2、休假时间由学校领导小组安排一定的'人员到附近的河道、海边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假期安全公约内容。

  六、严防溺水。

  1、严禁到大海、水库、河流及非营业性泳池游泳~到营业性游泳池游泳最好有家长陪同。

  2、没有家长的陪同~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赶海或玩耍。

  3、努力学习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遇到突发事件懂得科学求救而不鲁莽行事~增加无谓的伤亡。如遇有人溺水~要找会游泳的成年人施救。学校坚决反对学生下水施救溺水人员。

  4、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私自玩水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报告老师。事故处置办法:

  (1)发动学生检举揭发下河洗澡的学生,将其上报学校,由学校和家长配合进行批评教育。

  (2)一旦学生发生溺水现象,救援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当场急救,情况严重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方法一:将伤员抬出水面后,应立即清除其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用纱布(手帕)裹着手指将伤员舌头拉出口外,解开衣扣、领口,以保持呼吸道通畅,然后抱起伤员的腰腹部,使其背朝上、头下垂进行倒水。或者抱起伤员双腿,将其腹部放在急救者肩上,快步奔跑使积水倒出。或急救者取半跪位,将伤员的腹部放在急救者腿上,使其头部下垂,并用手平压背部进行倒水。

  方法二: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托起伤员下颌,捏住伤员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伤员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助呼气。反复并有节律地(每分钟吹16,20次)进行,直至恢复呼吸为止。

  方法三:心跳停止者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摩。让伤员仰卧,背部垫一块硬板,头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面对伤员,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急救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将胸骨压下4厘米左右,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60,80次)进行,直到心跳恢复为止

  七、几点要求

  1、认真开展汛前房屋设施的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5月份起对全校的房屋、围墙、电器线路、排水管道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对有危险隐患的房屋设施立即停用,并及时抢修。

  2、加强防汛值班制度。

  实行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障通讯畅通。发现险情及时与防汛负责人联系,严禁空岗、脱岗现象发生。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纠当事人的责任。

防汛应急预案3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有效的降低和控制大雨、暴雨、雷雨天气所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的减少师生人身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保证全体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全,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如下:

  二、应用范围:

  遇有大雨、暴雨、雷雨天气,影响学校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时,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一)、防汛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如遇大雨、暴雨、雷雨天气,立即组织对师生进行防汛相关工作提示教育,做好各种防汛防险工作,防患于未然,保证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

  B、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5个职能小组

  1、疏导维护秩序组:

  组长:田汾阳

  组员:董学凯及当值周老师

  主要职责:

  A、学生在校时间,负责走廊、校园、厕所的巡视,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指导学生安全躲避大雨、暴雨、雷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和遭雨淋、雷击等。

  B、如正是开饭时间,负责维持秩序,引导学生有序离开教室,进入餐厅。

  2、排险清障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检查维修学校电源、电线、电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因电发生伤害事故。(责任人:黄涛李红江)

  B、检查校舍有无漏雨、倾斜、垮塌等隐患,及时疏导师生到安全区域躲避。(责任人:董卫玺解国杰)

  C、检查清理积水、杂物,及时疏通堵塞管道,保证下水畅通。检查清除有危险的悬挂物及其它因大雨、暴雨、雷雨天气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全隐患。(责任人:杨勇董玉杰牛晓庆张黎)

  如在校师生中发生溺水、雷击等伤害事故启动下列职能组

  3、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李娜(教导主任)

  组员:王晓华董启明张艳芳及音体美、电脑教师。

  主要职责:

  A、在师生中如果发生伤害事故,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

  治;

  B、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发展动态,随时报告校长。

  C、接待、安抚赶到医院的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

  4、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董峰(校长)

  组员:党朝晖赵斌李宏伟

  主要职责:

  A、控制现场,维护秩序,指挥教师安排好其他学生,做到不拥挤,不慌乱。

  B、排查有无其他雷击伤亡人员及时实施救护;

  C、接待好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5、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尽力做好医疗救治和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B、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接待工作并为其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放长假期间,校长坚持带班,领导、各小组组长和值班教师轮流值班,确保全校安全。

  第一天:董江峰赵斌田汾阳

  第二天:董江峰党朝晖李娜

  第三天:董江峰李红伟张国清

  第四天:董江峰解若端赵晓刚

  以后,以此类推,坚持做好防汛、防雷等安全工作。

  四、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1、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校舍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修缮。对供电线路全面检修,防止短路,造成事故,影响供电。检查避雷设施,并对师生进行教育,防止雷击,造成设施和人员的伤害。检查疏通水道,防止积水对校舍造成损坏,给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带来影响。

  2、遇有大风和暴雨或连续阴雨天,防汛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值班,巡视校舍,检查有无漏雨或积、存水现象,现场处理应急事件。

  3、利用校园广播、板报认真做好宣传,加强对师生的防汛安全教育。

  4、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汛情,防止发生死亡事故。

  5、对学校周边情况进行摸底,发现险情的及时报告并做好疏散师生的准备。

  6、如学生在校期间骤来大雨、暴雨、雷雨,防汛应急小组及各职能小组立即到校长室集合,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进入应急状态,按岗位分工履行职责。

  7、如发生意外或受伤事故,及时组织救护。出现问题及时汇总情况并报告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防雷应急处理措施:

  防雷击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师生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1、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汛情,防止发生死亡事故。

  2、加强对对师生进行防雷击常识教育。

  3、定期检查避雷设施,及时保养维修,确保有用有效。

  4、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校长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5、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6、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强弱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7、如发生雷击事故,及时组织救护。出现问题及时汇总情况并报告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防汛应急预案4

  1、立防台防讯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以赵立刚为组长,娄绍见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员由吴德良、娄周涛、虞俊陆、吴宏惠、颜龙非等等人组成,全面负责防汛防台工作,各分包班组和综合班组全体成员为抢险突击队,做到随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拉出去能战胜的突击队。

  2、物资准备:

  1)项目部制定防汛防台物资需要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

  2)材料员负责本项目部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采购;

  3)仓库管理员负责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保管,如水泵、排水管(消防水带)、足量的防风用的钢丝绳、钢管、脚手片,并负责日常检查,确保险情出现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专用材料不得随意挪用。

  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临时设施、脚手架、材料、机械设备等方面的防汛抗台措施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配电箱、电焊机、水泵)应进行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措施。现场钢脚手架、钢井架在雷雨季节,必须设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施工期间遇有雷击暴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离开岗位。

  二、预防措施:

  1、根据总平面图布置时应按照现场和场地分配情况,确定生产区、生活区排水沟,保证施工现场内排水畅通。雨季有专人负责,经常疏通排水沟。

  2、易受潮变质的材料要入库,其他设备、材料露天存放时,底部要用方木垫高,防止被水浸泡,顶部要用蓬布或塑料布封盖。

  3、进入汛期,项目部应安排专人以生产区、生活区排水沟进行疏通、清扫,对落水管进行清理,组织对办公室、工具室、仓库房顶进行检查,发现漏雨、渗水要及时处理。

  4、项目部应定期对配电房、输电线路、配电箱(柜)、开关箱、机械设备、脚手架材料堆放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5、项目部应定期对工地围墙的坚固性进行检查,发现危墙、危房立即整改。

  三、应急预案:

  1、接到预报时,成员单位各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重要部位进行防护。办公室门窗要关好,施工现场临时悬挂的设备、堆放的材料、大型机具、井架等要采取加固措施。

  2、洪水、台风出现时,一切生产工作立即停止,确保项目部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巡逻安全由门卫负责,生活后勤由后勤组长负责。

  3、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指挥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

  4、抢险突击队立即集合到位,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抢险工作。

  5、台风发生时,应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决定停止非抢险用供电,避免刮断线路触电,电工负责。

  6、洪水发生时,抢险突击队要保护好电力设备,确保不影响水泵电源,及时组织排水作业。确保现场无积水。

  7、洪水、台风过后,成员单位要及早总结。对损失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公司。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方案篇4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积极应对台风、暴雨发生时可能带来的威胁和损失,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升学校防汛防台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我校防汛防汛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防汛防台工作组,全面负责领导和指挥学校的各项防汛防台工作,并下设综合协调队、人员转移队、抢险突击队。

  1、防汛防台工作组

  工作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书记、安全员担任副组长,组员为各岗位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和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组长、副组长)(2)、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

  (组长)

  (3)、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命令;

  (副组长)

  (4)、遇重大灾情时下达停课、师生和物资转移等命令;

  (组长、教务处)

  (5)、负责做好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将学校灾情统计调查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总务处徐作良、会计)

  (6)、负责做好对师生防灾自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少先队)

  组长(总指挥):副组长(副总指挥):

  成员:

  2、综合协调队

  主要职责:负责掌握水雨情、灾情和各类防汛防台动态消息,并按要求报送有关防汛信息,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做好学校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负责检查、落实学校的各项防汛防台安全措施;负责做好受灾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队长:

  队员:

  3、人员转移队

  主要职责:执行工作组下达的有关指令,负责执行人员、物资转移等任务;协助综合协调队做好受灾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队长:

  队员:、各班班主任

  4、抢险突击队

  主要职责:执行工作组下达的有关指令,负责执行突发险情抢险任务;协助人员转移队进行人员撤离、物资转移等工作,配合综合协调队做好有关安全检查工作。

  队长:

  队员:

  二、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学校在接到上级指令或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由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工作流程

  根据上级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动态进入相应的防灾、抢险、救灾阶段。

  1、工作组副组长到岗到位,启动防汛防台机制。

  2、综合协调队通知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做好检查和防范措施,并按职责分工对易积水地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3、综合协调队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水雨情,并向全校师生及时传达有关台风(暴雨)预报、预警信息。

  4、必要时人员转移队根据预案做好在校师生各项转移准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下达停课通知,并以班级为单位,由人员转移队和各班级负责人负责将在校学生转移至安置地点或通知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回家。

  5、转移易受涝区域物资,遇到人员、物资转移困难时,应立即向抢险突击队请求支援。

  6、善后(汛情台风预警解除阶段)

  当警报解除后,在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上级指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并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

  若未发生重大灾情,转入正常性工作。

  四、信息报送

  灾害性天气期间,学校设立专用防汛防台指挥室。

防汛应急预案5

  今年以来,我区的防汛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汛抗旱并举,加快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坚持“以防为主,蓄泄结合,科学调度,全力抢险,保安全、多蓄水”的工作方针,坚持“有限保证、无穷责任”的抗洪原则,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

  我们牢牢环绕防汛工作的重点,抓住“防汛责任制、工程建设、防汛预案、抢险队伍、抢险物料”五个关键环节,做到六个突出。同时,我们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了防汛保安全,抗旱夺丰收。保证了全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增进了全区社会和经济的可连续发展。

  一、提高认识,超前谋划,防汛准备工作提早到位

  根据国家气象局猜测,今年我区又处于中央气象台预报的北部多雨带范畴之内的实际情形,我们更新观念、调剂思路,肯定了今年防汛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除害兴利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贯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工作方针,动员全社会气力,积极备汛,做到遇有设计标准之内的洪水保安全,确保主要河道堤防未定口,遇超标洪水有措施,确保蓄滞洪区不死人,全力以赴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

  一是自今年4月初开始,水务局就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区“四河”、“四堤”、十六条骨干渠道、26座闸涵泵站及1座橡胶坝、115座桥梁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查出的问题分河道、分乡镇进行了登记造册,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提出了解决方案。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绘制了我区有史以来第一张防汛工程图。

  二是在5月份初,调剂了防汛指挥部领导机构,为提早召开全区防汛工作会议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召开了全区各乡镇办、区直部门参加的全区防汛工作会议,对今年的防汛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情势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今年防汛工作的严肃形势有了充分的认识和了解,为搞好全区防大汛、抗大灾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二、详细安排,周密部署,防汛预案修订到位

  我们依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为了确保把防汛预案做细、做实,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一是根据我区实际情形,参考省、市有关资料,重新修订完善了我区《防汛预案》,对全区境内各主要河道、低洼易涝区及城区基本情形、防洪任务、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明确。

  二是制定了各河道及滏东滞洪区各种状态下的抗洪实行方案,明确了各种洪水状态下的防备措施。三是制定了对分洪时滞洪区及滏西区防洪措施。四是对各种状态下的抢险队伍、抢险物料进行了定点、定段、定线安排,将任务及职责逐级落实到人,做到防有准备、抢有措施、驻有地点、吃有供应、退有路线。

  三、除险加固、精心施工、防汛工程建设到位

  为确保度汛工程发挥效益,我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一批水利工程建设。一是依照市防指要求,主汛期到来之前高质量地如期完成了河右堤复堤除险加固工程,排除了该段的防洪隐患;二是对区管座闸涵泵站等机械设备进行了检验、上油工作;三是对担当市区主要排沥任务的东滏阳排涝站进行了试车运行;投资60余万元对损毁严重、直接危及市区安全的闸进行了修理和更换,对设备进行了修理;五是对“三河”、“四堤”,十六条骨干渠道各种明疾暗患进行了处理。

  其中,滏阳新河左右堤道口坡道处理42处,填平86处狼窝、鼠洞,滏阳河左右堤险工险段43处,6850米,滏阳河左右堤填平顺堤垄沟16处,处理道口坡道8处,总共动土方19368立方。依照《防洪法》“谁设障、谁清除”的规定,共清除麦秸垛396个。

  对来不及处理的险工、险段等都采取了应急措施。在施工进程中,省长、副省长等亲临施工现场督查、指导,并给予了很高的评判。以上这些工程的完成,为我区防洪保安提供了可靠的工程保证。

  四、团结合作,和谐联动,抢险队伍组建到位

  为了确保汛情紧急时堤防未定口,我们安排了9万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其中8个抢险队1.6万人,8个常备队6.8万人,2个后备队0.4万人,常备汛工280人。另外区直还组织了一支20xxx人的机动队伍,武装部组织了一支200人的抢险突击队和500人的后备队承当重点河段的工程抢护。确保一旦产生汛情,都能够拉得出、冲得上、顶得住、战得胜,确保全区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五、多方张罗、狠抓落实,防汛物质储备到位

  我们在去年物料准备的基础上,今年又对抢险物料的品种数量等进行了大幅度调剂和提高。为保证防汛物料落到实处,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均按分配任务逐项落实到位,并逐项登记,划价造册,实现定数量、定地点、定专人负责的“三定”责任制,全区共储备木桩2.4万根、麦秸400吨、编织袋、草袋、麻袋60万条、苫布60块、苇席9300领、铁丝26吨、木板或门板2万块、树2万棵、砖石5000方、柴油100吨、大小车辆9000台(套)、船105艘、照明设备8950套,电缆、电线2。8万米及充足的生活、医疗用品等,确保防汛抢险时都能及时足量地运输到抢险地点。

  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防汛责任制落实到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调剂了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负责全区防汛工作的领导、组织、和谐工作。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指挥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指挥部成员。

  各乡镇办、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防汛指挥机构,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四种责任制:一是全区按行政辖区实行党政一把手分级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哪一级出了问题,追究哪一级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二是区级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带领区直部门包乡镇责任制;三是区级主要领导干部包河、包堤、包防线责任制;四是区政府各副区长按政府分工包线、包系统、包单位责任制,真正做到令行制止,任务明确、责任到位。

  七、审时度势,积极抗旱,夺取防汛抗旱全面胜利

  我区今年汛期降水量进入9月份降雨量明显减少,面对旱情我们早谋划、早动工,及时制定有力措施,组织技术人员分析旱情和雨情,引导农民充分利用管道输水、小畦灌溉、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增强防旱能力。同时,审时度势,相机蓄水,在及时掌控当地及上游汛情、雨情的情形下,调度各河道闸所关闸蓄水。目前,各河道共蓄水1300余万立方,为农民提供了充足的灌溉水源,使旱灾着落到了最低限度。

防汛应急预案6

  时间即将进入主汛期,全校师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保证今年安全度汛。为将防汛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是我联校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期自然灾害的行动方案。

  二、《预案》指挥机构

  1、应急预案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2、应急防灾办公室电话及联系人

  信息联络员:xxx

  电话:……

  3、各校应成立完备的组织体系,保证24小时值班通讯畅通。

  三、应急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校舍及周边环境可能对学校造成灾害的动态,严格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以往督查中指出并未能彻底整治的隐患建立观察和专人记录工作,采取一切有利措施,尽早、尽快整治完毕。

  3、各学校如发现有可能发生灾害的险情或已造成灾害的险情,应及时上报联校,保证让联校在第一时间内掌握较全面的信息,以便采取强有力的救治措施。

  4、各学校应确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四、应急工作

  1、加强领导、重点防范、对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不能有丝毫麻痹、不能顾此失彼、要全面落实,认真排查。

  2、各学校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对校舍、学校周边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并记录清楚,谁检查、谁签字,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力。

  3、加强值班和夜间巡查(特别是暴雨来临时)对检查人员要进行亲自安排,领导必须带头深入,保证有灾无害,将灾害损伤障碍最低程度。

  4、各学校要建立严密的组织网络,做到六有:有信息联络组、有组织疏散组、有事故检查组、有伤员运送组、有灾情回报组、有值勤巡查组。

  5、各学校应针对本校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将职责分工到组、到人,请他们要有明确职责,才能在灾难来临时临危不乱,有效应对。

  6、汛期到来,各校应重申学生上下学的接送制度,特别是下雨时,生活教师应坚守岗位,把每位学生交到接送人员手中,杜绝擅离职守部分责任的行为。

  7、尽管假期将至,但在放假期间也要有专人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制定好防范措施,放假时的家长通知书和责任书要做好续签工作,不留空档不漏签一人,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防汛应急预案7

  为规范防汛抗洪程序,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开展防洪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灾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生命高于全部的理念,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早布置、争主动”,以保障师生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的原则,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组长

  成员:xx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防汛抗洪的组织、筹划工作;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研究与布置,制订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

  2、指导健全各级防汛抗洪组织机构,分层级建立防汛抗洪管理体系;制订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3、负责汛前检查,组织各校做好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4、全面把握汛情、灾情和学校防汛抗洪工作基本情况,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传下达,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5、积极筹集防汛抗洪物资,加强管理,始终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6、布置和指挥实施防汛救灾行动。

  7、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的`防汛和抢险工作。

  8、学校做好信息报告、后勤保障以及灾后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等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三、防汛措施

  (一)准备期间

  1、学校要立即修订完善本校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备足物资,密切注意汛情通知,并广泛开展防汛抗洪中的自救和互救演练,切实提升广大师生防汛逃生的基本技能。

  2、做好思想准备工作,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启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随时准备布置、执行防汛抗洪任务。

  3、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对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围墙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封闭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门卫、财会、电教室、仪器设备等重要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抗洪的顺利进行。

  5、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安全教育,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汛期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提升师生的防范意识。

  6、要加强各类值班执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把握天气变化情况,尽力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7、按照分级负责地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

  (二)预警期间

  1、当降雨量较大或气象等相关部门发布暴雨预警后,领导小组及负责人必需临阵待命,及时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学校要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必要时,集结好抢险队伍,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灾情,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报告。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3、学校首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低洼易涝、紧背景体学校更要提升警惕,加强防范。

  4、预警期间,学校要通知校内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并检查监督催促施工单位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升降机及建筑物上的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

  (三)救灾期间

  1、发生洪涝灾害后,防汛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布置,形成指挥体系,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

  2、当碰到暴风雨打击时,学校防汛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检查,疏通排水;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线路(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3、当碰到暴风雨打击时,要迅速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救援,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要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4、灾后,各校要根据校内的特点,立即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5、暴雨和洪水过后,要及时组织相关力量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置,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升对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意识。灾情发生时,各学校教职职工必需立即到位,听候命令。对忽视预防、疏于管理、擅离职守、不听指挥影响抢险救灾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严处置。

  (二)领导小组成员要对所辖学校防汛抗灾情况与本领做到胸有定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汛抗灾的意见或建议。

  (三)在汛期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觉察天气突变或接到上级通知,务必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一旦有险情发生,在采取有用处置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防汛应急预案8

  为落实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今年汛期的各项防汛工作,保障安全度汛,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莲江口农场位于松花江佳木斯段北部,距松花江北岸8公里。总人口约1.3万人,耕地面积13233公顷,相邻河流主要有格节河、法斯河、啊凌达河,流经河流有乌龙河、农场总排干,沿河耕地为重点防洪区。

  二、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主要目标,切实做好汛期的汛情预报、监督检查、应急措施,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撤相结合。做到落实到位负责到人,努力把汛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底限度,确保国家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场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为促进全面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由于我区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主要以预防山洪及内涝的发生为主,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抵御汛情,减轻汛情危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农场职工和群众的财产损失。

  三、预警方案

  1、执行防汛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同时密切关注气象台发布的雨情(121气象查旬台)及时传达水情、险情,并做好记录。

  2、由各生产队负责组织夜间巡逻组,对相邻和流经河流及水库水位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组织抢险,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汛期抢险救灾突击队,处于待命状态,发现灾情,立即出动,快速赶扑现场。

  4、出现大的汛情,首先快速出动抢险救灾突击队,快速投入抢危救灾,先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然后确保线路畅通、排水畅通,保护好堤坝,确保灾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利用电话、对讲机、喇叭等通讯工具做好汛情报送,转移、通知,值班员负责通讯畅通。

  6、各救护组、车辆调度组、后勤供应组、安全护卫组紧随其上,各小组要相互协调配合保证及时迅速到达。

  四、防御措施

  当发生特大灾害时,由防汛办主任通知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各基层单位负责疏散人员用手提扩音器和挨家挨户通知的方式到指定地点集合。所有人员到达后由指定人员进行登记、核查人数。在人员转移后,由专人负责逐户认真检查,确认屋内无人时在门上划“ⅹ”,证明房内无人。认真检查险区的每一个角落,确认无人时方可离开。在人员转移时,要遵循“老”、“弱”、“病”、“残”、“儿童”、妇女优先的原责。

  五、保障措施

1、应急队伍保障

  场部及生产队任何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抗洪救灾的义务。在防汛间,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全体力量投入救灾工作。

  抢险救灾突击队:14人组成,由曲松林(xxxxxxx)负责。

  全场抢险队:共计354人,由农场防汛办统一调配。

2、信息保障

  (1)值班人员一旦发现险情,要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值班领导,报警要求:语言清晰,说明自己的姓名、险情发生地点。

  (2)值班领导接到险情报告,立即向防汛总指挥报告,由副总指挥立即组织各防洪小组抗洪抢险,并根据险情具体情况,向佳郊防汛指挥部报告。

  (3)、如一旦发生灾情,各基层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农场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随时上报水情、灾情的进展以及抢险情况,以便农场防汛指挥部及时部署、决策。

3、运输保障

  (1)、防汛期间,运输组负责人要根据需要安排好运输车辆,对运输车辆进行维修待命,保证运输车辆完好可用。

  (2)、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运输小组将抢险所需物资运送到险情地段,将生活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

4、物资供应

  (1)、防洪汛期,后勤供应负责人根据需要,组织供应小组准备充足的抗洪抢险物资和生活物资,并进行登记编号,摆放有序,以备用时方便。

  (2)、发生险情,供应小组根据物资登记编号,准确迅速的将物资进行发放,并协助运输组将物资装到车上,按要求准备、运输抢险物资。

5、广播通讯

  (1)、防洪汛期,通讯组负责要组织对通讯设备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信号畅通。

  (2)、进入防汛期间,防汛指挥部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便于联络;值班员要24小时开机,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汇报防汛级别,传达上级各防汛指挥部的指示、通知,做好值机记录,做好广播宣传工作。

  (3)、发生险情,及时利用广播通知人员转移、通知抢险等。

 6、医疗救护

  (1)、防洪汛期,负责人要组织救护小组备足救护所需的医疗设备、药品及人员。

  (2)、发生险情,救护小组组织对紧急病号及突发性意外伤害人员进行救护,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送往医院。

7、安全保卫

  (1)、防洪汛期,负责人组织保卫小组做好抗洪物资的保卫工作,防止抗洪抢险物资被盗丢失。

  (2)、抢险工地存放物资,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他人不得擅自动用。

  (3)、防止任何外来人员进入抢险现场,尤其是防止有反党反社会倾向的人员进行破坏活动。

8、监测巡逻

  (1)、汛期,各基层值班领导负责带领巡逻小组对河流堤坝、水库检查巡逻,做好当班记录。

  (2)、进入紧急防汛期,监测小组每小时向值班负责人汇报一次,汇报内容包括:防汛级别、堤坝、水库水位、设施防御状况、汛情发展趋势,应急措施准备情况等。

  六、组织机构和职责

  建立健全防汛常设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发挥各自作用,明确责任,树立大局观念,树立有备无患,常备不懈的观念。重点部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看护,坚持做到“有汛无汛按有汛准备,大汛小汛按大汛着手”的原则。

  (一)、防汛组织机构

  1、总指挥:许让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

  2、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xxx

  办公地点:xxx

  白天值班电话:xxxx

  夜间值班电话:xxxx(晚4点至早8点)

  (二)、抗洪抢险组织

  1、技术指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农场生产管理部、水利监察部全体工作人员

  2、抢险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农场各生产队队长

  3、安全保卫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公安局全体人员

  4、医疗救护组

  组长:xxx

  成员:医院全体人员

  5、宣传教育通讯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办公室全体人员

  6、后勤供应组

  组长:xxx

  成员:财务部全体人员

  7、运输组

  组长:xxx

  成员:农场车队全体人员

  8、清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迟海

  成员:闸门全体工作人员

  9、转移安置组

  组长:xxx

  成员:街道办全体人员

  (三)、防汛组织机构责任

  总指挥:负责生产队防汛全面指挥、调度,调解人力、物资的使用,重大问题的决策。

  副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完成防汛日常工作,为总指挥提出合理化防汛建议。

  技术组:负责生产队防汛的技术数据的提供和记录,为总指挥提供数据保障。对生产队雨情、水情、工情的检查和观测,负责向农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报告水库雨情、水情。

  抢险组:按照总指挥的要求,负责重大工程险情的救援。负责对汛期生产队出现的.一般性水毁工程和其它险工、险情进行临时排险和维护等工作。

  运输组:负责防汛所需物资的筹备和紧急抢险物资的协调供应工作。

  通讯组:记录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对生产队防洪抢险工作的指示,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系。

  后勤组:指挥各种车辆的交通运输及疏导,做好防洪抢险的后勤保障工作

  医疗组:负责救助受伤群众和生产队职工,并协助抗洪抢险人员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七、防汛值班值宿制度

  (1)、防汛期间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值宿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上岗,白班人员时间早7点到下午6点,值宿人员晚6点到明天早7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发现脱岗漏岗行为要严肃处理,在岗期间要认真巡查各防洪地段。

  (2)、值班值宿人员要及时接听市防总和场领导的有关指示,要认真做好纪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值宿人员对省水文和气象以及市气象局发布的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要认真做好纪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值宿人员对任何人、任何单位所反映的灾情要做好纪录,并及时反馈信息,不得瞒报和漏报任何有关防汛信息,遇到重大雨情、水情和灾情,要立即请示有关领导,不得延误时机。

  (5)、值班值宿人员不得擅自向任何人发布任何防汛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值班值宿人员要提高警惕,死看死守,严肃认真的做好本职工作,每天早和晚要察看气象信息和水文信息,掌握雨情和水情动态,每天早7点要对水库堤坝的水位进行观测,并做好纪录。发现水位超警戒时要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八、防汛奖励与惩罚制度

  对防洪防汛有功人员预以奖励,对于防汛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如突发险情时,不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或因抢险措施不当,未能及时控制险情而带来被动局面造成重大损失的等。给予党纪、政纪等相应处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防汛应急预案9

  一、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的人生安全,确保在雨季汛期来临时,确保工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施工现场正常施工,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防汛文件精神,为此制定《x航建富士康员工保障性住房(一期)第四标段工程项目部雨季防汛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xxx航建富士康员工保障性住房(一期)第四标段工程项目部雨季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x航建富士康员工保障性住房(一期)第四标段工程项目部雨季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设在项目办公室。

  第三方救援联系方法:

  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

  三、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积极制定并且实施防洪规划,加强排水措施、脚手架加固以及电器设备的管理巡查,加强天气预报的收集,做到防患于未然。

  1)(xx)负责现场指导工作,并且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xx)负责跟踪检查各作业面的施工和成品保护情况。

  3)(xx)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好雨暑期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4)(xx)负责现场材料的合理堆放、防雨防潮,各种机械设备的保养,并且做好防汛器材的准备工作。

  5)(张xxx)负责对临时用电、设备机具进行绝缘检查,防止电线破皮、漏电等。

  四、材料准备:

  根据项目部工程的具体情况,准备防汛所用器材及材料。备好水泵、水管、篷布、铁锨等,防雨所需器材要准备充足,所需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雨衣雨裤套50

  2、雨鞋双50

  3、水泵台5

  4、水泥袋个1000

  5、铁锨把100

  五、技术保证措施:

  1、加强工地临时设施及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凡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整改或更换,检查电线是否老化破皮变质,所有电线严禁拖地或与金属器材相连。电闸箱严禁着地并且采取防雨措施,预防雨淋漏电,零线或接地必须完好有效。各种小型移动式设备严禁雨淋,并及时入库或覆盖。

  2、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工作,雨后要及时对作业面、外架子进行检查,并且排除险情,作业面要采取相应防滑措施。

  3、石子、砂及其他材料,堆放在场地专用区域,专用区域应充分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冲刷。

  4、现场水泥码放仓库内水泥堆放时底部应垫起并铺油毡,堆放高度不超过10包。对水泥库的屋面防水进行彻底检查,做到未雨绸缪,防止渗漏雨水造成水泥损坏。

  5、脚手架、塔吊等设备在雨期到来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隐患,并且经常检查其安全情况,防止基座下沉,同时检查避雷措施是否齐全良好,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雷雨天应避免高空作业,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设施,雨后要及时检查并排除险情。

  6、机电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安装接地安全装置,电源线路要绝缘良好,要有完善的保护接零。

  7、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听、记录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8、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发生汛情或灾情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且在上报的同时采取有力的处置措施。

  9、防汛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开通。

  六、生产自救恢复措施及程序

  1、抢险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生产自救。首先清点排除险情及隐患。

  2、继续观察险情发生发展态势,并与地方防汛抗洪抢险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为恢复生产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得到当地防汛抗洪有关单位的支持和协助。

  3、对损坏的设施应制定修复方案及再次遇险预防措施,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并且修复整改实施完毕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防汛应急预案10

  为了搞好我校的防汛抗旱工作,根据《兴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防汛抗灾工作在教育局、黄草中心校的统一领导下,以减轻学校财产损失,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目标,积极有效地预防和救援,确保汛期学校安全。

  二、成立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国富(校长)

  副组长:杨胜书(副校长)

  成员:吴永卉(副校长、支部书记)

  张岚(副校长)

  陈泽琴(教导主任)

  崔英健(副教导主任)

  梁莹(副教导主任)

  王炜(总务主任)

  孙阳志(副总务主任)

  文明(办公室主任、工会。)

  王忠勇(安全办主任)

  金宝翠(少先大队辅导员)

  各班班主任。

  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办,王忠勇任办公室主任,孙阳志、崔英健为办公室成员。

  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是直接责任人,办公室及组成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资料上报等工作。

  三、防汛抗灾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局防汛抗灾指挥部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学校防汛抗灾工作小学防汛应急预案小学防汛应急预案。实行防汛抗灾责任学校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为防汛抗灾安全第一责任人,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抗灾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全校师生汛期安全。

  2、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学校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检查、监督学校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学校防汛抗灾物品的准备;负责做好学校防汛抗灾的指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小学防汛应急预案默认。

  四、防汛抗灾工作要求及措施:

  1、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渡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及时关注和通知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抗灾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抗灾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

  3、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班子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二十四小时电话畅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离岗、脱岗。

  4、物资准备: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要储备一定量的防洪抗灾物资,如:编织袋、沙石、锹、手电等小学防汛应急预案小学防汛应急预案。

  5、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组长的指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防汛应急预案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全省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2020)》《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及《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波动等情况,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山西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山西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分管粮食工作的副省长任总指挥,协助工作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粮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通信管理局、农发行山西省分行、新华社山西分社、省军区、武警山西省总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指导和督查各市、县人民政府粮食应急工作。

  (2)决定启动或结束省级粮食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3)负责粮食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4)根据需要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调控申请,并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5)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2.2省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掌握全省粮食市场动态,判断粮食供求情况和价格趋势,向省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和处置建议。

  (2)根据省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文件及相关材料。

  (4)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实施本预案所需的各项费用。

  (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省粮食应急工作。

  (6)负责《山西省粮食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7)负责粮食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8)完成省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省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按照省指挥部发布的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网络舆情调控。

  (2)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粮油的进口;

  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实行价格干预。

  (3)省经信委:做好铁路运力调度,保障粮食加工和调运的需要。

  (4)省公安厅:维护粮食加工、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事件。

  (5)省民政厅:及时通报灾情,确定因灾需救助对象,测算救助需求数量,组织应急救灾粮的发放工作。

  (6)省财政厅:安排、审核粮食应急所需费用,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7)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通行,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协助征用运输车辆。

  (8)省农业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生产。

  (9)省工商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粮油生产、销售、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查处粮油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粮油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11)省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完善省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省级储备粮建议,并负责动用计划的执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粮情监测预测,收集掌握全省及国内外有关粮油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对粮油经营者在应急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通信指挥畅通。

  (13)农发行山西省分行:负责落实应急粮食采购、调拨、进口、加工等所需贷款。

  (14)新华社山西分社:根据省指挥部提供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国内舆论和社会关切,有效影响国际舆论。

  (15)省军区:组织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协调驻晋解放军参与粮食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6)武警山西省总队:组织所属部队,协调驻晋武警部队参与粮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4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省指挥部设6个应急工作组。

  2.4.1监测预警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

  主要职责:

  (1)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

  (2)负责对粮食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的日常监测和走势分析。

  (3)应急状态下重点地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掌握市场动态,提出应急措施。

  (4)通报灾情,确定因灾救助对象、救灾粮品种。

  2.4.2应急处置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发行山西省分行。

  主要职责:

  (1)提出省级储备粮的动用计划、进出口计划和征用社会粮源意见。

  (2)确定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加工企业和供应网点,并制定下达应急粮食的出库、加工、供应计划。

  (3)监督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及时向加工企业运送原粮,应急加工企业及时向供应网点运送应急成品粮。

  (4)组织应急粮源进口调拨和粮食供应,协调落实应急成品粮食运输所需车辆和接运工作。

  (5)负责组织运粮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通行。

  (6)监督检查应急粮食质量,保证应急加工粮食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7)负责应急时期粮食市场秩序、政策性粮食质量卫生、储存场所、运输工具及包装材料卫生和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8)依法查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及价格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9)负责粮食应急加工、销售及成品粮储存质量的监督检查。

  2.4.3应急保障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财政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省通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落实省级粮食应急工作和应急演练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结算。

  (2)落实应急粮食采购、动用、加工、运输所需资金。

  (3)落实省指挥部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的办公设施、设备等工作经费。

  (4)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2.4.4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省粮食局、新华社山西分社。

  主要职责:按照省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2.4.5治安维护组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成员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局、省军区、武警山西省总队。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和保障粮食应急时期社会秩序和粮食调运道路交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事件。

  2.4.6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

  主要职责:

  (1)提出应急粮食事后补偿和补充意见,及时补足储备粮库存。

  (2)对应急所发生开支进行审核和清算。

  (3)对应急动用粮食占用的贷款及时进行清算,收回贷款。

  (4)加强产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

  2.5市、县粮食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工作正常进行。当本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紧急状态时,及时启动本级粮食应急响应,没有达到预期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时,由市、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逐级提请省指挥部进行调控。

  3、预警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省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省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省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

  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跟踪监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市、县粮食、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逐级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3.2预警发布

  当有迹象表明粮食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及程度发布警报,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3.3预警预防行动

  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省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建立粮食应急工作会商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收集、接收到的各类信息,准确分析判断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会商分析结果,在第一时间上报省指挥部总指挥,并通知事发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后,省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态进展程度,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果断进行防控,防止事态扩大,将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按照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省级粮食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4.2Ⅰ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省内6个以上的设区市或太原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100%以上,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2.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2.3响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省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时跟踪事态发展状况并随时将粮食市场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报告。

  (2)必要时向国家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品种、数量。

  (3)提出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指挥部下达动用命令。

  (4)落实动用省储备粮的资金和补贴****。

  (5)制订动用省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6)迅速启动全省粮食加工和供应应急系统,落实保障措施,安排粮食加工和供应。

  (7)组织对事发地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

  对事发地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粮食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干预措施。

  (8)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

  (9)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10)执行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指令。

  4.3Ⅱ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

  省内2个以上6个以下的设区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100%以下,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3.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4.3.3响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省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并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及时将粮食市场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2)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包括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一次动用省储备粮数量在2.5万吨、省储备油3000吨以下的,省指挥部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

  (3)落实动用省储备粮的资金和补贴****。

  (4)制订动用省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5)迅速启动全省粮食加工和供应应急系统,落实保障措施,安排粮食加工和供应。

  (6)组织对事发地的市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

  对事发地的市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粮食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干预措施。

  (7)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如大、中城市),对重点群体(如军队、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城市大型商业超市、商场、连锁店等)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8)迅速组织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对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9)必要时请求国务院动用中央储备粮支援。

  4.4Ⅲ级响应

  4.4.1启动条件

  省内1个设区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30%以上50%以下,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4.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4.4.3相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指导事发地市开展相应应急工作。及时分析研判事态变化,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同时迅速派出检查组,对事发地的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整顿,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和哄抬粮价等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立即采取措施,增加市场供应,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及时向省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情况,根据事态发展和工作需要随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断决策,必要时及时动用市级储备粮。如动用市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确需动用省级储备粮的,由事发地的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省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动用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4.5信息报告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事发地的市、县粮食应急机构要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范围、造成的损失、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发地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两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事态紧急时,事发地的县人民政府可越级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书面报告。同时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上报信息时,可先简报后详报,不涉密信息可通过电话、传真、外网电子邮箱报送。

  接到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省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有关情况,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当省指挥部应急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省指挥部要及时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

  4.6信息发布

  省级层面的应对工作信息由省指挥部统一发布。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粮食应急事件信息资料的核实,并由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

  4.7应急结束

  粮食市场供应稳定,价格平稳,群众心理趋于稳定,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由省指挥部宣布结束省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应急费用清算。

  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应急动用省储备粮或省储备粮不足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需要进口、采购、征用、加工、供应、运输等不同品种粮食所发生的本金、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等开支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对应急动用粮食占用的贷款,由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等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清算,收回贷款本息。事发地的市、县应急费用的清算,由事发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5.1.2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在一年内,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加强粮食收购或适当进口等措施,补充各级储备粮和商品库存,在一年内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5.2总结评估

  粮食应急响应结束后,省指挥部要组织成员单位对应急处置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6.1物资保障

  6.1.1粮食储备。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省、市、县粮食储备计划,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并根据调控需要,保持必要的商品周转库存,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及时足额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调节物资和资金。

  (1)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进一步优化省级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提高口粮品种的储备比例。重点保证太原、大同、阳泉、朔州4个工业城市,吕梁、忻州部分灾荒频繁县,以及其他缺粮地方动用省储备粮需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应急需要,太原市要建立并达

  到10-15天市场供应量的应急成品粮和小包装食油储备,其他市建立并达到10天市场供应量的应急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确保全省应急状态下的应急调控。

  (2)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经营者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并承担《山西省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晋政发〔20〕104号)所规定的最高、最低库存量义务。

  (3)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6.1.2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在省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有关应急粮食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主要由省直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省、市粮食应急系统组织实施。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1)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系统。省粮食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粮食应急需要,掌握联系和扶持一批靠近粮源及重点销区、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粮油加工企业,承担应急粮食加工任务。应急响应启动后,省内加工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省粮食局可根据需要,直接从省外调入面粉或食用油。

  (2)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系统。根据驻军、城镇居民及城乡救济需要,健全和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选择认定一些信誉好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零售网点、军供网点、连锁超市、商场以及其他粮油零售企业,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3)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系统。省、市两级有关部门要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粮食应急储运体系,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临时存放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油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各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4)省、市、县粮食行政部门应当与应急指定加工和供应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应急企业动态。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名单要报省粮食局备案,并根据加工经营情况及时调整。粮食应急响应启动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重点加工和供应。

  6.2资金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粮食应急加工、应急供应和应急储运能力建设。各市人民政府要落实资金,加强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加工、供应和储运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

  6.3交通运输保障

  要协调应急状态下运送应急粮食物资所需的公路运力,确保公路运输通行。要依法建立粮食应急状态下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应急粮食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事态发展和形势需要,省指挥部可报请省人民政府下达指令强制执行。

  6.4通信保障

  6.4.1省、市、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逐级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变更后要及时通知成员单位,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6.4.2省通信管理局应依法协调相关通信运营部门保障粮食应急监测信息传递的畅通,确保复杂情况下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粮食应急信息。

  6.4.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粮食应急状态下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灾情共享机制。

  6.5培训、演练和宣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处置粮食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对负有处置粮食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业务、善于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建立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6.6奖励和处罚

  对出色完成应急工作、在完成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执行应急规定、扰乱粮食应急工作,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

  7、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粮食局负责制定和修订,并负责解释。

  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附则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变化,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原粮:指小麦、稻谷、玉米等未加工的粮食。

  成品粮:指加工后的面粉、大米、小米、玉米面等。

  储备粮:指各级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

  本预案涉及到的数量以上的都含本数量,以下的都不含本数量。

防汛应急预案12

  一、总

  1、编制目的

  为规范洪涝灾害的应急管理,做好全行防洪防讯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本事,最大限度地在降低风险损失,确保银行安全运营

  2、工作原则

  (1)汛前:充分做好防汛的思想准备和物资准备,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思想。

  (2)汛中:做到及时反应,采取各种措施,调动一切力量,将大汛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汛后: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善后工作。

  3、编制依据

  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建行x分行及所辖各支行(办事处)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建行x分行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为分行应急领导机构,在分行党委的领导下,必须按照规定组织对全行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定期召集有关人员研究防汛工作,发现重大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并及时向上级行或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预防、预测和预警

  1、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分行防汛应急机构每年汛期来临之前都要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和队伍组织工作,并抓好汛前、汛中、汛后的日常检查预防工作。

  2、信息采集与报告

  分行安全保卫部门汛期要经常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认真做好雨情、水情、工情、汛情信息的收集,根据险情的级别,及时向分行机关和营业网点通报传递。对于影响较大的险情信息还要及时向上级行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3、预警级别和传递

  按照水库汛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一般(4)级、较重(3)级、严重(2)级和异常严重(1)级,依次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各行处发生较重以上险情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分行。预警级别的具体标准、上报渠道、时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响应

  1、分级相应程序

  出现险情后,分行立即宣布启动防汛紧急预案,全行所有员工都应当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在自身生命安全能够保障的同时,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抢救受害同事和客户,在抢救国家财产时,要避免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的发生。

  2、指挥与协调

  一旦险情和洪涝灾害发生,行长是防汛工作第一职责人,各部门在行长的指挥下,按照各部门的.岗位职责,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分行安全保卫部负责抢险救援的组织协调。

  3、人员物资的转移安置

  地势低洼的营业网点被淹后,要尽可能抢救出贵重物品和重要资料,对于家庭受灾的员工,各行处要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五、总结和教训

  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要表彰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先进典型。对在抢险工作中严重失职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上级的要求改善本行的防汛工作。

防汛应急预案13

  1 、总则

  1.1编制目的为了切实做好洪涝灾害的防御工作,实现防汛工作提出的确保渠江沿岸各村和主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工作目标,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和《广安市广安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现代化水平。

  1.4.2防御洪水灾害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御洪水灾害工作按照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洪工作。

  有关行业(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单位)抗洪工作。

  2.1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御洪水工作,下设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武装部。

  2.1.1镇防指组织机构。观阁镇防指由党委书记任指挥,由副书记、副镇长、镇武装部部长、镇派出所副所长、镇安办主任任副指挥。

  2.1.2镇防指防汛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省、市防指和广安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指令,组织制订全镇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灾情、工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六大组分工职责是:

  1、运输保卫组。

  (1)成员单位有镇人武部、派出所等部门。

  (2)职责是按防汛指挥部领导要求抽调一定数量的防洪抢险车辆,运送抢险人员、物资和撤离群众;保证公路畅通无阻;维护好交通秩序和受灾地区社会治安,保护重要部门和基础设施安全。

  2、物资供应组。

  (1)成员单位武装部和民政所。

  (2)职责是优先安排和储备好抗洪抢险物资,保证物料供应,以备镇防指及时调用。

  3、抗洪抢险组。

  (1)成员单位有武装部、村建所、派出所等部门。

  (2)职责是为镇防指组建一支抗洪抢险机动队伍,同时要组织好自身抢险

  队伍,所有抢险人员要自备工具。

  4、生产救灾组。

  (1)成员单位有武装部、村建、民政、卫生等部门。

  (2)职责是负责调查、统计、上报灾情;组织受灾恢复生产和搞好救济工作,搞好医疗救护和治疗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5、后勤保障组。

  (1)成员单位有镇财政所、民政所、供电所。

  (2)职责是:及时安排和下拨防汛抢险物资和资金;保证受灾地区的粮食和其它食品的供应;保证受灾地区正常供电,及时搞好抢险用电线路的架设,准备好抢险用电设备。

  6、宣传综合组。

  (1)成员单位有观阁镇宣传文化中心、广播站等部门。

  (2)职责是搞好防汛宣传、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通过宣传教育,鼓舞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来。

  2.1.3镇防办职责。承办镇防指的日常工作,贯彻区防指决定,按照要求组织全镇防汛工作,指导、督促全镇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指导、检查、督促防山洪灾害预案,负责特大防汛经费的申请与计划及使用监督,负责

  防汛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镇防汛指挥系统建设与管理等。

  2.2沿河各村委成立抗洪指挥中心沿河各村委会必须设立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村级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应急分队由本村委会抽调各生产队精干劳动力组成。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警级别及发布

  3.1.1依据洪水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3.1.2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根据洪水灾害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1.3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以各级政府的名义,通过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和警报盲区,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预防预警信息

  3.2.1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河流发生洪水时,积极联系区水文部门,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钟内报镇政府,为镇人民政府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2.2洪水灾情信息。

  (1)洪水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水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水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区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水灾情。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码头、村级公路等各类基础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地方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排水通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沿河各村防洪应急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码头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村分别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按标准储备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渠江河边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防汛应急预案14

  1 总则

  1.1防汛突发事件的现状

  1.1.1洪涝灾害现状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端,东经115°20′至117°30′,北纬39°28′至41°05′之间,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1640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0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62%,平原区面积6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38%。

  北京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585mm,汛期雨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5%,汛期降水又常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极易形成洪涝灾害。

  北京境内有5条主要河流,从东到西分布有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拒马河。市区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排水河道及30多条较大支流,总流域面积1255平方公里。大部分由西向东南汇入北运河。市区内现有湖泊26个,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总蓄水容量1154万立方米。

  为了抵御洪涝灾害,北京市进行了大规模城市防洪建设。全市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2座,总库容93亿立方米,控制了山区70%以上的流域面积,完成了37座病险水库及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重点防洪河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全面推进了河道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骨干河道达到50年一遇行洪标准;xxx期间消除城市重要积滞水点200余处,改造立交桥泵站36座,城市主要干道基本消除严重积滞水隐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承受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大。暴雨天气极易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城市洪涝灾害或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社会秩序、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给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XX年“7.10”城区暴雨,造成西部环路多处积水,莲花桥水深1.7米,西二环、三环、四环路交通一度瘫痪。XX年“6.23”城区特大暴雨,全市共有29处桥区或道路出现积滞水,造成城区道路交通中断20处;供电线路出现故障134次,影响用户达3万余户,6座市政泵站停电;出现地铁部分站点停运、房屋漏雨、树木倒伏等次生灾害。XX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等灾情,山洪冲毁房屋,淹没农田,部分地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中断,连夜转移群众5900人。

  1.1.2防汛突发事件分类

  防汛突发事件按暴雨、洪水灾害特点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城六区内涝灾害。主要包括河道漫溢、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引发的断电、断水等次生灾害。

  (2)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主要包括管涌、裂缝、崩塌、漫溢、决口、溃堤、垮坝、倒闸、河道水位上涨以及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的重大险情灾害等。

  (3)郊区城镇沥涝灾害。主要包括郊区县城镇(含新城)的沥涝以及引发的次生灾害。

  (4)山区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

  1.2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2.2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目的和依据

  1.3.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本市城六区内涝灾害、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郊区城镇沥涝灾害、山区山洪泥石流灾害,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首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5 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四个级别。

  1.5.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

  (1)城区危旧房屋漏雨,低洼地区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在20cm以下,造成交通拥堵等影响;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一般洪水,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局部出现险情;山区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1.5.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局部地下设施(人防工程、地铁等)进水,城市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cm以上、30cm以下,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较大洪水,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

  (4)山区因突降暴雨发生较大范围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或采空区局部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造成交通中断,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生态环境破坏。

  1.5.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强降雨造成城区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cm以上、50cm以下,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大洪水,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

  (4)山区因强降雨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采空区大面积塌陷等重大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1.5.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因强降雨或城区河道漫溢,城区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滞水,积水深度在50cm以上,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特大以上洪水,主要防洪工程设施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倒闸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

  (3)重要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灾害及采空区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1.6 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预案体系由市防汛应急预案、区县防汛应急预案、乡镇(街道)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重点水库河道防洪预案、行业部门专项防汛应急预案等组成。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2.1.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市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1)。

  2.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主要防汛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4)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县做好较大、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6)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组织开展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8)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分别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委办局、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相关集团公司、各区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

  (1)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本市防汛应急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协调各防汛分指挥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水务局局长主要负责落实重点河道、重要水库、城区供排水指挥调度责任制,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3)成员单位主要防汛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市属媒体积极开展防汛知识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水利工程设施、重点雨水排除设施、堤防水毁修复等防汛工程的审批、核准以及郊区重点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的审批;安排落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

  市教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度汛临时避险场所;监督、指导区县教育部门重点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学校进行避险知识宣传和教育;会同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解危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区县教育部门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停课并保障人员在校安全。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永定河跨河管线的抗洪抢险及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防汛无线通讯频率保障,保证信道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动员社会各界援助受灾地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发放灾害救助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应急抢险、防汛物资及应急度汛措施实施所需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城市排水管线、排水河道、泵站等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在建地铁等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协调工作;组织对城镇危旧房屋的检查;督促属地房屋管理部门落实房屋防汛责任;指导各区县对属地出现险情的房屋进行抢险抢修。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督促城六区做好城市道路推水工作;负责防汛突发事件中供气、供热地下管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市交通委: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市管道路设施水毁抢险工作、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及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市级防汛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火车站、飞机场的乘客;负责山区一般公路因降雨引发山体塌方阻断交通的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任务。

  市农委:重点负责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域的防汛指挥工作;负责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负责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河道、水库、闸坝、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工作;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应急物资、防汛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各自安全度汛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度汛责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厂矿企业做好雨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各项责任的落实。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协调影响行洪河道及水文站测流树障的清除工作;负责汛前危树排查;负责雨天及时清理城区倒树;负责公园船只应急调配工作。

  市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隐患消除和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

  北京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跨河铁路桥的防洪安全;优先保证运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首都机场及周边排水等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机场外围排水。

  市通信局:负责组织电信系统的通信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雨天道路交通疏导维护和积水点周边道路的疏导分流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打开道路积水点调头阀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信息实时播报;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及路线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配合各专业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下凹式立交桥、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和应急救援任务。

  市农业局:负责郊区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

  北京卫戍区:负责驻京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武警北京市总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重要防汛设施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及电力应急抢险的工作。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和所辖的立交桥泵站、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防汛抢险,按照保障方案负责雨前、雨中、雨后清掏雨水井,保证排水管线畅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负责水厂、供水管网的维护、抢修,确保居民正常用水,负责防汛机动抢险抽排水任务。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物资(以钢材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六区路面、立交桥区及地下过街通道的排水设施汛期排水安全、抢险、抢修。

  区县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属地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防汛工作负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防汛工作,落实各区县规划、财政、交通、建设、房屋、市政、水务等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属地总体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责任安全事故。负责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负责辖区内危旧平房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中小水库、小河道、小塘坝、蓄滞洪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在京中央单位的外围排水保障工作;加强辖区各单位、群众的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2.2 办事机构

  2.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承担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

  2.2.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设在市水务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平台。

  2.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防汛职责

  (1)组织落实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发布戒备、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与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区县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8)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分指挥部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指挥部,均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汛分指挥部)。

  2.3.1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2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流域、库区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抗洪抢险等工作。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涉及跨省市、跨地区等特殊情况,相关分指挥部的指挥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派。

  2.3.3相关市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防汛分指挥部

  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或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承担下达的临时抢险任务。

  2.4专家顾问组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聘请防汛、水务、气象、地质、市政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在制定防汛有关规定、预案、制度、项目建设方案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2)及时反映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3)为防洪、减灾、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

  (4)为防洪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指导意见,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5)参与媒体宣传、防汛业务培训讲座、教材编审等工作。

  3 监测预警

  3.1监测

  3.1.1监测制度

  本市建立防汛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防汛突发事件动态实时监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测职责,加强对本区域或本行业监测,建立并完善汛情的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3.1.2监测体系

  根据本市防汛应急工作需要,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汛情监测体系,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保障系统运行的维护经费,其中:

  气象部门负责对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

  国土部门负责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

  水务部门负责对雨水情、水库、河道、闸坝、湖泊等进行监测,完善雨水情实时监测、工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汛情会商、灾情报送管理及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

  3.1.3监测信息分析与处理

  (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市汛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防汛分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组织成员单位、专家对本市发生汛情的可能性、范围、危害、影响等进行研判,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2)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 预警

  本市预警包括戒备预警和汛情预警。

  3.2.1戒备预警及响应

  戒备预警是为提前做好突发暴雨防范准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在启动四色汛情预警前在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发布的汛情警示。

  当戒备预警发布后:

  (1)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到岗。

  (2)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及责任制,做好应对汛情的动员、组织和部署工作。

  (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视情启动雨天道路联勤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提前布控,联动保障。

  (4)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等信息。

  3.2.2汛情预警及响应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当预警发布后,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并视情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蓝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累计雨量大于30mm或小时雨量大于20mm以上的强降水;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25mm以上、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

  2)当蓝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天气会商和监测;雨天道路联勤保障组及时协调处理道路积滞水的排除、交通疏导等工作;媒体部门及时发布汛情预警等信息,建议市民注意掌握汛情动态、交通状况,外出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工作动态;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提前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黄色汛情预警:

  1)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3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以上、3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50mm以上、10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较大范围可能发生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水库安全。

  2) 当黄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防汛分指挥部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并将汛情信息及时通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气象部门加密气象会商频次,及时通报会商结果;市交通部门调整公交及地铁运营计划,必要时可延长运行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根据天气预报、汛情预警信息及实际情况,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会商,并请示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教委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社会单位可视情况安排错峰上下班;

  根据情况,各相关指挥部组织巡查组对城区危旧平房区、城乡结合部、立交桥、地下空间、河湖地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主动抢险;

  各区县防汛分指挥部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雨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果断组织避险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抢险救护;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建议市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3)橙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4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10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全饱和,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00mm以上、1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XX年一遇以上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橙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巡查,主动抢险救灾;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城区危旧房、地铁线路、地下空间、河道堤防、库坝下游、山区等险情、灾情易发区域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工作;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干线畅通的保障工作;新闻单位滚动播报汛情信息和救灾抗灾动态;

  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做好军地联合抢险工作。

  (4)红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6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100cm以上;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mm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山洪和地质灾害;

  大中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红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及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

  3.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全市范围内戒备预警、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橙色与红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2)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发布和解除本行政区域内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橙色汛情预警和红色汛情预警必须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批,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备案。

  (3)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汛情预警信息,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上报国家防总等相关部门,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省市通报。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防汛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6)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信息网、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变化和事态发展,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调整预警级别,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国土、水务等专业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和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3.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和各区县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防汛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4 应急处置

  4.1总体要求

  4.1.1汛前各级防汛机构做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和避险措施落实。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应确保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自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1.2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级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防汛分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部门通报情况。

  4.1.6因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领域的次生灾害,当地政府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险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送

  4.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及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上报市应急办,然后报国家防总、海委等有关部门,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

  4.2.2 各防汛分指挥部对于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2小时内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续报详细情况;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3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4.2.4 在防汛突发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在京境外机构,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进行通报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应急办。

  4.2.5 防汛应急信息报送要求:一事一报,急情快报。报送内容应包括: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险情;城市道路积水30cm以上情况;房屋倒塌;大面积院落进水;发生山洪泥石流险情;城市重点防洪部位出现险情;因暴雨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各部门的防汛应对工作等。信息内容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

  4.3先期处置

  4.3.1防汛突发事件初发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单位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主抢险和互救抢险,维护好社会秩序,及时上报到所在地区县政府、部门、单位等,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3.2接到信息后,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4指挥协调

  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由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处置行动进行处置。

  4.4.1 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当事件发生在一个行政区内时,由事发地区县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事件发生在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

  4.4.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发生在城六区和重点地区的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重点地区管委会、区政府或市相关部门启动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其他区县的,由事发地区县启动级处置措施,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4.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区县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4.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会同海委领导进驻现场,与永定河防汛指挥部和房山区、丰台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

  4.5处置行动

  4.5.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的处置行动

  (1)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副指挥或主管防汛的领导上岗到位并组织会商,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宣传部门利用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实时播报汛情、路况动态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各抢险队伍按当年下达的应急排水任务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对分管区域进行积水排除;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积水排除;人防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积水排除。

  (4)市气象局强化强降雨天气预报预警及上下班时段天气服务,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二、三、四、五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及首都机场地区,按照一桥一预案,明确疏导岗位、警力部署、具体的分流绕行措施,并负责组织路权单位打开或关闭调头阀。

  (6)市交通委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桥区公交绕行具体线路。公交运营企业采取积水桥区绕行、甩站、扩大间隔措施;司售人员做好乘客的安抚、劝导工作;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

  (7)各道路排水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8)市市政市容委加强应急值守,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9)电力部门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外围电网(外电源)供电保障工作。

  (10)园林绿化部门加强巡查,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人防、房管、地铁等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做好地下空间以及地铁的防倒灌工作。

  (12)在建工程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保证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度汛安全。

  (13)河湖及库坝管理部门加强对堤防、坝体、闸涵的巡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降低水位、提闸准备等工作。

  (14)国土、安监等部门及相关区县要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雨中巡查及群众避险工作。

  (15)其他区县、部门、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做好所辖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

  4.5.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副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情况,与相关防汛分指挥部进行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及前期处置措施;

  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3)执行

  在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提醒市民减少外出,提醒司机绕开积水路段,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大面积积水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暂停作业;

  城市河湖加大下泄流量,闸坝水位保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其他重点河道、水库按照洪水调度预案运行。所在区县做好本地区受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和生活安置;

  各产权单位保证排水泵站正常运行,及时进行排水口阻挡物清除工作;

  园林、市政市容、道路等部门加强巡查联动,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树枝、落叶等杂物;

  住建、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及时抢修漏雨房屋,排除低洼院落积水,组织群众避险;

  电力部门保障排水泵站、闸站等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外电源)安全可靠运行;

  公交、铁路、地铁、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车次、航班调整信息,增加运力,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国土、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抢险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各专业抢险队伍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排除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驻京部队及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4.5.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主管防汛的副市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防汛分指挥部立即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国土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山地灾害监测信息,水务部门提供雨水情以及水库、闸坝、河道等工情信息;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灾情及抗洪抢险措施;

  由专家顾问组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需泄洪时及时与下游有关省市进行会商。

  (3)执行

  在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派出军地联合巡查组。发生险情、灾情区域属地政府,根据预案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群众安全转移;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播发防汛预警信息和避险提示;

  由于降雨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的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落实;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险情、灾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公路、铁路、航空等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北京卫戍区牵头,组织驻京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民政、水务、商务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做好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交通、公路、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提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官厅水库、密云水库及城市河湖等重点河道、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各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

  4.5.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或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需要,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国家防总、海委、市应急委及相关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必要时,派应急通信车组织现场会商,进行动态播报。

  1)进行灾害天气分析,实时播报天气情况。

  2)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和灾情。特别是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应按《永定河流域防洪调度预案》规定执行,并由永定河防汛指挥部汇报当前河道水情、工情;由丰台、房山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汇报分洪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准备情况。

  3)由专家顾问组提出决策建议:

  提出城六区洪水调度意见和积滞水排除措施;如果地铁、人防工程出现大面积积水,专家顾问组要与市交通委、市民防局共同提出应急措施;

  提出重点河道、城市河湖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提出永定河洪水分洪调度意见;

  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和范围及处置措施;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排水、洪水调度方案以及避险措施。

  (3)执行

  在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

  主流媒体及时、准确报导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主 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发生险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做好群众的转移、救援、安置工作;。

  驻京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抢险工作;

  民政、水务、商务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重要河道、重要水库、城市河湖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实施洪水调度。并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分洪、扒口、口门封堵;

  按照国家防总启用小清河分洪区的命令,丰台区、房山区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洪区内的群众转移。供电、供气、输油、通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对所辖设施、设备做好抢护工作。商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做好运输车辆、抢险物资、救生器材、生活必需品、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水库需要加大泄量或控制水位时,相关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要求实施安全泄洪;当水库需要实施非常溢洪时,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非常溢洪。

  4.6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时,需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由以下组成:

  4.6.1技术组:由市水务局牵头,专家顾问组指导,主要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提出洪水预报意见和洪水调度、积滞水抢排、抗洪抢险技术方案,组织灾情核查评估等。

  4.6.2物资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4.6.3抢险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当驻京部队参加抢险时,由北京卫戍区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6.4救灾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安置灾民,救治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通信畅通,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4.6.5 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方式实时发布汛情、灾情,进行抗洪抢险新闻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救灾。

  4.7响应升级

  4.7.1需要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7.2因事态发展,超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应以市应急委名义,组织协调本市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周边相关省区市参与处置工作。

  4.7.3突发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范围时,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4.7.4在防汛突发事件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应急办上报,由市应急办与市政府外办、市外宣办密切配合,以市政府名义与外交部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

  4.8社会动员

  4.8.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市应急委,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8.2必要时,可通过市、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4.9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1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9.2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应急办上报,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9.3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防汛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应在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政府外办的共同组织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10应急结束

  4.10.1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10.2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办提出建议,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结束的消息。

  4.10.3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解除紧急防汛期,并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解除紧急防汛期的消息。

  5 恢复与重建

  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搞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设施修复

  5.3.1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5.3.2对其他遭到毁坏的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3.3对城市道路(立交桥)等积水点的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度汛工程计划,采取挂账督办制度,保证按期完成。

  5.3.4 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发改委、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别安排。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6调查评估

  5.6.1对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实施。对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调查评估。

  5.6.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5.6.3调查组需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具体规定的,一般应在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市应急委批准,期限可适当延长。

  5.6.4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 应急保障

  6.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防汛突发事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指挥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报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

  6.2 气象保障

  市气象局加强对降雨天气特别是极端降雨天气监测和预警的技术研究,加密气象监测站点,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

  6.3 应急队伍保障

  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全市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包括:

  6.3.1 区县抢险队伍

  各区县成立防汛抢险队伍,由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

  6.3.2市级抢险队伍

  城市道路排水抢险专业队由排水集团、市政养护集团、公联公司、首发公司、首高发、环卫集团、城建集团、自来水集团等组成,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动。

  驻京部队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调动。

  其他专业抢险队由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民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由各单位负责调度,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6.3.3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紧急险情、灾情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4 通信保障

  6.4.1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4.2市通信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对各级防汛机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4.3 市和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托现有资源,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4.4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800兆电台、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

  6.4.5出现防汛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本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4.6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媒体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5 交通运输保障

  6.5.1运输保障

  (1)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铁公司配合,建立健全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和防汛突发事件交通保障制度。

  (2)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合,为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交通通道、充分的运输工具等交通保障条件。

  (3)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和相关区县政府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抢险队伍、尽快恢复水毁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空港和地下管线等有关设施,保障交通线路的畅通。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

  (4)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视降雨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人力在地铁口、场站口码放挡水设施、设备、器材等,防止雨水倒灌。

  6.5.2雨天道路保障

  (1)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汛情预警信息及现场情况,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提供警车带道,确保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2)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宣传。雨天造成交通阻塞或断路,行驶车辆要服从民警指挥。

  6.6 物资保障

  6.6.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防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相关部门建立与其他省区市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本市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6.6.2 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应建立防汛抢险装备和器材的储备,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保障服务协议,以政府资助、合同、委托等方式,每年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补助费用,保障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6.6.3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委、市电力公司、北京祥龙公司、市自来水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掌握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总需求及储备库存、经营库存、生产能力和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7 应急避险保障

  6.7.1 各级政府负责防灾避险规划、应急避险预案的编制及落实工作。

  6.7.2城六区危旧房、低洼院落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做好宣传教育、抢险抢修、避险转移。

  6.7.3山区县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区域,按照“七包七落实”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群众的应急避险安置。

  6.8 资金保障

  6.8.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6.8.2根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防汛应急资金纳入我市应急资金保障体系,按规定的审批流程使用。

  6.9技术开发与储备

  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依托首都科研机构,建立防汛应急管理相关技术开发体系,加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重点加强智能化防汛应急指挥通信、辅助决策、特种救援等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提出科学配备方案。

  6.10法制保障

  6.10.1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期间,市和区县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制定和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

  6.10.2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和善后阶段,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6.10.3 市和区县政府作出防汛应急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7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7.1.1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手册,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对危旧房、低洼院落、地下空间、库坝地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等重点区域的居民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掌握应急避险基本技能。

  7.1.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在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实时汛情的滚动播报,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7.2 培训

  7.2.1 依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7.2.2 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以保证培训质量。

  7.2.3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3应急演练

  7.3.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7.3.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每年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汛抢险演练。

  7.3.3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由多个部门参加的联合专业演练,通常应2~3年举行一次。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

  汛期:汛期是指江河中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融冰、化雪,引起定时性水位上涨的时期。汛期往往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大的时期,容易引起洪涝灾害,因此是防汛工作的关键期。北京的汛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

  紧急防汛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特大暴雨:一般指24小时降雨量在200mm以上的降雨。

  强降雨:一般指1小时降雨量在20mm以上的降雨。

  极端降雨天气:小时降雨超过70mm的天气。

  山洪:指山区小流域由降雨引发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主要河系: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拒马河、大石河和河。

  重点河道: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

  重要水库:指官厅、密云、怀柔、海子、十三陵等大中型水库。

  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指水库垮坝、河道堤防决口、闸门失控倒塌等。

  防洪标准:指防洪设施应具备的防洪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如百年一遇、50年一遇等,反映了洪水出现的几率和防护对象的安全度。

  积水点:道路排水无下游、无排水设施或河道排洪能力不足顶托形成的排水不畅路段为积水点。

  滞水点:降雨强度超过标准或超过道路排水设计能力所形成的短时积水点为滞水点。

  七包七落实:区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 村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景区包游客;落实转移地点、转移路线、抢险队伍、报警人员、报警信号、避险设施、老弱病残等提前转移。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奖励与惩罚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对在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领域防汛应急预案,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备案。其中,各区县防汛应急预案需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查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势的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一般情况下每3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给予修订。修订后的防汛应急预案按原程序报批。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XX年)》同时废止

防汛应急预案15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度过汛期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根据xx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领导小组的职责: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对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成立防汛抢险队

  队长:xx

  副队长:xx

  组员:xx

  三、报警程序

  学校值班室→学校校长→学校抗洪领导小组→报告上级部门

  四、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度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成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政教处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无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的情况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⒎随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及时赶到学校,将学校公物抢运到安全地带。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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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应急预案15篇[优]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汛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汛应急预案15篇[优]

防汛应急预案1

  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国管办房地[20xx]22号)《关于进行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安全检查做好20xx年房屋防汛工作的通知》以及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工作指导思想

  我校防汛工作,在上级领导部门和北京市防汛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救助为辅”的方针,切实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组织全校人员和力量,做好防汛自救工作,努力减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防汛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防汛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校长李志祥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杨宾、副校长赵显利

  小组成员:校办、党办、宣传部、保卫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校工会、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设备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办公室、校医院、总务后勤部、膳食部、老干部处、居管会等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组成。

  2、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

  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主任:校办主任姚利民

  副主任:党办主任王文生

  防汛工作办公室电话:

  3、学院和机关部门防汛工作小组

  各学院和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后勤集团党委、产业党总支所属系统以及校团委设立相应的防汛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学院和机关各部门系统的防汛工作小组组长由行政或党的第一负责人担任。

  4、校防汛抢险队

  成立校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抢险队由有关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总务后勤部的修缮、水、电、气、通信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等50人组成。

  校抢险队队长:后勤集团党委书记李盼兴

  副队长:修建装潢中心主任刘树琛、能源动力中心主任王卷敏

  5、学生防汛抢险队

  成立学生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学生防汛抢险队由各学院的学生50人组成。

  学生抢险队队长:学生工作处处长刘明奇

  副队长:团委书记张启鸿

  6、防汛救护队

  成立校防汛救护队,负责防汛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救护队由校医院领导和医护人员15人组成。

  救护队队长:校医院院长成筱鹏

  副队长:校医院副院长潘晓平

  7、防汛治安保卫组

  成立校防汛治安保卫组,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治安保卫组由保卫处领导、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组长:保卫处处长李汉军

  副组长:保卫处副处长刘景胜

  8、防汛后勤保障组

  成立校防汛后勤保障组,负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伤病员的运送转运工作和生活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由校办、后勤管理办公室、团委、居管会、总务后勤部、膳食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组长:后勤管理办公室主任巫后新

  副组长:总务后勤部主任蔡本睿、膳食部主任张书信

  三、组织机构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

  ③全面掌握和部署学校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④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形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做出决策,交有关部门执行。

  2、防汛工作办公室职责

  ①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②宣传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普及防汛科学知识和救生基本常识,宣传和报道防汛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③建立健全学校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

  ④负责学校防汛救灾基本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⑤负责与上级防汛救灾指挥部门的联系、联络工作,并开展防汛救灾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

  ⑥传达上级发布的汛情预报、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⑦根据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下达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策;

  ⑧现场监测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⑨统一安排、调运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和人员;

  ⑩负责接待上级领导的视察、检查及群众来访。

  3、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下达的任务;

  ②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③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④按照校防汛领导小组安排和布置,做好本单位人员和学生的宣传工作,掌握和稳定群众情绪,不信谣传,并及时向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⑤搜集和掌握有关防汛、汛情等方面的资料,并及时向校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

  4、校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落实和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②负责全校房屋、设施的抢险和安全工作;

  ③排除险情,救护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⑤在汛期确保排水道路的通畅,确保水、电、气、通信的安全运行;

  ⑥负责日常的汛情、灾情监测和检查工作。

  5、学生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生活区的抢险和安全工作,执行学校的其他抢险救灾任务;

  ③救护和转送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参加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6、防汛救护队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负责组织防汛救灾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

  ③负责全校的消毒、食品检测、水源净化等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

  ④负责组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⑤巡回检查教学区、住宅区、学生生活区、小学、幼儿园等地区和单位,发现伤、病人员和疫情立即上报,并实施救治和进行防疫。

  7、防汛治安保卫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加强巡逻、警戒,维护和管理全校的治安工作;

  ④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及重要部门和危险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⑤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组织消防力量以备急需;

  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在防汛救灾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8、防汛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车辆的调配以及救灾物资、救灾人员的运送和伤病员的转运、安置工作;

  ③做好抢险队伍的生活保障工作;

  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食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物资,在汛期做好全校的生活保障、供应工作。

  ⑤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防止群体性疫病的发生。

  四、防汛重点部位

  校内的能源、通讯、金融(银行、财务处)、食堂和餐饮点、超市和商业网点、人防工事、涉密部位及有关教学科研设备和各种生活设施、城内平房为防汛重点单位和地区。

  五、防汛主要任务

  1、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学校的防汛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

  2、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管线、人防工事、各种设施,要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渡汛要求。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一个在?醒辞榈那榭鱿碌挠狈桨负痛胧?

  3、在每年汛期前要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抢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抢险、救护知识和自身防护技能。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工具的准备和储备工作,特别是生活急需用品和油料储备要充足,以保证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生、教职工的生活在汛期的正常运行。

  5、通信部门要对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在汛期通信线路的畅通。

  6、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汛知识和汛情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大力宣传防汛、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7、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全校的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在汛期,要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汛情和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发动教职工、学生和居民积极参与,进行自救和互救。对危险地区的设备、国家财产和居民进行转移疏散,并做好安置工作。

  9.在汛期,要做好群众工作,稳定社会情绪,防止和制止汛情的误传、谣传。

  六、要求

  1、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2、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必须请假。

  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掌握最新防汛情况。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通知或遇到紧急险情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5、及时准确发布各种防汛救灾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6、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抢险队、救护队、治安保卫组在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我校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

  七、附则

  1、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后,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防汛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按照防汛工作“以快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防溺水责任校园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学校汛期安全。

  二、组织机构

  1、成立校防汛、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长:

  成员:

  2、成立校防汛、防溺水工作抢险突击队长:

  成员:

  三、学校防汛、防溺水领导小组分工及成员职责

  组长:在市教育局综治办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市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校园防汛工作。

  副组长:根据校园出现的险情,为组长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组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组长的指令,指挥抢险队伍进行

  抢险。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送达抢险现场。联系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组成医疗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联系公安部门维护学校交通秩序,组织师生撤离和转移,负责学校稳定。协调和组织受灾学校迅速恢复教学活动。

  成员:在学校防汛、防溺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检查、监督防汛、防溺水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校园的防汛安全;负责检查、监督抢险物资的到位,保障供给受灾师生的生活必需品;负责关闭、拆除危房,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教学活动的指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四、防汛应急预案

  1、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王建阳、徐祥新带领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

  2、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

  3、抢险突击队人员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在师生受伤情况下,由主管副校长或分管安全领导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由校长决定上报市教育局防汛办公室(综治办)、市政府,同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

  5、撤离指令只能由校长下达。撤离时,必须服从防汛、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本着“安全第一,学生第一”的原则,按由低到高的年级、班级顺序依

  次撤离,班主任随班做好组织工作,科任老师按年级分派到各班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6、具体人员分工:

  高二年级:

  五、防溺水预案

  1、具体教育时间及内容:

  学校要利用周一的升旗仪式,各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课及安全教育课,及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下河抓鱼,不下河洗澡,暴风雨天气不在路上行走,河水暴涨时不强渡强涉。

  2、休假时间由学校领导小组安排一定的'人员到附近的河道、海边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假期安全公约内容。

  六、严防溺水。

  1、严禁到大海、水库、河流及非营业性泳池游泳~到营业性游泳池游泳最好有家长陪同。

  2、没有家长的陪同~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赶海或玩耍。

  3、努力学习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遇到突发事件懂得科学求救而不鲁莽行事~增加无谓的伤亡。如遇有人溺水~要找会游泳的成年人施救。学校坚决反对学生下水施救溺水人员。

  4、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私自玩水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报告老师。事故处置办法:

  (1)发动学生检举揭发下河洗澡的学生,将其上报学校,由学校和家长配合进行批评教育。

  (2)一旦学生发生溺水现象,救援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当场急救,情况严重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方法一:将伤员抬出水面后,应立即清除其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用纱布(手帕)裹着手指将伤员舌头拉出口外,解开衣扣、领口,以保持呼吸道通畅,然后抱起伤员的腰腹部,使其背朝上、头下垂进行倒水。或者抱起伤员双腿,将其腹部放在急救者肩上,快步奔跑使积水倒出。或急救者取半跪位,将伤员的腹部放在急救者腿上,使其头部下垂,并用手平压背部进行倒水。

  方法二: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托起伤员下颌,捏住伤员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伤员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助呼气。反复并有节律地(每分钟吹16,20次)进行,直至恢复呼吸为止。

  方法三:心跳停止者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摩。让伤员仰卧,背部垫一块硬板,头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面对伤员,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急救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将胸骨压下4厘米左右,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60,80次)进行,直到心跳恢复为止

  七、几点要求

  1、认真开展汛前房屋设施的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5月份起对全校的房屋、围墙、电器线路、排水管道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对有危险隐患的房屋设施立即停用,并及时抢修。

  2、加强防汛值班制度。

  实行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障通讯畅通。发现险情及时与防汛负责人联系,严禁空岗、脱岗现象发生。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纠当事人的责任。

防汛应急预案3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有效的降低和控制大雨、暴雨、雷雨天气所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的减少师生人身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保证全体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全,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如下:

  二、应用范围:

  遇有大雨、暴雨、雷雨天气,影响学校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时,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一)、防汛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如遇大雨、暴雨、雷雨天气,立即组织对师生进行防汛相关工作提示教育,做好各种防汛防险工作,防患于未然,保证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

  B、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5个职能小组

  1、疏导维护秩序组:

  组长:田汾阳

  组员:董学凯及当值周老师

  主要职责:

  A、学生在校时间,负责走廊、校园、厕所的巡视,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指导学生安全躲避大雨、暴雨、雷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和遭雨淋、雷击等。

  B、如正是开饭时间,负责维持秩序,引导学生有序离开教室,进入餐厅。

  2、排险清障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检查维修学校电源、电线、电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因电发生伤害事故。(责任人:黄涛李红江)

  B、检查校舍有无漏雨、倾斜、垮塌等隐患,及时疏导师生到安全区域躲避。(责任人:董卫玺解国杰)

  C、检查清理积水、杂物,及时疏通堵塞管道,保证下水畅通。检查清除有危险的悬挂物及其它因大雨、暴雨、雷雨天气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全隐患。(责任人:杨勇董玉杰牛晓庆张黎)

  如在校师生中发生溺水、雷击等伤害事故启动下列职能组

  3、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李娜(教导主任)

  组员:王晓华董启明张艳芳及音体美、电脑教师。

  主要职责:

  A、在师生中如果发生伤害事故,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

  治;

  B、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发展动态,随时报告校长。

  C、接待、安抚赶到医院的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

  4、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董峰(校长)

  组员:党朝晖赵斌李宏伟

  主要职责:

  A、控制现场,维护秩序,指挥教师安排好其他学生,做到不拥挤,不慌乱。

  B、排查有无其他雷击伤亡人员及时实施救护;

  C、接待好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5、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尽力做好医疗救治和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B、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接待工作并为其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放长假期间,校长坚持带班,领导、各小组组长和值班教师轮流值班,确保全校安全。

  第一天:董江峰赵斌田汾阳

  第二天:董江峰党朝晖李娜

  第三天:董江峰李红伟张国清

  第四天:董江峰解若端赵晓刚

  以后,以此类推,坚持做好防汛、防雷等安全工作。

  四、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1、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校舍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修缮。对供电线路全面检修,防止短路,造成事故,影响供电。检查避雷设施,并对师生进行教育,防止雷击,造成设施和人员的伤害。检查疏通水道,防止积水对校舍造成损坏,给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带来影响。

  2、遇有大风和暴雨或连续阴雨天,防汛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值班,巡视校舍,检查有无漏雨或积、存水现象,现场处理应急事件。

  3、利用校园广播、板报认真做好宣传,加强对师生的防汛安全教育。

  4、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汛情,防止发生死亡事故。

  5、对学校周边情况进行摸底,发现险情的及时报告并做好疏散师生的准备。

  6、如学生在校期间骤来大雨、暴雨、雷雨,防汛应急小组及各职能小组立即到校长室集合,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进入应急状态,按岗位分工履行职责。

  7、如发生意外或受伤事故,及时组织救护。出现问题及时汇总情况并报告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防雷应急处理措施:

  防雷击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师生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1、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汛情,防止发生死亡事故。

  2、加强对对师生进行防雷击常识教育。

  3、定期检查避雷设施,及时保养维修,确保有用有效。

  4、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校长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5、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6、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强弱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7、如发生雷击事故,及时组织救护。出现问题及时汇总情况并报告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防汛应急预案4

  1、立防台防讯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以赵立刚为组长,娄绍见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员由吴德良、娄周涛、虞俊陆、吴宏惠、颜龙非等等人组成,全面负责防汛防台工作,各分包班组和综合班组全体成员为抢险突击队,做到随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拉出去能战胜的突击队。

  2、物资准备:

  1)项目部制定防汛防台物资需要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

  2)材料员负责本项目部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采购;

  3)仓库管理员负责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保管,如水泵、排水管(消防水带)、足量的防风用的钢丝绳、钢管、脚手片,并负责日常检查,确保险情出现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专用材料不得随意挪用。

  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临时设施、脚手架、材料、机械设备等方面的防汛抗台措施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配电箱、电焊机、水泵)应进行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措施。现场钢脚手架、钢井架在雷雨季节,必须设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施工期间遇有雷击暴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离开岗位。

  二、预防措施:

  1、根据总平面图布置时应按照现场和场地分配情况,确定生产区、生活区排水沟,保证施工现场内排水畅通。雨季有专人负责,经常疏通排水沟。

  2、易受潮变质的材料要入库,其他设备、材料露天存放时,底部要用方木垫高,防止被水浸泡,顶部要用蓬布或塑料布封盖。

  3、进入汛期,项目部应安排专人以生产区、生活区排水沟进行疏通、清扫,对落水管进行清理,组织对办公室、工具室、仓库房顶进行检查,发现漏雨、渗水要及时处理。

  4、项目部应定期对配电房、输电线路、配电箱(柜)、开关箱、机械设备、脚手架材料堆放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5、项目部应定期对工地围墙的坚固性进行检查,发现危墙、危房立即整改。

  三、应急预案:

  1、接到预报时,成员单位各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重要部位进行防护。办公室门窗要关好,施工现场临时悬挂的设备、堆放的材料、大型机具、井架等要采取加固措施。

  2、洪水、台风出现时,一切生产工作立即停止,确保项目部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巡逻安全由门卫负责,生活后勤由后勤组长负责。

  3、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指挥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

  4、抢险突击队立即集合到位,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抢险工作。

  5、台风发生时,应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决定停止非抢险用供电,避免刮断线路触电,电工负责。

  6、洪水发生时,抢险突击队要保护好电力设备,确保不影响水泵电源,及时组织排水作业。确保现场无积水。

  7、洪水、台风过后,成员单位要及早总结。对损失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公司。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方案篇4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积极应对台风、暴雨发生时可能带来的威胁和损失,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升学校防汛防台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我校防汛防汛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防汛防台工作组,全面负责领导和指挥学校的各项防汛防台工作,并下设综合协调队、人员转移队、抢险突击队。

  1、防汛防台工作组

  工作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书记、安全员担任副组长,组员为各岗位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和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组长、副组长)(2)、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

  (组长)

  (3)、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命令;

  (副组长)

  (4)、遇重大灾情时下达停课、师生和物资转移等命令;

  (组长、教务处)

  (5)、负责做好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将学校灾情统计调查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总务处徐作良、会计)

  (6)、负责做好对师生防灾自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少先队)

  组长(总指挥):副组长(副总指挥):

  成员:

  2、综合协调队

  主要职责:负责掌握水雨情、灾情和各类防汛防台动态消息,并按要求报送有关防汛信息,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做好学校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负责检查、落实学校的各项防汛防台安全措施;负责做好受灾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队长:

  队员:

  3、人员转移队

  主要职责:执行工作组下达的有关指令,负责执行人员、物资转移等任务;协助综合协调队做好受灾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队长:

  队员:、各班班主任

  4、抢险突击队

  主要职责:执行工作组下达的有关指令,负责执行突发险情抢险任务;协助人员转移队进行人员撤离、物资转移等工作,配合综合协调队做好有关安全检查工作。

  队长:

  队员:

  二、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学校在接到上级指令或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由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工作流程

  根据上级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动态进入相应的防灾、抢险、救灾阶段。

  1、工作组副组长到岗到位,启动防汛防台机制。

  2、综合协调队通知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做好检查和防范措施,并按职责分工对易积水地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3、综合协调队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水雨情,并向全校师生及时传达有关台风(暴雨)预报、预警信息。

  4、必要时人员转移队根据预案做好在校师生各项转移准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下达停课通知,并以班级为单位,由人员转移队和各班级负责人负责将在校学生转移至安置地点或通知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回家。

  5、转移易受涝区域物资,遇到人员、物资转移困难时,应立即向抢险突击队请求支援。

  6、善后(汛情台风预警解除阶段)

  当警报解除后,在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上级指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并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

  若未发生重大灾情,转入正常性工作。

  四、信息报送

  灾害性天气期间,学校设立专用防汛防台指挥室。

防汛应急预案5

  今年以来,我区的防汛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汛抗旱并举,加快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坚持“以防为主,蓄泄结合,科学调度,全力抢险,保安全、多蓄水”的工作方针,坚持“有限保证、无穷责任”的抗洪原则,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

  我们牢牢环绕防汛工作的重点,抓住“防汛责任制、工程建设、防汛预案、抢险队伍、抢险物料”五个关键环节,做到六个突出。同时,我们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了防汛保安全,抗旱夺丰收。保证了全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增进了全区社会和经济的可连续发展。

  一、提高认识,超前谋划,防汛准备工作提早到位

  根据国家气象局猜测,今年我区又处于中央气象台预报的北部多雨带范畴之内的实际情形,我们更新观念、调剂思路,肯定了今年防汛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除害兴利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贯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工作方针,动员全社会气力,积极备汛,做到遇有设计标准之内的洪水保安全,确保主要河道堤防未定口,遇超标洪水有措施,确保蓄滞洪区不死人,全力以赴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

  一是自今年4月初开始,水务局就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区“四河”、“四堤”、十六条骨干渠道、26座闸涵泵站及1座橡胶坝、115座桥梁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查出的问题分河道、分乡镇进行了登记造册,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提出了解决方案。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绘制了我区有史以来第一张防汛工程图。

  二是在5月份初,调剂了防汛指挥部领导机构,为提早召开全区防汛工作会议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召开了全区各乡镇办、区直部门参加的全区防汛工作会议,对今年的防汛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情势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今年防汛工作的严肃形势有了充分的认识和了解,为搞好全区防大汛、抗大灾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二、详细安排,周密部署,防汛预案修订到位

  我们依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为了确保把防汛预案做细、做实,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一是根据我区实际情形,参考省、市有关资料,重新修订完善了我区《防汛预案》,对全区境内各主要河道、低洼易涝区及城区基本情形、防洪任务、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明确。

  二是制定了各河道及滏东滞洪区各种状态下的抗洪实行方案,明确了各种洪水状态下的防备措施。三是制定了对分洪时滞洪区及滏西区防洪措施。四是对各种状态下的抢险队伍、抢险物料进行了定点、定段、定线安排,将任务及职责逐级落实到人,做到防有准备、抢有措施、驻有地点、吃有供应、退有路线。

  三、除险加固、精心施工、防汛工程建设到位

  为确保度汛工程发挥效益,我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一批水利工程建设。一是依照市防指要求,主汛期到来之前高质量地如期完成了河右堤复堤除险加固工程,排除了该段的防洪隐患;二是对区管座闸涵泵站等机械设备进行了检验、上油工作;三是对担当市区主要排沥任务的东滏阳排涝站进行了试车运行;投资60余万元对损毁严重、直接危及市区安全的闸进行了修理和更换,对设备进行了修理;五是对“三河”、“四堤”,十六条骨干渠道各种明疾暗患进行了处理。

  其中,滏阳新河左右堤道口坡道处理42处,填平86处狼窝、鼠洞,滏阳河左右堤险工险段43处,6850米,滏阳河左右堤填平顺堤垄沟16处,处理道口坡道8处,总共动土方19368立方。依照《防洪法》“谁设障、谁清除”的规定,共清除麦秸垛396个。

  对来不及处理的险工、险段等都采取了应急措施。在施工进程中,省长、副省长等亲临施工现场督查、指导,并给予了很高的评判。以上这些工程的完成,为我区防洪保安提供了可靠的工程保证。

  四、团结合作,和谐联动,抢险队伍组建到位

  为了确保汛情紧急时堤防未定口,我们安排了9万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其中8个抢险队1.6万人,8个常备队6.8万人,2个后备队0.4万人,常备汛工280人。另外区直还组织了一支20xxx人的机动队伍,武装部组织了一支200人的抢险突击队和500人的后备队承当重点河段的工程抢护。确保一旦产生汛情,都能够拉得出、冲得上、顶得住、战得胜,确保全区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五、多方张罗、狠抓落实,防汛物质储备到位

  我们在去年物料准备的基础上,今年又对抢险物料的品种数量等进行了大幅度调剂和提高。为保证防汛物料落到实处,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均按分配任务逐项落实到位,并逐项登记,划价造册,实现定数量、定地点、定专人负责的“三定”责任制,全区共储备木桩2.4万根、麦秸400吨、编织袋、草袋、麻袋60万条、苫布60块、苇席9300领、铁丝26吨、木板或门板2万块、树2万棵、砖石5000方、柴油100吨、大小车辆9000台(套)、船105艘、照明设备8950套,电缆、电线2。8万米及充足的生活、医疗用品等,确保防汛抢险时都能及时足量地运输到抢险地点。

  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防汛责任制落实到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调剂了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负责全区防汛工作的领导、组织、和谐工作。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指挥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指挥部成员。

  各乡镇办、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防汛指挥机构,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四种责任制:一是全区按行政辖区实行党政一把手分级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哪一级出了问题,追究哪一级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二是区级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带领区直部门包乡镇责任制;三是区级主要领导干部包河、包堤、包防线责任制;四是区政府各副区长按政府分工包线、包系统、包单位责任制,真正做到令行制止,任务明确、责任到位。

  七、审时度势,积极抗旱,夺取防汛抗旱全面胜利

  我区今年汛期降水量进入9月份降雨量明显减少,面对旱情我们早谋划、早动工,及时制定有力措施,组织技术人员分析旱情和雨情,引导农民充分利用管道输水、小畦灌溉、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增强防旱能力。同时,审时度势,相机蓄水,在及时掌控当地及上游汛情、雨情的情形下,调度各河道闸所关闸蓄水。目前,各河道共蓄水1300余万立方,为农民提供了充足的灌溉水源,使旱灾着落到了最低限度。

防汛应急预案6

  时间即将进入主汛期,全校师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保证今年安全度汛。为将防汛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是我联校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期自然灾害的行动方案。

  二、《预案》指挥机构

  1、应急预案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2、应急防灾办公室电话及联系人

  信息联络员:xxx

  电话:……

  3、各校应成立完备的组织体系,保证24小时值班通讯畅通。

  三、应急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校舍及周边环境可能对学校造成灾害的动态,严格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以往督查中指出并未能彻底整治的隐患建立观察和专人记录工作,采取一切有利措施,尽早、尽快整治完毕。

  3、各学校如发现有可能发生灾害的险情或已造成灾害的险情,应及时上报联校,保证让联校在第一时间内掌握较全面的信息,以便采取强有力的救治措施。

  4、各学校应确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四、应急工作

  1、加强领导、重点防范、对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不能有丝毫麻痹、不能顾此失彼、要全面落实,认真排查。

  2、各学校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对校舍、学校周边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并记录清楚,谁检查、谁签字,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力。

  3、加强值班和夜间巡查(特别是暴雨来临时)对检查人员要进行亲自安排,领导必须带头深入,保证有灾无害,将灾害损伤障碍最低程度。

  4、各学校要建立严密的组织网络,做到六有:有信息联络组、有组织疏散组、有事故检查组、有伤员运送组、有灾情回报组、有值勤巡查组。

  5、各学校应针对本校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将职责分工到组、到人,请他们要有明确职责,才能在灾难来临时临危不乱,有效应对。

  6、汛期到来,各校应重申学生上下学的接送制度,特别是下雨时,生活教师应坚守岗位,把每位学生交到接送人员手中,杜绝擅离职守部分责任的行为。

  7、尽管假期将至,但在放假期间也要有专人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制定好防范措施,放假时的家长通知书和责任书要做好续签工作,不留空档不漏签一人,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防汛应急预案7

  为规范防汛抗洪程序,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开展防洪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灾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生命高于全部的理念,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早布置、争主动”,以保障师生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的原则,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组长

  成员:xx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防汛抗洪的组织、筹划工作;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研究与布置,制订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

  2、指导健全各级防汛抗洪组织机构,分层级建立防汛抗洪管理体系;制订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3、负责汛前检查,组织各校做好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4、全面把握汛情、灾情和学校防汛抗洪工作基本情况,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传下达,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5、积极筹集防汛抗洪物资,加强管理,始终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6、布置和指挥实施防汛救灾行动。

  7、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的`防汛和抢险工作。

  8、学校做好信息报告、后勤保障以及灾后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等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三、防汛措施

  (一)准备期间

  1、学校要立即修订完善本校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备足物资,密切注意汛情通知,并广泛开展防汛抗洪中的自救和互救演练,切实提升广大师生防汛逃生的基本技能。

  2、做好思想准备工作,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启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随时准备布置、执行防汛抗洪任务。

  3、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对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围墙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封闭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门卫、财会、电教室、仪器设备等重要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抗洪的顺利进行。

  5、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安全教育,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汛期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提升师生的防范意识。

  6、要加强各类值班执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把握天气变化情况,尽力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7、按照分级负责地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

  (二)预警期间

  1、当降雨量较大或气象等相关部门发布暴雨预警后,领导小组及负责人必需临阵待命,及时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学校要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必要时,集结好抢险队伍,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灾情,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报告。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3、学校首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低洼易涝、紧背景体学校更要提升警惕,加强防范。

  4、预警期间,学校要通知校内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并检查监督催促施工单位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升降机及建筑物上的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

  (三)救灾期间

  1、发生洪涝灾害后,防汛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布置,形成指挥体系,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

  2、当碰到暴风雨打击时,学校防汛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检查,疏通排水;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线路(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3、当碰到暴风雨打击时,要迅速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救援,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要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4、灾后,各校要根据校内的特点,立即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5、暴雨和洪水过后,要及时组织相关力量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置,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升对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意识。灾情发生时,各学校教职职工必需立即到位,听候命令。对忽视预防、疏于管理、擅离职守、不听指挥影响抢险救灾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严处置。

  (二)领导小组成员要对所辖学校防汛抗灾情况与本领做到胸有定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汛抗灾的意见或建议。

  (三)在汛期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觉察天气突变或接到上级通知,务必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一旦有险情发生,在采取有用处置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防汛应急预案8

  为落实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今年汛期的各项防汛工作,保障安全度汛,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莲江口农场位于松花江佳木斯段北部,距松花江北岸8公里。总人口约1.3万人,耕地面积13233公顷,相邻河流主要有格节河、法斯河、啊凌达河,流经河流有乌龙河、农场总排干,沿河耕地为重点防洪区。

  二、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主要目标,切实做好汛期的汛情预报、监督检查、应急措施,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撤相结合。做到落实到位负责到人,努力把汛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底限度,确保国家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场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为促进全面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由于我区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主要以预防山洪及内涝的发生为主,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抵御汛情,减轻汛情危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农场职工和群众的财产损失。

  三、预警方案

  1、执行防汛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同时密切关注气象台发布的雨情(121气象查旬台)及时传达水情、险情,并做好记录。

  2、由各生产队负责组织夜间巡逻组,对相邻和流经河流及水库水位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组织抢险,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汛期抢险救灾突击队,处于待命状态,发现灾情,立即出动,快速赶扑现场。

  4、出现大的汛情,首先快速出动抢险救灾突击队,快速投入抢危救灾,先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然后确保线路畅通、排水畅通,保护好堤坝,确保灾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利用电话、对讲机、喇叭等通讯工具做好汛情报送,转移、通知,值班员负责通讯畅通。

  6、各救护组、车辆调度组、后勤供应组、安全护卫组紧随其上,各小组要相互协调配合保证及时迅速到达。

  四、防御措施

  当发生特大灾害时,由防汛办主任通知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各基层单位负责疏散人员用手提扩音器和挨家挨户通知的方式到指定地点集合。所有人员到达后由指定人员进行登记、核查人数。在人员转移后,由专人负责逐户认真检查,确认屋内无人时在门上划“ⅹ”,证明房内无人。认真检查险区的每一个角落,确认无人时方可离开。在人员转移时,要遵循“老”、“弱”、“病”、“残”、“儿童”、妇女优先的原责。

  五、保障措施

1、应急队伍保障

  场部及生产队任何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抗洪救灾的义务。在防汛间,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全体力量投入救灾工作。

  抢险救灾突击队:14人组成,由曲松林(xxxxxxx)负责。

  全场抢险队:共计354人,由农场防汛办统一调配。

2、信息保障

  (1)值班人员一旦发现险情,要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值班领导,报警要求:语言清晰,说明自己的姓名、险情发生地点。

  (2)值班领导接到险情报告,立即向防汛总指挥报告,由副总指挥立即组织各防洪小组抗洪抢险,并根据险情具体情况,向佳郊防汛指挥部报告。

  (3)、如一旦发生灾情,各基层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农场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随时上报水情、灾情的进展以及抢险情况,以便农场防汛指挥部及时部署、决策。

3、运输保障

  (1)、防汛期间,运输组负责人要根据需要安排好运输车辆,对运输车辆进行维修待命,保证运输车辆完好可用。

  (2)、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运输小组将抢险所需物资运送到险情地段,将生活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

4、物资供应

  (1)、防洪汛期,后勤供应负责人根据需要,组织供应小组准备充足的抗洪抢险物资和生活物资,并进行登记编号,摆放有序,以备用时方便。

  (2)、发生险情,供应小组根据物资登记编号,准确迅速的将物资进行发放,并协助运输组将物资装到车上,按要求准备、运输抢险物资。

5、广播通讯

  (1)、防洪汛期,通讯组负责要组织对通讯设备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信号畅通。

  (2)、进入防汛期间,防汛指挥部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便于联络;值班员要24小时开机,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汇报防汛级别,传达上级各防汛指挥部的指示、通知,做好值机记录,做好广播宣传工作。

  (3)、发生险情,及时利用广播通知人员转移、通知抢险等。

 6、医疗救护

  (1)、防洪汛期,负责人要组织救护小组备足救护所需的医疗设备、药品及人员。

  (2)、发生险情,救护小组组织对紧急病号及突发性意外伤害人员进行救护,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送往医院。

7、安全保卫

  (1)、防洪汛期,负责人组织保卫小组做好抗洪物资的保卫工作,防止抗洪抢险物资被盗丢失。

  (2)、抢险工地存放物资,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他人不得擅自动用。

  (3)、防止任何外来人员进入抢险现场,尤其是防止有反党反社会倾向的人员进行破坏活动。

8、监测巡逻

  (1)、汛期,各基层值班领导负责带领巡逻小组对河流堤坝、水库检查巡逻,做好当班记录。

  (2)、进入紧急防汛期,监测小组每小时向值班负责人汇报一次,汇报内容包括:防汛级别、堤坝、水库水位、设施防御状况、汛情发展趋势,应急措施准备情况等。

  六、组织机构和职责

  建立健全防汛常设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发挥各自作用,明确责任,树立大局观念,树立有备无患,常备不懈的观念。重点部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看护,坚持做到“有汛无汛按有汛准备,大汛小汛按大汛着手”的原则。

  (一)、防汛组织机构

  1、总指挥:许让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

  2、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xxx

  办公地点:xxx

  白天值班电话:xxxx

  夜间值班电话:xxxx(晚4点至早8点)

  (二)、抗洪抢险组织

  1、技术指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农场生产管理部、水利监察部全体工作人员

  2、抢险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农场各生产队队长

  3、安全保卫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公安局全体人员

  4、医疗救护组

  组长:xxx

  成员:医院全体人员

  5、宣传教育通讯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办公室全体人员

  6、后勤供应组

  组长:xxx

  成员:财务部全体人员

  7、运输组

  组长:xxx

  成员:农场车队全体人员

  8、清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迟海

  成员:闸门全体工作人员

  9、转移安置组

  组长:xxx

  成员:街道办全体人员

  (三)、防汛组织机构责任

  总指挥:负责生产队防汛全面指挥、调度,调解人力、物资的使用,重大问题的决策。

  副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完成防汛日常工作,为总指挥提出合理化防汛建议。

  技术组:负责生产队防汛的技术数据的提供和记录,为总指挥提供数据保障。对生产队雨情、水情、工情的检查和观测,负责向农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报告水库雨情、水情。

  抢险组:按照总指挥的要求,负责重大工程险情的救援。负责对汛期生产队出现的.一般性水毁工程和其它险工、险情进行临时排险和维护等工作。

  运输组:负责防汛所需物资的筹备和紧急抢险物资的协调供应工作。

  通讯组:记录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对生产队防洪抢险工作的指示,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系。

  后勤组:指挥各种车辆的交通运输及疏导,做好防洪抢险的后勤保障工作

  医疗组:负责救助受伤群众和生产队职工,并协助抗洪抢险人员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七、防汛值班值宿制度

  (1)、防汛期间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值宿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上岗,白班人员时间早7点到下午6点,值宿人员晚6点到明天早7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发现脱岗漏岗行为要严肃处理,在岗期间要认真巡查各防洪地段。

  (2)、值班值宿人员要及时接听市防总和场领导的有关指示,要认真做好纪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值宿人员对省水文和气象以及市气象局发布的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要认真做好纪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值宿人员对任何人、任何单位所反映的灾情要做好纪录,并及时反馈信息,不得瞒报和漏报任何有关防汛信息,遇到重大雨情、水情和灾情,要立即请示有关领导,不得延误时机。

  (5)、值班值宿人员不得擅自向任何人发布任何防汛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值班值宿人员要提高警惕,死看死守,严肃认真的做好本职工作,每天早和晚要察看气象信息和水文信息,掌握雨情和水情动态,每天早7点要对水库堤坝的水位进行观测,并做好纪录。发现水位超警戒时要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八、防汛奖励与惩罚制度

  对防洪防汛有功人员预以奖励,对于防汛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如突发险情时,不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或因抢险措施不当,未能及时控制险情而带来被动局面造成重大损失的等。给予党纪、政纪等相应处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防汛应急预案9

  一、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的人生安全,确保在雨季汛期来临时,确保工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施工现场正常施工,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防汛文件精神,为此制定《x航建富士康员工保障性住房(一期)第四标段工程项目部雨季防汛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xxx航建富士康员工保障性住房(一期)第四标段工程项目部雨季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x航建富士康员工保障性住房(一期)第四标段工程项目部雨季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设在项目办公室。

  第三方救援联系方法:

  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

  三、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积极制定并且实施防洪规划,加强排水措施、脚手架加固以及电器设备的管理巡查,加强天气预报的收集,做到防患于未然。

  1)(xx)负责现场指导工作,并且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xx)负责跟踪检查各作业面的施工和成品保护情况。

  3)(xx)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好雨暑期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4)(xx)负责现场材料的合理堆放、防雨防潮,各种机械设备的保养,并且做好防汛器材的准备工作。

  5)(张xxx)负责对临时用电、设备机具进行绝缘检查,防止电线破皮、漏电等。

  四、材料准备:

  根据项目部工程的具体情况,准备防汛所用器材及材料。备好水泵、水管、篷布、铁锨等,防雨所需器材要准备充足,所需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雨衣雨裤套50

  2、雨鞋双50

  3、水泵台5

  4、水泥袋个1000

  5、铁锨把100

  五、技术保证措施:

  1、加强工地临时设施及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凡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整改或更换,检查电线是否老化破皮变质,所有电线严禁拖地或与金属器材相连。电闸箱严禁着地并且采取防雨措施,预防雨淋漏电,零线或接地必须完好有效。各种小型移动式设备严禁雨淋,并及时入库或覆盖。

  2、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工作,雨后要及时对作业面、外架子进行检查,并且排除险情,作业面要采取相应防滑措施。

  3、石子、砂及其他材料,堆放在场地专用区域,专用区域应充分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冲刷。

  4、现场水泥码放仓库内水泥堆放时底部应垫起并铺油毡,堆放高度不超过10包。对水泥库的屋面防水进行彻底检查,做到未雨绸缪,防止渗漏雨水造成水泥损坏。

  5、脚手架、塔吊等设备在雨期到来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隐患,并且经常检查其安全情况,防止基座下沉,同时检查避雷措施是否齐全良好,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雷雨天应避免高空作业,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设施,雨后要及时检查并排除险情。

  6、机电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安装接地安全装置,电源线路要绝缘良好,要有完善的保护接零。

  7、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听、记录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8、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发生汛情或灾情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且在上报的同时采取有力的处置措施。

  9、防汛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开通。

  六、生产自救恢复措施及程序

  1、抢险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生产自救。首先清点排除险情及隐患。

  2、继续观察险情发生发展态势,并与地方防汛抗洪抢险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为恢复生产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得到当地防汛抗洪有关单位的支持和协助。

  3、对损坏的设施应制定修复方案及再次遇险预防措施,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并且修复整改实施完毕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防汛应急预案10

  为了搞好我校的防汛抗旱工作,根据《兴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防汛抗灾工作在教育局、黄草中心校的统一领导下,以减轻学校财产损失,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目标,积极有效地预防和救援,确保汛期学校安全。

  二、成立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国富(校长)

  副组长:杨胜书(副校长)

  成员:吴永卉(副校长、支部书记)

  张岚(副校长)

  陈泽琴(教导主任)

  崔英健(副教导主任)

  梁莹(副教导主任)

  王炜(总务主任)

  孙阳志(副总务主任)

  文明(办公室主任、工会。)

  王忠勇(安全办主任)

  金宝翠(少先大队辅导员)

  各班班主任。

  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办,王忠勇任办公室主任,孙阳志、崔英健为办公室成员。

  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是直接责任人,办公室及组成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资料上报等工作。

  三、防汛抗灾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局防汛抗灾指挥部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学校防汛抗灾工作小学防汛应急预案小学防汛应急预案。实行防汛抗灾责任学校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为防汛抗灾安全第一责任人,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抗灾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全校师生汛期安全。

  2、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学校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检查、监督学校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学校防汛抗灾物品的准备;负责做好学校防汛抗灾的指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小学防汛应急预案默认。

  四、防汛抗灾工作要求及措施:

  1、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渡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及时关注和通知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抗灾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抗灾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

  3、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班子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二十四小时电话畅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离岗、脱岗。

  4、物资准备: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要储备一定量的防洪抗灾物资,如:编织袋、沙石、锹、手电等小学防汛应急预案小学防汛应急预案。

  5、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组长的指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防汛应急预案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全省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2020)》《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及《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波动等情况,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山西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山西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分管粮食工作的副省长任总指挥,协助工作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粮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通信管理局、农发行山西省分行、新华社山西分社、省军区、武警山西省总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指导和督查各市、县人民政府粮食应急工作。

  (2)决定启动或结束省级粮食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3)负责粮食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4)根据需要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调控申请,并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5)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2.2省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掌握全省粮食市场动态,判断粮食供求情况和价格趋势,向省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和处置建议。

  (2)根据省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文件及相关材料。

  (4)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实施本预案所需的各项费用。

  (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省粮食应急工作。

  (6)负责《山西省粮食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7)负责粮食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8)完成省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省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按照省指挥部发布的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网络舆情调控。

  (2)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粮油的进口;

  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实行价格干预。

  (3)省经信委:做好铁路运力调度,保障粮食加工和调运的需要。

  (4)省公安厅:维护粮食加工、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事件。

  (5)省民政厅:及时通报灾情,确定因灾需救助对象,测算救助需求数量,组织应急救灾粮的发放工作。

  (6)省财政厅:安排、审核粮食应急所需费用,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7)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通行,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协助征用运输车辆。

  (8)省农业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生产。

  (9)省工商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粮油生产、销售、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查处粮油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粮油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11)省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完善省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省级储备粮建议,并负责动用计划的执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粮情监测预测,收集掌握全省及国内外有关粮油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对粮油经营者在应急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通信指挥畅通。

  (13)农发行山西省分行:负责落实应急粮食采购、调拨、进口、加工等所需贷款。

  (14)新华社山西分社:根据省指挥部提供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国内舆论和社会关切,有效影响国际舆论。

  (15)省军区:组织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协调驻晋解放军参与粮食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6)武警山西省总队:组织所属部队,协调驻晋武警部队参与粮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4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省指挥部设6个应急工作组。

  2.4.1监测预警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

  主要职责:

  (1)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

  (2)负责对粮食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的日常监测和走势分析。

  (3)应急状态下重点地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掌握市场动态,提出应急措施。

  (4)通报灾情,确定因灾救助对象、救灾粮品种。

  2.4.2应急处置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发行山西省分行。

  主要职责:

  (1)提出省级储备粮的动用计划、进出口计划和征用社会粮源意见。

  (2)确定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加工企业和供应网点,并制定下达应急粮食的出库、加工、供应计划。

  (3)监督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及时向加工企业运送原粮,应急加工企业及时向供应网点运送应急成品粮。

  (4)组织应急粮源进口调拨和粮食供应,协调落实应急成品粮食运输所需车辆和接运工作。

  (5)负责组织运粮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通行。

  (6)监督检查应急粮食质量,保证应急加工粮食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7)负责应急时期粮食市场秩序、政策性粮食质量卫生、储存场所、运输工具及包装材料卫生和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8)依法查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及价格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9)负责粮食应急加工、销售及成品粮储存质量的监督检查。

  2.4.3应急保障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财政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省通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落实省级粮食应急工作和应急演练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结算。

  (2)落实应急粮食采购、动用、加工、运输所需资金。

  (3)落实省指挥部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的办公设施、设备等工作经费。

  (4)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2.4.4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省粮食局、新华社山西分社。

  主要职责:按照省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2.4.5治安维护组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成员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局、省军区、武警山西省总队。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和保障粮食应急时期社会秩序和粮食调运道路交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事件。

  2.4.6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

  主要职责:

  (1)提出应急粮食事后补偿和补充意见,及时补足储备粮库存。

  (2)对应急所发生开支进行审核和清算。

  (3)对应急动用粮食占用的贷款及时进行清算,收回贷款。

  (4)加强产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

  2.5市、县粮食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工作正常进行。当本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紧急状态时,及时启动本级粮食应急响应,没有达到预期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时,由市、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逐级提请省指挥部进行调控。

  3、预警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省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省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省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

  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跟踪监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市、县粮食、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逐级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3.2预警发布

  当有迹象表明粮食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及程度发布警报,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3.3预警预防行动

  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省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建立粮食应急工作会商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收集、接收到的各类信息,准确分析判断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会商分析结果,在第一时间上报省指挥部总指挥,并通知事发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后,省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态进展程度,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果断进行防控,防止事态扩大,将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按照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省级粮食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4.2Ⅰ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省内6个以上的设区市或太原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100%以上,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2.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2.3响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省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时跟踪事态发展状况并随时将粮食市场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报告。

  (2)必要时向国家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品种、数量。

  (3)提出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指挥部下达动用命令。

  (4)落实动用省储备粮的资金和补贴****。

  (5)制订动用省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6)迅速启动全省粮食加工和供应应急系统,落实保障措施,安排粮食加工和供应。

  (7)组织对事发地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

  对事发地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粮食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干预措施。

  (8)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

  (9)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10)执行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指令。

  4.3Ⅱ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

  省内2个以上6个以下的设区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100%以下,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3.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4.3.3响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省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并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及时将粮食市场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2)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包括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一次动用省储备粮数量在2.5万吨、省储备油3000吨以下的,省指挥部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

  (3)落实动用省储备粮的资金和补贴****。

  (4)制订动用省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5)迅速启动全省粮食加工和供应应急系统,落实保障措施,安排粮食加工和供应。

  (6)组织对事发地的市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

  对事发地的市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粮食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干预措施。

  (7)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如大、中城市),对重点群体(如军队、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城市大型商业超市、商场、连锁店等)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8)迅速组织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对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9)必要时请求国务院动用中央储备粮支援。

  4.4Ⅲ级响应

  4.4.1启动条件

  省内1个设区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30%以上50%以下,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4.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4.4.3相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指导事发地市开展相应应急工作。及时分析研判事态变化,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同时迅速派出检查组,对事发地的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整顿,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和哄抬粮价等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立即采取措施,增加市场供应,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及时向省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情况,根据事态发展和工作需要随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断决策,必要时及时动用市级储备粮。如动用市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确需动用省级储备粮的,由事发地的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省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动用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4.5信息报告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事发地的市、县粮食应急机构要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范围、造成的损失、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发地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两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事态紧急时,事发地的县人民政府可越级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书面报告。同时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上报信息时,可先简报后详报,不涉密信息可通过电话、传真、外网电子邮箱报送。

  接到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省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有关情况,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当省指挥部应急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省指挥部要及时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

  4.6信息发布

  省级层面的应对工作信息由省指挥部统一发布。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粮食应急事件信息资料的核实,并由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

  4.7应急结束

  粮食市场供应稳定,价格平稳,群众心理趋于稳定,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由省指挥部宣布结束省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应急费用清算。

  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应急动用省储备粮或省储备粮不足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需要进口、采购、征用、加工、供应、运输等不同品种粮食所发生的本金、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等开支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对应急动用粮食占用的贷款,由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等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清算,收回贷款本息。事发地的市、县应急费用的清算,由事发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5.1.2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在一年内,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加强粮食收购或适当进口等措施,补充各级储备粮和商品库存,在一年内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5.2总结评估

  粮食应急响应结束后,省指挥部要组织成员单位对应急处置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6.1物资保障

  6.1.1粮食储备。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省、市、县粮食储备计划,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并根据调控需要,保持必要的商品周转库存,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及时足额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调节物资和资金。

  (1)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进一步优化省级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提高口粮品种的储备比例。重点保证太原、大同、阳泉、朔州4个工业城市,吕梁、忻州部分灾荒频繁县,以及其他缺粮地方动用省储备粮需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应急需要,太原市要建立并达

  到10-15天市场供应量的应急成品粮和小包装食油储备,其他市建立并达到10天市场供应量的应急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确保全省应急状态下的应急调控。

  (2)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经营者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并承担《山西省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晋政发〔20〕104号)所规定的最高、最低库存量义务。

  (3)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6.1.2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在省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有关应急粮食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主要由省直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省、市粮食应急系统组织实施。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1)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系统。省粮食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粮食应急需要,掌握联系和扶持一批靠近粮源及重点销区、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粮油加工企业,承担应急粮食加工任务。应急响应启动后,省内加工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省粮食局可根据需要,直接从省外调入面粉或食用油。

  (2)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系统。根据驻军、城镇居民及城乡救济需要,健全和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选择认定一些信誉好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零售网点、军供网点、连锁超市、商场以及其他粮油零售企业,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3)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系统。省、市两级有关部门要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粮食应急储运体系,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临时存放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油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各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4)省、市、县粮食行政部门应当与应急指定加工和供应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应急企业动态。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名单要报省粮食局备案,并根据加工经营情况及时调整。粮食应急响应启动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重点加工和供应。

  6.2资金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粮食应急加工、应急供应和应急储运能力建设。各市人民政府要落实资金,加强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加工、供应和储运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

  6.3交通运输保障

  要协调应急状态下运送应急粮食物资所需的公路运力,确保公路运输通行。要依法建立粮食应急状态下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应急粮食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事态发展和形势需要,省指挥部可报请省人民政府下达指令强制执行。

  6.4通信保障

  6.4.1省、市、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逐级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变更后要及时通知成员单位,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6.4.2省通信管理局应依法协调相关通信运营部门保障粮食应急监测信息传递的畅通,确保复杂情况下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粮食应急信息。

  6.4.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粮食应急状态下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灾情共享机制。

  6.5培训、演练和宣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处置粮食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对负有处置粮食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业务、善于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建立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6.6奖励和处罚

  对出色完成应急工作、在完成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执行应急规定、扰乱粮食应急工作,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

  7、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粮食局负责制定和修订,并负责解释。

  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附则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变化,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原粮:指小麦、稻谷、玉米等未加工的粮食。

  成品粮:指加工后的面粉、大米、小米、玉米面等。

  储备粮:指各级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

  本预案涉及到的数量以上的都含本数量,以下的都不含本数量。

防汛应急预案12

  一、总

  1、编制目的

  为规范洪涝灾害的应急管理,做好全行防洪防讯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本事,最大限度地在降低风险损失,确保银行安全运营

  2、工作原则

  (1)汛前:充分做好防汛的思想准备和物资准备,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思想。

  (2)汛中:做到及时反应,采取各种措施,调动一切力量,将大汛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汛后: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善后工作。

  3、编制依据

  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建行x分行及所辖各支行(办事处)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建行x分行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为分行应急领导机构,在分行党委的领导下,必须按照规定组织对全行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定期召集有关人员研究防汛工作,发现重大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并及时向上级行或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预防、预测和预警

  1、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分行防汛应急机构每年汛期来临之前都要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和队伍组织工作,并抓好汛前、汛中、汛后的日常检查预防工作。

  2、信息采集与报告

  分行安全保卫部门汛期要经常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认真做好雨情、水情、工情、汛情信息的收集,根据险情的级别,及时向分行机关和营业网点通报传递。对于影响较大的险情信息还要及时向上级行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3、预警级别和传递

  按照水库汛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一般(4)级、较重(3)级、严重(2)级和异常严重(1)级,依次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各行处发生较重以上险情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分行。预警级别的具体标准、上报渠道、时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响应

  1、分级相应程序

  出现险情后,分行立即宣布启动防汛紧急预案,全行所有员工都应当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在自身生命安全能够保障的同时,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抢救受害同事和客户,在抢救国家财产时,要避免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的发生。

  2、指挥与协调

  一旦险情和洪涝灾害发生,行长是防汛工作第一职责人,各部门在行长的指挥下,按照各部门的.岗位职责,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分行安全保卫部负责抢险救援的组织协调。

  3、人员物资的转移安置

  地势低洼的营业网点被淹后,要尽可能抢救出贵重物品和重要资料,对于家庭受灾的员工,各行处要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五、总结和教训

  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要表彰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先进典型。对在抢险工作中严重失职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上级的要求改善本行的防汛工作。

防汛应急预案13

  1 、总则

  1.1编制目的为了切实做好洪涝灾害的防御工作,实现防汛工作提出的确保渠江沿岸各村和主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工作目标,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和《广安市广安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现代化水平。

  1.4.2防御洪水灾害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御洪水灾害工作按照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洪工作。

  有关行业(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单位)抗洪工作。

  2.1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御洪水工作,下设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武装部。

  2.1.1镇防指组织机构。观阁镇防指由党委书记任指挥,由副书记、副镇长、镇武装部部长、镇派出所副所长、镇安办主任任副指挥。

  2.1.2镇防指防汛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省、市防指和广安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指令,组织制订全镇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灾情、工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六大组分工职责是:

  1、运输保卫组。

  (1)成员单位有镇人武部、派出所等部门。

  (2)职责是按防汛指挥部领导要求抽调一定数量的防洪抢险车辆,运送抢险人员、物资和撤离群众;保证公路畅通无阻;维护好交通秩序和受灾地区社会治安,保护重要部门和基础设施安全。

  2、物资供应组。

  (1)成员单位武装部和民政所。

  (2)职责是优先安排和储备好抗洪抢险物资,保证物料供应,以备镇防指及时调用。

  3、抗洪抢险组。

  (1)成员单位有武装部、村建所、派出所等部门。

  (2)职责是为镇防指组建一支抗洪抢险机动队伍,同时要组织好自身抢险

  队伍,所有抢险人员要自备工具。

  4、生产救灾组。

  (1)成员单位有武装部、村建、民政、卫生等部门。

  (2)职责是负责调查、统计、上报灾情;组织受灾恢复生产和搞好救济工作,搞好医疗救护和治疗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5、后勤保障组。

  (1)成员单位有镇财政所、民政所、供电所。

  (2)职责是:及时安排和下拨防汛抢险物资和资金;保证受灾地区的粮食和其它食品的供应;保证受灾地区正常供电,及时搞好抢险用电线路的架设,准备好抢险用电设备。

  6、宣传综合组。

  (1)成员单位有观阁镇宣传文化中心、广播站等部门。

  (2)职责是搞好防汛宣传、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通过宣传教育,鼓舞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来。

  2.1.3镇防办职责。承办镇防指的日常工作,贯彻区防指决定,按照要求组织全镇防汛工作,指导、督促全镇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指导、检查、督促防山洪灾害预案,负责特大防汛经费的申请与计划及使用监督,负责

  防汛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镇防汛指挥系统建设与管理等。

  2.2沿河各村委成立抗洪指挥中心沿河各村委会必须设立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村级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应急分队由本村委会抽调各生产队精干劳动力组成。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警级别及发布

  3.1.1依据洪水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3.1.2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根据洪水灾害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1.3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以各级政府的名义,通过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和警报盲区,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预防预警信息

  3.2.1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河流发生洪水时,积极联系区水文部门,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钟内报镇政府,为镇人民政府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2.2洪水灾情信息。

  (1)洪水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水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水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区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水灾情。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码头、村级公路等各类基础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地方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排水通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沿河各村防洪应急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码头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村分别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按标准储备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渠江河边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防汛应急预案14

  1 总则

  1.1防汛突发事件的现状

  1.1.1洪涝灾害现状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端,东经115°20′至117°30′,北纬39°28′至41°05′之间,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1640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0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62%,平原区面积6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38%。

  北京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585mm,汛期雨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5%,汛期降水又常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极易形成洪涝灾害。

  北京境内有5条主要河流,从东到西分布有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拒马河。市区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排水河道及30多条较大支流,总流域面积1255平方公里。大部分由西向东南汇入北运河。市区内现有湖泊26个,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总蓄水容量1154万立方米。

  为了抵御洪涝灾害,北京市进行了大规模城市防洪建设。全市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2座,总库容93亿立方米,控制了山区70%以上的流域面积,完成了37座病险水库及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重点防洪河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全面推进了河道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骨干河道达到50年一遇行洪标准;xxx期间消除城市重要积滞水点200余处,改造立交桥泵站36座,城市主要干道基本消除严重积滞水隐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承受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大。暴雨天气极易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城市洪涝灾害或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社会秩序、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给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XX年“7.10”城区暴雨,造成西部环路多处积水,莲花桥水深1.7米,西二环、三环、四环路交通一度瘫痪。XX年“6.23”城区特大暴雨,全市共有29处桥区或道路出现积滞水,造成城区道路交通中断20处;供电线路出现故障134次,影响用户达3万余户,6座市政泵站停电;出现地铁部分站点停运、房屋漏雨、树木倒伏等次生灾害。XX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等灾情,山洪冲毁房屋,淹没农田,部分地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中断,连夜转移群众5900人。

  1.1.2防汛突发事件分类

  防汛突发事件按暴雨、洪水灾害特点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城六区内涝灾害。主要包括河道漫溢、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引发的断电、断水等次生灾害。

  (2)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主要包括管涌、裂缝、崩塌、漫溢、决口、溃堤、垮坝、倒闸、河道水位上涨以及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的重大险情灾害等。

  (3)郊区城镇沥涝灾害。主要包括郊区县城镇(含新城)的沥涝以及引发的次生灾害。

  (4)山区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

  1.2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2.2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目的和依据

  1.3.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本市城六区内涝灾害、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郊区城镇沥涝灾害、山区山洪泥石流灾害,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首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5 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四个级别。

  1.5.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

  (1)城区危旧房屋漏雨,低洼地区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在20cm以下,造成交通拥堵等影响;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一般洪水,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局部出现险情;山区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1.5.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局部地下设施(人防工程、地铁等)进水,城市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cm以上、30cm以下,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较大洪水,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

  (4)山区因突降暴雨发生较大范围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或采空区局部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造成交通中断,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生态环境破坏。

  1.5.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强降雨造成城区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cm以上、50cm以下,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大洪水,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

  (4)山区因强降雨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采空区大面积塌陷等重大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1.5.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因强降雨或城区河道漫溢,城区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滞水,积水深度在50cm以上,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特大以上洪水,主要防洪工程设施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倒闸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

  (3)重要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灾害及采空区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1.6 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预案体系由市防汛应急预案、区县防汛应急预案、乡镇(街道)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重点水库河道防洪预案、行业部门专项防汛应急预案等组成。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2.1.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市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1)。

  2.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主要防汛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4)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县做好较大、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6)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组织开展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8)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分别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委办局、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相关集团公司、各区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

  (1)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本市防汛应急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协调各防汛分指挥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水务局局长主要负责落实重点河道、重要水库、城区供排水指挥调度责任制,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3)成员单位主要防汛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市属媒体积极开展防汛知识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水利工程设施、重点雨水排除设施、堤防水毁修复等防汛工程的审批、核准以及郊区重点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的审批;安排落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

  市教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度汛临时避险场所;监督、指导区县教育部门重点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学校进行避险知识宣传和教育;会同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解危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区县教育部门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停课并保障人员在校安全。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永定河跨河管线的抗洪抢险及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防汛无线通讯频率保障,保证信道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动员社会各界援助受灾地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发放灾害救助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应急抢险、防汛物资及应急度汛措施实施所需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城市排水管线、排水河道、泵站等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在建地铁等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协调工作;组织对城镇危旧房屋的检查;督促属地房屋管理部门落实房屋防汛责任;指导各区县对属地出现险情的房屋进行抢险抢修。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督促城六区做好城市道路推水工作;负责防汛突发事件中供气、供热地下管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市交通委: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市管道路设施水毁抢险工作、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及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市级防汛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火车站、飞机场的乘客;负责山区一般公路因降雨引发山体塌方阻断交通的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任务。

  市农委:重点负责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域的防汛指挥工作;负责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负责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河道、水库、闸坝、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工作;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应急物资、防汛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各自安全度汛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度汛责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厂矿企业做好雨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各项责任的落实。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协调影响行洪河道及水文站测流树障的清除工作;负责汛前危树排查;负责雨天及时清理城区倒树;负责公园船只应急调配工作。

  市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隐患消除和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

  北京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跨河铁路桥的防洪安全;优先保证运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首都机场及周边排水等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机场外围排水。

  市通信局:负责组织电信系统的通信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雨天道路交通疏导维护和积水点周边道路的疏导分流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打开道路积水点调头阀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信息实时播报;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及路线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配合各专业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下凹式立交桥、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和应急救援任务。

  市农业局:负责郊区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

  北京卫戍区:负责驻京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武警北京市总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重要防汛设施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及电力应急抢险的工作。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和所辖的立交桥泵站、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防汛抢险,按照保障方案负责雨前、雨中、雨后清掏雨水井,保证排水管线畅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负责水厂、供水管网的维护、抢修,确保居民正常用水,负责防汛机动抢险抽排水任务。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物资(以钢材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六区路面、立交桥区及地下过街通道的排水设施汛期排水安全、抢险、抢修。

  区县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属地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防汛工作负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防汛工作,落实各区县规划、财政、交通、建设、房屋、市政、水务等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属地总体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责任安全事故。负责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负责辖区内危旧平房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中小水库、小河道、小塘坝、蓄滞洪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在京中央单位的外围排水保障工作;加强辖区各单位、群众的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2.2 办事机构

  2.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承担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

  2.2.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设在市水务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平台。

  2.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防汛职责

  (1)组织落实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发布戒备、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与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区县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8)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分指挥部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指挥部,均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汛分指挥部)。

  2.3.1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2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流域、库区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抗洪抢险等工作。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涉及跨省市、跨地区等特殊情况,相关分指挥部的指挥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派。

  2.3.3相关市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防汛分指挥部

  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或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承担下达的临时抢险任务。

  2.4专家顾问组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聘请防汛、水务、气象、地质、市政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在制定防汛有关规定、预案、制度、项目建设方案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2)及时反映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3)为防洪、减灾、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

  (4)为防洪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指导意见,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5)参与媒体宣传、防汛业务培训讲座、教材编审等工作。

  3 监测预警

  3.1监测

  3.1.1监测制度

  本市建立防汛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防汛突发事件动态实时监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测职责,加强对本区域或本行业监测,建立并完善汛情的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3.1.2监测体系

  根据本市防汛应急工作需要,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汛情监测体系,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保障系统运行的维护经费,其中:

  气象部门负责对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

  国土部门负责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

  水务部门负责对雨水情、水库、河道、闸坝、湖泊等进行监测,完善雨水情实时监测、工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汛情会商、灾情报送管理及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

  3.1.3监测信息分析与处理

  (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市汛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防汛分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组织成员单位、专家对本市发生汛情的可能性、范围、危害、影响等进行研判,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2)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 预警

  本市预警包括戒备预警和汛情预警。

  3.2.1戒备预警及响应

  戒备预警是为提前做好突发暴雨防范准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在启动四色汛情预警前在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发布的汛情警示。

  当戒备预警发布后:

  (1)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到岗。

  (2)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及责任制,做好应对汛情的动员、组织和部署工作。

  (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视情启动雨天道路联勤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提前布控,联动保障。

  (4)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等信息。

  3.2.2汛情预警及响应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当预警发布后,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并视情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蓝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累计雨量大于30mm或小时雨量大于20mm以上的强降水;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25mm以上、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

  2)当蓝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天气会商和监测;雨天道路联勤保障组及时协调处理道路积滞水的排除、交通疏导等工作;媒体部门及时发布汛情预警等信息,建议市民注意掌握汛情动态、交通状况,外出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工作动态;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提前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黄色汛情预警:

  1)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3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以上、3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50mm以上、10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较大范围可能发生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水库安全。

  2) 当黄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防汛分指挥部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并将汛情信息及时通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气象部门加密气象会商频次,及时通报会商结果;市交通部门调整公交及地铁运营计划,必要时可延长运行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根据天气预报、汛情预警信息及实际情况,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会商,并请示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教委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社会单位可视情况安排错峰上下班;

  根据情况,各相关指挥部组织巡查组对城区危旧平房区、城乡结合部、立交桥、地下空间、河湖地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主动抢险;

  各区县防汛分指挥部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雨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果断组织避险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抢险救护;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建议市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3)橙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4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10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全饱和,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00mm以上、1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XX年一遇以上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橙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巡查,主动抢险救灾;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城区危旧房、地铁线路、地下空间、河道堤防、库坝下游、山区等险情、灾情易发区域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工作;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干线畅通的保障工作;新闻单位滚动播报汛情信息和救灾抗灾动态;

  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做好军地联合抢险工作。

  (4)红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6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100cm以上;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mm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山洪和地质灾害;

  大中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红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及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

  3.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全市范围内戒备预警、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橙色与红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2)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发布和解除本行政区域内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橙色汛情预警和红色汛情预警必须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批,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备案。

  (3)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汛情预警信息,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上报国家防总等相关部门,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省市通报。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防汛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6)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信息网、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变化和事态发展,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调整预警级别,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国土、水务等专业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和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3.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和各区县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防汛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4 应急处置

  4.1总体要求

  4.1.1汛前各级防汛机构做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和避险措施落实。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应确保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自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1.2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级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防汛分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部门通报情况。

  4.1.6因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领域的次生灾害,当地政府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险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送

  4.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及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上报市应急办,然后报国家防总、海委等有关部门,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

  4.2.2 各防汛分指挥部对于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2小时内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续报详细情况;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3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4.2.4 在防汛突发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在京境外机构,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进行通报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应急办。

  4.2.5 防汛应急信息报送要求:一事一报,急情快报。报送内容应包括: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险情;城市道路积水30cm以上情况;房屋倒塌;大面积院落进水;发生山洪泥石流险情;城市重点防洪部位出现险情;因暴雨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各部门的防汛应对工作等。信息内容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

  4.3先期处置

  4.3.1防汛突发事件初发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单位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主抢险和互救抢险,维护好社会秩序,及时上报到所在地区县政府、部门、单位等,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3.2接到信息后,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4指挥协调

  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由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处置行动进行处置。

  4.4.1 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当事件发生在一个行政区内时,由事发地区县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事件发生在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

  4.4.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发生在城六区和重点地区的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重点地区管委会、区政府或市相关部门启动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其他区县的,由事发地区县启动级处置措施,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4.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区县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4.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会同海委领导进驻现场,与永定河防汛指挥部和房山区、丰台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

  4.5处置行动

  4.5.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的处置行动

  (1)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副指挥或主管防汛的领导上岗到位并组织会商,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宣传部门利用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实时播报汛情、路况动态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各抢险队伍按当年下达的应急排水任务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对分管区域进行积水排除;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积水排除;人防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积水排除。

  (4)市气象局强化强降雨天气预报预警及上下班时段天气服务,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二、三、四、五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及首都机场地区,按照一桥一预案,明确疏导岗位、警力部署、具体的分流绕行措施,并负责组织路权单位打开或关闭调头阀。

  (6)市交通委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桥区公交绕行具体线路。公交运营企业采取积水桥区绕行、甩站、扩大间隔措施;司售人员做好乘客的安抚、劝导工作;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

  (7)各道路排水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8)市市政市容委加强应急值守,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9)电力部门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外围电网(外电源)供电保障工作。

  (10)园林绿化部门加强巡查,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人防、房管、地铁等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做好地下空间以及地铁的防倒灌工作。

  (12)在建工程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保证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度汛安全。

  (13)河湖及库坝管理部门加强对堤防、坝体、闸涵的巡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降低水位、提闸准备等工作。

  (14)国土、安监等部门及相关区县要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雨中巡查及群众避险工作。

  (15)其他区县、部门、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做好所辖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

  4.5.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副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情况,与相关防汛分指挥部进行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及前期处置措施;

  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3)执行

  在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提醒市民减少外出,提醒司机绕开积水路段,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大面积积水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暂停作业;

  城市河湖加大下泄流量,闸坝水位保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其他重点河道、水库按照洪水调度预案运行。所在区县做好本地区受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和生活安置;

  各产权单位保证排水泵站正常运行,及时进行排水口阻挡物清除工作;

  园林、市政市容、道路等部门加强巡查联动,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树枝、落叶等杂物;

  住建、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及时抢修漏雨房屋,排除低洼院落积水,组织群众避险;

  电力部门保障排水泵站、闸站等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外电源)安全可靠运行;

  公交、铁路、地铁、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车次、航班调整信息,增加运力,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国土、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抢险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各专业抢险队伍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排除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驻京部队及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4.5.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主管防汛的副市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防汛分指挥部立即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国土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山地灾害监测信息,水务部门提供雨水情以及水库、闸坝、河道等工情信息;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灾情及抗洪抢险措施;

  由专家顾问组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需泄洪时及时与下游有关省市进行会商。

  (3)执行

  在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派出军地联合巡查组。发生险情、灾情区域属地政府,根据预案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群众安全转移;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播发防汛预警信息和避险提示;

  由于降雨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的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落实;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险情、灾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公路、铁路、航空等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北京卫戍区牵头,组织驻京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民政、水务、商务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做好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交通、公路、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提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官厅水库、密云水库及城市河湖等重点河道、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各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

  4.5.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或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需要,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国家防总、海委、市应急委及相关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必要时,派应急通信车组织现场会商,进行动态播报。

  1)进行灾害天气分析,实时播报天气情况。

  2)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和灾情。特别是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应按《永定河流域防洪调度预案》规定执行,并由永定河防汛指挥部汇报当前河道水情、工情;由丰台、房山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汇报分洪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准备情况。

  3)由专家顾问组提出决策建议:

  提出城六区洪水调度意见和积滞水排除措施;如果地铁、人防工程出现大面积积水,专家顾问组要与市交通委、市民防局共同提出应急措施;

  提出重点河道、城市河湖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提出永定河洪水分洪调度意见;

  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和范围及处置措施;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排水、洪水调度方案以及避险措施。

  (3)执行

  在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

  主流媒体及时、准确报导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主 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发生险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做好群众的转移、救援、安置工作;。

  驻京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抢险工作;

  民政、水务、商务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重要河道、重要水库、城市河湖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实施洪水调度。并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分洪、扒口、口门封堵;

  按照国家防总启用小清河分洪区的命令,丰台区、房山区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洪区内的群众转移。供电、供气、输油、通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对所辖设施、设备做好抢护工作。商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做好运输车辆、抢险物资、救生器材、生活必需品、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水库需要加大泄量或控制水位时,相关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要求实施安全泄洪;当水库需要实施非常溢洪时,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非常溢洪。

  4.6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时,需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由以下组成:

  4.6.1技术组:由市水务局牵头,专家顾问组指导,主要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提出洪水预报意见和洪水调度、积滞水抢排、抗洪抢险技术方案,组织灾情核查评估等。

  4.6.2物资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4.6.3抢险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当驻京部队参加抢险时,由北京卫戍区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6.4救灾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安置灾民,救治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通信畅通,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4.6.5 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方式实时发布汛情、灾情,进行抗洪抢险新闻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救灾。

  4.7响应升级

  4.7.1需要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7.2因事态发展,超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应以市应急委名义,组织协调本市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周边相关省区市参与处置工作。

  4.7.3突发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范围时,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4.7.4在防汛突发事件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应急办上报,由市应急办与市政府外办、市外宣办密切配合,以市政府名义与外交部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

  4.8社会动员

  4.8.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市应急委,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8.2必要时,可通过市、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4.9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1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9.2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应急办上报,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9.3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防汛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应在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政府外办的共同组织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10应急结束

  4.10.1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10.2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办提出建议,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结束的消息。

  4.10.3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解除紧急防汛期,并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解除紧急防汛期的消息。

  5 恢复与重建

  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搞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设施修复

  5.3.1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5.3.2对其他遭到毁坏的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3.3对城市道路(立交桥)等积水点的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度汛工程计划,采取挂账督办制度,保证按期完成。

  5.3.4 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发改委、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别安排。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6调查评估

  5.6.1对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实施。对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调查评估。

  5.6.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5.6.3调查组需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具体规定的,一般应在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市应急委批准,期限可适当延长。

  5.6.4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 应急保障

  6.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防汛突发事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指挥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报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

  6.2 气象保障

  市气象局加强对降雨天气特别是极端降雨天气监测和预警的技术研究,加密气象监测站点,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

  6.3 应急队伍保障

  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全市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包括:

  6.3.1 区县抢险队伍

  各区县成立防汛抢险队伍,由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

  6.3.2市级抢险队伍

  城市道路排水抢险专业队由排水集团、市政养护集团、公联公司、首发公司、首高发、环卫集团、城建集团、自来水集团等组成,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动。

  驻京部队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调动。

  其他专业抢险队由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民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由各单位负责调度,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6.3.3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紧急险情、灾情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4 通信保障

  6.4.1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4.2市通信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对各级防汛机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4.3 市和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托现有资源,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4.4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800兆电台、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

  6.4.5出现防汛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本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4.6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媒体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5 交通运输保障

  6.5.1运输保障

  (1)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铁公司配合,建立健全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和防汛突发事件交通保障制度。

  (2)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合,为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交通通道、充分的运输工具等交通保障条件。

  (3)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和相关区县政府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抢险队伍、尽快恢复水毁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空港和地下管线等有关设施,保障交通线路的畅通。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

  (4)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视降雨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人力在地铁口、场站口码放挡水设施、设备、器材等,防止雨水倒灌。

  6.5.2雨天道路保障

  (1)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汛情预警信息及现场情况,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提供警车带道,确保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2)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宣传。雨天造成交通阻塞或断路,行驶车辆要服从民警指挥。

  6.6 物资保障

  6.6.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防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相关部门建立与其他省区市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本市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6.6.2 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应建立防汛抢险装备和器材的储备,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保障服务协议,以政府资助、合同、委托等方式,每年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补助费用,保障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6.6.3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委、市电力公司、北京祥龙公司、市自来水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掌握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总需求及储备库存、经营库存、生产能力和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7 应急避险保障

  6.7.1 各级政府负责防灾避险规划、应急避险预案的编制及落实工作。

  6.7.2城六区危旧房、低洼院落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做好宣传教育、抢险抢修、避险转移。

  6.7.3山区县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区域,按照“七包七落实”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群众的应急避险安置。

  6.8 资金保障

  6.8.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6.8.2根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防汛应急资金纳入我市应急资金保障体系,按规定的审批流程使用。

  6.9技术开发与储备

  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依托首都科研机构,建立防汛应急管理相关技术开发体系,加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重点加强智能化防汛应急指挥通信、辅助决策、特种救援等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提出科学配备方案。

  6.10法制保障

  6.10.1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期间,市和区县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制定和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

  6.10.2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和善后阶段,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6.10.3 市和区县政府作出防汛应急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7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7.1.1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手册,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对危旧房、低洼院落、地下空间、库坝地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等重点区域的居民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掌握应急避险基本技能。

  7.1.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在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实时汛情的滚动播报,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7.2 培训

  7.2.1 依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7.2.2 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以保证培训质量。

  7.2.3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3应急演练

  7.3.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7.3.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每年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汛抢险演练。

  7.3.3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由多个部门参加的联合专业演练,通常应2~3年举行一次。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

  汛期:汛期是指江河中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融冰、化雪,引起定时性水位上涨的时期。汛期往往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大的时期,容易引起洪涝灾害,因此是防汛工作的关键期。北京的汛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

  紧急防汛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特大暴雨:一般指24小时降雨量在200mm以上的降雨。

  强降雨:一般指1小时降雨量在20mm以上的降雨。

  极端降雨天气:小时降雨超过70mm的天气。

  山洪:指山区小流域由降雨引发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主要河系: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拒马河、大石河和河。

  重点河道: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

  重要水库:指官厅、密云、怀柔、海子、十三陵等大中型水库。

  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指水库垮坝、河道堤防决口、闸门失控倒塌等。

  防洪标准:指防洪设施应具备的防洪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如百年一遇、50年一遇等,反映了洪水出现的几率和防护对象的安全度。

  积水点:道路排水无下游、无排水设施或河道排洪能力不足顶托形成的排水不畅路段为积水点。

  滞水点:降雨强度超过标准或超过道路排水设计能力所形成的短时积水点为滞水点。

  七包七落实:区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 村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景区包游客;落实转移地点、转移路线、抢险队伍、报警人员、报警信号、避险设施、老弱病残等提前转移。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奖励与惩罚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对在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领域防汛应急预案,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备案。其中,各区县防汛应急预案需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查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势的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一般情况下每3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给予修订。修订后的防汛应急预案按原程序报批。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XX年)》同时废止

防汛应急预案15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度过汛期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根据xx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领导小组的职责: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对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成立防汛抢险队

  队长:xx

  副队长:xx

  组员:xx

  三、报警程序

  学校值班室→学校校长→学校抗洪领导小组→报告上级部门

  四、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度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成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政教处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无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的情况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⒎随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及时赶到学校,将学校公物抢运到安全地带。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