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征文

时间:2024-06-16 17:59:38 征文 我要投稿

读一本好书征文15篇(推荐)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征文,肯定对各类征文都很熟悉吧,借助征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为了让您在写征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一本好书征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一本好书征文15篇(推荐)

读一本好书征文1

  乍看书名,一股浓浓的情向水流一样荡漾而来。在阅读《你是我的妹》的过程中,我几次被感动得热泪盈眶。

  《你是我的妹》把姐妹、朋友、亲人之间的情感描写得太感人了,让我明白了感人至深的是人间情!

  作者描写了在苗家山寨发生的感人故事。

  主人翁是一位十来岁、心灵手巧的女孩子——阿桃。

  阿桃是家里最大的孩子,她爸爸一直想要一个男孩,可是妈妈每次都生女孩。阿桃爸很生气,阿桃却很疼爱自己的妹妹们,还为了妹妹们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和婚姻。

  阿桃最小的妹妹出生了,由于家境贫困,阿桃为妹妹找了一户好人家,可是那家的小儿子老是欺负妹妹,阿桃实在不忍心。之后,她每天去敲石子挣钱,把妹妹抱回了家。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妹妹被野猪拱死了。妹妹是在桃花开的时候生的,却没有再活到桃花开的时候,阿桃是无比痛心的。

  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阿秀婆,她是个十分古怪的人,村里的孩子都说她是巫婆。阿秀婆做的酒糟鱼是最好吃的,但是阿秀婆给之前总是会用她那双树皮似的'手拍拍你的脸。据说阿秀婆的丈夫和女儿都死了,所以她把“我们”都当成她的孩子了。后来,为了救“我”,为了根除野猪,阿秀婆跳进了陷阱。

  掩卷沉思,我体会到了这两个小人物的伟大!我更悟出了人间情的伟大!是的,亲情是血浓于水的,苗寨中的人们是质朴、有情有义的。

读一本好书征文2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男孩的最后8个愿望》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一个患有白血病的11岁小男孩萨姆,很快就要离开世界,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年里对世界充满好奇的他,仍有8个心愿未了:他想弄明白灵魂是否存在、UFO是什么东西;他想看那些大人不让看的恐怖片、想从上行自动扶梯向下跑一次、在从下行自动扶梯向上跑一次、他想打破世界纪录、想座飞艇、想在太空看地球;还想体验一下恋爱的感觉。他的父母和朋友都在竭尽全力帮助他。最后,他完成了所有的愿望离开了这个世界。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虽然人们阻挡不了病魔和意外灾难带来的许多伤害,使他们的生命不能一直延续下去,但是我们活着的人一定要珍惜自己宝贵的生命,因为那时母亲给我们的,我们一定要活下去不能让母亲伤心。我想呼吁人们一定要珍惜生命,现在有一些小学生心理素质很差,受不了一点打击和刺激,有的人因为爸爸妈妈的一顿打和一顿骂,学校同学的`一顿嘲笑,他就受不了。有的人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生命是什么东西都替代不了的,就算给你一个宇宙也没有生命重要,不能受一点挫折就要去死,长大以后还要经历更多的挫折,我们要像萨姆一样去勇敢的面对它,还有就是,如果某人受到病魔和意外灾难带来的许多伤害,也不要悲观消沉,整天哀声叹气,一蹶不振,而是要积极地、坦然地面对生活,对世界充满好奇。他的这种乐观向上、坚强不屈的精神值得我们永远的学习,萨姆是我们永远的精神偶像。虽然萨姆已经死去,但他留下一种勇敢的精神。

  萨姆离我们而去但灵魂却永远在我们心中活着。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以乐观的心态,勇敢的面对,只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会完成理想和目标。

读一本好书征文3

  漫长的暑假里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我领略了《边城》无上风光。

  《边城》是著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93的一篇短篇小说。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揭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能够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的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少年。可兄弟二人都深深地爱上了美丽的翠翠,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可是,最终爱她的人都离她而去。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

  《边城》让我懂得,不必强求,命中注定属于你的终会在某个合适的时候出现,终会为你所拥有。而万千错落的情缘便只是匆匆交叉而过,它们不是一季的候鸟逝去了就不再会回来。想起老船夫爷爷的一句话;“怕什么?一切要来的都会来的,不必怕!”在这样的坚强与勇气背后不是隐藏着一种人生的无奈吗?很多的时候,我们真的无能为力了。

  人说,人情如水;人说,世态炎凉。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多这样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算计着他人,带上伪善的面具,或违心或有意地干着坑蒙拐骗的勾当。人性该是世间最最甘美的'东西。人性中太多的美德被封锁在心灵的那一角,可是疲倦的都市人是否还有闲暇之心去将它开启?或许很多人已经开始遗忘,遗忘不是罪过,但任由它们成为回忆,成为昨日的拥有,则是我们的悲剧人类的无奈!

  故事写得是这样淡远,骨子里却尽是悲凉。原来离散可以这样迫近,原来一切曾经的拥有都可以瞬间成空。时间的触角是那么的细而绵长,都以为我们是被时光照料的孩子呢?而等待在远方的,却是不能回头的沧桑!其实只要有希望,就总会出现明天的曙光。任岁月流逝,我们可以慢慢细数那些回忆的凝眸里度过的淡远而美丽的日子。

  生活总是这样,总是会有消失,也总是会有继续。而我们一定要一直往前看,不管路途会有怎样的艰辛,我们都要欣赏那些沿途中的美好风光。

读一本好书征文4

  封面上那对幽绿的眼睛在黑夜的衬托下,是多么阴森,顿时有一种强大的气场向我逼近。《狼图腾》,我隐约觉得这不仅是一部描写狼的奇书,里面一定蕴含着一个民族的信仰。我满怀期待地翻开第一页,享用着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这本书,以一个汉人的角度,把他对狼的深刻认识,他和狼朝夕相处的故事一篇一篇的用日记写下来。他笔下的狼像精灵一般呼啸而出,跃然纸上。让人感到欲罢不能。《狼图腾》给人带来了一种草原的荒凉,一种异域特有的豪迈。读者很快便能被带入那辽旷的草原。可这样一本书却饱受社会的争议,为什么?可能不是很多人都能读懂这本“奇书”,每个人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而这本书面对的问题又很尖锐,直逼儒家性格深处的弱性。所以能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是正常的。而我却选择了这本棘手的书,希望从中得到别样的收获,下面是我自己的三个感悟。

  “狼”性和“羊”性得成比例

  《狼图腾》给人带来了一种草原的荒凉,一种异域特有的豪迈。作者姜戎将他对草原狼的崇拜敬仰描写的生动传神,同时又对现代社会农耕文化入侵草原感到悲痛与惋惜。是啊,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变革,人类也在跟着它前进。当原子代替了弓箭,就把远古的豪迈雄壮的气势抹去,现代国人有了一种普遍的性格——“羊”性病。他们生性软弱无能,仍人摆弄,贪得无厌。更有那些中国的'特产,“羊”性“狼”性变换着对不同的群体用,试想,由这些社会人构成的中国社会群体又该是怎样的。国人的病根都没治好,还怎么跟着共产党去走伟大复兴的道路,那岂不成了中国人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吗?

  而我们再来纵观中国这几千年来的历史,也曾有过辉煌的历史,有成吉思汗带领草原蒙古骑兵横扫了亚欧大陆的蒙古大汗国,有奋起的突厥兵建立了巨大的奥斯曼大帝国,这些荣耀的时刻竟都来自草原游牧民族——那个盛产狼的地域

  当这段历史逐渐被遗忘时,总有人把它重新提起,总有人让他又一遍印在你的脑子里,帮你回顾这段往事。用古老的钥匙来开现代的锁,那就是以《狼图腾》为代表的“狼“学。他解开了中国人的病根,《狼图腾》以野蛮的笔调再现狼的汹涌豪迈,不顾一切奋斗的精神,狼的气节与法则,团结与专一,都会发人深省!

  《狼图腾》一经走进我的视眼,我便被这束强光刺痛眼睛,我在寻找我心中狼的影子。一种更强烈,更活跃,更精神的血涌入我的血管,一遍又一遍地冲击这我的神经,触动着我的灵魂。我想,每一个人都应该看看这部《狼图腾》,思考身体里“羊”性和“狼”性的比例,用“狼”性去冲击“羊”性,转换自己的角色,考虑自己的站位。当达成3:2的比例时,就会使我们每一个个体强大起来,个体强大的中国人组成的中国才是最强大的,那么,国家的根基必也稳固起来。

  给自己竞争的机会

  草原上是生存竞争更残酷,更无奈的地域。只有最强者才能存活下来。而额仑那威猛的狼,就是草原磨练出来的豪杰,草原狼在冬季漫长、冰天雪地的恶劣环境中学会了在冰窖雪窖中储存食物;在捕杀猎物中学会了气象与战术;在生存的危机中学会了选择生育地点的隐蔽与逃生;在精装减负中选择了残杀弱病伤员。狼,凶猛、强悍;狼,也更智慧与善战。他们每天都在一端是生、一端是亡的绳索上跳跃,“弱肉强食’才是自然生存法则。

  为什么汉人会被草原大汉比作鼠胆一般的羊?因为草原人一生的剧本汉人只有在电影中见到;为什么城里的孩子比山里的孩子柔弱?因为山中大妈强迫孩子上山砍柴时,城中的阿姨给孩子手中塞人民币;缺少了和大自然搏斗的机会,失去了在人群中磨练的机会,就是在一步一步把自己推向深渊,因为日后你也会因不会走路而掉下去。

  现实是残酷的,上帝不会轻易赐给你宝贵的生存机会,但是你能够自我去寻找这种机遇。上帝的决定你不能改变,但你的命运掌握在你手上,不断的给自己任务,压力,你就想在就读一所学校一样,学费是你的时间与精力,当然学费越多,成就越高,技能越多,当你真正毕业时,你已是一名成功的人了!

  给自己找奔跑的机会,给自己获胜的智慧和勇气。只有屁股后有头狼,你才会去想明天该怎么躲过、甚至战胜它!

  人源于自然,自然不归于人

  其实姜戎花这么多年时间研究狼,在写成这样一本风靡全球的巨著,不仅仅是为了告诉我们狼不是坏东西,而另一个发自他内心的声音也在书页中表达的淋漓精致,那声音以文字呈现在眼前,可却让我觉得十分遥远,如果“人类,停止你们对自然一切的伤害“这句心声可以实现,近期的生态问题不就引迎刃而解了吗?

  人类的生命是大自然赐给的,生活的一切条件也是自然中造就的,但却不是说大自然的一切都是你的,就是因为人类的思想上对这一方面是麻木的,所以才造成的大自然对我们的咆哮,对我们的怒吼。世界土地沙漠化越来越严重,二十多年前油油的绿地,现在只是一望无际的黄沙,城市中的雾霾越来越严重,各种物种急剧减少…..继续这样下去只有一个可能就是食物链断掉,人类将毁在自己的手中。

  放下手中的屠刀,卸下枪中的子弹,别把污水排入家乡的小河,别带大批人口去改造土地,若每个人心中都能记下印第安人的话,这美丽的地球,或许可以长寿些

  是的,人类属于大地,是大地的子民。而大地,不属于人类。

  轻轻合上《狼图腾》,从封面上那对幽绿的眼睛里,我读到了:什么应该拾起,什么应该放下……

读一本好书征文5

  我轻轻地合上了《在你的鼻尖跳舞》这本书,舒了一口气,像刚喝完乳汁的婴儿一样满足。这依然是演绎十二岁故事的完美旋律,是伍美珍的另一部力作。

  邱佳是初一(4)班的学生,年龄最小,数学成绩特差,总是一副迷糊的样子,而且自卑,显得不和群。而这学期转来了一位插班生,名为悠池,大家原来听说他是八中的校草,实际上脸上长了麻麻,同学都不愿跟他作同桌,好心的邱佳收留了他,成了好朋友。悠池喜欢上了音乐,邱佳爱上了动画,他们都不再自卑。每个人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但是不能自卑。自信,注定了他们不会自我放弃。不死,就精彩的活,就像李伟,虽然失去双臂,但不自卑,不自弃,用双脚去演奏钢琴,去弹奏婉转动听的曲子。为什么他能用脚去演奏钢琴那美妙的华章?因为他坚信他的人生将无比精彩。

  我一开始学吉他,总是弹不好,不是手按不准位置,就是识错谱,渐渐有些自暴自弃,后来看了李伟的故事,一下子我明白许多,于是开始不厌其烦地弹,一遍不行,就弹两遍,熟能生巧,终有一天,我克服了这些小毛病,弹出的曲子不再平淡,有了几分美妙与动听。故事中的邱佳爱动漫,悠池爱音乐,为了自己的爱好付出努力,这不是同我的'现实生活紧紧相扣的吗?他们一直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懈地奋斗,他们都是最棒的!我也会像他们一样!

  谁有勇气直面自己的缺点,不退缩,不畏惧,一心想着自己想干的事,朝想走的路的方向去奋斗,谁就有成功的希望!为了自己的梦想和信念克服重重困难,在人生的道路上欢快地跳舞,就一定会登上胜利之巅!

读一本好书征文6

  有一种美叫东野圭吾

  因为理解,所以不说;

  因为理解,所以美好。

  《解忧杂货店》是第二本读完的东野圭吾的小说,作为强迫症的我莫名地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舒坦!只因为太美了、太完满了。但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满的地方,那就是人物关系的错综复杂,需要画个导图才能搞清楚。这也是让我尤为敬佩的一点。如此复杂的人物在他的笔下就像活了一样,焕发着独有的`性格光彩。

  其中,我最喜欢的三个角色就是那三个误闯杂货店的“绑匪”。怎么形容这三个人呢?他们就像每个人脑海中的三个独立的思想,本来不同,但又丝毫不冲突,在结尾处又各自找到了自己的出处,而作为读者的你,也就是思想们的主人,随着情节的展开逐渐释然,为他们感到愉快和放松。

  果然,东野圭吾就是有这种美丽的魔法,缓缓地带你看清每个人的心路历程,理解并爱上每个角色,就是这样简单却温暖的故事却让每一个读者为之一振。我虽不敢大谈人性之美,但不得不说这本书的美感不在略带悬疑色彩的情节,却在读罢的回味之美。

  品味着透过这本书作者传递给我们的信息,是人间真情?是心灵解说?还是……猛然间明白作者的一片苦心。

  为什么要苦心寻找答案呢?答案就是读者自己。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上最理解自己的人,也因此常常为自己辩解。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解忧杂货店为自己操劳,不顾一切地找到答案,虽不知这答案的对错,但固执地坚持着。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尽力去理解除自己之外的每一个个体,把真挚的理解之美传递下去。

读一本好书征文7

  暑假里的一个星期天,看电视的时候,我发现哥哥居然说得出每个体育明星的名字,甚至连他们的家庭生活也知之甚详,于是我便开玩笑的问:“喂!哥哥,请问你知道吗迈克尔﹡乔丹的电话是多少吗?”没想到,哥哥居然反问:“对不起,妹妹!我不知道,但打听了很久。你知道吗?快告诉我!”我大笑起来时却惊讶的发现:哥哥居然有了那么一丁点的幽默感。

  而让我更深刻理解幽默感的还是那本叫做《大话西游》的书,书的序言里有这样一段话让我印象清晰:幽默是智慧的火花,是瞬间的灵思,幽默的语言可能化解尴尬的场面,也可能于谈笑间有警世的作用,更可能作为不露声色的自卫与攻击。

  譬如在某国家的议会里,曾发生过议员之间争斗的事,有人提议入场者应该把拐杖挂在门口。议长觉得左右为难,若是表决,无论结果总是不愉快的。于是他急中生智,笑着说:“如果为了防止不正当的动作,就须把拐杖挂在门口,那嘴也该挂在门口,手脚应该摆在保管处。”引得全场大小,提议者也在一笑之间摆脱了尴尬的处境。

  又譬如伏尔泰总是赞赏某人的作品,而那个人却总是刻薄的批评伏尔泰,当有人向伏尔泰说出这件事时,他只是一笑:“我们双方都弄错了!”不过短短几个字,就用幽默化解尴尬的场面,又做了有力的反击。

  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幽默不是讽刺,它或许带有温和的'嘲讽,却不刺伤人;它可能是以别人和自己为幽默对象,在这当中,便显示了幽默与被幽默的胸襟与自信。

  所以,越是开放而富裕的社会,人们越富有幽默感;越是胸襟宽广,充满智慧的人们,越富有幽默感,看来,一个幽默者最重要的条件是拥有完满健全的人格!我们小学生虽然还不够成熟,但是幽默感应该在我们的学习、生活点滴中慢慢陶冶。

读一本好书征文8

  《贝丝的快乐农场》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书中的小主人是贝丝。贝丝一生下来的时候,父母就离开了世间,成了孤儿。

  贝丝小时候在姑妈家,姑妈对她照顾的无微不至,这让九岁的贝丝性格脆弱,易敏感,以至于失去了自我。一次意外的事故让姑妈不能再照顾她了,于是她不得不把贝丝送到了乡下的姨婆家。在那儿,贝丝再也不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了。一到那儿,她不但要自己照顾自己,还要帮着大人做事,没有人把它当做小孩子了。早晨要去学校,贝丝在等着大人送她,姨婆指着前面的路让她自己去,她胆子小,可是没办法,只好独自去上学。时间长了,贝丝学会了很多本领,她不再是那个脆弱的自己了,她爱上了这个新家庭。

  读着这本书,我为贝丝失去父母感到伤心,看到她在农场委屈的`生活而难过,不过我为她能够适应新生活,变成独立快乐的女孩感到骄傲。记得小的时候,我在父母和爷爷奶奶的呵护下长大,他们不让我受一点委屈,我需要什么,他们就满足我。后来我上学了,在学校里,同学们笑话我什么都不会。值日时,我不会扫地,老师告诉爸爸,说我太娇气了,要锻炼我。早晨,妈妈不再把我穿衣服了,爸爸让我周末自己的袜子自己洗。我以为他们不爱我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我要学会独立生活,那样才会更快乐。我要谢谢爸爸妈妈对我的教育,以后我要懂事些,不认父母生气。

  有父母的爱,有他们对我的教育,我会成长的更快乐,更幸福。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享受和父母在一起的快乐。

读一本好书征文9

  坚持到底 永不言弃

  读了《兔王圆点点》这本书,字里行间留给我的不仅是回味,更多的是人生的哲理。

  《兔王圆点点》生动描述了一只名叫圆点点的小雄兔,在被狐狸拨光了毛之后,艰辛逃生。逃回日思夜想的大草原后,却惨遭排斥。可它并没有自暴自弃,每天都坚持高难度训练,每片土地都洒满了它的汗水,记下它的努力。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赶走了猎狗和人类,用自己的计谋和实力,击败了老鹰和狐狸,最后在所有兔子的推举和欢呼中,光荣登基。

  圆点点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给了排斥它的兔子一个有力地回击,它的这些实力是上天的眷顾吗?不,不是。关键是它没有丧失信念,遇到困难时一步一脚印挺过来的。

  我的思绪飘到了一个物理学家上――爱因斯坦。大家都赞美他的学识,可否有注意到他的坚持不懈?这种永不言弃的精神从小就陪伴着他长大。小时候,上手工课,爱因斯坦急得满头大汗也没有交上一件作品。第二天,爱因斯坦交上了一个简陋的小板凳,老师十分不满地对大家说,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凳子吗?爱因斯坦肯定地说:‘‘有,还有比这更坏的凳子。说着,他拿出了两个更为简陋的板凳,他说,这是他第一和第二次做的凳子,交给老师的是第三个板凳,虽然不是令人满意,可总比前两个好一些。

  由此,我们可以看见爱因斯坦的韧性。他做出第一个凳子时并未灰心,那是因为他知道,只要坚持,下一秒就会有希望。正是这样,他才会取得后来的成就。

  圆点点和爱因斯坦用行动告诉人们,没有伟大的意志力,就不可能有雄才大略。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无需在意比你好的人,因为麻雀虽然比海鸥灵活,但真正能飞越大洋的,还是海鸥。想想中国女排们的艰辛,比起她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退缩?即使你真的失去了一切,但你还有未来。

读一本好书征文10

  在暑假里,我看了《神奇的太阳花女孩》。这本书是辫子姐姐郁雨君的最新作品,讲述了一个关于友情的故事。辫子姐姐把友情的神奇和动人表现得淋漓尽致,读后令我深深感动……

  女生李最最知识全能,运动全能,简直无所不能。男生一号人物雷子浩不服,结果两人分别带着男生女生,比赛掰手腕,英语接龙,班级种菜,火柴变战舰等各种稀奇古怪的项目PK得没完没了。再一次爬山活动中雷子浩和死党邓小未渐渐接受了好强的李最最。可偏偏在这个时候,李最最变得古怪起来,让人难以接近,然后消失了。她那冷漠令人看不透和隐隐不安。后来经过雷子浩和邓小未的追查,才知道李最最得了先天性的遗传叫“视网膜色素炎”。追求完美的李最最无法接受而变得自闭。雷子浩和邓小未在壁虎老师和糖果店店长小鹿陈子哥哥的帮助下打开了李最最的心结。两个男孩就像她的翅膀,牵引着她走出黑暗的路。

  在我读前半段时,我笑得打滚,在读后半段时,眼睛湿润了。原本以为雷子浩和邓小未知道班上和自己对抗的人走了,他们会很爽,很开心,但读到雷子浩和邓小未不屈不挠地追查,我的想法完全被推翻。事实是:李最最看不见,曾经的对手反而更痛苦。

  读到这里,我不仅对“对手”一词有了新的理解,是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是对手唤醒了我们的竞争意识,是对手给了我们清醒的`头脑和警惕的眼睛,更是对手在我们绝望的时候给了我们生机与活力。

  在我们班上,有时候同学们相互在竞争,但大家还是希望自己的对手天天快乐!我觉得即或是自己的对手,当他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主动积极地想办法帮助他。这样,我们才能拥有朋友。我明白了,这个世界,充满珍贵的友情,只有勇敢宽广的心灵,才能真正拥有它。在生活中,好朋友互相帮助和互相进取是最重要的,怎能为一点点小事闹绝交?无论多大的事儿,只要每个人肯退一步,这点事儿就一定会过去。

  世界上最珍贵的友情是童年中最美好的回忆,如果不好好珍惜就会变得既孤独又无助寞。是这本书教会了我珍惜友情!

读一本好书征文11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会写作业的机器》,作者是来自美国的丹·古特曼写的。我拿到这本书,欣喜若狂,心里有说不出来的高兴。我要是有这样一台机器,每天就不用写作业了,真好!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窝在沙发上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五年级学生组成的四人组,他们其中一个成员——电脑迷布纶顿发明了一台会写作业的机器,他们一组四人每天都让着台机器给他们做作业。由此,而发生的一系列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为之前的想法而感到惭愧。每天都不用写作业,整天都可以玩电脑、看电视,这样会导致我们视力下降、成绩下降。我认为生活中凡是自己能做的事都要自己做,不能什么事都依靠别人。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让我自己刷牙、洗脸、穿衣、吃饭,别看这些都是小事,但这培养了我从小自己动手的好习惯。使我认识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含义。

  作为一个学生,写作业是对知识的巩固。正所谓,“温故而知新”,这是对自己学习的一种督促,写作业可检测自己对所学知识的掌握,不懂的可以及时请教,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学习效率,在学习中也可以获得更多乐趣!

读一本好书征文12

  站在生机盎然的森林里,任凭清风吹着耳边的细发,闭上眼睛,我像是进入了沈石溪老师的小说里。暖暖的阳光洒在树叶上,在稀稀疏疏的阳光投射下,我仿佛看见了那模糊而又年迈的身影……

  他,是猴群的首领;他,是真正的王者;他,就是麻子猴王!

  在小说里,年老体衰的麻子猴王被年轻力壮的黑披风雄猴夺取了王位,它们渐渐展开王位之争,麻子猴王被黑披风雄猴打得伤痕累累。逐渐,金丝猴群里发生混战,麻子猴王不断向褐尾巴雌猴了解猴群情况。最终,为了猴群的安宁,麻子猴王选择了死亡。

  沉浸在小说的情节中,我的.心仿佛微风拂过溪中的花瓣激起阵阵涟漪。对麻子猴王的敬佩,对黒披风猴王的憎恨,以及对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猴的唾弃都比不上一句文中的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岀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鮮血浸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是呀,想要得到王冠,就必需付岀鮮血,付出努力。只有血染的王冠才会永远耀眼。

读一本好书征文13

  暑假,我读一本名叫《卡利柯灌木丛》的书,受益颇深。

  在书中,我认识了12岁就当了女佣的孤儿玛格丽特,和他的伙伴:另一个女佣———麦琪。麦琪的家境比玛格丽特的家境要糟糕透了:玛格丽特出生在革命前法国的一个有教养的家庭,但是,因为自己的父母接二连三的去世。所以玛格丽特在新世界沦为了一名女佣,但她从不祈求怜悯,因为可以从孩子们的信任和喜爱中得到慰藉。她沉默的自我克制,给予了她佣工的尊严,让她如此令人难以忘怀。玛格丽特被雇于一个儿女众多的萨金特家,他们的孩子在马布尔黑德的一个幸福港湾出生长大。他们乘着一条敞篷的桅杆船,选择一条向着缅因州的航线。他和主人一起生活在缅因州与世隔绝的地方,艰难地度过了苦寒和既冰冷又饥饿的冬天,大家一起齐心协力战胜印第安人的不断袭击。每次玛格丽特在伊丽莎白二号的甲板上独自一人产生寂寞感时,十三岁的萨金特就过来对玛格丽特说说笑笑,等玛格丽特的寂寞感全部消除之后他才离开。这时,玛格丽特就知这世上还有人懂她,就又会做她的慈爱“小妈妈”

  这本书让我懂得:无论家乡离你有多么的遥远,只要你心中有家,就处处都是家!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书中万年龟说得很对,人,心老了可怕。心为什么会老呢?是因为许多家长常常以‘一切都是为孩子好’为借口,理直气壮地不尊重孩子,肆无忌惮地去做伤害孩子的事情,像书中的安琪儿,她本来是喜欢书的',可是就因为她妈妈一定要她读她读不懂的书,这样也许她会一辈子都讨厌读书了。

  现在有很多大人不让自己的孩子拥有美好的、真正的童年。没有童年的孩子长大后也不让自己的孩子有童年。没有童年的人,就不会有一颗真正的童心,这样自然界也会随着人心衰老。没有童心的人,他所见到的一切都是没有生气的,老得皱巴巴的太阳,不再射出明亮灿烂的阳光;老得起皱纹的树,叶子是黑的,没有水分;河流是衰老的,河水几乎流不动,让人感到暗淡无边。而有童心的人则刚好相反,他们所看到的一切是多姿多彩、引人注目、光彩夺目的,长大后不会因为没有童年而遗憾。

  童年是一片云彩,懵懂地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童年是一场梦,虚虚实实,一眨眼就丢失,当你丢失的时候才感到珍贵;童年像一幅画,色彩斑斓、流光溢彩。

  让我拥有属于自己的童年,让我们在爱的呵护下长大,让童年变成我们一段真实、快乐、幸福、难忘的回忆吧!

读一本好书征文14

  《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婷宝和她的外婆的真心故事,一段难忘的相处经历。

  婷宝11岁时,她的外婆没了房子,只好寄宿在婷宝家。婷宝的爸爸妈妈天天逼着她读书,她很烦。她外婆的`别名叫老姜茶,给了婷宝一个蕾丝娃娃,并告诉她,外婆有一个蕾丝宫殿,那里美若仙境。后来老姜茶真的住进了蕾丝宫殿,还养了条会嗑瓜子的小黑狗,那个地方就叫快乐老家。婷宝强烈要求暑假住进快乐老家,爸爸妈妈同意了,但她是被一路“追杀”到这里的,但老姜茶一直都帮助她扫清一切困难,她才知道老姜茶是一位快乐女生。这许许多多的秘密,婷宝觉着有神奇又可怕,原来秘密那么残酷那么残忍,但这就是秘密生命的生命。

  秘密是每个人都有的,但美好的秘密是不羞耻的,笑的人才羞耻。这就是生命的美丽,这一切都是不可磨灭掉的。

读一本好书征文15

  我最喜欢看《西顿野生动物故事》,因为我喜欢动物,而西顿笔下的动物写得非常生动,并且是和其他作者全然不同的。他笔下的动物活泼可爱、聪明有趣、机智灵巧的,而且是自由的,是和人类平等的!这,正是其他作者做不到的.!

  每当我打开这本书,就好像看到狼王洛波、长着飞毛腿的野马、智勇双全的小狗宾果、坚强的松鸡红颈毛,它们和我们人类一样,正上演着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地感受到:动物也有生活下去的权利,也可以自己主宰生命!并且,我感觉西顿就是动物小说作者中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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