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五包责任书6篇
篇一:门前五包责任书
为进一步增强创国卫工作实效性,展示我区良好形象,促进创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本辖区环境卫生秩序整洁、优美,根据县创卫办相关规定,特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区域
各经营业主经营店面纵向至人行道路沿石、横向至本店面与相邻店面或通道中心线为界。
二、“门前五包”内容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垃圾、痰迹、油污、废弃物、积水等的清除;负责门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不良行为,自觉执行垃圾袋装要求。
(二)包秩序。负责门前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张贴涂写、乱牵乱挂、占卜算命、打牌下棋等的劝离、制止和向县工商联举报。对赤膊、争吵、打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三)包绿化。负责门前绿化的管护,制止他人损坏花草树木、践踏草坪或占用公共绿地,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禁止在临街树木上牵线挂物、晾晒物品。
(四)包整洁。负责门前建(构)筑物清洗保洁,墙体立面、橱窗、牌匾、灯箱、广告牌等符合规范要求,制止和拆除乱搭遮阳棚、店招牌、布幅广告标语等。
(五)包设施。配合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管护好门前人行道、路灯、井盖、垃圾桶、路牌等市政公用设施,制止或报告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搬移市政公用设施、乱挖街道的行为。
三、目标要求
各商户要保证自己经营门面前无垃圾、无痰痕、无油污、无废弃物、无积水;车俩停放有序,无占道经营行为,广告招牌符合规范要求,门前树木上无悬挂物。
四、责任追究
个体经商户要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的商户,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南部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盖章):南部县工商联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二:门前五包责任书
为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新县城,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结合仪陇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卫生: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落实垃圾袋装要求,在规定时间(晚上8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将垃圾投放到临近垃圾收集点;保持责任区(含屋顶、立面、橱窗、地面、店招店牌、人行道等)整洁、卫生,不在窗户玻璃上和橱窗、墙面外乱张乱贴(牛皮癣),不牵挂标语;对在门前乱扔、乱倒、乱吐行为进行劝告,清除责任区建筑物和设施上的“牛皮癣”。
二、包秩序: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不乱停乱放车辆,不占用盲道,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不跨门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占道制作防护栏,不在人行道设置遮雨(阳)伞,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对责任区内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包绿化: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绿化,禁止损坏、攀折树木花草,不得在树上钉钉、拉绳、晾衣、晒被、挂物、搭棚等,不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废弃物、践踏草坪和擅自占用绿地,有义务劝阻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
四、包设施:自用店招店牌、亮化设施要保持完好,对陈旧、破损的.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门面号、门前商店店招、夜景灯光、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对责任区内的环卫、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管理,对损坏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包文明:不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赤背和卧椅睡觉等,并有义务及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
希各单位、居民户、门市部、物业小区认真落实,照章执行,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且给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依法查处,损坏市政、环卫、园林、照明等公共设施和造成树木损坏或者死亡的,应当依法赔偿,并处以罚款。
甲方:仪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乙方(责任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篇三:门前五包责任书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城市管理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增强各单位、门店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建设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新丛台,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环境卫生:门前区域每日上午、下午各自清扫一次,发现废弃物随时捡拾、清扫,全天保洁,做到无纸屑、无垃圾、无废弃物,夏季雨后无积水,冬季雪后无积雪、积冰。
二、包花木管护:定期浇水、喷水,制止行人踩踏或破坏。
三、包墙面牌匾整洁:按统一要求制作和安装牌匾,每天擦拭保洁无灰尘、无脏痕,门面、墙面、橱窗无乱贴乱画小广告。
四、包无店外经营:在规定场所经营,不在门店外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扯乱挂,禁止流动商贩在门前占道经营。
五、包车辆有序停放:监督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维护门前交通秩序。
以上内容请各经营户认真贯彻执行。对不履行责任的单位或门店业主,我们将依照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受送达单位:
送 达 人: 年 月 日
篇四:门前五包责任书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城市管理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增强各单位、门店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建设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新丛台,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环境卫生:门前区域每日上午、下午各自清扫一次,发现废弃物随时捡拾、清扫,全天保洁,做到无纸屑、无垃圾、无废弃物,夏季雨后无积水,冬季雪后无积雪、积冰。
二、包花木管护:定期浇水、喷水,制止行人踩踏或破坏。
三、包墙面牌匾整洁:按统一要求制作和安装牌匾,每天擦拭保洁无灰尘、无脏痕,门面、墙面、橱窗无乱贴乱画小广告。
四、包无店外经营:在规定场所经营,不在门店外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扯乱挂,禁止流动商贩在门前占道经营。
五、包车辆有序停放:监督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维护门前交通秩序。 以上内容请各经营户认真贯彻执行。对不履行责任的单位或门店业主,我们将依照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责任人(单位): 丛台区城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五:门前五包责任书
为切实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创造洁净、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和《苍溪县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本镇城区范围内街道两侧的临街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临街住户、临街门面、临街商贩摊点(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责任区域是指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建(构)筑物周围地面、外墙立面、屋面。周围地面纵向范围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人行道街沿石;横向范围为责任单位所使用的建(构)筑物沿路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中心线为界。
三、“门前五包”责任内容:
(一)包卫生。负责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无果壳、烟蒂、纸屑,无污泥积水、痰迹、废弃物,无杂乱赃物和垃圾渣土等;室内必须自备袋装垃圾容器,垃圾必须倒入垃圾容器内,每日7时至22时不得将袋装垃圾容器置于室外,不得将室内垃圾扫至人行道、他人门前、行车道、绿化带和排水道,不得将室内垃圾扔至楼下或室外,不得乱丢垃圾和乱泼、乱倒、乱排污水;发现他人乱
丢扔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应当积极劝阻或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包绿化。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花草、树木管护,对他人践踏草坪、攀摘花木、乱砍树木和在树木上钉钉、刻划、涂画、牵绳和搭晒物品等行为的应及时制止或举报。
(三)包秩序。负责责任区域内车辆有序停放,五乱堆杂物、乱搭乱建、占道(跨门)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四)包立面。负责维护责任区域建筑物立面整洁,空调外机安装、广告灯箱、店招店牌、遮阳雨棚设置、卷帘门样式等符合相关规定,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无“牛皮癣”广告。
(五)包文明。责任区域内无聚众打牌、下棋和封建迷信等活动,不得栓养宠物和播放超出本区域最高限制标准的噪音,积极制止打架斗殴、行骗、盗窃等违法行为。
四、本责任书由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甲方)与“门前五包”责任单位(乙方)主要负责人签订。
五、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的,有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吊销有关证照,并曝光。
六、若商家店铺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在30天之内重新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篇六:五包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社区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居环境,人人参与,携手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共建和谐社区,文明城市。根据《xxx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我社区居委会特与临路(街)所有单位、门店、住户(常住户、租住户)签定“门前五包”及“门内达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区域:
各居住户房前屋后(凡未明确划分的以“约定”界限为责任区;明确划分有责任区的,以划分界限为责任
二、责任事项:
1、各单位、门店、居住户要严格做到“门前五包”,即包卫生达标、包美化绿化、包堆码(含建筑材料、柴草、其他杂物等)规划有序、包无乱设摊点(无乱支帐蓬)、包无乱停车辆和“门内达标”(门内卫生达标、安全达标、家什杂物整洁堆放有序),自觉维护、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系列举措;
2、门店不得存在店外经营现象,门店招牌设置最多一店一牌,不得将广告牌设置在经营范围外;
3、门脸、楼道、墙壁上不得有小广告、牛皮癣,如发现,请各单位、门店、居住户自行铲除;
4、爱护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自觉维护居住地点、经营场所及周边地区卫生。
三、处罚办法:
1、对于第一次不遵守相关责任规定的,社区城管爱卫办将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给予告诫;情节严重的下发《xx环境综合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及时整改;
2、对于屡次不遵守相关责任规定的,将上报xx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依归进行处罚或撤除;
3、损坏xx环境综合治理公益设施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有故意行为的加倍赔偿,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xx社区居委会城管监督电话: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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