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局党组、直属机关党委全年工作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党建工作目标
年党建工作目标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五个基本”为载体,力求思想建设有新提高,组织建设有新加强,作风建设有新进步,制度建设有新完善,反腐倡廉建设有新成效,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更加巩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
(一)班子建设
1、按届期和规定程序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成员。
2、班子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有会议记录;支部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要求及时上报重大事项。
3、参加党组、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的政府理论学习,读书笔记不少于1万字;全年撰写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2篇以上;按时参加支部书记例会;支部全年报送党建信息不少于4篇。
4、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完成党建及业务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建设
1、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党组织活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组织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
2、开展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和党员走进农村、走进企业、走进社区活动。每名支部班子成员联系一名党员,每名党员联系一名困难群众,机关党支部联系一个社区党支部,每年为联系对象办1—2件实事。
3、建立健全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坚持“3会1课”制度,《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手册》记载规范、真实。严格按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并及时上报生活会的情况。及时按规定足额收缴和上解党费。
(三)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
1、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申请入党人员,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按要求输送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集中培训。
2、坚持谈话制度。党支部班子成员定期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职工群众谈话,及时勾通思想,达到团结和谐。
3、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积极参加局党组、直属机关党委开展的各项活动
1、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局直属党委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
2、认真开展腐朽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本单位和党支部不发生违纪案件。
3、认真开展争创满意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创先争优等活动。通过活动载体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
三、考核及奖惩
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由区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要按照要求,在 月 日前完成对落实《责任书》的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总结报局直属机关党委。 月中下旬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考核小组,对各党支部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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