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征文(通用22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征文吧,借助征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一般征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征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征文 1
在我们的生活中,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中国是个法制国家,法律制度逐渐完善,许多法律都在保护我们的自身利益以及我们生活的稳定。随着我国物质、文化、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汽车逐渐进入我们的生活,不知不觉中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交通工具,因不合法使用交通工具而发生的事故时有发生。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⑴。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人触犯了法律。
著名音乐家、电影人高晓松因醉驾发生事故,被交警查获并拘留,随后,高老师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再重考,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元。他因自己的侥幸心理差点回啦光明的未来,对他来说是一种无法挽回的`可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⑵所以我们应当不做法律禁止的行为,维护交通的正常秩序,实现人车和谐,社会和谐。
不仅我的偶像会触交通法,我身边的普通人也会犯法。
我的舅舅热爱做饭,家里的每个人都爱品味他做的佳肴,并给予好评。舅舅觉得自己在料理事业方面大有前途便进行深一步的钻研。谁知竟会发生出乎人意料的结果。
记得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的舅舅去超市买做菜材料,横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倒,头部流血,司机吓得不知该怎么做,路过的一个行人及时地拨打了110、120,及时将舅舅送进医院进行治疗,病情不算严重,随后司机到派出所进行了笔录。事后了解到:舅舅横过马路时,急于想买到料理材料就没有走人行道,对自己的安全没有尽到责任,存在过错。由于天下大雨,司机在一定范围内看到了舅舅,并及时鸣笛、刹车,可还是撞上了,其不存在过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可知,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所以我认为舅舅承担90%的责任,司机承担10%的责任。试想:不管事情有多大,舅舅有多爱料理,他都守法做事,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吗?这件事对舅舅来说是个教训,他意识到守法意识不容忽视,这样才能更好的钻研料理事业,更好的生活。
最近,秦皇岛市接二连三地出现闯黄灯事件,人们仅仅因为省出那一点点的时间,而无视法律的存在,不顾及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从而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外国人在这方面做得很到位,他们的法律意识很强,具有较高的守法意识,因而道路交通事故及少发生。难道我们不应当具有守法意识吗?
我很庆幸自己选择了法学专业,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懂得在法律的范围内做事,了解到怎样行使权力,如何履行义务,采取怎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度是维护社会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守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当我们横过马路时,应当走人行道或过街设施,应当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马路。
法律所给定的内容必定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背道而驰。为了我们的人身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让我们一起遵守交通安全法,遵守法律吧!
法律征文 2
学校是个学习的地方,是我们的乐园,我们在这里学习,玩耍,应该是一个很和谐美好的地方才对。但是我们相处时总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所以我们需要学会保护自己,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进入校园,加强学习法律知识。
在我们同学身边经常会出现一些异常的.事情,比如:盗窃罪。有一次,我带了十张A4纸,我和朋友一起下楼吃饭,等我吃完饭再上楼就发现我的A4纸不见了,这种现象在大家身边会经常发生,有丢笔的,有丢本的,有丢钱的……这种现象反映了在学校里存在偷盗的行为,小偷小摸,虽然东西不值钱,但是这样会发展成大偷大摸,在学校里老师会批评教育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这就触犯了法律,就会构成偷窃罪。
还有伤害罪,学校是一个大的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大家庭里的兄弟姐妹,我们应该和谐相处,但是,却有一些同学因为一件小事而大动干戈,轻者擦伤蹭破一点皮儿,这还不算严重的,但是加入你一不小心失手打伤了别人,发生xx事件,你到时候不仅需要把伤者送到医院救治,还要花钱赔偿人家。我们现在还小,不会出大事情的,学校也会教育我们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就可能会造成伤害罪。
法律知识很重要,只有懂得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我们才能在伤害发生之前用法律的武器予以制止。我希望学校可以加强法制教育,让同学们都可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自保能力,远离危险!
法律征文 3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律征文 4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期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但是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还有一个实例。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不就应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此刻如果多学一些法律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就应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此刻的未成年人就应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征文 5
小时候,我刚认识"法律"二字时,感到很陌生,总以为法律远在千里之外。长大了,才慢慢发现它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有法律相伴。
大多数人总认为只有干了些偷拐抢骗之类的事,才是犯法,而且犯了法一定要坐牢甚至是枪毙。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其实法律涉及的范围很广泛,像平常的交通规则、消费权益、民事纠纷等都属于法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个规定,遵纪守法是我们的应尽的'责任。
在我6岁时,妈妈带我坐公交车去**王城公园玩。在车上,我看到一个大人从后门上了车,并且没有投钱。公交车司机不断地提醒他,但那个人仍无动于衷。最后,司机一本正经地说:"先生,坐车交钱是您应该遵守的法律,如果你不投钱,我有权利对你进行罚款,请您把钱传过来!"那个人只好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递给了司机。这让小小的我知道了,坐公交车就应买票,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法律布满生活中每一个角落,它早就练出了火眼金睛,你没有机会成为那条漏网之鱼,最好的选择就是自觉的守法遵纪。
10岁那年,我们班里有两个男同学沉迷于网络,经常拿家里的钱去上网,渐渐的他们胆子变得更大,甚至偷邻居家的钱去上网。纸包不住火,这件事很快就被家长和老师发现,不仅被老师罚扫一个月的学校,还要站着听课,更甚于被逮到派出所中做思想教育。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我们青少年量身定做的一件盔甲,保护我们的学习权利、思想隐私及人身安全,但不能把它当作掩盖罪行的安全衣胡作非为。
今年夏天, 妈妈带我去逛超市,我看中了一条裙子,高兴地买了回去。第二天,我穿好新裙子准备去上学时,发现裙子下边有一个小洞,妈妈当然义不容辞地找到超市并退掉了那件裙子。
在生活中,当我们的消费遭到威胁,比如销售者对物品的定价不合理、产品的质量没有保证,我们要站出来,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法律约束着人们,同时也维护了我们的权益。
朋友们! 要知道,我们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就应该遵守法律,不要触犯法律的底线,同时,更要让自己受到道德的约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以后才能更容易适应这个社会。法律又是一把自卫的宝剑,要善于使用它,赶走身边的违法行为,让自己免于伤害。
法律并不遥远,就在点点滴滴的生活中,伴随着我们的成长,让这个社会沿着一定的轨道运行。我们要多了解法律,多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沿着这个轨道一步步走向光明的大道。
法律征文 6
法律这个词,对我们来说既熟悉又陌生。为什么说“熟悉”?因为生活处处皆有规则,其规则二字就是法;为什么又说“陌生”?因为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对于社会还尚未了解,而且现在的父母一心想让子女们专心“啃书本”,根本无暇顾及到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再此,我想对所有家长们说:“学习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孩子们将来走上社会,能更好的发展吗?我们迟早有一天是要接触社会,走上社会的,所以必然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
法律是什么?它是一根绳子,约束你的`行为,让你同那些邪恶、落后、肮脏的思想彻底隔绝。时代在飞速前进,科技在不断发展,所以便造成了有些学生不务正业一放学就钻进网吧,几个小时不出来,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十分严重,老师叫叫不得,家长管也管不了,可让人伤透了脑筋,管教和劝导时“治标不治本“的,所以这时就要用到法律这一有效的武器了。首先,必须从网吧开始抓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这一规定,已在全国得到有效实施。看来只有让人们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才能真正约束我们的行为,引领我们走上成功之路。
法律是无情的,可却又是有情的。只要你犯了罪,法律都会毫不留情给予你公正严厉的处罚。可法律也是法律却也是为了帮助善良的人们,伸张正义的啊!自从人类文明以来,就有了法律。法律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惩治犯罪,让我们看清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黑,什么是白。他也是对于人们之间的纠纷最好的化解办法。我曾经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新闻:一位姓张的女士,买了一种补品,正巧碰上厂家搞促销,另外送了一瓶蜂蜜作为赠品。后来张女士把这瓶蜂蜜送给了年过半百的父亲,结果父亲吃了过了期的蜂蜜,在医院里足足躺了半个多月。为此,张女士跑去找厂家讨说*,可厂家却说这只是赠品,所以他们概不负责。可张女士却不死心,找了个这方面的律师起诉这个补品厂,最后张女士胜诉,原因是因为《宪法》中规定:即使是赠品出现问题,厂家也要全权负责。瞧!法律是多么的有力量啊!
作为21世纪的新主人,我们应该要学会知法、懂法、守法。我们早一天走上社会,就得早一天接触法律,遵守法律,接触那些善恶美丑、是非黑白。法律就像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帮助我们明辨是非、看清真相。只有学会守法,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啊!
法律征文 7
文明在我身边
在我们的身边常常有一些很好的习惯,比如;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仍垃圾等等,这都是很好的文明习惯。
有一次,我和妈妈上街买东西,买了很多东西,我拎两大包,妈妈拎两大包,当我们到家的时候,我和妈妈累的筋疲力尽,一到家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刚好醒来时,吃晚饭,吃过晚饭,我就和妈妈从西一直跑到南,回来时,我和妈妈看见了一个小男孩把糖包在纸里吃,当他一吃完这个包在纸里的糖时,便把纸仍进了垃圾箱里,因为当时的风很大,所以糖纸并没有在垃圾箱里,而是在地上。我刚想拾,那位小男孩回头一看,又把糖纸拾到垃圾箱里,这下糖纸才没有落下地。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文明习惯。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养成良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吧!
我的理想
你的理想是什么?是那科学家,还是发明家?我的`理想,我自己觉得特别伟大,那就是当一名宇航员。
记得这是一个美丽的清晨,鸟儿在枝头鸣叫,好像是在庆祝神舟五号的顺利发射成功。空气是多么的新鲜,我正要奔向这美丽的清晨去玩耍,而却被一声欢快的呐喊深深的震撼;“成功啦。”我赶紧跑回了屋子看了一下电视,原来是神五发射成功了。真让我感到自豪。看见杨利伟叔叔向人们挥着手,真让崇拜他,他的一举一动都让人触目惊心。他为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的这总为国做出奉献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从此我就产生了这样的一个理想,做一名宇航员为国家做出贡献。也让别人崇拜一下我。
想归想,因为想,那么理想永远只能是梦想。而要成真,我们需要做的,便是努力奋斗,丰满自己的羽翼,好展翅飞翔。
法律征文 8
在我们身边,不尊重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某社区出口处,一中年妇女嘴里不断斥骂着,离她不远处低头站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她大喊着要小女孩跪下。小女孩慢慢地跪在地上,头垂在胸前,而她仍在不停地斥骂。周围群众实在看不过去了,上前劝她不要再骂了,但她仍未停止,20分钟过去了,一位老太太拉小女孩起来,向小区走去,骂人的妇女是小女孩的母亲,事发原因是她没有完成作业。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国家给予特别关注,我国为此制定了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我们青少年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的有关规定里写着: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
家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我们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有很大的`关系。在前面案例中小女孩,如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困境。卢梭曾经说过:家庭生活的乐趣是抵抗坏风气毒害的最好良剂。
我们代表着祖国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得健康成人无限关怀,制定了未成年的保护法,专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这种特殊的保护,体现的是一种深深的情,浓浓的爱,法律的规范作用突出地表现为,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法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处理。法律为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同时,它还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学法、守法、用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爱法,是我们应取得态度;以守法为荣,以违法为耻,维护法律尊严,自觉依法自律,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是我们应树立的价值标准。
法律征文 9
明初的靖难之变既造就了一个雄心勃勃的明成祖,也造就了一个跳火自焚的建文帝。其中是非自由评论,这里先按下不提,单说一个在整个事件中贯穿到底的一个人物――方孝孺,从他身上所体现的一些东西。
明初藩王的权利过大,建文帝即位就开始着手削藩之事。而方孝孺作为建文帝所倚重之臣,积极参与其中。这是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治的大事,也是最合宪之事。用现在的话说,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力。此事上关皇位大统,下系社稷福祉。然而燕王朱棣篡逆大统,破坏了立嗣以长以嫡的规矩,用现在的话讲,就是破坏了宪法。故而在成祖攻破南京城后,方孝孺才会以不奉诏而身死。所以方不是殉于一家一姓一人,而是殉于成宪,是为了维护制度而死。如此看来,方孝孺并非完完全全的所谓的`忠孝奇儒,更不是愚忠之人,乃是中国古代为维护制度而献生的典型。
言及制度,不得不说我国古代,尤其是宋代以后的君王制度乃是整个世界封建历史上最完备、最合理的君王制度。皇帝,作为一种国家象征,其的实质权力并不能太大。真正专制的并不是皇帝本人,而是以之为首的整个文官集团。皇帝受到某种与文官集团所达成的成宪的制约,通过皇权与相权的分立,从而达到维护国家统治的目的。皇权如果在某一代皇帝的手中无限大,那么他被推翻就成了必然,而且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国家的倾覆。
由此可见,我们国家自古便有着完善的宪法制度和深刻的法制意识。而现代的法制意识也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深入人心。所以,那些通过证明中国古代缺乏法制意识从而企图说明现代中国法制意识普及不可能的说法,是完全不值得考虑的。
法律征文 10
警察叔叔今天被老师们邀请到我们的学校。我很高兴,急忙奔向警察叔叔在的'音乐厅,哦,对了,我要告诉你们个秘密哦:警察叔叔和韩老师一起出来。在后面韩老师面带喜色把我叫过去,在我耳边说:你知道吗?我和这个警察叔叔是夫妻关系。我想我脸上的表情一定是很惊讶的,我听到后,悄悄的祝贺了一下韩老师,赶忙快步走开。
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一个8岁小姐姐怎么逃脱坏蛋的故事:那位小姐姐被匪徒抓走,这时歹徒不小心捅到了小姐姐,小姐姐全身流血,但没有伤到要害,于是干脆躺在地上。匪徒吓怕了,丢下刀子跑掉了。歹徒一走,小姐姐站了起来,勉强支撑着打了110,警察来了,就把小姐姐给救了。我听着很高兴,觉得这个小姐姐真是我学习的榜样。
法律征文 11
假期,认真看了法律连连看,收获挺多。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一双惩恶扬善的火眼金睛,明辨是非;法律,是做人道德的一根准绳,衡量对错。任何一位公民,只要你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受到的严惩。
但是,有许许多多的青少年却对法律不理不睬,十分轻视。我们作为学生,务必从小就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让违法乱纪,无视法律远离我们的成长道路。
我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13岁的男孩费小林是江苏省一个小村庄的村民。由于父母年迈,家庭贫困,他没有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小就被父母骄纵的他,为了上网,吃喝玩乐,从六岁开始就偷家里的钱。小学六年级辍学后,更加无人管教,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泥潭。一天,电视台播放了一则绑架勒索案,绑架者绑架并杀害一个有钱孩子,敲诈勒索19万美金。这则案例带给费小林“灵感”为了搞钱,他开始预谋……过了不久,费小林用欺骗的手法,将同村小伙伴小龙骗到村西杨树林,用绳子勒小龙颈部致其死亡,并挖地埋尸,然后携带小龙部分衣物离开,准备伺机想小龙父母实施敲诈。最终小龙因为触犯法律而遭到严惩。不但毁掉了自我的完美前途,也毁掉了一个家庭的完美前景。
其实,犯罪如一洼深深的泥潭,如果陷进去,就只会越陷越深,最后被淹没。犯罪也如一朵带刺的玫瑰,虽然妖艳迷人,香气扑鼻,但却会让我们流血受伤。犯罪后难逃法网。扼杀生命,最后换来坐牢沦为囚犯,甚至一命换一命判为死刑……所以,我们知法、懂法、用法的好习惯要从小养成。和法律交朋友,与犯罪做斗争。让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作我们的保护伞,让法律永存。创出属于自我的一片广阔蓝天!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法律征文 12
昨日傍晚,我在窗台前开始写日记了,打开窗子,那即将离开的晚霞将它那最后的一点余辉洒在了我的日记本上。一会儿,一个搞笑的事情便在我的日记本上诞生了。然而,晚风一吹,又将日记本吹到了“前天”,前天的事情又再次“重播”在我的脑海里。
那是前天的一个下午,我没事出去散散步,但是,就在我飘过一个营业性的小网吧时,只听见一阵阵喧闹声从里面传了出来。我不由自主地朝里面走去,想看一看究竟是什么人。当我走进网吧时,我被惊得目瞪口呆,在里面的一台电脑前,坐着两个人,在两个人的周围围满了人,看他们的.概貌以及身材断定,他们大概都是三四年级的小学生。
我走近一看,只见他们电脑上方显示的,全部都是一些战争类的游戏,这些学生把音响的声音开得很大,里面不停地发出雷鸣般的声音,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坐在电脑前的同学紧皱眉头,咬紧牙关,两眼目不转睛的盯着显示器,周围的同学们朝着这两位同学不停地喊:“加油啊,千万不能输啊,输了的话我宰了你……”他们声音很大,口齿污浊,开口就是脏话,并且唾沫四溅,有时还会拼命地敲打桌子……一但这个同学赢了,他们就会大声地边笑边说:“哈哈,算你小子还有点本事……”不时,他们还会拍案叫绝;可要是输了,就会三拳两脚打他两下,然后自己坐那儿来玩……
应对着这些打游戏以及微观的同学们,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走上去问:“你们是哪个学校的?一天到晚有事不做,来这种地方打游戏……”但是,他们有些人对我说的话不理不睬,而有些人则指着我,大声地说:“关你屁事,我们做什么你管得着吗?……”应对着他们这些又肮脏又无礼的言语,我无可奈何,只好摇了摇头,离开了网吧。
唉…又是一群误入歧途的花季少年,正在沿着犯罪的道路不断前行。晚风,你来到那里,就像在为这些祖国的花朵而哭泣;你来到这儿,就像在为这些祖国的花朵而感到惋惜,那么,我想,你来到这儿,是否也能将这类的事情都随手带走,使它永远不再发生呢?
法律征文 13
我们现在在法制社会,法律在社会上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我们应该懂得在法律制裁是怎么回事,做什么事是违背了法律,在社会上是怎样使用权利,如何履行我们现在的义务……
如果我们是法盲,就会在触犯法律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由此而犯法的后果就必然的严重了,所以,学习法律制度是我们在社会上迈出的第一步,是我们做一个良好公民的前提。
在我没看法律文章前,是“无知”的,连法律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后来,我观看了一些关于法律的文章,我恍然大悟,原来法律在生活中是多么的重要啊!然而,有一些青年,把法律不放在眼里,最终坠落进了犯罪的'深渊,并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了牢房中的一员。
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就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所以,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把坏人绳之以法。
法律征文 14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少了它世界将变得杂乱无章,坏人会肆无忌惮,它是文明人的武器,野蛮人的障碍。法律为什么是文明人的武器呢?因为懂法人、守法人的人,都可以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侵害。
若你认为法律对我们中学生是那么遥不可及的,那你就错,法律时时刻刻都陪伴在我们身边。
我们为什么可以在学校读书呢?就是法律发挥了作用。法律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必须接受九年的义务教育,也就是说我们在非特殊情况下享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我们中小学生的权利,可是有些人却企图剥夺我们受教育的权利。
秦明家里经济条件差,小学毕业后,父亲就打算让他出去打工挣钱。在开学时,秦明的父亲就催促秦明出去打工。得知消息的班主任赶紧告诉秦明爸爸:“您这样做是违法的。”秦明爸爸听了,紧张起来。经过老师的法律知识教育,终于决定让秦明继续学习。
是什么让秦明继续学习呢?毫无疑问,是法律。由此可见,法律的力量是强大的`,他伴随我们成长。法律犹如太阳,投射出一缕缕阳光,温暖我们的心灵,陪伴我们成长。
法律不但是温暖的,更是大公无私的。
据新闻报道,著名音乐家高晓松因醉酒驾驶造成四车追尾,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最终被判决:高晓松触犯危险驾驶罪,拘留6个月,罚款4000元。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不管高管还是平民,富商还是穷人,只要犯了法同样要受到惩罚。法律真是伟大而威严,温暖而又无私,无时无刻不保护着我们的安全与利益。
还有一件事更能体现法律的大公无私。
克杰曾是全国人民常委会副委员会长,因在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赂。在2000年7月1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他成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被处死并立即执行的职务最高的领导干部。
克杰这么高的官犯了罪,照样判刑难道还不能看出法律的大公无私吗?
法律是伟大的,处处以人民利益为重;法律是无私的,绝不偏袒任何一个人;法律是温暖的,陪伴我们健康成长,我忍不住想说:“让阳光法律伴我成长吧!”
法律征文 15
提到学法、懂法,我们有些同学总是不以为然,他们想,我又不会像坏人一样地去偷去抢,我又不去干那些违法乱纪的坏事,我学什么法?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他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说不定,你稍微一大意,就有可能犯法了,当然你和你的家人就会为你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这天,我要沉痛地告诉你一个发生在我家附近的故事,想透过你让更多的`同学明白:我们的一些危险行为,比如玩火其实也是违法行为,也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危害,酿成巨大的杯具。
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一位同学在十岁生日那天,爸爸妈妈给他买了一只双层大蛋糕为他庆贺,那天晚上,一家人点起蜡烛为他祝福、许愿,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第二天下午放学到家后,那位同学又将没烧尽的小蜡烛拿出来点燃,在桌上摆成一圈玩。他望着燃烧的小蜡烛觉得好看极了,忽然听到楼下有同学喊他去踢球,他忙向蜡烛吹了几口气就匆匆跑了下去。谁知有几支蜡烛没吹灭,一会儿便将桌子上的书籍作业本烧着了。火势很快蔓延开来,不但烧毁了他家的财物,大火还借着西北风凶狠地吞噬着周围的一切。尽管消防队叔叔奋力抢救,但无情的大火不仅仅烧空了他家,还蔓延到左邻右舍,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更严重的是有一位老奶奶因为年纪大,行动不方便,没能及时逃离火海,最后窒息身亡了。我的那位同学后悔莫及,但是已经于事无补了!他因为年纪小,免于处罚,但是他的父母却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职责。
朋友们,听了这个故事,你就应明白了吧。平时老师、爸爸妈妈教育我们不要去做那些危险的事,就是一种法制教育。如果我们认真听从他们的教育,就可能避免犯法。期望你能把这个故事讲给更多人听,让他们别在重蹈覆辙,好吗?
法律征文 16
“法律”这两个字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词,而在平时的生活中又会有哪些人遵守法律规则,又有那些人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我呢?
有些人知法犯法,宣传迷信,骗人钱财。三年前,我的外婆去白鹤菜场买菜,忽然有一个大概三十岁的阿姨走过来对我外婆说:“阿姨,你有没有听说这儿有个从台湾来的老伯伯,算命算得可准了。”之后,她就说了一些很神奇的事情,外婆听后说:“我对这个没有兴趣的!”立刻了离开了。这时又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向外婆走来,对外婆说:“阿姨你是不是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是当老板的,女儿在北仑上班的……”外婆一惊想:她怎样对我家里这么了解的?这时那个阿姨已经看出了外婆的心思,继续说:“这都是那个算命的先生说的。如果你相信的'话我带你去见见他吧!”外婆虽然是有点半信半疑的,但是还是跟着她去了,走进了一条小路,碰到了一位男的,那个先生又重复了那个妇女说的话,还很认真地继续对外婆说:“那位先生一般不见外人的,要有缘分的人他才肯算命的。所以你先拿点钱出来给我,到前面的庙里去请菩萨,贡好后到时候东西会全部还给你的,这样你们家就免除灾难了。”正所谓三人成虎,外婆真的相信他们是做善事的。
当外婆拜完菩萨去找那个男人时,他们人影都逃的没有了,这下外婆真的明白受骗上当了,回到家后后悔莫及,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外婆很心疼那2600元和一个金戒子,买了一个教训,受害的还不止她一个人,虽然外婆之后报了案,但还是没有结果。那些人知法但不守法,太可恶了。
有些人不懂法,反而亲信迷信。上次在《讲大道》栏目中也看到一则惊人的报道:一位中年妇女,她的女儿得病了,她没把女儿送到医院进行及时救治,反而亲信一位巫师的花言巧语,最后巫师把她女儿给医死了。这都是相信迷信惹的祸呀!
在平时的生活中,这样的案例有很多很多的,我们要时刻警惕自我的防范意识,要知法守法,不要相信迷信思想。
法律征文 17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我们是90后,我们是祖国的期望,也将成为祖国的栋梁。国家爱护我们,关心我们,一向注视着我们的成长。近几年来,祖国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教会我们,遇到困难,要学会使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渐渐长成了能够翱翔于蓝天的雄鹰。
法制与我们息息相关。倘若生活离开了法制,那么后果将难以想象,也许会是灭顶之灾。而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所以,我们务必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在生活中有关法制的事例很多,例如:同学之间产生矛盾,互相吵架甚至斗殴,有意伤害他人,这显然是不正确的。这样一来,万一出了什么事故,不仅仅自己会受伤,而且也会受到家长,老师的批评。后果严重的,还要遭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例,足以看出有些人的道德观念是多么的落后,党中央就此采取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小小的事例就告诉我们。一:要讲礼貌,懂礼貌,团结同学。二:同学之间有矛盾要找老师或家长解决,不能互相动手打人,不能欺负小同学。
法律又是无处不在的。“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明白,但是并不是人人都能够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能够合理解决事故,能够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那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谈到法,有许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记得一次在一家商店买了一支钢笔,没用几天笔尖就裂开了,墨水都吸不进去。我气但是,到商店要求调换,谁知老板竟推卸职责,说是我自己弄坏的,而且钢笔这种小物品不包换。朋友们都劝我一支钢笔值不了多少钱,自认倒霉算了。我想起政治书上消费者维权的有关条例。我去找政治老师,老师告诉我,这家商店的做法触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于是我理直气壮的去找商家,那老板肚子里也是有些墨水的,不想影响生意,于是给我调换了一支新笔。这件事更让我明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在学习和实践法的过程,我学会了很多,收获了很多。韩非子说的好:“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让法常驻我心,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征文 18
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强化法制观念,让法律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让每一个公民都将法律牢记在心。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学校园里,很多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还很淡漠,视法律为儿戏。
我听说过一件事,有一个叫小颖的女孩跟父母来到了南京,她从此就在这儿读书,生活了。在她上高二的时候认识了许多高三的女孩。那些女孩经常和小颖一起出去玩,小颖也结识了另外一些不务正业的男生,小颖开始与这些人一起鬼混了。这些不务正业的家伙们经常不上课,去网吧上网。如果没钱了,就问别的同学借,如果不借就向那些上初中或小学的学生要保护费来去上网。这样一个花季少女变成一个满身罪恶的人了!在那段时间里,由于爸妈工作太忙,也没有管他,所以才使得他受别人的误导,变成这样肮脏的人了。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三四个月了,终于还是出事了。
在那个闷热的下午,小颖和三个男孩,两个女孩在一起计划着“飞车抢劫”。第二天,三个男孩租了两辆摩托车,上午用其中一辆,下午用另外一辆。在一天时间里,他们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总共抢劫了6次,数额高达二十万元。由于事情重大,受害者都报了案,警方调查了好几天,还是杳无音讯。在这几天里,他们6人带钱已经潜逃了。过了两个星期左右,警方在河南、四川、合肥等地把这几个人抓获归案了。他们已经把犯案事实交代过了。法庭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几人全部有期徒刑九年零两个月。记者采访小颖时,小颖的话中全部是懊悔当初的行为,他向记者保证出去后一定好好重新做人。
某中学的三名学生,因犯抢劫罪而被判无期徒刑。他们都还是十三、四岁的一个也只不过是十五岁。他们作案没有任何动机,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最大的学生说:“我们去抢银行吧!能得到很多的钱。”其他的'两个学生起始并不想参与,那个学生说:“放心吧,我还不满18周岁,不会判死刑。”三人便公然抢劫某银行被当场抓获,当法院判决三人无期徒刑时,那个最大的孩子还得意洋洋地对另外的孩子说:“我说吧,不会判死刑的。”多么无知的话!本应是花一样的年华,却要在监狱里度过,只因不懂法;本应是无忧无虑的年龄,却要在误入歧途,跌入服刑的万丈深渊。法律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中小学生要知法,铁窗后怅然流泪,只因不懂法的代价是惨痛的。这三位少年原本可以和我们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学习,因他们不懂法,所以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律和生活是形影不离的,没有法律就没有生活,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喔!
法律征文 19
“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纪律一样,时刻在规范着自己的行为。法律是威严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因为法律的存在,社会井然有序;因为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故事,给人启迪给人以反思。
老师给我们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小明的学生,他的家庭很富有。爸爸妈妈每天都要给他20元的零花钱,而他也很大方,经常请一些小哥们们吃东西,时间一长,他的这种行为不知怎么被高年级的大哥哥知道了,就刻意接近他。很快他们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钱一块儿花,有事一起扛,而且还经常在校外打群架。
就这样过了一段是时间后,一天深夜,这位高年级的大哥哥带着小明跑进了中学生不该进的地方——网吧。大哥哥教他玩了一个网络游戏后,小明感到十分好玩,就同哥哥一直玩到天亮。
第二天上课的时侯,小明每一节课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在班主任的反复询问下,小明终于承认自己上网了。上午放学后,老师请来了小明的妈妈。妈妈了解后,想与小明沟通,但小明始终不肯。深夜又一次来临,小明无视于老师与家长的劝说,又与大哥哥走进了网吧世界,一玩又是一个通宵。妈妈发现他一下子把零用钱都花光了,就决定不再给他零用钱。可小明为了玩游戏竟然什么都不顾了,等爸爸妈妈睡熟后,偷偷地拿走妈妈放的钱。但那些钱只能让小明和那位大哥哥玩二个月。
两个月后,小明已身无分文,没有办法,就只好到处去偷。他看见一个阿姨正在服装店里看衣服,但包放在了椅子上,小明就一把抓住跑了出去。这使小明很高兴,因为他有钱了,又可以到网吧去玩了。就这样,小明一边偷一边玩,最终警察找到了小明,可是这时他的爸爸妈妈还蒙在鼓里。小明被关进了少年犯管教所。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小明就是因为不慎交友,而后又沉迷于网络,所以才不好好学习,整夜泡在网吧里。久而久之,逐渐恶化,钱少了就开始偷、抢、拐、骗之类的手段,也就走向了犯罪之路。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现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同学,父母长期出门在外,自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心理变得不够健康不知道尊重爷爷奶奶,不体谅老人生活的艰辛,由于生活艰苦羡慕他人优越的生活条件看到他人有一些好东西,心理就不平衡了。有一个学习优秀的好学生,就是没有养成好习惯,经常偷别人东西,最后发展到违法犯罪。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浙江绍兴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赌博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一天晚上,某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等待他的法律的严惩。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体现人与社会的公平、公正的社会准则。当今是现实的,有些人群在讨论,先辈留下来的传统美德是否过时,这时就必须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遵纪守法”从表面上看是一个词。可我会把它拆成两部分来理解:“遵纪”;“守法”。“遵纪”,很容易就做到,遵守校规、班规都是“遵纪”的表现,当然也是自律的表现。但是,“守法”呢?并不容易。“守法”不仅仅应该不触犯法律,而且还包括懂法和知法。如果有了“校规触犯一次没关系,下次注意”的念头,可要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句子是从小学到大的,现在的放松警惕,就是为以后犯错误埋下种子,慢慢积累,终究会酿成大错。等到酿成大错的时候,就会得到法律的制裁了。何必要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天,还不如把它们现在就“扼杀在摇篮里”。懂法不仅指要知道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我认为在必要的时候,要懂得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总之,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要遵守学校纪律,尊敬老师,关爱身边的同学,同时要依法律己,自己不违法犯罪,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律征文 20
明初的靖难之变既造就了一个雄心勃勃的明成祖,也造就了一个跳火自焚的建文帝。其中是非自由评论,这里先按下不提,单说一个在整个事件中贯穿到底的一个人物――方孝孺,从他身上所体现的一些东西。
明初藩王的权利过大,建文帝即位就开始着手削藩之事。而方孝孺作为建文帝所倚重之臣,积极参与其中。这是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治的大事,也是最合宪之事。用现在的话说,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力。此事上关皇位大统,下系社稷福祉。然而燕王朱棣篡逆大统,破坏了立嗣以长以嫡的规矩,用现在的话讲,就是破坏了宪法。故而在成祖攻破南京城后,方孝孺才会以不奉诏而身死。所以方不是殉于一家一姓一人,而是殉于成宪,是为了维护制度而死。如此看来,方孝孺并非完完全全的所谓的忠孝奇儒,更不是愚忠之人,乃是中国古代为维护制度而献生的典型。
言及制度,不得不说我国古代,尤其是宋代以后的`君王制度乃是整个世界封建历史上最完备、最合理的君王制度。皇帝,作为一种国家象征,其的实质权力并不能太大。真正专制的并不是皇帝本人,而是以之为首的整个文官集团。皇帝受到某种与文官集团所达成的成宪的制约,通过皇权与相权的分立,从而达到维护国家统治的目的。皇权如果在某一代皇帝的手中无限大,那么他被推翻就成了必然,而且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国家的倾覆。
由此可见,我们国家自古便有着完善的宪法制度和深刻的法制意识。而现代的法制意识也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深入人心。所以,那些通过证明中国古代缺乏法制意识从而企图说明现代中国法制意识普及不可能的说法,是完全不值得考虑的。
法律征文 21
法律是国家领导人,办事的标准,做为一个中国公民,知法,守法,懂法是衡量工民合格的标准。据调查报告显示:知法的人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五,而懂法的人却仅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五。由此可见,我国公民的法制观念还不是很高,就拿过马路这件生活常识,在有叫警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人会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会走人行横道等规则,但还会有一小部分人会闯红灯,跨越街道旁的护拦;在没有交警的情况下,行人出行的情况与前者相反。
事实证明:我国民的素质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的'母法,所有地方上的法律,法规都是宪法治定的;而地方上的法律,法规,是国家对人民的规范。因此,人们应该尽可能地,自觉地,遵守这些规则,而不是去违反它,把它当成空气,视它不存在。作为一名小学生,自身的学习固然重要,但本身的综合素质也必不可少。因此,学生在学校里除了学习,还要遵守校纪校规。所谓校纪校规,无非就是:校内不准骑车,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的东西。这些对我们而言,做到这些并不是很难,所以,我们要认真自觉地遵守它,争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发面发展的小公民。
法律征文 22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社会发展到今天,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离开法律而存在。法律和每个人朝夕相伴、息息相关。事实证明,社会越发达,对于法律的依存度越高,人们的法律素质、法制意识就越高越强。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法制进程的重要时期,作为一个中学生,从小就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成为法律的践行者、维护者,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近年来,全球环境进一步恶化,地质灾害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威胁。地震、森林火灾、泥石流、网络犯罪时常发生,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保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国家就会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茫然失措,人们就会在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时束手无策。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法律中生活,我们在法律下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快乐地学习,幸福地生活。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在祖国温暖的怀抱里,坚守法律赋予的`阳光。《中学生守则》,让我们明白了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高尚的品德,刻苦学习、快乐生活,远离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地震、消防知识的学习,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使我学会了在灾难降临之际,如何自救、如何逃离危险,将生命之舟驶向平安的港湾。学习《森林保护法》,我懂得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不再为昔日森林的消失、水土的流失、沙尘暴的袭击痛心疾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我从中学会了感恩、懂得了敬老爱幼、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懂得了怎样传递文明、怎样做人……
法律是正义之火、文明之花,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能进步发展;有了法律,公民的素质才能不断提高;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我真诚地期盼,从现在起,让法律永驻每个人的心中,让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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