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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征文作文(精选4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征文了吧,征文没有题目、题材、格式的限定,与作文大体上一样。怎么写征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征文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书征文作文 篇1
今天去书店,在女儿的要求下一口气给她买了几十本书,女儿乐得合不拢嘴。其实,与其说给她买书,不如是说是圆自己儿时的一个梦。看着女儿每日饭后蜷缩沙发,惬意地读书,脸上是幸福与满足,那总会让我想起自己在她的这个年纪时读书的一些事情来。
90年代初,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加之父母不识字,我的家中很难找到像样的书。偶尔看到母亲烧火做饭时,不知从哪找来的用以引火的、发黄的旧报纸,便马上抢下来,细读一番。但像样的小说还是很少。
家族中的大堂哥,是个时髦人物,那时候流行歌曲会结集出一本书,这些歌本他总会一本不落地收集,在他家一堆书里,还有一本淡紫的封面的三毛散文集《雨季不再来》。我每次去堂哥家总要翻阅这本书,堂哥显然钟爱流行歌曲的书和磁带,初中毕业后,他处理他认为无用的书,便把这本散文集赠予了我。让我印象很深的是,《匪兵甲和匪兵乙》这篇中的一句话:“不要脸,女生爱男生。”因为我的转述,成了班上的流行语。
四年级,初中的哥哥借来了一套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我便是在那个时候迷上了金庸。那些荡气回肠、百转千回的故事,至今都记忆犹新。金庸打开了我对文学之路的渴望和憧憬,去年冬天,我还特地买了一套《金庸全集》来收藏,现在想来,也算是纪念儿时的读书梦吧。
家里孩子多,自然要先满足温饱。好几次央求母亲买书未果,她终于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带我去本村的一个年轻人家里借书。他家书倒是有的,不过就是那些按现在的.说法是网络写手赶出来的武侠小说,结果却也没有借成。我倒是很能理解,换成是我自己,如果有很多藏书,其实多半也不舍得借人的,总是借阅者不爱惜,或者不还了。
现在,书已经不会买不起了,但每月的家庭支出还是得有规划。不过,买书却好像从来不在这笔账内,经常超支。每回去书店蹭书看,末了总要买上一本,总觉得光看不买对不起作者。有时也会买来一些无用的书,放着不看,又舍不得扔。书柜渐渐放不下了,我和女儿便用箱子装了放到储藏室里,每年拿出来晒一次。进进出出搬书的同时,便与女儿说笑,这些书,长大了便是她的嫁妆。
能读书,有书读,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读书征文作文 篇2
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也是,书能使人进步。
有一次,我偷偷的看了一本书,是问同学借的,叫《吃货同桌》。今天晚上我就一个人偷偷摸摸的在床上津津有味得看着书,我看的很入迷就像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一样的孩子,正在呢狼吞虎咽的`吃着面包。突然耳边传来了一声:睡觉,明天还要上学呢!干嘛这么大声呀!我生气地说。老妈像母老虎一样说:我叫你睡觉听见没。我这下只好钻进被窝睡觉,我虽然已经睡着了但我的心还在那本书里面,由其是里面的词语·语句,那本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
到了早上,我又早早起来,把书藏到衣服里,骗她说我要上厕所,这样就可以看书了,我跑到厕所又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又有一个突然,妈妈也要上厕所,我就赶紧拿起书藏起来,幸好没有被我妈发现,吓死宝宝了,这下我才拿着书去睡觉,但我不是真睡,而是假睡。
虽然这次的读书计划失败了,但我还知道了许多道理。
读书征文作文 篇3
不知道这样的开头算不算得上开门见山,我对书的感情就像是:生活中经常念叨的一句话,关键时刻却又支支吾吾;考试前背了千万遍的公式、语法,考核时却成了脑袋中的团团毛线;旅行前想了许多个夜晚的圣地,在眼前时却是不一样的烟火。
有人说,讲不清的东西往往是好的,因为它存在着朦胧的美丽,神秘的传奇。西藏的布达拉宫,意大利的比萨斜塔,埃及的金字塔哪一个是讲得清楚的,而它们都是文明与文化的产物,给人们留下了文化遗产与奇妙的幻想。在这里,我将讲一讲我和书之间的故事。
生活在二十世纪末与二十一世纪走向崛起、重视教育的中国,我们对于书就像是孩子没断奶一样,首先是义务教育,不算幼儿园时代,不算我们的.课外阅读,课堂上我们学习过的书就有130本。基础课程数学、语文、英语的累积、加深,相信大多数过来人都能理解我心中烦闷的感受。这些书大多时候是被动学习,老师说什么,我们就听什么,老师教什么,我们就学什么。这样子和书是很难建立感情的,就像一对情侣,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由男生或女生一个人说话,没有互动,这样的感情是难以长久的。
书是让人被动接受,不可违抗,绝对标准的金科玉律。负责任的说,这是我一开始对书的见解。
这种感情并没有维持多久,一方面考试,完成学业,一方面我开始观察这个世上的一些东西。书本上面的知识是很客观、很抽象的描述,有时候很让人摸不着头脑,我认为这是一种忽悠人的东西,在政治、经济背景下的一种教化;武侠小说里张三李四王五的热血江湖、爱恨情仇,我认为是没事干的人写给生活中找不到完美的人的精神寄托;常常把自己闷在图书室里,想着拿书本来做什么,潜意识里觉得书也是人创造的,为什么书里面说的就一定对,那我们的思想岂不是被牵着走?
后来才知道,书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描述、评论、思维方式,它对人们的认知大有裨益,是绝对的精神财富;原来才懂得,武侠里的六脉神剑可以减缓人的精神压力,以故事的方式让人放松,享受其过程;最后才明晓,不是和书呆在一起就被谁牵着走,学会兼容并蓄才最重要。
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怀着对书不一样的感受,我遇到了两本书,它们最终让我找准了感觉,抓住青春狠狠爱。这两本书的名字是《明朝那些事儿》和《在东莞》。要说明的是,我不是要打广告,这也不是一篇软文,网上的电子书也欢迎大家下载;其次是,我不知道它们算不算好书,但对于我来说是的。《明朝那些事儿》是一部历史,它用七卷书文就写完了明朝三百多年的事儿,看起来生动、有趣,历史变得如同生活,读起来不累,呼吸也很均匀,有一种私小说非小说的感觉。《在东莞》讲述的是我国东莞厚街娱乐行业的现实、黑暗的故事,全文流畅易读,给人特别的感觉,写完此本之后,作者被入狱,其后又被放出,原本也就像这故事一样,充满未知,离奇而又现实,引人深思。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两本书,我一口气读了三遍,平常没事也会拿出来翻翻,慢慢地,我发现一种很微妙的感觉,心中的抵触感一点一点的消失:原来书可以这么好看,原来主动与被动有这么大的区别,原来讲心和书放在一起的感觉是多么好,原来你怎么看它就怎么样,如同这人生一样,你笑,它就乐观;你一哭,它便悲观、沮丧起来了。
我不断地涉猎,先后看了几百本书籍,包括传记、散文、技术、行业、哲学、成功学书籍等等。我渐渐领悟到看书就像是照镜子,每一次都是一次比兑,每一次都是一次充实,这和之前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读书作为一种积淀之后,发现主动读书变得有力量,总是渴望与它的会晤;读书作为一种交流之后,你终究会发现,与写书人的对话是多么有趣,有些时候,去体会不同时代的人传递的信息,享受它的价值,是那么的开心,让我爱上这感觉。
我爱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现在的年轻人开始对书不太感冒,过分依赖网络社交媒体与知识平台,却丧失了许多学习的机会。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之所以不爱读书,是因为不爱书,一切的事情都得有个感情基础,再寻找一些催化剂,最后没有了眼高手低的毛病,才能更好地读“《人生》”这本书。
读书征文作文 篇4
我的一个朋友去了束河,飞去来兮,只带了一本书。她说,她要去那里好好读读书。
她走后我想了很久。
我想象不出来那个叫束河的地方在什么地方,不知道那里是穷山僻壤,还是世外桃源。她走前打电话预定了客栈,还约了一个远在天涯的旅人同去,她们在那里汇合,在那里读书、写文章。
我为她的创举暗自叹服。你想啊,那么远的地方,来回乘飞机,预定食宿,不知提前做了多少准备,然后在那里呆上一周,每天在那个浪漫的小屋——我估计是小木屋,或者是吊脚楼?按照我的幻想,假如我要和自己心爱的人去,一定住小木屋——听风数雨、披星戴月,看看屋后山花、门前垂柳,这是人生多么惬意的事啊。但她不是,她是去读书,她也不是带着自己的恋人,而是约女伴同行——两个美女在山间悠悠地走,走累了席地而坐,捧一本书读来,想想都傻眼。
所以我叹服读书竟然如此奢侈。
什么书不能在家读,非要选一个人烟稀少、安静孤寂的'地方去?想了想,一定不是《三国演义》之类的书,三国里金戈铁马、狼烟四起的场景一定不能够使她心静,反倒会让她看透人生不想回家;也不会是《青木瓜之恋》这样弥漫着淡淡清香的爱情的书,这类书你不论在什么地方看,随时都可以进入状态,车水马龙的街市,喧嚣闹腾的车站,都无所谓,都会让你忘记身处何地。那么究竟是什么书让一个人蠢蠢欲动并不惜代价呢?我很是好奇了一阵子。
好奇不只因为书本身,还觉得,让一个人坐了飞机去读,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远离闹市,选一处幽静之地,需要这么宠着、爱着、疼惜着的书,里面是一个哲人的金玉良言呢,还是……?
我的另一个朋友很喜欢《希尼诗文集》,到处都买不到,从我这借去复印,他因为工作忙,需要跑市场,还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所以一天到晚奔波在路上。他读书的时间几乎就是这么挤出来的,要么在休息的间隙,要么在公交车上,回到家里已经是人困马乏,哪里还有心读书。这样的读书想必是和生活并行着的。
看到华商报上一个读者拍的照片。一个女孩子在马路上飞快地蹬着单车,一手扶把,一手打开一本书看,好几次差点和迎面驰来的汽车相撞,行人惊呼:“姑娘,不能这么看书!”可是她还是看,不管不顾,旁若无人。她的读书,是在和时间赛跑吗?
我读书庞杂,还不整齐,家里到处堆满了书,沙发扶手上是书,床头上是书,电脑旁也是书,随手拿起来看一眼,有兴趣的往下走,没兴趣的那么一撂。经常是边看电视边翻书,一心二用,有时不知电视里在演什么,有时不知书翻到了第几页。倘若是一本必须要安静下来读的书,我便关掉电视,心无旁鸷地钻进去。
古人读书常常是青灯冷屋,闭门不出,摇头晃脑,歌而吟之。当然富家子弟或显贵们的公子小姐,还有书房和后花园。穷人家的孩子读不起书,读得起的也在柴米油盐之外。那么书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让天下人这么苦心而为,无非是士而优则仕。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把读书摆到人生头等大事上去,你不尊儒家,自然是没出息。现在好了,读书可以不官不仕,仕农工商的行当里,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而做得风生水起的也不少。不读书行吗?行,但缺少意趣。没有了趣味,这人还活个什么劲儿呢?
于是,为了活得有趣味,这书还得去读。我忽然明白了我的朋友这飞去来兮的读书,是充满了无穷的乐趣的。好了,只要是为着乐趣,管他什么书,象征性地夹一本书走就是了,反正是读书,读也是书,不读也是书,好比是为一个自己爱着的人赴黄泉,情色可杀人,但为爱而死却是崇高的。
可惜,从来没有遇到什么书,能让我赴汤蹈火,像鸟一样飞来飞去地读,当真是好生无趣啊。
读书征文作文 篇5
深秋的早晨带着些许凉意,阳光穿过薄薄的一层雾环绕在树梢上,还是站在那个角落里倔强的抬着头,那片天空总是那般宽广寂寥,很多很多日子了。两年内记不清有多少个日夜就那么蜷缩在那个“黑暗”的角落里,迷茫的望着外面的广阔的世界,不知道未来是什么,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放弃了自己的初衷,放弃了自己的喜爱的文字,任由岁月的轨迹从手指尖穿过,像流水般哗哗啦啦的穿过,没有留下任何甜蜜的回忆,连忧伤也带着一成不变的空白。
成为准大三学生后的我,开始面对着形形色色的问题,面对着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种种,我再一次陷入深深的迷茫中不可自拔。我找到了一处避风港(图书馆)来冷藏自己悲观,真的失却了面对生活的心,我的心装满了失望与阴暗,连一处光亮的地方也没有,连一点点再去面对未来的勇气也没有。
重拾曾经不离手的书本,本就带着一份逃避的感情色彩在里面,以为我可以把自己封闭在自己铸造的世界里暂时不用去想专业不用去想就业不用去想未来,却殊不知在这一个月的书海里,我渐渐找回了我的活泼我的希望我的勇气,好像我所有的畏惧和疑问都解决了,我的天空出现了两年来久违的.阳光。
曾经一度以天生的记忆力不好来给自己施加压力,现在我懂得了记忆的规律,掌握了记忆力的法则。记忆力不是天生的,而是人通过努力所获得一种能力,这便是人们常说的“记忆术”。文德森在表演记忆方面的魔术所体现出来的超强记忆力,他也只是解释因为记忆方法好所以记忆好,并不是天生一副好脑袋瓜。我也曾试着用新学的东西去替代自己原来的记忆方法,效果很好,现在我深刻的知道自己的心理认定给自己带来的误区,因为我相信了:记忆力没有天才与天生之说。
铭记在心的一句话是“抢打出头鸟”,看惯了这个社会的世态炎凉,听惯了人们的流言蜚语,我已经习惯了安静,不争不抢不去做第一个人,尽管内心很压抑也就这样数着日子过来了,我害怕舆论害怕嫉妒害怕因为优秀而被隔离害怕去表现却失败了,不是没有听过“要想别人尊重你就得自己变得很强大”“只有自己变得强大了这个社会才有公平可言”,我一直觉得这些话很偏激,可如今我找到另一句能赢得我心的话,“当你比别人强一点时别人会嫉妒你,当你比别人强一截时别人会羡慕你。”我要做的就是达到那个适中的水平,不至于放弃自己也不至于觉得接受不了。
自己一直是个感性的人,也是个温和的不会去惹怒众人的人,我一直觉得我这样不得罪人的性格应该会拉拢很多人,实际上在旁人眼里我也有着不同寻常的人缘,可是我心里很知道事实并不是如此,很多时候我就孤单的只剩下自己一个人。这是困扰我很久的问题更让害怕再去结交更多的人,因为害怕接受那种从熟悉到陌生的那种落差,所以干脆一直是陌生人吧。然而这一个月的学习,我大概知道自己的病因在哪里了,书中说,“不会树敌的人也不会拥有朋友”。仔细想想,全然如此。著名的“慕尼黑阴谋”就是因为英法的不敢得罪希特勒,一再忍让终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落得个玩火自焚的可耻下场。抱着所谓人人皆足为友的亲善主义,往往会因为其无原则性而遭受别人的厌弃,无须刻意去树敌,但当面对某些无法妥协的人也不要畏惧制造敌人。人要择良友以处之。
失去什么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失去你自己。很明显在过去的两年里,我就这样“循规蹈矩”的把自己丢失了,来来往往于教室,食堂,寝室之间,按时上课,按时吃饭,按时睡觉,然后就几乎没有其他了。记得高中的我是多么的上进,抱着“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想法一路横冲直撞,也曾在学校留下一些名气。而现如今我好像习惯了这样迷茫着的安定没有起伏的日子,是被人影响了还是被自己给封锁了,是被自卑控制了还是被懒惰蒙蔽了,我也不得而知。亦或许是看不到太多的竞争,亦或许是觉得强者太多自己太渺小。而今天在那些书中小小的人儿里我看到了“如果你没有去试过那么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强大。”
从《倍速记忆法》至《人气》到《身边的心理学》又《朱元璋》再《美国总统演说》然后《青春文学》最后到《简爱》,我任意挑选我所中意的部分细细品味,无论领域,无论时代,无论地域,无论性质,我发现我已经爱上那些文字,爱上了那些平淡叙述背后埋藏着的深处的东西。在这书海中我找回了自己记忆里的不足,找回了面对人群的勇气,去除了自己内心的黑暗,弥补了自己心灵的缺陷,懂得了就算普通也不要平庸,更深刻了解到青春要张扬,要勇敢地积极地去面对所有的难题。
此刻的自己听着书页翻动的沙沙声,心里停留的是进入大学后从未有过的晴天。“读书之乐,得于目而富于心,愈久愈深。”我开始懂得这份意蕴了。一年的时间不算太短还可以干很多事情,我相信在书中我会找到我所有要的东西,我会带着找回的自己重整风帆扬帆起航去找寻我遗失的美好。
读书征文作文 篇6
我看过《乌龟可以闻到小孩的味道》一书。该书是杨红樱的作品,文中是一只小猫以第一人称“我”的形式写成的日记,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不仅是童话,而且是一部能够理解儿童心灵的作品。本书分为18篇日记,其中两个主要人物是:大乌龟和笑猫。
这本日记主要是写大乌龟,它的背用处很大:笑猫和它的几个朋友经常在上面吃饭,睡觉,躲避…大龟对人很和善,从不发脾气,对需要帮助的人和动物,他总是竭尽全力,竭尽全力,竭尽全力地去帮助别人,他有一种特别的作用——能闻到孩子的味道,只要有快乐的孩子,就有他的影子。
老乌龟在这本书里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笑猫问:“世界上的孩子都有小孩子的味道吗?”老龟叹道:“现在的孩子都没有童心,这是因为他们的快乐太少,自由太少,作业太多,无法外出游玩,也变得不幽默,没有小孩子的味道。”
是的,仔细想一想,现在的孩子因为天天读书,天天补习,早已丧失了丰富的想象力,和动物相处的机会自然就少了,父母都说养家禽会传染疾病,既麻烦又会耽误学习!如今很多家长只允许自己的孩子和成绩好的同学一起玩,孩子偶尔也会做些创造性的活动,在大人的`眼里似乎就是瞎胡闹、不称职等等。
深深的感觉,我们现在的孩子,正是缺乏这种童趣,有点像鲁迅《少年闰土》里的“我”,不是吗?每天头上都是巴掌大的天空,住在四面都是高墙的院子里,在父母的呵护下,从不善于发现新事物,从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这和井底之蛙有什么不同?
本书主要反映出如今二十一世纪的孩子们越来越缺乏童趣,每天都被父母逼着学习,去补习班补习,孩子们的头脑里除了学习还是学习,烦躁及!父母是以爱的名义让孩子去上补习班的,但他们没有想到这一切只是过早地加重了孩子的心理负担,俗话说:“不能读死书,死读书。”难道父母不只是让孩子这么做吗?在游戏中得到快乐,在快乐中学习。一边玩一边也可以学习知识啊!书本知识不如自然知识好!
此书给我很大的启发,我真诚地推荐给大家阅读。现在我已不拥有孩子味了,但是我将努力帮助我们班的孩子们找回自己失去的孩子味!
读书征文作文 篇7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记得每天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坐在妈妈的腿上听妈妈讲《婴儿画报》、《婴儿世界》。
再大一些的时候我就和爸爸、妈妈一起读《幼儿画报》。上学以后,每年的新学期一开学或者放寒暑假时,爸爸、妈妈总是会带我去新华书店买来我爱读的书,让我一次读个够。在假期我会读至少二本以上的长篇小说。我爱看意大利作家科洛迪的《木偶奇遇记》、我还爱看得是英国作家笛福的《鲁宾孙漂流记》、我最爱看的是法国作家凡尔纳的科幻小说,比如《海底两万里》《神秘岛》。中国作家中我爱看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最近我又读了金波爷爷的《乌丢丢的奇遇》和曹文轩叔叔的《草房子》。开学以后学习之余,我会看《七彩语文》、《少年文艺》、《我爱写作文》里的小文章,我很喜欢体育运动,所以有时我会看扬子晚报、金陵晚报的体育专刊。学习累的时候我看韩国作家写的科学探险漫画丛书,非常有意思,我经常看着看着自己就笑起来了。从《木偶奇遇记》中我认识到做一个好孩子的不容易;从《鲁宾孙漂流记》和《海底两万里》中我学到了机智、勇敢乐观的生活态度;从《再见了,可鲁》中我懂得了单纯、信任爱与关怀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感情。从《会飞的教室》中主人公戴马亭的身上我认识到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家庭的贫穷阻挡不了他对知识的渴望……
一次次的读书活动,对我的成长帮助很大,通过读书,我仿佛在和一位智者对话,它教我做人的道理,鼓励我自强不息,让我感受生活的美,学会孝敬父母,热爱祖国。我感谢它,我想起了高尔基的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征文作文 篇8
忙碌了一天,从喧嚣的世界回到安静的住所,我想每个人都会选择不同的放松方式,有人沉醉在美妙的旋律中,有人痴迷于斑斓的色彩中,而我喜欢翻开一本好书,嗅闻书中淡淡的墨香,聆听启人心智的教诲良言,参悟醍醐灌顶的人生哲理,洗涤遮蔽真知的心灵尘垢,书如同氧气般在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今天,坐在书桌前,回想这一路的坎坷和幸福,感谢书带给我的坚强、自信和乐观。
曾几何时,怀揣着儿时的梦想,历经十二载寒窗苦读,我如愿以偿的进入高等学府,学习心仪已久的法律专业。四年时光,稍纵即逝,本以为,梦想近在咫尺,唾手可得。然而,在我踏出校门的那一天,年轻的我清晰的看到了现实与梦想之间那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走进社会,很长一段时间,迷失了方向,忘记了梦想,丢掉了豪言壮志,人生就像是没有了舵的船,迷离彷徨、空虚无助,面对纷繁的世界,面对欲望的交织,面对内心的困惑,我无所适从,成为匆匆的行者,生活失去诗意与激情,变得心浮气躁。
偶然的机会,我走进了浩瀚的书海,呼吸着淡雅书香,开始享受着这份精美的精神食粮,从此以后,我喜好在夜深人静之时,独坐书桌前,体会于丹《论语心得》,解读孔子的智慧,寻找精神的天平;品味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体会艺术的性情,领悟生活的真谛;读戴尔卡耐基《人性的弱点》,吸取战胜困难的力量,学会遇事要坚强。读书,让白日里嘈杂的城市生活倏然退去,让烦躁不安的心灵静谧得如一泉清水,渐渐的,我重拾了儿时的梦想,弹指间信手拈来,回首处生命扬帆,坐观潮起潮落,终见得青天明日。就在09年的4月,功夫不负有心人,终让我品尝到了胜利的喜悦,踏入了梦想的工作岗位,欣喜之余,总结过去的日子,发现原来自己已有了很大的改变,安静了许多,沉稳了许多,成熟了许多,追其根源,我明白,是读书,打开了我心灵的枷锁;是读书,拉近了梦想与现实的距离;是读书,让我在经历过风雨、遭受失败的同时继续迎难而上。
记得培根曾说过:“读书可以怡情,读书可以博采,读书可以长才。”读书改变了我们的思想,丰富了我们的生活,赋予了我们的智慧。世界上没有一种事比读书更让人得益。“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纵观古今中外,凡成大事者,都乃博览群书之人。东吴吕蒙一介武夫,正是因为听了孙权劝告,发愤读书,成为吴国文武双全的将才。领袖毛主席日里万机,即使是行军作战,却也不忘挤出时间读书学习,从而成就了他举世瞩目的丰功伟绩。因此,我们要学会读书,因为这将使我们虚怀若谷,博采众长;也将使我们胸怀远大,视野宽广;更将使我们高瞻远瞩,内涵深厚。
如果说人生如画,书就是那多彩的颜色;如果说人生如海,书就是那奔泻的江河;如果说人生如山,书就是那绵延的山峰。在繁忙的时光里,留一隅书香,与友人浅唱轻诵,与先哲沉思启智,与历史前行升华,让你我生命飘逸出馥郁的芳香,闪耀出夺目的光泽,涵养出一个书香中国!
读书征文作文 篇9
读书不仅是一种学习,更是一种享受。在美妙的文字世界遨游,获取知识,陶冶情操,领悟大家们的思想,更可以学会做事、做人,着实受益匪浅。
在冰心的《繁星》与《春水》中,我便得到了许多。
我在那诗情画意的语句中沉醉。“窗外的琴弦拨动了,我的心啊!怎只深深的绕在余音里?是无限的树声,是无限的月明。”啊!我迫不及待地抄下它来,细细回味。这样的段落,总能让我神游其中,忘记周遭的繁杂。一个个的方块字,流进我的脑海,化作一幅幅多彩的画卷。
那看似美妙,如诗如画的一句句话,也常常蕴藏着深意与哲理,它引发我们思考,洗濯我们的.灵魂。如这一节:“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在我阅读之际,它悄悄打开我的心门,融入我的心里,把它的蕴意深深埋在我的心底,时时地告诫我:别做井底之蛙,别做那自满的花!
书籍慷慨的将它的一切给了我,如一位尽心的老师,传授我知识;如一位知心的朋友,和我谈心;如一位和蔼的长老,讲述着人生的意义。
读书征文作文 篇10
是书,让我慢慢认识了这大千世界,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是书,使我开阔了视野,学到了无数的知识;所以,我爱书,特别是那些能给人启迪的'好书。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多,我逐渐清晰地认识到: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悲伤、或欢愉。而我和书之间发生的故事也越来越多。
故事一:上了三年级,我们开始学习写作文了。这时,爸爸妈妈便给我买来了好多作文书。一本本,一篇篇地读下来。我我越发明白写作文不能生搬硬套,对已有的,相关的手头资料也要灵活运用。我的作文越来越棒,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
故事二:一个阴天,妈妈出去办事,临出门告诉我,如果下雨记着收外面晾的衣服。我虽然答应着,可手里正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在书里遨游,常常会忘了自己,忘了周围,忘了所有……妈妈回来后,见我仍在读书,便直奔阳台:衣服已经淋得往下滴水了。“儿子,看看这衣服是怎么搞得?”直到这时,我才想起妈妈出门前的嘱咐:“我,我……我忘记了。”见我搔着头皮,有些不好意思。妈妈也哭笑不得:“唉!真不知道说你什么好!”
……
书,让我不论何时都多了一份恬静,一份美好,它是我的最爱。
读书征文作文 篇11
我和书故事,从我三岁那年就开始了。上幼儿园时,我已经可以背几十首古诗、讲好多故事了。等上了小学,我对读书的兴趣越来越浓,家里书柜上面的书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阅读欲望了,书店便成了我阅读的常驻地。妈妈每天都送我到书店里看书。
我只要捧着一本书,便会爱不释手地读起来,一看就两三个小时。读书时,我会忘了时间,忘了周围的人,所有的'烦恼通通抛在了脑后。
暑假里一天,我正在书店里看一本冒险小说,不知不觉就入了迷,大概看了1个多小时,才发觉自己的腰都酸了。伸了伸腰,正准备继续看时,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爸爸!“咦?爸爸,您是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不知道?”我满脸疑问,因为爸爸出差好多天了,我一直很想他。爸爸笑了笑说:“我早就来了!今天回到家,我发现你不在,就猜出你会在这里,本想喊你回家看我给你带的礼物,你看读得那么认真,才没舍得打扰你。”就这样,不管是什么天气,我都会到书店看书,暑假的两个月里,我在书店里呆的时间,每天都超过5个小时。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真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
我爱看书,各类小说、古今诗歌、科普故事、中外童话我都看。现在,我的作文水平也提高不少,真应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呢!我崇拜杨红樱阿姨和冰心奶奶,她们能写出大家喜爱的书。
书,是挚友,也是良师,它会无声地为你传授知识,使你成长。让自己多读书,你也会和我一样——爱上书。
读书征文作文 篇12
暑假里的一天,我和姐姐仍然来图书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最熟悉的陌生人》这本书最吸引我。
我慢慢的'蹲在书柜旁,看了许久,但免费看书的时间只有1小时,一个小时的阅读不足以让我吸收里面的内容,心想:可以买回去慢慢看啊,我口袋里有12元,应该可以买,但当看到价钱时,心里头的想法顿时消失了。这本书要18元,而我,只有12元怎么买啊?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垂头丧气地走了。
又一个周末来临了,我这次带足了钱去买那本书。一来到书店,我急切地寻找,可是找了许久也没找到。我开始着急了,心想:应该是被人买去了吧!
我垂头丧气地走回家中,一推门,大吃一惊——《最熟悉的陌生人》放在了饭桌上。我急忙跑过去拿了起来,问妈妈:“妈,这本书谁买的?”妈妈有些神秘地说:“哎呀!谁这么好心,给我儿子送来了生日礼物啊!”我兴奋地跳了起来:“妈妈,我爱你!”
本以为要和我心爱的书籍说再见了,没想到原来妈妈知道我喜欢看这类的书,她就帮我买了这本《最熟悉的陌生人》——真是母子连心。
读书征文作文 篇13
很小的时候,我只喜欢看动画片。后来,叔叔给我买了本《十万个为什么》,虽说是“十万”个为什么,可是它只有十页,而且,上面有许多卡通图片。
看到了那些卡通图片,我很是高兴,虽然那时我才只认识几个字,可毕竟是我拥有的第一本图书,所以还是试着读了读。不过,我对它并没留下多深的印象。
上三年级以后,我便几乎把零花钱都献给书店了。不过,我的作文水平得到了老师的肯定。
每次考试,我的'作文要么得满分,要么只减一分,这给了我很大的鼓舞。我开始更多地阅读课外书,可是一直感到可惜的是我的作文字数却很少,如果编着写的话,就写得不好;如果不编的话,字数又不够。我想了一个办法,写作文一定要写真情实感,字数问题可以把各个方面写的更生动一点,这样不就两全其美了。可是我有时也有一些不会写的字,这可怎么办呢?发现了我这一点后,我读书时,遇到不会写的字,就停下来在空中划一划,果然,我这个问题也解决了。真是“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呀!
现在,我已经读六年级啦,这段时间,我又读了一些书,相信我的作文水平,又会有新的突破,加油!
读书征文作文 篇14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段。”而书籍,也是我进步的'阶梯。我非常喜欢看书,所以只要一有时间,我便会拿出书来看。
记得有一天下午,我回到家后,手里抱着我刚刚买的一整套《西游记》,直奔房间,开始阅读起来。突然间妈妈摔门而入,生气地对我说:“你在搞什么啊,听不到我一直再喊你吃饭吗?”我看了看手上的表,才发现,我已经看了两个多小时了,没办法,只好乖乖出去吃饭了。吃完饭,洗完澡后,我又溜进了房间,继续看起书来。不知什么时候妈妈又进来了,她说:“十一点三十分了,该睡觉了,你明天还要上课呢。”“好好好,我知道了。”妈妈还想再说什么,但这时候爸爸在外面喊妈妈,所以妈妈只好出去了。
妈妈出去后,我心里窃喜:哈哈,老爸这次可帮了我大忙,我又可以继续看书了。又过了一会儿,妈妈又进来了,看见我还没有睡,便有点生气了,说:“怎么没睡,现在马上去睡。”“哦…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可眼睛始终都没有离开过书本。“快点!”妈妈再次喊了起来。我只好把书本合上,爬上床去,其实我正在盘算着一会儿的“计划”呢。妈妈出去后五分钟,我蹑手蹑脚地起来,走到书桌前,悄悄地把台灯打开,坐在桌子上看起了书。正在我看得津津有味时,妈妈突然开门进来,他看
见我有偷偷地看起了书,顿时火冒三丈,我趁她再骂我之前赶紧说:“现在睡,现在马上睡!”我依依不舍的合上书,看来这下只有老老实实地睡了。
读书征文作文 篇15
这个暑假,我几乎每天都在跟书打交道,妈妈对我的称呼已有原来的“好儿子”变成了“小书虫”。
记得小时候,我还不知道读书是什么意思?看着哥哥手里掌着书津津有味地看着,心里羡慕得不得了。我赶紧让妈妈给我买书。妈妈说:“你还小,看不懂,等长大了再买。”可我依然坚持要买:“为什么哥哥能看,我就不能看?为什么长大了才能看?为什么年龄小就不能看呢?”妈妈拗不过我,只好同意给我买了。
可买了书后,还真看不懂。终于有一天,幼儿园小王老师说:在家看不懂的书,可以拿到幼儿园来问老师。这下我的本书有用了。我一进幼儿园,就拿着书问小王老师,小王老师给我耐心讲解,我终于学会了一个故事《井底之蛙》。从三年级开始,我的作文就常常居全班之冠。我想这应该是爱读书的功劳吧。记得有一次,作文是要写春天的美景。当同学们开始千篇一律的写:春天来了,小草发芽了?时,我心里忽然掠过不安分的一念:大家这样写多没意思,我要用心去感受春天的美。我是这样写的:冬爷爷送去了大地的严寒,春姑娘踏着轻盈的`脚步来到人间?于是,我的作文得了满分。这小小的光荣,使我悟得了一点道理:作文,首先构思要别出心裁,还要写出真情感。
随着我大量的阅读,我的语文水平越来越高。书,真是我人生不可少的东西啊!
读书征文作文 篇16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我亲爱的童年》。书中主要讲的是城里孩子与农村孩子一些趣事。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事是一个乡下孩子和四个西红柿的故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外面飘下了鹅毛大雪,爸爸带回来了四个未成熟的西红柿。要知道,在当时的北大荒,能吃上一个小小的未成熟的西红柿就已经很不错了,何况是四个西红柿。起初,放西红柿的菜筐吊在天花板上,在第一个西红柿成熟的'时候,它惨遭“毒手”——被人偷吃了。一时间,爸爸把不信任的矛头指向了“我”。“我”又急又气,却又无可奈何。弟弟突然指着妹妹,并说是妹妹偷吃的,因为她的扣子上有快干了的西红柿籽。妹妹哭着承认了错误,并说自己是用锅铲和饭勺将筐拿下来的。家里人都安慰妹妹。“西红柿风波”就这样过去了。由此可悟出一个道理:撒谎固然是坏习惯,但知错就改,那便是最好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小孩子的童年是宝贵的。而现在的我们已经被各种教科书吸干了精力、被“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捆绑得喘不过起来。所以,我真想大声地呼吁:大人们,请您放放手吧!
读书征文作文 篇17
《仰望天空的猫》是曹文轩叔叔的作品。他那幽默而朴素的文字中洋溢出了皮卡的调皮天真,和他那纯洁善良的心灵。这让我不禁喜爱上了这本书,更让我喜爱上了皮卡。
每个人都有一个童年,皮卡的童年与众不同。我很羡慕皮卡有一个温馨的家庭。他的.爷爷奶奶和三个姑姑们是那么爱他,还有天上的小鸽,地上的小猫和其它的小动物们陪着皮卡度过了一充实而快乐的童年。他的爷爷给他造了一个蜻蜓园。姑姑们帮他制造了捕捉蜻蜓的工具,并且轮流帮他捕捉蜻蜓。在皮卡的世界里还有一只猫——橘猫。这只猫在水中快要淹死时化险为夷,被善良的皮卡给救了上来,就这样他们便结识了,并成了好朋友。他们之间从此也有了一段永远都剪不断的深厚感情。作者的字里行间里都流露着这只橘猫的高贵、优雅与温柔。
皮卡很喜欢捉蜻蜓,并且一捉一个准儿,每次都能捉住。其实我真的很想变成皮卡假想中的一只蜻蜓,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快乐的自由天地,在辽阔无垠的天空中自由的飞翔,与皮卡在同一个世界中生活,玩耍,就算被皮卡捉住,自己也可以在皮卡的蜻蜓园中有飞翔的机会,并且能享受到明媚阳光的照耀,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吃到绿色无污染的食品。
读书征文作文 篇18
读完《我要好好得长大》这本书,我深深地被里面这位在逆境中成长的坚强少年——谷子所打动。谷子虽然被一场突然其来的大火烧毁了那稚嫩的脸庞,但是他始终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在小月,虎哥,夏老师,花老大,城市女孩乔乔等多人的帮助和鼓励下,他重又找回了自信,克服了重重困难,重新建设属于自己的美好家园。
前一段时间,我也得了一场怪病,当时我的想法和谷子的脸被毁时的想法很相似。我们痛苦过,绝望过,甚至也有了轻生的'念头。那段时间,我常常一个人躲起来哭泣。因为,我每天都要打吊瓶点滴,打点滴的时光显得特别漫长,我也在无助又无聊的情况下,常常倍感孤独和寂寞。躺在病床上,我时常会想起在校园一起玩耍、学习的老师和同学们,和他们在一起的那每一刻都是那样快乐。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份快乐的吸引和坚持回到校园的执着,我在勇敢地接受了两次医学治疗后,身体得到恢复。
也正是那些爱我的人,给了我的鼓励和希望,让我重拾信心。现在,我重又回到了校园,继续前进。
在今后的成长道路上,我会扫除一切障碍,因为我要好好的长大。辅导老师:史翠丽
读书征文作文 篇19
皮卡的爸爸妈妈因照顾不了两个孩子,就把皮卡送到乡下去了。皮卡在奶奶家的日子是自由的、无拘无束的。他可以捉蜻蜓,和天上的鸽子,地上的猫玩耍,皮卡和他们之间有着无数精彩的故事。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皮卡和他收养的.猫之间发生的真情故事。他喜欢一只橘色的猫,并和它同吃同睡,而有一天,这只猫吃了河豚中了毒,生命危垂。大姑是医生,给它灌了一瓶盐水,昏迷了几天的猫咪醒了,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小主人,眼里含着难以描述的神情,过了一会儿,猫咪又渐渐把眼睛闭上了,眼角滚落出两滴晶莹的眼泪。
皮卡家的那只猫,那毕竟是只猫啊,在一个黄昏的下午,猫咪那橘色的身影扑向了鸽子,鸽子倒下了,猫咪也被送人了。
皮卡在乡下奶奶家生活得单纯而又快乐,和那些动物们在一起的时候,皮卡和它们之间是用心去交流,他能感受得到它们的喜哀悲乐。我想,皮卡长大以后一定是一个善良、有爱心、有责任感的人。
读了《我的儿子---仰望天空的猫》这本书,我被皮卡乡下的生活深深地吸引了。在乡下,孩子们可以自由自在的玩耍,干自己想干的事情,生活的多么开心呀!不像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里的孩子,很少有机会接触大自然,也无法在田野里奔跑。
我也喜欢书中的那些小动物,它们个个可爱又迷人,这也许是缘于我对我皮卡——一个很有爱心的孩子的喜爱吧!因为,他一直很爱护那些小动物。
是的,我要向皮卡一样,做一个活泼开朗而又充满爱心,热爱小动物的人。
读书征文作文 篇20
重温旧时之梦,翻开了那本熟悉的《安徒生童话》,再次读到那篇《卖火柴的小女孩》,不禁有了更深的感悟。
——题记
幼儿
现在,对于最初的“阅读”已经没有太多的记忆,只是依稀记得我曾问过爷爷:“饿是什么样子?小姐姐为什么会死?死前为什么要作梦?”听了这些,先前爷爷脸上慈祥的微笑顿时凝结住了:“你长大以后就知道了。”年幼的我感到十分好奇,不禁想,为什么要等到长大?长大会怎样。为什么要长大才知道?于是第一次与《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接触便这样朦朦胧胧地过去了。那次,它给我留下的唯一的印象便是饥饿与死亡。人生只若如初见,这个故事给了我对饥饿与死亡的第一个印象。
儿童
日渐茁壮的我在注带拼音的图画书上重读这个故事。那时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几幅关于擦着火柴所带来的梦幻图画。我总是在想:为什么会做这三个梦?那时的我与书中的小女孩几乎同龄,我开始可怜起这个小姑娘。她的生活环境是如此恶劣,而当时的我,却是坐在床上,捂着被子,开着床头灯在看这个故事。伴着窗外的寒风我疼惜地思索着,抬起头,问坐在身边的爷爷,为什么大冷天小姑娘还要卖火柴,爷爷看看我叹息道:“那时生活残酷呀!”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看着面前的图画,我呆呆地凝望着……
少年
如今,正值青春年华的我,再次阅读这篇童话。而这次,我深刻地发现,这篇文章的每一笔每个字,都是用血与泪凝成的`,这绝不是一个女孩的悲剧,而是整个社会﹑整个国家的悲剧。这是一种冷漠,一种畸形,一种人性的丧失。听爷爷说,小时候的他们就是生活在这样的悲惨世界里:青壮年全去打仗,留守在家的只有老人﹑妇女与孩子,随时的天灾都会让老百姓颗粒无收,最好的饭菜也只是大葱加红薯干罢了。而如今,我们的生活条件优越,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如今的每一寸光阴,在这个美好的社会奋发图强,努力学习,做好社会主义的接班人,让那些贫困与穷苦从这个世界消失。
微闭眼,抿紧唇,面对着窗外倏然将逝的流星,许下我的愿望:让悲剧不要再重演!让世界更美好!
读书征文作文 篇21
书,一个多么神圣的字眼,它无时无刻不在充斥着我的生活、丰富着我的精神世界。从小到大,我的生活都离不开书,从小学教科书、辅导书、《格林童话》、《葫芦娃》到《读者》、《青年文摘》、《最小说》、《三国演义》、《红楼梦》......在书的世界里,我总是感觉时间过得那么快,在书的海洋里,我总是自由自在的翱翔。那种感觉,像风掠过手指尖......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人生离不开书,人们在读书中成长,在读书中成熟,生命因享受读书而精彩。这正如高尔基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位睿智长者,它引领人们在读书中品位人生,享受人生;它指导人们在阅读中感悟人生,挑战人生。古人云:书中日月长。书中有秦汉的冷月,唐宋的乐舞,明清的悲歌,将世事沧桑人生百态尽展眼底。在有月或没月的夜晚,去会见曹雪芹,去拜访罗贯中,去聆听鲁迅大师的教诲,瞬间完全进入了心灵被净化的状态。
重拾《再别康桥》,进入那充满诗意和旋律的世界: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徐志摩说他的“一生的周折,大都寻得出感情的线索”。他说,一个人在康桥整整有一年,也许由于孤独,他慢慢发现了康桥,发现了诗,甚至发现了自己。那星月的光明,草的青,花的香,流水的殷勤,那回环不已的旋津,尽管轻柔而飘逸,但也隐隐地流溢出一些凄苦、悲凉。
回忆鲁迅,回忆《朝花夕拾》,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那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读优秀书,做高尚人”,走进名著,从名著中汲取丰富的精神养料,有助于我们素养的提高。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一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样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不禁让人感叹:“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多么凄惨啊!
“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绚丽,它的光灿,它的变幻和飘流,都是很自然的,只因为它是一朵云”,读完三毛的《撒哈拉沙漠的故事》,又给我另一种独特的感受。三毛就是这样,用她云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她都无意装饰,行间字里,处处是无声的歌吟,我们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读三毛的作品,发现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她把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这是需要灵明的智慧和极大的勇气的。我喜欢这本书,因为真实,扣人心弦;因为真实,令人坦然;因为真实,所以难能可贵。我们一辈子也许没有勇气像三毛一样,选择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也许没有毅力像三毛一样,坚持走完自己选择的道路;所以我们更加应该懂得珍惜身边的一切。以前我认为没有什么比生命重要,因为拥有生命,什么都可以从头来过;生命的消逝,意味着所有的陨落。可是对于一对经历过生活最恶劣环境的伴侣来说,生命已经并非原来的意义了,它升华到了另外一个高度。三毛与荷西在沙漠的考验下,已经融为一个整体,谁也离不开谁,对方如似自己的生命一样,或者说对方就是自己的氧气一样。三毛最终回归到了荷西的世界里,这也许是三毛选择离去的一个美好的愿望。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可以让我忘记时间的存在,当我痛苦时,书给我抚慰;当我困惑时,书给我解疑;当我迷茫时,书给我指路;当我消沉时,书给我振作。读书让我少了一分浮躁,多了一分清纯,它让我感到心灵的充实丰盈,让心绪得到安详和宁静,思想豁然开朗,透彻人生的真谛。其实,人生本身就是一部无字之书,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脚踏实地的撰写人生之书的每一章节。没有阅读的人生是残缺的人生,学会了读书,就学会了阅读人生。让我们一起加入读书的行列之中吧,为我们未来的人生之路,谱写华丽的一章!
读书征文作文 篇22
一本好书,如同治病的良药,使我精神焕发;一本好书,仿如五彩斑斓的梦,使我走上写作之路;一本好书,仿佛一盏启明灯,使我看到了光明;一本好书,好像一个“打气筒”,使我的生活很充实……
迈步在松软的泥土上,回忆童年。一位爱读书的我浮现在脑海里:在我三岁时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在我的印象中是最忠实、最要好的朋友。儿时的我喜欢看童话书了,如:《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灰姑娘》、《小红帽》……虽然当时我还不认识字,但是我对书上精美的图画所吸引。两眼死死地盯着每一幅画面,我总能看出人物或动物的喜、怒、哀、乐……每当夜幕降临,我总会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只要妈妈一拿起童话书,我就开心得不得了!两只小手托着下巴,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目不转睛盯着图画,生怕每一个细节漏听了!有时恨不得妈妈把整本书都讲完。每天晚上听妈妈讲故事,已经是必修课了!当妈妈把一本厚厚的童话书讲完时,我也能把这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故事,滔滔不绝地讲给爸爸听。爸爸翘起了两个大拇指,我感觉到了成功的喜悦。记得有一次,我发高烧,刚从医院挂盐水回来。我连忙捧起一本童话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仿佛手和书粘了双面胶似的紧紧地贴在一起,真是“拳不离手,手不离书呀!”我早已忘记了疾病带来的疼痛,那时的'我觉得书就是治病的良药。
上小学一、二年级时,我已和文字交上了好朋友,可以自己看书了。对与我来说,童话书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开始喜欢看作文书。我看过许多的作文书,如:《小学生作文一本全》、《新分类作文大全》、《新示范作文大全》……每当我看完一篇文章,我都会悟出一些道理:比如,不下大力气,不一丝不苟,是难成大气候的;做每件事情,都不能丢三落四;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从中我还学会了写作,只要细心地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怎么想就怎么写,篇篇写出真感情。从此,我走上了写作之路。
至今我发表过许多作文,如:《柳溪江漂流记》2006年2月发表于浙江省作文刊物《读写活页》;《太阳花》2006年7月发表于浙江省作文刊物《读写活页》;《对不起,小河》在2007年9月2日发表于《现代教育周刊》;《我的家乡》、《春天来了》、《蜘蛛和蚕宝宝》、《爸爸,我想对您说……》2007年10月发表于《语文学习报》;《如何使用压岁钱》发表于《国际教育周刊》;《蚕宝宝》2007年10月发表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作文大王》;《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有趣的班队课》、《雪参加婚礼》……2008年2月发表于嘉兴市《南湖晚报》。还被评上《南湖晚报》优秀小记者呢!我觉得书就是学习的动力。
小学三年级的我,最喜欢看哲理书了!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也使我明白了怎样学会生活?怎样学会做生活的主人?对我印象最深的人要数——拿破仑。他经历了一次有一次的失败与拒绝面前,并没有悲观叹息,拿破仑从失败中找回自信,重新振作起来,终于敲开了成功的大门。我懂了: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失去了面对失败的勇气。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觉得书就像一盏启明灯。
小学四年级的我,慢慢地走向成熟,思维也在不断地变化着,竟然酷爱上了看小说。如:神奇的《阿瓦隆》、悲伤的《呐喊红宝石》、回味无穷的《兔子坡》……每当看小说时,我的劲头十足,觉得小说充满智慧的语言,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使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觉得自己就是书中的每一个字,倾听着书的呼唤,享受着书的滋润,吸收着书的精华……现在的我,觉得书就是一种享受!
朋友们!热爱书吧!在书中快快乐乐地学习,健健康康地成长。读书使我们得到更多的智慧和知识,世上哪有比这个更好的事儿啊!
读书征文作文 篇23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首诗,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这两句诗是出自美国作家艾米莉.狄金森<<神奇的书>>。我也觉得书很神奇,因为在书的海洋里我能自在遨游,忘记烦恼!
我家的藏书那可是数不胜数:童话、小说、寓言、科幻、名著。每本书我都看过几遍,怎么样吃惊吧?读书也是讲究方法的,我的方法就是--买来一本书,先凭着名字猜一下书的大概内容,如果猜对,大概看看,如果不对,就仔细的看,遇到不懂的词或句,问一下老师或电脑,遇到优美的词句,那就要动笔了,以防作文的攻击,俗话说学会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偷!掌摸正确的读书方法也是很重要的哦!
书是我的朋友,它见证了我的成长,每一本书上都有我的足迹,小时侯喜欢听妈妈讲童话,那时侯很幸福,躺在妈妈的怀抱里,幻想着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美人鱼,总是做着我的童话梦,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成为故事里的公主。慢慢长大,寓言又代替了童话,在寓言里我学会很多知识,也觉得寓言很有趣。慢慢的.,校园小说和科幻又代替了寓言,那时侯,<<淘气包马小跳>>和<<快乐星球>>是我们小学生的最爱,看着笑着,互相交换着看。学着里面的对话,幻想里面的情节,也希望自己也有这样的爸爸妈妈,可是也知道那只是小说。五、六年级时,又学着大人的样子,看起了四大名著,<<西游记>>恐怕是我们大家最熟悉的,里面的神话情节,紧张又有趣。<<红楼梦>>是我看过的最凄惨的爱情故事,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温柔大方的薛宝钗、潇洒痴情的贾宝玉等等人物,构成了这一凄惨动人的爱情故事。《三国演义》我很喜欢看,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怎样把嫉妒贤能的周瑜气死,还有空城计真是让我佩服的无体头地,还有......。《水浒传》里边的108个好汉,以宋江为首,梁山起义,虽然失败,但勇气可嘉。我在长大,我也跟着书上了知识的阶梯,以后我会在书里,慢慢提高自己的修养和素质,我要阅读更多的书,因为我知道,书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书是纯洁的、书是神圣的,让我们一起沉浸其中,热爱读书,品位书香吧!!
读书征文作文 篇24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陪伴我们成长的伙伴。在暑假里选择一本好书,慢慢地品读,细细地领会,也是很不错的一件事儿。
《草房子》就是这样一本值得仔细品读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书目之一。这本长篇小说讲述了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桑桑那难以忘怀的六年小学生活经历。随着小说的展开,我认识了许多与桑桑一起生活的人物:被人嘲笑的小秃子陆鹤、歌喉嘹亮的白雀、孝顺长辈的细马、文静的纸月、好学的杜小康,还有执着却又可怜的秦大奶奶。这一个个形象鲜活的人物在我眼前闪过,让我看到了他们平凡而感人的生活……。
桑桑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就像天底下所有的小孩子一样,他活泼、好动,有着永远使不完的劲;他乐于助人,是一个性情开朗的孩子,却常常做出一些让人觉得奇怪的举动:为了让他饲养的鸽子有一个安适的家,就自己动手把自家的橱柜改成了鸽子窝;为了买鸽子,把铁锅砸成碎片换钱;为了捕鱼虾,还把父母的蚊帐剪破当做渔网……虽然每次都会因此而被父母教训,但桑桑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痛,一次又一次地继续他异想天开的举动。但桑桑也是一个坚强的'孩子,在最后一篇“药寮”里,桑桑不幸得了鼠疮,每天喝着其苦难忍的药汤,但他坚持下来了,并最终战胜了病魔。桑桑还是一个守信用的孩子,在他生病期间,为了遵守他对柳柳的诺言,吃力地将柳柳背上一百多级台阶,自己却几乎耗尽了力气。在桑桑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闪光点。
在《草房子》里,我最佩服的就要数杜小康了。在我看来,他是一个非常好学的孩子,在他家遭遇不幸之后,杜小康沉着的性格上又多了几分成熟,在桑桑的帮助下,杜小康在油麻地小学边摆了个小摊,赚取一些生活费,既便如此,杜小康还是抱着一个信念——要读书,要学好本领,因此,他还偷了一个女生的课本,回家去自学。虽然我不赞成偷窃的做法,但他那股好学的态度还是令人敬佩。
初读“艾地”时,我也觉得秦大奶奶很可恶,总是在无理取闹,她会对上学的孩子们反复唠叨“这块地是我的”,“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终日干干净净的秦大奶奶,居然不顾自己的衣服了,像个坏孩子似的躺在苗圃上,从东向西滚去”。随着故事的展开,渐渐地,我也理解了秦大奶奶的这些看似怪异的行为。要知道,人们要抢走的,是她和秦大几十年的血汗啊。为了这片土地,秦大甚至搭上了自己的性命,秦大奶奶怎能不悲痛。由于这些怪异行为,秦大奶奶成了大家厌恶的孤寡老人,同学们都怕她,但只有桑桑能理解她,只有桑桑还有时到秦大奶奶那边去。在小说第5小节里,秦大奶奶为了救小女孩乔乔而落水,从此才获得了大家的理解。在最后,秦大奶奶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不省人事,看到这里,我不禁为秦大奶奶感到惋惜。
《草房子》用它那许多感人的故事、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幅真实的生活画卷,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
读书征文作文 篇25
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4月23日为“世界读书日”。4月23日是西班牙著名作家塞万提斯和英国著名作家莎士比亚的辞世纪念日。
1997年1月,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广播影视部、新闻出版社、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九个部委共同发出了《关于在全国组织实施“知识工程”的通知》,提出了实施“倡导全民读书,建设阅读社会”的“知识工程”。这是以发展图书馆事业为手段,以倡导读书、传播知识、推动社会文明与进步为目的的一项社会文化系统工程。
2000年,全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把每年的12月定为“全民读书月”,这是实施全国“知识工程”的重大项目。几年来,在全国各地都组织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2004年,“全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将每年的“全民读书月”活动交由中国图书馆学会负责承办。中国图书馆学会为了实施“倡导全民读书,建设阅读社会”为宗旨的“知识工程”,进一步激发全民读书的热情,推动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家庭的建设,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大型活动让全国公众都知道“世界读书日”。
这个节日就是希望散居在世界各地的人,无论你是年老还是年轻,无论你是贫穷还是富裕,无论你是患病还是健康,都能享受阅读的乐趣,都能尊重和感谢为人类文明做出过巨大贡献的文学、文化、科学、思想大师们,都能保护知识产权。
每年的这一天,世界100多个国家都会举办各种各样的庆祝和图书宣传活动,但在我国这个日子还没有广为人知,近两年开始有出版社和书店搞一些公益活动。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书籍的爱,是我一生的骄傲和荣耀。即使将所有的印度宝石跟我的`藏书交换,我也不乐意。我的藏书室,是我最大的生活乐趣。我要记住“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要记住“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也要记住“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要最后“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通过我的读书历程,我领悟出了一句话:“读书可以抚育青年,慰藉老年。读书可以增进幸福,消灾解愁。在家时,给你带来快乐;外出时,让你心旷神怡。”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阅读对人成长的影响是巨大的,“腹有诗书气自华”,一本好书往往能改变人的一生。人的精神发育史,应该是他本人的阅读史;而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中华民族之所以成为礼仪之邦、文明古国,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是一个热爱学习、勤奋读书的民族,中华儿女为书而生,为书而死,为书而乐,为书而苦,几千年来书与无数的伟人结下了不解之缘。今天,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学习型社会的时代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营造一个书香浓郁的社会,阅读作为推进社会发展的力量是不可取代的。崇尚读书,才能让民族的发展保持生命的活力,而我们作为未来的主人翁,作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中坚力量,我们的阅读水平事关祖国的未来,事关民族的兴衰。
读书征文作文 篇26
年少的时光,沿着生命的纹路钝去。墨香绻缱成璎珞,在书页翻过的罅隙间,散发出琉璃般的光。——题记
古诗·韵味
指尖,轻轻翻过诗词,台灯下昏暗的光线,一字一句氤氲着无尽的韵味。
王维闲适地行走于山关水色中,拂起了层层绿波。古树郁郁葱葱,月光静谧地泼洒了一地,清泉流淌,匍匐在醇厚的土地上,聆听莺的歌喉。“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唇齿轻轻一动,略显浮躁不安的心跳在字与字的摩擦间平息,空灵的文字逐渐抚平了我的脉搏,在我生命的图腾间镌刻了平静和沉思的脉络。
陶渊明栖居于苍老的南山下,一杯淡酒入口,面对相看不厌的山、清雅不倒的菊。撤下一抹夕阳,糅杂绚烂星光。采撷萧瑟中绽放的金色的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轻轻吟诵,我便也携着他的手,徜徉在山水之间,朝看曦日,夜观群星,在漫山金色的菊花中,灵魂相容,久久,久久……
泰戈尔,恣肆地挥洒着星光,手执炽热的彩笔,在夜空之中,缔造着一片希望,一片璀璨的星空“天空没有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细细品味,青春的心灵在文字的渲染下略显瑰丽,发出了我也要拼搏的誓言。
诗词像一朵红莲,在黑夜的心里舒展花瓣,散发她无尽的墨香,赐予我生命的丰富。
故事·神秘
翻阅古今中外色彩斑斓的故事,与书共舞间,神秘成了背景音乐。
从格林到安徒生,从《一千零一夜》到《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石头会说话,鱼儿能报答,主人公一会儿会变一会儿能飞。我总是期盼夜晚的到来,虽然很害怕黑,但为了听妈妈讲这些绚丽的故事,我企盼黑夜早一点来临。我偶尔也会傻傻地幻想,如果我是那个公主,那个王子会是什么样子呢?如果我是那个主人公,在当时的情景下我会怎么做呢?幻想的'精灵悄悄地带给我无穷的快乐。
从金庸到梁羽生,从《射雕英雄传》到《冰川天女传》,枯井里总有武林秘籍,乞丐中潜伏着神秘高人。英雄笑傲江湖,行侠仗义,多少浪漫,多少畅意。
故事翻飞,神秘的故事散发墨香书写传奇,带给我遐想的快乐。
名著·大气
迈进青春的门槛,名著以她囊括酸甜苦辣的大气,魅惑了我。
考试、竞赛常常也讪笑着问候我,偶尔无处可逃我青春的悲伤。感觉厚实的名著沉淀了生活,一定能带给我安慰。于是,雨果、夏洛蒂、列夫·托尔斯泰成了我促膝长谈的朋友,《红与黑》、《白痴》、《安娜·卡列尼娜》绽放成瑰丽的午夜玫瑰,摇曳于窗前。
书间的字忽地鲜活起来,跃入眼帘,凝成了主人公坚强的侧脸。销烟迷漫的战场上,保尔静默地伫立于风中,眼神凄然,却透着坚忍的泪光。失聪的黑暗世界,没有让贝多芬失去方向,叩开命运大门的瞬间,我明白——身体可以打垮,精神永远不败!
午夜的风,彻骨冰凉,名著散发她的翰墨书香,给我灵魂的洗礼,华丽而忧伤。
年少的时光,沿着生命的纹路钝去。墨香绻缱成璎珞,在书页翻过的罅隙间,散发出琉璃般的光——古诗的韵味、故事的神秘、名著的大气散发一路墨香,伴我成长……
读书征文作文 篇27
很远,但细细品味之后,才真正感觉到书里面的每个事例都影射出了做好一件事情的真谛:“把小事做细”是做好每一件事情的关键。能做到这一步的确很难,需要你认真对待每一件事,认真对待事情的每一个细节,力争做好每一件事。每当翻开这本书,必然想起一句话:小事成就大事,细节决定成败。仔细阅读后发觉里面也渗透着一种理念:节约也可以决定成败。现在国家正在倡导节约型社会,学校也是如此。要培养人们的节约意识必须从细节抓起,从小事抓起。
教学工作是繁重的、琐碎的,生活常常考验着我们。如果我们没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没有一个平常心,那人生将不堪重负。一个人面对太阳,眼中就是阳光灿烂;如果背对太阳,看到的将永远是自己的影子。面对同一扇打开的窗子,有的人会欣喜地呼吸新鲜的空气,有的人则皱着眉头讨厌蚊蝇的到来。无论对待成功还是失败,都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成功固然可喜,失败却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在教学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如个别学生不听话、教学成绩不理想等,这些都是很正常的。在教学中,很难有常胜将军,关键是如何对待。每一次考试,都代表着过去,不代表将来。我们要及时地找出失败的原因并加以弥补,任何力图辩解的话语都是起反作用的。试想一下,一个整天怨天尤人的教师,怎么能培育出坚强乐观的学生? 一个整天唉声叹气的教师,怎么能指望学生在人生的'旅途中勇往直前?一个教好教坏都无所谓的教师,又怎能赢得学生的尊重?
教师的情绪,教师的脸色,能直接地在学生身上起到影响作用。有人说,一个人一天的情绪从早上一起床就定了调,一节课的成败从教师走进课堂时的神态就辨得出。学生是最敏感的,也是最容易受影响的。
教师读书靠的是长期的积淀,坚持不懈的读书,读好书,耳濡目染,日积月累,才会储备真知,才会受到文化的熏陶,才会不断完善自我,提升教育教学艺术,在教学中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才能展现个人魅力和为师者的风范。读书,应该成为教师的一种生活方式。只有如此,教师才能以自己的书卷之气,去熏陶学生,使之热爱读书,与书为伴,成为未来学习型社会的“读书人”,而教师也才会成为真正的“学者型教师”。
读书的生活是精彩的、高尚的、幸福的,教师更要把读书当成生活的一部分并学以致用,时时用全新的教学理念来支撑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读了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需不断地学习以充实、以发展。
读书征文作文 篇28
最近偶然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大概是上个星期五,我正在找书,无意间发现沉睡在角落里的一本《新读写》,那是本纪念鲁迅专辑,从拿到它到现在,我竟翻都未翻过,而细细品尝,竟发现别有一番情趣。(开首通过叙述性的笔调确立了文章的写作内容,暗合了“读书”的要求,但未点出“青春”)
不晓得为什么,(“不晓得”是口头语,应改为“不知”。)就是不喜欢鲁迅,总觉得他的文章都很深奥,难以理解,大多都是反映生活、批判人民的,乏味极了。本刊封面上陈鸣树的一句话引起我的深思:阅读鲁迅,是一种幸福;无视鲁迅,是一种不幸。(上下句之间缺乏必要的过渡,应在句首加上“然而”一词,以示转折。)难道我的无视鲁迅真是一种遗憾?如果真是,那么得让我知道为什么不幸。
翻开孤独已久的书刊,几个大字刻在我心底——“鲁迅:不死的民族魂。”这几个大字震撼了我。1936年11月19日是一个令人悲伤又惋惜的日子。就在那天,鲁迅离开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灵魂不会死,他的文章不会死,他的伟大精神不会死,并且会长存,影响着世世代代的人们。鲁迅的文章具有强烈的批判性,感情激烈,尤其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坚决的态度,使人们奋起,使社会进步。(可改为“促社会进步”,避免行文的重复。)
也许很多人都认为鲁迅的文章太偏激,好像在骂人,我一开始也这么认为,等我读了温儒敏的“今天,我们怎么关注鲁迅”,(引号应改为书名号。)才慢慢理解,鲁迅的批判骂人是难能可贵的民族自省,我们可以从《阿Q正传》,看那些丑陋的中国人。鲁迅这么说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是为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们应为有鲁迅而感到自豪。
有人问“鲁迅是谁”,废话,鲁迅就是鲁迅了呗,但仔细想想,我确实不知道鲁迅是谁。从小时侯(改为“时候”)到现在,对于鲁迅只是书本上的印象,在我脑子里,鲁迅只是抽象的概念,没有真实感,(改为“具体的形象”,和上文形成对称。)让我记忆最深的是他那一字胡,活脱脱一个隶书“一”字,他既不上翘也不下拖,笔直的,也正和他人一样,正直朴素。一心为国家为人民,无丝毫私念。
认识鲁迅是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一面》,后来也经常听别人说关于鲁迅的小说如《阿Q正传》《狂人日记》等,不过因为没兴趣,也没时间,就没有看,后来我订了初中语文新课标必读里面的.一本《朝花夕拾》,不过可惜我只读了里面的一篇《阿长与〈山海经〉》,那时我看书大都冲着故事情节的有趣来看,从不思考作者想表达什么在文章中寄托了什么样的感情。(这里的语言表述不经济、少文采,“后来”、“不过”的重复更加重了这一缺陷。)现在想想,再读一遍,并带着鲁迅是想表达什么的疑惑去读一下。这一次,我读出点味道来了,大概鲁迅是想表达对阿长的善良和热心朴实的赞美,对封建社会女性地位低下的不满吧!
鲁迅很难读熟读透,而我只品味了其中千万分之一,那么一小块就已经有满足感了,鲁迅的文章真的很耐人寻味,真如陈鸣树所说:阅读鲁迅,是一种幸福;无视鲁迅,是一种不幸。让我们乘青春年少开始阅读鲁迅吧!(结尾照应了开头,点出了“青春”和“读书”。)
读书征文作文 篇29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冰心奶奶的一句话提点了多少人。我也正是受过这句话的影响,所以我对书有种特有的亲切感。虽然小时候并不怎么理解它们的意思,但我知道读书是好的,同时书籍也是神圣的,它不容被亵渎,它也不沾染世俗。它既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老师。你可以用它来打发时间,也可以用它来陶冶性情。想象一下,在某个炎热的下午,当你正感燥热,欲昏昏入睡的时候,拿本散文书,沏杯清茶,顿感精神倍爽,那纸上的文字伴随茶香沁入心脾,就像有千万个小刷子在帮你洗刷那燥热与烦闷一样,心情一下就舒畅许多。我想,这种惬意只能是书籍带来的吧。
图书馆就是书籍的海洋,同时也是知识的海洋。在这里我们可以畅游知识的瀚海,交到许许多多的名家朋友,学到更多的知识,扩展更广阔的视野。大学是我们的一个新的平台,希望之帆在这里升起,我们的梦想在这里插翅。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大学里的时光。
或许我们被一时的自由冲昏了头脑,以为在大学里无拘无束,以为更多的时间是用在上网、睡觉、逛街上的。但这并不是大学自由的真面目。所谓的'自由只是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更多的发挥,所以如何安排自己的大学生活也成了我们的一个自由的选择。如果单纯地把时间花在玩上面,那么大学生活将会很无聊。如何让我的大学生活更充实,过得更有意义呢?图书馆,上图书馆吧!这将是个不错的选择哦,哈!这下我再不用为如何打发那些空闲时间而发愁了,我也不用担心找不到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了,更不用为了我那空洞的文笔而倍感焦虑了。
我想每个爱上文字的孩子都是幸福的。“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用黑字印在白纸上的灵魂,只要我的眼睛,我的理智接触了它,它就活起来了。”高尔基的这段话使我迈开了去图书馆的步子。走在图书馆楼前的台阶上,望着那金光闪闪的“图书馆”三个字,我感觉大学生活充满了乐趣。我可以在这里畅游知识的海洋,提升自我的人文素养。走在明媚的校园大道上,细数着那一点一点从叶缝中漏下的阳光,感觉它也在向我示好微笑,好像在对我说:“知识的海洋任你遨游。”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是人深沉,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变。图书馆是个丰富多彩的小世界,对于涉世未深的我们来说,我们更需要从图书馆中学习,我们需要丰富我们的视野。不仅仅是文学著作需要阅读,还有很多百科知识我们都要去学习了解。这样我们才能更优秀,我们的前途才能更明亮。同时我们也能在图书馆中找到更多有利于我们的专业学习资料,让我们的专业知识更精湛,专业学习得更深厚。图书馆不仅可以让我们学习得更广,还能让我们学习得更深。所以大学生活中,图书馆是必不可少的。
我想我对图书馆的向往不仅仅是书籍。我喜欢图书馆那清新的书香,我喜欢图书馆那整洁的环境,可我更喜欢图书馆中那种学习的氛围。安静的图书室内,同学们安静地看着自己的书。这种让人舒适的安静同时又让人感到些许振奋,容不得放松。我喜欢这种安静,我喜欢这种安静的图书馆。
大学,这个我曾经梦想的殿堂,我曾经对大学有过无数的想象,而如今,它已真真切切地在我的面前,而我却更要努力,因为在这里我的梦想又将起航。我将在这里放飞希望,放飞青春。如果学校是船,那么图书馆就是舵,而你自己就是掌舵人。所以好好把握图书馆,做自己命运的掌舵人,为自己的梦想插上飞翔的翅膀。
最后,我想用一句歌词来表达我此时的心情: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我相信青春没有地平线。
读书征文作文 篇30
书香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应该是很小很小的时候吧?依稀记得那时,我还在牙牙学语,妈妈就指着小小画册上的动物图案教我:老虎、狮子、豹……而我看着这浑身长毛的怪物,横看竖看都差不多,妈妈不厌其烦地一边一边教我。这大概就是我生平闻到的第一缕书香了。
童年的我,每天晚上都是听着妈妈的故事进入梦乡:什么《白雪公主》、《丑小鸭》、《龟兔赛跑》等等,我总是百听不厌。听着妈妈讲那些神奇美丽的故事,盯着妈妈手中的书,我开始知道,原来故事都藏在这书里呢!我为《白雪公主》能最终得到幸福而开心,为《丑小鸭》最后蜕变成白天鹅而兴奋不已,为乌龟因为锲而不舍最终取得胜利而鼓掌……那一缕书香就这样伴着我一次次进入梦乡。
初识唐诗的我,春日里在江边看“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的细柳;夏日里体会农民伯伯“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艰辛;秋日的黄昏,叶子铺得满地,厚厚一层美丽的金黄,我和妈妈牵手走过斑驳的小木桥,共同吟诵“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冬日的早晨,看着窗外被白雪点亮的树枝,领略着“忽如一夜春风吹,千树万树梨花开”意境……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
今年暑假,当我看完妈妈双手捧给我的.那本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心灵竟被震撼了:一个盲、聋、哑的人,她固执地却在用心去倾听世界上最美的声音,用心去感受世上最美的风景。她身上体现着坚忍不拔、自我超越的崇高精神,展示着生命旖旎的光彩。健康可以丧失,而生命的乐趣却萦绕着这个对人生充满孜孜追求的强者。那一缕浓浓书香蔓延开来,并且第一次模糊了我的视线……
而此刻,当我再次捧起书本,看着阳光从窗外射来,照在书本上,散发出来的依旧是那暖暖的、沁人心脾的书香……我品味着这迷人的书香,心中的理想之灯也似乎在渐渐点亮……
我爱书,爱那一缕幽幽的书香……
读书征文作文 篇31
书,是一缕金色的阳光,温暖着我的心灵;书,是一眼涌不完的清泉,滋润着我的心田;书,是一道绚丽多姿的彩虹,点缀着我的生活。书里装着许多不同的心情:快乐、真诚、感动、热情……让我走进一个心情万花筒。读一本好书,就是走进一个心情的世界,品一份不同的心情。
读一本好书,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追随着它,会忘却一切烦恼;全身心地投入它,会感到一种畅快。在书里,我会赞叹它的神奇,会潜入它的美丽世界,会带着一丝意犹未尽进入梦乡。当我沮丧时,书会让我重新充满信心和乐观;当我伤心时,书会让我从阴影中脱离而浸润到快乐中;当我烦躁时,还是书帮我恢复平静和理智。书就像一位挚友那样知心,就像一位老师那样悉心,就像一位天使那样纯真。在书的世界里,洋溢着快乐、微笑和歌声。
读一本好书,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我扬着金色的风帆,遨游在广阔无垠的知识太空。在这无穷无尽的地方,那么富有朝气和趣味儿,不再那么古板和枯燥。书中,我看见了丁丁那“标志性”的洋葱头,不由大笑一阵;又看见了“长袜子皮皮”,他那张布满雀斑像个大烧饼似的脸,让我心中暗自窃喜;沈石溪笔下的那一招“兔子蹬鹰”,让我偷偷模仿而忍俊不禁;还有那杨红樱笔下的一只会“皮笑肉不笑”的猫……
读书,阅出了千千万万种心情,如春日般温暖,夏日里的清凉,秋日时的新馨,冬日间的愉悦。读一本好书,收获知识的果实;品一本好书,体会生活的`滋味。我的每一个梦,都包含着一丝读书的心情:愉快、离奇,甚至悲伤和忧郁,书的世界是幽默的、多彩的、丰富的……
读书征文作文 篇32
唐太宗李世民有句话说得好:“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但要我说,以书为鉴,可以习美德、立良行,可以使你坦然处事,不忘初心,更可以唤醒你的良知。但是,在当今社会,书籍的作用却有可能被狠狠地低估了。
空口无凭,我便拿一本大家都熟知的经典——《平凡的世界》来举例说事。
初读《平凡的世界》,于我而言并不惊艳。但是细细一品,万千韵味油然而生:文章讲述了改革开放前后,孙少平、孙少安两兄弟在动荡社会中摸爬滚打、努力奋斗的故事。我一向是很难沉下心去阅读厚厚的大部头作品的,《平凡的世界》却是个例外。仅仅一个星期,我便忙里偷闲读完了这厚厚的三本书。
当合上书时,我迫切地想要找到一个词来概括全书,却发现还是“平凡的世界”这五个字最为妥帖。平凡不是指你没有成就默默无闻,不是让你成为碌碌红尘中毫不起眼的一员,而是当你面对世上的千般荣辱,依然踏踏实实活着。
你看文中的孙少平,无财无权,还落得一身残疾,在那个每天都在发生奇迹的年代里,他与其他奋斗者相比,真的`是很平凡。但是风浪过后,他的心态、他的信念却从未动摇过,他依然是那个淳朴的带有一点农民气息的孙少平。
在如今这个浮躁的世上,有的人用一生的光阴去追寻他人眼中的成功,故而商业家劳心费神,政治家殚精竭虑。但是这本书将我从世界洪流中拉出来,教会了我平凡,教会了我坦然。我不再去与他人攀比,不再用浑身的刺去对待整个世界。我开始尝试“世界以痛吻我,我要报之以歌 ”,尝试着温和。《平凡的世界》,不仅改变了我的想法,更改变了我的为人处事。相信在正确认识自我的前提下,我也能在精神家园中打捞成功的鱼群。而这一切,统统该归功于那一本本扣动我心弦的书。
感动我的书又何止《平凡的世界》呢?还有《寂静的春天》。明明是一本科普类的书籍,文字的魅力、作者的人格魅力却体现得淋漓尽致。几百页书详尽地讲述了上世纪美国滥用化学品造成的惨状,使人不得不联想到如今的中国。当环境污染赤裸裸地展现在人们面前,谁能不为人类的暴行而有所触动?也正是这本书,唤醒了当时美国化工生产商的良知,才使得今天的美国不至于千疮百孔。当然,它也让我懂得了环境的脆弱,令我在做出任何有可能使环境受到污染的举动时,都会再三考虑。
书读得越多,才能明白世间百态而不骄不躁,才能在红尘中放平心态做好自己,才能做到“读好书,习美德,立良行”。与其用化妆物品、华装丽服包裹出一个败絮其中的自己,倒不如用有限的时间,拿文学艺术充盈自己的内心,并以书为鉴,做好一个坦坦荡荡的人。
读书征文作文 篇33
平平仄仄,咿呀读诗是学习的游戏;字字句句,翻阅书页是心灵的旅行;芸芸众生,读人观己是成功的阶梯!
书籍会让你体验情感的一切滋味:生、死、爱、恨、欢乐和痛苦,进取和消沉……心情会时喜时忧,时怒时哀,在书籍的情感河流中浮沉。
是书籍这个情感五味瓶让我从幼稚的孩童成长为懂事的少女。
读了俄国著名作家屠格涅夫写的《麻雀》后,我对母爱又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
舍己救儿,老麻雀哪来的勇气呢?它的勇气来自母爱,博大而深沉的母爱!我由麻雀联想到了人类,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从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到生活自理……孩子的哪一点进步不是母亲抚养的结果呢?
我的妈妈很爱我,我在母爱的沐浴下茁壮成长,妈妈也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我一定不会辜负妈妈的`殷切期望,努力学习。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一件东西一旦失去,才会留恋它。”以前我看过美国著名盲女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对海伦的悲惨命运感到同情,但又对海伦不向命运屈服,与病魔作斗争的勇敢无畏感到佩服,也对她想要三天光明的渴望感到激动不已。
时间是宝贵的,生命是可贵的。既然我们都是正常人,为什么不好好利用时间,不断充实自己的大脑呢?
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美与丑,什么是善与恶,书像一扇知识宝库的门,正在向展示着另一个美好的全新世界。
蜜蜂是辛勤的劳动者,是生活的酿造者,也是心灵美的奉献者。《蚂蚁和蜜蜂》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
就像杨朔所说:“蜜蜂在酿蜜,又在酿造生活,为人类酿造最甜的生活。”蜜蜂一年四季都不闲着,整日整月地飞到花丛中采蜜,为的是给人甜蜜滋味的享受,从不向主人索要什么;而蚂蚁却只是为自己劳动,从来都不想着别人,还不从自身吸取教训,反而埋怨诗人、歌唱家、作家只会歌颂蜜蜂,而遗忘了蚂蚁,我可不能像蚂蚁一样自私自利,我应该向小蜜蜂学习,做一个勤劳的“耕耘者。”
数不清有多少岁月,书让我感动;算不尽有多少书本让我受益匪浅。总之,读书是一种快乐的体验,让我们在书的海洋中遨游,获取生命的能源,迸溅创造的火花。每一部优秀的书,都是一颗高尚心灵的流露,又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读书征文作文 篇34
读村上的作品是友人荐的,他借了我本《且听风吟》,说是让我感受村上的文风。我是一个感性多一点的欠理性的生物,故往往对文字优美的作品情有独钟,少些大家级别的思想深度无关紧要。一观此书名,心生一股欣赏的冲动。在一阵虎咽般的吞咽下,没寻到由书名而联想到的文笔和情节,倒是脑中徒增一丝不解与阴郁。但尽管如此,书中简单的文字风格着实磁铁般的深深地吸引了我。
莫名的感动之余,借了本村上的《挪威的森林》。阅前的'我曾是一个不择不扣的乐天派,认为世界是美好的,活着是幸福的。可自掀开《挪威的森林》的扉页起,内心愈发迷惑,愈发压抑得无法呼吸。合书后的心情自是可见:除对村上淡淡的笔调的认可外,剩下的便是因主人公不算可歌可泣却绝对悲烈的经历产生的一丝悲伤和彷徨。而此感在与自身青春岁月的缺陷而系后便被无限的放大了。
这令人窒息的忧伤直至读完《活着》而痊愈。或许《活着》是《挪威的森林》的一剂解毒药,或许这关系本末倒置也应无可厚非吧,又有谁能知哪个是毒药呢?又或许本不应称解毒药,谁又能保证不会因《挪威的森林》一般的人或事而再次中毒呢?
若我们在悲观与乐观中来回摇摆而渡过一生时,最大的悲哀也就降临了。这也就是常说的缺乏坚定的信念。乐观是一种信念,悲观亦是。不同时期从两者不断切换时,信念便被举棋不定的犹豫而代替了,风格亦随之消失了。如此,我们就可被代替,存于世的价值便会被这可代替性分解得烟消云散了。正如士兵在教官的口哨声中左转右转一样,还是原地未动,却惹了一身疲惫,真正糟糕之处便在于此。联想到人生,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本是沿着一个方向坚定走下去,却总是左转和右转,中毒、解毒、再中毒,喘息之余忽得发现,自己离起点只有一步而已。其实在十字路口的迷失不是因选错方向,而是不断地变换方向。
说到底,这悲哀源于读者只读不思或读后略思造成的。未经沉重思考而赞同并吸收作者思想,其内心应未真的感动,只是暂时的感染而已。过段时日,其所中之“毒”便被其他书籍给解了。如此反复,其颗粒无收,书读越多,越是迷惑,空付(负)了时间。
读书之正道,依愚之见,当是精贵于多。此精有两层涵义:一,书本的可读性高;二,读者对书中所阐释的内容完全理解(关于赞同与否,那就见仁见智了)。
如若余之言,然善读书者鲜已。
读书征文作文 篇35
“感受文字之美,尽享读书之乐”,此次“开卷有益”读书征文活动,不仅是对大家读写水平的一次检验,也是对大家Word排版基础的一次检查。通过这次活动,对大家的阅读积极性、尤其是对大家的写作水平有了很大的促进。现就这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前通知、组织活动
在接到活动通知之后,我们班就以“读书”为主题的比赛方案,并随文下发了征文评价标准,辅导员、每个班干部及时按要求组织大家进行了比赛。
4月15日晚7:00在北510进行比赛,每一位同学就自己所看的书谈他们对书中的理解和感想,这样的比赛能让每一位同学去用心的为“开卷有益”征文比赛做准备。
二、凸显主题、文字优美
大家的征文,都能紧扣题意进行写作,也基本做到了文从句顺,语言优美,有的还使用了一些恰当的`表达方法,主题鲜明,有较深的读书体验和感悟。
三、注重指导、加强阅读
本次读书征文比赛,也反映出了大家的作文所存在的问题,现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一是要扎实上好作文指导课,端正写作态度,激发写作欲望。
二是要有目的地多看课外书,要多方面的阅读,广泛地涉猎,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这次征文比赛中有好多人就写到了平时看课外书籍所得到的收获,这就是一个较好地例子。
三是要对作文进行修改。要写好一篇文章,必须进行细致、认真的修改。“好文章是改出来的”,是说作文写好后要通过多种方法进行修改。总之,写好征文,应当遵循积累构思写作修改的过程。
这次征文活动,大家参与的积极性高,作品中谈“读书”的所感,所悟,谈读好书,好读书的决心,情文并茂。
读书征文作文 篇36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真善美的集中体现,是文化交流与友善往来的桥梁。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不识字的时候,我就喜欢抓着一本五颜六色的绘本图书,翻来覆去地看个不停;等到上学读书识字开始,我对书的'热爱,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房间的书柜里堆满了古今中外的各类名著。《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了解了中华民族数千年的灿烂历史;《十万个为什么》向我展示了一个色彩斑斓的知识世界;《老人与海》教会了我用勇敢打开生活的大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了怎样实现人生的价值。
正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籍使我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一捧起书,心潮就随着书页一起波澜起伏,有时,我不禁为书中的妙语佳句拍案叫绝。书中主人公的不幸,令我为之流泪;书中的善良者,我悉心效仿;对书中的坏人,我引以为戒。
读书充实了我的人生,陶冶了我的情操,在不断读书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以下三点:一、勤读书!每天抽出一点时间,用书本充实头脑,以书籍洗涤灵魂,让书香溢满生活;二、善读书!我们要有选择地读书,与好书为友,与知识同行;三、读好书!在我们都读好书的时候,大家便如沐春风,如观沧海,如饮醇酒。
我们应当享受阅读,与阅读终身为伴。在读书中弘扬优秀的精神文化;在读书中实践与创新;在浓浓的书香中丰富知识,为开拓与拼搏注入活力。
书香润泽生活,阅读丰富人生,让我们携手阅读,与书为伴,用书籍点亮人生!
读书征文作文 篇37
每个暑假,我都会仔细地读上几本好书,今年也不例外。这个暑假,《穿越报·明朝卷》是我最喜欢最想向大家介绍的一本。
它不仅是一本知识全面的历史类书籍,还是一份内涵丰富的古代报纸,有新闻,有八卦,有广告,还有明星粉丝……它带着我穿越时空隧道,用“烽火快报”“八卦驿站”“名人有约”“百姓茶馆”“读者来信”“广告铺”等多种形式和生动活泼的场景,以及生动有趣的语言将中国明朝这段历史展现得淋漓尽致,让我身临其境。
这本书生动地讲述了从乞丐皇帝朱元璋,到叔侄争锋;从永乐盛世,到仁宣之治;从皇帝成了俘虏,到一个朝廷,两个皇帝;从宦官乱朝,孝宗中兴,到不靠谱皇帝朱厚照;从毁誉参半地嘉靖帝,到万历风暴,从内忧外患,祸不单行,到大明末路的完整过程。读完,我不禁感叹:明朝真是一个风起云涌的`朝代。
在明朝的16个皇帝和上百个名人中,我对明神宗万历帝朱翊钧最感兴趣。他不仅是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还是中国第一个看到世界地图的皇帝。他的时代是一个崭新的时代,万历新政是历史上非常有名的一次变法。在他的时代,出现了三个赫赫有名的大将:戚继光、杜松和俞大猷。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本书让我更加了解历史,亲近历史,品味历史……
读书征文作文 篇38
华灯初上,城市的霓虹在茫茫的夜色中显得那么独单,却又那么闪耀。夜色于许多人而言都有不同的意义,也许是劳累后澡堂里的那一席小榻,也许是忙碌后饭桌上的那一杯老酒,也许是辛劳后电影院里的那一场视觉盛宴。但于我,夜色是营营逐逐后枕边的那一本书。
每一个爱读书的人都有喜欢的读书时间和读书场合,我喜欢在深夜读书,等这个城市的喧嚣淡去,埋下所有的亮灯,唯有床头那一盏小书灯发着微弱的光芒,此时捧一卷书,似乎将夜色翻开,走进了另一个别样的世界。
挣扎在红尘之中,许多生活的无奈充斥每一分秒,奔走于每一缕光阴让灵魂变得麻木,被红尘中的喧嚣浸染,再也没有一丝的.安宁与澄净。如何于世间求一份宁静,寻一片净土,忙忙碌碌的芸芸众生都在寻找答案,殊不知非非想想皆空幻,卷卷书香是良药。无数学者都曾经谈到读书的重要性,但是在我看来读书其实并不重要,只是不可缺少,因为读书是麻木灵魂的救赎。网络上很流行这么一句话:“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让“灵魂上路”是一个人精神家园没有荒芜的表现,换言之只有读书才能让精神家园永远苍翠美丽。
那么,如何读书呢?首先,读书需要心境。只有在内心的烦躁过后,在外面的诱惑远离后,才适宜读书。这是我为什么选择夜里读书,因为茫茫夜色是世间最好听的安宁曲,无论多么悲伤,无论多么兴奋,无论多么苦痛,无论多么快乐,在夜色中一切都会平静下来。心田似乎回到刚刚降临世间的那一刻,无波无折。此时读书也是最容易进入书中的世界,于夜色中给自己插上翅膀,脱离尘世的因因果果去寻觅另一番别样的风景。心境到了,书味亦有了。
其次,读书需要挑一个好的时间。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物钟,挑一个最适合自己作息规律的时间去读书无疑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在工作一天之后,我的身躯虽早已疲惫,但是精神到了晚上却高度亢奋,无需咖啡提神,大脑也能快速运转,此时读书无疑就如干燥的海绵沐浴甘霖的洗礼,文字似乎就像跳跃着的音符在脑海里奏响属于自己的绝唱。挑一个好的时间,读书会变成世上最美的享受。
最后,读书需要伴侣。古人读书都有伴侣,一杯香茶,一琴妙音,一杯老酒,这些受无数文人墨客青睐变成读书之伴。我最钟爱的读书伴侣是一杯凉白开,读书入了神,时间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并不是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是好学的孩童,他们有的比较顽皮,一会就倦了让眼皮打架,喉头也略有干涩,此时喝一口凉白开,似乎整个身心都舒展开了,小小的疲劳、微微的干涩早就消失在氤氲的空气里,一切又都归于宁静,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了。
读书,心境到了,时间恰好,伴侣钟爱,那么一切就美了。
读书,是世间最简单的事,也是时间最难的事。因为世上的书千千万,如何找准自己的口味如捞针于大海。其实选择书,就像选择饭菜,无论口味多么刁钻,总会有你的菜。爱读书,更要爱挑书。我特别喜欢徘徊于书架之间的感觉,那感觉无比惬意。挑适合自己读的书,读自己需要的书。在互联网时代,许多低俗文学也开始“登堂入室”,不会挑书的人往往将这些视若珍宝,殊不知这些并不是救赎灵魂的灵药而是麻木精神的鸦片。挑书,就是要挑经典,挑那些经受住时光洗礼、世人审阅的经典读。只有这些书里的世界才有多姿多彩的人生画卷,才有新奇美妙的风景。
又是夜幕降临,每一个夜色都是上天对我的恩赐,我依旧如往常般,亮起床头的小书灯,喝一口床边的凉白开,捧一卷书,似乎翻开了茫茫夜色,走进另一个世界去救赎自己的灵魂,让灵魂上路。
读书征文作文 篇39
孔老夫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曾有人望文生义地解释为“古代学者读书是为了自己,现今的学者读书是为了别人。”后来经过他人指点才知道这样的理解全跑偏了,本意为:古代学者读书的目的在于修身养性,而现今的学者读书目的却在于装饰自己。
这件事告诉我们读书不是死读书,翻译不是硬翻译。读书不要望文生义,要脚踏实地;要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学习古人的读书境界,不要学习“今之学者”的陋习……但我想的最多的还是关于学习的目的,下面我就谈谈“自以为是”的读书三境界。
何为“读书的三境界”?曰:为知,为己,为人。
为知,就是为了积累知识,增长才干。在一定情况下,“书呆子”“书痴”等称号,仅仅是一个读书过程,是一种精神状态,而不应当被受到嘲笑。另外,对于书的选择,也不能过于单一。看书就跟吃饭一样,什么菜都要尝一遍,什么书都要看一遍,只要是有利于知识积累,有利于开发头脑的书。我们也不妨翻翻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书,以便从正反两面获得知识或教训。总而言之,读书得博览群书,这是“为知”的`基本要求。
为己,就是之前说到的如“古之学者”般修身养性。这是读书的第二境界。中国人向来把读书作为人格自然升华的保证,“腹有诗书气自华”也得到了很好的解释。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其实就是指书的灵秀,书的雅致,书的睿智,穿过岁月的烟尘,浸润到读书人的心里,然后由内及外,附着于举手投足做人处世之中,从而形成一种翩然的风度,一种迷人的气质,超凡脱俗,卓然于众人之上。读书是智慧的行为,而这种行为本身则可以引领一个人走向新的境界。愚昧的人,一辈子像行进在黑暗之中,只能随波逐流,浑浑噩噩地活着;智慧的人,书是心中永远的明灯,让自己时时清醒,步步睿智,最终走出完美人生。事实证明,读书与不读书,读书多与读书少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气质和素质是截然不同的。
“为己”相较“为知”而言,是大大提高了一个层次和境界,这是非常宝贵的。然而这还不够,从更高的层次来说,还应“为人”读书。
此“为人”不是“今之学者”中“装饰自己给别人看”的“为人”,而是为了天下的黎民百姓的“为人”读书。为整治国家,安顿百姓的“为人”读书。就像周恩来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相比较而言,“为己”是读书人能做到的,“为人”是读书人应该做到的。
读书有三境界,每一境界都是作为我们人生中一个新的逻辑起点,都应受到我们每一个读书人的重视,都应成为读书人追求一生的终极目标。
读书征文作文 篇40
谁都有自己的爱好,有人喜欢运动,有人喜欢画画。而我却最喜欢读书。
说起读书,还要从那次妈妈不在家的经历说起。
那天,我在家里写作业,写完了作业,打开电视,哎,电视节目像一杯无聊的白开水,平平淡淡。这时,一本《木偶奇遇记》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好奇地翻开书,一页、两页……,哇,真没有想到书有这么大的魔力,竟让我看的如痴如醉,这种感觉简直是太美妙了!
自打那次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不,应该是热爱读书了。尽管有满书柜的书,但似乎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我又把目光转向了一大堆课外书刊,什么《儿童文学》、《小哥白尼系列杂志》、《中国少年儿童小记者杂志》……在那段时间里,我看的`书竟然有满满一书橱!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吸引我的首先是故事情节,是各种人物的悲惨命运,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
杜甫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的,自从喜欢上看书以后,我的作文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每次下笔如有神助,思维也异常灵活,而且获得了老师的赞许,同学艳羡的眼神。书还使我的阅读、理解能力取得了长足进步。
就这样,在夜色的掩映下,在明亮的灯光下,我如饥似渴的汲取着书籍的营养,遨游在书籍的海洋中。我也渐渐悟到,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冬夜里一缕温暖的阳光;是我不断成长的力量源泉。希望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喜欢读书!
读书征文作文 篇41
这个暑假我读了几本课外书,其中沈石溪写的《警犬拉拉》最让我难忘。拉拉是一只警犬学院毕业的狼狗,它勇敢、机敏、忠诚,在它的主人大漫的带领下,四处执行任务,屡建奇功。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失重的.荣誉》。
这篇文章讲的是:有一只新来的警犬叫维奇,它被分为与拉拉一同作战的警犬,在一次执行任务中,拉拉靠着自己勇敢的精神和灵敏的嗅觉在大雨中找到了罪犯的作案工具,但这时候维奇也来到了这里,而此时的拉拉经过雨淋已经筋疲力尽了,维奇主动帮它叼东西,当时的拉拉只想尽快把作案工具交到警察手中,所以放松了警惕,但这时,维奇却叼着东西很快的跑到了它的驯养员小金那里,小金大喊是他的维奇找到了这个东西,所以维奇获得了本已属于拉拉的荣誉。拉拉十分生气,但在另一次执行任务中,维奇因太想得到荣誉,而不按计划行动,提前冲了上去,却不料失算遇到了危险。这时的拉拉,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救维奇,而自己身负重伤。
拉拉还完成了密室抢劫案、婴儿拐骗案、珠宝盗窃案……有几次差点没了狗命儿!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像拉拉一样,做事要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勇敢执着。
读书征文作文 篇42
晚风丝丝吹过,带着凉凉地安祥,舒适而寂雅。喝上一口浓浓的茶,驱走了一天的疲惫,再托起一本书,领略高明厨师所调的佳品,更要在百味过后,留一清甜的香味,回味……
少年时代,我对书的挑剔出乎意料,除了金庸、梁羽生、古龙的武侠小说外,基本不沾。躲在被子里,照着手电筒,熬一夜那就是享受,那时看书是什么味道,回答是肯定的:甜;大学时,除了机械般的专业书外,渴求书的欲望正象高尔基说的:我扑在书上就象饥饿的扑在面包上。书的苦涩厚味,也只有苦读方能体会得到。《三国演议》《红楼梦》《刘邦传》《林彪》……,书里的历史变迁、社会变革、国家兴亡、千年历史、百年兴衰,都沉淀在书中;毕业了,为生计而忙于找工作时,一次次的奔波,一次次的碰壁,孒然一人浪荡在街上,再去读路遥的《人生》,我便是书里的主人公,满怀着豪情希望,壮志凌云,但命运总是捉弄人,当一次次的机会翩然而去时,我的鼻端充满了久违的酸涩;工作多年了,早已学会了阿谀周旋、明哲保身,偶然翻看鲁迅的《阿Q正传》,一下楞住了,我是阿Q么?国人砍头,踮着脚看,拍手叫好。一股怒气悠然而生,一个巴掌过来,“啪的一声”,让自己脸上感觉得到火辣辣的疼痛。
读书的表现是隐性的,书对人的改变提升也是缓慢的。人的生活经验越丰富,对书的欣赏和理解力就越深广,越能品尝到书的真味。
有一个人叹道:“味若,书里悲衰、寥落和苦闷”。又有人说:“味甜,书里有快乐、美妙和故事”。若把人生化作一本厚书,又怎能用苦和甜道得尽,说得完呢?书有五味,酸甜苦辣咸,一味地哀伤便落入俗,只顾辛减显得过分偏激,若你能品出百味变幻、层出不穷,如雨后彩虹,七彩纷呈,让淡淡的余香留在唇齿间,那就是品书。
我对书的真正理解是去广州闯荡时,白天工作,晚上挤缩在三平方米的房门里,陪伴我的只有书。靠着书我走出了苦涩的孤独,难耐的寂寞;听到思想的呼唤,灵魂的呐喊,感受智慧不灭的`光芒。于是那曾经发生或根本没有发生,模糊的压抑或全新的令人难以忘怀的人生体验,象咖啡一般的浓郁,象清茶一样的悠长,弥漫在我的心头。从此我知道书将伴我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直至生命的终点。我可以一无所有,但却不能没有书,还如三毛所说:“我喜欢将读书当作永远的追求,甘心情愿将余生岁月交给书本”。
其实,每一本好书都是一道菜,看书似乎就是用舌蕾去品,咸淡香甜,自己最能分辩。读朱自清的散文,质朴中有一种隽永,那没有污染的月色和天空的句子,是草原上捧出的泛着草尖的乳汁。读鲁迅的作品,犹如大热天围着火锅,那种与生未有的麻辣,使人酣畅淋漓。读两言、三拍,就象药,虽然苦,但利胆明目,浑身通泰。书有味,却要细细地感觉,一本书让一个人读百遍,和一本书让一百个人读一遍,其味肯定不一样。书犹香茗,须慢慢去品,如果灌肠似的“牛饮”一番,是感受不到那份浓浓的芳香。郑板桥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读书以过目成诵为能,最是不济事。眼中了了,心下匆匆。方寸不多,往来应接不睱,如看场中美色,一眼即过,与我何焉也”。一卷在手,犹把酒风,浅斟慢酌,其乐无穷也。
读书征文作文 篇43
太阳是幸福的,因为它光芒四射;海也是幸福的,因为它反射着太阳欢乐的光芒。——高尔基
尘世间有多少种人,就有多少种对幸福的感悟。一个人的幸福感,不是来自丰衣足食,而是来自内心的丰盈,来自安暖的心境,幸福如饮水,冷暖自知。我们总喜欢在别人的幸福中仰望,一回头,却发现自己正在被别人仰望和羡慕着,其实幸福无处不在,一缕晨风,一米阳光,一抹微笑,都是幸福的源泉,真情的动容,一直流淌在心底,在某个薄凉的时刻,瞬间溢出,那些镌刻在生命平仄韵律中的温暖与感动,便是生活留给我们的幸福痕迹。
幸福是抽象的,我们看不到也无法触摸;幸福是公平的,与金钱不成正比,与地位毫无关系,更不受种族、地域和性别的限制。其实,幸福很简单,它是相对于苦累工作之后,母亲的一桌热菜;是辛勤耕耘后,领导的一句肯定;是生活不顺心时,朋友的一句问候一个拥抱。人在不同的时期,对幸福的追求也不尽相同。
幸福——依托责任而存在。
作为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褪去一身学生的稚气,幸福的含义也不再是傲人的成绩单和收到中意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而是多了责任,对工作负责,对家庭负责,对自己负责。平凡的周末,买好新鲜的蔬菜,照着网上找来的千人点赞的菜谱,以风卷厨房之势,手忙脚乱的做好三菜一汤,看着老爸老妈吃着自己的'手艺,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幸福;其实幸福很简单,它可以是一杯热水,一句出门前的提醒,也可以是生日当天出其不意的一束鲜花。在家庭的定义中,幸福就是在家人需要你的时候,及时的站起来为他们遮风挡雨。
作为职场新人,一切都要重头学起。做好经手的项目,尽快掌握工作流程,这都是我们的责任。当顺利完成一项任务的时候,小小的成就感让我们觉得幸福。
一个人不单单属于自己的家庭、工作,更是一个社会人,要对自己生存的社会有所担当。正确的价值观就是对这个社会最大的贡献,再创造个人价值的同时,也要有社会责任感,大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个体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幸福——因感恩而真实。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每天我都要无数次的提醒自己我的内心和外在的生活,都是建立在其他人劳动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像我们曾经得到的和正在得到的那样,做出同样的贡献。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今日所得到的一切,感谢父母给予我们生命;感谢单位给了我们一席之地,可以让我们在社会立足;感谢身边给予我们职场新人帮助的同事和朋友;更感谢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可以有时间和精力去体味自身的快乐与悲伤。人的心就这么大,当你装下知足的时候,就盛不下欲望和怨恨。
我们就在得与施之间感受着幸福的含义。
做一个温暖的人,做一个简单的人,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洒脱的人,做一个微笑常挂嘴边的人,做一个把快乐放在心上的人。所不能左右天气,我们可以改变心情;若不能改变容貌,我们可以展现微笑;若不够聪明,我们可以学会努力。在寒冷中学会找寻阳光的温暖;在雨天学会为自己撑伞;在繁华处学会找寻阴凉;在喧嚣中学会独守清欢。我们需要脚踏实地的享受平凡的生活,不奢望,不过分期待,尽力就好。不要走得太快,偶尔停下来看看沿途的风景,学着生活,而非活着。
燃一盏心灯,照亮生活每一个黑暗的角落,借时光的手,暖一树花开,即便会衰落,我们也曾灿烂过,即便会失去,我们也曾拥有过,即便会凋零,我们也曾盛放过。善良着,柔和着,便温暖着;经历着,感念着,便幸福着。心若年轻,岁月则不老,无论时光如何流转,守住心中的那一集春暖花开。
这,就是我们的小幸福,没有太多的轰轰烈烈和激情洋溢,它们就存在于简单,平凡的生活之中。
读书征文作文 篇44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书,它以朴实、纯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尤其是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及其周围人们悲欢离合的故事,它的名字叫《城南旧事》。
小主人公英子虽然只是个孩子,但她是极聪敏的“女”孩,具有一双属于女性,敏于同情的眼睛,特别能看见那在性别压迫中挣扎却难以翻身的女人的痛苦。英子的`童年趣事都体现在《惠英馆》这一章节里,她的妈妈和宋妈都不让英子去惠安馆旁玩,甚至每当走到惠安馆门口时都会加快脚步:因为那儿有一个“疯子,”可英子还是经常背着她们去那儿了,并慢慢地和“疯子”秀贞成了朋友,明白了她并不是真疯,而是因为想念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而“疯”。当英子发现与自己同龄的好伙伴——妞儿竟然是小桂子时,我也跟着不禁大吃一惊,同时也感到高兴:大吃一惊是因为英子每天与妞儿玩,也就是与小桂子成为了好朋友;高兴是因为她们母女两团聚了。小英子乐于助人,会帮助有困难,被冤枉的人,还勇敢、善良……这些优点我们都要向她学习。书中最后一章写到英子的爸爸去世了,英子的童年也过去了,她也表现得更勇敢而沉静,因为她知道: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了。当看到这里,我的视线变得模糊了,让我想起了已过世的疼我爱我的祖父,记得六年前的那个冬天特别的冷,全家人都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失去亲人的痛苦,懂得了失去是什么,我能体会到英子的痛。
童年,一个多美好的词儿啊!可是它却是短暂的,小英子的童年过去了,我的童年也在悄悄的走过。不过,回忆童年却是件快乐又幸福的事情啊!
读书征文作文 篇45
高尔基,你小名阿廖沙,《童年》是你的一部自传体小说,看完这本书,你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感叹,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打动着我,你那坚强的精神鼓舞着我。
高尔基,你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你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你。在外祖父家,你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你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你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你为了上学,每天捡破烂换钱。每逢假期,你就一大早起来,背个大布袋,走街穿巷,捡一些烂布头、烂纸头、烂罐头等卖给废品加工厂。你把别人的嘲笑看作是自己努力的推动力,你更加发奋地学习,刻苦地读书,终于取得了成功,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喜爱和敬重。因为你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高尔基,和你相比,我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我,出生在新社会,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蒸蒸日上,人民安居乐业。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早晨吃着热腾腾的早饭,喝着甜甜的牛奶,然后和好朋友一起去上学,在学校里,能受到老师的谆谆教导,能和同学们一起快乐的学习玩耍,傍晚回家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共进晚餐,一边和爸爸妈妈谈论着有趣的事情,当我生病时,有爸爸妈妈帮我端水送药;当我伤心时,有爸爸妈妈和朋友关心我安慰我;在我孤独的时候有我的好朋友陪伴着我;在我快乐的时候,爸爸妈妈和朋友们也会分享我的快乐。
尽管有这么优越的条件,我却并不曾满足,常常挑三拣四,甚至用各种手段向家里提一些过分的要求。在学习上遇到难题总想退缩。想到这里,我不禁惭愧至极,甚至觉得自己可笑。
高尔基,读了你的故事,我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应该不再浪费,应该学会珍惜。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努力学习。珍惜童年的幸福时光,珍惜一切应该珍惜的幸福。
读书征文作文 篇46
安徒生在最后的自传中说,“我整个一生中,无论是光明的日子,还是黑暗的日子,其结果都是美好的。我觉得我是个走运的孩子,几乎人人都对我充满了爱并且以赤诚相待,使我很少丧失对人性的信心。”
因为那168篇美好的童话,我一直是相信他的。
直到有一天,终发现他原来是个“难看、别扭、冷漠和忧伤”的人,压抑,忧郁,神经质,时时恐慌着自己会被活埋的敏感的人,爱过女人,却从未敢和她们有肌肤之亲的软弱的人,想同男人成为精神伴侣却屡遭抛弃的孤独的单身汉。
尽管如此,世界上大部分人还是相信那个能写出美好的童话的安徒生的,“我的名字必须闪闪发光,这是我活着的唯一理由。”
第一次读的时候还是个真正的小朋友。不识字。是妈妈讲给听的。
遇到喜欢的了,就会要求反反复复的讲。这些反复中应该有《碗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拇指姑娘》、《海的女儿》、《野天鹅》因为里面有漂亮的公主,虽然不太懂得却也喜欢,但总是觉得暗暗的,听起来有点怕,听一次之后以后便跳过。
后来,认得字了,就自己看。小时候喜欢过的变的没那么有趣了。开始喜欢《打火匣》、《大克劳斯和小克劳斯》、《笨汉斯》。都是妈妈没有读过的。也许她觉得这些有些不太像适合小孩子听的童话吧。哈哈,可是我总会自己看着看着就咯咯的笑出声来。这是多有趣多精采的故事啊。妈妈不会知道。
现在再重新读。发现居然没有变化。那三个傻乎乎的故事居然还是读起来让人觉得最过瘾的。
我想象那只忠心耿耿大眼怪在城里所有的门上画上十字。简直聪明死了。还有它们坐在餐桌上围着餐巾一本正经的样子。国王和王后坐在它们身旁。
小克劳斯磨擦马皮发出吱吱的声音,他骗那个好人说“他说我们不必再吃稀粥了,他已经变出一灶子烤肉、鱼和点心来了。”我就想象烤肉鱼的香气,觉得这真是相当美妙的一个晚上。
笨汉斯骑着他的公羊去娶美丽的公主。加油,我的.平民王子。用泥巴做酱油烤出的乌鸦一定有叫花鸡一样的美味!
我记得小时候看安徒生的童话,很奇怪的感觉跟格林童话,三百六十五夜都不同,那是一个个很纯真却又有些悲伤的故事。
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冬夜里的寒冷中死去,却带着幸福的笑容。
海的女儿勇敢追求幸福未果,却在清晨化作美丽的泡沫飞向天空。
丑小鸭虽然饱受嘲笑,最终也蜕变成美丽的天鹅。
我想他的故事不是只给孩子们看的,长大后的我们,仍然可以从里面得到许多真理。
这就是为什么安徒生的童话区别于其他童话的地方吧。很早的时候安徒生爷爷就告诉我们,生活里有温暖也有悲伤,还有一些不公平的现实,我们需要勇敢的去面对。
读书征文作文 篇47
世界说大很大,说小很小。大到走了那么久,还没跟对的人相遇,小到围着喜欢的人绕一圈,就看到了全世界。
——题记
坐在窗前,沐浴着阳光,手中拿着《我与世界只差一个你》这本书。翻开第一篇,情绪也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波动着,仿佛身临情景一般。书中,讲了十二个故事,十二个人的感情,叙事平淡,没有华丽的语言,却足以打动读者。爱情有光彩鲜亮的外衣,别被爱情的外表迷惑,要用内心,感受爱的方向。寻找最合适自己,才是真实的幸福。
引用书中的一句话“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就看看书,好的东西都值得花时间,所以无论你现在多辛苦也别放弃,想想已经坚持了多久才到这里,又是一年,还没人来牵你的手,请照顾好自己。”人生中,总会遇到一个对的人,姑娘抬起你高贵的头,在你的那个他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好好照顾自己,其实你也很优秀。属于你的那个王子,终究会有一天鼓起勇气,带着自信,骑着白马英姿飒爽的走到你面前,拿出戒指单膝下跪,对你说:“余生请多多指教。”所以,在没遇到一个能照顾你的人时,就代替未来的他照顾自己,不要委屈了自己,要对自己好一点。世界虽然很大,但有时候缘分也很奇妙,总有一天月老会亲自拿着红线系在你们各自的衣角。
在爱情的世界里,我们依旧是不知道如何维护一段恋情的新生。我们没有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没有人对我们说过山盟海誓的宣言,我们在感情的路上跌跌撞撞,受过的伤密密麻麻,但是依旧看不到感情的终点。本以为爱情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白头偕老,看遍长河落日,看遍大漠孤烟,看到白发横生,岁月变老。我们在感情的世界,还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对未来更是一片空白。我们期盼能有个人长久陪伴,谈笑风生,走过这世界的尽头。我们原以为爱情可以像童话故事里写的那样,你是英俊王子,我是美丽的公主,我们天生一对,结局不管有多艰难,我们总会在一起诉说情句佳话。殊不知爱情的世界原来如此艰难,这一生能陪一个挚爱的人一起骑单车,吹微风,数星星就已经太不容易。爱情的路上磕磕绊绊,总有一些我们考虑不到的问题和困难,一路走来太不容易,所以太多人遍体鳞伤,选择了放手,选择了好聚好散。
人生总会遇到几个错的人,才能衬托出那个对的人有多好。你是何璐,他是李冲,总有一个人包容你的坏脾气;你是许念念,他是杨燚,总有一个人会陪你到老,就算你已经去了世界另一个地方。爱的感觉,似乎就像玫瑰,紧紧握住,很痛,仍旧不放手,即使自己遍体鳞伤,因为……不舍得。烟花绚烂但终究短暂,用心铭记才会长久。
我与世界只差一个你,因为是你,晚一点没关系。
读书征文作文 篇48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著作《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全书用细腻的笔触、独特的见解、全新的视角为我们完整介绍了一个受尽屈辱、寄人篱下的孤儿,在强大的内心作用下变成一个有自尊、有自信的女性,并最终收获自己的幸福的故事。
初读《简·爱》,我觉得它像一双无形的手,轻而易举的越过重重障碍,最终触摸到人们脆弱、敏感的内心深处。使我为之震撼,为之惭愧,甚至为之痛心。我震撼于一个平凡的如同沙漠中的尘埃,宇宙中的星星般的女人,竟拥有金子般耀眼、月亮般恬静的内心,我惭愧于自己与她的坚强、乐观、反抗精神根本无法相提并论;我心痛于这样的女人却命运多桀、饱受忧患。
再读《简?爱》,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简,穿梭于书的内容中,感受主人公的亲情、友情与爱情。在海伦死去时,我感受到了深深的无助,校长于管事的默然使我饱尝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也使我学会了忍耐、冷静,因为她曾说过:“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不想报复,从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她的话我牢记着,“所以我只得接受残酷的现实;在发现罗切特斯欺骗自己时,我领悟了深入骨髓的凄凉与寒心,但我坚决选择保留自己的尊严。重回现实,感慨万千。”简在世俗的社会中,保留了一颗高尚、纯洁、不受玷污的水晶般的心灵,这难道不是最为可贵的吗?
人们心灵不宁是因为总拿自己平淡不起眼的生活与别人光辉亮丽的一面相比,而简却恰恰相反,她相貌平平,可她却用知识丰富自己的内涵,用内涵升华自己的人格。人生不但要知道自己生命的坐标,而且还要知道自己生命的轨迹。人生最重要的是生命和尊严,尊严的的重要性胜过生命,生命的重要性胜过金钱,简出身卑微,不名一文,但她却敢于向自己的男主人——一个出身名门、英国上层神会的绅士表达自己的爱意。她认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她并不因为爱情抛弃尊严,也从不迎合讨好。她爱的是罗切斯特的人,是抛开肉体凡胎的他的'纯粹的灵魂,她毫不在意他的身世、金钱,她没有因为爱情陷入物质的深渊、无法自拔。
三读《简·爱》,我觉得我深深的崇拜上了简,她自尊自爱、聪明好学,她向往平等,她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她敢于向命运抗争、她用爱用宽容温暖伤害过她的人。这些品格都是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所没有的,也是当今世界所缺少的、需要的。物质财富可以不富有,但精神世界不可以不富有;智力学识可以不好,但道德品行不可以不好!我们可以因为发生的事情而改变,但绝不可以因其而贬低自己。
小说结局,简爱回到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身边,不计前嫌,与他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简拥有灰姑娘的出身与经历,骨子里却是和祝英台一样独立、坚强、有才气,让人佩服!
让我们给心灵留一方净土,给生活留一个梦想,给未来留一丝微笑,给岁月留一份厚礼,给人生留一季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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