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工会财务管理的典型性问题

时间:2020-12-09 20:10:53 制度 我要投稿

公立医院工会财务管理的典型性问题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力量,公立医院职工,尤其是医生和护士作为直接面对患者及其家属的一线工作人员,对营造和谐医患关系意义重大。以下是YJBYS小编搜罗的公立医院工会财务管理的典型性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立医院工会财务管理的典型性问题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力量,公立医院职工,尤其是医生和护士作为直接面对患者及其家属的一线工作人员,对营造和谐医患关系意义重大。公立医院工会作为联系医院党政和职工的桥梁,在为医院中心工作服务、为会员职工服务,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服务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做好公立医院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党纪国法的要求,是医院党政的期待,是会员职工的愿望,对工会切实履行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将结合笔者近年来的审计实践,就现阶段公立医院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典型性问题,以及相应的规范要求及整改措施做一些简要分析。

  —、经费管理未完全独立问题

  个别公立医院工会经费管理未完全独立,如A医院工会,经费开支均须单位行政领导审批,工会库存现金与行政、党委等合并管理、混淆使用;B医院工会银行账户为单位行政开支或转移资金提供便利,涉嫌出借银行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规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和“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

  因此,公立医院工会应严格按照工会和人民银行有关资金管理和支付结算的规定,强化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认真落实《工会法》规定的“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由工会集体研究决定,公司行政及其他领导对工会经费开支不具有审批权;工会现金库实行独立管理,与党政等分开;坚决避免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等违规行为。

  二、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公立医院工会预算管理不够健全,不同程度存在预决算编制不完整、预决算科目使用不规范、数据不准确、预决算报表审批不够严谨、程序不完全合规、预算开支随意性较大或预算执行情况较差等问题。个别公立医院工会还存在年度无预算或预决算审批程序缺失等问题:

  工会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预算管理体制,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和基础,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有效的预算管理能够保障共会职能的有效履行和作用的充分发挥。

  因此,公立医院工会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将预算的计划性、指导性和执行的规范性、严肃性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预算管理,认真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不断提高工会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收支总额或结构,应编制预算追加(减)调整方案,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执行。

  三、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开支不规范及会计凭证附件不齐。公立医院工会在经费开支报销程序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部分重大和预算外支出事项程序不够规范,未经集体研究决定;部分取得的原始凭证填制不完整,项目、名称、数量、单价等关键信息不翔实;物品、奖金发放等无实名签领的发放清册,且存在不规范代领现象;召开会议或举办职工活动、干部培训等无相关通知或参加人员实名签到册等。《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工会会计制度》第五条规定:“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因此,公立医院工会应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费开支程序,加强经费报销审核工作:对于原始票据要严格审核,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原则上不得报销;凡重大和预算外支出事项报销,须有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的相关书面资料;购买物品应取得经过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票据,并附有明确的项目、名称、数量、单价等信息;召开会议、举办活动和培训,发放慰问品、实物、奖金等,应当有相关通知和实名签到(领)册,确保各项支出真实有效,合法合规、手续齐全。

  (二)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部分公立医院工会在购慰问品、奖品,支付会议费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的问题。《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结算起点为1000元,即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经济往来可以现金结算)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因此,公立医院工会应严格按照同家财经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控制现金开支范围,对于大额开支,原则上采用转账方式结算,确保工会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三)库存现金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公立医院工会,在不同时段不同程度存在库存现金过大或“白条”顶库的问题。《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不得超过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第二十一条规定:“开户单位不得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因此,公立医院工会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库存现金管理,杜绝不规范凭据顶替库存现金的行为,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同时库存现金余额一般不应超过3—5天的使用量,超过限额的.库存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

  四、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超范围开支工会经费

  部分公立医院工会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范围开支经费问题,如C医院工会,在工会经费中支出行政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3万元等;D医院工会,在工会经费中支出党委办费用2.42万元、抗震抢险人员补助2.76万元等;E医院工会,在工会经费中支出单位团拜会费用13.70万元、党员活动费用0.42万元等。

  公立医院工会应认真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的规定,坚持为职工、为工会重点工作服务的方针,严格控制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对于不符合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费用,不得在工会经费中列支,确保工会经费支出合法合规。

  (二)经费支出方向不合理。个别公立医院工会,如F医院工会,全年经费支出用于职工维权和工会业务开展等方面比例偏低,分别为0.65%和2.53%。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因此,公立医院工会应按照《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的规定,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围绕工会履行职能,结合单位具体特点,积极开展有利于维护职工权益的帮扶救助工作,有利于增强单位凝聚力、促进职工身心健康的劳动竞赛、文艺、体育等工会活动,切实做到经费使用方向正确,结构合理,重点突出,效果明显,职工满意。

  五、财会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公立医院工会财会基础工作相对薄弱,个别公立医院工会问题比较突出。具体表现在:工会财务人员多数由行政财务或工会干事兼任,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会计核算科目设置不规范、使用不正确、核算内容和数据不够准确、账账不符、账表不符、账实不符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医院工会财会岗位设置不合规,存在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会计、出纳,或会计出纳“一肩挑”等情况,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有的未建立会计账簿或出纳日记账,未按规定填报财务报表;有的会计凭证装订不及时,会计档案保管不合规;有的往来款长期挂账,不进行处理。

  《工会会计制度》第三条规定:“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第十五条规定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因此,公立医院工会应切实提高对财会基础T作的重视程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会计基础T作,确保工会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内控原则,配齐配强工会财会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财会人员工会会计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认真执行《工会会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不得随意调整账目,确保工会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如实反映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及结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会计档案归档和保管工作。

  六、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公立医院工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重钱轻物,重购轻管”,购置、保管、使用、报废管理和审批工作不规范,个别公立医院工会家底不清,账实不符。有的医院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制度不严格,工会财产长期不进行清查盘点;有的医院工会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不健全,购置设备等未记入工会资产总账或明细账;有的医院工会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未按工会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擅自处置工会资产,残值收入归集不合规。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各单位资产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工会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工会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

  因此,公立医院工会应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工会资产管理和核算,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和卡片;对于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准确做好资产登记、会计核算和保管工作;存量固定资产,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对于盘盈盘亏、报废报损的财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工会相关审批程序进行处置,正确归集处置收入。

  七、会员会费收缴方面存在的问题

  个别公立医院工会未按规定收缴工会会员会费。

  《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会员应履行的义务包括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T.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

  因此,公立医院工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督促会员履行义务,按月收缴会费,并纳入工会财务收支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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