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客运行业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客运行业实际,现制订客运企业目标责任书。
一、 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1、加快区域内客运班线公司化经营改造进度,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实现公司化经营。
2、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工作。
3、建立健全的车辆、驾驶员管理档案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制定和完善本企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组织进行应急演练,保证本企业如遇突发事件能及时正确处理。
5、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严把从业人员入口关,定期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意识和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能力。
6、客运车辆要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车记录仪或GPS系统,并充分利用GPS定位系统或行驶记录仪,加大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管理力度。
7、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检查本单位内防范重特大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进一步强化本单位运输安全生产的措施。
8、组织开展驾驶员及司乘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
9、严格按照省运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汽车客运站(车辆)出站安全检查登记表》的'规定,加大安检力度,认真查堵“三品”等危险品。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
二、考评
目标责任书将列入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三、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既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二0一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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