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安全防火责任书

时间:2022-05-19 12:20:04 责任书 我要投稿

装修安全防火责任书(通用8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职责。我们该怎么拟定责任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修安全防火责任书(通用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装修安全防火责任书(通用8篇)

  装修安全防火责任书1

  为了确保市场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施工安全,维护信阳国际商城市场秩序,本施工单位在为xx租户做商铺装修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

  二、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三、严格按照向经营管理公司申报的装修方案作业,自觉接受经营管理公司对装修过程的检查。

  四、装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经营管理公司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在装修过程中,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不得埋压、遮挡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随意挪动消防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灯箱内应刷防火涂料二遍,射灯周围做隔热处理。所有线路必须按要求穿防护管,接头必须有接线盒,杜绝电线接头外露。线路必须接要求使用2.5平方以上的单股铜芯阻燃线,所用电器材料须有国家相关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日光灯采用全封闭金属外壳电感式镇流器灯架,射灯采用12V低压,有防爆玻璃保护等)。如有违反,则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施工现场保证不乱泼水、不乱扔垃圾、不乱堆物、不乱接电线;装修现场不使用液化气罐、不留宿,配备灭火器等,如有违反经营管理公司可收回违反者的出入证,取消其施工资格。

  六、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清洁和完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追究其责任。

  七、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室内不得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和进行木工、油漆作业时现场不准吸烟、不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及碘钨灯。在电焊、气割等使用明火作业前,必须向管理处提出动用明火申请,得到批准后并做好防护措施。违反规定,每次罚款200元。

  八、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电等事故,施工方负责修复,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赔偿。

  九、在装修活动中严禁发生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施。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本施工单位与商户愿意接受经营管理公司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单位(盖章):

  商户(签字):

  联系方式:

  施工责任人(签字):

  装修安全防火责任书2

  甲方:

  乙方:

  1.进场施工许可:乙方所承包的装修施工项目,须经甲方审批并签署本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入场施工。

  2.施工人员管理:

  a.乙方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协调本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b.乙方必须承诺所属施工人员未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齐全的身份证件,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嫌疑人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则办理相关证件。

  d.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商场时,应主动出示“出入证”交门岗查验、登记,施工中必须佩戴“施工证”,以接受保安员巡查。

  e.乙方所属施工人员不得冒用、转借、涂改或损毁施工证件,不得使用过期证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证件、劝离商场。如证件遗失,须重新交费补办。

  f.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商场须行走指定通道,不得破坏商场内的公共设施。

  g.每日规定时间内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场,不得无故逗留,不得从事与施工内容无关的活动。

  3.施工时间管理:为规定施工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约定。对违反施工时间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停工并处以50—500元罚款。

  4.施工现场管理:

  a.乙方须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悬挂或张贴物业部核发的《装修施工许可证》,此证由甲方统一办理,有效期以施工周期为准,工期若需延长,可以到甲方处办理。

  b.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

  c.乙方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必须符合与商场及甲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乙方进场后施工前,应就店铺内设备、设施的成品保护问题向商场和甲方做出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店铺商品;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向商场和甲方报告,并承担赔偿责任。

  d.乙方施工区域应封闭管理,按商场要求围上围板等,不得影响周边店铺和商场整体形象;所有施工器材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自负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e.乙方施工人员撤场前,应配合甲方进行内部设施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所有乙方自有设施撤离施工区域。

  f.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现场以外水、电设施,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g.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乙方或其所属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缴纳50-500元违约金,直至责令其停工。

  5.携物外出管理:

  a.凡属乙方施工人员、车辆携带外出的物品,必须由施工现场负责人报甲方,由甲方至商场办理携物外出手续,门岗方可放行。

  b.申请人不得虚报携带外出物品,不得冒用、涂改批准单;甲方签发日期当日有效。对违反携物外出管理规定的乙方或乙方所属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缴纳50-500元违约金,同时暂扣不明来源物品并进行调查。

  6.消防安全管理:

  详见甲乙另行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另行规定。

  7.事故责任

  乙方承诺会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以及责任书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杜绝重大伤亡、设备火灾等安全事故。若属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将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装修安全防火责任书3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安办。

  5、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米。

  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重百铜梁商场

  乙方:武汉新方向广告装饰公司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工程主管签名:

  20XX年12月16日

  装修安全防火责任书4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商场进行装修施工过程,应严格按商场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为了方便于双方的管理,确保施工和商场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

  装修现场安全管理

  一、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应到甲方市场管理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凭有效证件进场施工,并按商场规定的出入口进出。

  二、乙方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禁止点燃蚊香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处500元以上罚款。

  三、施工时不得损坏商场原有的承重柱和梁,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动用和损坏商场各类消防设施,擅自动用者罚款500至3000元,造成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的,按价给予赔偿,造成消防报警和喷淋功能不能运作而发生事故的,将由移交公安消防部门追究责任。

  四、装修时使用木结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处理,防火涂料必须涂3遍以上。若未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并要求其拆除并处100元以上的罚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装修公司进入商场装修过程中必须自行保管好所带的工具及装修过程中的各类材料,不得将工具及装修材料随意留在场地,如有丢失自行承担。现场无人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

  六、装修现场必须保持整洁,装修现场的垃圾及时清理并运送到商场制定地点,不得乱抛乱倒,并不得将易燃垃圾存放过夜,现场装修施工中的易燃物(木屑、木块、纸板、泡沫等)必须做到及时处理,如不及时清理,罚款100元以上。

  七、装修场地严禁私自存放或使用油漆、二甲苯等刺激性油漆材料,如需使用,必须先进行申请,经安保确认审批后方可控量使用,每次不超过2公斤,油漆必须使用环保漆,严禁用喷枪喷漆。私自存放、使用或违规使用油漆、二甲苯等将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八、安装吊顶等须在天花板上钻孔时,必须使用限位器,以保证天花板不出孔或漏水。

  九、装修现场严禁用电动工具锯石膏板,必须用美工刀划切,如用电动工具锯石膏板将处以100以上的罚款,并负责处理好周围的卫生工作。

  十、凡是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十一、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教育仍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商场。

  高空作业(外墙)施工安全管理

  十二、高空作业必须系保险绳、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不执行的处施工方500元以上的罚款。十三、风大时禁止一切高空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对现场作业时存在有不安全因素的,有权作出停工处理,不服从管理的将予以1000元以上的处罚,直至取消其施工资格。

  十四、乙方在甲方商场内外进行高空作业期间,必须自行配好安全保险装置。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而发生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动火施工安全管理

  十五、乙方施工中如需电焊作业的,必须向商场安保部出示本人的焊工资格证书。在商场内私自焊接施工的,处施工方1000元以上的罚款。

  十六、施工作业人必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如非本人动火作业其他人代替的,将追究施工方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同时立即停止任何动火作业。

  十七、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清除动火周围15米以内的一切易燃可燃品后方可施工作业,如没有安保人员在现场监护不得动火作业,否则将追究动火人员责任并处施工方1000元以上的罚款,取消动火作业资格。

  十八、现场监护人员对现场作业时存在有不安全的因素的有权作出停工处理,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管理,否则处施工方500元以上,直至取消其动火作业资格。

  十九、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和水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携带操作证及动火证,如有违反相关动火操作规定的将处施工方1000元以上罚款,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十、动火作业完毕后,监护人员必须每半小时到原动火现场巡视一次,巡视不得少于4次。

  原有设施拆除施工安全管理

  二十一、每个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现场施工,如有发现某施工人员出入地点与出入证不相符,商场安保人员有权取消该施工人员的施工资格,并处200元以上的处罚,严重者取消该施工队的施工资格。

  二十二、装修公司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装修会审时的详细说明进行拆除,损坏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存在故意损坏行为者将以损坏设施价格两倍以上进行处罚。

  二十三、施工责任人要维护现场施工秩序,对施工过程进度进行合理安排,要力保每天晚上拆下的废旧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确保第二天施工现场的整洁度。

  二十四、对原有地面设施进行拆除时严禁使用风镐、大锤,如有发现处50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取消该装修公司施工资格

  二十五、以上装修违规行为处罚,装修责任人拒交罚款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装修保证金中扣除。二十六、本安全规范一式两份:一份张贴乙方装修现场醒目位置,一份甲方物业部备案。

  以上条款请详细阅读后签字生效。

  乙方装修地址:

  装修施工(场地)名称:

  乙方责任人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

  装修安全防火责任书5

  为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建设部颁发的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规范服务实施的通知》和《业主临时公约》,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在装修过程中,禁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不得擅自拆改、封装燃气管道和设施。

  三、不得擅自增加超过原设计标准的楼面负荷。

  四、禁止采用升降机吊装沙子、水泥、砖块等上楼装修。

  五、因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装修期间,禁止向下水管道倾倒油漆、涂料等各种杂物,以防管道堵塞。

  七、装修期间,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以免发生火灾、损坏线路。

  八、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九、不得在室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正常情况不得按动消防报警器。

  十一、不得擅自使用施工现场以外的水、电设施。

  十二、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坏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

  十三、自觉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物业公司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

  装修安全责任人(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物业服务中心(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装修安全防火责任书6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1、乙方在本年度单项家装工程施工承包开始前,与甲方签定施工安全责任书。

  2、(施工安全责任书)有效期为本年最后一个单项工程完工后五年。保修期结束后自动终止。

  3、如若乙方在保修期已经离职,其在职期间所承包的单项家装工程在保修期所产生的有关安全事故相关性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接到甲方工程派单后,应认真计划进度,施工人员安排,施工材料计划、施工安全生产的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确定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

  5、乙方必须向自己管理的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机具、防护用品和安全施工环境。如未提供,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经常向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7、乙方必须杜绝施工中的违章作业:如带电接线,不停水改水路施工。现场吸烟或动用明火等。如因乙方所管理的工人违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作业进行强制管理和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处罚。

  9、乙方管理人员遵从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努力提高个人的管理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10、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应在甲方备案登记。

  1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在去往工地或从工地去往其它地方的途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和当事人自行解决。

  12、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代班工长)和所有施工人员都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社会秩序、损害公共财产。

  1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社会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触犯法律法规的,应由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14、如因乙方造成社会纠纷的,甲方只提供调解和帮助。

  15、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社会纠纷的,但乙方无法及时解决,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质保金作为向客户的赔偿资金。

  16、发生事故或人身意外伤害时,乙方必须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上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并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处理。乙方故意隐瞒事故不报,甲方将给于1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罚款。

  17、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不得代签)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安全防火责任书7

  一、住户装修时,施工队各类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处的统一管理。

  二、业主及施工队需详细阅读《装修管理规定》《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如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给排水管裂缝、楼板渗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队、业主自行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四、装修期间,如因施工队用电工具短路引起电路发生故障的,施工队除负修复责任外,需缴纳一定罚款。

  五、装修施工中,因凿楼板破坏水泥层,造成他人天花板抹灰脱落、损坏、厨房卫生间防水层被破坏而渗漏水等,装修户和装修施工队需主动与被损坏户商议修复、赔偿,直到修复为止。

  六、装修施工中,厨房、卫生间防水层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防水施工队施工,防水层完工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延缓清退施工队装修押金,直至管理处确认不渗漏为止。

  七、装修户和装修施工队不按规定装修、改造,不按规定用电、用水、用煤气、动用明火等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装修户和装修施工队负责。

  八、装修施工队在阳台上施工和从消防楼梯搬运材料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禁止装修物件从阳台或楼梯上坠落下楼,若造成伤人、伤物事件,其后果由施工队负责。

  九、住户装修工程完工后,须经管理处专业人员验收,如有违章装修和渗、漏、堵、损坏等现象,均由装修户和装修队承担维修、赔偿费用。

  十、对于违章装修并拒绝接受违章处理的施工队伍管理处有权取消其在小区内施工的资格。

  十一、装修期间由装修单位对室内消防安全及因装修引起的消防事故负责。

  十二、如装修人员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由其所属施工队按价赔偿。

  十三、装修施工队伍应对施工人员严格约束,如因违章施工而引起与管理处保安员发生口角或打斗,由施工队伍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装修户委托专业公司或装修队伍安装空调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意外由装修户及空调安装单位承担有关责任。

  十五、业主对其雇请的施工队有监管的义务,如其雇请的施工队无法履行违章装修引起的维修、赔偿费用,则由业主负责协调解决。

  此协议书请装修户、施工队认真阅读,各方签字后生效,并严格执行。

  装修户(业主):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队负责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理处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安全防火责任书8

  甲方:

  乙方:

  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治安、消防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方,乙方为装修施工执行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应在进场施工前到甲方办理装修施工审批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4、乙方需要加强施工期间的防火工作。

  4.1乙方需于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4.2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及现场禁烟规定等。

  4.3乙方需于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5、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

  5.1乙方于施工中使用电气焊或其它动火工具,其操作人员必须执有电气焊操作证和甲方保安部审核批准后开据的动火证。

  5.2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工程部批准。

  5.3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6、乙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6.1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大厦,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保安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保管。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且易爆品不得在大厦内存放。

  6.2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7、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8、经甲方确认,乙方在施工期间无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且验收合格,甲方可如数退还乙方装修施工押金;如乙方在施工期间,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酌情扣留部分或全部装修押金作为违约金;因乙方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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