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责任书

时间:2023-03-16 22:51:29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责任书(精选6篇)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责任书的场合越来越多,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责任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责任书(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责任书(精选6篇)

  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责任书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我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签订本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目标

  1、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责任事故为0;消防经济损失为0;食品中毒事故发生数控制为0。

  二、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科学,奖惩过硬。

  2、制度建设。年初有安全工作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并落实

  “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大型活动预案制度”、“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每位干部、教职工有明确的.岗位安全职责、重点岗位操作规程和符合实际的安全规则制度及预案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各司其职。

  3、隐患排查。领导并督导后勤、体育部门每月例查一次校舍门窗、栏杆、围墙、活动场地、文体器具、电线及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等的安全情况。每月要督导后勤部门对学校隐患排查一次,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有详细记载,交学校讨论决定实施,学校无力解决的,由学校书面请示报告。

  4、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集体用餐规定,督促后勤、食堂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保证师生食饮卫生安全。

  5、安全教育。督促教务处、少先大队部开展好法制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按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并详细记载。

  6、消防安全。落实职责,责任到人。

  7、加强门卫职责,搞好校内安全。

  8、其它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三、考核与奖惩

  1、安全工作年终对分管领导单项考核。

  2、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给予重奖。对发生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因管理疏漏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责任。

  责任人:

  日期:

  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责任书2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以及林州市教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制订本目标职责书。

  二、认真贯彻执行小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主管理,确保安全”的精神,在上级教育管理机构统一领导下,实行自主管理。

  三、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学生素质教育的主要资料,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教育。

  四、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各班成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相关管理职责、制定安全教育计划,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每个班级要开设必须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根据不一样年级、不一样年龄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的资料应当包括交通规则、学生交通安全守则、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常识及简单的交通危机自救等。

  六、各班应当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举行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并能够经过组织主题班队会、作文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效果,提升全校师生交通安全礼貌意识。

  七、各班应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小学生放学由校安全员随队,负责看护学生过马路;学校安全员在校门周围加强管理,不允许学生蜂拥上路、骑车占用机动车道或互相打闹。严禁在公路上组织学生出操、做实验等团体性活动。接送学生上学的车辆,应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登记、检验、核发专门证件方可上路,严禁报废车、农用三轮车、货运车接送学生,杜绝涉及学校师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发生后果的按职责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职责。

  责任人:

  日期:

  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责任书3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更好地落实班级财产管理职责制,提高小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自觉性,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人人爱公物,公物人人爱”的良好习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的正常使用寿命,使其最大限度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与班主任及副班主任签定以下财产管理目标职责书。

  一、班主任和副班主任是本教室财产管理的职责人。班主任是第一职责人。班主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财产管理制度,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意识的教育,使学生养成爱护、爱惜公物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爱护公物的职责感。

  二、班级财产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开学初由总务处组织人员与班主任对教室内的.课桌椅、讲台桌、黑板、媒体设备以及教室内外墙面等进行核实、交接。

  三、班级负责管理、保护好本班教室的一切财产及其它教学设施。班主任要在班级中选聘一至两名职责心强的同学担任财产管理员,并制定本班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来保证财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具体做到:

  ①坚持墙面干净,不能有手、脚印及其它污迹,不许随意张贴东西。

  ②保证教室的电器、电线、开关、插座、暖气管道等设施完好。

  ③保护好教室的课桌、椅、讲台、黑板、门窗、窗帘、玻璃、电风扇、电视机、音箱、广播、多媒体等设施。人为损坏或因门窗未关好造成损失的,由班级负责赔偿。

  ④定期检查课桌凳及其它实物使用情景,对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螺丝松动、开胶、破损的课桌椅应及时上报总务处,经总务处查验属实后由总务处处理和维修。

  ⑤注意节俭用电,放学时必须关掉所有用电设备。班级应指定专人负责开关楼道和教室电灯、关门、关窗,阴雨天光线不足,能够开灯。对阳光充足、中午休息或教室内无人开灯,被值周教师巡视发现的要给予扣分。

  四、教室财产一般不得外借,如确有需要必须报主管校长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五、遗失或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学校公物者,除处以原价的1至2倍金额赔偿外,还要上报德育处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每学期结束,由学校总务处、德育处组成检查小组到各班检查财产管理情景,结合各班报修情景,综合评估各班财产管理状况。班级公物的管理情景将纳入班级管理评比之内,作为班主任月津贴考核、学生评先评优、学校评选优秀班级的参考依据。

  七、本职责书一式两份,班主任一份,总务处一份。

  八、班级财产清单。

  责任人:

  日期:

  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责任书4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一、指导思想:

  为了将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的安全,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我校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特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

  二、责任内容:

  1、每位班主任结合班级情况,制订“创平安班级”方案,措施具体,有可操作性。发动学生查找校园及班级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

  2、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夕会、手抄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用电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学生安全责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3、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每周设立班级“安全教育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护自救教育。并注意安全教育的方式方法,对学生上下楼秩序、路队秩序等进行实地训练。

  4、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组建好“路队”,选好路队长,每天关注路队情况,并对不同路队进行不定期的跟踪调查。

  5、在班级中设立“安全监督员”和“班级安全记录本”,每天利用夕会课等时间,了解和掌握班级各路队情况、学生课间、午间纪律、课外活动秩序等情况。

  6、早、中、晚就餐或放学时,组织班中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排队、离校。

  7、随时经管学生进餐、就寝情况,保证学生进餐、就寝有秩序、守纪律。

  8、班主任每天必须确保本班学生准时放学。班中学生都已安全离校后,方可离开。(班主任有事,由搭班老师接管)

  9、组织学生在校内外活动前,做好安全教育。学生集会、做操、大扫除时,班主任必须亲临现场指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在交通、饮食、防电、防火和活动场所的安全,如出现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发现教室门、窗、电器开关等损坏,应及时上报学校。

  10、班主任要经常和学生家长沟通,签订好学生在校期间 安全协议书,共同掌握好学生动态,建立学困生、贫困生、单亲学生等档案。

  11、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并将实际情况报告学校。

  12、学生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引导,但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歧视和放任不管劣纪生。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

  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责任书5

  为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根据《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XX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学校与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签订,再由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组织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消防工作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并且明确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要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四落实。

  2、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工作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消防工作在各责任单位的实施及督促责任书在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落实。

  3、各单位即为消防责任单位,其行政一把手为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党政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责任人对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还须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员。包括学工处和后勤集团在内的所有在第一线岗位的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属地和本单位职工的校内住所都在各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范围内。

  4、各责任单位应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统筹安排布置,定期检查,解决问题。第一责任人应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消防责任主要内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管理与维护,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立与健全,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整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和处置,重要场所和活动的消防保卫,火警火灾的紧急快速处置,火灾的`协助查处,责任事故的追究和处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示意图上墙,消防安全记录详实,台账齐全装订成册。

  二、责任目标

  1、各消防责任单位应结合实际,本着“隐患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三原则,按照消防责任内容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根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演练、检查和整改等工作。

  2、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安全,第二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消防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给相关责任人,对于隐患问题较大,且不能及时自行解决的,必须立即报告给学校消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3、认真做好集体活动和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预案,并到保卫处报备,一旦发生火情,能正确、果断、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积极配合保卫处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4、各责任单位要将“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到班级、科室、工程队和承包商户及租赁人员;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相应培训、整改资金。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每次活动有方案、记录、图片、资料和总结,全年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和学生全面学习1-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所有义务消防员要做到一年一训,一换一训。

  6、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扑救、逃生示意图,并将制度和示意图张贴上墙。

  7、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其家属自觉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挪用和遮蔽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妨碍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8、对易燃、易爆及毒、化物品要确定专人严格按制度管理,做到安全可靠,不出任何差错。车辆(包括私有车辆)、燃气和供电设备等要勤检查,确保运行良好,做到不出火情。

  9、积极协助保卫处查处火警火灾隐患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完成消防管理任务。

  10、各责任单位必须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作好会议记录并将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整改情况向综治办公室通报(一月一报,每月25日之前,综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11、对学校出资配备在各单位的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消防水带、水枪、防火栓等器材设施要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且不能挪作它用,除正常运行损坏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12、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项目在立项、招标及施工前必须报保卫处进行审核备案,以便消防检查和监督,同时根据项目规模或重要性决定是否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否则学校不予审计和结算。

  13、落实可燃物和明火源管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动火审批,未经审批或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14、落实岗前培训,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的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合格培训的不得上岗。

  三、考核及奖惩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考核标准对二级单位(院、处、部、中心等)进行半年和全年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予以网上公布。

  对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扎实、档案规范、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认真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责任范围全年未发生火警火灾、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学校批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单位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和负责人及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资格,且对其申报文明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因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马虎,造成本责任范围内发生火警火灾的;

  (2)因管理防范和宣传不力,发生火灾事故,使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3)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当的,以致引发火情、火灾等问题的;

  (4)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隐患,经保卫处提出整改建议而拒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还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与校属各单位各持一份。

  本责任书适用于本年度,无新的精神不作更改,若部门领导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责任人:

  日期:

  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责任书6

  根据镇教委、市教体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切实保障师生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推进“平安校园”的建设。学校将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逐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各安全工作责任人的职责

  认真学习贯彻《龙口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黄河营完小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黄河营完小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规程、规定,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一)校长职责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2、将安全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定期研究学校的安全工作。

  3、严格落实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4、督促分管负责人及时落实安全工作。

  5、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分管负责任人提出批评和建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6、妥善处理突发生事故和安全事故。

  7、对两分管负责人进行考核。

  (二)副校长职责

  1、副校长分管学校值日、值周安全工作,对这两项工作全面负责。

  2、制订值日值周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安排好值日值周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3、对分管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对不及时到岗或不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人提出批评和建议。

  4、妥善处理突发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向校长汇报。

  5、对值日值周人员进行考核。

  (三)校安全员职责

  1、校安全办主任分管政教、教务、团总支、食堂、门卫五个部门安全工作,对这五个部门安全工作全向面负责。

  2、根据五个部门工作特点,制订安全工作职责,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3、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4、妥善处理突发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向校长汇报。

  5、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政教安全职责

  1、政教分管各班级安全工作。

  2、根据班级工作特点,制订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并和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3、督促检查各班主任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安全工作不到位的班主任提出批评建议,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4、加强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管理,不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场所活动,认真做好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坚决贯彻就近徒步的安全原则,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5、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必须参加的重要会议和外宾接待,需报教育局批准,未按规定造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6、加强校内班级安全管理,根据各班级位置环境和学生出现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7、妥善处理突发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向校长和分管负责人汇报。

  8、对班主任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五)教务安全职责

  1、教务分管体育课和实验课安全工作。

  2、根据上课特点,制订体育教师和实验教师安全工作职责,向体育和实验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3、督促检查体育教师和实验教师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安全工作不到位的教师提出批评和建议,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4、结合两种课程特关,对师生进行必要的场地、器材、仪器药品安全使用教育。

  5、对场地、器材要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责任人和主管部门。

  6、妥善处理突发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向校长和分管责任人汇报。

  7、对体育、实验教师进行安全工作考核。

  (七)值日教师职责

  1、值日教师上午提早30分钟上班,下午推迟1小时离校,午休期间不得离开学校,因公或私外出不能值日的,必须提早与主管领导联系。

  2、值日教师上午、下午两次检查课间纪律,中午巡视用膳纪律,下午督促学生按规定时间离校。

  3、值日教师必须在早上上班前30分钟上班,下午放学至教师下班后1小进内在校门口管理学生交通安全,不得擅自离岗。确保学生上学、放学进出校门口安全。

  4、值日教师处理好当天的一般性学生偶发事项,并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教导处和有关班主任。

  (八)值周教师职责

  1、值周教师午休期间不得离开学校,因公或私外出不能值周的,必须提早与主管领导联系。

  2、值周教师上午、下午两次检查课间纪律。

  3、值周教师必须在上午第四节下课铃响至下午上课前到校门口管理学生安全,不得擅自离岗。

  4、值周教师协助值日教师处理好当天的一般性学生偶发事项,并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教导处和有关班主任。

  (九)班主任职责

  1、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教室内的设施及用电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不发生伤害事故。

  2、教育学生进出校门严禁骑车,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发生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伤、亡事故。

  3、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活动要有计划,做到审批制度,必须报教导处分管领导及校安全办批准。活动前做好全面安全教育工作,如需外出,坚决贯彻就近、徒步、安全原则。组织好课任教师共同管理,确保安全,不发生死亡、伤害事故。

  4、集会或集体活动,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教学楼、多功能厅、运动场),不得拥挤、推撞,一定要做到有次序行走,确保人身安全。

  5、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必须参加的重要会议和外宾接待,需报学校安全办批准。末按规定,擅自参加造成事故的,要追求班主任责任。

  6、严禁学生把易燃、易爆、尖刀等物品带入校内及课堂,一经发现,除教育外及时上交禁止物品,决不能让不安全的隐患存在,确保安全。

  7、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做好劳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劳动工具不能用于玩耍,使用工具注意别人的安全,不能伤人。楼上擦玻璃时,教师必须在场,保证学生安全,不发生死亡、伤害事故。

  (十)体育教师职责

  1、平时定期、不定期检查体育设施、场地的安全情况,做到活动器材、器具符合要求,与学生年龄、性别特点相适应。发现有隐患及时上报,未修好的不得使用,确保安全。

  2、各项体育活动,活动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动作,活动中,活动量要符合学生的身体状况,确保活动安全。

  3、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危险性及投掷器械不得向学生出借,有危险性的体育项目,训练期间教师必须在场指挥和保护。教育学生在早跑和其它活动项目中,学生出现鞋带散掉或其它不适情况,应及时退出队伍,确保人身安全。

  4、教育学生集会不得相互拥挤、推撞,任何体育活动都要做到有组织,有秩序。教育学生不带金属物件、小刀等尖利物品上课或参加活动。绝对禁止学生攀爬运动场围墙,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发生死亡、伤害事故。

  5、体育教师与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密切配合,对于有病、体弱或有残疾的学生,适当安排活动,严禁参加不宜项目,确保安全。

  (十一)实验教师职责

  1、实验中严格管理易爆、易燃、剧毒的化学药品,严防爆炸、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教育学生严守操作规程,演示实验带有危险性的,必须做好安全保护工作,远离学生,做到安全为止,决不发生死亡、伤[在事故。

  3、教育学生实验室所有药品,包括蔗糖、食盐绝对不能尝味道,不得把食品、餐具带入实验室,绝不能把药品带出室外,做完实验。教育学生洗手,确保安全。

  4、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特别是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等强氧化剂不能与石灰、硫等还原剂共研,否则易引起爆炸,做到不发生死亡、伤害事故。

  (十二)其它课任教师职责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注意课堂的安全教育渗透。

  2、每节课必须到岗,不得提前下课,不中途擅自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责,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

  3、育教学过程中无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

  4、现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教导处和总务处反映。

  5、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十四)值日教师职责

  1、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期间,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确保学生不发生死亡、伤害事故。

  2、非放学时间学生要求离校,没有班主任教师书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并问明详细情况,未经登记或情况不明,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校园安全。

  4、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处和校安全办,确保校产安全。

  5、下午放学后,要检查巡视各室门窗是否关牢,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校安全办汇报。

  二、考核

  1、考核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各责任人每学期书面总结一次,平时加强督促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岗位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

  三、奖罚

  1、未达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任意一条职责,该责任人不得评为各级各类先进,实行一票否决制。

  2、未发生责任事故,奖第一责任人(校长)400元,第二责任人(两个分管责任人)300元,部门负责人(政教、教务)200元,直接责任人100元。

  3、对安全工作中成线突出或有见义勇为的给予校长特别奖。

  4、对责任人负责的安全工作出现问题,发生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的50%——100%。

  5、对隐瞒事故不及时报告,弄虚作假的,取消奖励,并根据情节轻重,学校作出必要的处分。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提请教育局、乡政府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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