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中注定的爱情

时间:2024-08-13 14:04:50 爱情语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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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注定的爱情

  那么丑的人那么美的爱

命中注定的爱情

  “现在还会有人喜欢写情书吗?”一个接受我的采访、给我讲关于情书的故事的男人坐得端端正正的,一边擦汗一边这样问我。

  我告诉他,我不知道别人,反正我不写。

  他就笑了,特别理解但是特别遗憾地笑:“是啊,现在有手机短信息、有互联网,电话可以打到全世界,谁还会用笔写信?就是想写,也会用电脑啊。但我告诉你吧,只要你爱得够深,你就想写,他感觉到这个,没有不愿意读的。不信,你试试。”

  我“坚决”地说我不想做这种尝试,我们都太忙了,我们知道那感情好好地在呢,两个人都知道,不用总是伸手去触摸就知道,还有什么需要写的?我在心里想,写和不写,不能告诉你啊!

  他想了一下,不再“游说”我,他默默地摆弄着手机,淡淡地说:“你们都是幸运的人,得到想要的感情,就不用这样了。我不同,所以我要写信。”

  他来找我,是因为实在“憋不住”了,他静悄悄地爱了16年的女孩子,现在要做母亲了。他想,也许她有一天能看见我写的故事,也许她能从字里行间联想到身边这个不起眼的人,猜想那个一直给女孩子写信的男人就是他。他希望她能这样猜想,仅仅有猜想,就够了。

  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不告诉她呢?为什么一定要纠缠于一个结果,告诉她吧,不管结果是什么。我这样“热烈”地劝他。

  他摇头。他的理由有三条,第一,她太漂亮了,他觉得自己很丑,比她个子还要矮小,才33岁,就已经是“小老头儿”了;第二,她太娇贵了,那么好的家世,他出身贫寒,现在仍然贫寒;第三,她有好的学历背景,好的前程,她应该能得到更出色的爱人,这个,他不能给她。但是他喜欢她,从他们还是高中生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喜欢了这么多年,不说这感情有多么深厚,只是从时间上看,也够绵长了,他习惯了喜欢她,不喜欢,就不习惯。

  当爱一个人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享乐的时候,放弃,是多么难!

  16年里,他是她最好的伙伴,也是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要求的好朋友。她需要人陪伴,却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顶上去,充当一个补缺的人,陪她说话、陪她看电影;她需要有人为她做各种“体力活儿”,却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顶上去,充当那个出大力、流大汗、劳动之后带着一声“谢谢”回家吃饭的人;她需要人能分担她对男朋友的思念,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会被她“选中”,充当那个听着她唠叨各种鸡毛蒜皮的小细节、替她在爱与不爱的猜测中分析来分析去的人,直到她平静了、微笑了、踏实了,他才独自走上一如既往的那条暗恋的路;她需要有人能在她“闯祸”的时候站出来,陪她去医院做掉不该出生的孩子,她想等有一天告诉那个负她的人当年她曾经很勇敢,曾经独自承担了两个人的麻烦,她需要一个永远不会因此看不起她、伤害她的人,他很荣幸地成为了这个与她共有一个秘密的人,成了“护花使者”。他为她奔波,为她忧虑,为她愤愤不平,为她两肋插刀……忽然有一天,她告诉他,他们和好了,他们要结婚了,于是,他再次默默地离开……

  他是她第一个想起来要依靠的人,也是她在顺遂的时候第一个忘记的人。他不怪她,他觉得这是她给他的荣耀和信赖,她那么好,能有一个短暂的时刻愿意依靠他,他很满足,不能不肝脑涂地。

  他在被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在被放弃的时候回家悄悄地写下一封封情书,不敢邮寄,就那么封好了、贴上邮票,叠放在一起,慢慢地积满了几个抽屉。

  “这是一个秘密。”他这样说的时候显得很开心。

  “什么时候才能让她了解这个秘密?你希望她是什么反应?”我问得唐突。

  “永不。”他说如果有一天她问他,安顿写的那个人是不是他,他会认真地告诉她:“对不起,你猜错了,我并没有爱过你。”

  爱一个人并不是羞耻的事,为什么不肯承认?

  他看着自己的脚尖:“我这样的人,爱她,不会让她感觉到光荣,只会觉得我可笑。我这么穷,这么难看。”

  我们这样说着话,就想起了多少年前看过书,后来又看过电影的《大鼻子情圣》。忍不住就给他讲。

  西哈诺是一个极有风度的骑士,也是极有才华的诗人,他的勇敢、仗义和才思无人能及。他暗恋美丽的表妹,却因为大鼻子而苦恼着不敢表达。他甚至仇恨自己的大鼻子,它稳稳当当地“坐落”在脸上,却毁掉了一个男人在爱情上的自信。

  此时,西哈诺的表妹正和草包肚子小帅哥克里斯蒂安一见钟情。表妹让西哈诺照顾一起从军的情人,他忍痛应承,并且答应小帅哥帮助他写情书。

  从此,不明就里的表妹因为这些情书而热烈地爱着实际上说不成一句整话的小帅哥。风雨大作的夜晚,小帅哥在表妹的闺房外说着绵绵情话,让表妹激动不已,却不知道其实这个出口成章的恋人原本是躲在黑暗里的大鼻子表哥。

  战争来了,小帅哥战死,表妹悲恸欲绝,遁入修道院为才华横溢的爱人守节。西哈诺照样陪伴着表妹,为她说笑话、扮小丑,直到被人加害。快要命赴黄泉的时候,表妹才从他讲出临终遗言的语气分辨出那个夜晚的声音。表妹悲喜交集,她发现一直爱她也一直被她深爱的那个男人原来是这个大鼻子。

  西哈诺在表妹的拥抱中说了最后的话:“可是,亲爱的爱人,我不爱你。”

  这部电影曾经让我特别感动,原本以为暗恋是一件多么让人绝望的事情,因为这部电影,改变了我的观念,暗恋原来可以这么美丽、这么尊严、这么骄傲地孤独!

  那天采访结束,他让我看了几封他随手拣出来的信。我很惊讶,真的,他的汉字写得那么好,他的语言因为感情真挚而那么流畅,16年沉默的爱,让他变成了爱情的浪漫骑士。

  我说那个她呀,真是笨女孩,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这么多年没有发现?

  他说,我这么丑的人……

  我说,可是你有这么美的爱……

  一封没写爱字的情书

  在我的感情生活中,多么强烈的、缠绵的,多么凄怆的、死生别离的爱情都曾经出现,但是那样纯洁的初恋却永不再来。在我以拉兹自诩的那些日子里,我一直把她称为我的大辫子丽达,我永远的丽达。

  我从来不知道她心里对我怎么想,我心里的种种揣测简直让自己发疯。那时候的年轻人可想不起给自己钟爱的姑娘送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既没有那个钱,也没有那个胆儿。我鼓足了勇气也就是送她几张地摊上买来的小歌篇儿,准确地说,是把歌谱照在120底片上,四周贴个小花边儿。歌词和歌谱都照样模模糊糊的,可是那并不影响我成天哼着《我们的生活比蜜甜》或是《边疆的泉水清又纯》,而且把这种甜蜜的、清纯的感觉作为信物赠送给她。往往在第二天早晨,我就听见她哼着这些旋律飘进工厂大门,我把她的歌声视为一种默契,为此我感到幸福无比。

  我就是这样走近了我的丽达,我的爱情。

  我用了整整两天的时间炮制了我有生以来的第一封情书,假如那也可以称为情书的话。“爱”字是绝不敢提的,信上只是写了你像丽达,美丽大方;你是焊工我是钳工,咱们俩志同道合等等,就这样还把我憋得满脸通红。

  我简直是狼狈不堪地流窜到我心爱的姑娘面前。我估计自己那副做贼心虚的样子实在太扎眼了,惹得她好几次问我:“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啊?”

  “没有,嘿嘿,什么事也没有。”

  直到推上了自行车,我也不骑,也不走,还是一个劲儿看着她傻笑。她用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使劲儿盯了我一会儿:“程前,你到底有什么事啊?”

  “有……有封信……想给你。”我也觉得再不说就没有机会了,终于磕磕巴巴地把几个字挤了出来。

  “哦,有封信,那就给我吧。”她一副落落大方的样子,倒让我的心狂跳不已,我不敢去揣测她是否也在默默地期待着我表露心迹。

  我掏出那封快要化了的信,她刚刚接住,我飞身骑上车就跑,像是什么亏心事大白于天日之下那样仓皇。

  那一夜,我在那张伸不直腿的小单人床上开始睁着眼睛做梦。

  我一千次地设想了第二天见面时她的表情。

  可下班的时候,她还像往常一样跟我一起往外走,依旧说说笑笑,似乎很随意地问了一句:“哎,你什么时候生日?”

  我赶快毕恭毕敬地告诉了她,一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样子。

  她笑了起来:“嗨,你比我小三岁,还是小孩儿。”

  这话让我有点儿沮丧,但我分明看见,她瞟我的眼神里有一种亮晶晶的温柔一闪而过,她细碎整齐的牙齿在夕阳里闪着糯米一样滋润的光泽。

  在这种忐忑不安的期待之中,我的生日很快就到了。那一天早晨,我没有感到什么特别的不同,直到她来到我的面前,把一个一尺多长的报纸包裹递给我,歪着头调皮地一笑:“生日快乐!”

  我的心忽悠一下掉进了温水里,她一扭身跑开了,辫梢刷地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那道优雅的划痕永远地印在了我22岁的生辰上。

  报纸里是一个漂亮的大洋娃娃。打开的时候娃娃是躺着的,一双闭着的大眼睛上,长长的睫毛密实得像两把小刷子。我把娃娃一拿起来,那双大眼睛忽悠一下竟睁开了,娃娃像个活孩子似的冲着我笑,倒把我吓了一大跳。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娃娃要花十块钱才能买下来,而且只有城里最大的百货商场才有。十块钱是我一个多礼拜的工资,当时的年轻人结婚请客,十块钱就是一大桌酒席呀!我认定这份昂贵的礼物意味深长,这不是我自作多情。

  这种美好的感觉在我的内心不断膨胀,喷薄欲出。我挑了一个周末的晚上,假装漫不经心地开始了这个重大话题:“妈,爸,有件事想跟你们说一下。”

  “什么事儿呀?说吧。”那时候爸爸妈妈“解放”没两年,家里难得这么轻松。

  “那,不准发火……”话没开口,我先心虚了。

  “犯什么错误了?!”我妈一下子坐直了。

  “没,没什么,有个同事,送我一个,一个娃娃。”

  “女同事吧?谁呀?”妈一听我前言不搭后语,简直是不打自招。

  “就是挺漂亮的那个电焊工。”

  “那姑娘为什么送你娃娃呀?”

  “我生日。”

  “拿来我看看,”我妈一看这么漂亮一个大娃娃,就明白了:“你们是不是谈恋爱了?”

  “没有,”我停了停“就是,挺喜欢她……”

  一直沉默的爸爸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把娃娃还给她,”半晌,我才听见妈开了口,声音不高,涩喇喇的,可是每个字都像扔出来的一样,掷地有声:“你要是在这儿谈恋爱结婚,一辈子就留在九江了,还想回去呀?我们这辈子是回不了家了,就指望你,你要是能离开,我们也就心安了……”妈开始哽咽了。

  我什么也没有争辩,我看见娃娃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我把娃娃还给丽达的时候,我没有从她的脸上看出一点波澜,哪怕是一点失落,她淡淡地笑了笑,那双孩子气的大眼睛依旧黑白分明,清澈似水。

  可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我的初恋发乎于心,止乎于心,我还没有等到它的开始,就已经接受了它的终结。

  没过多久,她考上大学,学医去了。我没有特别去送她,她也没有特意来告别,我们像一般的朋友那样淹没在人群之中,淡淡地互道再见,说着一些不关痛痒的祝福。那一刻,我的心里有着一种诀别的悲怆,我明白我们很难再见。

  多少年以来,丽达始终是我生命中深藏的一道谜题:她是否真正喜欢过我?她是否像我这样真正在乎过?她有没有过对那三百米路的期待?她接过我那封信的时候心跳吗?她接过那个娃娃的时候悲伤吗……这一切我都不可能知道了。我只是不能忘记,她曾经带给我那样明媚的一段时光,那样清新的一种憧憬,她翻开了我那颗懵懂的少年心,在扉页上写了一笔最初的恋情。

  1988年,我获得全国十佳电视主持人大奖以后,接到了丽达寄给我的一张明信片,上面只有五个字:“程前,祝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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