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

时间:2024-10-14 19:08:13 偲颖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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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通用5篇)

  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通用5篇)

  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 1

  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称“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省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应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部门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公安、教育、安监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同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四条接送学生车辆分为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和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

  接送学生车辆包括学校自备或长期租用的客车、专业道路客运企业的客车、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体客车、单位接送员工子女上下学的自备客车和社会力量购置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

  五条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当喷涂全省统一的外观标识,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当设置全省统一的'标志牌。

  接送学生车辆的外观标识式样、标志牌式样及发放程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六条接送学生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接送学生车辆应是核定载客人数不少于人的载客汽车。

  (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XX)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三)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七条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应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分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八条有接送学生任务的学校,应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拟用申请。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的申请后应会同当地公安等部门对拟用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工作。

  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注册登记,并负责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外观标识的监督检查。

  除定期检验外,接送学生车辆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十条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分别放置接送学生车辆标志牌。

  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学校定期对学生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清理。交通民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未喷涂外观标识或无标志牌的接送学生车辆,应责令其停止运营,并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情况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校。

  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租用拼(组)装车、报废(或延缓报废)车、外地机动车接送学生,不得使用或租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后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十四条接送学生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并与公交车享受同等优先通行权。

  十五条学校应建立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机制,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档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十六条单位使用自备车辆接送学生的,应将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报学生所在学校备案,并办理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手续。

  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组织管理,科学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杜绝超员现象。

  十八条接送小学低级和幼儿园学生的自备和长期租用车辆,学校或幼儿园应安排随车照管人员。

  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十条接送学生车辆发生造成学生伤亡的交通事故,学校应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学校安全管理终考核内容。

  二十二条安全监管部门应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

  二十三条学校不履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条公安、教育、安监部门对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二十五条各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接送学生车辆优惠政策并对接送学生车辆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 2

  1、接送学生车辆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来接送学生。

  2、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志方可营运。

  3、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接送学生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学要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

  6、小学每周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员要强化教育。

  7、小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家长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交巡警大队报告。

  9、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10、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小学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师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监督司机的驾驶行为,发现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跟车记录。

  11、小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到区文教体局和区交巡警大队请示、备案。外出集体活动所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由区交巡警大队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学必须与租赁单位及所包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包车严禁超员。

  12、小学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工作。

  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 3

  一、乘车学生要严格按照登记的乘车线路、车号和规定时间乘车,未经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随意换乘其他车辆。如遇临时不乘车的情况,需及时向管理教师和班主任请假,恢复坐车时间要及时通知管理教师。

  二、候车时要在路沿石上等候,不得妨碍送子车靠站停车;乘车要有序排队,顺序上、下,严禁追逐打闹。

  三、待送子车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不拥挤。上车时将书包背好,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四、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按号入座,系好安全带;不随意在车内走动,不将头、手、身体伸向窗外。

  五、乘车时要讲礼貌,尊敬司机和管教老师,主动问好或道别。

  六、乘车时不读书、看报、做作业,保护眼睛;不在车上吃零食;不拿铅笔、小刀等尖利的物品,以免伤人;不大声喧哗,不干扰司机安全驾驶。

  七、乘车及上下车时发挥团结友爱精神,主动帮助、关心小同学。

  八、送子车到达学校,学生下车后要立即进入校园,不在校门口逗留,不买零食。

  九、下车时要带好自己的'物品,待车停稳后按顺序下车。在下车前,要左右看是否有通行的车辆,以免被两边的车碰撞。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自己所乘车辆的前面或后面穿越公路,要等车驶离后再过公路,过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

  十、放学下车后应注意行路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路上逗留,不私自去别人家,应及时回家。

  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 4

  1、骑车同学进出校门必须主动下车,推行进出校门,并将车辆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学生车辆不准停放在教工停车区内)。

  2、停放车辆做到“前轮向左斜,后轮一条线”,停放好自行车后,应上锁防盗,以防失窃事件的发生。

  3、对乱停放车辆者,给予批评教育,态度恶劣且不听劝阻、不服管理的',学校将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4、校园内不准骑车,学生有一人次在校园内骑车,当日该班常规管理考核不得被评为A等。不听劝阻的,将进行重扣。

  5、学生在校内推行车辆时,应注意避免碰倒其他同学及车辆。

  6、若有故意损坏他人车子行为的(放气、戳胎、划坐垫等),一经发现,按严重违犯校纪处理。

  7、各班每天(分上下午两次)须安排专人做好本班车辆的整理和场地清洁卫生工作,监督本班同学按指定位置停放,制止其他班级同学将车辆停放到本班停放位置。

  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 5

  一、学生营养餐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市教委、市防疫站及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运输车辆做到专人专用运输食品,严禁装运非食品及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食品与非食品,与易于吸附气味的食品和有特别气味的.食品同时运输。

  三、食品车辆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洗消毒。

  四、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保证送餐车状况良好,选择最佳路线,合理运行,缩短运输时间。

  五、运输直接入口食品的车辆密闭防尘,运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清洁的容器盛放,餐盒要用密封清洁的保温箱盛装。

  六、装卸押运食品,从业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运输工作。装卸运输食品过程中,不得品尝食品,不得脚踏或坐在食品箱上,要讲究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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