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

时间:2023-11-07 12:11:34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实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责任书,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拟定责任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7篇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开发区人防办(民防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维护管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政府第155号令等有关规定,为加强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实现其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更好结合,现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平时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时使用及维护管理,经甲、乙双方签订如下责任书:

  1.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建”人防工程是人防工程体系的重要方面。甲方有监督检查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和纠正乙方违法违规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人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乙方负责该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落实维护管理经费。制订防火、防汛、治安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人防工程,建立人防工程维护保养档案制度,承担人防工程使用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经济等法律责任。

  3.甲方同意乙方按照该人防工程设计的平时用途进行使用。确因建设或平时使用需要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装修等,乙方在征得本工程建设单位和甲方同意后,将其方案和施工图报经合肥市人防办批准后方可实施。改造装修结束后须经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及改变使用用途等,一经发现,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将依法查处。

  4.乙方不得擅自弃置人防工程,使人防工程无人管理、失修和损坏。

  5.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渗漏水治理,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通风机械、排污泵、阀门、封堵框、套管等进行除锈、刷漆、加油等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更换损坏、失效的设备和部件,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6.经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人授权,乙方出租平时使用权时,应当落实好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责任和日常维护费用。

  7.人防工程不得出售。

  8.乙方应自觉接受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须及时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乙方没有排除的,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将依法查处。

  9.因战争、重特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按照政府规定需使用本工程,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0.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若今后国家、省和合肥市有新的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11.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竣工备案壹份。

  1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公章):

  日期:

  甲方(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日期: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2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有关精神,现与各负责人签订以下消防安全责任状:

  一、各科室消防安全职责

  1、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坚决执行消防法规,履行职责,完成学校责任人,管理人及职能部门布置各项消防工作。

  3、对科室成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本科室的义务消防员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

  4、定期参与学校职能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图书馆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妥善保管好各类书籍,严禁将火源火种带入书库、阅览室、资料室等场所,下班后应切断电源。

  2、书库、资料室要按规定存放书籍、垛与垛、垛与墙之间要有足够的消防通道。

  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4、发现火警、奋力扑救,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5、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本领。

  三、实训室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严禁将火源火种带入室内。

  2、熟悉各电气设备情况,禁止带病运行,电气线路应符合要求,严禁超负荷工作,下班时间应切断电源。

  3、禁止机房内存放其它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发生火警,应立即切断电源,奋力扑救,及时报警并带领人员及时逃生。

  5、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参加消防训练,熟知火灾危险性,掌握扑救一般火灾的方法。

  四、仓库保管员消防安全职责

  1、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掌握灭火方法。

  2、种类不同物品应分类分垛存放,垛与垛之间,垛与墙之间要有消防通道,不超量存放。

  3、禁止将火源火种带入库房,确保用电安全。

  4、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5、经常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6、一旦发生火警,奋力扑救,并及时报警,保护现场。

  7、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本领。

  五、电工消防安全职责

  1、电工应熟知全校电路及电器使用情况,并将全校电路成图表存档,以便查阅。

  2、严格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其它人员私拉乱接电线。

  3、经常检查各部位电线、电器,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4、积极参加消防训练,熟知电器火灾扑救方法。

  5、维护、保养好配电间消防器材,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配电间,不在配电间存放杂物,保证通道畅通。

  6、一旦发现火警,立即切断电源,并奋力扑救,及时报警,保护现场。

  六、电焊工消防安全职责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了解作业现场情况,清理一切可燃物。

  2、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必要的灭火防范措施。

  3、严格按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作业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火种,关闭电源,确保安全。

  4、经常检查氧气瓶,乙炔气瓶、焊柜等设备和工具,防止损坏,氧气瓶与乙炔气瓶要分开存放。

  5、积极参加消防训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一般火灾的扑救方法。

  6、一旦发生火警,奋力扑救,并及时报警,保护现场。

  7、维护、保养好本部门的消防器材。

  七、水工消防安全职责

  1、经常检查校内各处消防栓、消防带、水管,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保持消防水源充足,水压达到要求。

  3、发现火警、奋力扑救,并及时报警,保护现场。

  4、积极参加灭火训练,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本领。

  八、食堂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经常清理灶台,排气罩上的油污,防止因积油过多而引起火灾。

  2、经常检查餐厅,锅炉房等部位防火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告有关部门。

  3、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油炸食品时,锅内的食油不得放得太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5、发现火警,奋力扑救,并及时报警。

  6、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本领。

  九、宿舍管理员消防安全职责

  1、禁止将火源火种及危险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严禁任何人在学生宿舍吸烟,使用电热器,乱拉电气线路。

  2、宿舍管理员应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回查看,发现火险隐患应立即扑救,并迅速报警,打开大门,疏散人员。

  3、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本领。

  对上述要求,如未能很好的履行职责,而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导致安全事故的,将取消相关从业人员当年评优选好的资格,直至接受罚款、行政处分或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安全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授状单位:

  (章)法人代表签字

  立状单位:

  (章)相关负责人签字: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区、开发区人防办(民防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政府第155号令等有关规定,为加强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实现其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更好结合,现就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平时用途:__________________)平时使用及维护管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责任书:

  1.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建”人防工程是人防工程体系的重要方面。甲方有监督检查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和纠正乙方违法违规的责任。乙方及受委托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人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战时或遇重大紧急情况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决定,无偿移交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3.乙方负责该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落实维护管理经费。制订防火、防汛、治安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人防工程,建立人防工程维护保养档案制度,承担人防工程使用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经济等法律责任。

  4.乙方应按照该人防工程平时设计用途进行使用。

  5.人防工程不得出售。

  6.确因建设或平时使用需要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装修等,其方案和施工图须经甲方同意后,报合肥市人防办批准;改造装修结束后必须经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及改变使用用途等,一经发现,合肥市人防办会同甲方将依法查处。

  7.为防止人防工程弃置、无人管理、失修和损坏,乙方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对人防工程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使用安全管理,签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合同,合同必须明确受托方要与当地人防部门另行签订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责任书,委托合同报甲方备案。若受托人不履行职责和义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连带责任。若乙方申请公司注销,注销前须明确新的维护管理责任单位。

  8.乙方委托的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相关档案资料等同时移交(包括使用权出租合同),重新签订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合同。变更后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必须与甲方签订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责任书。

  9.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渗漏水治理,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通风机械、排污泵、阀门、封堵框、套管等进行除锈、刷漆、加油等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更换损坏、失效的设备和部件,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10.乙方和受委托人的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单位应自觉接受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和受委托人的人防工程使用维护单位应及时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乙方没有排除的,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将依法查处。

  11.因战争、重特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按照政府规定需要终止使用本工程,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2.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若今后国家、省和合肥市有新的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13.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竣工备案壹份。

  14.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甲方(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公章):

  日期: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4

  为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责任区划分:班主任为各班教室和年级组办公室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员为所在办公室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寝室管理员分别为男女寝室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室管理员为分管功能室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后勤组为仓库、厨房、礼堂、门卫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位教师为各自住房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三、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各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责任区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时予以排查、上报处理。值周人员要认真检查、登记,遇有情况,及时上报,逢节假日更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四、为确保消防安全,学校严禁使用取暖器和烧开水的电器。开水由学校统一提供,如遇特别冷的天气,学校大办公室开空调,也可由各年级组自行组织生煤火取暖。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5

  甲方:

  乙方:

  立责任书单位: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电力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1.2审查由乙方提供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

  1.3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1.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三措”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规》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1.5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7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乙方安全职责

  2.1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4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2.5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7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8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2.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提供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

  2.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13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2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建议奖励XX元左右)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6

  第二条本市各类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均属本细则维护管理范围。

  第三条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按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各类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由投资、使用、产权所有或物业管理等单位或个人负责。

  第四条人防工程应与该项目的地上主体建筑作为整体,由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统一实施维护管理。

  各单位或个人对所管辖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应当确定总责任人和各分项分部位责任人,并应当根据所管辖人防工程实际,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维护管理档案。对维护时间和内容进行记录,实行制度化管理。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危及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等异常情况,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并及时上报工程所在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第五条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必须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进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工程的结构和防护设施性能完好;

  (二)通风、给排水、供电、采暖、通信、消防系统工作正常;

  (三)工程无渗漏,使用空间整洁;

  (四)空气洁净,饮用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五)工程的构配件无锈蚀、损坏;

  (六)工程平战转换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预制构件,应当有专门地点存放并保持状态良好;

  (七)工程的进出道路畅通,孔口的伪装和地面附属设施完好;

  (八)防汛设施安全可靠。

  第六条有人防工程的.单位,隶属关系变动时,交接单位应办理人防工程移交手续,有关人防工程档案应造册移交,有关区、县、局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主持交接工作,并报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人防工程的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障人防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第八条人防工程是在战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战备设施。每个单位、每个公民都有保护的责任。

  第九条不得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以内取土、埋设各种管道、架设各种线路、修建地面工程设施,或在人防工程附近爆破、打桩和在工程顶部堆料。因城市统一规划和基本建设无法避开,确需埋设和修建时,建设单位应约请人防部门并会同设计、施工单位组织论证,制定技术保障措施,确保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安全并不降低其防护效能。

  第十条不得向人防工程内部及其孔口附近排泄雨水、废水、废气,倾倒垃圾和便溺。

  第十一条不得在人防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腐蚀性物品。

  第十二条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如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申请改造人防工程的,应当向市或区、县人防办报送改造申请书、改造设计方案和相关设计图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工程结构、内部设施或损伤保护性能。

  第十三条工程内部装修,不用易燃材料;禁止采用明火照明;电气设备安装应按照防潮、防爆的要求,保障运行安全可靠,并符合电力部门的规定。

  第十四条凡平时使用的工程,内部应配置消防器材及防火设施。

  第十五条凡需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使用前向工程所在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填写《x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事前备案表》,领取《x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备案书》。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因城市建设规划等特殊情况,确需拆除的,必须按下列规定报批:

  (一)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

  (二)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及原有局属工程,由工程所在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申请拆除人防工程,应当提供项目立项、规划文件,拟拆除人防工程平面图、剖面图,补建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或者补偿方案。

  补建人防工程,应当持下列文件到市或区、县人防办办理手续,人防办依照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提出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书:

  (一)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建设规划文件;

  (二)地面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三)建设用地内现有人防工程情况资料。

  修建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书进行设计,并持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报市或区、县人防办审核。市或区、县人防办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审核完毕。

  确因实际情况无法补建人防工程,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补偿的,拆除单位应当按照本市规定标准交纳补建费。

  第十八条经批准拆除人防工程的,申请拆除的单位必须按市或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位置,予以补建。

  拆除人防工程,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抗力等级予以补建,补建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被拆除工程的建筑面积。

  第十九条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在审查、安排建设项目时,要保护人防工程设施。确需拆改人防工程时,建设单位应分别按本细则第十二条或第十七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因危及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或影响群众生活及环境卫生,确需拆除报废的人防工程,在拆除报废前,要向工程所在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准实施。

  第二十一条对人防工程认真维护管理,并做出显著成绩及对保护人防工程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细则,平时使用人防工程不办理事前备案手续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7

  甲方:__________区、开发区人防办(民防局)

  乙方:__________(使用维护管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政府第_____号令等有关规定,为加强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实现其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更好结合,现就_____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平时用途:_____)平时使用及维护管理,经甲、乙双方签订如下责任书:

  1、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建”人防工程是人防工程体系的重要方面。甲方有监督检查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和纠正乙方违法违规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人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乙方负责该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落实维护管理经费。制订防火、防汛、治安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人防工程,建立人防工程维护保养档案制度,承担人防工程使用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经济等法律责任。

  3、甲方同意乙方按照该人防工程设计的平时用途进行使用。确因建设或平时使用需要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装修等,乙方在征得本工程建设单位和甲方同意后,将其方案和施工图报经_____市人防办批准后方可实施。改造装修结束后须经_____市人防办和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及改变使用用途等,一经发现,_____市人防办和甲方将依法查处。

  4、乙方不得擅自弃置人防工程,使人防工程无人管理、失修和损坏。

  5、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渗漏水治理,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通风机械、排污泵、阀门、封堵框、套管等进行除锈、刷漆、加油等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更换损坏、失效的设备和部件,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6、经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人授权,乙方出租平时使用权时,应当落实好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责任和日常维护费用。

  7、人防工程不得出售。

  8、乙方应自觉接受_____市人防办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须及时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乙方没有排除的,_____市人防办和甲方将依法查处。

  9、因战争、重特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按照政府规定需使用本工程,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0、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若今后国家、省和_____市有新的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11、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竣工备案壹份。

  1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

  甲方(公章):_____乙方(公章):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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