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区行政股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书

时间:2022-06-10 00:12:00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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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区行政股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为确定监狱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经监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确定此责任书:

监区行政股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责任对象:行政股

  三、否定性指标:

  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领导不得评为优秀。根据《兵局监狱重大事故领导责任追究办法》追究领导责任。

  四、责任目标:

  1、加强对民警和管辖罪犯的安全生产教育;

  2、监舍与劳作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对安全出口,用电、消防等要有明显的安全标记及警示语;

  3、要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禁作用变质、腐烂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施皮,坐到无一人次中毒;

  4、加强车辆管理,不允许车辆带病劳作,严禁超速超载,确保车辆不事故;

  5、加强对民警安全驾驶教育,严格执行监狱的规定;

  6、严格管理锅炉房、发电房、农业库房、车辆、粉碎机、压面机、监区线路、食品安全、生活用油、水塔安全;同时要有制度、有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7、对从事锅炉、电工、植保等特殊作业的罪犯要坚持持证上岗;

  8、严格农业管理坚持领发制度,当天用不完的都要及时入库,保管员负责保管,严禁设置植保库房。

  9、严格落实道具管理制度。

  领导签字:

  责任对象签字:

  二监区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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