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类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书(精选7篇)
在现实社会中,责任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提升我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那么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租类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书(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租类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书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院小区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的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小区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房屋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房屋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内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省市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小区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区域消防责任。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
5、在结束营业前负责切断承租房屋内的电源。
6、不得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责任人:
日期:
出租类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书2
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确保业主(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特制定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业主(住户)xxxxx为xxx座(栋)xx层xxx号房屋的当然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 建立本单位以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全体使用人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的旨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通知。
二、 坚决执行x小区及消防部门安全防火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学的消防设备、器材。
三、 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开关(阀门)要关闭。
四、 房屋使用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使业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图和消防通道。
五、 定期对本房屋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物业服务中心对本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 有义务参加和发动房屋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七、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 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 业主(住户)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批准不得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因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业主(住户)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 业主(住户)须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对消防管道、阀门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消防演习、演练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 一旦业主(住户)家里发生火灾,(如家里没有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根据小区消防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允许救火人员破门、窗或采取其他措施进入室内组织灭火。(因救火带来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十二、 业主(住户)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三、 业主(住户)应自觉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 不准在阳台堆放可燃物。
2、 室内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
3、 电源线必须穿套保护,不可擅自乱拉、乱搭电线。
4、 不能擅自改装煤气管道,不能把煤气管埋入墙内,禁止用木柜封住等。
5、 电焊动火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
6、 烹调时,厨房内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煤气泄露。更不允许不关闭炉火外出。
7、 住在楼上的业主(住户),严禁将烟头和点过烟的火柴梗随手从窗口、阳台扔出,以防掉到楼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8、 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9、 点燃的蚊香或香炉不要靠近蚊帐、窗帘、床褥等可燃物,应放在不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切忌把点燃的蚊香放在纸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离开房屋时应将蚊香、香炉熄灭。
10、 禁止在公共楼道内点香火。
11、 不得在家里储存和使用煤气罐及易燃、易爆、剧毒和其它违禁物品。
12、 爱护小区的消防设施,不占用消防通道,发现有人损坏消防设施或占用消防通道,应及时制止和告知物业服务中心。
十四、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物业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宣传要认真阅读和建议物业服务中心加强有关方面的宣传,主动参加人身、财产保险,以减少损失。
十五、 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如发现有违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上报消防主管部门,由消防主管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和处罚。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更换业主时为止,业主中间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定责任书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十六、 经甲乙双方同意,本责任书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责任书的签字页及样本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类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书3
为了加强XXXXX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自治区的相关法规条例,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协助乙方对其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乙方员工熟知广场的有关消防制度和规定,掌握基本的灭火常识和逃生方式。
2、甲方的秩序维护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的承租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于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乙方仍不按规定时限内整改的,甲方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租人或公司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乙方有义务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3、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备设施,严禁不按消防规范进行操作。
4、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培训等其他相关活动。
5、乙方对承租场所内进行装修时,应及时申报甲方进行消防业务监督指导;如需动用电焊等带有明火的工程,需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
6、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和不服从甲方消防管理的,并造成甲方被消防部门处罚的,甲方将根据情节及有关法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7、在甲方已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下,乙方发生消防事故或被消防管理部门处罚,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声誉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选定或指定1名消防安全联络员,并提供该消防安全联络员24小时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手机、家庭电话)。更换消防安全联络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备案。
9、乙方应按照消防局要求单元内自行配备灭火器,配备标准50平方米/具。
三、其他: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当地消防监管部门各持壹份。
责任人:
日期:
出租类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书4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促进各物业项目管理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各项目(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经理或主任)为项目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项目防火安全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及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
2、制定本项目消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完善本项目生产、经营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责任人,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生产、经营、储运、科研过程中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坚持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全员培训上岗,杜绝无证违章操作;
5、按国家规定标准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6、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本项目或个人无力解决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上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解决,消除火灾隐患;
7、保证本项目生产、经营场所消防通道按规范设置,疏散导流标志、应急照明完整有效,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8、坚决杜绝“三合一”,严禁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存在“二合一”(即生产经营场所或库房和员工宿舍合一)。不允许乱拉乱接电源照明、动力线,应及时更换残旧供电线;
9、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得安装防盗网;
10、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审核程序;变更地点、方法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核手续;
1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后才能开业;
12、要建立本项目专、兼职消防队伍,制定应急灭火和人员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3、火灾发生时,应当有组织、有秩序地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积极组织灭火救援,力求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火灾扑灭后,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或变动火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14、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行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广州市新蓝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防火安全责任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
出租类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防火安全责任,确保本物业不发生火险和消除火灾隐患,特订立本责任书,并约定业主xxx先生/小姐为龙韵雅苑xx幢xxx单元xxx层xxx房住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履行如下防火安全责任。
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建立以本住宅防火安全责任人、全体住宅使用人员共同参与的防火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和消防法规和政策。
2.制定本住宅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对住宅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3.配备必须的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维护,并在有效期结束前或使用后及时更换需要的材料,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家用电器和燃气器具。
4.须经常对住宅使用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强化防火意识,掌握防火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知识。不得使用或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定期对本住宅范围内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主动配合消防主管部门和本物业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配合燃气公司定期开展燃气器具及安全用气检查。
6.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及器材,不得堵塞、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疏散天面,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或公共通道、场地等。
7.有义务参加和组织住宅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本物业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8.组织扑救初始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9.保护火灾事故现场,配合消防主管部门调查火灾的原因。
10.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它事宜:
1.对发现防火安全责任人没有履行上述职责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的,本物业管理处有权追究责任人责任,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申报消防主管部门处罚。
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住户需要更换本住宅防火责任人的(如出租或借住他人),必须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住宅防火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
3.本责任书一式贰份,责任人和本物业管理处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
日期:
出租类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书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治安管理条例》和《长沙市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的精神,维护本区域的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确保各业主、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事项如下:
一、甲方的消防和治安安全责任:
1、负责向乙方宣传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示及规定。
2、负责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的治安秩序和消防安全,加强安全控制及巡视工作。
3、为维护整体安全,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房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在火灾、爆水、出现其他险情等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进入其室内进行灭火和抢险,且不必承担因应急处理而造成乙方或住户损失的赔偿责任。
4、发生消防和治安事件时,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及其它执行机关对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并保护现场。
5、按照有关法规,甲方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并组织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区域内存有安全隐患,应督促进行整改,使治安、消防符合法规要求。
6、负责定期对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始终保持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乙方的消防和治安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其所属产权物业内的消防和治安安全,乙方有义务支持和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和治安工作。
2、乙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携带大物品外出,应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出门手续,经甲方开具放行条后可携物外出。
3、发生消防或治安事件,乙方应及时向119、110或向客户服务中心报案,同时启用房屋内的“紧急按钮”,并保护好现场。
4、乙方机动车、非机动车需到甲方办理停车手续,并遵守停车场(库)的各项管理制度,按已获准使用位置停放车辆,贵重物品和钱物需随身携带勿 放在车内,车辆及财物毁损灭失责任自负。
5、为了公共秩序和人员的安全,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怡海星城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其它
1、以上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自觉履行。
2、本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长沙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
3、此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在甲方拥有对物业管理权期间内有效。
4、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责任人:
日期:
出租类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书7
为加强圣凯财富广场的消防管理,确保圣凯财富广场业户、公司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圣凯财富广场的实际情况,由物业公司委托代表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部门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
四、部门所有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部门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安全管理部。
五、部门必须确保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并确保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整改完毕,并报告安全管理部复查。对确实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列出整改计划,报物业公司审批,共同制定应急措施,积极开展本部门内部的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报安全管理部。
七、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必须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在实施改造施工时,必须贯彻先报批,后施工的原则。
八、使用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工程维修部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临时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由工程维修部审批同意后,由专业人员安装,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
九、部门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物业公司对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门和个人将适时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部门和部门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如部门消防责任人内因公或其它原因外出、调离时,接任工作的部门消防负责人到岗后,部门应及时知会安全管理部,重新签订消防责任书,接任工作的部门消防责任人应负同样的消防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一年签订一次,由酒店安全委员会委托保安部负责落实跟进执行情况。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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