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书(精选6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责任书的场合越来越多,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的文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责任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书(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书1
为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徐水县教育局关于迎接保定市教育局对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原则,伙食部与食堂负责人签订食品卫生责任状如下:
1、所聘炊事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不招聘非本地户口的炊事员及行为有劣迹的人员,不招聘男55岁,女50岁以下及不满18周岁的人员。
2、食品采购: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面粉、大米、酱油、醋、食用油到有市场准入证的单位定点采购,并上交总务处一份质检报告。食盐必须持购盐证到盐业公司采购。蔬菜保证新鲜,无杂质,不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并与供货客户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不采购熟食品,肉类采购要索证,严禁采购亚硝酸盐、甜味素、糖精、化工色素等非食品原料。严禁采购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及被有毒物质污染的食品,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3、食品加工:加工人员必须懂得食品卫生知识,加工前首先检查原料及辅料,不用腐败变质或其他感性状异常的原料。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冼净,蔬菜与肉类分池清洗,生熟分开,工具专用,定点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炒菜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隔夜、隔餐的熟制品必须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不加工凉拌菜。
4、食品贮存:仓库内保持清洁通风,无鼠迹苍蝇等害虫,禁止存放有害有毒物品及杂物,食品分类、分架、台,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仓库加锁,专人保管,履行出入库手续。
5、食品出售:出售食品用专用容器盛装,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专用工具取拿,不出售未经加热的食品。
6、消毒留样:保证炊具、工具一用一消毒,每餐主副食品每种都要留样250克,保存48小时。
7、环境卫生:各功能间六面光,机器干净池子干净,各种用具摆放整齐,无鼠迹苍蝇,垃圾及废弃物及时处理。
8、防尘、防盗、防投毒、防触电、每晚有人值班,及时锁门关窗。
9、因食品卫生问题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由食堂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有效时间范围为食堂承包者承包期。责任书一式两份,负责人一份,学校备案一份。
责任人:
日期:
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书2
为切实加强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幼儿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1、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根据学校(幼儿园)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幼儿园)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入、离园)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的时间;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要依照园内的作息时间表凭接送卡接送,并负责路途的安全问题;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儿入园,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及时与本班老师联系,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隐患消除工作。
5、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子女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学生、幼儿在幼儿园的孩子家长应给幼儿穿着、携带无安全隐患的衣服、物品;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幼儿园)、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对在外租房或寄宿在亲朋家中的子女,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管理;
9、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幼儿园)、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10、定期带子女去医院体检,发现有特殊疾病及时告知学校(幼儿园)、幼儿园;
11、对年幼的子女、上学和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险情的自然气候时,家长(监护人)应负责接送。
二、学生、幼儿的安全规范
1、自觉接受学校(幼儿园)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纪律和安全制度,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说明;
3、切实做到不翻跃围墙、门窗、校(园)门和各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和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验课和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单车上学,严禁自行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穿马路的安全;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参加各类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照老师要求去做,听从老师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参加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应按照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学校(幼儿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不经过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自行到学校(幼儿园);
12、严格遵守学校(幼儿园)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3、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14、不得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幼儿园)内,更不能在学校(幼儿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家长(监护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带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各项管理规定。
三、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的无责范围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和事故责任(参照《学生、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幼儿园)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3、学校(幼儿园)教师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幼儿进行教育管理,行为并无不当的;
4、学生、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
5、学生、幼儿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7、在学生、幼儿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监护人擅自将幼儿送进幼儿园发生的;
8、中小学生、幼儿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园)期间发生的;幼儿园将幼儿交给监护人后在园内园外发生的;
9、在放学(家长接走幼儿离园)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幼儿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者自行到校(园)发生的;
10、在学校(幼儿园)放假期间或在家中发生的;
11、因学生、幼儿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12、学生、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幼儿园)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幼儿不听劝阻、拒不改正;
13、学生、幼儿或家长违反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园)外购买食品、饮料等食用后发生的;
14、学生、幼儿突发疾病,学校(幼儿园)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15、其他在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学校(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幼儿、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幼儿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和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在各个学段起始报名入学时,由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签订生效。请家长(监护人)务必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幼儿园)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责任人:
日期:
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书3
为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的管理目标,依据学校工作分工和"安全管理安排意见",特制定并签订各个教育教学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全体教师要依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之规定,依法施教、教书育人、安全健康育人、规范认真地完成好学校分配的领导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全面细致地抓好岗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学校领导分管工作实行领导分工岗位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学校领导要依据各自的职位分工,认真负责地组织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确保分管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班级安全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班主任要严格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全面组织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纪律教育、卫生食宿管理、蛋奶领发管理以及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班级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科任教师要依据学校的课表安排实行课堂安全管理科任教师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任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认真规范地组织好课堂教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确保课堂教学秩序良好、课堂教学岗位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五、科室工作人员要依据科室工作职责,实行科室分管工作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室人员要认真坚守科室工作岗位,按时抓好分管工作的检查、巡查、统计、考核等,确保管理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六、安全值日工作实行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护校人员要依据护校工作职责实行护校岗位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七、全体领导和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恪尽职守、认真工作,要以主人翁的政治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教职员工首问首办制。若遇校园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理或报告学校领导处理,凡因突发事件回避或隐瞒不报而酿成事故者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以上各岗位工作人员,凡因工作失职、空岗、工作不负责任等而造成相应失误或安全事故者,均由岗位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全体教师必须恪守教师职责要求,依法规范施教,不得违规工作,凡今后因教师本人体罚学生,教育方法不当,或处理邻里、家庭关系不和而造成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酿成相应事故者均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民事、刑事责任)。
教师往返校园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凡属公差一律乘坐公共汽车,不得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拖车等,学校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否则造成交通事故者责任自负。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校长与职位领导和科室教师等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
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书4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根据市教育局的指示对学校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的要求,在学校内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南坞小学总务处与你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人要负责管理好你所管理的部位的用电、防火防盗,并对你所管理的部位的设施、设备所发生和引起的安全事故负责。
二、责任人要经常检查你所管理的设施、设备、物品、器材的使用情况,有无“三无”产品,有无劣质产品,有无过期产品以及在使用过程中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及时报告。
三、责任人要对你所管理的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四、责任人要坚持报告制度,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对此引起和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五、以上各条必须遵守,若有违反造成损失的,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和危害的.轻重,对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
六、本责任书自签字起有效期为一学期。
责任人:
日期:
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书5
学生安全,责任重大。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行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按照沙湾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安全管理责任书。
1、利用升旗仪式和班会时间,经常性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充实、针对性强。
2、积极宣传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专门的帮教措施。平时加强巡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不上超载车、船,不乘坐违规交通工具。
4、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河、塘、堰、库游泳,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5、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楼道疏散、安全自救演练;教育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和防止狂犬病教育。
6、加强住校生管理和用电安全教育,经常性排查住校生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7、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防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8、利用家长会或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家长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宣传,使家长与学校(园)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建立课件下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到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之家长;学校组织学生活动和作息时间变更等事项,应及时告之家长;学校要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9、教育学生要友善待人,不要在同学间惹事生非,打架闹事,逞能好强;不准攀爬校园内树木、球桩、橱窗等建筑物;不准在校园内滑冰和骑自行车玩耍;不准在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阳台、围栏上坐、骑、蹲、立;不准上楼顶;不准翻爬校门、围墙、窗户等;不准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到校,校园内严禁燃放爆竹;不准往窗外、楼下及任何场合乱扔杂物课件下载,防止伤人;不准擅自开展其它具有危险性的活动。
10、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对暂住人口进行登记,保障校产及校内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11、对全校师生应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12、及时处理学生中发生的偶发事件。
13、加强对保卫科工作检查,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财产安全。
14、分管领导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因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损失或财产损失由分管领导负责。
15、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部门负责人各一份。
责任人:
日期:
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书6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育人”目标,明确学校班级、家长及社会的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及《元子街镇初级中学安全制度》,按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的要求办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生要做到不玩火、玩水、玩电,不带小刀等易燃易曝危险品到校;不得骑无闸、无锁自行车上学,不骑飞车,遵守交通规则;理化实验课及体育课堂必须严格按老师的要求行动;不吃霉变及来历不明的食物;不攀高爬低,上下教学楼缓行、右行,遵守《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不下和玩耍,不强行过河;不做超过自身能力的事。
三、学生要注意上学、放学路途安全,遵守路队秩序。住宿生要管好自己的财物,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作息时间,严防传染病。
四、学生家长及班主任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辆,鼓励学生按时加入保险,下大雨、大雪或涨水时要按时接送。
五、上述各条学生必须做到,如有违背造成事故,责任自负,学校、老师概不负责。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xx年8月31日终止。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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