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清明森林防火责任书及防火常识(通用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责任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的责任。到底应如何拟定责任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明森林防火责任书及防火常识,欢迎大家分享。
清明森林防火责任书及防火常识1
为有效控制和减少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使清明节成为文明健康、内涵丰富、安全环保的.节假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全市公民签订《清明森林防火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积极主动参与森林防火,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二、“清明节”期间(4月5—7日)全市推行在城市面山、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等重点林区集中限时上坟和按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的制度,对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上坟的,上坟时要提前1天到当地林业站或防火检查站备案。
三、在所有林区提倡摆放鲜花、插柳条或带熟食祭祀等“文明上坟”行为。严禁在林区吸烟、烧香、烧纸冥、燃放鞭炮等。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管农事生产用火。
四、进入林区的人员,要主动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检查登记,主动交出火种,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
五、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上坟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严惩肇事者。
六、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缅怀、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先祖、先贤、先烈的怀念之情,表达热爱保山、建设保山的赤子之心,为建设美丽保山、生态保山作出自己的贡献。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森林防火责任书及防火常识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到“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促进施秉县旅游县的文明与进步,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社会,特与单位职工依法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森林防火实行单位和职工负责制。
二、单位领导必须对干部、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按照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子女的原则,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单位要与职工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对痴、呆、傻、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要落实监护人。
三、单位职工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除外),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服从本单位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
四、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及其边缘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香、纸、烛、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及其边缘上坟烧香、烛、纸、燃放烟花爆竹、烧田土坎、铲草皮灰、野炊等野外用火。
五、职工由于纪律疏散、玩忽职守,造成进入林区引发森林火灾的`,由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同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不受领导人变动影响,领导人变动时本责任书仍然有效。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单位和职工各持一份。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森林防火责任书及防火常识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烟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到“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促进凯里地区文明与进步,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社会,特与职工签定本责任书。
一、森林防火实行职工与单位领导责任制。
二、单位领导必须对干部、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按照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子女的原则,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对痴、呆、傻、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要落实到监护人。
三、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除外),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服从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
四、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及其边缘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香、纸、烛、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及其边缘上坟烧香、烛、纸、燃放烟花爆竹、烧田土坎、铲草皮灰、野炊等野外用火。
五、因单位领导管理教育不严,造成职工进入林区引发森林火灾的.,由其上级及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职工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同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情节和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不受领导人变动影响,领导人变动时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单位和责任人各一份。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森林防火责任书及防火常识4
为了切实做好香乡公路项目施工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把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对森林火灾的防范能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使施工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香乡公路项目建设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承担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组织、协调、管理、检查、指导施工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1、负责施工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的开展。
2、负责检查乙方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森林防火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情况。
3、负责督促检查乙方对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和组织机构的落实情况。
4、制定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和方案。负责乙方森林防火业务指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印发森林防火的相关资料,组织研究和推广森林防火的先进技术与经验。负责施工区域森林防火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及上报工作。审批或办理乙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事项。
5、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和善后工作,督促乙方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6、协助乙方做好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乙方:负责所承担工作的施工区域或生产区、工作区和生活区(以下简称责任区)的森林防火的全面工作,并对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
1、负责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
2、负责落实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和及时调整完善辖区森林防火的组织机构,保障其工作正常运转。
3、负责责任区森林防火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防火自查、防火宣传和森林防火的群防群治活动;认真做好森林防火有关资料、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切实加强责任区域进山施工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防范措施。
4、负责责任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加强扑火救灾的组织和管理,严防人员伤亡。发现火情要及时扑救并报告甲方和通报毗邻单位;发生山火时,乙方有服从甲方调遣和主动支援毗邻单位扑火救灾的义务。
5、负责及时补充和完善森林防火的装备和器材,保证扑火需要。
6、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责任区的森林火灾案件。
7、乙方所有生产人员在山上工作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包括不准带火种上山、在林内烤火取暖、边作业边抽烟、乱丢烟头火种,只能在规定的吸烟区内吸烟,以确保不发生山火。否则由甲方按有关森林防火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无条件执行。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预防森林火灾。在林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⑴做饭、取暖等生活用火方面;
⑵在林区内违规拉电线,如:用木电杆拉线、活树上拉线等方面;
⑶不准乱丢烟头;
⑷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油锯)和生产用火(打火机)必须严格管理,防火期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在施工期间发生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2、防止森林病虫害: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现林区内有病虫害,要及时上报林业有关部门。如因隐瞒或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而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处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并承担全部防治费用。
3、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在林区内乱砍滥伐以及收购没有木材采伐许可证或其他非法来源的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乱砍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收购非法来源木材的处以收购林木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未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擅自超面积征占用林地和拓宽林地面积以及更改林地用途: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使用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5、没有经过上级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采沙拉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制裁。
6、施工单位要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严禁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如有乱杀乱猎野生动物、乱挖乱砍野生珍稀植物的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制裁。
三、奖罚责任:
甲乙双方承担的责任义务应尽职尽责,逐条执行。
1、全年内乙方实现无森林火灾,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火灾的,由甲方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互相监督,共同遵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施工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清明森林防火责任书及防火常识5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xx年—20xx年森林防火责任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有效地保护我县生态和森林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村、居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下列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调整充实村森林防火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森林防火分片包干责任制和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开展防火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引导林农、经营者按照自愿、互助、互利的原则,建立各种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群防组织;健全完善护林防火村规民约和各种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建立群众互助自律的森林防火制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建立巡山护林制度,组织开展巡山护林和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新机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大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认真落实《高坪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实施细则》和《高坪区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森林火灾预警和扑救措施。
(三)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村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四)及时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火灾案件的查处和火烧迹地的更新。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居应及时到场指挥扑救,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地扑灭森林火灾。辖区内森林火灾8小时扑灭率不低于90%,火灾扑灭后复燃率不超过火灾总数的5%,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火烧迹地的更新达100%。
(五)严格控制森林火灾。辖区内规划界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年森林火灾发生率不超过0.5次/万公顷,受害率不超过0. 5‰;其它有林地森林火灾发生率不超过1次/万公顷,受害率不超过1‰;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各村、居要按照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目标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本责任书的要求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同时负责组织对各村、居森林防火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兑现奖惩,并通报。
三、本责任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如有人事变动,应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森林防火责任书及防火常识6
为了加强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扑救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按照市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本镇所辖村签定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希望各村认真完成责任书中所定目标,为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出贡献。
目标责任
一、要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干部要担任组长。
二、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承担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各项森林防火任务。
三、要经常对本村的`群众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在所辖区设立森林防火宣传栏,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牌2—5个,书写森林防火标语20条。
四、对本村痴、呆、傻精神病人要有专人管理,如发现外来的要立即迁送出境。
五、要经常对本辖区进行火源检查,彻底消除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隐患,在防火期要教育本村群众不要在林区吸烟、玩火,不要携带任何火源入山,更不能在林区随意狩猎。
六、要在辖区关口设立哨卡,对过往行人或游客认真检查,及时收缴随身所带火源,禁止吸烟和野外烧火取暖。
七、应组织群众义务扑火队10-20人,配备好扑火工具,集中在村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向镇政府报告,而且要立即出动,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火情看护瞭望,待镇扑火专业队赶到后统一调配指挥救火,严禁私自上山救火,确保队员安全。扑火时,严禁动用老、弱、病、残、幼上山扑火,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八、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出贡献,遇到火情能积极组织扑救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对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引起火警,未造成损失的除追究肇事责任外,在全镇通报批评,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追究责任人和肇事人的刑事责任。
十、责任书有效时间: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森林防火责任书及防火常识】相关文章:
清明森林防火征文03-04
森林防火责任书08-11
乡镇森林防火责任书11-25
学校森林防火责任书05-12
森林防火责任书通用10-25
村级森林防火责任书10-28
(精)森林防火责任书07-07
村森林防火责任书02-25
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书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