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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通用13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到责任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责任书能激发我们想尽办法去胜任岗位需要。那么责任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1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指示精神,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安全,强化食堂管理,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签此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食堂承包人是食堂岗位责任人,食堂门以内引发的`健康及危害生命健康的事故,人为及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食堂岗位责任人负责。
二、食堂必须讲究卫生,切实保证伙房、餐厅干净整洁,无油垢、无霉点、无老鼠、苍蝇、蟑螂及昆虫活动,不准存放其他有毒物品,伙房,餐厅,餐具,要定期消毒,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三、严把食品采购关。
责任人必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把住食品质量关,不得采买霉烂变质食品、蔬菜。
四、学生餐厅,特别是操作重地坚决杜绝非工作人员入内,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食堂责任人负责。防止坏人投毒破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五、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2)必须严格按规程办事,饭、菜熟透,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售。
(5)每餐样菜应各取不少于100克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6)学生食堂不准经营小食品和冷饮等,责任人必须按着《食品卫生法》办事,如不按食品卫生法办事,出现一切事故全由肇事者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六、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炊事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经常剪指甲,勤洗衣服,做饭时必须穿卫生服,戴卫生帽,把好病从口入关。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食堂责任人、各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实施。
学校负责人:
食堂责任人:
日期:
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盖字):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日期:
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中心学校与所属学校签订此责任书。
1、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全权负责。
2、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小组,校长任组长,下设组员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学校必须营造食品卫生安全氛围,构建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体系,建立明确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确立食品卫生安全防范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4、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督促和领导工作,整顿规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秩序,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放心工程。
5、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不允许外来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校园向学生兜售食品。学校内严禁摆摊设点,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外出买零食吃。
6、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方案,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学校如有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妥善处理。
7、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成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
8、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9、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项检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措施不力,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告,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
10、本责任书一式二份,xx中心校和下属学校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
中心校负责人:
日期:
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4
生命尊贵,安全为天。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必须得到根本保障。学校、教师应当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条例》;学生应当切实遵守学校安全制度;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义不容辞地履行保障孩子安全的职责和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当认真做好以下食品安全工作:
1、教育孩子时时、处处提高警惕,树立食品安全防卫意识。
2、帮助孩子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日常的食品安全知识。
3、教育孩子学会辨别常见的隐患食品的知识和技能。
4、不准孩子食用不安全的食品。
5、上学、放学,不让孩子购买小商店、地摊等的不安全食品。
6、不准孩子在居住区周围的非法营销点购买没有防伪标志的任何有隐患食品。
7、教育孩子不购买没有安全防伪标志的饮料、早餐、豆奶食品等。
8、教育孩子不使用别人给的不安全食品饮料豆奶制品等。
9、严格监管好孩子的零用钱,不乱吃乱喝。
10、认真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学生签字):
乙方(学校公章)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科任教师签字):
日期:
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5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
1、食堂管理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
3、食堂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
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
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10、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每年年检。
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学校负责人签字:
食堂负责人签字:
日期:
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教育局、卫生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开展加工、经营活动,重点把好:
(1)设施关: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加工操作间、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卫生设施齐全。
(2)从业人员关: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预防性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佩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确保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三证”齐全。
(3)采购、销售关:学校内食堂和副食品店食品实行进校准入,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禁止食品;不订购、制售冷荤冷菜食品;不出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严格执行饭菜48小时留样备查验制度。
(4)加工关: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5)卫生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确保环境整洁无蝇;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5、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校(幼儿园)食堂量化考核均需达C级以上;积极开展创建“放心店”活动,全校副食品店均创建为“放心店”。
6、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产品”和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可疑和过期、变质食物;每学期安排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出专题黑板报不少于1期。
7、对食品安全机制不完善、制度规划不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责令限期整改和治理。对责任人因不全面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下达目标任务单位(签章) :
承担目标任务单位(签章)
日期:
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7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酱油等工业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售物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新招炊事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作用的食品。
六、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学习有关食堂工作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加工常识,并要有记录。
八、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县食安会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县教育局(盖章)
责任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8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宁,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全权负责。
2、学校必须营造食品卫生安全氛围,构建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体系,建立明确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确立食品卫生安全防范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3、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督促和领导工作,整顿规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秩序,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放心工程。
4、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掌握有关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严防病从口入。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防霉变、防投毒等工作。
5、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不吃不卫生的食品。不允许外来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校园向学生兜售食品。
6、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方案,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学校如有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妥善处理。
7、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成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按要求完成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评审工作。
8、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2日。
9、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个人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9
安全是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保障,为保证学生身心健康,防止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确保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中心学校特与各学校学生食堂负责人签订以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2、学生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做到清污分流,防止交叉感染。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从业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工作时不吸烟,上岗穿着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合格证》。
3、学生食堂所出售的.食品必须卫生,确保安全。不得采用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准进入食堂;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家禽肉,不得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得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4、食堂内物品摆放要规范,不得将食物混装。食用物品和非食用物品要分开摆放,防止误食;购进的原料要妥善存放并符合卫生要求,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食堂人员要拒绝使用;炊具用后立即洗净入柜,不能入柜的一定要妥善保管;食堂内不得存放有毒、易爆等妨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物品。
5、所用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凡得传染性疾病的学生要及时隔离,防止传染。除食堂从业人员和检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厨房。
6、厨房、餐具、用餐场所、食堂周围等卫生要责任到人包干负责,垃圾及时清除,天天保持清洁。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
7、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好厨房、保管室、用餐场所的防火、防电、防盗、防鼠、防蝇、防霉、防尘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器具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要将材料入库,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气阀,关好门窗,各处检查无误后才能离岗。
8、食堂禁止使用有色金塑料制品和洗衣粉,食堂大小电器、线路、炊具、气灶、开关等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食堂物品要登记造册,管理责任到人,任何物品发现失盗现象要追究责任并做出赔偿。食堂必须做好食品进购记录,购买大宗物品要索证。
10、食堂 每餐饭、菜必须留样,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至少48小时,以备查验。
11、食堂要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督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学校例行检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等规范化管理不得有抵触情绪。
12、食堂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水平;要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责任书一经签订,必须自觉遵守。如因从业人员失职,或操作不当而对学生身体、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要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中心学校、开办食堂学校和食堂负责人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10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全面完成xx年食品安全战略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有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工作联络员。一把手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明晰。
二、严格遵守学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品贮存和加工场所。学校食堂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在校园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系列活动,并取得实效。积极参加市、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做好学校食堂升级改造和规范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率达标,杨叶中学、杨叶小学、中心幼儿园食堂以A级放心食堂为建设标准,消除C级食堂;食堂、小卖部建立进货台账率达100%、索证索票率、可追溯率达100%;食堂食品留样率达100%。
五、每年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与整治不少于3次。关停教学点小卖店,逐步关停中小学小卖店。
六、落实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积极参加市、区教育局、镇中心学校关于食品安全各类会议,按要求报送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信息简报。
八、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中心学校后勤负责人组织进行年度检查考评。
责任人:
日期:
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11
为防止食品污染事故发生,确保全园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为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食品业主,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特与责任业主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遵守《食品卫生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严格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加工、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
三、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对提出的卫生意见认真进行整改。
四、加强食品采购索证管理,严格验收,把好进货关,确保货源质量卫生安全。
五、坚块杜绝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品及其制品。
六、按照操作规范加工食品,严格食品加工环节的管理,消除食物中毒隐患。
七、保证向新源幼儿园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八、业主及送货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12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江县县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与小卖部承包人特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宗旨:
服务师生生活,保障师生健康。
二、安全意识:
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学校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健全安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三、具体要求:
1.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合法经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师生的监督。
2.小卖部各种证照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3.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和无QS标识的.商品进入小卖部。
4.不卖变质、过期产品,小卖部经营者必须定期全面检查。如发现变质、过期产品必须销毁。
5.认真做好小卖部营业场所内外环境的清卫工作,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6.小卖部经营者如不按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执行,如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负全责。
7.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穿清洁衣上岗。
四、责任措施
1.学校必须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校长总管,后勤处分管,政教处监管,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做到有措施,有检查,有保障。
2.学校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承包者是直接责任人,在食品安全出问题,承包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3.学校安全工作出了问题,要及时报告,同时,要果断采取措施,使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责任人:
日期:
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13
为了贯彻落实铜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铜仁市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铜教发[20xx]235号),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特制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把食堂、超市(小卖部)的管理列为常规管理工作,明确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有关人员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第二条学校要组织食堂、超市(小卖部)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及安全卫生知识、食品营养知识培训,提高食堂、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及专业知识水平。对食堂工勤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工勤人员全法权益。注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工作。
第三条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凡进入学校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企业所供食品要有生产许可证标志(QS)。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第四条学校食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①五无(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食品生产许可、无保质期、无食品标签)产品;
②腐败变质、渍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⑤豆浆、鲜牛奶、四季豆、马铃薯、野生菌、芋荷杆、酸菜、凉拌菜、袋装食品、亚硝酸盐、青西红柿。
第五条食堂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间,配备必要的食品储存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超市(小卖部)、食堂和学生餐桌。
第六条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七条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各种菜肴价格实行明码标价。
第八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宗食品原材料“四统”工作,严把食品原材料质量验收关、储存关和食品加工关,努力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等值、优质食品。
第九条本乡(镇)各校(园)要与食堂、超市(小卖部)有关人员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承状学校和中心校各存一份。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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