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4-03-25 19:01:14 金磊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通用16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责任书,责任书是一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时,写明责任范围、职责的文书。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通用16篇)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__地区__消防大队对房屋租赁安全防火的规定,为加强租赁房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对租赁房的安全负责。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承租期内,乙方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乙方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因事故发生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乙方须事前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安全责任书是租赁合同的补充,是租赁合同不可分割部份。

  7、本责任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字盖印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月_____日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2

  甲方:(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出租房房主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出租房主、承租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乙方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方和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组织出租房房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维护乙方出租房周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出租房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出租房内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督促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用火用电。

  7、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

  8、保护好出租房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3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房屋管理,规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环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一下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无偿提供房间给乙方使用,时间从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2.甲方应定期检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况,对使用房屋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使用房屋存在须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时,应向乙方通知整改。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有使使用房屋的整体结构及原貌完好无损的责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负载、不得在承租屋内外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实施。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工作。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内的配电、供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或变更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围环境的`整洁;不得产生本市允许标准外的噪音;严禁在使用房屋内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乙方的责任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

  (2)应由乙方承担维修义务而乙方未予及时维修;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对设备、设施改造;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责任书限制或禁止实施的行为。

  2.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后,应即时进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伤亡,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责任书于双方签订房屋使用合同同时签订,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腾空使用房屋并交还甲方时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4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负完全责任。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完全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负完全责任。

  4、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5、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责任人(承租房):

  日期: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5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制定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出租人、承租人为履行治安义务,特向城关水陆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

  第一条 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 违法行为的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人(签名) 年 月 日

  承租人(签名) 年 月 日

  民警(签名) 年 月 日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6

  责任人承租了(以下简称该房屋)。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责任人为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火灾发生,对该房屋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教育本处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阀门)。

  三、对该房屋内的人员进行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该房屋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对该房屋电器、燃气具、电器线路进行检查(检修),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配合甲方对本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五、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及带病作业;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未经消防、电力部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八、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及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等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热得快、电暖气、电褥子、煤炉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九、出租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及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

  十、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实施和管理。

  十一、乙方的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不能影响甲方的房屋设施,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在承租区域外使用及堆放物品,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及房屋损坏,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二、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任何事故,由责任人负全部刑事、民事责任及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十三、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承租人完全搬离该房屋时为止。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7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以下简称“房屋”)及承租房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房屋承租人对该房屋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应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二、承租人应对房屋内的人员进行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该房屋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三、承租人应定期对该房屋电器、燃气具、电器线路进行检查(检修),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配合房东对本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四、严格遵守电气装置安装规程和技术管理规程,禁止非电工安装、修理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电器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

  六、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电茶壶、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和大功率的照明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使用明火灶具。动火部位应设置独立房间(厨房)集中使用,且与其他房间和人员疏散通道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应能自然通风排风。

  七、电瓶车应在独立房间内集中停放和充电,该房间与居住部分及楼梯间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

  八、楼梯、通道严禁堆放杂物,安全出口严禁上锁,不得设置阻碍逃生的防盗门窗。

  九、掌握消防逃生技能,遇到火灾时能准确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帮助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逃生。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房东、承租人各一份,在房屋租赁期间,本责任书长期有效。

  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应认真落实执行,若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甲方:房东(签字):____乙方:承租人(签字):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8

  为维护公司内部正常工作秩序及消防安全,确保公司内租户财产及人身安全,根据消防机关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公司内经营的'租户,须签订本责任书,在签订责任书时,由公司保卫部负责对租户介绍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防火安全制度。

  二、租户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及有关法律规定,物业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的具体情况。

  三、租户在经营期间至少有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如有人员变更,应重新到保卫部备案。

  四、租户在公司工作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租户员工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可自行培训或委托公司保卫部进行培训,经公司保卫部审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租户员工需遵守有关规定,在工作区域,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3、租户员工不得在下班后留宿等,若有加班或其他特殊情况,须向物业部书面或邮件知会,以便于部门之间的协调安排。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9

  甲方(出租方):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

  租赁房屋地址:_____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1、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房东应定期做好对房屋的防火、防盗、用电等等的安全检查。严禁乙方违反规定私自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与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契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房主也应该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杜绝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2、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4、乙方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不可抗力: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租赁时间: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房屋地址:_____

  为确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期间乙方人身、财产和甲方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责任,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经商议,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家人和暂住亲属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让每个人都掌握安全用电用火用水常识,正确安全操作和使用家用电器和燃气用具等,做好甲方房屋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出租房屋内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乙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的房屋及财产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

  三、乙方不能在房屋里从事非法经营或色情等非法活动,如果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四、乙方应该爱护和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要负责修理。

  五、乙方不得留宿除家人及亲属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有特别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暂住超过三天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甲方有权在乙方租赁的房屋期间每季度和乙方约定时间进行房屋对房屋用电用气用水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乙方应按照要求整改,保障乙方人身和双方的财产安全。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11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24号令,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一、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1、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2、公安机关对租赁的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3、城镇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4、出租的房屋,其建设、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5、私有房屋出租,出租人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二、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出租人应 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居住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 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三、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1、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2、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3、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备案;

  4、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四、 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处罚规定:

  1、出租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及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 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灭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4、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 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6、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由县公安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罚款;

  7、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被处罚人和单位对依照本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 照《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五、 大武地区派出所主要职责:

  1、贯彻公安法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向出租、承租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以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2、对出租单位、个人的出租房屋承租人员进行监督、检察、管理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3、及时受理各类违法犯罪案件,预防、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4、清查外来人员底数,并办理有关手续;

  5、对违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予以处罚。

  出租人:

  承租人:

  责任区民警:

  年 月 日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12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堵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门卫人员应加强以下管理:

  一、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校门,严禁非教学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二、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记的.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或通知),门卫验证后方可放行且备档,否则如发生问题,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五、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带出的物品必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后方可放行。

  六、门卫人员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防汛、上课期间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110、120、119等部门报告。

  七、门卫人员非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外来车辆、人员入泊学校或占用教室。

  九、门卫人员要做好校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做好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十、门卫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如因门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目标责任人和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门卫责任人签字:

  日期: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13

  为切实保证本所辖区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有效控制火险隐患滋生,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派出所与你单位签订20__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2、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指导社区各单位、居民住宅区制定《防火公约》,落实社区防火、灭火措施;

  4、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5、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辖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2、积极配合派出所和组织本单位员工、居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在派出所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防火、灭火和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制定本单位《防火公约》,落实各项防火、灭火措施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4、定期对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5、组织本单位员工、居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参与初起

  火灾扑救工作,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辖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派出所:(盖章)

  所长签字:

  日期: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14

  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史政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承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承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工程项目设立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

  3、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白天对外来人、进出车辆及特效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工作。

  4、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细,掌握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留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负责人批准。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资料内备查。

  6、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严重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7、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8、更衣室、财务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件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物品和打架斗殴。

  9、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安全。

  10、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责任人签字:

  施工项目:

  自开工 年 月 日至竣工 年 月 日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15

  为了加强租赁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两好的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租赁屋治安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本责任书所称的租赁屋是指旅馆业以外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于他人的房屋。

  第二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第三条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登记。

  第四条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或者让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后,方可租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刚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条、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1、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租赁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将承租房屋再转让他人的,应当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公安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时的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第七条、检查时,公安人员应当出示证件,依法办事,礼貌待人,维护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予以处罚。

  1、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何法有效证件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罚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4、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

  房东与租客安全责任书 16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领导有关校园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深入开展下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积极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及时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扎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二、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以下几点教育:

  l、不得乱攀爬阳台、走廊的围墙、窗户、树木,不得拿一些尖利的器物、棍棒与他人开玩笑、打闹,以防出现意外。

  2、要养成自我防范意识。要防火、防盗、防爆,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地方乱插或私自碰摸各种用室的电线、开关、捅头,以防触电。

  3、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慎交友,以防被欺骗。

  4、不得在节假日私自组织外出,以防发生意外。

  5、不得进入三厅一室(营业性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游戏机室),不得进入营业性的`茶楼洒馆,不得抽烟、赌博、酗酒,不得传看低级趣味的小说、图片等不良书刊。禁止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发生。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防止不良文化的侵害,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教育学生不做违法的事情,不做有损学校名誉的事情。

  6、不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闲散人员来往,更不能把这类人员带到学校里来,不得打架、打群架。有矛盾要找老师解决。

  7、要十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管是步行、骑自行车、乘机动车均要注意交通信号及来往行人车辆,要小心谨慎。

  8、要十分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病从口入,不得暴食或吃不干净的`水果、饭菜和“三无”产品。

  9、严禁私自到河中游泳、戏水。

  lo、教育学生注意外来人动态,提高警惕,及时报告。

  三、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坚持不懈开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学生培养成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的好公民。

  四、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制。对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班级如有学生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本学年该班主任不得评优、评先。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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