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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管理办法(通用10篇)
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消毒管理办法的,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消毒管理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以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其他需要消毒的场所和物品管理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毒的卫生要求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第十条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二条 出租衣物及洗涤衣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物品及场所进行消毒。
第十三条 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实验的器材、污染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消毒,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
第十四条 殡仪馆、火葬场内与遗体接触的物品及运送遗体的车辆应当及时消毒。
第十五条 招用流动人员20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应当对流动人员集中生活起居的场所及使用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 疫源地的消毒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食品、生活饮用水、血液制品的消毒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十八条 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十九条 消毒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对生产的消毒产品应当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出厂。
第二十条 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第二十一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生产项目分为消毒剂类、消毒器械类、卫生用品类。
第二十三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生产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卫生许可证。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换发新证。新证延用原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二十四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或者另设分厂(车间),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厂址、卫生许可证号应当是实际生产地地址和其卫生许可证号。
第二十五条 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换发新证。新证延用原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二十六条 生产、进口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以下简称新消毒产品)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生产、进口新消毒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中的抗(抑)菌制剂,生产、进口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产品上市时要将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提供材料。
第二十七条 生产企业申请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华责任单位申请进口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新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批准的新消毒产品,发给卫生许可批件,批准文号格式为:卫消新准字(年份)第XXXX号。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 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有效期为四年。
第二十九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定期公告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新消毒产品批准内容。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公告的同类产品不再按新消毒产品进行卫生行政许可。
第三十条 经营者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下列有效证件:
(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者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
第三十一条 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
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第三十二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品:
(一)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
(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章消毒服务机构
第三十三条 消毒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消毒与灭菌设备;
(二)其消毒与灭菌工艺流程和工作环境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三)具有能对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检测的人员和条件,建立自检制度;
(四)用环氧乙烷和电离辐射的方法进行消毒与灭菌的,其安全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消毒服务机构不得购置和使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消毒产品。
第三十五条 消毒服务机构应当接受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监督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对有关机构、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执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消毒服务机构的消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可以对已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新消毒产品进行重新审查:
(一)产品原料、杀菌原理和生产工艺受到质疑的;
(二)产品安全性、消毒效果受到质疑的。
第三十八条 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持有者应当在接到国家卫生计生委重新审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交材料。超过期限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重新审查,国家卫生计生委可以注销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第三十九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自收到重新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之日起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审查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一)产品原料、杀菌原理和生产工艺不符合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判定依据的;
(二)产品安全性、消毒效果达不到要求的。
第四十条 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未经认定的,不得从事消毒产品检验工作。
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和评价报告,应当客观、真实,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四十一条 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者疏于管理难以保证检验质量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由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认定资格。被取消认定资格的检验机构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消毒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感染性疾病:由微生物引起的疾病。
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消毒服务机构:指为社会提供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及场所、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进行消毒与灭菌服务的单位。
医疗卫生机构:指医疗保健、疾病控制、采供血机构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1992年8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消毒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消毒管理办法 2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
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 ~ 60℃为宜;
笫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
第三步是消毒,笫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
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批准方能生产、使用。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广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曰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
(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拒的温度等;最后检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呈现本色。
(3)余氯试纸检查法。这是一种快速直观的检方法,适用于使用氯制消毒的餐具,其灵敏度很高,残留余氯在50帅时也能检出。具体操作法是取余氯试纸一小块,投入备用碗盘内接触残留液,数秒后进行观察,若试纸变为淡紫色或深蓝色,表明该餐具已消毒,其颜色的深浅与消毒剂浓度的低相关,一般要求试纸呈深蓝色,其余氯浓度约为300PPm,若试纸仍为白色,证明该餐具未经消毒液消毒。
(4)细菌学检查法。一般由国家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使用。
消毒管理办法 3
一、人员:
1、医务人员衣帽整洁,不戴首饰,不留长指甲。
2、在各种操作前,应用流动水冲洗双手,操作后进行手消毒,可用洁肤柔或75%酒精棉球。
二、环境:
1、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环境清洁,每天开窗通风并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同时做好相关监测及登记工作。
2、室内空调定期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3、候诊椅、办公桌台面,地面等每日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两次。但遇可疑的传染性疾病的.病人或其分泌物时,应立即进行消毒。
三、物品: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贯彻一人、一用、一灭菌的方针,接触病人皮肤、黏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或灭菌。
2、无菌物品应存放于专柜或专格(抽屉),并保持清洁、干燥、整齐,在有效期范围内;无菌包有效期为半年;消毒包体积应<30×30×25㎝。
3、器材消毒:
⑴玻璃器材:采集标本的器材如玻片、试管要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污染的试管、滴管、离心管、玻片、玻棒、平皿等,应立即浸入含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中浸泡1小时,再清洗干净、烘干。
⑵止血带应一人一用,使用后浸入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中浸泡1小时,冲净晾干。
⑶贵重仪器:显微镜、离心机、天秤、细胞计数器械、冰箱等局部轻度污染,可用酒精棉球进行擦拭;若离心时离心管未密闭,试管破裂,液体外溢,应清洗离心机内部,特别是有可能受肝炎病毒等污染时,宜戴上手套用有效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min—60min。
4、医疗废弃物的处置:
⑴分类收集:
按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
⑵妥善处置:
感染性废弃物置于专用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内;安瓿、针尖等置于锐器盒内。
⑶统一运送:
处置好的包装合格的医疗废物由专人运送至中心医疗废物暂贮处,由专门处置公司前来收取。
⑷遇特殊情况:
如处置铜绿假单胞菌、厌氧菌、结核菌等感染伤口,按特殊菌种处理,更换敷料后分类置于双层专用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内,按要求标示明显,统一处理
消毒管理办法 4
为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保持图书馆的卫生清洁,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卫生守则
(一)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痰迹及口香糖残渣;桌面无碎纸杂物等,桌面、墙面、门窗清洁,无乱涂画的痕迹。
(二)家具、设备、书籍及办公用品等放置整齐,保持干净整洁。
(三)定时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管理区环境整洁。
(四)严禁入馆人员在馆内进餐、吃零食和嚼口香糖。
(五)及时责任制止图书馆中的.不卫生、不文明行为。
二、卫生标准
(一)室内每天至少清扫一次门窗、桌椅,要特别注意边角地带的打扫。要求地面无口香糖残留物,无灰尘、无废纸,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二)室内垃圾篓每天至少清倒两次,篓体内外清洁、周围地面干净。
(四)清扫工具不得随处乱放,必须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三、检查与奖罚
(一)办公室将负责检查馆内外的环境卫生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
(二)卫生工作的好坏将作为各库室考核的依据之一,凡检查发现未达到要求者,将按照“系为核心”考核办法考核。
消毒管理办法 5
为了保证学院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饮用水消毒制度。
一 、饮用水消毒由学校抽供水从业人员负责
二 、消毒法
1、采用漂白粉在水中缓释方法,将漂白精片放入塑料瓶中(中部有8个小孔)投放进蓄水池中
2、蓄水池的'消毒,每10天消毒一次。
3、二次供水消毒可根据水池的容量及当时池中水的体积,适当调整消毒灵及漂白粉的数量,切实做到消毒有效,同时做到定期消毒、持续消毒,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消毒人员注意记录好消毒时间,每次消毒灵使用量。
四、消毒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如不履行职责,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消毒人员相关责任。
消毒管理办法 6
一、学校各班级教室每日由值日生打扫卫生,办公室每天支配工作人员值日对卫生进行清洁。办公室和教室每天要有足够时间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二、由保洁人员每天负责进行公共环境卫生清洁。
三、学校后勤处支配专人定期喷洒消毒液或石灰水进行喷雾消毒,防止病菌的滋生和传染。
四、消杀区域包括:楼梯楼道及四周、各办公室、厕所、沙井、化粪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室外公共区域及宿舍。
食堂消杀由食堂支配专人负责。
五、消杀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六、定期做好灭“四害”工作,投放鼠药必需在保证平安的前提下进行,必要时挂上明显的标识。
七、校内内无乱堆放现象,杂物刚好清除,生活垃圾须日产日清。
八、随时清除绿化带杂草、纸屑、落叶、果皮等杂物,定时浇水、修枝、松土。
九、如发觉校外、社区有类似“非典”、“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病例,全校各部门根据“防非”、防治“禽流感”时期学校消毒制度进行责任区内的消毒工作。
十、如发觉班内有类似“流感”、“禽流感”、“结核病”“手、足、口病”的`现象,则班主任应刚好做好监控和上报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消毒措施。
消毒管理办法 7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校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一、消毒时间
学生放学后消毒人员对学校进行消毒
二、消毒范围
1、学校所有教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学生宿舍、厕所、图书馆、下水道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2、学生衣物被褥等。
3、学生餐具、文具等。
三、消毒方式方法
1、使用84消毒液进行全方位消毒,密闭门窗1小时后开窗通风。
2、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30分钟。
3、衣物被褥经常晾晒。
4、定时开窗通风。
5、餐具、文具擦拭或蒸煮消毒。
四、消毒员设置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消毒工作,消毒频次为1次/日。
五、严格登记制度
消毒员要每天将消毒情况填入消毒记录登记表。
消毒管理办法 8
一、布草间配制专用布草架,布草架内严禁存放布草以外的任何杂物。
二、布草工将消毒过的.布草直接放入布草架内,严禁将消毒过的布草存放在布草架外。
三、每周应更换架内垫布保持布草架干净整洁。
四、随时拉上布草架上的布帘及布草房的门,保持封闭状态。
五、非楼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布草间内。
六、布草间内以严禁堆放垃圾、杂物,保持其干净、整洁。
七、每日楼层主管及领班检查布草间卫生及消毒情况,确保布草间内干净整洁。
八、每日18:00关闭布草间打开紫外线消毒灯,到次日8:00对布草间进行空气消毒。
消毒管理办法 9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校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一、消毒时光
每一天放晚学后,消毒人员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持续一周。
二、消毒范围
学校所有教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能够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三、消毒药品浓度配置、
使用1:100的84消毒液或用二氯异氰尿酸钠每20克(1小袋)兑8000毫升水(浓度为0.05%)。
四、消毒方式方法
放晚学后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先用消毒液进行第一遍擦拭,第二天早晨学生到校前再用清水进行第二遍擦拭。
五、消毒员设置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一天消毒工作。学校分管领导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六、消毒员要每一天将消毒状况填入《学校消毒状况登记表》。
消毒管理办法 10
一、包装箱清洗消毒规程
1、检查箱子质量,内容主要包括箱体是否破损,如发现存在的问题即时修理。
2、包装箱由专人全程负责清洗。
3、粗洗一般在餐具清洗完成后,利用粗洗用水进行,要求将箱子内外油残渣物清洗干净。
4、清洗以后的’包装箱,要求箱体以盖子分开,箱体成码。
5、在餐具侵泡用水完成对箱子侵泡消毒。
6、箱子经浸泡以后,利用漂洗用水玩成对箱子的清洗。
7、将清洗干净以后的箱子有抹布擦拭干净,进入包装箱消毒。
8、包装箱消毒间采用紫外线消毒与热力消毒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二、餐具包装操作规程
1、充分保持包装车间密封,干燥与卫生。
2、所有进入包装车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两次更衣,并严格消毒。
3、在满足“着装要求”及“请你做到”规定前提下,方可进入包装车间。
4、包装车间全体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防御部门签发的健康证。
5、所有餐具进消毒,必须完成干燥方可上台包装。
6、在包装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要求检查餐具质量,内容包括餐具本身质量与消毒质量。
7、过机器时要求餐具配置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或配置错误应及时打回。
8、包装机开机要检查机器的参数设置,如:温度、速度。
9、经收缩后的成品,要求检验员严格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A、餐具配置:一般按5件配套,如非常规包装,在生产以前根据要求生产计划。
B、袋装质量,包括外形是否美观,膜是否密封,是否破损。
C、清洗消毒质量,成本中是否有杂物或油污,餐具是否光泽完好等。
10、验收合格,检查合格标示,然后装箱。
11、装箱以规定参数为准、加筷子,最后盖上箱,密封后以五箱单位堆放在待入库区。
三、过机工序操作规程
1、检查清洗机及烘干机设备状况,发现设备存在问题,严禁开机。
2、检查设备电源是否箱合要求,如电源不稳定或电压不足,严禁开机。
3、检查锅炉压力,如果没有达到规定压力要求,通知锅炉工送压。
4、检查餐具就位情况,与包装间进行协调,确定过机餐具次序的'安排。
5、开机由专人负责,粗洗工人安排负责配合餐具就位。
6、在机洗过程中,过机水温与速度要注意。
7、水洗机出口一般安排两人接机。
8、在烘干过程中,过机温度和速度的控制。
9、烘干以后餐具完全干燥为准,如过机以后餐具带水或湿润,经捡带回过机。
10、烘干机出口由包装车间负责接机,烘干完成,关闭完成,关闭机器,并进行例行保养。
四、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1、使用的消毒应在保质期限内,并按照规定的温度等条件X存。
2、严格按规定浓度进行配置,固体消毒剂应充分溶解,
3、配好的消毒液定时更换,浓度低于要求立即更换。
4、使用定时测量消毒液的浓度,保证消毒时间。
5、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泡于消毒液中。
6、餐具消毒物品完全洗净,油污染影响消毒效果。
7、消毒后以洁净水将消毒液冲洗干净。
五、浸泡工序操作规程
1、将浸洗先用冷水清洗干净,以池壁不见油X,池底无杂物,池子外壁洁净为标准。
2、在侵泡用池中注入冷水,浸泡池中加入消毒液。
3、将粗洗后分类的各种不同类型餐具分别投入,以免破损。然后进入漂洗、清洗、侵泡、清洗、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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