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征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征文吧,征文一般是某个活动、征文比赛等需要,作者将稿件递给征文活动主办者后,作者的作品就可以参与比赛,但是著作权的一部分也相应给了征文活动主办方。相信写征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宣传征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制宣传征文 篇1
今天是法制宣传日,下午老师让我们把椅子搬到操场上,只见一条横联上写着“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科学发展”18个醒目的大字。2时14分校长宣布活动开始,活动第一项:升国旗。在国歌声中,国旗冉冉升起,我们注视着,庄严地唱着国歌;第二项:宣誓。我们大声说着我们对法治的信心和自已也要维护法律的决心;第三项:遵纪守法签名。为我胶讲课的是派出所指导员和法制副校长,先是指导员给我们讲了几个未成年人的案例。一个是东至胜利一家三口被人杀死在家里,二老一小,他是偷钱时被人发现,于是杀人灭口,拿了100元便离开了。
经过警犬等破案工具,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将其抓获,判了无期,他才17岁呀。还有一个孩子因为想上网却没有钱便去偷,偷走了一些MP3,MP4一共两千元,而他又低价贱卖给同学,结果不仅是他犯法,买他的.东西的同学也跟着犯法。
还有一位同学在学前班的时候偷别人的橡皮、笔,六年级的时候竟然偷走了一头牛,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终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抢劫、欧打、包庇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我们一定要记住“八荣八耻”,遇到危险时,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击退敌人。我胶一定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法制宣传征文 篇2
法律要记在心中,不可违法。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可在校外逗留,不可玩网络游戏,不可偷东西。
每一个小学生都是祖国的花朵,让他们在快乐的生活下成长,长大后做个有用的人,做个对祖国有的.人。
小学生不可进入网吧,那是未成年去的地方,一但迷上了网络游戏,再也戒不掉了,而且还会把人引入歧途,让你自生自灭,千万别迷上了。
小学生也不偷东西,偷东西是件不道德的事,即使是小学生也要被拘留,偷东西从小就要改掉,不然长大了,即使藏到天涯海角警也会找到你,所以从小不要偷东西。
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能逗留,要是被坏人拐走了必须要学会保护自己,身上带你个手机,以防万一要是坏人把你拐走了就可以趁坏人不发现给家长打个电话报警这样既能把坏人绳之以法,还能自己有经验,两全其美。
要是发现身后跟着个可疑人物的话,就快点走,走到人热闹的地方,吧可疑人物甩掉,或用手机打电话给大人或直接报警。要是陌生人给你东西吃,你可千万别吃,有可能那是有毒的,也千万别跟他走,要是走了的话,他就会把你卖掉或让你干坏事做小偷
我们做事要谨慎,要是马虎就麻烦了,小学生法律记心中,有些事要从小做起养成良好习惯。
法制宣传征文 篇3
在我国第二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们学校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公民”主题教育,集体晨读宪法,学习宪法知识。
追朔宪法的历史,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4部宪法,即1949年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后来又以修正案的方式经过了1988年、1993年、和4次修改。开始,我国将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广泛的普法活动。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国家宪法日的设定,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自古以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正所谓没有规定不成方圆,无论是上至国家还是下至个人,都应该有一定的规定来约束行为,否则便会出现肆虐张狂的人,把国泰民安的国家搅得一团糟。
正因为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高中生就更应该遵守纪律,不应该以身试法,带来严重的.后果。
遵守纪律应以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遵纪守法不是一向夸大的号召,不是一纸空文,而应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中去,切实从细微的小事做起。
“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市民,不摘花草树木”,“保护地球,爱护环境”这些都不是空空的标语,而是要我们以自己为出发点付出实际努力的。随手捡起地上的一张纸屑,拧紧打开的水龙头,为干渴的鲜花浇一点水,这些都是我们中学生力所能及的事,举手之劳,却可以创造出一个更和谐的世界。
作为祖国明天的栋梁,我们要以此次宪法日为契机,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做到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我们高中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既是珍爱自己,又是关心别人,更是为了一个更加繁荣昌盛的祖国和一个更加和谐美满的世界。
法制宣传征文 篇4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很幸运,生在这个法制的社会,我无法想象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法律的存在会是怎样的混乱。就好比世界上没有了红绿灯,那会造成十字路口堵塞,更可怕的是,也许还会发生大型的交通事故,过马路的行人和来往的汽车全都混在马路中,整个交通面临瘫痪,这样的后果谁能承受?这样的损失谁能补偿?正如交通中必不可少的红绿灯一样,法律是一个社会所必不可少的。所以说,法律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正是因为法律,我们的自由才能得到保障。所以说,法律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保障。
很多同学都认为未成年人就是犯罪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可是要知道,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中就指出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罪时,也应当付刑事责任。也许那些事,我们不会做,但是不代表我们不会做违法的事。就拿吸烟来说吧,《中小学生守则》规定中小学生不允许吸烟的,但有的'同学还是会明知故犯。他们觉得吸烟只是个人的问题,又没违法犯罪,却不知道这正是一种不良行为。俗话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今天,你无法抵抗烟的诱惑;那明天,你就可能无法抵抗毒品的诱惑,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正是因为有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才不会误入歧途。
我曾听过这么一个故事: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最公正的天平,不会因为任何因素而偏向一方。爱冲动是一种性格缺陷,青少年学生更是由于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有时酿成大错。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青少年学生、学校、家庭都要重视加强道德、心理素质修养,遇事冷静,才能更健康成长。
每一类法律都在人们的生活中改善,每一类法律都有自己的作用,也因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实现。所以说,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维护权益的武器。我们更应该学法,守法,用法律来捍卫我们自己的权益。
法制宣传征文 篇5
“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们,欢迎来到七(7)班的主题班会,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法制是我们生活中的一根弦,这根弦时时刻刻都被绷得紧紧的,一秒都不能放松,所以今天我们主题班会的内容就是法制在我心。”回想到初一时举办的主题班会,那些情景和片段仿佛就在昨天。是啊,法制一直在我们身边,它就像一台监控摄像一直监视着我们的生活,只是哪里做错了,会向我们指出罢了。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所以我们青少年应该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乃至于祖国的希望。
记得当时主题班会所编排的小品就是很好的例子,那个男孩,因为很早之前父母离异,男孩就跟着父亲,父亲因为要支撑起家庭的经济收入和支出,并没有花太多的精力来照顾和关心他,因为在父亲的眼里男孩一直是一个很乖巧的小孩,没有让他操心。但是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以及那所谓的的叛逆。男孩在父亲不在家时出去溜达,正巧经过一家网吧,看着手表上的时间还早,就怀着好奇心进入了网吧,之后沉迷在那网络的游戏世界,不堪入目。
后来,父亲在上班的时候听到学校老师打来的电话,说他的孩子因为殴打他人,勒索钱财。当时的父亲很是吃惊,便连忙到学校,得知事情的起因经过,父亲当时也对自己进行了反思,和男孩进行了沟通,化解了之间的矛盾。
但是。这个社会有回头是岸的,当然也有一意孤行的。女孩以前是一个成绩很有优异的学生,因为遭到了校园暴力,敲诈勒索,对方强迫她不准说出去,内心极度恐惧以至于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因为有一次的失误让这个女孩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而那些殴打她的人也都有了牢狱之灾。他们当时录口供时,对方声称因为没有重视学业,所以导致没有钱去网吧,看她不敢反抗,就对她进行了勒索,没有想到会这样。
好一个没有想到,法制的公平的,公正的,即使你再无意,拥有再多的理由,错了就是错了,无法改变的事实。既然错了,就应该接受惩罚。在守法的公民眼里,法制就是这般的公平,在那些拥有牢狱之灾的人眼里,法制便是残酷,强大的。
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不去做它,因为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应该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内心铭记着法律,铭记法律的法制,铭记法制的尊严。
法制宣传征文 篇6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伟大社会的主人的接班人和生力军,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成长为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有素质的一代,心使加强普法教育。
社会生活中、学校中、总是有那么一两个违背校规班纪的学生,而且性质还比较恶劣!我们这个年龄,应该是花哨的、无忧无虑的,但为什么又有几个非要遭受处罚呢?
让我说,应该就是有些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太贫脊,才足以导致了这么多最最不该发生的事。
所以,要想避免出现这些“校园乱动”就必须从抓起青少年的自身起,你们知道吗?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在我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在普法教育的形势上,缺乏深入性。二是在普法教育的形势上,主要以学校为主,家庭和社会的积极性不高。
由此可见,我们不便要从学校抓起,还要从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落实。加大普法的频率,使之成为一项好的、有效的措施。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还要加大对社会不良人员的打出力度,避免对青少年造成一良的影响。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一定要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切身体会,做到自学遵法、普法先行!
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庄严;你亦如古老长城的宏伟;你更如凡尔赛宫殿的辉煌与肃穆;你……
从青天衙门到人民法院,从古至今,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刑。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当我们驻足回望历史时。我们会发现每一个朝代的兴衰都与律法息息相关。正如古代至圣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仁为本,这也是我们当代人所追求的思想。仁是思想核心,是法的基础,而法就是仁的外在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从而实现“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的目标!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就我们个人而言,我们的生活中时刻与法律打交道,往往我们却忽略了它的存在,这是我们法律意识薄弱的体现。比如我们在商场中购买物品时,遇到一些不合格产品,常常有类似于“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的想法,而不是去拨12315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公民实在缺乏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许,这是我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商家们对法律存在钻空的恶劣思想。
做为当代的少年,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认知,积极捍卫法律尊严,以身作则,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少年!
法制宣传征文 篇7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离不开“法”。法可以使人不干蠢事;使干了蠢事的人接受教育,吸取教训,从此不干蠢事;可有了法,有些人还是会干害人害己的事。
就象酒后开车,有一天上有3个人去亲戚家里喝喜酒,他知道开车不能喝酒的,可因为自己太高兴了,忘记了有这回事,就和自己一同去的好友痛痛快快的喝了一场,在当天晚上大约9点多点的时候,客人都送走了,他们3个人也就回去了,当他们的车开到一座大桥下面的时候,不知道怎么了,司机感到头晕,就晃了晃几下,这不晃不要紧,可这一晃却没看清楚前面的路,只听见砰的一声,车头就撞到了桥墩的一根柱子上面去了,这喝酒伤身,如果又撞到了人,不就是害人害己吗?
闯红灯也是一样。在一天中午,一个小孩子要去商店去买东西,他等了一会儿灯还没有变绿,可他又想马上去买东西,这怎么办呢?他就不管红灯还是绿灯,就冲了过去,他正好走到一半的时候,喇叭发出震耳欲聋的.“滴滴滴”声可这小孩子见有辆车开了过来,就被吓的手忙脚乱,他的脑子里面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跑过去,可还没等他开始跑,车子就撞了上来,闯红灯事虽然小,可万一正好有车过来就是大事了!
大家行动起来,遵守法律,这样我们的明天才会多一份快乐,少一份悲伤,我们的明天才会更加的美好,更加多姿多彩!
法制宣传征文 篇8
如今的社会,科技发展迅速,各种新科技层出不穷,但是要跟上社会的脚步,与法制社会同行。
许多的不法商贩,就是在这个科技“漏洞”中来吸取自身的利益。要做现代的“孙悟空”,打击非法,也许很多的`朋友问我怎么练就火眼金睛,办法很简单,多看看关于科技之类的图书。以弥补自己在这方面的欠缺。
作为小学生,我们更花费时间向群众宣传科普知识,而不是花时间在玩游戏、看小说身上。这个社会为什么有人在网络上犯罪。一些花言巧语让我们不能自拔,一些对我们不利的消息、图画、视频,往往频繁出现,这就考验我们的身心了。还有一些游戏,往往一些人会向哪儿充钱,但是你把玩游戏的钱买一些有用的东西上面,何不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呢?希望你明白。与法治社会同行。
法制宣传征文 篇9
在人生的道路中,常常会有许多诱惑,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的诱惑和侵害。
一次,我在电脑上看到一个消息:15岁的小新由于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络,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投案自首后,小新说:“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我们应该要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法制宣传征文 篇10
听了唐局长和刘所长的法制教育报告。我真是深受教育。
世界的3大毒害是什么?1、吸毒。2、环境污染。3、青少年犯罪。我们就属于青少年,正是花样年华,但同时也是最危险的时期,受不了诱惑,太冲动。法律规定未成年少年犯罪,是不会枪毙的,只会在少年所呆几月,所以我们这些未成年就会想:我未成年,做点坏事没关系。这种想法就不对,因为如果你做坏事做上瘾了,就会专做坏事,现在法律管不了你,但你成年后,就会自我毁灭。
一个小男孩叫小宝,一天他去买汽水,看见桌上有500元钱,他就顺手将钱带了回去,警察找到他家对他父亲说:你儿子偷了钱。接着就将他儿子捉到少年所坐牢去了。
一个女孩叫小叶,她没有钱,就向小朋友要,有些胆小的`就给她,结果小叶竟习惯了向小朋友要钱了。老师知道后告诉了她父母,但她父母不以为意,不引起重视。以致小叶有一次去向小朋友要钱时,那小朋友害怕而逃,但掉了钥匙,小叶捡了这钥匙后,晚上竟到其家盗窃,后被警察捉住,小叶父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犯罪就象泥潭,让你越陷越深!
知道一克多少钱吗?1500元啊!如果你上瘾了,就有可能跟社会上的混混去搞钱,这样就会成为社会的害虫。
记得有次,听说一个叫马哈的人,他是个外地人来本地上学。一天,他来到舞厅耍,后被人在他的可乐里放了海落因,毒瘾发作就不停地撕咬自己,将自己全部的钱买毒品,自己没钱了就去抢别人的钱,最后被警察捉住关进戒毒所戒毒。
吸毒就像一根注射器,不停地吸吮你的血液,让你生不如死!
因此我们青少年在外要谨慎,不要去那些娱乐场所。面对诱惑,要勇敢说不,谨慎行事,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宣传征文 篇11
“宪法“这两个字在我们初中生眼里,似乎是那么的高,大,上,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作为一名初中生,首先,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习宪法,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防走上歧途,然后懂法,知法的前提下,还要学会用法,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我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近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趋势,加入帮派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在校学生。来自公安的一则调查显示,9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我的身边很少有不守法的现象存在,但我曾看到过这么一件青少年犯罪的事情: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驱使他产生的邪恶的念头,于是,他多次偷盗电动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有一次,在他实施盗窃的时候,被民警抓了个正着,当场抓获。这位中学生戴上了盗窃的罪名,他的'人生从此滴上了一个不可能洗掉的污点,如果他懂法知法的话,是不是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还有一件事例:几个中学生沉迷网络无法自拔,整天泡在网吧。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勒索钱财。但是这群不良少年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送去了少管所,这真是恶有恶报呀!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他们一样一身试法,触犯了法律法规,不然后悔莫及。
这些现象虽令我痛心,但同时也警示着我:如果人人都能够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我们的生活中还会出现如此多的犯法事件吗?不管怎样,我都会以身作则,做一名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宣传征文 篇12
阳光不能摆脱影子独行,人类必须靠严格的法治来束缚感性。从巴比伦时代升起在天际的名叫法制的星,古人仰望,今人探索,白云苍狗,风云变迁,它的轨道在时间的蜿蜒中无限地接近最平凡的土地,甚至今天,我一个高中生,也可以在纸上浅谈自己心中的法制。
发质也许不是一个以我那微薄的阅历可以信手拈来的话题,但在我曾有幸探寻的书海一隅中,也许有法制的一个侧影。
公元前1800年,一群来自古巴比伦宫廷的奴隶在烈日下磨平一块即将创造历史的石头的棱角,他们用粗糙的手指紧捏石刀,在石面上刻下一个个昭示着人类历史里程碑,却也昭示着他们悲惨命运的微凹符号。如今,它静静地立在大英博物馆的'玻璃展橱里,柔和的彩灯下,它还留存着两河流域阳光炙烤的痕迹,但石面不再剥落呛鼻的石灰,奴隶滚烫的汗水也已经风干,唯一留下的,是它肃穆的黑,以及讲解员口中它身负的早已不是秘密的文字。《汉谟拉比法典》几千年后,人们这样称呼它,不是以那将它扛出高山,将它打磨成现在模样的人们,而是以那个遥居宫廷,早已陌生了两河的阳光的王来命名。在法制出现的最初一段时期里,人们说:“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刀斧也。”无论是仁厚,或者是严酷,那时的法治都只做、是统治者手中可以歌唱也可以喋血的傀儡。它离真正生活着的人们那么远,离我心中的法制,更是遥不可及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心在觉醒,法制的完善与延续还真是没有尽头。几千年后,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一张令箭,掷地有声,我未曾亲睹包公风采,但我相信,那一刻这个流芳百世的英杰黝黑的面孔必然是严肃的,沉静的,满是对法制的敬畏,敬仰。亲侄儿的血溅在公堂的牌匾上,长嫂在啼血。大义灭亲的故事之所以能被传唱千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的法制观念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法治不议,则民不相私。”正义是唯一的信条。然而,从小受最主流的传统教育熏陶的我,一向最仰慕包青天刚正不阿清名的我,今天行文至此,居然也像那些批评家,那些诟病包拯的人一样迟疑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包拯一样的抱负和胸襟,人毕竟是感性的动物,法制的最终目的,是法治,法治治下的,是人。然而,绝对公正的法制,却在违背着人的本性,淡化着天理伦常,在逼迫着人们在良心和正义之间抉择。这就是真正的法制吗?
我听说近些年来,法律作出了修改,允许了“亲亲相隐”,这是何等的创举。
我很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在这个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里,法制在以更近合人性的方式渗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更仁厚的方式对待恪守道德与法规的人们,在以更强硬的态度捍卫着正义和底线,在以更合理的条款制裁着心存恶念的凶徒。
但愿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心中都能存有法制的光芒,在天长日久的民族进步和社会更方面矛盾的磨合中,凝聚成最明亮的启明星,永耀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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