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时间:2022-07-26 05:54:57 责任书 我要投稿

2016年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切实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2016年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一)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提高运输效益,本公司实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聘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人。

  车辆安全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道路货物运输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违规运输,严防事故发生。

  二、按规定时间参加安全例会。凡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按安全例会制度严肃处理。

  三、按规定经运管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四、按规定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等级评定和年度审验。

  五、必须随车配备不低于两具与所运货物相匹配的灭火器(3kg/具以上),及其它必备的安全行车器材,并保证器材完好。否则,公司将停运该车辆进行整顿。

  六、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足额购买各类车辆保险、司乘人员保险,强化事故抗风险能力。

  七、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如发现车辆车容车貌不整,公司视情况对车辆停运整改,合格后方可运行。

  八、加强车辆、货物管理,防止火灾、被盗事件发生。

  九、严格执行例检例保制度,驾驶员必须严格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查。

  十、车辆必须按公司运输作业计划的要求装载、运输货物,严禁超范围经营、超限、超载,否则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停运整顿,并处以相应罚款。

  十二、运输时携带齐全的随车证件、行车手续等。

  十三、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强行会车、疲劳驾驶和驾驶中打手机。

  十四、驾驶车辆时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十五、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应注意标高、限速。

  十六、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3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十七、遇有天气、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电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振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十八、严禁车辆在厂区和货场内乱停乱放,临时停车要停放整齐,不得妨碍车辆和人员通行。

  十九、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限速5km/h,按停车场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停放,严禁随意停车,乱停乱放,违者给予50元罚款。

  二十、车辆需要修理时,必须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修企业进行。

  二十一、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公司及当地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看护好车辆、货物,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二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驾驶员各持一份。

  企业负责人: 车号:责任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二)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区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企业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1—3人,制订管理目标,明确管理职责。化工及有易燃易爆物料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2—5人。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程,并积极开展宣传。按时参加各种安全会议和各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安全会议、安全检查、消防(动火)管理、事故隐患整改、职工安全培训、违章违纪处罚、各类事故等)。

  5、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做到生产区、生活区、仓库区严格分开。

  6、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生产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和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及各种安全活动,全厂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8、当年职工安全知识及普法教育培训率不少于80%。

  9、严格控制各类事故: ①不发生死亡事故。

  ②不发生一次重伤3人(含3人)以上事故。

  ③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火灾事故。

  ④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当年工业产值1.50/万元。

  10、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土制锅炉和土制升降机。

  11、按国务院[20**]第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52号和“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处理各类生产事故。

  二、考评办法:

  1、本责任书的责任期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2、各企业须在20**年1月8日前,将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送东城工贸办。

  3、责任期满,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评,办事处按行业分组进行互评。

  4、经考评获得办事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办事处给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办事处给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项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黄岩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签字人:

  责 任 企 业 (印)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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