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但是因为他们年纪尚小自我保护能力差,所以他们的安全必须重视起来,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是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贵州省《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学生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4、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5、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私自带管制刀具到校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私自下河、沟、塘、水库等危险地带溺水死亡的;玩危险游戏导致自身伤害及他人人身伤害的。
6、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或造成他人和自身伤害的。
7、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8、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9、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学年。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或摁手印):
xx寨民族小学(盖章)
201X年3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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