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时间:2022-07-24 21:56:40 责任书 我要投稿

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0**年度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面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创建活动为有效载体,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目标任务

  (一)全市总体控制目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30人;工矿商贸3人;渔业船舶2人,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农业机械不发生亡人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工作目标:按照安全发展城市阶段推进工作计划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通过考评验收。

  (三)提升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工作目标:20**年底,全市企事业单位对照“国标”或“省标”评审达标率不低于65%,其中,工贸行业大中型企业达标率不低于70%,小微企业达标率不低于60%,个体工商户达标率不低于65%。

  (四)安全社区、安全园区创建工作目标:力争4个镇(街道)被命名为“福建省安全社区”,5个镇(街道)、开发区被命名为“泉州市安全社区”,安海镇安平开发区通过省级“安全园区”验收。

  (五)政府各有关单位控制指标:

  1.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

  (2)强化渣土车运输监管,严格行驶路线牌审批,打击违规运输渣土行为。

  2.市公安消防大队:

  (1)全年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有所下降;

  (2)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推进镇(街道)、开发区实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

  (3)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落实“三合一”厂房排查整治工作;

  (4)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

  3.市交通运输局:

  (1)客车、旅游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安装率达100%;

  (2)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事故黑点整改率达100%;

  (3)杜绝公路养护施工事故和内河水上营运船舶交通事故;

  (4)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达100%;

  (5)列入病危桥改造计划完成率达100%;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7)加强客货运企业、驾校安全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防范营运车辆事故。全力推进公路和农村道路安保工程建设;

  (8)指导督促所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确保65%以上单位实现达标;

  (9)强化渣土车营运监管,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的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

  (10)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指导和推动所管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65%以上企业标准化建设实现达标任务;

  (2)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职责范围内所监管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督促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3)加强全市工业、国防科技、民爆器材、通用设备、机械加工、水暖制造、民用船舶、民用飞机、轨道交通机械、光电等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5.商务局:

  (1)加强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和商场、超市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所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确保65%以上单位实现达标;

  (2)负责成品油市场等商业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3)加强国有粮食储备企事业单位、粮油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6.农业局:

  (1)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范森林火灾事故;

  (2)指导督促所辖林业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确保65%以上单位实现达标。

  7.市海洋与渔业局:

  (1)渔业及渔业辅助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含失踪)控制在2人以内;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所属企业65%以上达标,所负责行业(领域)44千瓦以上渔业船舶标准化建设100%达标;

  (3)政府挂牌督办的渔业船舶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8.民族宗教事务局:

  加强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9.市公安局:

  (1)牵头对无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查处、关闭率达100%;

  (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发生亡人事故;

  (3)会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主管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民爆物品活动;

  (4)指导督促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确保65%以上单位实现达标。

  10.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无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关闭率达100%;

  (2)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持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100%建立企业端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

  (3)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11.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在用锅炉定检率达100%,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检率达95%以上,液化气瓶定检率达90%以上,电梯定检率达100%;

  (2)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整治率达100%;

  (3)力争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0.4起以内、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38以内;

  (4)指导督促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确保65%以上单位实现达标;

  (5)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1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程建筑验收合格率达100%;

  (2)受监工地不发生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加强渣土车源头管理;

  (4)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13.市市政园林局:

  (1)城市建成区消防栓配备率95%以上,完好率100%;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规划、布局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建审验收率达100%;

  (3)符合规划、布局要求的液化气经营网点,验收取证率达100%;

  (4)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14.市教育局:

  (1)根据《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认真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校车安全工程,校车GPS安装率达100%;

  (2)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指导督促所辖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确保65%以上单位实现达标。

  15.市水利局:

  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闽政办〔2010〕238号),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

  16.市卫计局:

  (1)全市厂矿企业接触有害因素作业职工的健康体检率达50%以上;

  (2)以厂矿为单位,有职业病危害的厂矿企业工业卫生监测覆盖率达80%以上;

  (3)指导督促所辖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确保65%以上单位实现达标。

  17.市文体新局:

  (1)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公共文化场所不发生亡人责任事故;

  (2)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网吧“三合一”整治合格率100%;

  (3)所负责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标准化创建65%以上达标。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文物保护单位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有效推进。

  18.市国土资源局:

  (1)无证非法采矿关闭率达100%;

  (2)对越层越界、非法盗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取证及查处率达100%;

  (3)不发生无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较大事故。

  19.市旅游局:

  (1)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加强对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的安全管理;

  (3)不发生旅游团队、星级饭店亡人责任事故;

  (4)指导督促所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确保65%以上单位实现达标。

  20.市农机站:

  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全市农业机械不发生亡人事故。

  21.市电力公司:

  不发生电力公司负责的因电力设施外部安全隐患造成的死亡事故、重大财产损失、电网事故;重大电力设施外部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电力设施外部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达98%以上。

  22.晋江海事处:

  (1)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防范海上交通事故,完善搜救、防台应急预案及防雾、防寒潮大风工作方案;

  (2)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23.晋江机场公司:

  (1)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督促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2)不发生航空运输安全重大事故和航空地面安全事故。

  24.晋江机场公司、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市政园林局、气象局、文体新局、环保局:

  无发生一切影响飞行导航、通讯和飞机正常起降的事故征候。

  25.市安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园林局、泉州市港口管理局围头分局:

  所辖行业的重大危险源企业联网监控率100%、备案率100%。

  (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火灾事故:控制或减少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2.工业卫生控制指标:以厂矿为单位,有职业病危害的厂矿卫生监测覆盖率达80%以上;接触有害因素作业职工健康体检率达50%以上。

  3.消防控制指标:

  (1)辖区内“三合一”厂房摸排率和整改率均达100%;

  (2)达到“网格化”建设标准;

  (3)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

  4.烟花爆竹控制指标:

  (1)无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查处、关闭率达100%;

  (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发生亡人事故。

  5.辖区内无发生严重影响飞行导航、通讯和飞机正常起降的行为。

  6.完成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设备及无牌无证特种设备的整治任务,无发生特种设备亡人事故。

  7.加大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坚决取缔和查处“三无”、“三证不齐”船舶,杜绝水上运输船舶交通事故,不发生渔业船舶亡人责任事故。

  8.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不发生亡人责任事故。

  9.强化非煤矿山整治,严禁盗采国有矿产资源,英林、永和、东石、龙湖、磁灶、金井等矿区镇无证非法采矿关闭率达100%,杜绝亡人事故。

  10.辖区内无证无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关闭率达100%。

  11.辖区内不发生因电力设施外部安全隐患造成的亡人事故、重大财产损失、电网事故。

  12.认真做好本辖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施救和善后工作,本年度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晋政文〔2012〕51号”文件规定组织调查率达100%。

  13.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企业100%建立企业端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

  14.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深入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城市活动,严格落实创建活动六项工作制度,大力培植创建示范单位,强化督促检查指导;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安全园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各项奖惩措施,督促引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对照“国标”、“省标”实现达标率65%以上(其中工贸行业大中型企业达标率70%以上,小微企业达标率60%以上,个体工商户达标率65%以上);深入开展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普及安全基本常识,抓好“三项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每个镇(街道)、开发区配备安全监管专职人员4人以上,有条件的配备5人以上,并确保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规范村(社区)安监员队伍建设,发挥村(社区)安监员作用。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目标控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逐级分解下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我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体制机制,坚持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监部门向同级组织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要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履职报告和点评制度;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领导,强化协调监督;其他负责人要加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抓好落实;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市安委会下设的18个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认真抓好各自牵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常态化执法检查,开展“打非治违”,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严格实施挂牌督办。

  (三)突出重点工作。一要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方面专项整治。二要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按照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三要持续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四要扎实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按照我市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划,做好各行业创建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争年内通过泉州市创建活动进行考评验收。五要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六要加大宣教力度。要以“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逐级分解下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标体系,把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企业,并检查指导和定期通报目标责任的进展和完成情况,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范围内。

  (五)强化奖惩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年度主要指标突破控制目标的,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实现。市政府将对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中获得先进的镇(街道)、市直单位给予适当奖励,用于奖励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不合格的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几点说明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1.本年度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本年度瞒报、漏报2起以上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二)本年度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发生3起工矿商贸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三合一”建筑排查不到位或存在瞒报、漏报而导致2人(含2人)以上死亡的火灾责任事故,年度考评拟定不达标。

  (三)各类事故和较大事故包括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工矿商贸、渔业船舶、内河交通、农业机械事故,不包括水上交通、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四)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待泉州市政府下达后将另行分解。

  (五)亿元GDP、工矿商贸就业人员、道路交通万车均按2014年实际数测算。

  (六)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计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公安局交管大队、公安消防大队、晋江机场公司、晋江海事处等单位的控制指标,如上级对应部门有下达且与本责任书不一致的,以上级对应部门下达的为准,如上级对应部门没有下达的,以本责任书为准。

  (七)本责任书考核和评比工作由市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上半年开展督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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