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2-08-04 12:39:03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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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精选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责任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应该承担的任务,有利于我们完成应该完成的使命。拟起责任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精选3篇)

  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书1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事故,避免和减少各类旅游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市、县(区)政府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要求,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为严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景区安全平稳和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与员工签订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不发生企业职工责任死亡事故。

  2.不发生游客责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事故。

  3.执行好《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综合治安事件。

  4.景区范围内及公司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交通死亡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到每日工作之中。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学分工,明确职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知晓安全生产形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各类预案的演练工作,并建立演练档案。如发生重特大事故,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对游客进行紧急救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确保接待游客的观光车等设施营运手续齐备,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5.在事故多发区域和作业点,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让所有游客注意安全。

  6.安全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

  7.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周”和“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8. 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对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并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对违反安全法规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制度给予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相应的处罚。

  三、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1.保安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开辟临时停车场,做好各路段的车辆引导,停车秩序的管控,做好景区的安全巡查和游客集中区域的疏散和报告,负责现场用水、电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巡视景区沿路交通状况和游客游览情况,并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2.观光车服务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启用备用车辆和联络设备,进行例行检查;观光车规范化操作考核;熟记游览线路上易出安全事故的地点及应对方法,按交通法规范驾驶,义务告知乘客乘车安全注意事项,及时处理因车辆或游客引发的应急、突发事件。

  3.讲解服务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服务器材的准备工作,负责引导疏散游客,协助票务部做好咨询引导工作。

  4.票务服务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根据参观券和车票售出情况,及时向综合部提出建议,每小时参观券发放不得超过1000张,注意防火防盗、财务保密工作。

  5.鲜花服务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准备数量充足的鲜花,做好主席园游客的引导疏散和安全提醒,需要时协助其他部门工作,注意防火防盗、财务保密工作。

  四、根据具体岗位具体安全责任人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有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五、履约期限自签订本责任书至下年度签订责任书止。

  部门及责任个人(签章) :

  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书2

  甲 方:武当山特区景区护林防火大队(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武当山核心景区护林防火工作,增强景区野外施工护林防火责任意识,确保生态植被、文物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景区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北省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及省、市、特区有关护林防火文件精神,结合武当山景区护林防火工作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景区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景区护林防火管理,严格遵守景区护林防火有关管理规定,对甲方提出的景区护林防火等方面安全隐患,必须积极配合,现场整改,认真履行。同时,乙方每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护林防火安全,做到每天检查,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防火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乙方在景区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临时用电必须安装固定式配电箱,设置安全防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禁止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以保证景区施工用电安全。

  三、乙方在景区施工过程中,严禁滥砍滥伐,爱护树木花草。确需施工修剪的树木,必须提前向甲方写出书面申请,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在甲方安排专人监管下方可进行修剪。否者,甲方将视其情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严重者交由上级森林执法部门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乙方在景区施工过程中,严禁野外用火。确需施工用火,必须提前向甲方写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现场堪查同意后,并在甲方安排专人监管下方可用火。否者,甲方将视其情节按照《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北省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严重者交由上级森林执法部门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乙方在景区施工过程中,禁止施工等相关人员在室外吸烟。若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在景区室外吸烟,将严格按照《湖北省武当山风景区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二0XX年 月 日

  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书3

  为了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以及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景区管辖内门面商家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20XX年景区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治安安全等各方面工作的具体落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签订对象和时间:

  签订对象:景区所属各部门负责人。

  签订时间:从签订本责任书之日起,直至调离和离任之日止。

  二、责任要求和义务: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贯彻执行。

  2、景区管辖内门面商家从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并负责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治安安全的全面工作。

  3、各部门必须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各种形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时一年不低于6次,参训率、培训率分别达到100%。如在检查发现没有培训记录和记录不完整,景区将给予200—300的罚款。

  4.定期组织部门员工进行紧急救援演习,制定好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各种应急的保障措施。

  5.行政工作与经营活动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6.各部门在接到景区相关部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应立即整改(对于明显重大隐患,尤其是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三日内必须整改完毕,同时在未整改合格完成之前,必须书面形势上报景区,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在接到整改通知后,必须经景区职能部门审核,视情况决定是否在整改的同时进行营业。),不得应付和推诿,对整改不及时的景区将处罚100—200元的罚款,如因整改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景区将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罚金500—2000元。

  7、部门负责人对所管辖部门责任区内发生的火情,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执法单位(火警119、救护120)进行处理。积极组织扑救,控制好现场,如因责任心不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扩大,则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景区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罚款或降级、撤职处理。

  8、对部门所辖区域发生的经济损失在100—5000元的一般性事故,景区将给予部门负责人200—500元的罚款。

  9、对部门所辖区域发生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或有人员伤亡的重特大事故,景区将扣除部门负责人2—3个月的工资,并撤消一切职务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景区负责人应严格遵守景区的'各项安全制度,对所属区域内涉及消防、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重大疫情传染性疾病等安全的一切事故苗头倾向、必须及时了解反馈,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并做好记录,对所发生的事件经过,要及时向景区领导汇报,若因处置不当和不及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11、景区在经营活动中,在食品卫生管理方面,如因进货渠道把关不严,出现伪劣产品,在储藏管理中,食品卫生管理不善,出现腐烂变质食品等,所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景区将给予部门负责人撤职并处2000—5000元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2、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严防丢失、损坏和被盗,若因管理失职,造成景区物品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除赔偿外,处罚金100—500元罚款。

  三、组织领导

  1、各部门负责任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特殊重要岗位的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

  2、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离任,本责任书由接任者履行。

  四川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签)

  部门负责人(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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