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责任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责任书是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根据市教育局印发的《潍坊市教育督导责任区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潍教字[20xx]49号)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一系列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1、重视和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精神。
2、学校应严格按照上级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不得随意增减,严格按课程表上课;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并有相应的记录存教导处备查。
3、不得随意组织单元测验等过关考试,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组织教学目标检测,同时不得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小学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各年级的.家庭作业布置要适中适量,确保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带寄宿生活动。
5、学校不得随意停课放假,严格按照上级统一的作息时间上学和放学,在校时间不得提前或推迟;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给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
6、不准擅自推销报刊、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不得滥印滥发学习资料。
7、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上级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8、不得无故上课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得打手机或接听电话。在办公室内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9、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确需组织的要有活动方案和安全保障预案并报上级批准;要加强教师安全责任心教育,特别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好放学时的学生路队,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二、目标管理责任
学校加大对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如发现教师有违规违纪办学行为的事实,即对违反规定的教师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1-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务;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要上报县教育局处理,因违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教管办、学校和教师各执一份。
学校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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