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11 14:21:45 制度 我要投稿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精选12篇)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必须要遵循公共性、综合性、真实性以及绩效性的原则!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精选12篇)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xxx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有效提高预算运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是各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各部门编制、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批准的涵盖申报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计划。

  第三条 本xxx所属各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预算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共性原则。预算要充分体现公共财政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性资金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转移。

  (二)综合性原则。预算是覆盖部门所有资源的完整预算,囊括各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财务部门要坚持财政预算内外财力综合平衡,统筹安排预算内、外各项收支计划。

  (三)真实性原则。预算应根据各部门履行的职责、xxx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的配臵情况进行编制,各项收支要符合客观实际,要有真实可靠的预算依据,不得隐瞒与虚列收支内容。

  (四)绩效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以xxx中心工作为目标,追求投入成本与效益产出的性价比,各项支出的安排要坚持科学、合理、必需原则,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编制和执行预算的责任主体是xxx属各部门,其职责是保证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xxx财务处是主管部门预算编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预算审核、定额确定、财力平衡以及组织预算执行。

  第二章 预算编制

  第六条 预算编制的内容。预算主要由一般收支预算和其他单列预算构成,包括:一般收入预算、一般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

  (一)一般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上级单位拨入专款和其他

  收入。

  (二)一般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指各部门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xxx统一由人事处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指展品的维修、重大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在一般支出预算和其它单列预算基础上,将其中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类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在时间上与其它支出预算同步编制。

  第七条 预算编制的方法。预算依托财政业务处理系统,按照收支分类科目,自下而上编制,其中支出的功能分类列至项级科目,经济分类列至款级科目。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应以上年收入实绩和当年实际收入情况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剔除非正常的一次性收入因素,充分考虑政策性、管理性增减因素和收入变化趋势,由此核定本预算年度的收入计划。

  (二)支出预算根据xxx发展规划、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以及上年预算安排执行情况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方法是“零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预算应优先保障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预算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有人事处按规定管理,公用经费支出实行分类分档办法。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日常工作任务的需要,结合社会物价水平和财力可能,对各项基本支出项目制定相应的指标额度。

  定额标准的执行期限与预算年度一致,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作调整,当年影响预算执行的因素,原则上在确定下一预算年度定额标准时再作调整。

  基本支出预算在规定时间内由财务部门统一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是各部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必须将支出内容分解细化到每一个最具体的可执行项目,明确具体用途,凡单项预算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应编制项目明细说明书。

  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库预算管理。项目库是对支出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部门预算确定的项目应从项目库中筛选,并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坚持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的原则。

  对于列入绩效评价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项目,用款部门还需编制项目绩效预算,进行前期论证,其内容包括:涉及项目立项的有关政策依据、项目具体内容、实施方式、项目概算、资金使用计划,以及项目实施的目标效果。项目绩效预算是项目实施和评价的依据。

  第八条 部门预算编制的程序。为体现预算编制过程的公开透明,保证预算信息在单位内部、部门之间的充分沟通,预算实行“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程序。

  (一)“一上”: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和提出本部门的年度收支预算建议计划。

  (1)xxx财务部门应提早部署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使各部门明确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具体要求;

  (2)各部门完成预算信息和数据的采录、编制、汇总和审核工作,提交xxx有关部门审核;

  (3)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和论证。

  (二)“一下”:xxx财务部门根据预算审核和财力平衡情况,下达预算控制数。

  (1) 财务部门完成预算年度财力的测算工作;

  (2)财务部门确定预算年度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并组织前期论证;

  (3)根据xxx确定的投入方向和重点,结合预算年度财力状况,完成对各部门“一上”建议数的审核平衡工作,并将预算控制数下达至各部门。

  (三)“二上”:各部门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指标,修正预算并上报财务部门。

  (1)各部门对xxx财务部门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进行确认,或对项目支出内容进行适当修正;

  (2)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向xxx财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同时报送本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3)预算修正原则上不得突破“一下”控制数。

  (四)“二下”:财务部门将依照xxx长办公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批复到部门。

  (1)xxx财务部门完成对预算部门“二上”收支计划的核准和综合平衡工作;

  (2)xxx财务部门按程序将预算草案分别报送xxx党委会、xxx长办公会议审议讨论,审查决定。

  (3)xxx财务部门在xxx党委会和xxx长办公会议批准预算之日起一周内,将预算(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到各部门。

  第三章 预算执行

  第九条 xxx财务部门根据xxx批准的预算和部门用款计划,必须认真予以落实。对于部门项目支出,以及政府特定资金的支出,则依据年度预算和项目实施的时间进度付款。

  第十条 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包括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严格限制各部门的授权支付范围和金额,凡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限额以上的其他各类项目支出和往来款项,均按市财政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同时,逐步推行公务卡现代消费制度,通过公务卡消费方式实现部门定额公用经费的直接支付。

  第十一条 凡是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程序,由xxx财务部门(或采购职能部门)依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采购方式,落实采购计划,各部门不得擅自购买或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对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大支出项目,应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由xxx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考评工作由

  xxx财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和项目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施。

  第十三条 预算一经xxx有关会议通过,即具有制度约束效力,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指标执行,加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不得随意调整支出用途和改变用款方向。

  (一)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撤销、终止,或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因素引起预算调整,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请立项或由财务部门调减支出预算。

  (二)非因特殊情况,各部门在预算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得提出追加支出申请。以下情况除外:

  (1)涉及xxx重大活动或项目;

  (2)市专项补贴要求配套;

  (3)其他不可预计的突发因素。

  (三)xxx财务部门在办理追加支出的审批中,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对于预算金额达到一定规模、有较大影响,或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以及预算追加数额不易确定的项目,应当组织实施预算追加听证,吸纳各方意见,为xxx决策提供依据。

  (四)各部门申请预算外支出项目追加,审批的条件、程序与预算内相同。

  (五)年度支出预算追加批准后,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有关职能部门应依据追加通知书、及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并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程序。

  第四章 预算结余

  第十四条 经常性结余。各部门当年经常性经费结余不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 专项结余。各部门的专项经费结余原则上应由财务部门收回,特殊情况经财务部门核准并办理预算调整手续的,可用于预算部门其他支出项目。凡纳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的项目,其节减资金在项目完成后相应调减预算。

  第十六条 对于批准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支出,各部门应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年内没有启动或进度完成滞后的项目,年度终了之前,财务部门核减其相应预算指标;需要跨年度继续完成的项目

  下年度重新申请预算经费,并应说明当年没有完成的原因。

  第五章 部门决算

  第十七条 各部门在预算年度终了后,应及时编报部门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和说明书两部分)。

  第十八条 各部门在正式编制决算草案以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对照年度预算,检查各项预算指标完成情况;

  (二)清理各项收支,检查资产盘盈盘亏;

  (三)与财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对账,确保无误;

  (四)审查各项开支标准,考核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部门决算要按编报的本部门预算的口径,统一审核、汇总。

  第二十条 部门应按财务部门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写决算说明书,决算说明应准确、清晰,其基本内容如下:

  (一)部门基本概况。包括本部门的工作职能、范围。

  (二)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包括对收入完成情况和支出执行情况的分析,要与年度预算和上年实绩进行对比,具体分析收入的增减变化原因,影响收入的重要因素。同时,要分析支出的动态变化情况,特别是要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分析。对未完成项目和变动较大数据要有合理说明。

  (三)对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结果和自评,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加强对决算报告的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是:

  (一)决算编制范围是否存在漏报、重报现象。

  (二)决算编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相关数据是否与统计报表数据一致。

  (三)决算编制方法是否符合有关制度的规定,预算执行是否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

  (四)决算的编制是否连续、一致,是否存在前后年度数据不衔

  接、相关数据与财务部门年终对账数据不符的情况。

  (五)决算说明是否准确、清晰,对当年未完成项目是否作出合理说明,对变动较大的数据是否讲清原因。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决算草案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xxx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全xxx的年度决算。

  第六章 预算监督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内部约束机制,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对本部门预算相关事项执收行为的真实性、规范性、合法性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 xxx财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核制度,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检查,以财政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强化预算监管技术手段,对项目论证不充分、管理不到位、绩效不明显的部门,在安排以后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时,应从严、从紧掌握。

  第二十六条 xxx审计部门对全xxx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管理机制的同时,不断加大预算信息披露力度,逐步把xxx有关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内容向全xxx公布,以增强预算透明度,实现预算公开化,自觉接受全xxx职工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据国家《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xxx财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xxx预算管理相关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xxx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财会室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主管财务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财会室定期向主管财务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分管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财会室执行。由财会室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1月底,由财会室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财会室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制度者,财会室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财务室(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其《合同》分送财务室与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财会室执行支付。

  (2)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7、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财会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审签。

  8、学校食堂、小卖部实行承包,立核算,学校统一管理。[另定协议]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部门预算的构成

  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包括单位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我局财务实行的是部门预算管理,局机关属行政单位部门预算,局下属XX中心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

  第二条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

  一、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平衡预算;

  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支出范围、支出规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工作;

  三、真实准确的原则。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实际情况。

  第三条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在编制组织收入能力计划时,应包含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收入预算情况,列明收入科目、收入项目和具体金额。

  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应根据上一预算年度收入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年度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下一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型分类编制,切实反映单位的可支配收入。

  第四条各项支出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

  本单位各项预算的编制,必须根据区财政局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年度预算编制;各科室编制本部门的各项专项预算。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一、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预算的组成

  基本支出预算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人员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指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民政抚恤对象人员经费。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的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款级科目。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主要主要指机关日常公用支出经费。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通讯费、机关办公取暖费、职工宿舍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设备维修费、房屋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宣传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下的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过程

  根据单位人员及公用基础信息、有关财政财务政策标准及预算定额标准,由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编制过程如下:

  1、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人事财务基础信息数据库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做好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由主管部门审核。

  2、按照区财政局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核实本单位所属部门申报基本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并依据政策标准和定额标准组织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审核汇总后报送区财政局。

  3、区财政局对报送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批复后,机关财务部门执行。

  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单位的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项目支出计划。按编制内容可分为:经常性专项、一次性专项;按资金审批管理流程分为:行政事业单位一般专项项目、专业职能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其他项目;按预算申报时间分为:年初预算项目和追加项目。

  (一)项目预算的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供给的方向、范围。

  2、符合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规划。

  3、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及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二)项目预算的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有充分、合理的立项依据。

  2、要按照项目库的管理要求填报相应项目申报文本,并附相关材料。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明晰。

  3、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详细编写项目采购需求,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明确。

  (三)项目预算的申报方式

  项目预算报送采取以集中报送为主,集中报送和随时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年度预算时,由申报部门结合年度工作选择报送需要安排到下年度预算中的专项项目预算。

  (四)项目预算的管理职责

  我局项目预算管理涉及:项目部门、财务部门。

  项目部门是指直接负责项目申请并组织项目实施的部门;财务部门是指专业负责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指负责对某些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的部门。在对项目预算的管理中职责如下:

  1、项目部门应根据上级要求对项目工作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建立单位项目库,结合工作规划申报编制项目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拟写和上报项目预算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资料、数据上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汇总后上报财务主管局长审阅,经局长办公会审批;

  批复预算后,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实施项目,按要求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财务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制订专项资金管理、支出计划,合理界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汇集并审核属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内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对专项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

  3、财务部门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年度财力状况提出项目预算安排意见,并依据资金审批权限有关规定报批;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审核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方式;对项目申报、项目库管理、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预算执行报告等提出规范性要求予以落实。接受财政部门和专业职能部门对审批确定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规范性审查。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各部门的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合理控制财务支出、加强内部控制、实现医院的战略目标、构筑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算管理制度是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以现金流量为重点,逐层分解相关指标,对各部门下达目标,全程管理其经营活动,并对其实现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的内部管理会计制度。

  第三条预算管理的目的在于以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手段,管理服务于医院的发展和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的控制,最终实现医院的战略目标。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预算的组织机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调整、预算的控制与分析、预算的评价、考核与奖惩和附则等。

  第五条预算按预算的长短分为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1、本医院的年度预算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它是以医院的经营目标为依据,以医疗业务收支预算为起点,编制全年的医疗总收入、医疗总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预算,组成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总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月度,列出月度目标,便于月度检查,季度调整、以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年度预算是制定月度目标的重要依据。

  2、月度预算的期限从当月1日至31日。根据年度预算和月度经营情况,编制月度资金预算,用于医院的资金平衡和费用管理。

  3、长期预算以医院未来3―5年的发展规划性预算,长期预算是制定短期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预算的组织结构

  第六条医院的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预算专项会议、财务部门的预算分析会。

  第七条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医院预算管理的最高机构,在预算组织机构中居于核心地位,以预算专项会议的形式审议或审查各项预算事项,听取预算实施结果的分析汇报。

  会议由医院院长主持,各副院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财务部门为预算管理组织的常设部门,由其负责预算相关事项的日常处理和预算的整理、汇总、编制。

  第八条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在预算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1、组织医院有关部门论证并决定年度经营目标

  2、审定医院预算编制的指导原则、编制方法和程序

  3、组织召开质询会,对财务部门提交的各部门预算草案和医院整体预算草案提出质询,并就必要的修改与调整提出意见

  4、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审批医院年度预算

  5、每季度末听取医院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6、定期检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听取财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汇报,提出改进意见,督促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

  1、根据医院的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修改医院的预算政策、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参加有关预算的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向其他部门传达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各部门的预算编制。

  3、根据预算的编制原则,平衡各部门的财务预算,制定医院的预算草案。

  4、召开各部门预算规划会议,讨论平?预算,并报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5、将最终确定的各部门预算,通知各部门执行,并且跟踪实际执行情况。

  6、预算执行完毕后,按要求及时形成预算执行反馈和差异分析报告,月度提交预算执行报告反馈给各部门,季度提交预算差异分析报告给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

  7、初审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8、协助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第十条医院的各医疗科室、人事部、文化发展部、院办公室、信息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基建科、总务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监督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医院总预算的综合平?、协调、分析、控制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医院财务预算工作的全过程,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三章 预算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医院的预算分类为:

  1、按预算周期分为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

  2、按预算内容分为资本预算、业务预算、财务预算

  第十二体预算所包括的主要内容结构图如下:

  年、季、月度预算

  医院预算

  部门预算

  门诊收入预算

  住院收入预算

  科教项目预算

  科教费用预算

  培训预算

  薪酬预算

  福利支出预算

  用人计划

  财务预算

  业务预算

  资本预算

  损益

  预算

  资产负债

  预算

  现金流量

  预算

  财务费用

  预算

  应缴税金

  预算

  医疗业务总收入

  预算

  医疗业务成本

  预算

  科研教学

  预算

  管理

  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

  预算

  医疗成本预算

  医疗业务收入预算

  医用材料采购预算

  医疗药品采购预算

  医疗人员费用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设备大修

  预算

  医疗风险预算

  管理费用预算

  办公设备投资预算

  医疗设备投资预算

  技改项目投资预算

  基建项目投资预算

  资本性支出预算

  医疗项目成本预算

  现金预算

  预计损益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预算

  医疗人工预算

  采购资金预算

  医用材料药品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期末存货预算

  第四章预算的编制

  第十四条预算的编制原则:

  1、目标一致性原则。预算必须与医院目标相一致,各级预算必须服从于医院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2、全面性原则。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控。

  3、适度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低估或高估预算目标,保证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切实可行。

  4、分级预算原则。各部门对各自归口的业务做预算并对预算编制负责,医院对各部门予以监控审批。

  5、上下结合原则。自上而下分解目标,自下而上编制预算。

  6、不调整原则。预算一旦确定,没有审批,不予调整,以保证预算的严肃性与合法性。

  第十五条预算的编制程序及流程

  1、医院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员参与、上下结合、分别编制、分类汇总、综合平衡的方式编制。

  (1)下达目标。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和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在决策的基础上,一般于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医院的财务预算目标,包括医疗收入目标、医疗成本费用目标、结余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财务部门下达各职能部门。

  (2)编制上报。各职能部门按照医院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及预测的条件,提出详细的部门财务预算方案,于11月底前上报财务部门。

  (3)审查平衡。财务部门对职能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在审查、平衡过程中,由院长办公会进行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予以修正。

  (4)审议批准。财务部门在有关职能部门预算修正调整的基础上,编织出医院的财务预算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对于不符合医院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院长办公会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财务部门正式编制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院长办公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5)下达执行。财务部门对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总预算,分解指标体系,下达各部门执行。

  2、预算编制流程如下:

  各预算部门

  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审批人

  上报审批

  编制预算

  下达正式预算

  第十六条预算编制的内容要求

  1、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医疗经营活动的预算,包括医疗收入预算、医疗支出预算、医疗费用预算、医疗项目成本预算、物资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

  (1)医疗收入预算是医院在开展医疗活动过程中取得的医疗收入的预算,依据年度目标结余,预测的医疗市场经营或医疗服务需求编制。

  (2)医疗支出预算是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预期所要发生支出的预算,是在医疗收入预算的基础上,依据各业务科室的医疗服务能力、各项物资材料及人工的消耗定额及其物价水平状况编制。包括直接人工预算和直接材料预算:

  (3)医疗费用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为完成医疗服务活动预算所需各种间接费用的预算,主要在医疗支出预算基础上,按照费用项目及其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期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编制。

  (4)医疗项目成本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完成医疗服务活动所需的医疗支出成本、住院床位成本和医疗费用的预算、主要依据医疗支出预算、医疗材料预算、医疗人员预算、医疗费用预算等汇总编制。

  (5)采购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为保证医疗服务活动的需要而从外部购买各类药品、各项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预算,主要根据医疗收入预算、医疗支出预算、期初存货情况和期末存货经济存量编制。

  (6)期间费用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组织医疗服务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预算,在区分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可控费用与不可控费用的基础上,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单位进行编制。其中:科研开发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宣传广告费等重要项目,应当重点列式。

  2、资本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购建、改建、扩建、更新各类固定资产进行资本投资的预算,包括医疗设备购置预算、一般设备购置预算、基建工程预算、大型改造预算等,根据医院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处置固定资产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列入资本预算。

  第十七条各职能部门的预算编制分工及要求:

  业务操作

  具体预算类别

  操作部门

  编制要求

  资本预算

  基建投资预算

  基建项目部门

  编制医院的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支出、维修预算

  设备投资预算

  设备部、总务部

  编制医院的医疗设备、一般购置、维修保养预算

  IT系列投资预算

  信息管理部门

  编制医院的IT系统投资、维修保养预算

  办公设施投资预算

  办公室、总务部

  编制医院的办公设备、家具的购置、维修保养支出预算

  业务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各医疗科室

  1:编制医疗收入预算

  各医疗科室

  2:编制医疗费用预算

  医保科

  3:编制销售货款回收预算

  医疗支出预算

  各医疗科室

  1:编制直接医疗成本预算

  2:编制直接医疗人工费用预算

  3:编制间接医疗费用预算

  4:编制医疗项目成本预算

  物资供应部门

  编制物资材料采购预算

  科研教学预算

  科教科

  编制科研教学费用支出预算

  管理预算

  人事部

  1:编制用人计划预算

  2:编制员工薪酬预算

  3:编制员工福利、各种基金支出预算

  4:编制员工培训及费用支出预算

  办公室

  编制管理费用预算

  预算平

  财务部门

  1:根据部门预算情况进行综合平衡

  2:根据初步平衡结果报院长审批

  预算编制

  财务部门

  根据院长的初步审批结果编制预算

  审议批准

  院长

  依章程规定及经营计划批复预算

  下达执行

  各预算执行部门

  财务部根据批复结果分解预算下达各部门

  第十八条医院年度预算编制质询会细则

  1、会前准备:财务部门提前1周下达会议议程和材料要求,各部门提前准备好年度计划、预算草案及相关材料。

  2、参加人员:医院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各部门主任、财务部门相关成员、其他有关人员等。

  3、主要内容:院长介绍医院的总体经营目标、财务目标以及各单位分解目标;各部门汇报各自的计划,接受与会人员质询,明确修改方向;院长明确各部门计划修改方向。

  4、会后事项:财务部门提出预算草案修改的要求和时间表;跟踪预算的修改,并重新汇总,重新编制医院预算草案,报院长办公会审核、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调整

  第十九条医院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

  第二十条费用预算剩余可以可以跨月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成本、费用预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突破时,必须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院长审批纳入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医院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但当市场环境、经营条件、国家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公共紧急事件等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差异,需要调整预算的,按原编制程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医院预算的调整应符合以下要求:

  1、预算调整事项符合发展战略和现实医疗服务活动状况;

  2、预算调整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3、预算调整方案客观、可行。

  第二十三条须调整预算时,由职能部门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预算的调整幅度等,报分管副院长审核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

  财务部门对职能部门提交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医院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下达执行。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预算调整方案,医院予以否决。

  第二十四条预算调整流程如下:

  各预算执行部门

  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院长、预算审批机构

  下达修正后的正式预算

  预算执行情况及差异分析

  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或预算修正申请,判断是否需要修正预算

  对医院预算和相应的部门预算进行修正

  修正后的医院预算和相应部门预算

  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解决问题行动方案

  第六章 预算的控制与分析

  第二十五条预算执行的控制

  1、预算内资金的支出,由部门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根据不同的资金审批权限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超预算的理由、原因及资金的使用方式等内容。由部门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财务负责人核准,院长在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超授权部分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预算内支出审批控制流程为:

  经办人员根据预算填制用款申请

  部门负责人审核

  分管副院长审批

  院长批准

  财务负责人

  批

  财务部门核对预算并付款

  第二十七条预算外支出审批控制流程为:

  经办人员根据预算填制用款申请并说明原因

  部门负责人按权限审核

  分管副院长审批

  财务负责人核准

  院长或预算管

  会批准

  财务部门审核手续并付款

  第二十八条各职能部门应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医院对重大预算项目和内容,将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实行严格监控。

  第二十九条对已纳入医院预算,但支付手续不健全,凭证不合格的货币资金支出项目,财务部门不给办理支付。

  第三十条财务部门应当运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办公会和各职能部门报告或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医院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医院完成预算目标。并应当定期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一条各职能部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所形成的预算分析报告应于每月10日前上报财务部门、分管副院长、院长等。

  财务部门根据相关记录及各部门的预算分析报告进行核对,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落实责任部门,并提出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建议,于每月15日前,形成上月总的预算分析报告院领导。

  月度例会上,对前一月各部门的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考核、形成正式的预算分析报告及预算考核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和经济管理部以便考核使用。

  第三十二条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2、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3、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等。

  第七章 预算的评价、考核和奖惩

  第三十三条医院实行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考核制度,并与相应的激励机制挂钩,实施事后控制,增强预算管理过程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第三十四条预算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按预算编制程序及日程进度完成预算的编制;

  2、是否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

  3、预算编制、执行的准确程度;

  4、评价医院的预算管理系统及预算的完成情况,分析医院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第三十五条对预算的考核包括预算完成的情况,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及时性等指标;考核指标为:结余预算指标、收入预算指标、毛利预算指标、费用预算指标等。

  第三十六条考核结果按医院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院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权。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加强我校预算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学校各科室应于学期初向总务处报告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并根据学校总体目标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

  2.学校财务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科室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区别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作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其收入纳入学校收入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各科室负责人为预算管理执行负责人,各科室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按以下程序和权限办理:支出预算的调整无论数额小,必须由校长或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定项经费预算管理

  学校内聘教师、外聘教师兼课津贴、劳务费用的支出,临时工开支、邮电通信费、水、电、液化气支出、招生宣传费、学生活动及、交通费、离退休活动费、学校日常维修费、校园绿化费、校园保卫消防支出、会议费、印刷费、生子女活动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临时工支出、科室报纸杂志订阅费等事业开支由校务会管理编制预算。

  六、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预算定额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可适当调整。

  3、乡镇预算管理制度

  适应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需要,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就规范乡镇财政财务工作提出如下十项管理制度:

  (一)加强收入管理,严格依法理财。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乡镇政府不得以税收返还、奖励等手段,从其他乡镇或地区“拉税”、“引税”或变相“买税”;不得为完成收入任务虚列收支,搞收入“空转”;农业税征收严格实行户缴户结,不得税费混征;严禁乡镇、行政村“垫交”农业税收,贷款交税等。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组织收入,严禁巧立名目,超标准或自定项目收费。

  (二)全面实行“乡财县管”。实行“预算共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管理方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审核批准的方案设立银行帐户。乡镇财政所要在对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撤消各单位现有的银行帐户,确需保留或开设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乡镇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县国库或就地缴入“结算专户”,由县财政局统一核算和管理。乡镇各单位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由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单位日常收支统计和财务报销工作。支出业务量的单位,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乡镇财政所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单位报帐员定期与乡镇财政所办理结算,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自行设立帐户或私设“小金库”。

  (三)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预算共编”的要求,在县财政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预算。乡镇预算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编制方式,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收入预算本着按照各乡镇和单位上一年度收入实绩和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要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和“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促发展”的顺序合理安排,特别是要将人员工资放在第一位,优先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乡镇预算经乡镇人民代表会审议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要严格实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办理支出。

  (四)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制定各项开支标准,严格实行支出“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按预算、开支按标准、审批按程序”。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明确“一支笔”审批权限,规范“一支笔”审批行为,对超过一定数额的支出,实行乡镇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审批制度。各项开支一律做到“四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批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支出审核,对无预算以及不符合制度规范的开支,不得办理报销。

  (五)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建立“以票管收”机制。乡镇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乡镇财政所要建立健全各项票据的领发、使用、缴销和保管制度。各单位使用票据必须指定专人向乡镇财政所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并按规定办理缴销,乡镇财政所要定期对单位领用的票据进行清理,严格实行“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单位坐收坐支。对自行购买、印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罚款的,一经发现,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各乡镇要结合清财工作对本乡镇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查明债权债务性质、原因和主体,对乡镇债权,要组织力量,加清收力度,确保该回收的债权足额回收;对不属于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明确主体,从乡镇债务中剔除;对属于项目结算或帐务处理不及时的,要及时进行结算和帐务处理,相应冲减债权债务数额;对确属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核实数额,并分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乡镇债权债务要全部纳入乡镇帐务核算,严禁乡镇债务不清或帐外负债。要坚决控制乡镇新增不良债务。凡现有债务负担超过乡镇预算内可用财力30%的乡镇,一律不得举借新的债务。

  (七)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验收、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盘点和维修等制度,乡镇固定资产要纳入乡镇帐务核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严禁存在帐外资产和公物私用。乡镇人员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公有财产移交手续,不得将公有财产带走。乡镇新购(建)财产、物资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乡镇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财会工作和财会人员的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和控制制度。要按要求配备财务报帐员,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帐;乡镇财政所要严格按照钱帐分管的原则,明确人员岗位分工和职责,并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帐簿,及时办理会计核算。

  (九)全面实行乡镇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各乡镇要全面实行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和财务执行结果公开,实行监督),定期公布乡镇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公开内容包括:预算安排,各项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广职工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对于重财务事项,如乡镇企业改制、承包,集体资产的处理,重工程项目和额开支等必须提交乡镇干部职工代表会讨论通过。

  (十)加强监督。各乡镇都要成立由乡镇人、纪检监察、财务、工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对本乡镇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核、分析、评价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措施。理财小组有权参与本乡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帐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政收支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4、乡镇预算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全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全面推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的意见》(云政发(2008)69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立核算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129个县(市、区)(下同)所辖乡(镇)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站所已上划县级管理,其工作经费原托乡镇财政所代管的,维持原管理方式不变。

  第四条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实行“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在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代行县财政的相关职能。主要职能:

  (一)承担乡镇财务收支计划、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乡镇所属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

  (三)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以及资金的解缴;

  (四)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

  (五)负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

  (六)负责村级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

  (八)负责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

  (九)负责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执行。

  第六条县财政局预算股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

  (一)预算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指导乡镇编制年度财务综合收支计划,审核乡镇财务收支计划,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2.管理乡镇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库;3.制定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会议费、业务费等支出的标准和定额;4.审查和批复乡镇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5.提出乡镇发展经济、节约支出和化解债务的政策措施和建议;6.统一办理乡镇预算调整事宜;7.审核乡镇用款计划(含政府采购)及工资统发数据;8.监督检查乡镇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根据审核后的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2.指导乡镇财政所会计业务;3.统一管理乡镇各类资金的银行账户;4.负责乡镇组织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入库管理,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管理;5.按月分析乡镇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股室对乡镇预算内外资金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6.会同票据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乡镇财政票据的使用;7.负责组织乡镇部门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第七条乡镇财政所设统管会计、专户会计和资金会计。

  (一)统管会计职责:1.负责乡镇基本账户、收入汇缴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收支月报、会计报表及财务执行情况分析;2.负责乡镇财务综合收支计划编制和预算调整工作;3.负责乡镇财务预算指标管理,办理与县财政的会计结算事项;4.编制乡镇分月用款计划,办理经费的请拨事项; 5.组织办理年度乡镇政府部门决算编审、汇总和上报工作;6.其他应由统管会计办理的各项工作。

  (二)专户会计职责:1.负责乡镇专项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按专项资金性质分类按月编制会计报表;2.负责预拨报账制资金管理及报账工作;3.负责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和使用管理;4.办理已开票据的录入工作,负责清算和解缴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及其他收入;5.其他应由专户会计办理的各项工作。

  (三)资金会计职责:1.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的现金收付、缴存和日常报账工作,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2.及时将所经手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分类整理汇总后,定期移送统管会计或专户会计;3.办理工资统发的相关业务;4.负责银行账户的对账工作;5.其他应由资金会计办理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乡镇财政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九条乡镇财务收支计划实行综合预算,乡镇的各项收入统一纳入县级预算管理,乡镇的各项支出统一由县级预算统筹安排。

  第十条县财政局按照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的有关规定制定乡(镇)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乡(镇)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和乡(镇)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等管理办法,明确乡镇财务收支综合预算编制的标准和办法。

  第十一条乡镇财务收支综合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构成。

  (一)收入预算包括: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预算外收入;3.政府性基金收入;4.使用财政结余资金;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其他自有资金。

  (二)支出预算包括: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机构运转支出、维护社会稳定支出和村组支出等;2.项目支出。包括乡镇财源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支出;3.其他支出。

  第十二条基本支出由乡镇按照预算定额标准和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乡镇基本支出计划。

  第十三条项目支出由乡镇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通过可行性论证后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对乡镇的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县财政局在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纳入乡镇的年初预算。

  第十四条乡镇财务收支计划编制完毕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在5日内召集乡镇有关负责人会议,通报财务收支计划编制的依据和有关测算情况,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确需调整的财务收支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后,经乡镇长审查签章后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对乡镇上报的财务收支计划进行审核后,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代表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复各乡镇执行。年度执行中需调整的预算,由乡镇提出申请,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县人常会审查批准。

  第四章账户设置与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及所属各部门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银行账户一律撤销,由县财政局国库股统一规范账户的开设。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试点的乡镇,由县财政局国库股在各乡镇具有开户资质的金融机构为各乡镇统一开设“零余额账户”;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试点的乡镇,由县财政局国库股为各乡镇统一开设“基本账户”,以及“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和“收入汇缴专户”。

  第十六条“零余额账户”或“基本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映乡镇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收支活动。必须建立健全基本支出明细账和项目支出明细账,项目支出与乡镇单位日常预算经费须分离,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专项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核算国债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县级各职能部门向乡镇拨付的其他各类专项资金等。

  第十八条“村级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核算和映乡镇代管的村级资金。村会及村组干部的补助通过银行卡直接拨到个人账户;村会公用经费由财政所按照有关规定拨入“村级资金专户”;在各村会和村民小组实施的财政性项目资金,一律通过“基本账户(零余额账户)”或“专项资金专户”核算和映,不得拨入“村级资金专户”。

  第十九条“收入汇缴专户”用于核算乡镇组织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该账户存款除向县财政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缴款外,只收不支。缴款时使用《云南省财政收入缴款书》和《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书》,严禁使用支票支取现金或向其他账户转款。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乡镇预算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组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所有收入应及时结账,并在取得收入的2日内解缴县财政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其中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汇缴县级国库;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缴入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隐瞒、截留、坐支、挪用财政收入,严禁将应缴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第二十一条乡镇预算单位从上级拨入或领回的专项资金以及收取的押金等往来款项的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乡镇,纳入乡镇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建立往来款项明细账;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乡镇,除应纳入专项资金专户管理的资金外,其他资金纳入乡镇基本账户管理,建立往来款项明细账。

  第六章票据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财政收入票据的领购、使用和核销,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存量控制、限量发放、规范填开、及时录入、对号核销、票款同步”的管理办法。乡镇财政所向县财政局票据监管部门提出财政票据领购申请,县财政局国库股根据票据使用及缴款情况,对领购票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县财政局票据监管部门通过票据管理系统将票据的起止号码录入计算机后,方能将财政收入票据领给乡镇财政所。

  第二十三条乡镇财政所应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建立票据登记台账,责任明确,妥善保管票据。严禁私自印制、买卖、转借、违规使用、串用、涂改、伪造财政票据。

  第二十四条乡镇财政所应每月定期清理乡镇预算单位领用的票据,及时办理收入结算,票据缴销,并将已缴销的.票据存根联报县财政局票据监管机构查验,同时办理新票购领审批手续。每年4月底前,对乡镇财政所上年度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使用、缴销等情况进行年度审验。

  第七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条乡镇应根据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日常零星支出由乡镇财政所长审核,报乡镇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批;乡镇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批宗支出时,须经乡镇政府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财务集体会审制度。

  第二十六条各种津贴、补贴严格按照规范津补贴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开支范围;不得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实物、补助;或者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第二十七条筏资性支出业务发生30日内,支出凭证持有人必须办理财务报账审批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已审批的支出凭证90日内未报账的,须重新报批;审批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岗的,从宣布离岗之日起,审批的所有支出无效;已审批未及时报账的凭证,由新的分管财政领导重新审批。

  第二十八条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对实行县级报账制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县级有关部门凭专项资金审批单将资金直达乡镇“专项资金专户”,乡镇财政所建立明细账分类核算。对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和农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乡镇财政所要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度。

  第八章政府采购

  第二十九条乡镇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统一采购。按月申报采购计划,采购支出纳入乡镇年度综合预算。

  第三十条实施采购时,由乡镇财政所填写《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经乡镇分管财政的领导、县财政局国库股审核后,报县政府采购办审批。支付采购资金时,乡镇财政所需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随同申请支付的原始单据通过网络传送县财政局国库股审核后,通过县财政国库拨付或支付。

  第三十一条5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落实相应的资金来源,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县政府采购办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实行公开招标。

  第九章资金拨付

  第三十二条资金支付程序:

  (一)乡镇上报计划。乡镇财政统管会计根据该乡镇年度综合预算,于每月5日前编制《财政资金分月用款计划表》经乡镇财政所长审核,乡镇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批后,通过网络上报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审核。特殊性突发事项的用款,实行临时用款计划申报。

  (二)县财政局审批计划。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根据预算指标,对乡镇上报的《财政资金分月用款计划表》按照进度进行审批,资金使用超进度的用款计划,须报分管国库的领导审批。

  (三)资金支付。县财政局国库股按照先工资后其他的原则,结合国库存款情况,根据审核后的用款计划拨付资金。乡镇每月的工资性支出由县财政局国库股按工资统发的有关规定,直接拨付职工个人账户。

  第十章债权债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加强乡镇债权管理,限期清收单位或个人借款,将债权视为乡镇化解债务的资金来源之一。乡镇应将所有债权项目于每年6月或12月全面清理,并书面催收一次,取得借款单位法人代表或借款人签收的回执单,同时将清理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

  第三十四条认真清理核实乡镇单位债务,通过查合同、凭证等原始依据,对原有负债进行重新认定。

  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完善债权债务会计核算制度,按债权人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并对乡镇清理后的债权债务实行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控,清收债权、偿还债务必须在网络上映。并制定还款计划,逐年偿还。

  第三十六条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举借债务。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监督检查股等股室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财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乡镇预算执行情况、账户资金和相关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各业务股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

  第三十八条乡镇擅自变更预算,改变预算用款方向或性质,造成财政性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乡镇负责人和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严禁以任何形式套取、骗取财政性资金。凡采用虚报、冒领、挪用、虚列、编造、多领等手段骗取财政性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凡违实施细则有关预算管理、账户设置、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分。

  第四十一条有关工作人员在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重损失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5、预算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7

  教育经费是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物质保证。当前,教育经费来之不易,管好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是学校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的重要职责,也是抓源头管理、防微杜渐、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为认真执行《会计法》、《中小学财务制度》、《如皋市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现就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重申如下:

  一、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

  1、学校的各项预算外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本校财务部门实行统一核算,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全额解缴财政专户,不准设立收入过渡户,不得公款私存或个人保管,不得将学校收入、往来款、代管款项转移至其他单位或部门(如工会、食堂等),不得隐瞒或截留学校收入,更不得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

  2、学校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按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核算支出;必须严格按经费收支计划和部门预算执行,坚决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

  3、学校经费不得借给系统外个人、单位使用,不得对外投资或购买有价证券,不得为附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进行经济担保。。

  二、加强收费管理

  1、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收费管理负有全部责任。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实行票款分离,及时向学生或学生家长出具规范的票据,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

  2、学校向学生收取服务性、代办性收费项目时,必须以学校名义发放《告家长书》,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明确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予以公示。

  3、加强学生代办费管理。各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的代办费收费标准收费,按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规定严格控制代办费的列支范围和项目,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并出具结算清单。在代办过程中所取得的相关返还款、手续费、劳务费等,应及时冲减学生代办费。

  三、健全单位经费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健全经费审批制度,明确经费审批的职责和权限,严格经费审批的手续,每张发票都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校长、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和总账会计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

  2、学校成立内部审核领导小组,建立重经济往来或经费支出集体研究制度。学校宗采购支出或型业务活动,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属于政府采购的,必须通过政府采购办理。学校研究重开支的有关会议应邀请学校总账会计或报账员列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查考。

  3、建立票据管理责任制,加强票据的领用、保管、缴销的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有关票据,严格审查外来票据,严禁用不合法的票据作为支付凭证入账。

  四、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

  1、凡属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在基层单位工作或开展各项活动确需用餐的,要坚持在学校食堂用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

  2、严格控制招待费用。学校发生的招待费必须按照“小额、合理、必需”的原则列支。严禁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和娱乐消费。

  3、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要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量入为出。各类庆典活动要俭朴,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出市参加各类活动,必须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加强基建维修与设备采购支出管理

  1、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新增基建项目计划的管理,按规定上报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做好可行性研究及批准立项等方面工作。

  2、未经教育局批准,学校不得擅自增加基建或型维修项目,经教育局批准的基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

  3、学校的房屋维修和绿化工程,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应报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学校应通过比价或询价方式确定,支出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决算为依据。

  4、学校的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经市教育局同意立项后,根据规定权限,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市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组织招投标。

  5、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按《如皋市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学校资产,做到账据、账物、账账相符。布局调整对学校资产进行处置时,做到保值、不流失,所得资金全部用于教育自身的发展。

  六、严格食堂财务管理

  1、学校食堂作为为教师学生服务的非盈利性部门,要单设置食堂伙食账目,划清学校与食堂的经济往来,认真核算食堂收支,准确映盈亏,定期公布账目。

  2、要建立完善食堂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对物资的采购、验收、领用、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堵塞漏洞,杜绝浪费和损失。

  3、由个人或单位承包的学校食堂、商店等后勤服务部门,必须坚持公开招投标,学校要与承包人签订书面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要向教职工公布承包合同和承包金额,将承包金额全部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接受公众监督。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报账员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报账员定期向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一、全校人员经费(包括绩效工资、其他补助),由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报账员执行。由报账员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二、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三、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一、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二、每年十一月底,由报账员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报账员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三、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四、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制度者,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五、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报账员(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六、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一)、基建预付款由校长审批。其《合同》送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报账员执行支付。

  (二)、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七、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报账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报校长审签。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9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预决算管理制度》、《浙江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试行办法及考核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

  1、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收入预算应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3、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4、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及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5、预算编制一般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定额预算法、比例预算法、标准预算法、零基预算法、弹性预算法、概率预算法。上述的预算编制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交叉或综合运用的,预算编制人员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科目、款项支出的需求。

  三、预算审批程序

  1、各项预算报表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并经院务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重大开支应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后才可执行。

  2、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在对预算期经济形势做出初步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3、各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工作目标,要求所属责任科室上报为完成工作目标需要的经费及预算项目。

  4、购置专业设备和电脑设备的预算需要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

  5、财务科汇总职能科室的预算项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预算执行

  院级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财务科严格遵照执行。凡已列入预算的,财务科应保证正常用款需要;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开支,未经规定程序追加或调整的任何人无权决定付款。

  五、预算分析

  医院应至少每半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支预算进行执行情况,分析完成与否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下半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六、预算调整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使原批准的预算数发生较大的变动,应编制调整方案(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并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经主管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的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10

  一、预算编制

  1、乡镇财政应按照全面推行综合预算的要求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乡镇单位预算收入的编制:遵循所有经常性收入纳入预算的原则。将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其他预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收入管理。

  2、乡镇单位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个人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预算编制草案,报经乡镇政府审核和乡镇人民代表会审议通过,然后以政府名义行文下达执行。

  二、预算执行

  1、收入征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预算内外收入。任何部门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减征、免征、缓征或截留、占用、挪用应征收入。

  2、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

  3、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三、预算调整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合法是指预算调整须经乡镇政府审核,乡镇人通过。

  四、决算

  决算遵循按预算计划或调整计划的原则。决算要求:年度终了时,应及时清理全年收入、支出数字的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决算各项数字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以估计数字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五、预算监督

  1、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2、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接受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3、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不规范的口头交办,便条批复的拨款必须坚持原则,一律拒绝办理,否则,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规范各经营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强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发挥预算的规划、控制、激励功能,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协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门及实质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职责

  3.1预算管理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审批确定目标分解方案;负责组织召开预算平衡审议会,提出修改与调整意见;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进行审批控制;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协调各部门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决策和审核;预算考核意见的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3.2预算管理部:财务部执行预算管理部的职责,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子分公司、部门预算的编制;根据预算编制方针,对子分公司、部门编制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的预算案,并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查。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批;汇总和分析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批。

  3.3预算执行机构:由预算责任中心执行,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核;执行和控制预算员会下达的预算;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制度,向预算管理员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单位或部门内部资源及单位或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各运营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跟踪及分析评价。

  3.4预算监控机构:由审计部执行,其主要职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员会审核;对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5预算考核机构:预算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会同预算责任单位确定预算考核指标,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批;根据各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由各具体负责预算指标考核、评价部门,出具预算指标达成结果和意见,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4、定义

  4.1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及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4.2预算责任中心是根据各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在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力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是预算的责任主体。

  5、内容

  5.1全面预算的'管理原则

  5.1.1统一规划原则。预算目标由公司总部统一规划,并与公司总体的经营目标一致,各级预算单位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5.1.2分级管理原则。预算目标经过逐级分解后实行分级管理,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各级运营及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5.2全面预算的期限与效力

  5.2.1预算期间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编制执行。

  5.2.2预算编制期,指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预算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

  5.2.3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5.3预算编制的内容

  5.3.1预算编制的原则: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5.3.2预算的类别

  预算分为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两类

  1)业务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材料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等;

  2)财务预算主要是指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5.3.3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内容

  5.3.4预算编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并复修订、平衡、调整的方法。预算编制的流程详见附件二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流程。

  1)准备阶段:在编制下一预算年度预算之前,预算管理员会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资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预算年度的发展趋势,预测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的总体情况,测算并调整制定预算的有关指标数据。

  2)目标下达:董事会根据战略规划确定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将预算目标具体分解到各预算单位,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等,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预算管理部下达各部门。

  3)编制上报:各预算单位在下达的预算指标范围内,按下发各业务系统预算编制指引和编制计划要求,编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方案;

  4)审查平衡:财务部将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提交预算管理员会审查,在审查、平衡过程中,预算管理层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馈给各有关部门予以修正,最终形成财务预算定稿上报审批;

  5)审议批准:经审查平衡的财务预算由预算管理员会核准,最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下达执行:经批准后的财务预算方案由预算管理部发布,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遵照执行。

  5.4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分析

  5.4.1执行部门:各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的执行机构;各预算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具体业务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负主要责任。

  5.4.2预算控制主要体现在预算审批方面,具体详见附件三XX公司年度预算控制的流程。

  5.4.3执行控制原则:“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包括预算项目、金额和数量);如果客观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公司经营计划发生重变化需要突破预算的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预算结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预算分析:月末各责任中心应编制月度报表,列明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进行汇总分析,编制预算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预算分析报告应包括:进度分析(累计计算并汇总各月完成预算情况,以收入预算完成进度为起点分析成本和费用进度,为调整计划和控制提供指导),业绩分析(根据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通过差异分析的方法,评价部门业绩,为考核提供依据),改进措施(各级预算管理机构根据预算分析报告,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各项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

  5.5预算的调整

  5.5.1预算调整的原则

  1)不随意调整原则: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2)内部挖潜原则:当不利于预算执行的重因素出现后,应首先通过内部挖潜或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积极调整原则:当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变化,应积极主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以保证预算方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5.5.2预算调整的条件

  1)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2)客观环境发生重变化(如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竞争对手和国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调整有关预算指标;

  3)公司内部条件发生重变化;

  4)发生不可抗力;

  5)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员会认为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5.5.3预算调整的方式

  1)定期调整:每季度20日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预算分析协调会,讨论预算调整事宜。

  2)不定期调整:公司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等方面发生重变化,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5.5.4预算调整的类别

  1)自上而下: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全局性重变化,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后,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董事会提出预算调整意向,审计预算部编制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上报预算管理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2)自下而上: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局部重变化,而且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可以由各责任中心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交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预算管理部审核;预算管理部审核后,提出调整建议,上报预算管理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5.6预算的考核评价

  5.6.1预算执行按月份进行评价,考核奖惩按具体考核制度周期执行。

  5.6.2财务、审计部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预算差异分析,找原因,落实责任归属,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预算执行的考核意见。

  5.6.3各责任单位的预算数据指标完成评价结果由财务部门出具,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核,预算管理员会依据预算执行结果及相关意见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考核。

  5.6.4人力资源部接收审批后的预算执行结果及意见,依据《XX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奖惩。

  6、其他与本制度相关的说明与要求

  6.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6.4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修改和解释;此前有关公司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企业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企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模式

  第三条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指标,编制本公司年度预算,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预算执行情况,接受集团公司考评。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根据所管辖的业务,结合预算项目制定本部门、本项目预算,对预算执行进行分析,接受公司考核。

  第三章组织与职能

  第五条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在公司全面推行预算管理。

  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人员构成表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预算管理政策、制度与方案;

  (二)拟定本公司的年度工作目标及计划;

  (三)组织编制本公司的全面预算;

  (四)审核本公司全面预算调整方案并上报;

  (五)监督与分析本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

  (六)评价与考核本公司预算的完成情况。

  第四章预算编审程序

  第六条每年的十月上旬,公司预算委员会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制定下一年度的总体工作目标,拟定经营管理总目标,确定并下达预算目标及编制方案。

  第七条十月下旬,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组织编制本部门、本项目部下年度预算。

  第八条十一月中旬,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向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上报本公司预算,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集团公司。

  企业预算管理编审流程图

  第五章预算的编制方法

  第九条收入预算编制。

  (一)主营业务收入。比如物业管理费、增值服务收入等。

  (二)其他业务收入。和物业本身管理内容相关性不是很大也给项目带来收益的服务,如房租等。

  第十条支出预算编制

  (一)行政费用。如办公用品、快递以及其他跟行政管理相关的费用。

  (二)人力成本。除了员工薪资以外,还需要去考虑公司因为给员工购买保险所支出的费用。

  (三)工具及耗材。保安管理的对讲机、手电筒,保洁跟工程管理涉及的相关耗材和操作设备费用。

  (四)设备维护及年检的费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以及特殊场地及特殊设备的年检费用,比如电梯、消防设施设备、机械车位等。

  (五)外包费用。保洁和安全管理的整块业务外包或者绿化外包、水箱清洗、垃圾的清运等等。

  (六)保险的费用。主要是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

  (七)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以及附加税,如城建和教育附加等等。如果实际运作过程中有残疾人雇佣的,残保金也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应该列入预算成本。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本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及收支预算实施各项经济业务和管理活动。

  第十二条公司须设置相关账簿,准确、及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并进行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随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过程监控,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质询,并将质询结果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

  第七章预算分析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应召开会议,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解决。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将本公司预算执行情况与分析说明(包括改进措施),每月由财务部向公司预算委员会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第十六条公司预算委员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评审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预算委员会成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八章预算调整

  第十七条公司半年终了时,可在年度盈亏预算指标额度内对各项收支预算进行调整,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八条如经营管理条件发生重大变动需调整年度盈亏预算指标,由公司及时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下达预算调整通知书;未经批准,不得调整年度盈亏预算指标。

  第九章预算评价

  第十九条每年7月和次年1月份,由公司预算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结合目标责任书中的管理指标考核情况形成评价报告,作为对各部门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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