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通安全协议的责任书(通用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责任书可以让大家知道完成目标是每个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责任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交通安全协议的责任书(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交通安全协议的责任书1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家长要严格学生上、放学时间,掌握好上、放学时间,防止孩子过早出门和过晚回家。
2、家长要严禁学生骑车上学,教育孩子放学一律靠道路右边,需要横穿马路的,必须按信号灯或从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家长接送学生时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挤占主体道和堵在校门口。
4、家长要监督学生坚决禁止乘坐农用车、载货车、报废车和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禁止乘坐有超员、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面包车辆。
5、家长要与学校一起教育孩子上学、放学乘车,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时,要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6、家长要与学校一起教育孩子不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路,更不得骑摩托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通过。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7、家长要教育孩子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8、家长要和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车辆的监督,如家长发现学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时汇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教育部门。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责任人: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协议的责任书2
为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学校在严格管理、加强教育的同时,学生家长应当承担和履行以下责任:
1、教育小孩上学、放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禁止12周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18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学;
3、禁止小孩在上学、放学途中乘座超员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拼装车、报废车、马自达等交通工具;
4、教育孩子在上学和放学途中,不要闯红灯、不要互相打闹、不要下河游泳等,在经过危险路段时要绕行,要防止一切人身伤害事故;
5、经常帮助孩子检查交通工具是否完好,及时维修或调换;
6、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长更应该教育和看护好孩子,学生离开校园以后的一切活动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在校园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责任人: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协议的责任书3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
(一)、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上、下学校的路途无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以下简称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以下简称“三无”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及违章搭乘车辆。
(二)、安全制度落实,隐患及时整改、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根据学校实际,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情况。
(二)家长职责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违章搭乘车辆;保证自己不向任何学生提供“五小”、“三无”车辆,不违规载运学生。
三、责任:
学校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学生内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
其他安全事项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2002、6、25),由学校、学生、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其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人: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协议的责任书4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交通安全,制定学校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学生家长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违反责任自负。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学生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
4、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5、家长要护送低年级学生和幼儿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学校的交接工作。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12周岁以下小学生不许骑自行车上下学,不许在上下学路上追逐打闹。选择其他交通工具出现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6、家长必须保证自家孩子所骑车辆性能完好。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责任人: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协议的责任书5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争创文明交通安全学校,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学生应遵守:
1、不准乘坐麻木等简陋的交通工具,不准乘坐车况不合格的车辆,不准乘坐超载的车辆。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3、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4、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准驾摩托车上学,未到年龄的不准骑自行车。学校禁止学生骑车上学。
8、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闹追逐,违章载人等。
9、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二)家长应尽到下列义务:
1、经常教育子女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特别是上学前要再三叮嘱。
2、尽量抽出时间护送子女到搭车地点,监督子女按要求乘车。
3、对于违规载学生上学的麻木车主和车况不合格的车主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4、对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负责。
(三)学校应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平安保险。
3、班级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
4、加强落实住校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责任措施。
5、完善各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麻木等简陋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责任人: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协议的责任书6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暑假安全责任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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