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4-05-19 15:10:22 金磊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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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精选8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责任书的场合越来越多,责任书有助于增强我们的市场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那么责任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精选8篇)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

  一、安全生产内容:

  1.工程施工安全:

  (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机电设备、工业卫生、季节施工、防火);

  (2)施工风水电;

  (3)工地运输;

  (4)爆破器材与爆破作业;

  (5)隧洞挖掘;

  (6)土石方工程;

  (7)基础处理;

  (8)砂石料生产;

  (9)混凝土工程;

  (10)房屋建筑工程;

  (11)土建工人安全技术操作;

  (12)焊接与切割;

  (13)金属结构安装;

  (14)水轮发电机组安装;

  (15)锅炉及压力容器;

  (16)机电工人安全技术操作;

  (17)其它。

  2.交通运输安全。保证本单位的车辆运行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3.度汛安全。防汛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必须健全,防汛措施必须落实,预案要可行,信息要通畅,确保在建工程度汛安全。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生产事故紧急救援方案;各单位的法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逐级向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严格执行国家水利水电的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规范等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做到“五落实”,即思想教育工作落实,责任措施落实,工作措施落实,资金投入落实,安全技术培训落实。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管理和检查人员。

  四、严格遵照《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之规定操作;强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安全、卫生条文。

  五、凡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对从事特种行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根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办理工程、设备和人员保险,特别是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六、在高空作业区、施工用电区、爆破器材管理区及爆破作业区、场内交通区等危险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七、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因工程质量事故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对于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导专人限期贯彻执行,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九、建立安全施工的安全运行督促报告制度。每月由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进行安全工作的自检,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改进措施及时向市水利局报告。

  十、本目标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水利局各一份。

  工程建设项目部(公章):

  领导责任人(签字):

  工程施工单位(公章):

  领导责任人(签字):

  工程监理单位(公章):

  领导责任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到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xx)、《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暂行)》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水利工程特点,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本《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方职责,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工程名称:xxx

  工程地点:xxx

  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工程在施工与管理中,为了确保各类建筑物工程施工安全、试运行安全、度汛安全、防火以及防盗等安全,保证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二、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责任

  项目法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审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关人员的执业资格;

  4、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由各参建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并形成会议记要,印发相关单位。会议纪要应明确存在问题、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等。

  5、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6、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年度安全考核、评比,提出安全奖惩建议;

  7、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作好施工重大危险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8、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0、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

  11、按照按《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台帐。

  12、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等。

  三、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应能满足工程安全生产需要;勘察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人员安全等。

  (二)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报告中设置安全专篇,并对其并对其设计负责,其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3、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应在设计报告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4、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时,应落实初步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内容和初步设计审查通过的安全专篇的审查意见;

  5、在工程开工前,应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勘察、设计文件等。

  (三)勘察设计单位按照按《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台帐。

  四、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规划和细则中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监理人员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需要。其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约定,开展施工安全检查、监督;

  2、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则;

  3、协助项目法人编制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4、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或参与安全防护设施、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验收;

  6、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7、监理单位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停止施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必要时,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

  8、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通报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9、按《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台帐。

  10、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等。

  五、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

  2、组织或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计,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组织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4、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6、组织或参与安全防护设施、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验收;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8、施工单位应每周由项目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应作详细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9、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时上报各种安全生产报表和材料;按《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台帐。

  10、统计、分析和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

  六、质量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质量安全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工作;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由检测单位提出方案,经委托方确认后实施。

  2、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委托方提交检测报告并对检测质量负责。

  3、检测单位发现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有关参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委托方和项目主管部门。

  4、按《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台帐。

  建设单位: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

  承包单位: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落实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负总责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的制度,xx市xx区水利水电局与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签订xx市xx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1、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管理标准的规定,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开展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3、采取各种有效的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意识。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乙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负总责,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负相应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3、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精神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重要的安全措施实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乙方应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活动。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与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另外,乙方负责编制工程建设期间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工程度汛预案并组织演练等。

  5、乙方须以“预防为主”为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按照有关规章、规范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保障设施的设置、安全措施的执行监督检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切实做好安全台账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重要岗位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7、乙方在申请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时,应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8、乙方不得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其它施工机械机具等产品。

  9、督促建设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迅速组织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的抢救,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对生产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xx市xx区水利水电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

  甲方: 乡镇(街道)(公章)

  乙方: 合作社(公章)

  工程管护责任人:

  区域内监督技术服务机构: 水利服务中心站(公章)

  以下分别简称甲方、乙方、监督技术服务机构、工程管护责任人。

  根据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同意,莲都区2013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的 ___ ___村范围内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将所有权移交给乙方,乙方接受该建设工程产权后要根据责任书进行使用、管理和维护。为明确各方责任,特定立以下条款。

  1、工程经过移交后,产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归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准将以上工程的产权变卖、抵押或转移,否则甲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对移交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由乙方负责。

  3、乙方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并根据移交工程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管护办法,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正常使用,使其长期发挥效益。

  4、为发挥工程效益,乙方应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成立管护机构,建立专门的管护队伍,落实好管护责任人。

  5、甲方不定期跟踪乙方的`管护及使用情况,管理及使用不好的单位,甲方有权将意见反馈给乙方及监督方并及时指导乙方的管理及使用。

  6、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反映管护情况及水利设施存在的问题的义务,甲方可根据情况,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工程管护和效益发挥情况,乙方协助落实整改,并按规定填报工程管护运行记录和报表。

  7、管护单位要依法打击破坏水利设施的犯罪行为,发现破坏人员及时与区水利局和当地政府派出所取得联系。

  8、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对所移交的工程纳入对各行政村目标考核管理,对实施好的管理单位,采取“民办公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奖代补”和“村集体工程大家建”等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对实施不好的管理单位,甲方将减少或取消年度区财政管护经费的补助。

  9、除经济组织的管护经费自行解决外,公益性(准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由乙方提出申请,基层水利站汇总编制工程维修养护方案,报区水利局商请区财政等部门审批通过后,纳入区财政补助项目,由乙方组织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维修养护。

  10、其他未尽事项协商解决。

  该责任书一式四份,乡镇(街道)、各流域水利站、村民委员会、莲都区水利局各一份。

  20XX年XX月XX日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

  根据省市县对“三万”活动工作的具体要求,为巩固“三万”活动水利设施建设成果,加强工程维修、养护和用水、节水保护,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切实维护好用水村民的利益,经讨论,郭家坝镇楚王井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建立农村水利灌溉工程管护责任制,并与.(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管护责任书。

  一、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承担 (工程名称)的经营管理,享有其经营、管理及优先使用权。

  2、 乙方对辖区用水户有监督管理和合理分配水资源的权力。

  3、 乙方须加强水利灌溉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安全、高效供水,保证辖区用水户的合理用水需求。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具有对乙方的水利灌溉工程管护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

  2、甲方具有积极争取水利设施建设政策、经费,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具有对用水产生的民事纠纷进行协调、仲裁的'权利好义务。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有收回管护权的权力。

  三、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规定进行工程维护及运行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完善,情节严重的,甲方可收回乙方的管护权。

  四、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郭家坝镇人民政府、县“三万”活动管理办公室备案各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郭家坝镇楚王井村委会(章) 乙 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6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XX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零”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即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业主与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

  合安全生产要求。

  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5、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

  6、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7、甲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4、配备的机械、工契据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乙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具有安全保障措施,并派员监督。

  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员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全员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

  7、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8、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9、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人进行施工作业。

  10、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1、乙方作业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等相关人员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

  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12、乙方必须按协议对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购买保险,保险生效后方可上岗,保险的单据必须每月递交甲方办公室存档。

  五、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六、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7

  责任书编号:

  工程名称:

  第一施工标

  建管单位:

  施工单位:

  为了加强新乡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工程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其中: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85%以上;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全部合格优良率90.0%以上;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70%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

  二、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具有以下责任: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负全责,并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2、项目经理必须全面贯彻和执行各种有关质量的政策、法规、制度,落实各项质量保障措施;

  3、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

  4、设置总质检师、质量管理机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5、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意识;

  6、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南水北调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通知,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认真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施工条文,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7、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制定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8、设置专职质检机构,配备专职质检人员,配置实验仪器且精度满足要求,质检人员持证上岗,并不得擅自更换,接受建管局、监理部的核查;

  9、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半成品,送建设单位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

  10、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加强质量检验工作,严格工序管理,认真执行“三检制”,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及时做好工程质量评定记录,保证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11、落实质量追溯制度,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行现场操作人员实名签名制,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12、不得将其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非法分包和转包;

  1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南水北调的现行标准,达到设计及合同要求,竣工验收前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14、认真贯彻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对主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实施预检和复检;

  15、发生质量事故,要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治事故扩大,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单位、建管局报告。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提供质量事故的分析报告,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16、接受建管局、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质量的检查监督,并予以支持和积极配合。

  三、其他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验收合格。

  建管局(签章):

  局长(签字):

  签订日期:

  项目部(签章):

  项目经理(签字):

  签订日期: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8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各单项工程在施工与管理中,为确保各类建筑物工程施工安全、试运行安全、度汛安全、防火以及防盗等安全,保证不发生重伤残或人身死亡事故,各类较小工伤事故控制在1起范围以内,各类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

  二、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安全责任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选择符合安全资质、安全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足够到位创造条件。

  3、工程开工前,应当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线管等各类隐蔽资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督促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鼓励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自觉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管理的先进技术标准,争创一流企业。

  三、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1、受业主委托,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2、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应随时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安全施工负第一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5、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及高处作业防护、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适用。

  6、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兴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同时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7、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xx、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施工单位必须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工程施工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施工班组必须与工人签订《工程施工个人安全目标责任书》。

  10、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本《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建设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签字)

  (签字)

  (签字)(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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