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协议责任书

时间:2022-07-08 14:07:58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学生安全协议责任书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安全协议责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安全协议责任书3篇

学生安全协议责任书1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一体化网络,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3、学校经常进行法制安全纪律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班主任要配合学校作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4、学校和班主任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安全。

  二、学生方面

  1、学生应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遵守法律、法规,要听从老师、家长关于安全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

  2、严禁学生在校内追逐打闹,跨越栏杆,不翻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负责。

  5、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由肇事方负责。学生不准骑摩托车或乘机动车上学,否则,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6、学生不准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里玩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的一切由学生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锐利器物等。否则,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佩戴胸卡。

  9、学生在校外造成危害,由学生方负责;触犯法律的则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家长方面

  1、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的第一监护人,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子女的言行,作到家、校教育合一。

  2、家长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

  3、学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长负责,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校内安全工作。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4、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5、当安全事故发生后,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不得无理纠缠,大闹学校。

  6、学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7、家长每学期至少到学校两次,了解学生的学习、纪律等各方面情况,及时到校参加家长会。初中学生安全责任书。

  四、寄宿户主方面

  1、为学生提供较好的生活和学习服务。合理收取住宿费。

  2、必须为学生提供舒适安全的住宿条件。否则承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 3、寄宿生如发生违纪或违法案件,应当坚决制止教育,并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和家长,不得瞒哄包庇和支持。积极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生违法违纪案件和安全事故。

  4、不得容许学生与学生或者与外来闲散人员在住户投宿、赌博、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聚会,或者从事与学生身份不相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不良行为。

  5、每天晚上必须检查寄宿生就寝情况,禁止学生夜不归宿、窜宿。 6、为学校巡查寄宿生提供方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巡夜工作。 7、学生有困难热情帮助,有病时积极协助就医治疗。

  五、本责任书一式一份,由班主任执存,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学生毕业或本期结束终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律。本责任书由白店中学负责解释,各方应严格遵守。如学生发生问题各方协议解决不成时,申诉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处。

  班 级: 学 生:

  班主任: 学生家长签名:

  寄宿生: 寄宿户主签名:

  学校(盖章):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四日

学生安全协议责任书2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将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学生、家长,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状。

  1、全校学生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2、严禁学生翻围墙、翻大门、攀登护栏、班级、楼道和校园内严禁追逐打闹、骑楼梯栏杆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跑跳等。

  3、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听从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4、学生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右侧通行,不闯红灯、不横排行走、不骑飞车。横过马路或下汽车时,注意先瞭望、后通行的原则。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车况不好的车辆和超员车辆。

  5、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三无产品(无产地、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如在校内发生以上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6、注意劳动安全,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7、严禁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气 枪、红外线手电筒、打火机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害性的玩具,不带手机、MP3等进校。

  8、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健康书刊、音像,不进台球室、网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准私自外出玩耍,不到施工场地、危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学生到铁路沿线附近游玩,不破坏铁路设施。

  10、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乱动各类电器,遭遇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严禁学生下江、河、湖游泳。

  违犯以上规定,由学校及家长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给他人或学校造成损失的,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

  学 生(签字):

  学校(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安全协议责任书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的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

  班主任(签字):

  乙方(学生):

  学生监护人(签字)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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