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1000字(通用9篇)
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本文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1000字,仅供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篇1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同学们还记得上面的几句话吗?对啦,它就是脍炙人口的七言八列诗——“八荣八耻”。
“八荣八耻”是胡锦涛对每一个生活在中国这个和谐社会的公民的基本要求。荣与耻,一字之别,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却有天壤之别:如果犯了法,轻则失去人身自由,被社会谴责、唾弃;重则不仅危害别人的安全,自己还会丢掉性命。相反的,如果一个人热爱祖国、关爱他人、诚实守法,则会受到别人的尊重、敬佩,自己也会得到幸福的生活。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主人,不仅要学科学、学本领,还要从小学习法律知识。如果我们小时候养成了某种不良习性,要矫正过来就需要花费非常大的力气。记得电视上报道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十二岁的男孩,他从小就随便拿别人的东西,贪玩不守纪律。后来他迷上了玩儿游戏,天天泡在网吧、游戏厅这些龙蛇混杂的地方,认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坏人。为了有钱上网,他和这些坏蛋一起抢劫自己的同学,结果失手把同学捅死了,这个男孩不仅害死了别人,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当他被警察叔叔抓住时,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法,还天真地说:“天黑了,我要回家吃饭了。”
看了这样骇人听闻的案例,我感到胆战心惊。我和他一样大,正在享受父母的关爱,生活的乐趣,可是他的人生已经蒙上了厚厚的阴影。这件事提醒我们,从现在起就要培养清醒的法律意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只有从小养成良好的自控能力,明辨是非,我们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在我们身边,常常发生一些不守法规的事。我们除了严格要求自己,对于不良行为也不能视而不见。比如:有的同学折花踩草、破坏公物,我们要上前制止他;有人往墙上乱写乱画、张贴广告,我们不仅要进行劝阻,还要告诉他们这样会破坏我们的美丽环境,影响西安的形象;当看到有人随地吐痰扔垃圾,除了劝止,我们还要主动打扫卫生,维护我们城市的整洁;还有一些情况,像遇到小偷、抢劫等,如果我们去制止,会遇到一定的危险,这时候就应该马上找大人处理或及时报警。
我们郝家巷小学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在这健康的环境下学习、成长,更要严格要求自己。我建议在我们学校开展一次全校性的“法律知识竞赛”,通过收集资料,多听多看,加强大家对法律的认识;然后以班级为单位,同学们积极参加关于普法教育的手抄报活动,看看谁的动手能力最强;其次开展法律主题班会,学习《法制教育》读本,培养大家对法律的兴趣;最后要和家长联系起来,家校共同学法。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把“遵纪守法”牢记心中,争做一个新时代合格的小公民吧!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篇2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那么,我们作为小学生应该如何遵从“国有国法,校有校规,班有班约”的道德修养呢?——当然是养成遵守小学生法律的习惯!我就以偷窃为例子,来和大家说说。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件有关小学生法律的案例吧!
一位14岁的6年级学生,是本案例的犯罪儿童。这个孩子智商较高,学习轻松,成绩在班上一直名列前几位;而且乐于助人,经常帮同学解决各类困难,和大家都玩得比较好,对老师也很有礼貌,可以说,在同学、老师眼里他是个好学生。他是四川人,随贫穷的家庭搬迁到这里读书,住在一位93岁老太太的房子里。一天早上5点多,一房客起床打水,发现老人躺在血泊之中,床头、沙发上都是血,便立即报警。于是警方根据现场痕迹结合作案过程分析判断,认为案犯应该对死者的生活作息习惯比较熟悉。经过15小时紧张侦查,终于找出那位14岁男童,并立即将其抓获。据男孩交代,1日凌晨,他去老人住处偷窃钱财,当翻进厨房窗进入房内时,老人惊醒了,他马上用随身携带的铁棍对她一阵狂打,而后在死者住处门口清洗了自己身上的血迹,逃回仅相隔一间空的出租房内睡觉,直至被警方抓获。
同学们,你们震惊吗?偷窃与杀人仅仅一步之遥。看看我们小学生守则,其中有一条“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这是我们小学生本应遵守的。可这个14岁男孩不仅没有遵从,反而将这一点不断地放大放大,再放大。这可是大大地违反了小学生的道德规则,而这些,就是从妒忌心理、捉弄心理和炫耀心理引起的。妒忌心理它的主要特征是将他人的优点视为对个人的威胁,因而感到愤怒。看到别的同学有的在学习上高人一等,有的常常带回精巧的玩具等等,总希望自己也有让人羡慕的地方,于是走上偷窃的道路,从一元、五元至十无、五十元,越偷越大:捉弄心理来源于小学中低年级学生,还无法体验到自己的作法给别人造成的痛苦和损失,只贪图一时之痛快。因此,出于捉弄别人的心态,会做出一些偷盗的行为。炫耀心理是因为同学与同学之间有攀比的陋习,为此偷窃他人钱财来满足自己的心理。
同学们,我们千千万万不要做这样的人,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对家庭,对学校都有极大的影响。我们一定要以偷窃这个主题明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并且从现在开始遵从小学生应有的法律。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篇3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八荣八耻中有这么一句话。可是什么才是遵纪守法呢?是执法为民的楷模——任长霞阿姨?还是愿“大义灭亲”把自己亲生父亲拉上法庭的军人——唐荣开?或许我们还小,做不了那么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以身边的事警醒自己,不要为了小小的诱惑而犯罪,那岂不是很不值?其实那些一毁我们前途的,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事有许多,有的甚至就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威胁着我们的生命!
小时侯我们常常背的一首儿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等待,过马路走斑马线,走路走人行横道线……”,可是,即使现在杭州的马路又宽又便利,人们就是不走斑马线,看见了红灯照样横穿马路。似乎一点也不在乎周围飞驰而过的汽车。在路边立着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显而易见的: “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但人们和车辆似乎有深仇大恨似的你不让我,那我也不让你。开车的人明明看见斑马线上有行人,还是装作没看见。而马路上的一些人们见汽车没有丝毫要减速的样子,也“大摇大摆”的走到对面去。就是如此悲剧才会发生!
我们可不能就这样轻易那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啊!就在前不久,在杭州的一些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的行人手里都举着一个红色的牌子,这个牌子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呢?
孩子们手里拿的指示牌,正中央是个大大的“慢”字,而另一面是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交警们把这个牌子取名为“谦让牌”。当孩子们高举牌子过马路时,一些机动车离人行横道线很远就开始减速了。这些“谦让”牌是采用具备夜光功能的材质制作的,平时都放在人行横道两边的专用箱子里,人们举牌过完马路后,再放回到箱子中就可以了。
但是没有交警值班的时候,几乎没有车辆主动避让拿牌子的行人。到了傍晚下班高峰的时候, “谦让”牌则干脆不管用了。有时甚至离斑马线的行人只有5cm的距离是才停下来,这是多么危险啊!记得前几天在武林路上,一辆公交车轧了一个行人,那个行人从老年大学出来已经是17:00多,50多岁的她急着回家给她80多岁的母亲烧饭,她自以为斑马线上很安全,但是,她就是疏忽了“一停二看三通过”这样简单的程序。车子缓慢地前进,竟把她轧了?!只要一想起,她那80多岁的母亲没人照顾,那是多么令人痛心啊!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安全,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了!
面对飞速发展的汽车工业,汽车、道路、行人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建立一个通畅、安全的交通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古人曰:“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青少年就应该自尊、自律、自强,加强自己防范,赢得社会保护。在日常行为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时时刻刻牢记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篇4
我相信每个人都幻想过属于自己的平行宇宙:自由的遨游,为所欲为,毫无顾忌。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平行宇宙终是幻想的存在。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无处不无名与利的争夺,爱与恨的纠缠。幸好,有那最厉害的武器:法律。控制了坏人们的野心与邪恶,让世界保持美好。
我记得那天,妈妈因工作原因去参观了女子监狱。里面有着大大小小犯了罪的人们,他们过着忏悔的生活,专心改造。妈妈说,她在她们的眼睛里看到了后悔与未消失的善良。只有认真悔过,他们才有获得自由的可能。妈妈说,法律,是可亲的,可敬的。
我记得那天,电视里的《今日说法》播放着一个令人痛心的新闻:儿子杀死双亲。这引起了我的深思:如果法律观念更早的树立在他心中,是不是就不会有今天了?如果他树立好道德观念,是不是就不会有今天了。电视上的专家说:法律是具有约束力,是具有惩罚性的。
我记得那天,同学告诉我:在人潮拥挤,车辆川流不息的街头,一位老太太被人砸了摊子,打得鼻青脸肿。当大家都大喊抓住肇事者的时候,他却逃之夭夭。过了几个小时,警察们最终把他找到。他依法赔付了损失与医药费。警察叔叔说,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既然法律它是可亲的,可敬的、是具有约束力,是具有惩罚性的,是对受害人有保护作用及安抚作用的。作为新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遵守呢?
我们,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小学生,作为一名致力于仪表美,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的小学生,应时刻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遵守学校的一规一纪。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校园里,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同学之间,我们也要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
在家里,勤劳俭朴,孝敬长辈。多与父母沟通,多帮他们做事。照顾比自己幼小的兄弟姊妹,不以大欺小,不打架,不拌嘴。
在外面,任何时候维护国家荣誉、见义智为,与他人友好相处;不勾搭结伴去营业性歌舞厅,网吧,酒吧;多合作,多交流与学习有关的事情。
法律是把双刃剑,它既可维护个人的权利,也会约束个人的行为。若每个人都遵纪守法,和平与他人共处。那么每个人都会感受到法律的可亲可敬。这就是法律的神圣。
因此,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从我们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遵守,维护那神圣,可亲又可敬的法律吧。让我们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古国继续延续下去,越来越好吧!
编辑寄语:
文章挺有深度,如果内容上把一些行为准则的内容换一种写作技巧去表达出来会更好,继续加油哦。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篇5
法律是安定团结的保障,在我们的生活中,它无处不在。我们走路、吃饭、上学等等,即使你没有在心中时刻想着它,但它时时刻刻伴随着在我们身边,并一直在提醒着我们:时刻遵纪守法,必须从我做起。
那么我们身边的法律法制体现在哪里呢?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同学们平时进出入校园时,总会看到在校门口上贴着《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 。平时同学们总是看都不看一眼,就走过去。其实这正是约束我们的坏习惯,如:有些同学每天下午放学先先玩再回家,这是不好的.现象。万一家里人不知道你在哪,很着急怎么办?你只想到你自己,却没有想到自己的父母担心和着急,要知道你不仅仅是你一个人,你的任何一种个人行为都牵动着整个家庭。因此,我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第一,每天背一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时时刻刻都要牢记着,每时每刻都要约束着自己。第二,在学校时,要时刻记着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第三,不能擅自行动,任何行为都要先告知父母家人,得到许可,方能实施。同学们,我们身边都有法,这些法都是来约束我们自己的。我们只有遵守它们,才能有条不絮的生活,生存下去。
再拿过马路例子说一说。人们走在马路上行走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是受法律的控制的。“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等一等”这是我们人人都知道的,但并不是人人都做到的。在十字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那就是有人违反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就在g228国道刚通车不久,由于s226省道是我们的主干道,再加上没有在交叉口设计红绿灯,人们交通意识淡薄,所以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昨天上午,一辆拉满货物的大货车沿着g228国道自西向东行驶,一辆三轮车沿着s226省道自北向南行驶,结果在十字路口相撞了。且不说责任在谁,看着翻倒的车子和地上的一滩血迹,真是触目惊心呀!
法制是社会安全和稳定的保障,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一旦做了违法的事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小偷在行窃时被摄像头拍摄了下来,失窃的人后来向公安局报了案,我问妈妈,如果警察叔叔将小偷抓住了会怎么样呢?妈妈跟我说:“小偷就会被关进牢房里进行改造,因为偷窃属于非法将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是违法行为,我们可不能学他哦!”对!小偷干了坏事就应该受到惩罚。
有了法制,才会有和平和安全。我虽是小学生,但也应该随时随地遵守规则,遵守法制,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遵守法则也是从小事做起的,从你、我、他做起,让我们一起大声呐喊:“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篇6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信念。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说的 “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有没有健全的法制、遵纪守法的国民,是衡量是否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的标准之一。依照这个标准,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 “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只有当“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保障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遵纪守法不仅是大到遵守国家的根本大法、各项制度政令,更应该是小到遵守公司的“法”。 公司也有公司的“法”,公司里的“法”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集团公司去年通报的XX公司的几起交通事故,里面就有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例在。这些违反法律、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并没有深刻认识到事故发生的必然性:一个人的行为日久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日久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日久会成就一种命运,最终导致自食恶果。因此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对每个公民自身的保障。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负责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我们,往小了说,如若不遵守财务规章制度,轻则账务混乱,重则可能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因此,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应当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当中,认真总结身边已发生的一些案例,并引以为戒,时刻督促自己严格遵循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令法规,为促进装备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得到健康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切事无法追求完美,唯有追求尽力而为。这样心无压力,出来的结果反而会更好。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篇7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选错了道路是自己后悔,当然尤其是学生。这些正享受生活的美好和自由的可贵的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好学生。同时我们要慎重交友,不能和不认识的人聊天、交流。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鸡啊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也有犯罪事件的发生,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他们谁自由的;鱼儿在水中游,他们是自由的。但是如果把鸟儿放入水中,让鱼儿离开了水,那他们不仅的不当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亡。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想走和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有保护自由,如果你走进阅览室,里面竟浅浅的,只能偶尔听到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都可以享受着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遵守纪律,高声谈笑,大声喧哗,这自由就消失了。
“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不通畅,如果有人“杀人不偿命,欠债不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灭亡。法律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育守法意识同等更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城实、手心的人,成为一个对祖国和社会有用的人。
又一次,我正要去上学的时候,走到马路边儿上,突然,我发现有一位五六年级的大哥哥,他明明知道这时是红灯,可是,他朝左右望了望,便走了过去。我想:“大哥哥大姐姐应该给小弟弟小妹妹做好榜样呀!怎么能这样呢?哎!
还有一次,我发现一个小男孩拿着树枝在一辆黑色汽车声乱估,那可怜兮兮的油漆一点一点的掉了下来。而且,周围还没有人制止他。
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它既赋予你权力,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的身边,他就在我们心中,法律知识非常重要,所以我们要多了解一些法律小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自我保护意识,弘扬法律知识。创建和谐校园,为了我们今天能更好地学习,为了我们明天能够建刚的走线社会,我们应把法律知识课作为我们的必修课。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篇8
为了能有效地做到法律的普及教育和增强我们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们学校的法治校长——田江叔叔,给我们开展了一次讲座,这次讲座使我受益颇深。
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们也应该知法、守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可能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有一些人,因不懂法而进了监狱。当然,在学校里,最主要的就是遵守学生一日常规,一日常规中许多的规定其实也是法律上的要求,如果有些同学破坏学校水龙头,在墙壁上胡乱涂画等等,这些就是破坏公物的行为。
学校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不遵守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忽视学校对我们小学生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旷课、为一点小事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
这些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好象,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的回报。
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我们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
作为新时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篇9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做为一名小学生,更是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在我们身边,还时常有违反法规、纪律的情况出现。
有一次中午午休的时候,老师因为有事临时回办公室一下,临走时已经向同学们交待过纪律了。可谁知老师刚离开教室,有些同学就开始捣蛋了。讲话的讲话,扔纸条的扔纸条,看课外书的还算是比较安分守己了。更出格的是,有几位同学互相喊着绰号,展开了唇枪舌战,有一位同学还跑到讲台边,在黑板上胡乱涂鸦,班干部劝也劝不住。俗话说得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像这些同学,老师不在的时候,他们不知道自觉约束自己,一旦养成习惯,可怎么改正啊。
在上学放学的路上,我也会经常看到一些违反社会秩序的事情。这些年,昆明的车辆增多了,交通比较复杂,重要的十字路口都增设了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没有人不懂,可是就有一些行人,等不及绿灯亮起的时候,看着红灯就闯过去了,来往的车辆鸣着喇叭提醒他们,可他们就当做没听到。我想,这跟一个人的基本素质有密切的关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一定是不大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记得我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一次放学后妈妈来接我,她抱着我在公交车站台等车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快速地从等车的人们身边擦肩而过。我们都吓了一跳,一开始还以为是骑车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超速行使。等到摩托车开过去了,一位老人才发现手上的提包比摩托车后面坐着的青年人“顺手牵羊”地捋走了。妈妈看到后疾声大呼:“抓住他,有人抢东西啦!”可是,救星并没有出现,大家看到这种情况,关心的都是自己是否受到伤害,对他人的不幸遭遇不敢也不愿伸出援助之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提包被两个不法青年抢走了。而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都像那两个青年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所以,我们学生要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要构建一个和谐的校园,构建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不仅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更要有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的勇气。
我们少先队员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自身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的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每个人都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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