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安全的责任书(精选6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责任书,签订责任书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房屋安全的责任书(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个人房屋安全的责任书1
为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建设部颁发的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规范服务实施的通知》和《业主临时公约》,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在装修过程中,禁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不得擅自拆改、封装燃气管道和设施。
三、不得擅自增加超过原设计标准的楼面负荷。
四、禁止采用升降机吊装沙子、水泥、砖块等上楼装修。
五、因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装修期间,禁止向下水管道倾倒油漆、涂料等各种杂物,以防管道堵塞。
七、装修期间,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以免发生火灾、损坏线路。
八、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九、不得在室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正常情况不得按动消防报警器。
十一、不得擅自使用施工现场以外的水、电设施。
十二、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坏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
十三、自觉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物业公司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房屋安全的责任书2
为了确保村民自建房屋安全,减少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板桥镇集镇、村庄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附件。
一、自建户自建房屋时,必须签订《板桥镇集镇、村庄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安全生产责任状》、《[板桥小城]自建户安全责任承诺书》,并遵守《[板桥小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述约束条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二、自建户建房时必须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严格按照板桥镇政府对[板桥小城]项目的统一规划进行施工。
三、自建户建房前应将开工时间、施工工期、建筑面积、建筑设计、施工队伍、建房所使用符合标准材料等情况报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同时填写《板桥镇20xx年村民自建房用地审批表》、《建房申请书》并在与施工队签订的建房协议中,明确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责任等事项,同时将《建房协议》报板桥镇居民委员会备案。经板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板桥镇居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村民建房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警示线,施工用水、电必须在[板桥小城]项目总承包单位指定的连接点连接,不得私自乱拉乱接,并按时交纳相关费用,施工用水、电费用每月每户按xx元/月直至工程竣工。
五、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网,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六、在施工期间自建户必须按照板桥镇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对建筑垃圾、建筑污水、施工材料等进行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人员、生产和卫生、环境、安全以及政府对板桥小城项目内市政配套、城市绿化的施工,。
七、[板桥小城]项目总承包单位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发现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建房户和施工单位,并申报相关政府部门。
八、自建户未按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施工的,若发生安全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
九、村民建房时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上报,不及时上报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房屋安全的责任书3
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租赁对象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为(电话:xxxx,手机:xxxx),安全负责人为(电话:xxxx,手机:xxxx);租赁人为(电话:xxxx,手机:xxxx),安全负责人为(电话:xxxx,手机:xxxxx),都应对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负责。
3、房主应随时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和火灾隐患,若因房主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人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租赁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承租期内,租赁人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房主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租赁人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房主应随时检查租赁人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房主和租赁人共同承担。
7、租赁人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房主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租赁人方可进行。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8、租赁人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租赁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房屋安全的责任书4
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治拆除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在规划区房屋拆迁范围内进行房屋拆除的拆迁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被征收房屋材料原则上归甲方所有(因已给予了评估补偿),如果乙方积极配合征收工作,主动拆除并清理建筑垃圾且保证安全承担安全责任的,房屋材料奖励给乙方。
二、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三、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1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进行掏掘;
(二)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三)推倒前,应发出信息,待附近人员避到安全区域后方可进行。
四、需拆除工程范围内的电线、电缆、煤气管道、上下水道、供热管线等设施,应当报有关单位,并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
五、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夜间应红灯示警;在高处进行拆除时应先设置溜放槽,较大或沉重的材料应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六、要填埋自家水窖菜窖,确保人畜安全。
七、房屋拆除应当符合环保要求,拆除废料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按规定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
八、承担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为其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施工规程进行施工,确保人员安全。
九、乙方决定自行拆除的,必须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因自行拆除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房屋安全的责任书5
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甲方委托乙方对向阳路以北、潍徐南路以南环城河东侧的28户二层房屋(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进行拆除,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房屋拆除安全施工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2、应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紧急救援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做到“组织有保证,任务有要求,工作有检查,预防有措施”。
3、明确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职责,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消防设施,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堆放建筑材料,保证出入口及场内通畅、整洁。
4、拆除房屋或构筑物前,应先截断电源、关闭天然气,拆除楼房应当搭设防护架、设立防护网,施工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挂设保险绳,应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按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处置建筑渣土和各种废物。
5、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撒废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无符合规定装置而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它应当禁止的行为。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经费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的时间上交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并向甲方报送整改情况。
7、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房屋安全的责任书6
为确保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一、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要采取多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投毒、防止自然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承租方要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及属地公安、城管、安监、消防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对本经营场所的安全负全责。严禁经营者在服务场所内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制品。
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应纳入到经营管理工作中去,各经营场所应设安全员一名,每日经营完毕必须对本店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实行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积极消除隐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五、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投毒、防爆等安全工作的知识培训,学会报警110、119;经常提醒住宿人员出入锁门,不要将陌生人,闲杂人员或不熟悉的人带入宿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款,对所经营的场所、居住的宿舍必须经常进行检查,夜间必须清理,不得留宿,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宾馆保安部备案。
六、承租方所雇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严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因违反国家法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在公共居住场所,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承租方的经营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放置在固定位置,保管好消防器村,若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维修和补充。承租方所使用的灭火器要经常检查,若有过期或损坏无法使用的,要及时年检更换,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严禁在仓储用房内吸烟,对隐患知而不报或瞒报,为此而引起火灾所造成的事故损失,责任完全由承租方自负,宾馆根据情节对承租方进行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宾馆范围内进行通报,必要时,宾馆将终止租赁合同。
八、承租方铺面装修需使用电焊、气焊、氧焊,必须到宾馆保安部开具动火申请并由施工方派专人现场督促检查,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检查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现场。由于检查不到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九、承租方设的安全员每日对经营场所的门窗、电器线路和使用的天燃气,液化气阀(管)进行检查、关闭,对火炉处理完毕方可离开。坚决禁止使用各种取暖设备、电炉子、电褥子等,一经查出坚决没收,由于使用以上电器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自负。
十、承租方的场所内不得摆放国家禁止的物品,如:辐射源、污染源、聚能源和爆炸物等,门前实行“三包”(即:负责绿化、环境卫生、清理摆摊设点)
十一、承租方在宾馆院内停放的机动车必领按宾馆门卫值班人员所指定的地点停泊,服从指挥,保持院内车辆停整齐;非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等)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内,不得在院子里存放。
十二、承租方租赁的房屋若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及时报警或报宾馆保安部,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应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其各类赔偿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十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对网络信息、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管控,严禁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后果自负。
十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本店铺或经营场所的贵重物品或现金管理,如发生盗窃、诈骗、抢劫等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十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承租者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其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承租者负责。
十六、责任书一式贰份,出租方与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并由宾馆保安部存档,此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租者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房屋安全的责任书】相关文章:
房屋个人安全责任书09-26
个人房屋出租安全责任书04-17
房屋安全责任书08-20
个人房屋装修安全的责任书(通用6篇)10-27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书11-09
房屋施工安全责任书11-10
房屋拆除的安全责任书12-31
房屋拆除安全责任书01-15
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