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法征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征文,肯定对各类征文都很熟悉吧,征文是某个办事部门为了某个活动公开向社会征集的有关文章。你所见过的征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普法征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普法征文1
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里所说的规矩不就是法律吗? 提起法律,总给人一种神秘、威严的感觉。甚至有人以为法律很遥远,“我就是个良好市民,过最简单的生活,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嘛,法律恐怕跟我没啥关系吧”。曾几何时我自己因为要考试的缘故,略读了些跟我们平时最息息相关的法律,了解了些皮毛,透过有些看似及其拗口难懂的句子,才发现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我们。生活中,我们说有两类人我们不愿与其打交道,却又不得不打交道,那就是律师与医生。这也从侧面说明,其实法律就像病痛一样的普遍在生活中处处存在,并将永远存在。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农民可以安心种田是因为有农业法作保障;工人可以静心工作是因为有劳动法合同法为依靠;居民区里水电供应良好是因了物业法的实施。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
作为一个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谐是一大主题。因为只有有了和谐这一保障,才能加快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只有有了法律同行,企业的愿景才能得到更好的实现。企业的普法工作不能形式,只有深入实际,普法工作才会有真正的成效。
首先,企业普法工作应当深入基层,走到职工中间去,真正的掌握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普法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其次,在了解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时,对于单位职工的现实需求要进行调查和分析,尤其是要关注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的法律问题,这样才能选择正确、有效的普法内容。通过调查了解到职工对法律的现实需求后,普法工作就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脚踏实地的为职工服务,满足他们对法律的现实需求。例如针对职工需求的热点问题,举办法律讲座,
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抓住职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信息平台定期宣传,只有这样,他们在真正遇到有关问题时才不会不知所措,手忙脚乱。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可以说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和谐社会。法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构之间具有高度的同一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定是一个法治社会。我国有良好的法律基础,但是,基础好并不等于成功,静态的法律要活起来,走进社会走进生活,还需要一系列的推动。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而这一任务的完成绝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它将是一个细工慢活的过程,需要各利益团体、各社会阶层、每个社会成员锲而不舍的点滴努力。
目标已经确立,纲领已经完善,主要是我们个人的思想,正如“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们心中有一颗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真心,只要我们抱着弘扬法治精神的信念,相信我们能在个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和谐上做得更好。愿我们扬起法制之剑,铸造和谐晴空!
关于普法征文2
法在我心中,在我耳朵周围萦绕。有一句话常在我耳边响起:要遵纪守法!从我刚懂事起,爸爸妈妈就让我学法懂法。时常对我说:“要做一个好孩子,要遵纪守法。”过马路时,妈妈牵着我,对我说:“要遵纪守法,不能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爸爸爸妈妈告诉我不要和小朋友们打架,要互相谦让。在街上看见警察爸爸还会吓唬我说:“你要是违法了啊,警察叔叔会把你抓了!”那时我隐约的知道不能做坏事,但我也不会做坏事。及至上学,法在我心中慢慢生根了。上学后,有更多人教我遵纪守法了,那就是学校里的老师。和爸爸妈妈一样,老师也整天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怎样遵守规章制度。不同的是,老师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学校还请来了很多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看到那些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甚至就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法律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正常自由地生活而制定的,法律约束的就是争强好霸的人的不当的会影响别人生活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到那时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可能会抱憾终身。法在我心里扎根了。
将来我们还要走上社会。那时法更重要。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时刻在我们耳边响起。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
关于普法征文3
今天,我作为普法知识宣传者,给大家讲讲我们应该知道的法律。
法律是每个国家制定的,要求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法规。如果人人都不遵守法律,那么社会就会乱成一锅粥,就会没有发展,人们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们作为小学生,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校规,这样我们才能和谐有序地学习,才能在我们这个美丽的地球上生活。我们平时应该不去网吧玩电脑,未成年人进网吧玩电脑是违法的,而且我们的眼睛视力会下降,更严重的是我们会上瘾,然后走上犯罪道路。我们在学校不能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不能欺负弱小同学,不能违反学校纪律。在社会上,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闯红灯,要走斑马线,否则我们就违反了《交通法》。
所以,平时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学生。
关于普法征文4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还要违法。为什么呢?那还不是因为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力不够,最后让自己吃亏,走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当我看到一个15岁的少年因为吸食毒.品,而杀人抢劫,最终被永久的囚禁在高墙下忏悔。曾是学校的一名三好学生,爸爸妈妈谈起小学时的他,满脸笑容。爸爸说:“这孩子,下象棋,我可赢不了他。”妈妈说:“他的心比女孩子的心更细,小学时,次次数学都是班上的第一名。”这样聪明、优秀的孩子,让人怎能够把他和一个杀人犯联系在一起呢?他也试过戒掉毒瘾,可他面对那美丽的诱惑时,又无从选择。最终,他结束了自己美好的青春!
在我们身边,一些人总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自己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如果此时你不够痛改前非,而继续发展下去的话,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蒂固,而且会变得更加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四面墙壁了。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为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
当我看到这一幕的又一幕,我痛恨那些披着美丽外表的“毒蘑菇”,但是同学们,回头问问自己,在摘下“毒蘑菇”之前为什么不去思考一下后果呢?为什么不会勇敢地说一声“不”呢?自制是一个人内在的强大力量,能够控制自己情绪的人,始终保持理智,才能成就事业。学会拒绝,学会说“不”,莫让你美好的青春失去!
关于普法征文5
我们大家都是成长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了法,那你会想像这个社会还会有“秩序”一词吗?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们有《教师法》。还有许多保护着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这些法保护着我们现在安定、和谐的生活。
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
维护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8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儿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们儿童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那我们可以大声说出“不!”在《中国少年报》曾经报道过一件教师侵害学生权利的事件。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塔里木乡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张勇海,因为打扫时有一根扫帚秸秆没有捡干净,被检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师很生气,让全班同学打他3个耳光,轮到第三个同学时,他哭了。挨了90个耳光后,他被打得左脸肿起,右耳鼓膜内陷充血,耳中嗡嗡乱响。在医院里休息了2个月,才重返学校。我希望这个老师以后不再打人,不要太凶了,如果是父母亲或老师打我,那我就会大声说:“不!”
任何游戏,任何赛事都离不开规矩和规则;在我们人类的共同生活中,更离不开规矩和规则。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和法规,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任人遵纪守法,整个社会才会正常运行。
人只有遵纪守法,法律法规才会保护你。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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