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目标责任书
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业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矿山企业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发生,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之规
定,特签订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矿山企业在设立、开采经营或关闭时,都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
2、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对具有危险的高速运转设备必须增设防护网或防护栏,并经常检修;对具有危险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经常检修,防止漏电或触电。
3、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科学性。尤其是对爆炸物品保管使用,必须严按“日用日买退”的`规定办理;在爆破时,人员必须到距爆破地点200米以外的安全地带躲避,实行中午、下午两次集中统一爆破。对开采阶段高度、平台宽度和边坡角必须满足安全作业和边坡稳定的需要,对边坡上部的散土、碎石必须及时清理。
4、矿山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职工劳动条件。
5、矿山企业必须强化矿山企业内部管理工作,教育矿业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违章指挥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对不按操作规程作业的从业人员及时进行批评和处分。
6、矿山企业要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7、矿山企业对开采过程中造成的地质灾害要及时治理和恢复。矿山企业运输机械和道路要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
8、矿长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9、矿山企业必须积极接受监督检查,对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按要求彻底整改。
10、矿长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矿山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他相关领导和职能机构人员及一线生产人员在各自的岗位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内容每项10分,每项经考核不合格的要立即或限期整改,综合考核不满80分的要停产整顿,经两次停产整顿依然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企业车间生产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省、市、区、街道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工业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考核目标,为实现本企业 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由本企业与各部门、各车间、各岗位、个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如下:
一、企业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不断完善、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保证企业安全目标的实现;
3、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车间、各部门、各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4、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断强化对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持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5、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上报工伤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使之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新颁法律法规的要求;
8、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工伤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各部门、各车间、各岗位及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实施本企业指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2、生产场所及生产和辅助设施等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各种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安装防护罩、栏杆,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需配备发放实物;
3、生产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
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生
产例会,并有记录;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上报企业领导及有关部门;
三、各部门的目标:
各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本工业区所下达的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全年发生死亡及重伤事故不超过 起;
2、全年发生轻伤及一般事故不超过 起;
3、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大于5000元、1万元、2万元、5万元的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技术事故、设备及环保事故不超过 起;
4、粉尘、毒物作业点监测合格率达到 以上;
5、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技术教育培训合格率达到
100%(各类员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员工,复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各岗位作业人员,临时工);
6、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7、严格执行危险作业控制管理办法,危险作业审批、监控率100%。
四、奖惩与考核
奖惩与考核的实施按照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执行。
五、附则
本责任书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各部门责任人签字后生效。
企业第一责任人(盖章):
各部门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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